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元宝。他这不是一个真正的金元宝,而是一个人,一个男人,而金元宝只是个这个男人的名字,很少有人的名字会这么个性,拥有这样的名字人,都一定是一个很特别的人。而金元宝却并不是很特别,除了一张胖胖圆圆的像是元宝似的脸,几乎,没有什么比别人特别的地方。无论是从后面看还是从前面看,像金元宝这种身材的人,无论高的或者矮的,都会让人大失所望。
金元宝和普通的胖子差不多,圆圆的脸蛋,弯如月牙的眉毛、含着笑意的小眼睛、翘翘的鼻子、一对很大的耳朵、再加上那一张一直笑得合不拢的嘴,倒和弥勒佛差不了几分。
罗惊鸿和蓝玉珍来的时候,金元宝正坐在一张桌子前,啃着一个大大的鸡腿,嘴角还溢满了油垢,但却依然是满脸春风般的笑意。
金元宝看起来年岁并不是很大,甚至都有些像十四、五岁的孩子,身上穿着一袭灰色的布衣,看起来,沧桑已久,虽然看起来倒是挺合身,但却陈旧的让人感觉很寒酸,而像这样寒酸的一个胖子,居然还能吃得起鸡腿。
金元宝见到蓝玉珍的时候,立刻站了起来,到手中的鸡腿还是没有舍得放下,依然拿在手中,他的身高大约四尺有余,怎么看,也不像是一个成年人的身高,衣服的袖子和裤脚全都轻微地挽起,露出里面白嫩的皮肤,拥有这么好的皮肤的人,应该年岁不大。他脚上是一双绣着“金”字图案的黑色布鞋,脚前有一只小狗,一只小猫,他吃剩下的骨头就扔在脚边,此时,那只狗和猫正在张牙舞爪地抢一根骨头,虽然那只够不比那只猫大多少,但却凶的很,所以,战果可想而知,但这只狗见了蓝玉珍似乎并不陌生,反倒摇起了尾巴,但但它的视线注意到罗惊鸿和他手中的血龙剑的时候,立马放下骨头,冲上前去,咬住了罗惊鸿的裤脚。
罗惊鸿连人都不怕,当然不会怕一只狗,他任由那只狗咬着他的裤脚,嘴角却渐渐泛起一丝笑意。
金元宝看着眼前的一幕,也笑了笑,道:“这只狗很通人性,它此时咬住你的裤脚,是想把你拽到屋里来和我一起吃肉,只要多一个人吃肉,就会多一份骨头给它,如果,它不欢迎你,就会咬住你的肉,而不是咬住你的裤脚。”
听他这么一说,罗惊鸿忽然笑了起来,像金元宝这样既年轻,又聪明的胖子,实在不是很多。
蓝玉珍笑道:“多日不见,元宝弟弟气色还是如此之好啊,看来,在这第五座山生活的还算不错吧。”
金元宝也笑了,道:“蓝姐姐说的是,在这里有吃不喝,又怎么会不开心,而且这里又不只是我一个人,所以并不孤单。”
金元宝说的是老鼠,老鼠也是一个人,和金元宝住在一起,算是铁哥们,而老鼠却比金元宝要大一些。
蓝玉珍忽然问道:“老鼠去了哪里?”
罗惊鸿一脸茫然地站在那里,搞不清楚蓝玉珍说的到底是什么意思,这里有狗,有猫,又怎么会有老鼠?
金元宝想了想,才道:“老鼠哥去山下打猎去了,他说今晚要打一只野鸡回来。”
罗惊鸿有点想笑,但却还是忍住了,一个活生生的大男人,居然喊老鼠叫哥,这难免有点滑稽,但如果他知道老鼠是一个人,而不是真正的老鼠,绝对不会这样笑,至少现在他已经知道,金元宝的话中,他就已然猜到了老鼠是一个人,而且也是一个男人,真正的老鼠当然不会下山去打猎,所以,除了人之外,他已经想不到更好的解释。
老鼠的确是一个人,一个男人,但却是一个瘦弱的男人,长长的头发看起来凌乱不堪,眼睛很亮,鼻子很尖,嘴巴很小,身高也不过五尺左右。他的名字虽然很有趣,但他的人却不像是有趣的人,看起来反而像是一个透着成熟气息的大男孩。
老鼠是乡下人,乡下人大多数是没有多少知识的,所以,他的爹娘就给他取了这么一个古怪的名字,但没有人知道,他的名字其实是一次偶然,他刚出生的时候,父亲坐在床边抱起他,对床上的母亲说,让她帮忙取一个名字,母亲当时正巧看到了一只老鼠从她的眼前大摇大摆地溜过去,顿时大叫一声“老鼠”!父亲当时愣了愣,但后来却笑了笑,说这个名字还不错。
名字有时候往往和现实中的人背道而驰,极不相称,就如同有人叫王麻子,但脸上却没有一丁点的麻子;再比如有的叫赵延年,本有着延年益寿的意思,但却偏偏弱不及冠地就夭了寿;还有人叫萧二,但他却并非的真的很二,反而精明能干的很。
但老鼠的名字却和他本人的相貌相差无几,唯一不同的就死,他不怕猫,反而有时还会捉弄那只猫,就算他是一只老鼠,也是一只不怕猫的老鼠。
老鼠现在就站在门外,看着蓝玉珍和罗惊鸿,手中的野鸡在鸣叫个不停,老鼠看到蓝玉珍,笑容已经满面,道:“蓝姐姐怎么有空来这里啊?正巧我捉了一只野鸡,等会儿我把野鸡杀了,给你们做一顿丰盛的晚餐。”
蓝玉珍听了,笑道:“老鼠弟弟做的野鸡,自然是人间美味,但我这次来,却并非是来吃饭的,我身边的这位罗惊鸿罗大哥要去狂人堂,但狂人堂的规矩却不能坏,所以,这里已经是他越过四座山之后的第五座山了,所以,考验还是少不了的。”
老鼠笑道:“蓝姐姐说的极是,那我们去考考他,只要能在这里住上一宿,并和我们成为朋友,我们便算他通过考验如何?”
蓝玉珍沉思了片刻,道:“好,就这么办。”
其实,这件事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却并没有那么容易,想要和金元宝以及老鼠成为朋友,真的是一件很困难的事。
金元宝,又矮又胖、贪吃贪睡、邋遢、爱打呼噜、喜欢捉弄人。
老鼠,又瘦又黑、而且还有洁癖、好酒、爱说胡话、小肚鸡肠。
这两人的毛病还有很多,想要在短时间内和他们成为朋友,还真的是一件很困难的事。
金元宝的桌上还放着三只鸡腿,他笑嘻嘻地拿了一个大的在手里,又把其余的两只分别给了蓝玉珍和老鼠,罗惊鸿在一旁只有看得份,但他并非是一个贪吃的人,所以,就算少一个鸡腿他也不会太在意。
天色不早了,他和蓝玉珍就在此处住下了,蓝玉珍去厨房帮老鼠炖野鸡,他则坐在金元宝的旁边,有一句没一句地和他搭着讪,金元宝忽然拿起一个剥好的鸡蛋,放到罗惊鸿的嘴边,笑嘻嘻地道:“你一定饿了吧?这个鸡蛋就当是奖赏你了吧。”
罗惊鸿含着笑伸出手去,想去接那个鸡蛋,但却不料,金元宝拿鸡蛋的手猛然一收,他反倒捉了一个空,金元宝在整个鸡蛋又塞到了自己的嘴里,笑嘻嘻地看着罗惊鸿。
罗惊鸿也不和他计较,只是忍不住又打量起金元宝来,金元宝的衣裳尽管很旧,但却没有一点补丁,腰上也没有打什么绳结,像他这样体型的人,也无需在腰上打绳结,但仔细再看上几眼过后,反倒觉得金元宝很像丐帮的弟子,那种气质的确很像一个乞丐,而且还是一个讨要到了很多好吃的乞丐。
金元宝脸上的笑容忽然消失了,取而代之的却是四分冷漠、六分警惕,只听他道:“你这样看着我干什么?我脸上莫非有花吗?抑或是,你在生气我没给你鸡腿更没给你鸡蛋?”
罗惊鸿当然不会这么小气,急忙笑道:“没什么,我只是看你生得好生英俊,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金元宝一听“英俊”二字,反倒怒道:“你胡说!你分明是在讽刺我!就算全天下的人都可以称得上英俊,我也和这两个字沾不上边。”
罗惊鸿看着他,平静地道:“你对自己的相貌不满意?”
金元宝没好气地道:“如果我能再瘦一点,再瘦那么一丁点就好了,可惜,我很胖,而且胖得离谱。”
罗惊鸿很认真地道:“胖怎么了?只要胖得可爱,胖得讨人喜欢,对于很多英俊的人来说,都是没法想比的,一个人再怎么胖也没有什么,只要他善良、真诚,就是一个可爱的人,没有谁会不喜欢一个可爱真诚的人,我想,你一定也是一个可爱的人。”
金元宝怔住,慢慢地道:“我如此戏弄你,你却还说我可爱?要是换成一般人,不是朝我大打出手,就是像疯狗一样跑过来抢我的鸡腿了,你的确很特别,能连着越过前四座山,我想也不全是靠运气,毕竟“销魂夫人”孟梦、“酒鬼”阿七、“魔手”萧玄、“雪狐玉女”秋水仙四人都不是什么省油的灯,能从他们手中轻易地通过考验,实属难得。”
罗惊鸿只是简单的笑笑,要说这四个人,去掉秋水仙不说,其余三个也确实是有很大的能耐,但只要自己丝毫不屈服,那些考验,也非难事,倒是这第五座山的考验,让他有点困扰,要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和老鼠以及金元宝成为朋友,应该是一件很麻烦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