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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风云剑派

作者:六弦 当前章节:3184 字 更新时间:2026-6-19 18:45

罗惊鸿和蓝玉珍双双走进了一座房舍,房舍不大,一地落叶,但却很静,蓝玉珍在大堂内摆弄着那把冥火剑,罗惊鸿在一旁好像在想着什么,忽然间,一阵清雅悦耳的箫声打破了夜的静谧,时而低沉、时而高亢、时而轻快、时而舒缓。而这首箫曲正是江南地界的名曲,光是听曲的音韵,就知道是个极内行的名家所奏,再听箫所发出的声音,纯正无比,此箫必是难得的名箫。名曲配名箫,再由名家吹奏,正应了“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的句子。

可在这房舍之中的人,却不禁皱了皱眉。“曲至人至”这个神化会不会被打破,就要看今夜了。所谓“曲至”就是指这动听的箫声,“人至”则是指九天真人到,只要‘九天真人’一到,无论是什么人,都会给他让道,如果不给他让道,那个人人就已经半只脚踏入地府了。

此时,罗惊鸿面带微笑,道:“这箫声倒是别致动听的很,不知道是何方高人能吹奏出如此完美的旋律。”

坐在他身边的蓝玉珍轻叱道:“罗大哥,这个时候你还有心思听箫声吗?当务之急,我们应该好生研究研究这把冥火剑。”

罗惊鸿笑了笑,道:“珍儿,你可知道昔年江湖上鼎鼎大名的“风云双剑”?!他们的剑法也是惊世骇俗至极,比起王降龙的‘降龙剑法’有过之,而无不及。”

蓝玉珍想了想,道:“昔年的‘风霜剑’沈孤晏、‘探云剑’独孤夜,都是当年号称江湖第一剑派——风云剑派掌门人‘九天真人’东方冥的两个最得意弟子。昔年,东方冥派遣他们下山正是为了追查‘飞花天女’仲彩依的,仲彩依初涉江湖近三年,被江湖上的人尊称为武林第一美人,但也有人说她是蛇蝎美人,因为在这三年中江湖中的许多英雄豪杰都死在了她的手上,而那‘风霜剑’沈孤晏和‘探云剑’独孤夜便是死在她的手中,当时东方冥让他们下山找仲彩依的时候,也是千叮咛万嘱咐的,但他们却丝毫没有在意,在他们看来,他们的剑法已然惊世骇俗,就没有必要再去害怕一个女子,但他们又怎么知道,仲彩依不仅仅是女子,还是武林中的第一美人,英雄难过美人关,沈孤晏和独孤夜也算是一代英雄豪杰,但就因为他们的一时不慎,便死在了仲彩依的手中,仲彩依昔年和东方冥交好,但东方冥却因为一件事而误会了她,所以,一直没有颜面再去见她,就差遣自己最得意的两个弟子去寻她,好代替他向她道歉,但万万没有想到,仲彩依会恨他恨到如此地步,他本来不想派沈孤晏、独孤夜去的,但在风云剑派,剑法最精湛的就属他们二人了,所以,他派这二人去,以为,仲彩依会看在他如此有诚意的份上,原谅他的过错,但谁知,世事难料啊。”

蓝玉珍说到这里,已经叹息了起来,而就在此时,那一曲箫声也已经终了。大堂中已多了一个人,只在眨眼间,这个人便如鬼魅般悄无声息的站在了大堂中。

蓝玉珍一见到他,脸上便露出了一丝尊敬之一意,道:“这箫声除了东方前辈,已经没有谁能够吹奏得出来了,刚才恕小女子无礼,说了一些您的陈年往事给罗大哥听……”

来的人的确是东方冥,他依然穿着一件白得纤尘不染的长袍,脸色却格外苍白,看上去似乎已经到了花甲之年,他的右手拿着一支碧玉箫,玲珑有致,箫上竟有只红色的彩蝶,十分精致,仿佛是这玉石本身就有的,而那彩蝶真的很美,美得像一团妖娆的火焰。

东方冥道:“这把碧玉萧有个非常好听的的名字,叫做‘彩旋’,代表着彩色的旋律,而这把碧玉箫本来也是那‘飞花天女’仲彩依之物,当年,她把这把碧玉箫送给我的时候,也就是在暗示她的芳心已经暗许给我了,但那一天重阳,我却在风雨交集的山路上,看到了她和一名男子相拥在一起,我当时,已经失去了理智,上前去,一剑便刺穿了那男子的咽喉,仲彩依见那男子死在我的剑下,悲愤交集,痛哭流涕,那时,我才知道,那男子只是仲彩依失散多年的哥哥,亲哥哥,而她的哥哥根本就是一个普通的人,一点武功都不会,所以,我才能一剑刺穿他的咽喉,就因为那一剑,仲彩依便和我决裂了,我知道自己犯下了滔天大错,但我又如此深爱于她,万般无奈之下,才派了我两个最疼爱的弟子去寻她,但是,我真的万万没有想到,时隔如此之久,她还是没有原谅我,反而牵连了我的那两个弟子,他们都是学武的奇才,却因为我的一时不慎,害了他们的性命,当时,我并没有得到冥火剑,我只是为了寻她,来到了大明湖畔,偶然间,看到两伙人为了一把剑正厮杀在一起,过了片刻,那两伙人当中有一黑衣老者嘶声说,就算是毁了这把剑,也不能让那伙人得到,于是,他便把此剑扔到了大明湖,大明湖是何等之深,扔进去,又岂能轻易找到?那两伙人厮杀过后,已经尽数倒在血泊之中,而我一时好奇,便跳入了大明湖,我水性很好,在大明湖底游了几个时辰,终于从两块礁石间找到了那把剑,而那把剑当时锋芒毕露,邪气冲天,我就请了一个铸剑的名匠,将这把剑的锋芒再次封起来,后来,得知此剑正是冥火的时候,我也是激动万分,但江湖上虽然奸邪当道,但我却已经没有心情再去管江湖事了,所以,才想要把这把剑交给有缘人,让那个人代替我去除掉江湖上的奸邪之辈,让江湖再次恢复平静。”

蓝玉珍已经听得入迷,罗惊鸿也似乎已经忘记了身在何方,他的眉头,渐渐皱了起来,道:“前辈有此番用意,也是江湖之福,但那奸邪之辈之多,又岂是短时间能除光的。”

东方冥道:“小兄弟说的也不无道理,但只要有恒心,总有一天,会做到的,而至于我提到的那个‘飞花天女’仲彩依,任谁看了都不会认为她是一个女魔头,反而会相信她是一个仙女。的确如此,若不是仙女下凡,这世间又怎能造出这等完美无暇的女子呢?她的确够资格做这武林第一美人。但越美的女人,心思就越是阴毒无比,至少,仲彩依就是这么一个女人,表面看似美若天仙,但心胸确是如此狭隘,我当年不小心杀了她的哥哥,也是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如果,我不是那么爱她,又怎么会因为吃醋而杀人,但她却没有给我一丝悔过的机会,我那两个弟子若是不死的话,现在,在江湖上的名声也会变得很大了,真是可惜,可恨啊!”

罗惊鸿道:“那前辈又是如何来到的此地?怎么不呆在那风云剑派,反而到这狂人堂的境内来?”

东方冥苦笑道:“风云剑派,没有了风云双剑之后,日渐衰弱,而我身为掌门人又整天闷闷不乐,沉寂在悲痛之中,无暇管理风云剑派的大小事物,而就在那一年,鬼门趁我们不备之时带人来袭,血洗我风云剑派不止,还霸占了我风云剑派的地盘,当时,我落魄至极,根本无心应战,很快便被鬼门的人击败,而就在当时,我一故友来此造访,正巧目睹这一切,并救了我,我那个故友便是剑雄,当时他的狂人堂也算是如日中天,但知道他是狂人堂的主人的人却并不多,他救了我之后,诚心邀请我留在狂人堂,好养精蓄锐,日后,灭掉鬼门,抢回风云剑派的地盘。”

罗惊鸿面露惊讶之色,道:“前辈的意思是说,鬼门的总坛现在就是在风云剑派的地盘?”

东方冥点点头,道:“没错,据说鬼门的人以前居住在鬼窟,那里漆黑无比,地方又狭隘,所以,他们才会想到要霸占我们风云剑派的地盘。”

蓝玉珍忽然很认真地看向东方冥道:“东方叔叔放心,我爹虽然退隐江湖,但狂人堂还在,只要狂人堂在,鬼门的末日就不远了,总有一天,我们会帮你拿回原先属于你的东西的。”

东方冥道:“剑雄老兄退隐江湖的事,在江湖上已经传遍了,但我却知道,他退隐江湖的目的,也是为了我,那《绝命谱》现在藏在很严密的地方,如果不退出江湖,大张旗鼓地去取,就会招来很多麻烦,剑雄老兄利用退隐江湖当做幌子,好秘密前去寻那《绝命谱》,等到他学会那上面的武功之时,就是鬼门灭门之日!”

蓝玉珍道:“我爹的用意,原来东方叔叔都知道,那您可知道我爹现在身在何处吗?我带罗大哥回狂人堂就是想请他老人家帮忙找人的。”

东方冥沉思片刻,终于吐出三个字:“绝命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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