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稽之谈。”英嘉说道,带着不容置疑的断然。
原来如此:瑞秋已经得了一下午的假,就像个无忧无虑的女王一样。如果被别人发现她开小差,后果会很严重,但是她完全可以肯定,英嘉不会去告发她。没有人会发现。
“去中央公园吧,”瑞秋毫不犹豫地说道,“我想去看看没人注意的时候,地里又长出什么来了。”
显然,没人注意的时候,中央公园里长出了一大堆的东西。她们乘出租车到东61街下车,看到公园在这个尚带暖意的秋季里,仍然郁郁葱葱。这番景象有点诡异,背后就是被多少参天大厦刺破的天际线,地上躺着十几棵树断裂破碎的残骸,是上周被暴风雨刮倒的。除了她们只有很少几个游客,另外有一些工人拿斧头清理着道路,还有一些用推车把小些的残枝败叶运走。瑞秋和英嘉沿着波浪起伏的湖边溜达,然后走过了盖普斯托拱桥。松鼠都盯着她们看,揣摩着她们会不会投喂。
“你其实愿意去哪里都可以的。”英嘉说道。
“我愿意来这里。”瑞秋答道。
她的皮肤感觉痒痒的,四肢涌动着不安分的热流,既来自她对户外的热望,也来自离她仅有咫尺距离的英嘉。地上到处都是泥泞,但她还是瞄到远处有个好东西,于是冲出小道,跳过一路上的小水坑,然后在一棵榆树边上跪下来。这棵树粗壮的树干已经被风暴干脆利落地拦腰吹断。她用手把浮土刨开,露出一条细细的块根。
“看,紫色的小刺果,扁平的叶子像大象耳朵一样,这就是牛蒡,”看英嘉一副茫然的表情,她又说道,“你肯定不会不知道牛蒡是什么吧?”
“就算我知道,我肯定也会拼命把它忘记掉。”
“很好吃的。”瑞秋把手帕摊平,包起了块根,一点也没多想——英嘉看她的眼神就像看着动物园里的虎狮兽一样。她是不是太贪心了?“你有手帕吗?”她问英嘉,“咱俩可以平分,这些足够两个人吃了。”
“哎呀不巧,刚好我吃牛蒡撑到嗓子眼了,一口多的也吃不下。”
往前又走了一点点,在一块和车水马龙的喧嚣似乎远隔万里的树荫底下,瑞秋找到了车前草、小酸模和马齿苋。她的动作十分小心,轻柔地把这些植物拢到手心,然后拂拭干净。这些贴地生长的小生灵挺过了狂风和暴雨的肆虐。她把它们放进手帕,和牛蒡包在一起,然后又继续前进。英嘉跟在她后面。一丛黑莓紧紧缠在花架上,果实掉了一地,烂得一塌糊涂。黑樱桃也一样,全都被鸟儿糟蹋了,四分五裂,落到小路上淌着血红的汁水。
“真可惜啊。”瑞秋说着,一抬头发现英嘉正皱眉看着她。
“你要的话我会给你买顶帽子。”英嘉说道。
“我已经有顶帽子了。”
“我认识的大多数姑娘宁愿美滋滋地盯着波道夫百货商店的橱窗看一下午。你收集这么些奇怪的东西,是要拿来做什么?”
“做什么?当然是吃掉呀。”
“你可以买东西吃啊。”
“但如果不用花钱买就更好了。如果你能想办法维持温饱,有个栖身之地,那就不用勉强忍受任何委屈了。”
英嘉把头倾向一侧:“你一向得忍受特别多的委屈吗?”
瑞秋突然意识到,像英嘉·卡尔森这样一个高贵的人物当然不该踩在泥浆里,看着她在荒芜的公园里采摘觅食。她肤如白瓷,发映星辉,让她站在这儿就像逼着一个芭蕾舞者站在洗衣房里侍弄轧布机一样。想到事情搞得这么不着调,瑞秋的喉咙顿时被噎住了:“有一些委屈吧,当然跟别的姑娘没法比。一个姑娘可以忍受好多委屈,但是总有个度,再多就不行了。”
“是这样吗?”
“你必须得坚强,就像喝一勺鱼肝油一样,”瑞秋说,“捏着鼻子喝下去就好。干着一件事,却希望自己能干别的,这毫无意义。”
“的确毫无意义。”英嘉说道。
“而且,你看这些植物,它们不是谁专门种的,也没有人浇水,只是一个劲地长啊长。它们真是奇迹。”
天气渐渐凉下来,她们散步回到了第59街,一路上都是泥泞的小道,细小的树枝在脚下的石头上被碾得嘎吱作响。
“我顺路载你回去。”英嘉说。
出租车来了之后,英嘉为瑞秋打开门,然后替她把裙角掖好,免得被车门夹住。司机看着她俩的脏鞋子翻了个白眼。
回到市区,付完出租车费,已经快到七点了,太阳正缓缓西沉。她们站在人行道上。瑞秋的提包里沉甸甸地装着野菜,包得妥妥帖帖。
“谢谢您,卡尔森小姐。”瑞秋说道。她把提包紧紧抱在胸前,但没有动身离去。她感觉自己好像被一张网紧紧地捆在英嘉身边,她——离家出走不带一点犹豫的她,查收邮件从不屏息期待的她,连潦草的只言片语都没给母亲写过,更没起过寄信念头的她,此刻却没法让自己转身离去。
英嘉眨了眨眼,双手叉腰,说道:“来,我问问你,你难道没有读过我的书吗?”
“当然读过,”瑞秋答道,“人人都读过。”
“然而之前在餐厅的时候,你是唯一没说你读过的。就连你们那个母夜叉老板都把它吹上了天,但那更说明很可能她今天之前从来没听说过我的书。”
“一本书带来的感受是属于内心的,”瑞秋说道,“很难去描述……你的书让我很开心,伤感又开心。”
英嘉肯定要问她说的那句话是什么意思了。“他们盯上你了”,她当时在英嘉身边跪下,就是这么向她耳语的。这可是对雇主的不忠啊。瑞秋想,她迟早一定会问的。
但是英嘉没有问,只是说:“我知道你的意思。”她开始迈步离去,接着又转过来对着瑞秋。
“不,我想咱们还没完呢,瑞秋。跟我来吧,一定跟紧了。”
轻轨高架在地上投下长长的梯子形阴影。英嘉在那下面再次左转,头顶上火车呼啸而过,溅起飞舞的火星。她们向市中心的方向继续走去。
来纽约这段时间,瑞秋已经认识到一点,那就是纽约并不是一个城市,而是十好几个,每一个都像坐落在一个不同的国家。它们之间唯一的共同之处便是垃圾堆和老鼠。她从未走过这条路。她们经过了街角的一座大楼,上面的广告牌写着此处出售皮外套和仿皮风衣,“全套骑马装备”。又过了几个街区,周围的景象开始变得暗沉起来。戴鸭舌帽的年轻小伙在楼梯上闲荡,眼睛直盯着她们。一个黑人在扫地。两个修女走过,飘洒的黑衣服、黑面纱和白色头巾式帽子让她们显得严峻可畏。
她们经过法院大楼,英嘉绕着女子监狱转了一个弯。两人正快步趱行,英嘉突然招呼也没打一声,就钻进一条小胡同,里面塞满了手推车、破箱子和一把没坐垫的扶手椅。瑞秋一溜小跑跟在她身后。两人走过一沓可能是作为临时过夜掩蔽所的纸箱子,一个侧面喷着“卫生部”三个大字的巨型铁皮垃圾桶和一群大小各异、像保安一样盯着她们脚踝的橘猫。瑞秋觉得自己看见黑暗的胡同深处有一只老鼠从一些圆形垃圾桶背后飞快地溜过去,但那些猫却毫无反应。这里闻上去就像馊了的尿液、腐烂的水果和外国的香肠。
胡同走到一半,英嘉在一扇暗绿色的金属大门前停住脚步。右边的门框上有一个按钮,如果不是英嘉伸手去按,瑞秋肯定是注意不到的。她只是站在那里笑,两手揣在口袋里。
“现在怎么办呢,卡尔森小姐?”
“我的名字叫英嘉。现在我们就等着。”
她们没等多久。门上的一块挡板滑开,一双深色眼睛上来瞅了瞅,然后挡板就重新关上。过了一会儿,门就开了,与此同时英嘉在一块石台上擦着她的鞋底。里面完全不像有人的样子,只看得见一条狭窄、阴暗的楼梯通向地下。一阵冷风向她们倒卷上来,闻起来就像下面有一汪油腻的大海。
英嘉迈步往下走去。瑞秋刚刚才进来,大门就轰然关闭。
她站在楼梯顶端。楼梯很陡,两旁的墙壁凹凸不平又冰冷严峻,就像是在这座城市名字还叫作新阿姆斯特丹的时候,由荷兰人拿铲子和锄头开凿出来的。她想,她得转身回修瑞福餐厅去,趁事情还没发展到下一步。
英嘉已经下了十几级台阶,回过头来:“我们可不能在这儿浪费一晚上。”
瑞秋解开外套,抻抻她的围裙,扶了扶头上的发网,又盯着脚上难看的平跟鞋,这是为了长时间工作专门穿的,说道:“我真的该走了。”
英嘉翻翻眼珠子,重又走上楼梯,在离瑞秋很近的地方站住。楼梯顶上地方本来就小,她于是把手伸进瑞秋的外套里,环抱着她的腰。
瑞秋屏住呼吸,双臂颤抖着抬离身侧,同时英嘉从她背后松开她的围裙。英嘉解掉绳结的时候,瑞秋感到围裙拉紧了一下,然后腰上的束缚感就消失了,围裙从她头上给脱了下来。英嘉把围裙紧紧地卷起来,塞进她外套的某个大口袋里。接着,她和瑞秋面对面站着,近到呼吸相通,然后伸手到瑞秋头上,摘掉一个又一个发夹。瑞秋连吸口气都做不到。她之前并不觉得夹着发夹怎么样,但是现在她闭上眼睛,就能感觉到那种扯得紧紧的感觉在顺次消失。发网也取了下来。她感到脑袋轻松了不少,仿佛头顶那一块会腾空而起、飞上天去一样。她的发髻披拂下来,触碰着她的脸颊。她睁开眼睛,迎面就看到英嘉凑得更近了一些,伸手捋过自己的卷发,把它们抖散开来。那柔和的牵拉感,是发丝在英嘉指缝的流连。这会儿,英嘉温暖的双手又解开她衣服最上面的一颗扣子,接着解开另一颗,让她的领口开大一些。她把瑞秋外套的袖子往上卷起,沿着她白皙的胳膊,一直卷到肘弯上面,然后两个拇指揉揉瑞秋的颧骨,再捏一捏她的皮肤。完事以后,她往后退了半步。
“好啦,”英嘉说道,“这就好多了。”
[1]美国意大利裔政治家,美国共和党成员,曾任美国众议员、纽约市市长和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总干事。
[2]美国百老汇歌星,也是舞台、电影演员。首次登台演出音乐剧《疯狂女郎》,后又成功演出《安妮,拿起你的枪》《吉卜赛人》。她是20世纪百老汇音乐剧舞台上最伟大的女演员之一。
[3]新西兰女高音歌唱家,出演过《奥赛罗》《浮士德》等剧目。
[4]美国喜剧女演员。
19
1986年,澳大利亚昆士兰州,布里斯班
只打了两个电话,就寻到了那位神秘的摄影师。俱乐部的秘书给凯蒂回电话一问,马上就知道她要找的人是谁了。
“是罗德尼,”他说,“罗德尼·弗雷,就是去美术馆拍照片那位吧?他跟我们都讲了,什么他得克服多少的困难才能拍到那些照片,人们对摄影这门艺术根本缺乏尊重,这都是他说的。”他说他愿意给罗德尼打电话,把她的号码给他。“你是有活儿要找他吗?”
“算是吧。我对他拍的几张照片比较感兴趣。”
“因为罗德尼老是在找活干。”
罗德尼十分钟以后就回了电话。没问题,他可以跟她见面喝个咖啡。
于是,星期六中午书店一关门,凯蒂就一溜小跑赶上了回家的公交车。根据计划,她要先在斯帕加里尼餐厅外面跟杰米碰头。
凯蒂沿着自己家那条街,往前走到弥尔顿大道。奥肯弗劳尔是个挺不错的城区,家家户户都安居乐业,她怀疑她们的房子是唯一一座破旧的出租房。各家的后院里,小孩子们穿着运动衫在花园洒水器下面跑来跑去,咯咯直笑,当妈妈的则透过厨房窗户看着他们。天空蓝得清爽通透,平得像碟子,空气仍然跟体温一样温热。灌木丛中传来蝉鸣,抬眼望去,高大的树冠越过铁皮屋顶,探出头来。
她在街角转弯,朝猫头鹰便利店的方向走去。等到穿过弥尔顿大道,离目的地越来越近的时候,她就看见了他。杰米正站在人行道上。本来他望着另一个方向,但好像感应到她的到来似的,向她这边转过身来。
“你好呀,”他看看她,再看看地面,又看看她,“狩猎开始啦。”
“确实,一鼓作气,往前直冲吧。”凯蒂吻了一下他的脸颊,笑着说道。
他咧嘴笑起来,就像她送了他一份大礼一般:“大多数人都以为这句话是柯南·道尔写的。”
“我可不是大多数人,”她说,“我对《亨利五世》可熟悉了。”
她收敛了一下心神,努力集中注意力。杰米替她把门打开。进去之后,可以看到柜台后面有个比萨炉,前厅的几张桌子都铺着红白格子的桌布。罗德尼·弗雷坐在角落里,头发剪短了些,更加油亮。他的照相机已经从套子里拿出来了,就搁在他点的卡布奇诺咖啡边上,随时准备着开拍——也许是为了进一步证明他是摄影师吧,他的黑包占着另一个座位。他们朝那一桌走去,中途在柜台点了咖啡。罗德尼在他们走到面前的时候抬起头来,但没有一点认出她的表示。她向他先介绍了杰米,两人握握手,然后再自我介绍了一番。她问他还记不记得那些印本残页和那个展览,但是说得越多,他脸上的表情越茫然。
“要薄荷糖吗?”他拿着一个皱巴巴的纸袋子问他们。袋子开着口,里面是半袋光滑的白色糖球。
她摇摇头,杰米也摇摇头。罗德尼吸吸鼻子,自己拿了两颗吃起来,然后把袋子卷一卷折起来,放回口袋里。
“我们排队的时候紧挨着,一前一后?你说是就是吧。”
她提醒他,他当时对空调评价非常高,还说了自己喜欢读书和绘画。这才过了一个月啊。
“那我一定给你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啰。”罗德尼一开口,一阵薄荷味的气息朝她扑面而来。
她的咖啡来了,顶着一层厚厚的奶泡,形状让她想起那种画得很拙劣的坛子。罗德尼把薄荷糖含到腮帮子里,啜了一口他的卡布奇诺。咖啡在他上嘴唇留下一道巧克力色的痕迹,让他看起来就好像大一号的唐·阿米契[1]。
“我不是矫情,真的是脸盲。”薄荷糖好像两个奇怪的赘生物一样突出在他的腮帮子上。他把手掌在空中挥了挥,仿佛在擦一块隐形的黑板:“全是一片模糊。我见过的人太多了。”
她朝他笑笑。他说得对,记不记得并不重要。她只是想看看他在展览现场拍的照片。
“都在这儿了。”他拉开背包侧面口袋的拉链,取出一个正标着他名字的黑色公文包,看起来很昂贵。罗德尼抚摸它的样子就像在抚摸一条小狗,“你这个要求好奇怪,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我想找到某个女人。”这话一出口,凯蒂立刻意识到说得不太妥当。
“不是那个意思,”杰米说道,“凯蒂邂逅了某个人。”
这句话听起来更糟糕。凯蒂和杰米对望了一眼。
“那个女人……我想,她知道一些什么东西。”她重新试着解释道,“我们聊得很愉快,过后我一直难以忘怀。”
餐厅前门打开了,三个十几岁的男孩走进来,要取外卖的比萨。其中一个男孩问,哪一份是奥肯弗劳尔特色餐?这场对话的走向跟凯蒂之前想象的完全不一样,现在她只想说一声“我也不知道这么做是为什么”。她瞧了瞧杰米。
“一个跟你真心合得来的人可不是天天都能遇到的,”杰米说,同时眨了眨眼,“凯蒂只是想找点她的照片当纪念。”
事实就是如此。两人之间那场唯一的对话,在灼人的烈日底下,一个陌生人洞悉了你最真实的自我。这是个小小的奇迹,而如果她当时没有抓住,可能就随风而逝了,不管那位女士知不知道关于英嘉·卡尔森和她作品的信息。也许之前这类细微的、象征着心灵相通的小火花也在她身边闪烁过,可她却没有去注意。她努力想对着罗德尼说话,然而目光却离不开杰米。
“那幸好你碰到我这个专业人士了。你知道吧,我是时尚摄影师,给杂志拍时装秀和风景写真的。反正几乎算是吧。眼下我拍百货拍得比较多。”
“百货?”
“就是商品目录上那种照片。瓶装维生素,那是我的强项。拍瓶装维生素可比看起来要难得多,因为要把它们拍得像那么回事,一看就是正规药物,但又不能显得过分严峻,因为毕竟不是毒药。瓶子都是塑料做的,但你一定要拍出玻璃的质感。我也拍了不少毕业照,还有很多葬礼。”
“人们居然会请摄影师来拍摄他们的葬礼?”杰米说道。
“当然不是他们自己的葬礼,他们人都死了,哥们。”他又朝嘴里送了一颗薄荷糖,“个体户不像以前那么好干了。如今相机也便宜了,是不是?随便哪个张三李四都觉得自己能变成斯诺登勋爵了。”
“做这行一定很辛苦吧。”她说道。
罗德尼·弗雷叹了口气:“胶卷、邮费、新镜头,还有我妈的理疗,这些都得花钱哪。”
杰米从裤子后面的口袋里掏出钱包,抽出一张十块钱纸币:“你一定得让我们表示一下。”
“你人真好,真仗义,”罗德尼说着,手飞快地伸过来攫住了钞票,“我就喜欢你这样的人,懂得耽误了别人的生意,就要多给补偿。”
杰米又往桌子上放了十块钱。
罗德尼以行善积德的态度点点头,然后从公文包里抖出一些照片,顺着桌子滑了过去。
“不说了,”他说,“自己随便看吧。”
照片差不多有五十张,有的拍的是印本残页和其他英嘉的遗物,但玻璃上有反光,基本上什么都看不见。其他大多数都拍糊了,还有一张是罗德尼的鞋,一只棕黄色的亮面系带皮鞋。凯蒂但愿罗德尼还有个副业。
接着她就看到她了。是瑞秋。
“就这几张吧。”
交易几分钟之内就完成了。罗德尼·弗雷把钞票叠好塞进上衣前胸口袋里,同几支笔和一个袖珍Spirax笔记本放在一起。
“很高兴跟你们做生意。”他对杰米说,一边把他的照相机、公文包和大黑包收拾好。然后他就走出了门,咖啡钱都没付。
杰米朝她倾过身子,把照片转了一个角度,好让两人都看得见。她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在其中一张里,一切都是模糊的,不管是装着印本残页的展柜,还是周围拥挤的人群。整张照片体现出一种迸发的动能。这和凯蒂记忆中的氛围不太一样:在展厅里的感觉跟一场公众纪念活动差不多,但罗德尼·弗雷却把它拍得像蹦迪现场,连展柜都好像在旋转。
瑞秋确实在照片上,就在左侧,但因为罗德尼曝光了一次又一次,她的影像给分裂成了十几个镜像。她正高高举起一只层层重影的胳膊,因为她看到罗德尼在拍她,对着摄像机的方向挥着手——也是重影无数的手,想要挡住镜头。凯蒂意识到,从拍摄时间上来看,这是第二张照片。
另一张照片应该才是先拍的。前景也有一个模糊的人像——就是凯蒂本人。她看到了自己头发垂在脸颊处的样子,还有脸上专心致志的表情。她看起来真的是这个样子吗?
瑞秋的身影在照片正当中,非常清晰。她这时候还没看见罗德尼的相机。她的样子和凯蒂记忆中一般无二,但表情却完全不同。她望着侧上方,那是天堂的方向,她的神情可以形容为——凯蒂能想到的词就是“爱慕”,仿佛与她共处一室的是这世上可能存在的最神妙、最美丽的东西。
“她年纪真大。”杰米说道。
凯蒂也很惊讶。他们一直在进行调研,想要重构20世纪30年代那个年轻的瑞秋。这里拍到了她纤细的胳膊和苍苍的白发。在第一张照片上,她完全毫无防备,第二张则满怀着极端的戒心。如此脆弱,如此缺乏保护。凯蒂如今真希望自己当天能多注意一下罗德尼的照相机,能站到他们俩中间去替她遮挡一下。当然,如果她真这么做了,那也就没有这几张照片了。不过她还是那么想。老太太那张脸多么精致,完全不带一丝世故。虽然她讲话口气尖锐,但现在一看就很清楚,她和别人一样,都是全身心崇拜着英嘉。凯蒂自己在展厅待了很长很长的时间,也许脸上也是跟她同样的表情。想象一下别人用那种眼光看你是什么感受,凯蒂想。无论身处世界哪个角落,你一定都能感觉到那种心意。
凯蒂的思绪中,同时还存有一点不安,飘忽在意识边缘无法解决。也许是因为到处搜罗一位老太太的照片,在人家毫无戒备的时候偷拍的照片,然后还当成战利品保存起来。
杰米的手指在照片上轻轻敲着。她之前当然看见过他的手,他们接吻的那晚她甚至还握过,但直到现在她才注意到这手是多么大——但是比她想象的要瘦,线条也更加纤折有致,骨节分明,青筋毕现。他的手腕也比她想的更加宽厚结实。
“这就是爱。”他说道。
凯蒂把眼光牢牢盯住照片:“这么容易就能看出来吗?”
“有时候很容易,这就是个例子。她在看什么呢?”
“某张英嘉的照片,但我不确定是哪一张,也许是中间挂的巨幅海报?我从她站的这个角度判断不出来。你还记得展厅里有什么吗,在她视线范围以内的?”
“我还没去看印本残页展。”杰米答道。
不知为何,她从没想到过这一点。
“什么,你还没去看?你花了多少年研究她,却不去看展览?”
“这里是不是有点闷?”杰米说道,“我需要透透气。”
一走出斯帕加里尼餐厅,热浪如同一堵墙,迎面拍到凯蒂的脸上。等转过弯,回到凯蒂住的那条街,街两旁的树都蔫了,小路上的草皮也稀薄枯黄了。蝉鸣简直无处不在,她都不知道是真的有蝉,还是她脑子里的蝉在叫。他们一路走着,经过一棵从生锈的铁丝网里探出头来的一品红。看见它,她的太阳穴后面就感觉突突直跳。
“我欠你二十块钱和两杯咖啡。”她说。
他扬起一道眉毛:“别携款潜逃就行。”
汗水浸湿了她的衬衫,贴在她的后背上。“所以是怎么回事,跟我说说吧。”
他抬起一只手,替眼睛挡住光线:“没什么可说的,我只是对英嘉失去兴趣了,就这么简单。”
“谁说不是呢,不就是因为轻轻松松就能做到嘛。”
他们继续走着,绕开一个骑着三轮车上山的小男孩。男孩的妈妈在后面紧跟着,手里推着辆童车。
“我和菲利普闹掰了,行了吧。”
她抓住他的胳膊,拉着他停下脚步:“什么时候,为什么?”
“他是我的导师。我刚开始写论文的时候,想找个新的角度去诠释《世事皆有尽》,就是对其中的象征主义进行大幅度的重新审视,分析她是如何颠覆我们常见的那些纳粹符号的意义的,”他朝着天上望了一眼,“现在看起来,这是多小一件事啊,甚至都想不起当时那个我是什么心态了,把一篇论文看得生死攸关。”
菲利普的伟大成功,他的那篇成名作。
“我把论文给了他,请他作最终审阅。他说他会帮我寄出去的。我以为是评委工作拖沓呢,因为期刊从来没有联系过我。看来是论文还没写得尽善尽美,我当时就是那么以为的,”他哈哈几声,咬起了大拇指指甲,“菲利普让我不必担心,说这类事情一般会拖很久。直到我看到论文印成了铅字,才发现第一作者署名是他。”
“而你的名字从未出现?”
“出现倒是出现了,在致谢名单里,感谢我给予了他宝贵的支持。”
距离街角还有几户的一座房子后院里,靠近侧面篱笆的地方,栽着一棵木瓜树。树上有两颗果实已经熟透变黄了,有一颗还熟过了头,看上去柔软而臃肿,有点泛黑。
“你抗议了吗?”
“大闹一场,还爆了不少粗口。我并不觉得很光彩,当时我只是个年轻的傻瓜。他跟我说这叫‘交学费’,人人都这么干。我要是生气,只能说明我幼稚,不懂这世上的潜规则。”
凯蒂转过身,继续迈步走着。一模一样的话,菲利普也用来说过她。她也不该“生气”,她也“幼稚”,她也“不懂这世上的潜规则”。她当时还很相信他,但现在明白了,这种事情并不是只发生在她一个人身上。他也是这么跟杰米说的,也许还跟其他人这么说过。
“他说,只要我忍气吞声,我拿博士学位将会一帆风顺。他倒是没骗人,确实很顺。”
就这么一下子,凯蒂的记忆重负从肩头卸下了。菲利普这套说辞一直让她耿耿于怀,但结果那根本不是针对她一个人。她现在可以把这段放下了,爱扔哪儿就扔哪儿。
“这也不能解释你为什么辞职呀。你已经付出代价了。”
“好像我疯了似的,是不是?我做了博士后,但是……那件事以后,在我心中学术圈就变味了。我去国外混了一段时间,后来我父母去世,我就回来了。”
也就是放弃了一切,把你所有的梦想抛到脑后。
他们已经到了她家大门口。她一点也没有进去的表示。特蕾丝的福特福睿斯轿车停在车道上,两人就靠在车尾接着东拉西扯瞎聊。杰米比她高,他把脚往前出溜一些,好跟她保持一个高度。
“我不该在背后说人坏话,”他说,“关于菲利普的。”篱笆旁一根长长的草茎顶着草籽挑在空中。他折断草茎,在手指之间绕来绕去。
“没关系,我理解。”
“不。这很不职业。我相信他私下里肯定完全不同,说不定人品还非常好呢,我敢打赌。”
这是等着她接话了:其实吧,他不是什么好人。
“你们之前显然走得挺近。”杰米说道。他朝她走近一步,胳膊肘搭在她肩膀旁边的车顶上。两人几乎已经触碰到了对方。她能闻到他温暖的身体,在阳光下散发着法布伦香水的味道。
这很危险。两人都受过同样的伤害,两人各自和菲利普之间的恩怨,形成了三角形的两个底角。他们就像两只躲避楔尾雕的小麻雀,彼此抱团取暖;或者更糟糕的是,现在这事倒变成了某种意义上的复仇行为。她眼下宁愿她和杰米之间没有共同点,没有交集,宁愿他是个屠夫,是个工程师,是个销售员,从来没听说过英嘉·卡尔森就好了。有什么很关键的东西就在抓不到的地方盘旋,她却怎么也无法接近。菲利普不是桥梁,而是两人之间的一道鸿沟。她不知道怎么才跨得过去。
“我得考虑考虑,”她说,“未来该怎么办,想想怎么处理这些涉及瑞秋、英嘉、费舍尔等的事情。”
“当然。”他说,咽了一下口水,盯着地面,站直身子把手揣进了口袋里,“当然得考虑。”
“现在头绪有点多。”
“是有点多。千头万绪的,”他沿着车道,往外面的人行道走去,“我会给你打电话的,或者你也可以给我打。要是你想打的话。”
“我会的。”她回答。
杰米的车停在餐厅后面。她等在路边,看着他转过了弯方才进屋。她关上门,额头在门上碰着,一下,两下。你,凯蒂·沃克,就是个大笨蛋,她想。现在他走了,她又开始想念他。此时此刻,他俩本可能已经上床了——这几天晚上她一直在想象这事来着。一早上的时间都快过完了,她的收获是什么呢?而且她还得再去一次展览现场,看看瑞秋那么专注是在看什么。
杰米半小时就能到家——她可以给他打电话,跟他说抱歉,问问可不可以过去找他。虽然特蕾丝的车停在车道上,但家里并没有别人。凯蒂的衣服又黏在了身上,于是她在客厅脱掉了上衣,打算简单冲个澡。
她刚站到淋浴喷头下面,门铃就响了。她的心跳陡然加速。补救一切的机会已经来到眼前。她关掉水龙头,拿一块毛巾包住头发,另一块裹住身子。
“是不是忘记拿东西了?”她一边开门一边问。
耳边传来轻哨一声:“怎么可能?”
来的是菲利普。
[1]美国男演员,1986年获奥斯卡最佳男配角奖。
20
1938年,纽约城
沿着楼梯往下走,墙壁越来越潮湿,一块块绿色地衣逐渐出现。瑞秋听到四周升起了乐声,开始好像只是一堆乐器挤在麻袋里彼此叫板,充斥着哀鸣、短声和颤音,但是仔细听一听,她就发现自己能辨别出一个一以贯之的基调,另外那些声音都在跟它拉扯碰撞。这调子懒洋洋的,然而自带张力,像饱餐后小憩的雄狮甩着它的尾巴。瑞秋身边的空气因管乐的嘹亮而震颤着,她感觉胸腔都在共鸣,耳朵里的血液好像要跳舞。接着,她们就来到另一扇厚重的大门前。伴着洪流般的嘈杂和热力,门扇轰然洞开,她简直难以相信,时间还这么早,刚刚傍晚,在这么小的一个空间里,居然就会有这么多的人在里面喝酒跳舞、高声喧哗。
天花板非常高,这也出乎她的意料。墙壁像洞穴的厚壁一样坚实,装饰着各类的镜子和古怪的艺术品。燕尾服、毛皮大衣、珠宝和羽饰随处可见,也有穿得像拳击手或者水管工的人,还有些可能是医院跑出来的病人和流浪汉。人群像海一般汹涌着,随着音乐的节拍,朝着同一方向荡起浪头。外头街面上,人们来往穿梭,在薄暮中购物,开车,对脚下这翻腾喧闹的集体狂欢一无所知。她看看周围,有几乎一丝不挂的女郎,抽着烟,跟没穿外套、衬衫邋遢的男人或者身着燕尾服的男人勾肩搭背。台上的音乐家都是黑人。一个香烟女郎经过,上身完全赤裸着。
英嘉在人缝中穿行,瑞秋紧紧尾随,像小艇贴着大船。
她们挤到吧台边,紧挨着两个说着某种外语的男人。英嘉叫了两杯起泡苹果酒,两人拿着杯子挪到角落的小包厢,远离了舞台。这里很热,但不闷。英嘉大口痛饮,瑞秋小口啜着。酒很甜,沿着瑞秋的喉咙一路烧灼到胃,嘴里留下酒精的余味。如果这就是正宗香槟的话,瑞秋想,我实在不懂喝这个为何总要搞得煞有介事。
“这些人一定是下班就直接到这儿来了吧?”瑞秋在一片嘈杂中说道。
“‘下班’啊,对,他们都是下班直接从学校、医院和办公室来的,他们就在那些地方工作。”
“真的吗?”
英嘉笑起来,笑声尖厉,如同一声冷喝:“不,当然不是真的。这个地方从大下午开始,到比你给那些打工仔端早餐的时候再晚得多为止,都是这个样子。来的大部分都是些窝囊废,偶尔会有个把妓女、混混、艺术家和反社会分子。毒品贩子也来。反正只要你想找派对玩,基本上任何时候都可以上这儿来。”
“我没想到像您这样的人们会喜欢——”瑞秋开口道。
“你没想到像我这样的,人们会喜欢?”英嘉睁大了眼睛,两手抚上胸口,装出被一箭扎心的模样,“我可招人喜欢了,起码人家是这么跟我说的。我还有粉丝俱乐部呢。连小孩也给我写信,说他们会求神保佑我,因为我一个人孤灯寒窗地伏案写作,天天呕心沥血,播撒人间大爱。”
“不,不,我不是没想到这个。我知道人们喜欢您。我的意思是,我没想到像您这样的人——我是说作家——会到这种地方来。”
“但这地方最理想了呀,”英嘉说道,“在家只有你和你脑子里的想法,还有面前扎眼、雪白、一干二净的稿纸。上街呢,总有被人认出来的风险。有时候那不是坏事,我也有兴致跟人应酬,但一般我只想一个人待着。仔细听。”
瑞秋尽力去听了,但是却没法从永无止境的派对噪声里分辨出任何有意义的声音。她就说她什么也听不见。
“那就对了。”英嘉说道。
“两位美女,打扰一下?”
瑞秋抬起头,看到一个男人,打着花领带,留着油光锃亮的大背头和浓密的小胡子。他笑的时候,上下牙还并在一起,眉毛扬得像要挑到天花板上去。
“滚一边去,”英嘉说,看都不看他一眼,“我刚才说到哪儿了?”
瑞秋咽了一下口水。男人听话地滚到一边去,消失在舞池的人群中,好像见一见英嘉就已经很满意了。瑞秋说:“你说你只想一个人待着。”
“对,就是,”她拿起一张钞票冲吧台挥了挥,叫他们添酒,“但是如果连我自己都受不了自己的时候,我就会来这里。”
酒来了。侍者一退下,又有一个男人过来站在她们桌边。
“你是聋子还是傻瓜?我刚跟你说了,没听见吗?”英嘉说道,这次她的眼睛紧盯着酒杯。
瑞秋没来得及告诉她,这不是之前那个男人。首先他就没有留小胡子。他的波浪形卷发是深灰色,太阳穴上方那一块灰色稍微浅些,蒜头鼻子,厚嘴唇。他年纪比她们大,金丝圆框眼镜低低地架在鼻梁上,眼镜后面是充血的双眼。他穿的是一件好像是缎子短浴袍的东西,罩在粗花呢裤子上面,裤子口袋里垂下一条几乎长到膝盖的白手帕。他看瑞秋的样子,就像一个人刚被吵醒,深一脚浅一脚赶下楼来却发现自家客厅里有几百号陌生人正在喝酒跳舞一般。
“你刚跟我说了什么?”他开口道,“我知道,什么也没有。一句话都没有。”
“查尔斯宝贝儿,”英嘉说道,“真有意思,居然在这儿碰见你,好惊喜呀。”
“好惊喜?”他手里端着一个盛满琥珀色酒液的方形杯子,说话的时候晃得酒都泼到了地板上,“我已经打电话找了你三天,派了人给你传话,还叫玛丽安帮着找,虽然我那离了她不行,人家还一个接一个给我打电话。我甚至还找人送了一块新斯科舍进口的三文鱼到你家,因为我知道任何人都不会拒绝开门笑纳加拿大三文鱼。显然,你就是个例外。我刚才正打算牵条猎狗,闻得出你的冷漠味儿的那种,一条条街挨着搜人呢。”
“行了,行了,算我错了。”
“两周了,天天晚上我都到这儿来找。我想‘她迟早会在这露面的’。苦了我可怜的肝,得拼死拼活地工作,全是拜你所赐。”
“别再说了,真的。请你坐下来再喝一杯吧。这位是瑞秋。”
我是女侍应生瑞秋,她想,从宾夕法尼亚州的阿伦敦来的瑞秋,在这地方待得能有多自在?可以说跟在城市上空飘着的飞艇上待着差不多。她沿着卡座挪了挪身子,给他腾地方。这个人,这个查尔斯,就像膝盖发软似的一屁股坐下,跟她握握手。
“瑞秋是我的加拉哈德[1],查尔斯。我今天下午才认识她,她顶着全部的风险,只为救我脱离恶龙的魔爪。”
“我记得从龙爪下救人那个是高文[2]来着,不过无所谓了,见到你很高兴,”查尔斯说道,“拜托告诉我,她没在外面惹出什么乱子来。英嘉刚才说,你们今天下午才认识?你皮肤这么水灵,一看就是刚跟英嘉接触不久。看看我,刚刚遇见英嘉的时候,我看上去跟泰隆·鲍华[3]差不多。那都是几百年前的事情了,差不多是约克镇战役[4]刚结束不久的时候。”
“别听他的,瑞秋。要不是我,他多少年前就已经无聊至死了,我就像帮他延年益寿的补药,”英嘉说,“现在我们来聊些什么好呢?聊罗斯福夫人那迷人的朋友,还是葛洛莉娅·范德比尔特[5]得流感的事?”
查尔斯摘下眼镜,用外套来擦。他们坐的地方灯光并不强烈,但瑞秋还是能看到他涨红的双颊和鼻翼上因为生气而突起的血管。乐队开始演奏《大篷车》;瑞秋听过艾灵顿公爵[6]的曲子,但还是第一次听现场演奏的爵士乐。
“你的下一部手稿呢?”查尔斯说道,提高嗓门,盖过音乐,“我们来谈谈那个吧。”
“你真不厚道,”英嘉说道,“难怪人家都躲着你。”
“说得太伤人了,而且又是错的。你认为我是个厚道人,是不是,瑞秋?”他说。
她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我不知道,”她说,“我才刚刚认识你。”
“感谢上帝,我终于找到了一个诚实的纽约人,”英嘉说道,“真是新闻。”
“说到新闻出版……”查尔斯说着,肩膀朝向屋子另一头耸了耸。
瑞秋搞不清楚在一片人山人海之中,他究竟指的是什么人或者什么东西。英嘉却知道。她又长长地啜了一口酒。
“查尔斯,”她说,比刚才淡定了,也更冷漠,“如果他要过来,我们就走。”
“他一直在帮我找你,到各个酒吧到处搭讪问话,以防你不来这儿,去了别的地方。这又不是他分内的事——全是义务帮忙,因为他不嫌烦。他真是任劳任怨。”
“你说他任劳任怨,是认贼作父吧?”
“你不能总是由着性子来。”查尔斯说道。
“书的封面上是谁的名字?书的内容是谁的血汗?我宁肯一把火烧掉所有的印本,也不想让那个人接近我的书,”她捏着杯子,紧得仿佛要掐断杯柄,“美国人,你们都跟小孩一样,只知道闹着玩。你们就会开玩笑,对待任何事情都不严肃。这事很严肃,查尔斯。”
这时候的英嘉已经换了个人,瑞秋想。不再轻言巧语,也不再是那个餐厅里的迷茫女孩了。英嘉到底有多少种不同的模样呢?
“他已经是我们一伙的了。我们给他稍微多付点钱,他负责替我们挡掉所有的麻烦事。他干得很出色。”
“勒索保护费呗,”英嘉说道,“这就是他和他那一帮混混干的勾当。”
“这桩交易很明智。”查尔斯说道。
“瑞秋,”英嘉说,朝她靠过去,“你看见那边那个男人了吗?穿白衬衫、扣着吊裤带,朝着那个上衣丑得可怕的女人淫笑的那个?他可是你们美国原产的纳粹党员,纯粹的本国货。”
“英嘉。”查尔斯说道。
“怪不得美国是移民向往的灯塔。得了指标的犹太人一船一船从德国逃到这里,连卑微的我也远渡重洋,投身到自由女神脚下——就因为美国在一切领域都能打遍世界无敌手,连法西斯主义都比别国昌盛。”
“她反应过度了,”查尔斯对瑞秋说道,“他们是爱国者,仅此而已,是自豪于拥有德国血统的美国人。他们担心共产党的影响,就像我们一样。”
“我当然相信,他们在亚普汉克[7]那边干的就是这些事,就是几个自豪的美国人聚在一起开座谈会,一起担心共产党的影响。”
查尔斯揉着脸,仿佛是拿着毛巾在擦干脸上的水:“英嘉,这是个自由的国家。”他把声音放得不必要的低:“他们在自己的地盘上自己做主,我们美国就兴这样,而且那本来就是个野餐公园,小孩子们在那儿围着篝火唱歌,吃着酸菜配香肠,唱着……我不知道,也许是《霍斯特·威塞尔之歌》[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