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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澳-东妮·乔丹 当前章节:15034 字 更新时间:2026-5-29 06:54

你是在为我们的敌人工作吗?英嘉·卡尔森是一个俄罗斯间谍,一个共产党员。中央情报局视她为对美国的威胁,所以把她处决了。我们将赢得冷战的胜利,到时候证据自会公布于众。别再宣传这个叛徒的作品了!

凯蒂感到微微的恶心。

“哈,”他说,“在这儿。”

他从纸堆里抽出一封信,放在两人之间的桌面上。信看起来很普通,用的是常见的A4纸,行文也无甚特别之处。

1981年9月17日

尊敬的先生:

我叫马丁·费舍尔,给您写信是要说关于我父亲塞缪尔的事情。他于1939年2月12日被杀害,当年我八岁。

时间无情流逝,我觉得如今我应该尽力为他做点事情,因为我现在也当爷爷了,孙辈常常问起我的父亲是谁,是做什么工作的。他原是一名排版工,他完成的最后一项工作就是替查尔斯·克莱伯恩做的,是给英嘉·卡尔森那本失传之书排版。不要跟我说那不是他做的,因为我知道就是他做的。他当时一直在为此工作,有时候还熬通宵,但却被历史遗忘了。这不合适。

您是否见过任何有关英嘉·卡尔森的论文或者资料里提及我父亲塞缪尔·费舍尔呢?看在我家小孩子的分上,任何提及塞缪尔或者山姆的内容,什么都行,都会给我们全家人带来新的感受和值得自豪的理由。

您诚挚的

马丁·费舍尔

下面写着一个位于威廉斯堡的地址和一个电话号码。

“都快过去五年时间了,”凯蒂说,“他可能已经搬家了。”

“不打电话过去问问又怎么知道呢?”杰米看了看表,“不过现在不行,现在纽约是早上三点钟。咱们得打发一下时间。”

如果这句话是菲利普说出来的,她很明白那意味着什么,但杰米已经向电话伸过手去。

“吃比萨吗?”

太阳沉甸甸地挂在西面的天际。第二天是星期天,所以他们一致决定在布里斯班的午夜时分打电话,也就是那边的早上九点钟。对两个单身又没孩子的人来说,这是个很简单的决定,但是一旦做出,气氛就产生了某种变化。杰米空荡荡的房子里没有电视,他们也没法就他家里的装修和摆件聊些通常的废话,因为这里压根就没有那些东西——没有镶在镜框里的照片,没有装着水果的大碗,没有窗帘,也没有靠垫。

杰米冰箱里有半块卡蒙贝尔软干酪,还有一包雅乐思饼干。不过比萨很快就送到了,送餐员是个疲倦不堪的中年妇女,开着一辆老福特车。半个番茄乳酪的比萨是凯蒂的,另一半加辣椒的素食比萨是他的。她从自己包里掏出钱包,但他挥挥手示意不用。厨房橱柜都没有门,餐具也还打包放在箱子里,堆在房子底下,所以他们直接就从盒子里拿比萨吃,把纸巾当盘子用。杰米发现窗台上有个螺旋开瓶器,又从前厅拿来一瓶布满灰尘的红酒。他打开门去拿酒的时候,凯蒂一眼瞄到那边地上放着一个床垫,一顶白色蚊帐像降落伞一般罩在上面。他进去就关上了门。

回到厨房,他拿出两个纸杯用水涮涮,倒上了酒,再从卷筒上撕下两张纸餐巾,递给她一张,自己把另一张铺在膝头,仿佛那是精细的亚麻布餐巾一般。

“可能你会感到惊奇,我这里并没有多少客人来拜访。”杰米说。

她跟他说没关系。她但愿自己对红酒多些了解——随便知道点什么都好。父亲从来不喝红酒,她还小的时候,只有无可救药的酒鬼才喝红酒,别人喝的都是××啤酒、朗姆酒或者可乐。杰米这瓶红酒她尝着像金属,还微微带点肥皂味。她仔细地慢慢抿着,让自己不至于露出傻笑,一句话也没说。她从浸透油渍的盒子里捏起一牙坠手的比萨饼,探身用纸巾接在下面吃起来。它闻起来美妙极了。小口地吃,闭着嘴嚼。这所房子有种气质促使她这样做。和她认识的其他房主不一样的是,杰米闭口不谈他的装修情况,为此她默默地念了一声感谢上帝。她认识那种能把铺个厨房防油垫的过程说得比《走出非洲》一本书还长的人。

“请随意用电话,”他说,“如果你需要告诉别人你在哪里的话。”

他看起来很疲倦,她打赌他真宁愿他们没开这个头。她想知道,电视发明之前,人们是怎么活下来而没有死于尴尬的。尘埃在最后几束坚挺的阳光里跳舞。远处的车流。她耳后有一处在发痒,手腕上也有一处。这古老的房子咯吱咯吱地呻吟着。

“你热吗?”他说,“房子底下有个箱子里装了一个电风扇,我可以去拿来。”

“没事的。这些就是为热天设计的,我是说这类房子。”

“的确,”他答道,接着又说,“玩玩拼字盘怎么样?我有一副在家里什么地方搁着。”

最开始的几盘她都输了,好像总是没法拼出任何有意义的单词。英语真是有限得无可救药,那么少的词汇却要描述那么多东西,而这天晚上她能想起来的只是一片空白。英语真是我的母语吗?她寻思。两人面对面坐在桌子两边,就桌子允许的宽度隔得尽量远。屋子外面,花园正循着它自己的时间表作息。她听见一只袋貂从屋顶爬过,而杰米似乎没注意。拼字游戏盘很旧了,但暗红色的格子却一尘不染。凯蒂把自己的字块按照可搭配程度沿着框子排好,杰米则随手放在哪里算哪里。他不玩弄它们,每次移动字块都是有目的的,他用食指尖把它们在游戏盘上对齐。

过了一会儿,她放松下来,就开始赢了。

“某人连胜呀。”杰米说。

“要不要打个小赌?我肯定只是一时转运而已。”

“才不是,”他说,“我觉得你一开始是在隐藏实力。不过我们也可以玩玩别的,如果你愿意的话。大富翁怎么样?”

“‘玩玩别的’——这在布林巴区是不是怕了的意思?”她感到一颗汗珠顺着脊背滚下。一只执着的蛾子拿头撞着灯泡。

“我只不过想尽尽地主之谊罢了,”他说,“加尼维特家的人从来不怕直面挑战。”

“那咱们就不换吧。我喜欢这个游戏,”她说,“我喜欢它的规则,你拿到什么就是什么,不能卖,不能买,也不能扔掉。你可能运气好能拿到很不错的字块,或者倒霉,拿到的都是x和j,如何尽可能利用字块,完全看你自己。”

“你这人喜欢挑战啊。”他说。

“我喜欢……”她想了想,“让事情取得进展,从某个东西变成另一个东西。”

“那么你喜欢英嘉哪一点呢?”

“每一点都喜欢。在一个小村子长大,父母都没什么文化,然而她写出来的书却能改变人们的生活。”

“所以跟作者本人的经历也有关,你喜欢的不只是她的作品。”

她皱皱眉:“这些都是一个整体。一个人的作品就是他们本人的延伸。何况,她非凡得不真实。几乎不真实。”

“‘不尝试荒谬,便不能成就非凡。’”

“你确实对《堂吉诃德》很熟呢。”

“跟你说过,我热爱这部书。你知道,我真的会把书从架子上拿下来的,偶尔我甚至还会翻开来看几页呢。”

他们玩游戏的时候,他的手安然不动,但目光却望着自己的字块不断闪烁,在它们之间来回跳动,脑子里把字母顺序反复排列了又排列。他把字块放下的时候会发出不同的声音,就像标点符号一样:有的他先落一条边,然后噼啪按下,表示强调;有的他则用一根手指头滑到位,字块轻快地一溜,就像孩子推玩具小车一般。这是一种语言,她寻思。你如果知道规律,就能懂得它的意思。

他们一直玩到差不多午夜时分。直到他摘下手腕上的表(他们之前决定玩极速版拼字游戏,计时拼字,以此换换口味),他们才意识到时间已经过了这么久了。

“该打电话了,”他说,“我想你肯定已经等不及想回家了。”

“的确,”她说,“等不及了。”

电话响了十几声,没有人接。她正要建议他们过一小时再试试,就看见他脸上表情变了:有人接电话了。拿话筒的是他,因为这是他的电话(也是他出的电话费,她想,这可是国际长途)。他把话筒从腮边拿开了一些,她于是把一侧的脸凑到另一边听着。他紧紧握着话筒的指节擦着她的面颊,所以她调整了一下角度。

“我不确定有没有打对电话。我想找马丁·费舍尔。”他说道。

微弱的噼啪声从线路那头传来,就像揉皱一团纸那种声音。

“我就是马蒂。”

杰米手拿话筒朝她示意,要把话筒给她,她摇摇头。

“费舍尔先生,我叫杰米·加尼维特,人在澳大利亚布里斯班。我打电话是想跟您谈谈您五年前给我写的一封信。”

他不会记得的,她想。时间太久了。他们住在地球相对的两端,他们所在的城市差异也不能更大了。她想不到有任何东西能把他们联系起来。太荒谬了。如果布里斯班和纽约能以某种方式联系起来,那这个世界一定比她一向认为的要小得多得多。

“我叫马蒂。你是说,澳大利亚?”

“是的,”杰米说,“澳大利亚布里斯班。”

奇妙的事情发生了。马蒂·费舍尔一声口哨,声音大得杰米把话筒都拿远了。“我记得,我当然记得。哇,真想不到啊。你就是研究卡尔森的那群人中的一个吧,住在地球底下那面,澳洲那个。你可真是一点不着急啊。”

“我那时候不方便,”杰米开口道,“所以之前没办法帮您。”

“那现在呢?”

杰米转过头去迎上凯蒂的目光:“现在我有很多问题想请教。”

“有意思,但我现在不再想问问题,更别提有什么兴趣了。等一下。”那边传来喀啦一声,话筒被放在了什么地方,凯蒂估计是复合板做的餐桌上。接着是一阵离得远远的快速交谈,虽然两三个词里她只能分辨出一个,但其他内容都很好猜,“小家伙们,去电视前面吃饭吧,这次就算破例了,只要让我清静会儿。但别把东西弄洒了,否则可别怪我不客气”。她隐约听到的这顿家常早餐,对身处这午夜静谧之中的闷热屋子里的她和杰米来说,离得几乎不能更远了。他们就像两个迷失的宇航员,一根螺旋形的电话线就是他们和文明唯一的连接。

“好了。是我孙子孙女们,他们看动画片去了。就算房子被一把火烧了他们也注意不到的。”马蒂回来的时候说道。

“马蒂,”杰米说,“我现在会把话筒给我的同事凯蒂·沃克,她跟您说。”

她做了一个“不”的口型,但杰米还是把话筒递给了她,她接过来,坚定了一下决心,然后跟这个远方的声音,这位失去父亲的儿子,介绍了自己。

“您为什么写那封信呢,马蒂?”

电话那头溜出一声叹息:“你看,其实我也不知道。我那时就是死马当作活马医吧。我知道我老爹是个排版工,我也知道他最后一项工作就是卡尔森那本失传的、烧没了的书。我那时满脑子就想着看看……看看别人在关于这个主题的书里面都是怎么写我老爹的,结果发现他们压根一句没提。后来呢……就像我刚才说的,我也就不感兴趣了。”

“那个,所有人——卡尔森研究学者、专家、历史学家等都知道您的父亲并没有给那本书排版。查尔斯·克莱伯恩,就是英嘉的出版商,他——”

“说得跟真的似的。”马蒂说。

“您一定知道英嘉死后才寄到的那封信吧,里面写着感谢查尔斯亲自给书排版。”

“英嘉根本没有写那封信。她不可能写。因为那时候她已经死了。听着,那封信是大火发生两天以后寄到的,人人都认为是她寄的,是英嘉写了寄的。但是一封信寄两天,在1939年?现在倒是有可能。现在一个星期才送到都有可能,那些废物。以前可不会,一辈子都不会。”

杰米和凯蒂对望一眼。杰米拿回了话筒,凯蒂凑近了些,又凑得更近了些。她很想听,而且她不知为了什么原因,还想靠得更近。

“信的来源已经证实了,”杰米说,“是她的纸笔写的。笔迹也显示是英嘉的,和好几个不同来源的样本对照过了。人们解释说,那几天雪下得很大,所以信才送晚了。”

“我对笔迹什么的不了解,但是不,不可能。信肯定是伪造的,或者有别的猫腻。拿天气来说事,方便倒是方便,可不过是一派胡言。仔细听我说。英嘉没有写那封信,因为那时她已经死了,因为给那本书排版的是我老爹。”

凯蒂抬起一只手掌捂住了嘴。

“我老爹不是什么大好人。他脾气暴,喝了酒还很讨人嫌。他抱有……某种政治信仰。每天回家,他都要抱怨自己的工作,有一次甚至想辞职,但是克莱伯恩说给他加钱,如果他肯留下来的话。他还答应给我买把巴克·罗杰斯[3]款的玩具火箭枪,最后我也没拿到,顺便插一句。后来,他完成工作以后,过了几个星期,在那场大火三天之后,他就死了。这可离谱得太过分了吧。”

“您怀疑还有更多内情吗?”

“我不是怀疑,兄弟,我知道还有更多内情。我当时还只是个小孩子,但是人人心里都有数。无故被捅刀子,就在我们家旁边那个拐角,他住了一辈子的地方?一万年也不可能。”

“您母亲呢?她没有对别人说什么吗?也许找了警察?”

“警察并不待见我父亲,所以就这么说吧,他们在这个案子上并不是很愿意下大力气。”

在他其后暂时停顿的时候,杰米说:“对她来说这事肯定很难熬过去吧,我是说您母亲。”

“她从来不谈这件事。我的意思是一开始她只是悲痛——说她应该告诉他钱没那么重要。她宁愿他从没遇见过查尔斯·克莱伯恩,或者英嘉,或者他们那群人中的任何一个。但就我家而言,一个寡妇带着三个孩子,又没有工作,我觉得过得还算可以了。我们还住在那间破公寓里,勉强过得去。”

“生活费从哪儿来呢?”

“那谁知道?我当时还是个孩子。房租总能付掉,餐桌上也总能有食物。对小孩子来说,这些事都没什么太大意义。”

“好多人都是在抢劫中遇害的,”杰米说,“一直都是这样。您父亲被害一定是个巧合。”

凯蒂听见一种刮擦声——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正用皮革样粗糙的手抚过自己没刮净胡子的脸。想到隔壁在电视前吃饭的孙子孙女,他脸色发白,祈祷自己永远不要被迫和他们分离。不管经历了多少岁月的磨洗,在一个男孩心中,父亲的死永远不会成为过去。不用说,马蒂·费舍尔马上就会挂电话。他们可以再打过去,但他再也不会接听了,这件事就这么结束了。

“你不是第一个这么跟我说的人,”马蒂说,可以从他的声音里听出他耸了一下肩,“坦白说,如今我已经不那么在意了。我的意思是,以前这会让我气得热血翻腾——被那些蠢驴看成傻瓜或者骗子,就因为他们竟然相信那种事是巧合。而且我想要弄明白为什么,你知道吗?为什么我们会痛失——”他清清嗓子,“不管怎么说,如今既然知道了事情的全部,说真的,我就一点也不在乎是谁把他干掉的了。”

“什么事情的全部?”

“我们发现……那是在我母亲去年八月去世的时候,她的遗物里有一箱老爹的东西,那个嘛……”他再次清清嗓子,放低了声音。为了不让电视前的孩子们听见,凯蒂想。

“听着,你想知道吗?我父亲是个纳粹,一个正儿八经、有证件的、领薪水的德美同盟党员。”

一个世界之外,马蒂·费舍尔坐在他的厨房里讲他的故事。在整个布林巴区,整座城市,人们都盖着棉布被单熟睡,一个人睡的也有,跟别人一块儿睡的也有,或是摊开身子,或是蜷成一团。在这座半空的屋子的这个房间里,凯蒂和杰米一动也没动,保持着他们十秒之前的姿势,坐在光秃秃的灯泡下面。屋顶上仍然有袋貂抓挠。然而,和刚才相比,他们已经完全变了。凯蒂望着杰米的面孔,知道自己的表情也如出一辙:猛地倒抽一口冷气、脸色苍白;惊恐和激动并存;嫌恶与追寻的快感混在一起。一个认识英嘉和查尔斯,也了解那本书的纳粹党员,大火过后三天就被杀掉了。是要掩盖什么吗?事情已经差不多过去了五十年,一条解开谋害英嘉·卡尔森凶手之谜的线索——被他们发现了吗?

“您父亲,”杰米的另一只手伸上去按住了自己的喉咙,“我不确定怎么开口问这个,马蒂。”

线路那头说:“我一向都明白最好是有话直说。”

杰米再次开口的时候,声音比她任何时候听到的都要轻柔:“您父亲有可能动手施暴吗?”

一声短促尖锐的大笑:“那是一定的。”

“马蒂,”杰米说,“我们还什么都说不好,而且还需要做很多的研究工作,去寻访以前认识他的人,实地查阅档案,等等。但如果最后发现您父亲跟那场烧死英嘉·卡尔森的大火有什么瓜葛的话——您会怎么想呢?”

接下来的停顿让凯蒂胃里一阵恶心。

“我读过那本书,叫什么来着,《世事皆有尽》?战后读的。我的孩子们都读过。”

“马蒂,”杰米说,“这真的很重要。这可是全世界都想知道的事情。”

遥远的地方,椅子咯吱一声,是一个大块头男人重压下的喘息。他那时还是个小男孩,凯蒂在心里对自己说。如果他想要保护自己的父亲,这份感情她能够理解。他有权利挂掉他们的电话。她做好了心理准备。

他说:“那些废物,只会打女人、打小孩,把半个该死的世界都搞得惶惶不安。他是个烂透了的父亲,做丈夫就更加不合格。你们只管把实情说出来,这就行了。”

“您确定吗?”凯蒂问,“想想您的孙子孙女,这也许会成为了不得的事情。”

“你们明白这个就好:如果他真跟那场大火有什么瓜葛,那我自己都想杀了他。如果我的孩子和孙子们不能为他感到自豪,那我怎么着都要让他们至少为我感到自豪。”

“这想法真挺可怕的,但我们理解。”杰米说。

“就这么说吧,我不排除在他身上发生任何事的可能。也许他的某个纳粹同伙杀了他呢?这也是有可能的。我一度被那些花引开了注意力,但毕竟如果你跟狐朋狗友混在一起,那么,惹得一身骚都是轻的。”

凯蒂把话筒抬了抬,平举在她和杰米之间。“什么花,马蒂?”她问。

“那跟这些都没什么关系。”

凯蒂虽然知道马蒂看不见她,还是点了点头:“但您一度觉得有关?那些花是什么意思呢?您父亲曾经给谁送过花吗?”

“听着,我非常确定这只是他的私事,不过事情是这样的:在我老爹的葬礼上,有人送来一大束鲜花,从没见过那么大的一束花,有白色的百合、菊花和其他你想得到的花,足足四英尺高。”

“谁送的?”

“某个我妈很不喜欢的人吧。她只扫了一眼,从花束上扯下卡片念了一遍,然后抓着黄铜座子把花束提起来,沿着圣约翰福音教堂的过道,在地板上一路嘎吱嘎吱地拖着它走出去,扔到了前门楼梯下面。花束摔得四分五裂。而且,你知道吗,她把卡片也撕成几片扔出了大门。”

“那个卡片,”杰米说,“我想她没有告诉您上面写了些什么吧?”

“她一字没提,”他回答,“避而不谈。但事情发生了就是发生了,历历在目,仿佛就在昨天。一教堂的人都尴尬得不知该往哪儿看了。”

“啊哟。”杰米说道。

“这一类的事情总叫小孩子心痒痒的。那时候我还没完全意识到失去亲人的痛苦——之后当然感受到了,但在葬礼现场,我非常好奇。我跟你说,我父亲以前总给我买《侦探画报》系列和DC漫画,一般都是把我揍得三魂出窍以后。我当时在读初中,是个小小的埃勒里·奎因[4]。总之,我就说我想撒尿,然后偷偷溜到大家背后,绕到教堂前门。有人已经把花束收拾干净了,但是他们没看到雪地里的破卡片,但我看到了。我特意到处找,找齐了所有的八小片。”

“上面说了什么?”

“语句简短又亲切。诚致深切的哀思,然后就是签名。但这真不算一回事,我也不想到处跟人去说。如果我老爹真的犯了罪,而且你能找到铁证,那你就放手去干吧,但是个人隐私还是应该保密。也许他有外遇呢?大概可能就是外遇吧,不然我妈怎么那么生气呢?”

“卡片上的签名是谁呢,马蒂?”

在马蒂·费舍尔回答之前,凯蒂就已经知道他要说什么了。

“签的是一个女人的名字。瑞秋。瑞秋·莱勒尔。”

[1]美国作家。代表作品有《人与鼠》《愤怒的葡萄》《月亮下去了》《伊甸之东》《烦恼的冬天》等。1962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2]美国小说家兼散文家,1926年获得普利策奖。

[3]科幻漫画《巴克·罗杰斯》主角。

[4]埃勒里·奎因是美国推理小说家曼弗雷德·班宁顿·李和弗雷德里克·丹奈表兄弟二人合用的笔名,开创了美国侦探推理小说的黄金时代。埃勒里·奎因是二人小说中虚构主人公的名字,是一位侦探小说作家兼超级侦探。

PART 2

14

1938年,纽约城

瑞秋·莱勒尔非常知足。修瑞福连锁餐厅的制服穿在身上痒得很,白领子和白袖口都硬邦邦的,而且她还不知道这些东西浆洗、叠好、发给她之前,曾经染上过多少人的汗渍,但她仍然非常知足。她头上每一丝灰褐色头发都塞在了帽子底下,发夹深深插进去,把头发别得紧紧的。其他姑娘都不跟她说话,连看都不看她一眼。时间还早,还没到早餐高峰期。前一个星期,东海岸遭遇了一场超大规模的暴风雨袭击,眼下曼哈顿这边的下水道还堵着树杈、街道指示牌和屋顶盖板。现在是九月份,在经历了一个仿佛烤焦了所有的绿荫、把半个城市的人们都撵到洛克威或者贝尔港去避暑的夏天之后,天气开始转凉。这天早晨,她天还没亮就起身了,绕远路避过洪水泛滥的街道去上班。她用了整整一个半小时,才从地狱厨房一路步行走到这里,西十三街和第五大道的交叉口,但她仍然非常知足。

“既然来了,你可别叫我后悔。”奥洛夫琳太太说道。她两臂交叉在面前,把胸脯挤得高高凸起,看着都让人害怕。

“不会的,奥洛夫琳太太。”瑞秋答道。

“我一向宽以待人,决不苛求人家,”奥洛夫琳太太用她那公鸭嗓接着说,“但有时候就是心肠太软了,我就这点不好。”

听她这样自我标榜,瑞秋都不信自己能控制住脸上的表情。她站得直了些,努力把嘴角拉平。

“你要先通过试用期。如果你不能跟别的姑娘一样努力工作的话,那你铁定什么也别指望了。如果你不能给我们餐厅增光,那随便你姑婆是谁都不管用。”

瑞秋心想,奥洛夫琳太太真应当去纽约爱乐乐团吹小号。嘴里一刻不停地念叨,同时还能用鼻子吸气,这可是罕见的天赋。

“是,奥洛夫琳太太。”她说。

“就拿这个布丽吉特举例子吧。”奥洛夫琳太太把头往一个站在主柜台边上的矮胖姑娘那边偏偏。她身上的黑白制服和帽子穿戴得整整齐齐,手里拿着菜单,踩着平底鞋的双脚稳稳地站着。“天知道,她可不是什么美娇娘,但也不怪她,毕竟是从爱尔兰科克郡来的,下船就来打工了。你问问她,她是愿意在这干,还是愿意回她家农场去,和十二个兄弟姐妹待在一起。她会告诉你,在这她就像到了天堂一样,从没过过这么好的日子。”

布丽吉特眯缝起了双眼。

又一声“是,奥洛夫琳太太”在瑞秋脑子里回荡,但她不确定这一声她说出来没有。

“安排你去给顾客点菜,你就去,”奥洛夫琳太太说,“顾客就是你当天的皇帝和太后,如果你接受不了这一点,如果你觉得自己当个使唤丫头太委屈了,那你在这儿可干不长,没说的。你要给客人送鸡蛋沙拉,送软酪三明治,送华夫饼,而且永远永远要用托盘送。你要懂得称呼他们‘夫人’和‘先生’。应该怎么拿托盘?”

“胳膊伸直了拿,奥洛夫琳太太。”

唠叨还在继续。你不能跟柜台边的人讲话,甚至是,尤其是他们跟你讲话的时候。你不能跟送汽水的小伙计们讲话。你不能跟糖果柜台后面的姑娘们讲话。每天早上,开始轮班之前,你要接受检查,因为没有什么能比女招待满是污垢、都可以在里面种土豆的指甲缝更让客人倒胃口的了。壶里的咖啡必须二十分钟换一次新的,如果我看到哪个壶里的咖啡是陈的,大门就在那儿,给我滚。

“听明白没有?”奥洛夫琳太太说。

明白了。她的脸颊发烧,其他姑娘都在窃笑,但她还是点点头。瑞秋很知足,非常知足。

她刚到公园坡薇拉姑婆家的时候,身上青一块紫一块,几乎要饿晕了。她的出现让薇拉大为恼火。她让瑞秋睡在自家厨房的一张行军床上,拿汤给她喝。她跟玛丽说过多少遍了,那个男人是个大麻烦。瑞秋呢,既然她一半是从她爹身上遗传的,那也是个麻烦,这不是明摆着吗。薇拉没工夫处理麻烦事。她自己身体也不好。她会帮瑞秋找个工作和住处,完了就不管了。

最初几个星期,瑞秋在薇拉家附近的卫理公会主教医院洗衣房做熨衣服的工作。有个负责缝补的姑娘,她表姐要找个人合租第九大道上的一间廉价公寓。卡萝尔身高差一点满五英尺,像个矿工一样粗壮,总是不停地眨眼睛,一副坐立不安的样子,那间房子也是四面漏风、阴冷潮湿。洗衣房的其他姑娘都觉得瑞秋是疯了,才会搬到地狱厨房去住,但在那段刚到纽约的日子里,瑞秋似乎对什么都无所畏惧。城里有好多小小的宝藏,只有她一个人能注意到,比如交通灯顶上披着金色长袍的雕像,或者清晨的阳光照在大理石和花岗岩的沟壑表面反射出的图案。这座城市蕴藏的力量多么大啊。多少钢铁建筑刺破天空,一副盛气凌人的架势,然而唐人街好多人到处拖着装满破旧家什的手推车,又完全像是另一个国家的景象。

后来薇拉姑婆就给她找了现在这个工作,地点离她的新家比离医院近些。她已经尽完了对瑞秋的义务,帮了她两次之多。以后她不许瑞秋再去麻烦她了。

能当女招待是工作档次的提升,瑞秋不打算浪费掉这个机会。她整天都在埋头苦干。其他姑娘大部分都跟布丽吉特一样是爱尔兰人,更习惯挤牛奶。她们不搭理她,不仅因为她是美国土生土长的,或者她的薇拉姑婆曾经给奥洛夫琳太太的女儿接过生,帮助她度过了一次艰难的分娩过程,还有别的原因。

瑞秋以前来过这里。小时候,难得来纽约一次,她跟着母亲和薇拉姑婆上这儿来吃饭。那时候她还觉得农场大得就像一个王国。那一天,她第一次见到了霓虹灯广告牌和浮在云间的飞机。母亲点的是当天的“蓝盘子特价菜”黄油炒鸡蛋,给瑞秋点的则是一份草莓酱圣代。吃着它,仿佛就尝到了在未来等着她去体验的一切。

如今呢,整个早上她都在伺候客人进餐。她有一种被分成两半的感觉——她是一个坐在母亲旁边凳子上的小女孩,把红的、粉的草莓酱搅拌进白色的圣代里;同时她又是那个胳膊伸得直直的、指甲修得干干净净的女招待,帮小女孩点菜。瑞秋从菜单上抬起头来,就看到瑞秋戴着帽子、穿着围裙站在面前。她能认出她自己来吗?这就仿佛另一个瑞秋一直藏在她的内心,但还没有显露真身,没有真正露面。她还是那个在这吃午饭的小瑞秋,但穿上了制服,扮演着自己的角色,就像在戏里一样。

修瑞福餐厅的工作很忙,所以每天过得更快了一些。等早餐高峰期结束,瑞秋就掌握了端托盘的诀窍,也懂得了怎么把点好的菜单送到厨房。一位年华半老、身材发福的女顾客高声叫着“服务员”来引起她的注意。等到午餐时间结束,她感到脚后跟上已经磨出了水泡。今天干得还不错,她想。她在17桌打翻了一杯水,但一眨眼就擦干净了,坐那桌的女士只是笑了笑。莫琳都在这干了好几个星期了,还把一杯冰激凌汽水掉在柜台上,导致一些汽水滴脏了一位女士的鞋子。

快到下午三点的时候,那个女孩进了大门。在离门不远的地方,瑞秋立刻就看到了她。后来回忆起来,她也没法确定为什么她在来来往往的顾客当中,偏偏会注意到这个女孩。她站在那里的样子是不是有点鬼鬼祟祟?修瑞福餐厅的顾客大部分都是女士,社会各个阶层的都有,但对她们每个人来说,能来这里都是一种享受。这里有锃亮的棋盘格地板,闪光的镀铬餐具,深色木制桌椅和曲线优美的大理石长柜台,有鸡尾酒、奢华漂亮的盒装糖果和制服整齐的服务团队。女士们飘然穿过餐厅滑动的大门,如同访问自己家的祖屋,仿佛坐在高脚凳上,用吸管喝水果鸡尾酒是在回归自己本来应有的生活状态。

然而,从见到那个女孩的一刻起,瑞秋就看得出,她并没有这种宾至如归的感觉。

奥洛夫琳太太安排女孩坐在了瑞秋服务的区域。她看起来几乎还不满二十,但顾盼之间,眼神却又不像这么年轻的人。她的身材像老家的白桦树一般纤秀,穿着一件过大的男式外套,过于单薄,不适合目前秋天的气候。外套大概是棉布的,是黑、白、灰三色布料拼花的样式。女孩没有把外套脱了挂在门边的衣架上,而是一直穿在身上,坐下的时候,衣服就堆在身子周围。如果不是她容光焕发的脸和光滑亮泽的头发,她看上去就会像个乞丐了。她的头发编成一条长长的辫子,颜色是浅金的,浅得近于白色,金得刺痛了瑞秋的眼睛。她的颧骨可以从十英尺外就割伤你。

瑞秋向她问好,她没回答。也许她不会说话,瑞秋想,至少不会说英语,而不是因为害羞。她看瑞秋都是直视,一双眼睛相比她的脸,不知怎么显得有些太大。她没有化妆,皮肤是这样的清新,让人联想起深暗的冷杉树、草原和山间的湖泊。她指着菜单,示意要点一杯加奶油的热巧克力。瑞秋给她端过去放在面前之后,她用两只瓷器一样雪白的手把杯子握住,然后低下了头。

“绝对是个怪人。”瑞秋回到自己的位置时,布丽吉特说道。

接下来瑞秋又伺候了一桌客人,然后是另一个单客,一位上了年纪的女士,她点了一份热奶油糖果圣代加香草冰激凌和烤杏仁。在她之后,又来了一对母女,两人都要了青椒奶油鸡肉,跟她俩一起的戴鸭舌帽的男孩,年纪比乔治还小,纠结了半天之后点了三角形的烤奶酪。她在点菜单上写得很明确,还画了图,但端上来的烤奶酪还是正方形的,必须返工,之后男孩就不想要了。他这会儿想要巧克力加枫蜜软糖——不,还是棉花糖夹心巧克力吧。

“这可不行,”其中一位女士跟他说道,朝瑞秋眨眨眼睛,“这不合规矩,是不是?”

“你要先吃完午饭,才可以吃甜点哦。”瑞秋对他说,然而一看到他的表情,她就后悔自己成了这种套路的同谋。就吃软糖吧,她想换成这么对他说。吃点樱桃派,再吃点薄荷糕和花生奶油杯。到了明天,也许一切都会改变,你也许再也没机会光顾这里了。

烤奶酪重新做好以后,她抬起头,看到那个编着辫子的女顾客正往收银台走去,手里握着小票。她步子里带着一种飘逸,仿佛是在冰面滑行。她转向糖果柜台,指尖抚过玻璃柜,慢悠悠地打量着饼干、蛋糕和一盘盘的软糖,就像准备在这消磨一整天似的。

柜台顶部一溜排列着亮晶晶的果酱罐子,堆成金字塔的形状,还有装在各种大小的天鹅绒盒子里的糖果,以及闪光的方形、圆形锡罐,有的是金色,有的是银色,有的还带花朵浮雕、绸带和蝴蝶结。女孩随意地拿起某一件来看看,翻来覆去地欣赏完了又放回去,然后拿起另一件,仔细看看,再放回去。接着她拿起第三件——一小盒装在朱红色盒子里的巧克力夹心糖,顶上装饰着一朵鲜艳的绸花,然后把它顺进了口袋。

从瑞秋这方面看,这个小动作就像超声波一般,能惊动一整个餐厅。她四下瞧瞧,别人都没有反应。没人大喊大叫,也没人冲那个女孩跑过去。瑞秋真的是唯一一个目击者吗?她想到了母亲,她虽然看得出父亲在发怒,但不知怎么却领会不了这怒火意味着什么。好像某个行为必须要符合观察者认知中的现实,才能真正发生一样。没有人会认为在奥洛夫琳太太眼皮子底下偷巧克力有哪怕一丁点儿的可能,所以就肯定没人偷。

在瑞秋周围,一切都照常进行着。勤杂工们端着沉重的托盘来来往往,杯盘碗盏丁零当啷地响。顾客们一边吃着他们的三明治、沙拉或者冰激凌水果冻,一边谈论着自己表亲的婚礼或者下午的计划。女招待们像燕子一般穿梭在各张餐桌之间,女主管则在大门口监督着一切。也许瑞秋想错了。

金发女孩没有迟疑。她径直走向收银台。瑞秋想到这女孩可能一分钱都没有,连她点的热巧克力都付不起,就感到全身发木,嘴里泛酸,仿佛即将要在大庭广众下被扫地出门的是她本人。这种紧张感在她皮肤底下颤抖,就在瑞秋一秒钟也忍不下去、正要请求离开一下然后奔到后面去的时候,女孩伸手到衣服另一边的口袋里,若无其事地掏出一张大票子付了钱,还余下一些小额的找头。之后她就离开了,没人去拦她。瑞秋呢?她站在那里仿佛生了根。

女孩走了之后,奥洛夫琳太太把她们都召集起来,在通往厨房的门旁围成一小群。“那个穿大外套的丫头有问题,”她说,“穿一件那样的外套,外套上有那么些口袋,而且还不愿意脱了挂起来。如果她再来,谁肯盯着她的话,我就谢谢她了。”

“我来吧。”瑞秋说。

第一天工作结束,等瑞秋回到顶楼出租屋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修瑞福的轮班时间比大部分餐厅都短,女招待的收入也不跟小费挂钩,但她的脚却感觉不到区别。一切都会好起来的,瑞秋一边开门一边对自己说。这种情况不会永远持续下去,只是暂时的罢了。

她一开门就知道卡萝尔不在家——这么小一个房间,人是没地方藏的。她们俩睡觉是头对脚地睡在一张靠墙的折叠壁床上,卡萝尔热乎乎的粗壮小腿就贴着瑞秋的背。沙发是搬来的时候房间里自带的,还有两把椅子和一张摇摇晃晃的牌桌,卡萝尔没写完的连锁信[1]就堆在桌上的信封旁边。屋里连衣柜都没有。她们所有的裙子都挂在钉子上。窗子底下有个嘎吱作响的电暖气,产生的噪声比热量还多,天花板上的霉斑星罗棋布。然而,这里还有些东西让房间带上了她的特色:种在玻璃瓶、锡制咖啡罐和奶粉桶里的小植物沿墙壁和窗台摆放着,一个角落里堆着一摞二手书。除了从家里带出来的那几本以外,她现在又添了《走出非洲》和《人与鼠》。每本书她都读过两遍。小厨房里有个冷水槽,她俩在觉得太累或者太恶心,不想忍受走廊尽头的洗手间的时候,都用这个水槽来盥洗过。这一层楼说是仅限女性居住,实际上也许确实是,也许不是。然而她很清楚,自己还算幸运的。好多六口、八口之家都挤在只有两个房间和一个微型厨房的住所里。

她打开灯,看到桌上放着一张卡萝尔的留言条,压在一个栽着波士顿蕨的生锈施莱格酸梅酱锡罐下面。“我去佐伊家了,”纸条上写着,“有个小派对。你想来玩的话请便。”

瑞秋不想去。好消息是,奥洛夫琳太太说她明天可以继续上班。坏消息是,她的背突突地跳痛,手臂像果冻一样止不住发颤。她之前都没力气走回家了。第五大道专线大巴一张票卖一毛钱,比普通公交车贵一倍,但她想用特别一点的方式庆祝自己的第一个工作日。现在,她倒觉得不该花这一毛钱了,因为她不知道这份工作能做多久。她没去佐伊家的派对,而是拿出长柄锅烧了开水,倒满了家里的铝盆,再往里加了一勺结块的小苏打。

她从阿伦敦坐大巴车到了这儿。刚刚下车的时候,她十分兴奋。这份兴奋现在还在,就藏在水泡底下的某处。这座城市笼罩着这么浓的雾气,以至于她第一天都很难看清那些直插云霄的摩天大楼。但就是这样一座城市激扬着全世界人们的向往。瑞秋知道,她一定得来这儿。

她还不能宽衣解带,也吃不了饭,不过她也不饿,因为走廊上飘来的各种油烟味就像多国部队一样,在她喉咙里冲击翻腾。现在她的双脚是最要紧的。热水的温度让她的脚趾得以伸直,柔软了她的皮肤,放松了她的肩膀。她在想,此时那个穿大外套的女孩是不是正坐在某个公园的长椅上,或者蜷缩在比她这间还破烂的出租房里,吃着那盒巧克力夹心糖。偷面包她还可以理解,偷鸡蛋、偷一大块酱牛肉或者一个苹果都正常,但那个女孩冒了天大的风险,却只为偷这么一个不实惠的东西。她绷直了脚尖,搅动着洗脚水。她已经习惯了一天工作很长时间,也知道明天、后天、不管多少天,只要有必要,她都能坚持下来,只要眼光盯着未来就行。

她双脚泡在水里坐着,直到水里最后一丝暖意消失。瑞秋的晚餐将是隔夜的肝泥糕和土豆泥,她甚至可以坐到外面的铁制消防梯上去吃,如果她忍心打扰栖在栏杆上的鸽子的话。在这里几乎看不见几颗星星。如果她早知道是这样,在家的时候就会努力去记住星星的样子。她之前以为星星就像太阳一样是永远看得到的东西。

如果有收音机,她就会收听《隐士洞窟》[2],但她家没有收音机。她伸手拿起《世事皆有尽》,又一次从头开始阅读。凯登丝的勇敢和永不放弃拯救父亲的精神感动得她热泪盈眶。她最喜欢的就是这类图书了——主题是奋斗和胜利,甚至是高尚的失败,情节扣人心弦,总让你想看下回分解。

睡觉之前,她会用洗脚水把花浇了。她太累了,反而没法很快入睡,但是一旦睡着,她就会梦见自己躺在一张浮在热巧克力海里的奶油床上,一只白皙如同象牙的手喂她吃偷来的夹心糖果,味道像巧克力,像柴火的烟气,又像丁香,温暖、滑润、香甜地萦绕在她的舌尖。

[1]一种骗局。写连锁信的骗子要求读者寄几块钱给名单最顶端的名字,之后重打一次信件,删去最顶端的名字,把自己的名字加在最底层。凡是照着做的人,这封信承诺会让他们变得有钱。连锁信的收件者会像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多,但只有前几个写连锁信的人才有机会赚大钱。连锁信的原则是金字塔式的,顶端少而底层多。所有的金钱都流向顶端,底层的人只是支付者,而非接收者。

[2]当时的一部奇幻广播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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