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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林万可不同寻常的一天

作者:一定要填完 当前章节:14648 字 更新时间:2026-7-2 11:01

很多故事的主人公,都是一位或俊美无匹或英勇无双或家世显赫或惊才绝艳的少年。

很可惜,这些个条件中除了“少年”,林万可没一点是沾得上边的。

他被确定为这篇故事的主角时,还在万安街上清扫着绵厚如冬日积雪的爆竹纸屑。

白天他送糕饼去素食馆,正碰上对面有家叫做“跃然居”的酒肆开张,居然点了整整半日的爆竹花炮,又是敲锣打鼓又是舞龙舞狮,喜庆得好似过节一般。

素食馆里生意正忙,无人能腾出时间清扫飘到门口的纸屑,穆掌柜便问他可愿意帮着打扫下,若清扫干净了便给三十文钱。

他瞧着有钱赚,开开心心就应下了。岂料今天的风跟他作对似的,将废纸全给吹到了素食馆门口,于是他一直扫到傍晚才勉强清理完毕。

林万可回到家里时,林百知已趴在桌上喊饿喊了好一会。

他虽累极,还是打起精神做了晚饭,饭毕又检查了林百知今日的功课。

据林百知说,今天乐莘先生教了一篇《木瓜》。

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他在林万可面前背诵了一遍,又拿出几张涂满乱七八糟字迹的纸,证明自己学得挺好。

林万可便由着他出去玩了,等他玩累了回家,帮着他换了衣服洗了手脚,又给抱到床上盖好棉被,这才去后院洗衣服。

小孩儿顽皮爱闹,昨天才换的干净衣服已经脏得看不出颜色,他全给洗净晾好,又备好明日要做糕点的材料,已是累得睁不开眼,回到房里倒头就睡。

这便是林万可一天的结束。

他的每一天似乎都是如此,早起生火打水,揉面做糕点,林百知起床时给他穿衣备饭,送他去书院后再送糕点去素食馆和其他酒楼,要是有什么杂活就做一点,没有就回自家糕点铺待着,做做清扫,理理杂物,得了空闲便去接林百知回家。

每一天都是平平淡淡,却充实宁静。

而且对于林万可来说,他喜欢一成不变的安静日子。

比起京城里其他的老百姓,林万可过得并不宽裕,但也绝不窘迫。

只能说,他是个很平凡的人。可能你随便找个时间去万安街上溜达一圈,就能看到好几个跟他差不多的人。

当然,他也和其他人一样,有着只属于自己的秘密。

* * *

林万可的秘密,可以说多多少少与他的宝贝弟弟林百知有关。

福寿街的尽头处有一家清言书院,林百知就在那里念书。

教书先生名叫乐莘,是位疏眉淡目的年轻男子,人不太爱说话,一手字写得极好。

林万可平日里做了糕点,总要留下一份,让林百知去书院时带给他。

林百知每次都是空手而回,他以为先生收下,喜不自禁,却并不知乐莘不爱甜食,那些团子糕饼,大多进了书童的肚腹。

有一次,林百知带回来一张浅青色松花笺,上面只得一个“谢”字,一点一横皆是俊逸潇洒。

那张笺纸,被林万可仔细收在盒中。

有时他会拿出来看几眼,手指抚上那个“谢”字,仿佛能看到乐先生执笔题字的模样。

偷偷想一会,笑意就会不知不觉布满眉梢眼角。

这就是林万可的秘密。

他喜欢乐莘。

从第一次见面开始,他就喜欢。

林万可书念得不多,可也知道男子迷恋男子是不为世人所容之事。

他不能说与别人听,只能将那份喜欢藏在心底。

每日能得空去给林百知送饭食或是接他回家,在人群中看上乐莘一眼,就是他一天中最快乐的事情。

乐先生身边只有一名老仆和一名书童,老仆眼花耳聋,书童倒是伶俐,却免不了年幼贪玩。

林万可总觉得这一老一少无法好好照料乐莘,可他一介外人,纵是有千万个不放心也只能往肚里咽,唯一能做的就是日复一日送去自己精心准备的糕点,盼能尽到一点心意。

不知不觉,林百知已在书院念了两年书,倒也能背些文章诗句,只是字依旧写得狗爬一般。

林万可也已记不得送去了多少点心,尽管不知道乐先生究竟有没有吃,他还是乐此不疲。

* * *

五月的京城,天气已有些热了。

这天送完各家的糕点,林万可揣着还温热的团子去了清言书院。

这个点乐先生正在教课,林万可不好意思打扰,就站在转角处等着。

清言书院的墙头种满了蔷薇,一朵一朵粉嫩得可爱。

他忍不住伸手去拨弄离自己最近的那朵,层层叠叠的花瓣中飞出一只小蜂,竟绕着他的鼻子打转。

林万可挥开,它绕个圈又飞回来。他双手一挡,怀里的团子便落在了地上。

本就糯软的团子摔成一片,连豆沙馅都摔了出来,虽然有油纸包着,终究不能再拿去送人。

林万可正在懊恼时,听得书院檐角的铜铃叮咚作响。

是学生们放课了。

一群小孩儿蹦蹦跳跳地往外跑,他伸长脖子朝里看,发现自个儿的宝贝弟弟走在最后,身边是乐莘先生。

乐先生穿了件杏黄的衣衫,嘴角噙着微笑,一手还抚在林百知发顶。

林万可将双手在衣摆上擦了又擦,方才走上去。

“大哥!”小孩子眼尖,老远就看到了他,雀鸟一般张开手臂扑过来, “大哥大哥大哥,乐先生今天夸我书念得好!”

“真的?”林万可抬头,正对上乐莘含笑的眼,立时脸上发烫。

“林百知最近进步很多,昨天教的课文,他一字不差全默写出来了。”乐莘道。

“我这弟弟愚笨,是先生教得好。”林万可见他一直微微笑着,脸烫得愈发厉害。

“他是个很聪明的孩子,只是小孩天性有些顽劣贪玩,只要收了心好好学,不会比别人差的。”乐莘说完,替林百知整了整衣服,“回去吃饭罢。”

“乐先生再见!”得了夸奖的小孩儿脸兴奋得通红,揪着林万可的袖子就往前拖。

乐莘微一颔首,转身进了书院。

林万可被拖着走了两步,又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直到那抹清瘦的身影消失在门后才恋恋不舍地收回目光。

回家路上林百知话特别多,叽叽喳喳个不停。

林万可任他拽着衣袖,心里其实也乐得很,只是这两天累过了,人有些恍惚,

清言书院距离林家只有一小段路,走过书院那道种满蔷薇的墙时,林万可鬼使神差往掉落团子的地方看了一眼。

豆沙团子依旧躺在地上,只是旁边多了一只雪球一般的兔子,正在舔舐溢出来的豆沙。

他以为自己看错,伸手揉了揉眼睛,就见那兔子也在看他,一双玛瑙一样的眼睛晶莹透亮。

“大哥大哥,我想吃得意楼的蜜汁鸡翅。”

林百知靠在他身上撒娇,将他的注意力拉了回来。

“好,我带你去买。”

小孩儿欢呼一声,雀跃不已,更加卖力地揪着林万可的袖子往得意楼的方向拖。

转身时一朵蔷薇勾住了他的粗布衣服,竟黏上去不肯掉落,似开在了肩上。

* * *

蔷薇粉墙下,那只雪白的兔子团着身体,舔豆沙舔得正欢。

一片小小的金色羽毛飘然而下,慢慢悠悠地落在了兔子旁边,幻化成一个面容漂亮得近乎嚣张的红衫少年,绣了精致花纹的靴子轻轻踢了踢不为所动的兔子。

“喂,姜跳跳,拜托你下次出门前打声招呼好么?阿菱找你快找哭了。”

话音未落,眼前的兔子已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名眉目秀洁的黑衣少年。

“真好吃,胭扑的桃花糕也及不上这个,你要不要尝尝?”他一手吮着蘸了豆沙的手指,一手托着团子。

“啧,地上捡来的脏东西你也吃!”红衫少年嫌恶地瞥了一眼。

“真的是好吃嘛……”姜跳跳舔了舔嘴唇,意犹未尽。

“你放着跃然居不管,居然跑这里来吃垃圾,枉我还四处替你奔波,再这么下去关门大吉算了!”

这横眉竖目的红衫少年,正是凤凰煌采。

另一名黑衣少年自然就是大众情人——传奇兔精姜跳跳了。

耗费煌采大量心血的跃然居自开张之后,一直生意火爆人满为患,虽说酒仙佳酿提供的酒功不可没,似乎更多人是冲着姜跳跳而来。

姜跳跳只在开张那天露了一面,随即“跃然居有个大美人”的消息传遍了整个京城。

前来看新鲜看热闹的人几乎将门槛踏破,姜跳跳无奈之下只能选择消失,这与他“坐个小雅间喝个小美酒,醉意微醺看人来人往”的开酒肆初衷完全背道而驰。

因此他最近很是苦恼,干脆化成兔子的形态四处找阴凉处睡觉。

跃然居的众人为此天天找煌采倒苦水,诸如“跳跳再不回来我就不干啦”之类的话听了不下数百遍之后,煌采也恼了。

为了替他开这跃然居他跑前跑后不知费了多少力,姜跳跳坐享其成还当甩手掌柜,搁谁谁都气。

“可是我一回去,就有好多人缠着我喝酒。”姜跳跳委屈道,“我喝醉了什么样你又不是不知道。”

煌采听了脸都绿了。

这也是他郁闷的原因之一。

开张那天明明他也去了,还特意挑了身朱红色洒金点的衣服,要多抢眼有多抢眼,往那一站招摇得要命,可居然人人都惦记着姜跳跳这个只会穿黑衣服的呆兔子,气得他一夜没睡。

“这我可不管,反正明天你再跑出来,我就回采琼宫去。”煌采从鼻子里哼哼道。

姜跳跳想了一会,觉得比起偷懒还是煌采比较重要,于是不情不愿地“哦”了一声,乖乖跟在他身后回去了。

当然,如果没有那么多爱凑热闹的闲人,姜跳跳还是很高兴待在跃然居的。

这里头大到桌椅屏风,小到杯盏碗碟,无不由他亲自过目挑选,全是自己喜爱的样式和摆设,更何况伙计们都是他的一众好友。

没错,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跃然居里不是神仙就是妖精。

如果有稍有道行的术师游历至此,一定会被这间混杂着妖气和仙气的小小酒肆给惊到。

好在京城第一术师成橘在酒肆周围布下了结界,所以一般人根本不会知道,那个浑身异香扑鼻的端酒小丫头是空谷幽兰,总是坐在靠窗第二个位置的着绯红衣服的美丽少年真身是一株桃花,而经常打瞌睡的大厨,其实是一只胖乎乎的灰老鼠。

这些闲得不能再闲的小神仙和小妖精,和姜跳跳一样向往着繁华而有趣的人间,他们每天忠实地扮演着自己在人间的角色,乐在其中。

相比之下,酒仙佳酿就算是个大忙人了。他有自己的职责,能抽出时间来一趟实在不太容易。

话说姜跳跳被煌采押回跃然居的那天,佳酿恰好得空带来了刚开封的百花玉露,香气扑鼻,惹得楼下阿菱他们馋涎欲滴,纷纷找借口上来讨酒喝。

佳酿只带了一小坛子酒,哪容得那么多人抢,正在争执间,听得对面好大的动静。

煌采推开窗子,就看到街对面的素食馆外面围了好多人。

“呦,这是做什么呢?”佳酿好奇探出头去,结果被一个女人尖利的嗓子给吓了回来。

大街上人来人往,这女人居然站在路边破口大骂,污言秽语一句接着一句,一边叫骂一边摔东西,瓷器碎裂的声音加上男人的叫喊和周围人的喧哗,好不热闹。

“又开始吵了啊。”煌采往嘴里丢了块酥糖,很是无奈,“听说是这家素食馆的掌柜迷上了古玩店的小寡妇,经常花钱去买古董,就把家里那位给惹恼了。”

“你倒是清楚。”佳酿道。

“他们三天两头地吵,想不知道也难。”姜跳跳解释道。

“人间的女子真可怕。”佳酿看到那泼辣的女人揪着素食馆掌柜的耳朵将他拖出人群,不由缩了缩身子,“这里太吵了,煌采也就罢了,跳跳你还有几月便成仙了,不怕染上污浊坏了修行?”

“他这呆样能怕什么?你有这闲工夫替他担心不如多酿些酒来。” 煌采说着将面前的杯子一饮而尽。

“说得是,六仙女生辰快到了跟我讨酒来着,我还得去找。”佳酿站起身,“代我向成橘问好。”

话音未落,外头又是一阵大动静,素食馆那对夫妇居然当街扭打起来,男人的胡子都被揪了下来,女人边哭边抓,头上的珠翠散了一地。

佳酿露出嫌恶的神色,一挥袖子隐去了身形。

煌采见怪不怪,倒了杯酒去逗阿菱玩,只有姜跳跳还站在半开的窗前静静地看。

那女人哭得嗓子都嘶哑了,坐在地上不断地抹眼泪,完全没了之前狠厉的模样。她的丈夫起先还骂骂咧咧,最后还是哄劝起来,将她扶起来搀回素食馆去了。

围观的人见没热闹可看,也就渐渐散了。

姜跳跳注意到有个穿粗布衣裳的少年一直立在门口,手里捧着一个食盒,看那模样是想进去又不敢进。

“好像在哪里见过呢……”他自言自语道。

* * *

林万可今日来素食馆送糕点,还没进门就看到穆掌柜和他妻子张氏在打架。

不用说,一定又是为了古玩店的冬娘。

那是个楚楚可怜的年轻寡妇,一人撑着丈夫留下的古玩店,孤苦无依,实在无法让人不同情。

林万可曾跟着穆掌柜去给她送过一次饺子,当时她穿戴齐整坐在店门口,一张素面平和清淡,见他们过来也只是微微一笑。

林万可怎么看,都不觉得穆掌柜与她有私情,他只是将冬娘当成朋友来照顾而已。

当然,这话张氏是不会信的。

因此他此刻也不敢进门,只是捧着食盒站在门口往里瞧。

馆里的伙计拿着扫帚簸箕出来扫碎瓷,见状劝道:“林小哥别等了,今天这生意怕是做不成了,你还是早些回去罢。”

林万可问道:“要关门么?我跟穆掌柜说好来送糕点的。”

“里头还哭着闹着呢,一时半刻怕是消停不了,这还开店不让人白白看笑话么。”小伙计叹了口气,学着说书人的腔调道,“都是那小寡妇惹的祸,红颜祸水啊!”

林万可再不言语,收起食盒准备回去。

素食馆的对面,正是那家累他扫了半日纸屑的跃然居。

说起来,他还没有好好看过这家号称史上最美丽最别致最不可错过的酒肆。

现在细细一瞧,其实也说不上有多富贵华丽,但万安街上这么多家店,偏偏就属它最惹人注意。

林万可看着门庭若市的跃然居,又想起自己的小糕点铺,不由摇了摇头,正要转身离开时,冷不防看到二楼有个人盯着自己瞧。

待他定了定神再看,那扇半开的窗前已经没有人了,只依稀记得是个穿黑衣裳的身影。

“是眼睛花了吧……”他喃喃道,抱着食盒往福寿街走去。

食盒里是穆掌柜昨日跟他定的玫瑰芝麻糕,香甜可口,现在还热着。

既然素食馆今日没有生意,正好能名正言顺送去清言书院,反正分量也足,就说是送去给孩子们吃的。

一想到能见到乐莘,林万可不由心情大好,脚步也轻快起来。

说来也真是巧,他走到书院时,乐先生刚讲完课,一群孩子叽叽喳喳围着他问东问西。

林万可犹豫了一阵,还没开口倒是被书童瞧见了。

“林小哥,来接弟弟呀?”

“不是……我……我带些点心来给……”林万可一紧张,话都说不周全。

小孩儿们听闻有点心吃,一窝蜂全拥了过来,这个抢那个抓的,转眼间一盒芝麻糕都快见底了。

林百知很是得意,站在人堆里高声说:“别抢别抢,人人都有份!这都是我哥做的!”

林万可好不容易才护住了两块糕,趁小孩子都在抢夺的时候,给站在一旁整理书卷的乐莘递了过去。

“乐先生……真是对不住,打扰你教课了。”

乐莘淡淡道:“无妨,反正也讲完了。”

他将文房四宝收好,却并不伸手接糕点,只是喊了声“文近”。

文近便是那小书童的名字。

他应声跑来,接了那两块糕就兴冲冲往后院去了。

林万可心里一阵失落。

其实他也能想到,乐先生这样的人,是不会喜爱这类甜食的。

只是“想到”和亲眼见到,毕竟是不一样的。

正在沮丧时,乐莘下一句话几乎让他昏了头脑。

“林小哥若是无事,留下来一起吃午饭吧。”

林万可以为自己听错,竟不知道该接什么话。

乐莘笑了笑,道:“总是劳烦你送这送那,我也拿不出什么回礼。要是不嫌弃我这的粗茶淡饭,留下来一块吃吧。”

好事来得突然,幸好此时此刻没有镜子,否则林万可肯定会被自己满脸的傻笑羞得半死。

书院的老奴虽老眼昏花,一手菜还是做得不错。

一道香菇肉片,一道三色豆腐,一碟木耳笋丝,还有一碗鲜鲫鱼汤,皆是香气扑鼻。

老奴和书童都不在小厅里吃,因此饭桌上只有林家兄弟与乐莘三人。

林百知拿鱼汤拌了一碗米饭,吃得津津有味,饭粒黏在脸上也不管。

林万可则是小心翼翼,不时抬头看一眼乐莘。

正瞧得出神,乐莘说话了。

“林小哥。”

“乐先生叫我名字就好了。”

“那你也不用总喊我先生。”乐莘微笑道,“其实我一直想找个机会谢你来着。”

林万可怔了下,想起来是为了自己送的那些点心,连忙道:“只是些小点心而已,举手之劳,乐先生不用客气。”

“你看,又喊我先生了。”乐莘道,“其实我自小就不太吃甜食,因此你送来的糕饼,倒是文近吃得多些。”

林万可虽早已了然,听到这还是忍不住有点难受。

“我听百知说,你们爹娘去得早,家里只靠你一人撑着,也是不容易。”

“其实没什么,我早习惯了。”林万可说着,抚了抚弟弟的发顶,“我也不求他考取什么功名,但只要我还供得起,这书还是得念,可别像我一样连名字都写不好。”

“大哥你放心,我以后一定当大官,让你过上好日子!”一旁的林百知突然说道。

林万可但笑不语,伸手将他嘴边饭粒揩去。

“我当了大官,就买一座好大好大的房子,大哥就天天拿个鸟笼,从院子这头逛到那头!”林百知说得手舞足蹈,“我要把乐先生也接来住!先生好不好?”

“好。”乐莘也笑了,转而对林万可说:“你若是有空,就来书院找我,我教你识字。”

林万可又一次愣住了,好半天才回过神来:“这、这怎么行……”

“左右也是无事,有何不可。”乐莘道,“还是,你不愿学?”

林万可怎会不愿,只是被惊喜砸晕了头,有些云里雾里。

“我……我这人蠢笨,还望乐先生到时不要生气。”

乐莘见他应下,露出欣慰的神色。

这顿饭林万可吃得是心花怒放,临走前,乐莘还拿了老奴做的素包给他,说是他家乡的小点心。

于是提着小纸包的林万可在回家的一路上都笑得像捡着了一百两银子,只差没在脑门写上“我很开心”四个字。

林百知到家后就乖乖地温习之前的功课,好似要证明他说的当大官买大房子不是空话。

林万可还要去给几家酒楼送糕点,目光落在乐先生送的素包上,又咧开嘴笑了。

他一手捧起三四个食盒,想了想还是将那个小纸包带上,小心护在怀里。

今天酒楼的人每个见了他都问,林小哥这是遇上什么好事了,笑得见牙不见眼的。

有伶俐的妇人就说,是有了心上人吧。

这下众人都涌上来问是哪家的姑娘这么好的福气,让他几时带出来瞧瞧。

林万可连连摆手说不是,又没人听他的话,最后只能找个借口逃了出来。

怀里的包子已经快冷了,他摸出来闻了闻,只觉香气扑鼻,可几次放在嘴边都没咬下去。

这是乐莘送他的,他实在舍不得吃。

一想到以后有机会可以常跟乐莘待在一起,林万可就禁不住高兴,这一高兴,脚底下就跟生了风似的。

眼里看不见路,走起来又连蹦带跳,这不,转角处撞到人了。

说是撞其实也不恰当,确切地说是地上坐了个人,跘了他一跤。

林万可一个趔趄扑到了地上,怀里的包子骨碌碌滚了一地。

他一条手臂磕得很重,衣袖都扯破了,疼得他龇牙咧嘴。

待他站起来,眼前的一幕更是惊得他几乎掉了下巴。

一个脸上脏得辨不出五官的乞丐正满地抓滚落的素包,也不嫌沾了灰,捡起来就往嘴里送。

林万可目瞪口呆。

他当宝贝一样小心翼翼护了一天、一口也舍不得吃的素包,就这么一个接一个进了别人的肚子。

* * *

“我说这位小哥,我不就吃了你几个包子,至于瞪我这么久么?”乞丐舔掉手指上最后一点面渣,打着饱嗝问道。

林万可还立在原地,见他这副厚脸皮的样子,哭也不是骂也不是,只能自认倒霉。

“哎哎你别走啊,”乞丐见他要走,居然跟了上来,“我还得谢谢你呐。”

林万可正在懊恼,哪里有心情听他胡言乱语,只是一个劲儿往前走。

“等等啊!哎我说你——”这乞丐死缠烂打,迈开步子挡在他面前,一边从灰扑扑的衣服里掏了半天,摸出个东西塞他手里。

“这个给你!我从来不白白受人恩惠,现在身边也没有别的东西,你既然救了我,那这宝贝就便宜你了!”

林万可又好气又好笑,心道这人莫不是脑子有病,先是跘他摔了个大跟斗,又吃掉了他的包子,到头来竟还是他占了人家的便宜!

再低头一看,什么宝贝,就是一串脏兮兮的手珠,闻了下还有股奇怪的味道。

“喂!还你……”

林万可一句话还没说完,就发现那乞丐已走远了,只传来一句模模糊糊的“后会有期”。

“什么人呐。”

他将手珠随手塞袖子里,便匆匆赶回家去做饭,转头就把这倒霉事儿忘了个一干二净。

下午林百知放了课带回来一张纸,上面细细圈着他没课的日子。

“乐先生说了,只要我们没课,大哥都可以去找他学字!”林百知一席话说得是老气横秋,“铺子就交给我,大哥你可千万要用心学,不要辜负了乐先生一番好意!”

林万可连连点头称是,将那张纸仔细贴在自己卧房里,看一眼,心里就跟喝了蜜似的甜。

这种喜悦一直持续到他第一次去学写字。

林万可念过的书不多,连自己的名字都写得歪歪斜斜,因此乐莘先教他写的就是名字。

他被文近领进书房门时,因为紧张连手脚都不知道往哪放。

文近沏了茶就关上门退了出去,房里只得他与乐莘两人。

于是林万可愈发不知所措了。

乐莘好像丝毫没有察觉到他的不自在,他像对待所有的学生一样,从执笔教起,一横一划,一点一钩,教得仔细而专注。

而林万可早已记不得上次拿笔是什么时候了,他努力地学着乐莘的样子,却只能在纸上落下歪七扭八的笔迹。

“你不必紧张,没有人能一天就学会的。”乐莘见他面有懊恼,温声劝道,“我先教你将自己的名字写好,其他的以后再学。”

林万可连忙点头。

“林万可,万可,是万事皆可的意思么?”乐莘说这句的时候,轻轻握住了他的手,带着他写出他最熟悉的这三个字。

这距离太近了,林万可都能闻到他身上清淡的皂角香,不由连呼吸都滞住了。

微一转头,乐莘的面容近在眼前。

林万可还是第一次那么清晰地看到他的眉眼。

视线再往下,是乐莘执笔的手。

这只手温暖而稳定,手心柔软,指节修长,此刻正覆在他的手上,教他写他的名字。

放在以前,林万可连梦里都不曾想过这样的画面。

此时此刻,这一切却真实发生了。

他从鼻子到耳朵尖都在发热,右手则烫得好像马上就要烧起来。

乐莘写完他的名字并没有停下,而是握着他的手继续写下去。

“我的名字笔划多了些,你看看就好。”

他写下一个乐字,一个莘字,就写在“林万可”三字旁边。

林万可看着纸上那两个陌生的字,心里一动,抬头正对上乐莘的眼睛。

乐莘也正看着他,神情温和淡然,“不用心急,慢慢学就好了。”

他的眼神清澈,不掺一丝一毫的杂质,干净得像山间的泉水。

林万可脸上的热度倏忽消散,惊醒般意识到乐莘只是把他当成一个学生。即使肌肤相触,心里有鬼的也只是自己。

从清言书院出来时,林万可要走了那张纸。

他看看纸上的字,又看了看自己粗糙的双手,顿时心灰意冷。

乐莘在他看来,就是神仙一般的人物,书念得多,字写得好,人也生得好看。

而他算什么,大字不识一个,人又不伶俐,就算他是姑娘,乐莘也未必看得上他。

更何况,他与他一样都是男子。

林万可从不敢奢望有一天乐莘会接受他的心意,只是他今天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失落。

涂满字迹的纸上,“林万可”与“乐莘”紧紧挨在一起。

而实际上,他们永远也不可能。

林万可仅有的一点点旖旎的幻想也被他的苦闷压得烟消云散,好似有人在他胸口塞了一团乱麻,抓心挠肝般的难受。

人在难过的时候,想起的第一件事往往就是喝酒。

林万可这会正走在万安街上,前面跃然居的招牌已经隐约可见。

他掂了掂自己的钱袋,随即义无反顾地往前走去。

* * *

前几天因姜跳跳的重新出现,跃然居的生意异常火爆,吵得他苦不堪言,这些天总算是清净了些,用阿菱的话说,那就是“再好看的人看多了也该腻了吧”。

于是姜跳跳得以大大方方地跟煌采他们坐在一楼喝酒,一小盅接着一小盅,好不悠闲自在。

正喝到兴头上,小岚端着一碟花生糕过来了。

“跳跳,那边有人喝醉了。”

“当真?难道是酒香太浓,把人给熏醉了?”煌采拿筷子点她,笑着打趣。

“这里的酒都掺了水的,哪里熏得醉人。”姜跳跳一语未尽,就被煌采捂了嘴。

“我的祖宗,这话你也敢到处说!”

姜跳跳开这酒肆本就不为赚钱,因此不觉得有什么不妥,反倒是煌采大惊小怪的模样把众人都逗笑了。

跃然居里的酒都是从佳酿那拿来的,虽然算不得上等,怎么说也是仙家之物,因此佳酿千叮咛万嘱咐,一坛子的酒至少得掺十坛子的水,否则喝出事情他概不负责。

照理说这酒掺了那么多水,再烈也该是喝不醉的,不过这会看来可不是那么回事儿。

“不信你们自己看,那人正拉着胭扑不放呢!”

姜跳跳他们顺着小岚指的方向望去,就见一名穿粗布衣裳的少年,一边揪着胭扑的衣角一边大声嚷嚷,惹来了酒肆其他客人的围观。

“这位兄弟……你,你的脸上怎么长了朵花?”

胭扑使劲想挣开,可惜他生得纤弱,又不能当众施法,竟挣脱不开,一张俊脸涨得通红。

小岚见状想上去帮忙,结果那少年指着她又笑起来。

“这、这位姑娘,你脸上也有朵花儿呢!”

围观的客人哄笑起来,纷纷说这少年醉得不轻。

他也跟着笑了一阵,目光落在了姜跳跳身上,眼里露出不可思议的神色。

“兔、兔子?”

这话一说出口,胭扑他们都觉出了不对。

“你怎么是……白……白兔子?”

姜跳跳暗道一声不好,正想施法就见那少年身子一软,倒在了旁边一张桌子上。

是煌采在后面不动声色地给了他一记手刀。

“这位客人醉得厉害,咱们带他去休息会吧。阿菱,去厨房让宝秀准备醒酒汤。”

阿菱会意跑去了后边厨房,其他人七手八脚把这已经昏迷的不速之客抬到楼上房间后,开始面面相觑。

先开口的是小岚。

她上上下下打量了那少年一番,疑惑道:“只是个普通人而已,为何能看出我们的真身?”

胭扑问道:“会不会是醉话?”

煌采道:“不可能。小岚与你都是花精,说他醉眼错看也就罢了。跳跳是兔精他都能瞧出来,绝不是巧合。”

姜跳跳坐在榻边细细看了一会,突然喊起来:“我见过他!”

众人的目光都落在他身上,只听他惊喜道:“煌采你还记得吗,上次我在书院前吃的豆沙团子,就是这人丢在地上的!”

胭扑他们闻言望天的望天看地的看地,煌采冷汗涔涔,被他气得无语。

这时阿菱叫来了灰鼠精宝秀,后者是从灶台边被拖过来的,袖子上全是黑灰。

“就是他?”宝秀一指躺着的少年,喘着气问道,“怎么只是个凡人?”

“我们也奇怪来着,成橘在跃然居布了结界,就是术师也未必瞧得出我们的真身,更何况他只是普通人,”胭扑道,“真是想不明白。”

宝秀点了点头,继而一抽鼻子:“不对,这人身上有古怪。”

他伸出黑乎乎的手,在少年衣服里摸了一阵,拈起一串脏兮兮的手珠。

东西一拿出来,众人就不约而同捂住了鼻子。

“什么怪味儿!”

只有煌采眼睛发亮,一把夺过去就拿袖子使劲擦,直到衣袖都污了才将珠子外面一层厚厚的泥垢给擦去,露出灿红如火的本色。

“麒麟珠。”他对着阳光细看,“难怪他瞧得见我们真身。”

“不愧是凤凰,识得天下宝物。”宝秀称赞道,“这麒麟珠是仙灵宝器,散落在仙界的也不会多过百颗,这人看起来只是个穷鬼,却不知是从哪里得来的。”

阿菱他们见是稀奇的宝贝,纷纷围上来看,只有姜跳跳想到了一个问题。

“我说……我们拿这人怎么办?”

* * *

林万可醒过来的时候,只觉头晕得厉害。

他发现自己躺在一个陌生的漂亮房间里,盖着丝绸软被,旁边还坐了个梳小髻的俏丫头,正冲着他甜甜地笑。

“这位公子,你可算是醒了。”

林万可活到这么大,还是头一次有人称他为“公子”,不禁面上一红。

“我这是在哪里?”他揉着额头问道。

“跃然居呀。公子你喝醉了酒,吐完了就倒地上睡,怎么叫也叫不醒,我们主人就让你在这儿休息,莫非公子不记得了?”

她说这话的时候靠得很近,身上芬芳馥郁,香气袭人。

林万可总算认出她就是酒肆里那个伶俐的端酒小丫头,可其他事就实在没印象了。

细细回想一下,他因心里苦闷去跃然居喝酒,可惜酒量奇差,才喝了两盅就有点犯晕,之后……之后怎么了?

“我真记不起来了。”

“妙极妙极!”小丫头听了这话居然笑得更欢,变戏法一般捧出套新衣裳来,“公子身上的衣服都吐脏了,这是我们主人送你的,看看可还合身?”

林万可这才发现自己身上只穿着中衣,立即将软被拉到脖子上。

小丫头又嘻嘻笑了一阵才跑出门去,林万可红着脸将衣服穿好,下楼梯时头还晕晕乎乎,差点一个趔趄栽下去。

楼下的人听到动静一齐抬头,好几道目光都落在他身上,看得他愈发不好意思。

“呦,可算是醒了。”

说话的是一位穿浅金色衣衫的年轻公子,他身边还立着个年岁相仿的黑衫少年,眉眼俊秀,衣着配饰皆是富贵。

酒肆应是已打烊了,除他二人就只有一名小厮和一个厨子,唯独不见那小丫头。

林万可扯了扯身上那件石青色的新衣裳,歉然道:“实在对不住,我也不知道怎么就喝多了,无故给你们添这些麻烦。衣服等我洗净了就送回来。”

“不过一件衣服而已,不必麻烦。”黑衫少年道,“你……头还很疼?”

林万可闻言放下按着额头的手,努力笑笑:“就是有些晕,看来真是喝得太多了。”

“何止是喝多了,实不相瞒,客官你这一醉可真是惊天动地,又是吐又是闹,咱们好不容易才将你扶上楼去,可你躺着还不安生,身上的东西丢了一地,你瞧,”金衫的公子伸出手来,手心里是几颗破损的珠子,这也说不清是谁踩碎的了,你看看可是什么贵重的物件,大不了我们赔你。”

林万可凑过去一看,摇头道:“我身上从来不戴这些。啊,我想起来了,前几日有个乞丐硬塞给我一串珠子,估计就是这个,碎就碎了罢,不值钱的。”

“乞丐?”一直不发话的小厮与厨子异口同声道,“什么样的乞丐?”

林万可不由觉得好笑,乞丐不都是蓬头垢面邋里邋遢的,还能有什么别的样子?

“这我也说不清。对了,我酒钱还没给……”他摸索出钱袋,倒出一堆铜钱。

面前的四人皆是无动于衷。

“不够么?”林万可后悔之前没有问价钱,“我身上只有这么多。对了,我家就在福寿街东边转角靠右的糕饼铺,余下的钱我明天一定送来。”

“不用了,这酒算我请你的。”黑衫少年朝他一笑。

林万可向来是不愿白白受人恩惠的,他刚想推辞,猛然发现天已完全黑了下来,弟弟还在家中,估计该饿坏了。

“我、我还有事,先告辞了。”他一边往外走一边急急解释,“酒钱我一定会送来……哎呦!”

穿着人家衣服的后果就是他被拖在地上的袍角绊了一下,头磕在了门边上。

穿金衫的公子见状放声大笑,小厮与厨子一个掩嘴偷偷地乐一个直摇头,只有黑衫少年追出来问他可还好。

林万可涨红着脸说了句“没事”,拎起衣服下摆就匆匆走了。

* * *

麒麟珠的事情,算是告一段落。

珠子最终是归了煌采,他对自己施法抹了那凡人记忆的一手很是得意。

出主意的是宝秀,可他事后却并不是很高兴,姜跳跳问起,宝秀就叹着气说,那少年是个老实人,他们诓了他宝贝也就算了,若煌采施法时一个失手,说不定会毁了他一辈子的。

姜跳跳听了这话十分愧疚,煌采却不以为然。

“对于一个凡人来说,拥有仙家之物和见过妖精真身都不是什么好事,也许我们这是帮了他呢!”

煌采说这话的时候,那串麒麟珠正戴在他腕上,即使姜跳跳辨不出颜色,也觉得光彩耀目,不可名状。

他便不再言语,独自坐在窗边小酌。

那个少年除了留下一堆铜板,还有一张皱巴巴的纸,上面用拙劣的笔法写满“林万可”三字,估计就是他的名字。

姜跳跳盯着它看了一会,忽然想起这是别人的东西,虽然只是一张纸,还是得还回去的。

还有,他说过那顿酒由他来请,如此这钱也该一并送去。

于是他顺理成章地揣着纸片和铜板去了福寿街,七弯八绕找到了那家店面小得可怜的糕饼铺子。

天刚下过雨,姜跳跳走在湿润的青石板路上,不时被头上屋顶滴下来的雨水打个正着,不一会发顶就湿了一片。

远远地就看到那少年在铺子里,姜跳跳加快脚步,鞋子踩在积水里发出清脆的声音,对方听到了一回头,两人目光对了个正着。

“你是……”

姜跳跳心里一咯噔,心道莫不是煌采的法术出了岔子,才一天就不认得他了?

“你是跃然居的掌柜吧?衣服我洗干净了,可天下着雨一时干不了,等晾干了再跟酒钱一块送去。”少年急切道,“我不是不守信用的人。”

姜跳跳悬着的心落了下来,将怀里的纸和用巾帕包着的钱递过去,“你误会了,我是来送这个的。”

他接过去一看,脸居然微微红了起来。

“你叫林万可,是吧?”姜跳跳问道。

他点点头,转身将那张纸塞到柜台下。

“我……我叫姜跳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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