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红衣接过方子,按丝丝的吩咐照熬好了药,给丝丝服下。丝丝的状况才稍微好转。
丝丝每日用药后改方子,改过方子再用药。一连三日,药单子上的药名越减越少,可丝丝的容貌却变得越来越浮肿,吓人。解烈性毒药之道,大多讲究以毒攻毒。所需的药量不够,或食用过多不需要的成分,都会造成中毒。毒随经脉,行于体内,势必要找最脆弱的地方发出。大多女孩子身上,最细嫩的皮肤便在脸上。是以,丝丝体内毒性相斗,便由脸上发了出来。
看到丝丝那般美好的容貌,变得如此惨不忍睹,尹红衣心中也不是滋味。但事已至此,说什么都没有用了。何况,对她来说,这世上在没有比司空启明的命,更重要的东西了。所以,她每天,只是按照丝丝的吩咐配药,煎药。
三天中,尹红衣对弑神帮内事务说得不多。却说到自己为了保全司空启明的安危,只有继续听命于弑神帮主。提及自己跟帮主一度反目,为明心意几日后便要袭击天目。
第四天尹红衣来到屋中时,丝丝将制好的九颗药丸递到了她手里,道:“每日一丸,分两次服下。启明若是还可吞服药丸,便搓成小粒给他服下。若不能吞咽,便用水调开。七日后,毒性应可排除体外。前两日若出现呕吐,昏迷,都是正常状况。不打紧的。”
手拿着药丸,望着丝丝已经溃烂的脸,尹红衣真不知该说写什么好。同为女子,她当然知道,一个女子该多么爱惜自己的容颜。尤其是对容貌国色天香的女子来说,失去容颜更是比要了她的命还残忍。丝丝能为救人以身试毒,不惜舍弃自己的容颜,尹红衣实在是佩服得五体投地。
丝丝虽担心司空启明的安危,却也只有嘱托尹红衣对他悉心照顾。
两人相聚之日虽短,离别时却生出了一股惺惺相惜之意。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两人依依惜别后,丝丝便离开了这个药铺。
丝丝刚离开,尹红衣便送屋中的那一对夫妇上了西天。丝丝虽不忍伤他们,尹红衣动手却一向干净利落,从不带妇人之仁。这两个人若活着,她和司空启明就有性命之忧。
丝丝离开药铺之后,便去寻墨逸霄。容颜已毁,她最不愿意告诉的人,便是墨逸霄。任何女孩子,都希望只将自己美丽的一面呈现给自己的心上人。任何男人,都不希望自己的妻子变成丑八怪。这本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可是,只要设想一下墨逸霄看到自己脸的表情,她还是难免觉得害怕。所以,连日来,她只是远远在暗中跟随这墨逸霄。前一次,也是白纱蒙面,在一片漆黑中,与他相见。
今夜跟到了客栈之中,丝丝伏在房顶上,看到杨文秋虽然下药迷倒了墨逸霄,身上却没有任何杀气,便没有立刻出手相救。杨文秋这才有机会原原本本将缘由讲述了一遍。
杨文秋刚讲完过往的事情,院子右侧房檐上一条黑影闪进了院中,看身形依稀是个女子。丝丝眼见这黑衣女子悄无声息地落到院中,慢慢接近窗口,手中寒光闪动,似是要偷袭取屋中之人。她这才出手拦阻。没想到,这黑衣女人的身手竟也不弱。丝丝一时无法将那人擒住,只有将她逼退进了窗户,想来个瓮中捉鳖。可最后,还是被她一个声东击西逃脱了。
第七六章:引去山巅求解药 孔雀入笼 [本章字数:1585 最新更新时间:2012-01-28 19:07: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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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丝用轻柔的声音慢慢说着这几日来的事情。虽然,容颜已不在,这一夜,却是她一生中最开心的一夜。她之前常常担心逸霄哥哥只是因为自己的容貌美丽,才喜欢上自己。如今,她懂得了墨逸霄的心意,心中自然欢喜得难以言喻。
墨逸霄听到司空启明武功尽失后,眉头就一直紧紧锁起。听到丝丝已经配出了忠肝义胆丸的解药,才长长出了口气。自从在柳树园听丐帮长老说,司空启明服下了忠肝义胆丸被尹红衣带走了。他便隐隐觉得,司空启明此次一去,恐怕是九死一生。如今,听说他捡回了一条命,确实已比预想的要好得多。
丝丝将事情都说完,才皱眉道:“唉……那黑衣女子借声东击西之计逃了。我们便没有办法知道她到底是谁了。”
墨逸霄若有所思道:“多亏她这声东击西之计,我才知道了她,到底是谁。”
丝丝吃惊地问道:“你知道?”
墨逸霄俯身在丝丝耳边说出了一个名字。
丝丝一愣,恍然大悟,道:“原来,是她!”
墨逸霄道:“她虽然用的不是惯用的暗器。可暗器换了,发射的手法却很难改掉。若不是她故意要掩饰自己独门暗器的发射手法,袖箭出手呆滞,我现在恐怕已经死了。”
丝丝眼中流露出无奈之意:“莫非,逸霄哥哥你,反而觉得她应该杀了你?”
墨逸霄道:“她实在应该杀了我,而不用故意掩饰暗器的发射手法。这屋子里,除了我,没有人见过她打暗器,也没人接得住她的暗器。只可惜,她没杀死我,我就要去找她了。”
叶婉双依然穿着蓝色的孔雀衣。和往日唯一不同的是,天正在下雨,她打了一把蓝底银花的油纸伞。伞上的图案,绘得也是孔雀翎。这是一把做工精致,绘画传神的油纸伞。撑伞行走间,伞上银丝的孔雀翎也如在蓝云中飘摆,衬得她的人,更显明艳动人。
细雨纷飞的时候,大多数人是不愿意出城的。城镇的石板路尚且积满了水,城外的土地更是泥泞不堪。除非有迫不得已的理由,谁会愿意在这样的暴雨中行路呢?
走了约么十里路,天终于放晴,叶婉双轻轻长出了一口气,收起了伞,就见前方不远处站着一名头带细竹斗笠,下垂白纱罩面,一身素白的少女。路虽泥泞不堪,这少女的裙角居然没有沾到一丝污渍,显见轻功之高,已到踏雪无痕的境界。
看到这少女,叶婉双一愣,稍一定神,笑道:“请问,姑娘是哪一位?”
白衣少女的语声不紧不慢,却轻悠动听:“你不必知道我是谁。我此来,只是想来领教一下驰名江湖的雀翎箭。”
叶婉双笑了:“这雀翎箭出手必伤人。姑娘又何必非要看呢?”她的笑容很甜很美,可她的“看”字一出口,手中银光乍闪,一道银光已经直奔白衣少女的哽嗓咽喉飞去。雀翎箭的速度,在非机簧发射的暗器中,都可算是数一数二的。叶婉双的暗器是从血雾门学来的。艺成之时,以发射暗器的速度而论,她在血雾门便已无对手。
白衣少女没有躲闪,也不必躲闪。一道人影从斜刺里飞出,雀翎箭就停住了,被这人牢牢夹在了二根手指之间。这个人当然就是墨逸霄。那个白云少女,便是丝丝。
看到墨逸霄出现,叶婉双一点儿吃惊的样子都没有,好像早就知道他会出现一般:“墨少侠冒雨跟着我,一路到了这里来,有什么要紧事吗?”
墨逸霄道:“她跟你素无冤仇,你又何必下此狠手。”这个“她”指的便是丝丝。
叶婉双笑得很从容,看都没有看被墨逸霄夹住的雀翎箭一眼,慢条斯理道:“是她自己要见识我的雀翎箭。她想死,我也不妨送她一程。”
“叮”一声,丝丝已经震飞了墨逸霄两指间的雀翎箭,点住了他右肩和右臂的几处穴道。接着,用一根丝带一缠几绕,紧紧勒住他食指和无名指的根部。那两根手指赫然已经发黑。这雀翎箭上,居然涂有剧毒。只见丝丝双手银光翻飞,如蝴蝶穿花一般让人眼花缭乱。几个动作一气合成,似在瞬间同时完成。到她停下手时,才能看清,她的双手带着一副银光闪闪的银丝手套。
墨逸霄一向都很机警,他绝对不是会轻易被制住的人。若说天下还有一个人能在墨逸霄毫无防备的情况下,震飞他二指间夹住的东西,点了他的穴道。这个人就一定是丝丝。只因为,墨逸霄对丝丝从来都不设防备。若是有人能买通丝丝,便可以轻易要他的命。
第七七章:绝心灭口不留情 清泉旧事 [本章字数:1589 最新更新时间:2012-01-29 11:05: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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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已经停了,叶婉双没有淋到雨,脸旁的冷汗却已经流了下来。方才,她还谈笑风生。现在,脸上却变得紧张。她故作冷静,只不过是为了等雀翎箭上的毒性发作,顺着他两根手指的经脉直入心肺。没有想到,竟然被那白衣少女识破了。她努力地想使自己显得平静,可还是掩饰不住嘴唇微微的颤抖。她希望墨逸霄移开盯着她的目光。哪怕只是些许空隙,她也还有逃走的可能。
墨逸霄的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叶婉双的双眼,从雀翎箭被丝丝打落,到右臂穴道被封,一刻都没有离开。
丝丝还在料理墨逸霄的手。不知何时,她的手里已多了一把四寸多长,单面有刃,刀锋打造得薄如蝉翼的小刀。她用这小刀,割破了墨逸霄的两根手指的指尖,用力挤压,让紫黑的血液从指尖一滴滴地滴了下来。
地面依然泥泞。墨逸霄站在泥泞的地面上一动不动,眼睛也还冷冷地盯在叶婉双的脸上,仿佛那正在滴血的手指不是他的。他没有说话,可这种沉默,却逼得叶婉双觉自己就要发疯了一般。她突然笑了,笑容中带着说不出的凄厉之色,笑得完全不像往日那个单纯,文静的她。同时,她的声音,也变得凄厉:“事到如今,你们恐怕已什么都知道了,是不是?”
“我们却不知道,你为何要这么做。”与叶婉双方才凄厉的声音先比,这个声音显得更加轻柔婉转。说话的不是墨逸霄,而是丝丝。
叶婉双冷哼了一声道:“你是他什么人?凭什么来质问我?”
“她是我的妻子。”
听到这话,不仅叶婉双愣得说不出话来,连丝丝也呆在了当场。若换到别的时候,墨逸霄也不会这样说。毕竟,他们两个人还没有成亲。可如今,丝丝容貌被毁。他这么说,是想旁敲侧击地让丝丝知道,他因此不会嫌弃她。
丝丝的眼圈红了。女孩子本是冰做的,才会显得冷漠而坚强。可是,一旦碰到心爱的男人,便融化成水。水,又会化作眼泪流了出来。这泪,却不可轻易留。只因,泪尽之时,便是缘尽之日。
叶婉双的眼圈,居然也红了。她眼中却带着些许迷茫,几分失落。目光涣散地透过墨逸霄望向远方。仿佛,她看的不是墨逸霄,而是某个身在远方之人。
半晌,叶婉双才回过了神儿来,眼神中的凄厉之色已消失得无影无踪,只剩下一丝哀怨之意,语气也变得平缓:“既然,你们已知道了,我便也不再隐瞒。我虽不是弑神帮的人,却的确在为弑神帮做事。在天目派的那天晚上,我深夜故意激怒齐卓生,是为了激他转天自投罗网。第二天早晨,我激你喝酒,是想设防将你灌醉,让你无法出手拦阻。吴有才的女儿也是我拐去的。为得是能再次接近你身边,并制造让你和杨文秋再次相遇的契机。”
墨逸霄道:“既是如此,你为何要跟尹红衣动手拼命?”
叶婉双的笑容变得有些奇怪:“因为,我嫉妒她。”这句话,更是让人觉得莫名其妙。不论是名声,武功还是相貌。尹红衣确实没有什么值得叶婉双嫉妒的地方。
丝丝轻叹道:“清泉山庄江湖中的名门正派。叶万枝,叶大侠的侠名更是路人皆知。你身为名门之后,何苦这样作践自己?”
“好个名门正派,好个侠义之命!”叶婉双嘴角的冷笑泛着说不出的讽刺之意,“若不是为了清泉山庄所谓的名声,我又怎么会被逼得流浪江湖?”
叶婉双深吸了一口气,继续道:“清泉山庄这一代,家丁奚落,叶大侠膝下无子,只有我这么一个女儿。为了不堕了清泉山庄的威名,从小我便没有过上一天女孩子的日子。练功,比别人家的男孩子,还要苦上几倍。终于,从三大山庄子嗣中,脱颖而出。连白云山庄的白蓉蓉、百荣项,在我手下也难过得百招。”
说到此处,叶婉双脸上不禁露出自豪之色。可这自豪之色稍纵即逝,她苦笑了一下:“可我毕竟是女孩子,女孩子大了,当然总要嫁人。那位叶大侠为了使清泉山庄更加强盛,便要把我嫁给他结义的兄弟 柳清威。”
近年来,白云山庄日渐强盛。而清泉、松竹两大山庄较之,便显逊色。松竹山庄庄主至今未娶,叶万枝显然是想借联姻之机,壮大两大山庄的声势。叶婉双嫁到松竹山庄,生下子嗣,柳清威自然也会答应将一个子嗣作为清泉山庄的继承人。这确实是为了清泉山庄着想的妙法,可总是要以牺牲叶婉双的终身为代价。
第七八章:绝心灭口不留情 原为痴情 [本章字数:1560 最新更新时间:2012-01-30 09:05: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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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已经停了很久,太阳却躲在云彩后面,迟迟不肯出来。天光稍微放亮了一点儿,马上又阴沉了下来。正如叶婉双的脸色一般,忽阴忽晴。
此时,叶婉双的脸已又阴沉下来:“柳清威比我大将近二十岁,又长我一辈儿。我不愿嫁他,于是,便离家出走。因祸得福,在血雾门学得了暗器,得了‘银孔雀’这个称号。功成名就之下,我料想父亲的气儿总该消了,就回到了清泉山庄。可我万万没有想到……没有想到,这位叶大侠居然为了我逃婚并学了暗器功夫而大怒,完全不念父女之情。不仅骂我败坏了清泉山庄的名声,还对我痛下杀手……”
叶婉双自提起叶万枝,便一直用“叶大侠”指代,而未称呼他为父亲。说道此处,更是对其父直呼其名:“叶万枝跟我动手,却没有料到我的武功早已不在他之下。我再三容让,他却得寸进尺,趁着我手下留情,撤招收势之际,一剑直刺我前心。剑势又快又绝。我没想到,我顾念父女之情,手下留情。他竟是真的要杀我,一愣间险险躲开了要害,还是被这剑刺穿了肩膀,带伤离开了白云山庄。从此与山庄恩断义绝。”
武林中,为了江湖道义,帮派名声,斩杀自己子嗣的人,时常会被冠以大义灭亲的头衔,传为佳话。可笑的是,杀人的人被四处传诵,那被斩杀的子嗣却要背负所有的骂名。实际上,那被斩杀的子嗣若不是重情重义之人,又怎么肯甘愿背负骂名,欣然服诛?
叶婉双不是甘愿认罪伏诛的人。叶万枝为了清泉山庄选择牺牲自己的女儿,不能说便错了。叶婉双只是想要追求自己走的道路,而不愿为了山庄牺牲自己的一生,也是人之常情。孰是孰非,一千个人,就会有一千种不同的判断,又如何能下得了定论?
墨逸霄和丝丝都在沉默。沉默许久后,丝丝问道:“可你又为何要替弑神帮做事?”
叶婉双呵呵笑了一阵,脸上的表情不知是在哭,还是在笑。等她终于停住了笑声,向丝丝,道:“你也是女人。一个像我这样的女人,为何要为弑神帮做事,你应该明白才对,是不是?”
叶婉双这样的女孩子为弑神帮做事当然不是为了名利,更不会是为了清泉山庄。丝丝明白叶婉双话中的意思。一个女孩子被逐出家门后,心里难免会觉得空虚,难免就需要另一种感情来填补这种空虚。她为弑神帮效力,一定是因为她遇到了一个男人,而这个男人,却是弑神帮的重要人物,甚至可能是帮主,或者长老。
“他是个什么样的人?”丝丝只问他是什么样的人,却没有问他是谁。因为她知道,即使问了,叶婉双也不会说。若说女人跟男人最大的不同,便是女人更为重情。未及关头,男人通常会选择大义,而女儿选择的却通常是自己的男人。
听丝丝问起“他”,叶婉双的脸色变得的平和而温柔,嘴角露出一丝羞涩甜蜜的笑容:“他在我最伤心,最绝望的时候救了我。他身居高位,不能经常和我见面。见面的时间虽短,他却待我很好。在我这一生中,他是对我最好的人。我便将一切都给他,也不足以报答。他要我做什么,我便做什么。”
墨逸霄突然道:“所以,你就为他,杀了白玉剑和顾畔来?”
听到白玉剑合顾畔来的名字,叶婉双羞涩甜蜜的笑容变得有些古怪,回答却干脆利落:“正是。”
得到了一个肯定的答案,墨逸霄的脸上,没有任何喜色,冷冷问道:“你用什么兵器杀死的他们。”
叶婉双稍稍一愣,她显然没有想到,自己认罪后,墨逸霄还会追问细节,但还是很快打道:“用剑。”
墨逸霄追问道:“多长多宽的剑?”
叶婉双迟疑里一下,道:“肩宽一寸三分,长三尺三寸。”
墨逸霄不等她回神,道:“此剑,现在何处?”
叶婉双脸上的表情更加惊慌:“剑……剑在……”
“哧”一声破空之声,一捧乌针从一旁的树林中打出。墨逸霄拉着丝丝毫不迟疑地向后急跃,定住身时,已向后飞掠出近四丈。看这乌针飞来的速度之急,并不是用手打出来的,而是用机簧弹射出来的。天下没有任何人,可以用手将暗器打得这么快,也没有人能在这种暗器射出后躲开。墨逸霄能躲开,只因为他已凭直觉察觉到危险的临近。在发射暗器之人按下机关的一刹那,他就已经掠了出去。
第七九章:绝心灭口不留情 烈火送魂 [本章字数:1635 最新更新时间:2012-02-14 09:35: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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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逸霄和丝丝躲开了致命的乌针。叶婉双却完全没有察觉到树后有人暗算。乌光闪过,叶婉双已慢慢倒了下去,她脸上带着惊异的表情,鲜血从嘴角流出。
丝丝一跃上前,扶住了叶婉双。
墨逸霄则纵身乌针飞来的树后,寻找放暗器的人。树后已没有人,发射暗器的人按下机簧后,便闪身而逃。这人何时隐藏在树后?已隐藏了多久?墨逸霄居然一点察觉都没有。他的武功并不比墨逸霄弱,说不定还要比他高出很多。
墨逸霄转身回来时,丝丝望着他默默摇了摇头。乌针带着剧毒,若不立刻给叶婉双服下解药,就只能看着她死。
雨又开始下了。不知江南的雨为何如此缠绵,如此多情。也不知江南的春雨,终日为谁哭泣。
雨水打在三个人的身上,也打在叶婉双的脸上。叶婉双仿佛笑了笑,笑得十分凄苦。笑容中,两行眼泪从她的眼角流下。她喃喃道:“没有想到,他竟然要杀我……”
丝丝心下吃惊,声音却还是平缓柔和道:“你知道他是谁?”
叶婉双期然一笑,断断续续道:“我当然……知道,这万蜂毒雨针,本来……就是我,帮他研究出来的。”
丝丝微微蹙眉,脸上露出是悲伤之色:“可现在,他却用这暗器来杀你。他到底是谁?”
叶婉双仿佛没有听到丝丝的话。一阵喘息之后,她比方才变得有了些力气,眼中闪过一丝明亮的光芒,说话也变得连贯:“他不会杀我的,他一定是误伤了我而已!”这句话声音虽然不高,语气却像是想要呐喊。不知她是真的这么想,还是想喊出来说服自己,让自己一定要这样相信。
此情此景之下,墨逸霄空灵的声音也变得萧索:“你我距离两丈多远。他若没有对准你,怎么会射偏?他用暗器伤人而不敢露面,只不过是怕别人认出的他真面目。他的武功恐怕还在我之上。若是真心要救你,为何不敢出来与我动手?暗算后,又逃得没了踪影?”
叶婉双的脸上泛起一阵痛苦之色,身子也跟着剧烈颤抖起来,好像被人在背上狠狠抽了一鞭子。她还想为那人辩驳,可一口鲜血已喷了出来,封住了她的喉咙。
丝丝柔声问道:“事到如今,你为何还不愿告诉我他是谁?他对你下了如此毒手,你何必再为他隐瞒?”
叶婉双仿佛想笑,痛苦已经使她的笑容变得扭曲。她吃力地道:“他……若背叛……你。你会……要他,死吗?”她这句话是对丝丝说的,这个“他”,指得是墨逸霄。
丝丝太头凝望了墨逸霄一眼,这一眼,也不知包含了多少情义。然后,她叹了口气,轻轻摇了摇头。
叶婉双最后一次闭上了眼睛,也永远地闭上了眼睛。雨水打湿了她那华美的衣裙,使昔日裙角袖口那栩栩如生的孔雀翎毫无生气地垂落在地上。雨水打湿了她苍白的面容,冲淡了她眼角的泪痕。她的嘴边,还带着一丝微笑。这痴情的少女,死在了自己的心上人手里,居然还能含笑而终。也许,自从被逐出家门,她已厌倦了独自漂泊江湖。她能含笑而终,只是因为不必再受那红尘之苦。
烈火冲天,火苗无情地吞噬这叶婉双那娴静、娇美的容颜。水火无情,无论将谁丢进火海中,火都会肆虐残暴地吞噬掉他的身体和灵魂。如今,它就在张狂得吞噬这叶婉双,也在吞噬着她留在世上的残念。
红颜薄命 丝丝站在火焰旁,心中所想的,便只有这四个字。女人跟男人最大的不同,便是女人更重情。直到关头,女人最不能舍弃的时常是男人,可惜,男人最先舍弃的,常常便是女人。许久,丝丝幽幽道:“她在世间时,是个没有家的人;死后,一定不会再成为孤魂野鬼。”
墨逸霄轻轻拉起了丝丝的手。他的心里很不舒服。看到一个女儿被她所爱的男人所杀,没有人会觉得舒服。他凝望着冲天的火焰,道:“我会替她报仇的。”
墨逸霄本以为,叶婉双可能就是杀了白玉剑和顾畔来的人。如今,他却可以肯定,这两个人不是死在叶婉双手下。凭叶婉双的轻功,也绝对无法在顾畔来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接近他身边,并且杀死他。那杀人的凶手,既然不是叶婉双,叶婉双便罪不至死。该死的就是那狠心,下毒手杀死叶婉双的人。
丝丝幽幽叹道:“灭度无量。也许,她本是就是天上的神鸟,被贬下凡。如今功德已满。才涅?而去吧……”
《醉花阴》 孔雀徘徊十里处,展翅云天顾。恩怨断清泉,几点心酸,泪水迷前路。风吹落花飘千户,尔畔缠绵驻。缘尽梦如烟,不见归途,何处埋香骨?
第八十章:绝心灭口不留情 死者无辜 [本章字数:1587 最新更新时间:2012-01-31 11:42: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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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近黄昏时,墨逸霄和丝丝回到了福禄客栈。杨文秋已经不在了。镖师、镖客们也都不见了踪影。墨逸霄心下一沉,到前堂找伙计打听,听说他们是退房离开的,才暗暗松了一口气,心知他们是往汴梁去了。看来,这位杨表哥是不想再用他去换两个孩子的性命了。
出了客栈的大门,丝丝才若有所思道:“逸霄哥哥,你也该明白,就算你拿自己的命去换回了两个孩子的命,也无异于饮鸩止渴。”
墨逸霄当然明白。可两个月来,他一直在调查弑神帮的情况,发现了不少线索:边凉城的富家父子,白云山庄的白玉剑,丐帮的顾畔来,使用乌血毒掌的右长老,银孔雀叶婉双,亦正亦邪的尹红衣。但他刚一探究,这些线索就又立刻断了。弑神帮便如壁虎一般,一旦尾巴成了弱点,就会立刻舍弃 杀人灭口。这让他不由便觉得心中浮躁。
适时,离六月初六少林之约已近。墨逸霄还拿着打狗棒,当务之急是去赴这少林之约才是。这武林同盟大会是为对方弑神帮所开的,弑神帮一定会有所行动。有所行动就一定会露出马脚。有了马脚,就有了新的线索。
墨逸霄和丝丝在客栈休息了三日,便启程向北而行。时日还很富裕,他们没有买马,只是徒步而行。
天将黄昏时,两人来到一个村镇,随便找了个小酒店打尖儿,要了两碗面。
面放在桌子上,墨逸霄拿起了筷子,刚挑起面,丝丝突然伸压住了他手中的筷子,道:“这面不能吃!”墨逸霄一愣间,丝丝伸手拿起自己的筷子,在他碗里底部一翻,居然翻出了一条四寸长的蜈蚣。这蜈蚣通体透红,显然是用毒液喂养大的,含有剧毒。
墨逸霄望着这蜈蚣,放下了筷子。还没有说话,就见一个人便跌跌撞撞跑进了屋里来。
这人跑进屋里已经是上气不接下气,扶着门框边喘气,边四下张望。很快,他的眼神就盯在了墨逸霄和丝丝身上。然后,这人踉踉跄跄来到二人面前,将手里的一个信封放在了桌子上,颤声道:“小人香油张,信送到了,还请公子救,救我……”
这人刚来到面前,两个人便闻到了一股很浓的香油味。看这人的打扮,也确实像是卖香油的。一个“我”字说完,这香油张已经倒了下去。如一条死鱼一般瘫倒在了地上,眼睛也像死鱼一般吐了出来。
丝丝探身伸手出二指搭了一下香油张的脖颈,回头朝墨逸霄望去,眼中尽是惋惜和无奈。那幽幽的眼神显然是说:这人已是还魂乏术了。
墨逸霄神色未动,拿起了桌子上的信,打开来看。只见上面写着十六个用血写成的大字:“人挡杀人,佛当杀佛。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一见死了人,酒家里的人已一哄而散,连小二和老板,也吓得躲进了后堂,不见了踪影。霎时间,这个酒店就变得空空荡荡,只剩下了墨逸霄和丝丝两个人。
丝丝道:“这人恐怕是在此地小商贩。他跑进门时,下盘虚浮,呼吸混乱,确实不像练武之人。而且,他中的毒在江湖中也很常见。若非他中毒之后惊慌失措,胡乱跑动,本还可以保得住这条命。”
墨逸霄他没有纵身到门口观望。弑神帮的人想必早已消失得不见踪影。他只是静静望着香油张的死尸,目光中透着寒意。他确实没有想到,弑神帮为了不露出马脚,竟然如此滥杀无辜。
丝丝已引着墨逸霄出了村子,到了无人之处,这才道:“俗话说:咬人的狗不叫,乱叫的狗不咬人。逸霄哥哥,你不用担心。今天这事儿,反而能让咱们以后走的路太平些。”
墨逸霄明白丝丝的意思。弑神帮若想要咱们的命,本不必送这封信来打草惊蛇。趁着他和丝丝没有防备时下手,岂不是更容易?所以,他们今日的举动,只是想虚张声势而已。
丝丝接着道:“六月初六的日子已经近了,弑神帮一定在忙着筹划如何去对付这武林同盟大会,哪里还有闲暇派人,来管我们这两个无门无派的人?”
这话说得更是有道理。墨逸霄四次与弑神帮众遭遇,都是在弑神帮威逼利用其他门派的时候。在边凉时,是扬威镖局;辗转到江南,就碰到了弑神帮自导自演的佯攻白云山庄;在后来是丐帮大会;最后一次,却是天目山。仔细算来,弑神帮从来没有一次专门跟他这个初出江湖的少年为难。
丝丝神秘地笑了笑,道:“咱们只需要稍稍露出写破绽,引他们上钩,便可以除去祸患。”
第八一章:太白持剑载酒歌 持剑少年 [本章字数:1569 最新更新时间:2012-02-06 20:39: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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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枪易躲,暗箭难防。深夜的围攻,客房床上的毒蛇,街角打出的冷箭,食物中的毒……随便哪样都足以要人的性命。被弑神帮盯上的人,没有一顿饭可以吃得安稳,没有一个觉能睡得踏实,踏出的每一步,都是如履薄冰。只要稍微错了一丝一毫就足以致命。
弑神帮的人如果败了,便宁可死。就是害怕这种足以让人身体和灵魂都崩溃的追杀。死并不是最可怕的,更可怕的,是等死的时候,是那种让人步步惊心的折磨和无尽头的恐惧。如果一个人的神经必须时刻绷紧,时刻都要挣扎在生于死的边缘,那么,因绝望而放弃,也是迟早的事情。这种时候,支持他们活下去的,已经不是武功和体力,而是毅力。
墨逸霄和丝丝就正在被弑神帮追杀。在酒家吃到了毒蜈蚣,并看到香油张死在他们面前以后,他们似也陷入了恐慌之中。在野地里凑合着睡了一晚,抓些野味充饥,第二天清晨,便徒步上路。就这样,晓行夜宿,一连行了十日。墨逸霄还撑得住,可丝丝那柔弱的身子骨哪里经得起这样折腾?到了第十天傍晚,丝丝已累得似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墨逸霄只好找了家客栈住了下来。
天暗下来的时候,丝丝的状况不但没见好转,反而越来越糟,还好似发起烧来。墨逸霄无奈之下,只有出去找药房抓药。他给丝丝盖好了被子,又在客栈周围转了一圈,见没有什么可疑的人,这才放心离开。
丝丝一个人留在屋里,呼吸声由急促而混乱,慢慢变得低沉,似已沉睡了过去。
一把刀伸进了屋子,慢慢将窗栓悄无声息地挑开。接着,窗户被轻轻推开,一个黑衣人向屋内左右张望了一下,跃近了窗户。他朝窗外招了招手,就又跟进了两个黑衣人。这三个人亮出了手里的刀和绳索,放轻了脚步,向床边走去。
就在离床还有三尺远的时候,走在最前面的那人突然觉得脖颈上一凉,一把剑已经架在了他的脖颈之上。这黑衣人的动作立刻就僵住了,不是被剑吓到了,而是被身后持剑之人所发出的剑气震慑出了心神,汗也已经顺着脸颊与后背流了下来。
“转过身来。我从不在背后杀人。”这是持剑人的声音很年轻,却坚定而不容反驳。
黑衣人僵硬地转过身,这才发现,他的两个同伴已经被封着了穴道,木雕泥塑般,站在他身后七尺的地方。他们何时被封住了穴道,这黑衣人完全没有察觉到。
持剑的是一名少年人,脸颊冷傲而苍白,双眉似剑,带着杀气。连眼中,也似含着剑光。一身雪白衣衫,剪裁得十分合体,没有半点绷挂之处,衬着他的身姿愈发挺拔。他手中的长剑透着寒光,却并不刺眼。剑光如秋水般流转,莹润饱满。剑气并不是从剑上发出的,而是从这个少年身上发出的。他的人,便似一把极锋利极孤傲的剑。而这个少年,却显然不是墨逸霄。
黑衣人沉声道:“阁下是哪一位?兄弟们跟阁下毫无过节,阁下何必管兄弟们的闲事?”
持剑少年的笑容带着轻蔑,他望了望黑衣人手中的刀,道:“既然,你用得不是剑,便可以走了。”说着,已垂下了手中的长剑。
走?弑神帮的属下怎么能无功而返?可黑衣人也明白,自己万万不是这少年人的对手。不是对手,就只有走。他跺了跺脚,绕过少年,向窗口走去。等绕过持剑少年,黑衣人发现自己已经走不了了。窗前笔直地站着一个人,挡住了他的去路。这人,正是墨逸霄。墨逸霄是何时进的屋子,黑衣人竟然也不知道。他只知道,被这样的两个少年夹在中间,没有遁地的功夫,是不论如何都走不成的。
持剑少年却豁然转身,身上的剑气也顿时跟着爆射而出,迫得黑衣人向窗旁跄出了几步。正好来到了墨逸霄面前。
屋里多了一个不知来头的少年,墨逸霄倒也没惊异。这锦袍少年既然出手救了丝丝,便不是敌人。他只是冷冷问那黑衣人:“弑神帮可还派了其他人来追杀我们?”
黑衣人的嘴唇已经抖得说不出话,勉强道:“没……”他刚说了一个字,剑已顺着他的耳边擦过,去势直指墨逸霄。跟着,持剑少年的人,也如游龙般,跟着刺出的剑,从黑衣人的肩头上飞了过去。
黑衣人直直瘫倒了下去,他倒下去并不是因为他胆小如鼠,而是在持剑少年剑气的逼迫之下,两腿便抖得无法支撑。
第八二章:太白持剑载酒歌 欧阳太白 [本章字数:1589 最新更新时间:2012-02-02 05:4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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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逸霄的身后是窗子,闪电般的一剑刺来,若是向后迈步,他就会撞在墙上,难免就会被剑钉在墙上。他的身子没有撞在墙上,而是平平向后飘起。他身体各个部位的姿势都拿捏得恰到好处,就这样毫无声息地从窗子正中飘了出去。剑来的急,他退得也急。在旁人看来,他就好像被剑尖顶出了窗户一般。
两人落下时,已在对街的房顶。持剑少年身子刚着地,足尖一点,便再跃起借势向前,长剑刺出,竟比方才的一剑更为迅疾。剑刺得更急,墨逸霄也向后再次急跃,可他毕竟是向后退,后退的身法总是要比前纵的身法慢上许多。再次落下时,两人之间的距离,已经由三尺缩短成了一尺。
持剑少年再次跃起,墨逸霄也第三次向后急退。这剑的走势平平无奇,却快得有效而致命。好快的剑法,好高的轻功。照这个形势看,再落下时,这三尺的剑锋必将刺穿墨逸霄的胸膛。
剑尖离墨逸霄的胸膛还只有三寸时,墨逸霄居然伸出了拇指和食指去弹剑身。很难想象,这样快的一剑,会被人用两根手指弹到。然而,这个动作对墨逸霄来说并不十分困难。因为两个人同时飞掠而出,相互间的距离几乎静止。一个起落之间,剑尖也不过向前刺出了两尺而已。道理说起来简单,但要做到这一点,却要有跟这闪电般的一剑,同样快的身法,才能做到。
一弹之下,长剑发出“嗡”一声长鸣,声似龙吟,显见确实是一口好剑。然而,剑身震荡之下,剑气消散,方向也已偏出。持剑少年向斜外飞出了三丈才站稳。握剑的手微微抖动,没有再攻。
墨逸霄就借这二指一弹的力量,身形向反方向射了出去,直飘出去五丈,才定住身。他徒手弹剑,右手被剑气所震,鲜血已顺着指尖滴下。
两人相隔七丈凝立不动,谁也没有开口。
一个婉转如琴音,飘忽似梦般的声音顺夜色传来:“两位既不是敌人,又何必要拼命呢?”说话的人,是方才卧病在床的丝丝。此时,她一身素衣,面罩白纱,立在临街的房顶之上。虽是弱不禁风的样子,却不似是真的生了病。
丝丝生病,只是装给弑神帮追杀他们的人看的。一般的江湖人,都会觉得女人武功大多比不上男人,比较容易下手。而这个女人若是没有什么反抗得力量,就会更容易下手。她故意露出空隙,以自己为饵,乃是诱敌之计。正可将敌暗我明的弱势,扭转为敌明我暗的强势。是以,墨逸霄离开客栈之时就已察觉到对面房脊上有人埋伏,只是故作不知,假装扬长而去。之后,便立刻折了回来。却没有想到,斜刺里竟然杀出了这持剑的少年。
听到丝丝的声音,持剑少年侧目向丝丝望去。只见一轮圆月之下,丝丝站在房脊之上,衣裙飘飘,身形沉稳。显然,轻功也是极高。他冷傲一笑道:“原来姑娘并不需要在下来救。是在下多事了。”他的声音也是冰冰冷冷。
在少年人中,墨逸霄已算是很冷漠的了。这持剑的少年竟比他还要冷上几成。他的剑光如秋水,人却比剑光还要硬,还要冷。他的眼中似不带任何人类应有的感情,声音也是冰冷刺骨,说出的话就如他的剑招一般,不给别人留余地。他的剑绝,人比剑更绝。
听到持剑少年的话,丝丝淡淡地笑了笑,“少侠出手相救,小女感激不尽的。”说着,已盈盈飘身下拜,“可否请问少侠尊姓大名?”
持剑少年淡淡道:“在下复姓欧阳,双名太白。”他的目光又回到了墨逸霄身上,虽然没有说话,意思却十分明白:他既然报通了姓名,墨逸霄也该报上字号才对。
墨逸霄的指尖还在滴着血,他的整只手,都已被剑气震得发麻。正兀自思量,方才出手过早,若是剑尖再向前刺出两寸,剑气将竭之时出手,便不至受伤。听到欧阳太白报通名字,他剑眉才微微一挑,嘴角似浮现出了一丝笑意,道:“在下墨逸霄。”难得,他竟然对别人报了全名。
欧阳太白的名字,在江湖上与司空启明并驾齐驱。两个均是复姓,姓字一为“启明”,一为“太白”,指的又正是月空中同一颗明星。司空启明是丐帮少主,欧阳太白则是少年人中的第一剑客。司空启明生于西域大漠之中,欧阳太白则在关外风雪山庄。两人均是少年人中出类拔萃的人物。素有,西启明,东太白之称。墨逸霄虽与这欧阳太白从未蒙面,却早已听过他的名头。
第八三章:太白持剑载酒歌 深夜拼酒 [本章字数:1536 最新更新时间:2012-02-02 12:11: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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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来,若提起江湖中独领风骚的风云少年,便要首推墨逸霄。直至今年三月底,武林中还没有他这么一号人物。而到了五月底,他的事迹已在武林中传得沸沸扬扬。弑神帮在两个月中的大小战役,都被这个少年所阻挠,或无功而返,或损兵折将。人们对他的出身门派不甚了解,各种猜想,众说纷纭。
看欧阳太白的神情,也已听说过墨逸霄的名字。他的眼中只是泛起了一丝波澜,便又静如止水。手中剑光一闪,剑已还鞘。他收剑的速度竟然和出剑的速度一样快。他盯着墨逸霄滴血的右手,道:“幸好你手中无剑。”
墨逸霄道:“有剑又怎样?”
欧阳太白冷冷道:“你手中若有剑,今夜我们两个人中,便只有一个能活下来。”
墨逸霄淡然一笑道:“我此时手中无剑,还真是可惜了。”
欧阳太白却道:“没有什么可惜的。你手中有剑时,随时可以来找我。”
丝丝飘身到了墨逸霄身旁,对欧阳太白道:“他本是个极少拿剑的人。纵是持剑与你对决,又能怎样?”
此一问间,欧阳太白倒是一愣。墨逸霄并非剑客,也没有传闻说他用过剑。而他欧阳太白却是江湖中成名已久的剑客,纵然以剑赢了墨逸霄,也没有什么光彩的。何况,方才墨逸霄手中无剑,也已躲过了他夺命的三剑,再比剑,也已没什么意思。他沉吟道:“若要比其他的,在下也可奉陪。”
丝丝道:“比什么都行?”
欧阳太白依然如一把剑一般,笔直地插在房脊之上,点头道:“比什么都行。”
丝丝却是一笑,明眸回转,望向墨逸霄道:“逸霄哥哥,欧阳少侠当真豪爽,你说应该比什么?”
墨逸霄的本来冷漠的眼神,望到丝丝身上,就融为了无限柔情,道:“你说呢?”
丝丝笑道:“动刀动枪的,难免伤了身体,也伤了和气。我看,你们还是比喝酒吧。”
比喝酒,确实是个好法子,两个人同桌共饮后,多半儿便不会再去拼命,还多半儿会成为朋友。这间客房很大。床榻与桌椅间,有两扇屏风。三个弑神帮的黑衣人,早已被丝丝点了穴道。怕墨逸霄和欧阳太白看着他们心里不舒服,丝丝便将他们塞到了床下。
夜半三更,也不知丝丝从哪里找来了几坛上好的汾酒。桌子上除了酒,还摆上了几样下酒的小菜。花生米,毛豆,豆干自是少不了的。另有一盘炒鸡蛋,一盘家常豆腐,一盘凉拌菠菜,一盘火腿丝和一大盘削得极为美观的水果果盘。七个盘子八个碗的,将桌子摆得满满当当。这架势,哪里还像是拼酒?简直就如请欧阳太白来喝酒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