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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作者:美-玛丽·希金斯·克拉克 当前章节:2984 字 更新时间:2026-5-10 21:21

约翰·克雷格鲍罗斯本想离开多萝西之后径直驾车返回纽约,但他头痛欲裂,再加上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沮丧萦绕脑海,他感到这五个小时的车程突然变得难以忍受。一方面糟糕的天气确实影响了他的心情;另一方面,多萝西的煎熬难耐和悲痛情绪也传染了他。多萝西向他展示过放在钱包里的照片,一想到这么漂亮的孩子可能遭逢不测,他的胃里就一阵猛似一阵地难受。

他沉思着,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莫名其妙的想法?虽然希望比较渺茫,但孩子们或许只是走失罢了。什么人会忍心伤害孩子呢?约翰想起自己年满二十八岁的一对双胞胎儿子——一个是空军飞行员,另一个是建筑师。两个都是很有教养的年轻人,也是他这个当父亲的最自豪所在。哪怕在他和妻子逝世很久之后,孩子们也会作为他们生命的延续,依然活在这世上。可假如当他们还是婴儿时就走失的话……

他正沿着6A公路驶向大陆。在道路右前方离主干道稍远处有家诱人的餐厅,霓虹装饰的招牌上写着“舞台之路”,在阴沉的午后光景衬托下仿佛是抚慰人心的灯塔。约翰本能地下了主路,驶进停车场,这才意识到现在快下午三点了,一整天他才喝了一杯咖啡,吃了一片吐司而已。由于坏天气的影响,从纽约来这里的一路上都车行缓慢,所以他来不及吃午餐。

他想着,在漫长的旅途之前先饱餐一顿非常合情合理。另外,跟投资目标区域附近的商户聊聊也很符合他作为一个商人的思维方式。说不定他还能挖到一些关于这场生意的有用信息。

下意识地欣赏着餐厅里乡村风情的内部装潢后,他径直走向了吧台。一个客人都没有,不过现在还不到五点,在这样的一个小镇里也算正常。他点了一杯加冰的芝华士,一边接过酒保递来的酒,一边问是否有吃的。

“没问题。”酒保四十岁左右,深色头发,脸上的络腮胡十分抢眼。约翰喜欢他热络的回答方式,也很欣赏他将吧台打理得井井有条。酒保递上菜单说:“如果你想吃牛排,牛里脊特餐很不错,一般来讲下午两点半到五点之间,厨房不开火,但如果你想在这儿用餐的话……”

“听上去棒极了。”约翰飞快地点了一份五成熟牛排和一份蔬菜沙拉。芝华士让他的身体暖和起来,之前的抑郁情绪开始消散了。“你调酒的技术真好。”他说。

酒保笑着答道:“要以合适的比例混合冰块与苏格兰威士忌确实讲点天分。”

“我是个生意人,你明白我的意思。”约翰决定开门见山,“我在考虑买下被当地人称为监视所的房子,将它改造成一间饭店,现在你脑海中冒出来的第一个想法是什么?”

这男人重重点了点头:“可行的,我觉得你可以打造一间真正入流的餐厅。我们的经营状况也不错,但我们只能招待中产顾客——有小孩的家庭、依靠抚恤金度日的老太太,还有冲着沙滩及古董店来的游客们。但监视所那样一个海景宝地,氛围宜人、好酒佳酿、美味佳肴……你可以吸引最富有的客人,并且让那地方整日门庭若市。”

“英雄所见略同。”

“对了,如果我来经营的话,我还会赶走阁楼上那个形迹可疑的怪人。”

“我也在考虑怎么处置他,他似乎有点古怪。”

“嗯,大概每年这时候他都会在这儿待一阵,可能是为了钓鱼吧。雷·埃尔德雷奇有次不经意提到这件事我才知道的。雷·埃尔德雷奇可是个好人。这次走失的孩子就是他家的。”

“这件事我也有所耳闻。”

“妈的,多好的孩子。雷和埃尔德雷奇太太偶尔会带孩子们来我这儿。雷的妻子真是个美人。其实我不是本地人,十年前,在第三次晚归途中被抢劫之后,我放弃了在纽约的酒保工作。我又很喜欢钓鱼,索性在这里安顿下来。就在几周前的一天,那个大个子男人来我这儿买酒喝。我在附近见过他,知道他是谁,他就是监视所的租户。嗯,来者都是客,让他发发牢骚也好,于是我跟他搭讪,我问他去年九月布鲁斯酒吧还营业的时候,他是不是也在这儿。你知道那个蠢货说了什么吗?”

约翰等他自问自答。

“什么也没说。一言不发。无言以对。他根本不懂我在说什么。”酒保双手扶髋说道,“你能想象一个连续七年来科德角钓鱼的人却听不懂我的问题吗?”

牛排送来了。约翰心满意足地吃起来。这一餐很美味,精选的牛肉配上温热的酒水,让他彻底松弛下来,开始思考关于监视所的事情。

酒保说的一席话让他坚定了收购这处房产的决心。

看房时他很开心,只有在顶楼时感到不适。这就是问题的关键,他很不喜欢顶层公寓的租户——帕里什先生。

约翰心事重重地吃完牛排,心不在焉地结了账,慷慨地给了酒保一大笔小费。他竖起衣领,走出餐厅向车子走去。现在他可以心无挂碍地右转上道,向大陆飞驰了吗?但他犹豫不决地在车子里坐了好几分钟。哪里不对劲呢?他怎么跟傻了似的。为什么他的内心深处涌起一股强烈的冲动想要回监视所呢?

考特尼·帕里什很紧张。在生意场上多年的摸爬滚打使约翰很会识人,紧张焦虑的情绪更难逃他的法眼。那个人明显在担心什么,心急如焚地希望他们快点离开。为什么呢?他浑身是汗,身上有很浓重的酸臭味,那是心虚的味道,但他在害怕什么呢?还有那个望远镜。约翰弯腰观测的时候,帕里什飞快地更改了镜头对准的方向。约翰记得当他将镜头还原到接近初始位置的时候,他瞥见了被警车环绕的埃尔德雷奇家。这望远镜的观测能力真令人叹为观止。假如说镜头对准的是镇子上某户人家的窗户,那任何一个使用这望远镜的人都是个偷窥者……变态窥淫狂。

有没有可能孩子们从自家后院消失的时候,考特尼·帕里什正好通过望远镜目击了一切呢?他看到了什么?但如果真有线索,他应该联系警方才是。

车里太冷了。约翰扭开了启动钥匙,想等马达加热会儿再打开空调。他掏出一根雪茄,用小巧的金色登喜路牌打火机点燃了它。这打火机是结婚纪念日时妻子送的礼物,虽然浮夸,却备受珍视。点燃的雪茄冒出了红色的光焰,他开始吞吐起来。

他真是个傻瓜。一个多疑的傻瓜。正常人会怎么做?给警察打电话报告说有个人看起来很焦虑,应该对他展开调查吗?如果他们这样做了,考特尼·帕里什应该会说:“我接到看房通知的时候正准备洗澡,准备时间太仓促了。”非常合情合理。独居的人都很注重保持一些生活习惯。

独居。就是这个词。这正是让约翰耿耿于怀的地方。他发现整幢公寓再无访客的时候非常震惊,因为有些细节让他确信考特尼·帕里什的家里还有别人。

浴缸里的儿童玩具。就是这个。那令人匪夷所思的橡胶鸭。还有空气里令人腻烦的婴儿爽身粉的气味……

一个荒诞到无法明言的猜测浮现在约翰·克雷格鲍罗斯的脑海中。

他知道下一步应该怎么做了。

他把金色的打火机从口袋里掏出来藏进汽车的储物箱里。

他要突袭监视所。等考特尼·帕里什应门的时候,他可以声称在看房时弄丢了珍贵的打火机,一定就落在房子某处,他希望可以进屋寻找。他可以趁机仔细查看整幢房子,要么打消他荒诞的疑虑,要么收集到更多线索跟警察探讨。

下定决心之后,约翰猛踩油门,掉转车头往左上了6A公路,向亚当斯港的中心、那条蜿蜒崎岖小路的终点——监视所飞驰而去。他顶着猛烈的冰雹返程,一路上那只褪色掉漆的橡胶小鸭子一直浮现在他的眼前,挥之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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