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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当年也混过 当前章节:15100 字 更新时间:2026-6-2 19:44

“什么嘛…,小姐,那个格里菲利一点儿都没有作为一个贵族骑士的样子,这次要不是他老是带头逃跑,我们也不至于落到现在这个地步。”这个叫凯琳的侍女,看来跟康朵的关系非浅,就这样当着这么多战士的面撒起娇来。

“别说了!”康朵突然提高了声音,或者说,是在她的声音里加重了寒气。

我们可以想像,这个时候凯琳那张藏在翎羽盔中脸是不是已经委屈的泪流满面了。

格里菲利当然不想跟埃弗雷在后有追兵的情况下火拚内斗一场,难得见冷美人康朵开了口,他自然要把祸水东引,他可不希望在以后可能发生的混战中,被记仇的埃弗雷背后抽自己一刀。

“埃弗雷,比起讨论逃跑与撤退之间的区别这个话题,我认为你应该去问问康朵统领,她的父亲,我们美尼德帝国伟大的统帅乌尔萨根本就不跟我们在一起,她为什么要把帅旗带上,别告诉我,这就是骑士精神守则中的‘牺牲’!”

这次不光是埃弗雷,就连康多的直属部下都把眼睛看向了她,如果这是策略,牺牲局部获取更大的胜利,这个牺牲也太大了点吧。要知道这是整整五万人马,而且,这里面还有很多当权贵族的后裔,不管为了什么样的胜利,这样的牺牲,就是帝国皇帝也不会接受的。

于是,所有人都把目光定在康多的脸上,他们的目光不在欣赏、沉溺,变得猜疑,还有…些许愤怒!

生命,每个人都只有一次,任何理由下的牺牲,都是罪,更何况,一开始就被当成了牺牲者的他们。

“你..”凯琳看样子是个火爆性子,刚准备催马上前跟格里菲利讲理,被康朵冷眼止住了。

康朵把手中的银枪斜靠在马身上,大方在走到格里菲利的身前,抿了抿嘴唇,冰冷深寒的眼神带着些许歉意说道:“就像格里菲利队长说的那样,今天的战斗一开始你们就被当成了牺牲者….”

现场一片哗然,有的战士已经拔出了手中的佩剑,就连艾弗雷也是浑身冒着冷汗不解的看着康朵。

康朵不为所动,继续说道:“也包括我在内…”说到这里康朵的脸上浮现了一抹伤感,冰冷的眼神稍稍内卷,她环视一周,目光以变得迷离,“我也不能理解这样的命令,但是我们是军人,我们必须服从,为了千千万万遭受战火的美尼德帝国的子民,为了荣耀,我愿意牺牲,我相信,我们的牺牲是值得的,那会换取更大的胜利,至于为什么帅旗要留在我们中间,那是最高军事机密,请诉我无权奉告。”

一想到尊贵的康朵也是牺牲者,这群刚刚还激愤的残兵败将们稍微好受了点,再说一群大男人威胁一个女孩子实在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儿,于是他们在心里诅咒着乌尔萨,纷纷退开该干嘛干嘛去了。

“等等!”康朵突然叫住了准备去歇息的格里菲利,“从现在开始,我承认你是这只部队的最高统领,但是你必须带上我和这里所有的人,在我没有倒下之前,这支帅旗也不能倒下。”

格里菲利特反感女人用居高临下不容置疑的口气对他说话,事实上他刚刚的本意是挑拨一下双方的关系,让康朵知难而退跟他分道扬镳,把这个祸精彻底的从身边赶开,却没想到康朵会放弃领导权,反而贴了上来,这让格里菲利如何接受的了。

“如果我不同意呢?”格里菲利看了看身边的四个高级护卫和凯特,他觉得自己有反抗命令的本钱。

“那我就跟你拚命!”康朵轻蔑的扫了一眼格里菲利身边的这几个高级战士,“你要不要试试?”

这是诱惑还是故弄玄虚,格里菲利没有把握,对于没有把握的事情,格里菲利尽量不去冒险尝试,他很光棍的扭头就走,丢下了一句话,“那好吧,提前预祝大家暗黑之地旅途愉快。”

休息了半个时辰简略的进食后,这支多灾多难的部队在他们的新统领格里菲利的带领下重新踏上了逃亡的路,格里菲利骑在马上,朝着身后差不多4000的部下喊道:“我们目标暗黑之地,我们将在深山老林子躲到敌人退兵,所以,你们这群渣渣们最好跟着我一起祈祷,高飒那个疯子千万别对深山老林子感兴趣。”

这时康朵身边的凯琳担忧的问道:“小姐,这样真的可以吗?我是说,听那个坏蛋指挥我们真的能逃脱吗?”

康朵迟疑的点了下头,至少,她认为格里菲利能在残酷的战场上保存大部分实力,逃跑的本事还是不错的,这也是她为什么交出指挥权的缘由。

在走进丘陵前,康朵回头遥望了一下道拉斯的方向,她的眼睛含着担忧,她的父亲,帝国南疆统帅乌尔萨,早上亲口像她保证,她只需要拖住血玫瑰两个时辰,两个时辰后他就会赶过来跟她汇合,现在,已经过去快一天了,“父亲,您千万不要出意外啊!”康朵在心里祈祷一遍,她胯下的马儿已经走进了丘陵,密密麻麻的灌木,瞬间遮挡了她的视线。

由低矮的乔灌和一个个规则不一的土丘组成的永暗森林的外围地带,并不能给格里菲利带领下的一群残兵败将构成太大的困扰——如果排除饥饿和疲劳的话。

他们在满是棘刺的灌木丛里骑行了三个时辰后,终于在第二天早上挺进了永暗森林。一片片黑色的植被,高大,茂盛,密密麻麻的遮天蔽日,将无数的高山峡谷隐藏其中,当然还有更多的未知的危险。

永暗森林因为长年累月没有光线无法照进林间,整个森林里弥漫着一层黄色的雾气,虽不至于浓厚到阻碍人们的视线,但是这种由枯枝烂叶和动物的骸骨腐烂后形成的瘴雾,行走在期间的人长时间的呼吸后,就会头昏乏力,进而呼吸困难直至丧命,就因为这一因素,永暗森林一向是普通人的禁地。

当然这根本困扰不了格里菲利他们,有几个前身是冒险者的家族护卫,在进入永暗森林后立刻找到了一种叫“瑟兰”的根茎植物的叶子,捣乱后用布条包起来,每隔一段时间就凑到鼻孔上嗅一下,昏眩的感觉立刻消失,取而代之的是神清气爽,可以说有立竿见影的效果。

于是,逃亡的众人纷纷仿效,这让凯特再度羡慕了一把格里菲利的好运,当然,如果身后的追兵不知道这一窍门的话那就更好了。

令人闻名止步的瘴雾就这样在他们眼里成了一个笑话,充其量不过是在这满眼黑色的林间,给他们增添一抹不一样的色调,也算是陶冶一下情操。

但是新的麻烦又来了,行进了不到一个时辰后,平坦的林地就走到了尽头,阿尔奎斯山脉横断了众人的去路,这个时候要想在满是怪石林立的坡地上骑马已然变得不可能,被骑兵们珍若性命的战马无疑成了累赘。

格里菲利没有下令沿着山岭向北,不是他不想这么做,他感觉到血玫瑰绝不止一支骑兵在追杀他们,而是分成了若干股骑兵在合围他们,虽然他的直觉一向不靠谱,但是事关身家性命,他情愿多走几步路也不想回头冒险。他见后方暂时没有见到血玫瑰骑兵的影子,果断的下令斩杀战马,饱餐一顿后把多余的制成肉干,然后继续向西。

这一命令使得大多数人都不大愿意,不过当康朵一剑把自己的战马刺死后,余下的众人再不做多想,纷纷效仿。

一阵阵青烟随着篝火冒起,在这昏暗的空间里增添了些许红色的光点,随着肉香的弥漫,开始引来一些野兽的窥探,不过面对数量远超它们的人类战士,也只能不甘的嗅嗅鼻子,抱着吃肉不如闻香的想法就此望而却步。

但是血玫瑰并没有给他们太多的歇息时间,一群群墨绿色的乌鸦从他们的后方飞过他们的头顶,飞向更深处的山顶,聒噪的“呱呱”声提醒这他们,收割性命的死神——血玫瑰骑兵已经离他们不远了。

第六章 暗黑之旅阿尔魁斯山脉横贯整个苍茫大陆南北,东面是无数的丘陵和广阔的平原,这里山清水秀,土地肥沃,一片欣欣向荣。这里聚集着人类三大帝国以及数十个联邦公国,这里,大部分人都信奉光明,神圣教廷在这片大陆上有很大的话语权。这里,被大陆上所有的智慧生物习惯称之为“神圣同盟”。

而在阿尔魁斯山脉的西面,是一望无垠的群山,包裹着为数不多的河流和平原,在它最西面,则是散发着硫磺味的深渊地狱,据说里面生活着恐怖的恶魔。大片的原始森林覆盖了大部分地区,无数的洪荒异兽穿梭其间,终年不散的烟雾将山川河流笼罩其中,黑暗与邪恶也就蕴运而生。这里的智慧生物信奉黑暗,崇尚暴力和阴谋,把邪恶侍奉为最高信仰。世代聚居着半兽人以及以鲜血为食的暗夜族,当然,还有为数众多的人类,他们大多是在神圣同盟被打上了异教徒的标签后,躲藏在这里。他们相互仇视却又精诚团结。据说,在这片群山的最深处的远古山脉里,还生活着为数不多的远古巨龙。这里被神圣同盟称之为“暗黑之地”,而这里的智慧生物,也被称为异教徒。

总之,苍茫大陆是一个剑与魔法、圣徒与异教徒、巨龙与兽族共存的世界,也是一个无时无刻不充肆着血与火,情与泪,颠覆与反颠覆,信奉与亵du,奇幻与动乱的世界。

神说,所有的动乱,都是罪恶的根源。而所有的信仰者说,罪恶的真正根源,则是神已经遗弃了我们。

是的,那些高高在上,让弱小者、虐成者仰望的神已经消失了万年之久,而所谓的神迹,连他们爷祖父的祖父的祖父,也没有亲自见过。所谓的信仰,也在一代一代的传承中逐渐消退,平时,人们更加相信或者依靠自己,只有那些悲哀者、绝望者,才会把神放在生存之上。

神,已经成为了贵族们私下最好笑的谈资,而身处下层的平民,在谈到神时,眼睛里还会露出一丝敬畏,仅仅只是一点点,甚至比不上他们看到领主或者治安官时,眼睛里流露出来的畏忌。

….

格里菲利他们在血玫瑰一刻不缓的步步紧逼下,纷纷收拾好烤好抑或烤的半生不熟的马肉干,开始翻越横断在他们面前的山岭,或许因为进食了的缘故,这次不到正午一众人就翻过了山岭,一路有惊无险的到达了一个峡谷,他们的暗黑之旅将从这里起步。

在身边的家族护卫的提醒下,格里菲利知道这个峡谷有一个恐怖的名字,不归峡谷。意思是如果进入峡谷,就此走上一条不归之路。

但是对死而重生的格里菲利而言,何为不归?路的尽头,才是新生!而且,现在它们是被赶鸭子上架,已经退无可退。

格里菲利不顾护卫的歉告,当先一步迈进了不归峡谷,瞬间一股死寂冰凉的寒意从他的心里泛起,身体因为紧张已经布满了凉意的鸡皮疙瘩。

一阵阵旋风在谷中盘旋,与两边的崖壁相撞后发出诡异的“呜呜”声,实在是让人毛骨悚然。

如此行进了数百米后,别说野兽,就连野兽的骸骨都没有发现一个,此刻已经赶在前方的哨兵终于发现了一个由藤蔓、木架和削的锋利的竹片构成的简易陷阱,被哨兵一剑砍得支离破碎——与其说是被发现的不如说是被触发的,不过哨兵倒是一副自满得意的样子,在他看来暗黑之地的这些异教徒也不过如此。

“该死的,不能再前进了,这里肯定是某个黑暗生物的集聚地,它们把我们啃的连骨头渣都不剩。”埃弗雷大声嚎叫起来,尖锐的嗓音在峡谷中久久回荡,反覆考验着他们的心房和耳鼓,让最坚强的战士都惊骇出了一身冷汗。

这声嚎叫除了让人们受了点无关痛痒的小惊吓外,事实上连回头看他一眼的人都很少,更多人的目光都集聚在格里菲利的身上,毫无疑问,他现在已经是这只队伍实际上的统帅。

“暗黑生物?”格里菲利在嘴角勾起一抹浅笑,“对我而言,有人的地方,才有机会。”想到这里他直接忽视了埃弗雷的态度,而是看向了康朵,他不是怕康朵反对,事实上格里菲利巴不得康朵就此止步,他就可以甩掉这个祸害精。

面对格里菲利的询问,康朵只是邹了下好看的眉毛,然后把头扭向一边,似乎看穿了格里菲利把戏的她,沉默以对。

部队继续上路,不过这次为了以防意外,格里菲利派出了整整一百人的哨兵,或者说是替死鬼在前面开路。埃弗雷见众人并没有理会自己的提醒,又没有底气凭借手下这不足二百人的实力杀回去,在康朵的身边咕隆了几句后,见她并不理会自己,只能泱泱的跟上。

整个不归峡谷崖壁成不规则的波浪形起伏,行走在前方的格里菲利,总觉得由无数的眼睛在窥视在他们,这种感觉虽不好受,也只能硬着头皮往前走。

队伍一路战战兢兢的行进到峡谷中段时已近黄昏,走到这里视线豁然开朗,陡峭的崖壁在这里变成了相对陡缓的斜坡,头顶上一直覆盖着整个峡谷的树木在这里离奇的变得稀松起来,并不太强烈的光线透过枝桠照进峡谷,在谷底形成一个个圆形的光斑,让差不多已经适应了昏暗视线的格里菲利他们,眼前一阵恍惚,看到的一切景象都变成了模糊的两个,然后慢慢的合二为一。

“啊...”就在这时,前方突然发出一阵凄厉的惨叫,先行探路的一百余哨兵连滚带爬的退回来时,已经不足五十人,还有不少人的身上带着伤——一只只羽箭透过他们身上铠甲的缝隙插在他们的身上。

显然,他们遭到了未知暗黑生物的袭击。

“发生了什么?”格里菲利扶住一个肩上中了两箭的战士,开口问道。

回答他的,时两边崖壁上密密麻麻的人影,并顺着两边的斜坡冲了下来,团团的把队伍前面的格里菲利他们围了起来。崖下的美尼德帝国的残兵败将们,这次没有逃跑。事实上没有战马的他们,也跑不过身材比他们高大的多的这些长相狰狞的怪物,而是第一时间举起了手中的盾牌,并准备反击。

格里菲利第一时间扬手制止了部下动手的念头,脸上挂起和蔼的笑容,用苍茫大陆的通用语问道:“半兽人勇士?”

第七章 以粮食的名义没有人回答,他们的身体比人类要壮实魁梧的多,半兽人倾斜的前额、突出的下颚、明显的牙齿和粗糙的皮肤向所有人清楚的表明了自己的血统。粗狂的身体和简易的木棒是他们唯一的依仗,猩红的眼睛和喘着粗气的鼻孔,昭示着他们仇恨与贪婪的本性。

林间只剩下了半兽人粗重的呼吸声和人类战士的心跳声。格里菲利与凯特交换了一下眼神,悄悄挥手命令部下后退了十米,在双方中间留下了一个缓冲地带,不管是逃跑还是战斗,这点距离至少还能给自己争取点时间。

“人类,这里不是你们可以涉足的地方,离开这里。”或许看到谷底的人类战士只后退了十几步距离就停住不动了,崖顶上一个粗犷的声音传来,伴随着紧紧围住格里菲利他们的半兽人战士让开一步距离后,一个身材明显比其他半兽人要魁梧的多的半兽人从南方的山坡上大步走了下来。

只见他头戴飞鸟羽毛编织的羽冠,赤裸的上身一块块肌肉鼓起,让那浓密的体毛看起来成了陪衬,很容易让人联想到隐藏在下面的力量该有多恐怖,他的腰间随意围着一圈亚麻编织的短裙,后被上斜背着三根标枪,一根巨大的狼牙棒抗在肩上,右手紧紧的握着棒柄就跟捏着一根牙签那样轻松。

但是格里菲利此刻并没有把目光始终停留在这位半兽人酋长的身上,他跟凯特还有从后方赶上来的康朵,甚至包挂格里菲利身后四名高阶的家族护卫,都把目光停留在落后半兽人酋长半步的一个半兽人战士身上。当然其他人是凭借的实力一眼看出这个半兽人实力不俗,而格里菲利完全是凭直觉。

这个半兽人跟其他半兽人战士体型上并没有多大差异,甚至都比半兽人酋长矮了一个脑袋,只是他相比其他赤身裸体的半兽人多穿了一件铠甲——这是一件有不知名的藤蔓编织而成长方形藤席,上面涂满了油脂,光斑照在上面衍射出淡淡的韵彩,在藤席的中间挖上一个洞,套在身上后把脑袋从洞里伸出来,这就是所谓的铠甲。他的手里并非像其他的半兽人那样拿着木棒活者简易的铁剑,而是一个大的吓人的巨斧,足足有两米长,整个斧面足有一个磨盘大小,斧面铮亮,斧锋阴暗,其锋利度让人望而生畏。

这是一个懂得武装自己的半兽人战士,或者说,他曾在人类的国度中游历过。

“强大的、尊敬的半兽人酋长!”见不出意外这个半兽人部落里有人听得懂大陆通用语,格里菲利心里一喜,他大步出列,并用眼神制止了准备跟上来保护他的家族护卫和凯特,他走到离半兽人酋长不足五米的地方抽出腰中的佩剑掷在地上,右手放在心口像半兽人酋长弯腰行礼,再度开口道:“尊贵的半兽人酋长以及所有伟大的半兽人勇士,我们没有恶意,相反,我们是来寻求庇护或者交易。”

半兽人在人类的国度一向是低贱的代名词,这个时候却被格里菲利阿谀成了尊贵,伟大,他身后的战士包括康朵都看不下去了,纷纷侧脸。

“庇护?交易?狡猾的人类,我虽然很佩服你的勇气,但是不要在我的面前表演这些小伎俩。我们不需要任何交易,至于庇护,去找你们手中的武器寻求庇护吧!”

这是暗黑之地最靠近人类国度的一个半兽人部落,他们世代受尽了人类的蒙蔽和欺骗,半兽人酋长自然不会轻易的相信面前的这个人类。

格里菲利没有气馁,事实上如果半兽人一口答应下来,那才让他不放心,毕竟不同种族之间的猜疑是肯定的,而且人类与暗黑种族之间的仇视已经延续了数千年。

“你看,这是什么?”格里菲利从腰里掏出钱袋,晃了晃让里面的金币发出悦耳的叮当声,“我可以给你们金币,是的金灿灿的金币。”格里菲利说着把金币倒了出来,让它们凌乱的散落在地上,散发出迷人的金光。

但是他周围的半身人战士只是鄙夷的望了一眼就不再看,半兽人酋长“呵呵”大笑起来,“人类,不要在我尊贵的勇士面前炫耀这些没用的俗物,金子吗?我可以告诉你,在我们聚集地,有一大片的地下金矿。”

“是的,尊敬的酋长,请原谅我的肤浅。”在格里菲利的世界里,一切都可以谈,只要存在对话,那么,就没有谈不拢的交易,现在这个契机就在眼前,他当然不会轻易的放弃。

“那么,”格里菲利扫了眼半兽人战士手中的武器,指了指地上的佩剑,“诚如您所看到的,我可以提供给您武器,您看,这些可以武装您的部民,让他们变成整个大陆最强壮的战士。”

格里菲利说完朝身后的部下使了个眼色,于是在凯特的带领下,一只只骑士枪,制作精美的弓弩羽箭,瞬间在格里菲利的身后堆成了一个小山,除了身上的佩剑,这群残兵败将们几乎扔出了所有能制造威胁的武器,颇具搞笑的是,这其中包括某个前身是囚犯的战士,扔出来的几块板砖….,这让格里菲利颇感亲却,思绪不知觉间已经飘回了前世那些看街混场子打打杀杀的岁月.

看到格里菲利身后瞬间堆积如山的武器,对于手拿粗制武器却总是以勇士身份标榜自己的半兽人战士来说,这无疑充满了致命的诱惑,从他们瞬间就冒出红光的眼睛就可以看的出来,他们是多么的迫切希望得到一把称手的武器,而不是手中的木棒。

就连半兽人酋长,这个时候喉结也是明显的滚动了一下,如果不是对方的身上还有佩剑,差点以武器的名义狂暴后把眼前这队虚弱的人类全部杀光。

半兽人酋长这时扭头看了看身后身穿“铠甲“,手拿巨斧的那个半兽人战士,显然对方在部落的地位也很高。但是这个半兽人冷漠的把头看向了一边,对周围的一切显得漠不关心。

“好吧,聪明的人类,我承认,你的诚意打动了我,是的,小小的勾起了我的兴趣,但是这还不够,仅凭这些武器就要我们帮你抵御未知的敌人,这些武器,远远不够,我的意思你明白吧!”半兽人酋长眼睛一直贪婪的盯着格里菲利身后的武器,眼神狂热的就像凝视着他的初恋情人。

格里菲利夸张的做了个擦汗的动作,事实上他一点儿也不在乎半兽人的坐地起价,就半兽人酋长那可怜的智商,他们应该祈祷格里菲利不是来拐卖他们的。

格里菲利身后的所有的战士明显的松了一口气,一直紧握在佩剑上的手这是已经下意识的松开,就连康朵也是悄悄的吐出一口气,不知怎么,她心底对于痞痞的格里菲利,从一开始就有一种莫名的信任。

“尊敬的半兽人酋长,正如您所看到的,我们是一群逃兵,除了这些武器,我们现在已经一无所有,奥苏帝国的敌人杀入了我们的家园,他们抢走了我们牛羊以及我们所有的粮食,杀光了我们所有的亲人,包括老人和妇孺,我们拚死抵抗仍然伤亡惨重,不得不退到暗黑之地来寻求庇护,我们不是懦夫,总有一天,我们要凭借手中的剑讨回我们被敌人践踏的尊严,我发誓。”

格里菲利说道这里狠狠的捏了一把大腿,终于痛的挤下了几滴眼泪,他的这番煽情的话,说得身后很多道拉斯本地的战士已经泣不成声,就连康朵眼圈也是微红,不过总算想起他的胡扯,忍不住的在背后给了他一个白眼。

俗话说“坐地起价,就地还钱。”格里菲利并不指望半兽人酋长会被自己一番言语打动,虽然他现在确实拿不出什么打动半兽人的物品了,但是不要忘了,这个世界上有一样东西比实物更能勾起人们的yu望,这个东西叫许诺。

“尊敬的半兽人酋长,如果您帮我们消灭了追击者,我以战神阿瑞斯的名义起誓,等我们回到人类的国度后,将会给你们送来足够你们部落吃喝一年的粮食和美酒。”

格里菲利无心的誓言,一下子戳到了半兽人酋长的痛处,他们这个部落从北方的高原迁徙到这里,世代就缺少粮食,一直靠狩猎和采摘野果为生,为此部落里每年有至少一半的新生的半兽人被饿死,粮食,此刻相对于武器而言无疑是他们更想要的,半兽人酋长连忙说道:“不行,至少要三年的粮食,嗯…还有美酒!”

“成交!”格里菲利深怕半兽人酋长反悔,以最快的速度答应下来,“等我们出去后,将以最快的速度运送过来。”

“但是,狡猾的人类,我凭什么相信你的承诺,要知道,你们人类背信弃义的程度仅次于地底的卓尔。”事实证明,任何一个掌权者,都是具有一定智慧的,哪怕是还没有完全开化的半兽人。

但是,这依然难不倒格里菲利,事实上他也没有打算让自己的家族去承担这笔数目庞大的报酬,他转过身朝后面的康朵招了招手。

康朵不解的走到格里菲利的身边,把一对秀眉紧紧皱起,事实上她很讨厌跟格里菲利这样站在一起接受众人的瞩目,偶尔的信任依赖,并不代表喜欢欣赏。

但是格里菲利却不管这些,他一把拽住康朵的小手,来不及消受微凉的滑腻,赶紧想半兽人酋长说道:“您看,这是我美丽的妻子,为表示我的诚意,战斗结束后,我将把她暂留在您的部落,直至我们送来报酬为止。”

不错,格里菲利的算盘打得很精明,那该死的报酬,天知道半兽人有多么的能吃,就让那挨千刀的乌尔萨来赎回自己的女儿吧!

康朵也知道格里菲利在演戏,但是这样被一个男人握着还是第一次,虽然知道格里菲利这样等于把自己卖了,不过总算清楚谈判到了最关键的时刻,不管半兽人能否杀死血玫瑰高飒,重创血玫瑰那是肯定的,这样变相等于给了身在主战场的父亲减轻了压力,所以她只是红着脸微微的挣扎了一下,就任由格里菲利握着,同时在心里暗暗发誓,等到战争结束,非要把他的狗爪子砍下来,嗯..还有他的舌头。

他们这一亲呢的动作,看的身后的战士顿时目瞪口呆,埃弗顿如果不是顾及身后的追兵,都想暴起杀人了。

半兽人酋长很是怀疑的看了看康朵,眼睛里满是鄙夷,看向格里菲利时眼睛里充满了同情,显然,身材相对娇小的康朵在半兽人眼里那是一个丑八怪,纯粹是审美观不一样。

“好吧,人类,就像你说得那样,交易达成。”半兽人酋长挥了挥手,他周围的战士瞬间从山坡上奔了下来,嘴里“嗷嗷”着疯狂的扑向了格里菲利身后的武器,他本人则大步的走到格里菲利的身边,朝格里菲利伸出了一双大手,脸上露出友善的笑容,“欢迎来到嘎乸半兽人部落,我叫嘎乸。”

很绕口但是毫无新意的名字。格里菲利万分不舍的松开了康朵的小手,握上了半兽人酋长那双毛茸茸的巨手,瞬间一阵钻心的刺痛从手心传离,他甚至怀疑手骨已经裂开了。

看着他痛楚了模样,所有的半兽人都开怀大笑起来,人类,果然如同传闻中的那样弱小。

“今天是个值得庆贺的日子,为了交易我们干一杯。”嘎乸从身后接过两个木质酒杯,当然,在格里菲利的眼里,这个特大号的酒杯算的上是酒桶了,一想起欠下的三年的美酒和粮食,这就愈发坚定了要把康多留在这里的决心。

格里菲利接过一杯,与嘎乸碰了一下后,才看清里面装的是绿色的混沌状液体,散发出浓浓的果香味,这就是果酒吗?格里菲利充满期待的抱着酒杯喝了一口,一股浓郁的酸麻味呛的他差点吐了出来,如果不是看到嘎乸喝的津津有味以及周围半兽人羡慕的眼神,格里菲利差点认为这就是毒药。

不管怎么说,为了交易,为了活着,格里菲利只好委屈一下自己的胃了。

以粮食的名义,你们都下地狱去吧!格里菲利心里喊着口号,一副慷慨就义的模样一口喝干了手中的“毒药!”

第八章 夕阳红 英雄泪 一在缺少了神迹的苍茫大陆上,正处在一个英雄辈出的时代。不论是卡伦帝国站在魔法巅峰的四名黑衣魔导师,还是美尼德帝国名满天下的八名帝国骑士,又或者奥苏帝国五名把剑术的凌厉与霸绝施展到极致的剑圣,他们都可以说是这个时代凭借自身实力和声望跻身到了英雄的地步。

但是以上这些人还没有达到传奇英雄的地步,传奇英雄不仅仅需要开疆扩土,保国安疆,更需要在所在在职业领域有着过人一筹的实力,从而被广大的民众津津乐道并广为传颂,不管你是个行侠仗义的骑士还是个杀人如麻的刽子手。

可见,在这里恶人也可以成为传奇英雄的。

高飒无疑是一个英雄,一手血炎斗气让奥苏帝国其余四位剑圣望尘莫及,再加上他及他手下的血玫瑰兵团杀人如麻,于是很自然的,他的英雄名号之前加上了传奇。

就算大陆上其它国家的人民嘴里对于他传奇的名号不屑,但是,高飒二十年来凭借手中的一把剑及麾下的血玫瑰兵团,打得大陆上实力最雄厚的帝国,以盛产高阶骑士著称的美尼德帝国节节败退,很快失去了三个出海口中的两个,以及富饶的道拉斯平原大部,这样一个英雄,不管人们嘴里怎么说,心里,其实已经把他跟传奇画上了等号。

是的,高飒是传奇英雄,在他凌厉霸绝的剑下,美尼德帝国第三骑士走了二百回合后败北,拖着一身伤逃回了罗奈歌,从此一蹶不振,现在,高飒的目标,是美尼德帝国第四骑士,有着毒蛇之名的乌尔萨。

由此可见,美尼德帝国皇帝有多么的希望高飒死,为此他不惜抛出了帝国第九骑士这一名号和送出自己最心爱的女儿。

美尼德帝国没有能抵御高飒的骑士吗?

有。帝国第二骑士德隆斐隆,但是比起这个,人们更愿意称呼他为屠龙者——德隆斐隆.斯德曼。熟悉大陆通史的人都知道,斯德曼家族是一个英雄辈出的家族,在美尼德帝国四百多年的帝史中,出现过两名传奇英雄,还有一位实力据说可以比拟半神,在美尼德帝国皇宫门口树立起自己雕像的史诗级英雄。

当然,格里菲利跟他们的先辈比起来,只能算个顶着英雄家族继承人这个荣耀的名号,躲藏在祖辈福荫下的狗熊,至少现在看起来是这样,以后谁知道呢。

帝国第二骑士德隆斐隆,在恶巫峡谷斩杀了一头绿龙一战成名后,就此成为传奇英雄,就在人们期望年轻的他,在以后能够达到祖辈的光辉,再朔史诗英雄的神话时,他抛弃了娇妻幼子,舍弃了家族,在神圣教会总部金刚山上大杀四方后跟一个巫妖走到了一起...,正因为这样,德隆已经无法公开的现身在神圣联盟的土地上,跟巫妖一路的他,已经成了邪恶和异端的典范,而这,正是整个大陆人的公敌,就算这样,美尼德帝国皇帝顶住神圣教会的压力,一直未曾剥夺他帝国第二骑士的名号,帝国皇室对斯德曼家族的宠爱,可见一斑。

他自甘堕落跟随着巫妖是为了追寻那虚无缥缈的长生么?不是,据一个荒唐的传闻说,是为了已经转化成巫妖的那个女人,是为了..爱情...

.....

奥苏帝国的传奇英雄,血玫瑰骑兵团的团长高飒,此刻正带着五千下了战马的战士,刚刚开始翻越暗黑之地丛林间格里菲利他们刚刚翻过的山坡。

高飒此刻正行进在队伍的前列,年纪不过40的他已经两斑鬓白,可见这些年连续的南征北战耗去了他不少心力;有着一张和蔼面孔的高飒,很难让人把他同残酷、冷血这些字眼联系起来。

“大帅,我们在山脚下发现了成堆战马的骸骨,一个优秀的骑兵团是不会杀死自己战马充饥的,我坚持认为,这不过是乌尔萨的诱敌之计,目的是用杂牌骑兵牵制我们,他好腾出手来对付我们身后其他兵团。”说话的是兵团参谋卡林,一个颇得高飒喜爱的年轻人,这已经是他第三次提醒了。

高飒微微一笑,嘴里坚定的吐出两个字,“前进!”他犀利眼睛望向山顶,这时泛起一抹不属于一个战场统帅该有的柔情。

卡林无奈挥手示意部下把战马拴在山坡下的树林里,然后全速轻装赶路,天知道等他们回来时,这些产自南部的佩罗以撒烈马还剩多少。

高飒第一眼看到这群杂牌骑兵就在心里清楚了乌尔萨的打算,但是,就算这是一个死局他也非来不可,因为,他有不得不来的理由。为了这样一个理由,他人到中年依然独身未娶,为了这个理由,他像个疯子一样疯狂的发动着战争....

可笑的是,世人皆以为他高飒是为了开疆扩土,是为了成就传奇之名,那里明白他心里二十年如一日的思念之苦,那里明白...他只是为了能够有朝一日带领兵马杀进罗奈歌,杀到她的身边....

低垂落日的光线已不再炽烈,高飒站在不归峡谷中央,被那一道道光柱刺痛了眼睛,落下了一滴...泪。

夕阳红,英雄泪。

不归峡谷,会是英雄的暮路么?

高飒微微一笑,现在,可不是儿女情长的时候。他的脸上浮现出强大的自信,抬头看向峡谷深处,似乎已经看穿了一群宵小躲在阴影里战栗。

格里菲利也在笑,他做梦也没想到嘎乸身边这个名叫孓骷的半兽人,这个懂得用藤甲武装自己的巨斧战士,竟然是一个觉醒了狂化的半兽人勇士,据说只有受到兽神感召的兽人,才会拥有这一靠血脉传承的强大技能,天知道被兽神唾弃的半兽人,为什么会从他那卑贱的血脉中觉醒狂化,难道说,沉睡中兽神已经神志不清,开始乱点鸳鸯谱了?

不管怎么说,有了孓骷这个觉醒狂化后可以比拟圣棺骑士的强大存在,面对血玫瑰高飒,也不是只有逃跑一途了,至少可以拼着看看,万一要是杀死了高飒...

,帝国第九骑士啊....格里菲利已经乐晕了,他可记得现在他才是这个部队实际的统领,如果...一不留神,在战斗中高飒突然发痴呆了被他们阴死了,那可是要算到他的头上的,他能不笑吗?

但是偏偏有人这时来煞风景,比如凯特,他可不相信格里菲利这个逃跑统领会跟血玫瑰拚命,所以他悄悄的碰了碰格里菲利,问道:“我们什么时候跑路?”

正在自我陶醉的格里菲利顿时一愣,凛然道:“你也好意思在这样的时候说这样的话,你看看,这些恕不相识半兽勇士们正要为了我们去拚死搏杀,再看看我们的部下,明明实力远不如血玫瑰的战士,却依然无所畏忌守在这里准备迎接血玫瑰的**,作为一个正直的骑士,这个时候你怎么能说出这样的话呢?”

面对凯特一副似乎想要重新认识自己的表情,格里菲利继续说,“你看看我们身边的这些人,他们本不必跟着我们在这里等死,但是,他们信任我们,哪怕为了这种信任而丧失生命,他们也要跟我们在一起,试问,我怎么能够扔下他们独自逃跑呢?”

凯特面露愕然,这还是自己心目中那个一有危险就怂恿着别人去杀敌,自己只顾逃命的格里菲利吗?难道战争让他成长成一个合格的骑士了?

不管怎样,格里菲利这一瞬间变化还是让凯特很高兴的,事实上他在心里一直都很鄙夷格里菲利先前的逃跑行为,只是碍于两人打小就培养出来的深厚情意不好说什么。一直做着第九骑士梦的凯特这时拍了拍格里菲利的肩膀,大义凛然道:

“刚才是我不对,你说的对,与其像个老鼠一样东躲西藏,不如轰轰烈烈的战死,格里,答应我,下辈子我们还做兄弟!”

凯特说完这话,神情肃穆一副慷慨赴死的模样望着前方,心中竟然在此刻升起了一股,久违的,属于曾经年少时高声朗诵骑士美德时才有的豪情壮志。

一只飞鸟速度极快的闪过峡谷两边的树木,在人们的视线外留下一道道残影,落在了嘎乸那极为宽厚的手掌上,这就是迅隼,暗黑之地极容易驯养成传信工具的鸟类。

当然,在格里菲利看来,被半兽人引以自豪的迅隼,这个有着一身麻斑羽毛,不过拳头大小的小鸟,不过就是一只麻雀而已。这个时候他见身边人的注意力都被那只小鸟吸引过去了,这才悄悄的对凯特说:“死什么死,我不是那意思,刚才康朵一直盯着我们,我迫不得已才这么说的,她的实力我们摸不透,等会打起来后让她和孓骷去跟高飒拚命,我们找机会溜,这次说什么也不能让康朵这个祸害精跟着了。”

凯特气的一脚直接把格里菲利踹下来山坡,顿时哭笑不得。这时嘎乸走了过来扶起了格里菲利,“人类,刚刚我们前方的半兽人潜伏者传来了信,你们的敌人已经进入了不归峡谷,足足五千人,当然,现在他们是我们共同的敌人。”

血玫瑰能追来一点儿也不出乎格里菲利的意料,他现在更感兴趣的是看似粗犷的半兽人是怎样培养出潜伏者的,想想半兽人那魁梧的身躯以及粗重呼吸声,要想躲起来不被精锐的血玫瑰发现,这难度不是一般的高。

“人类,我们能在险恶的阿尔魁斯群山中繁衍生息这么多年,自然有一些你们不知道本事。”面对格里菲利的疑问,狡猾的嘎乸直接敷衍了事。

第九章 峡谷激战逐渐西陲的阳光把山林染成了橘红色,一切看起来都显得那么的脆弱。

高飒右手随意的握在腰间那把闻惊天下的“红荨”细剑上,作为大陆上巅峰强者的存在,他强大的精神力早已探知到了两边峡谷上人数远超他们的敌人。

但是高飒并没有作出任何的改变,他脸上依旧那么波澜不惊,带着一种淡淡的属于强者自信的笑。或许他认为这群由半兽人和人类战士组成的袭击者,并不能给带来多大的困扰,所以他依旧带着队伍向前——只有向前,他才能知道答案。

在半兽人的螺号声中,一只只羽箭和标枪从峡谷两边的密林里宣泄向了峡谷底部,至少作为峡谷山坡上的袭击者来说,他们认为峡谷内的敌人应该是毫无防备的。

但是事实是,当第一支羽箭破空的呼啸声响起时,峡谷内的血玫瑰战士们已经整齐划一的举起了手中的骑士盾护住上半身,另一只手拔出佩剑护住下半shen,其反应能力之快非常贴切他们王者之师的称呼。

面对突如其来的袭击血玫瑰的战士们并没有慌乱,虽然偶尔有那么一两只标枪会给他们带来伤亡,但是他们是战士,久经血与火的真正的战士,在战场上死亡,是对他们最高的嘉奖。

无需高飒指挥,他们迅速把阵型收拢成一条长线,这样手中的盾牌护起来就更加严实,面对不熟悉的地形,他们并没有贸然的出击,因为他们知道,敌人手中的箭终有射完的那一刻…,那一刻到来后,才是他们的舞台,鲜血飞舞的舞台,敌人的…抑或自己的。

在突袭发生后,高飒纹丝未动,也没有任何一个血玫瑰的战士试图上前来保护他。血红色的斗气在箭镞临体的那一瞬间亮起,在他的身体表面流转形成斗气立场,层层叠叠浑厚的有如实质,像一个直立的鸡蛋壳一样把他裹在中间,半兽人战士投掷势大力沉的标枪,砸到这层“蛋壳”上甚至都无法激起一丝涟漪,就无力的滑落到地面上。

这就是强者的实力吗?

格里菲利看着高飒一副刀枪不入的样子心里很是震惊,天哪,这架还怎么打?想到这里就愈发坚定了逃跑的决心。当然,看到高飒像个死靶子一样站在那里,格里菲利很是不服气的抢过身边一个护卫的弓箭,运起半生不熟的箭术,对准高飒搭箭开弓。

这时高飒似乎心有灵犀,望向了格里菲利所在的方向,格里菲利顿时吓得手一抖,结果明显射偏了的一箭却正好射在了高飒身后一个血玫瑰战士的小腿上,这个战士痛的身形一矮,原本严实的防守就露出了一个缺口,一瞬间数百只羽箭就照着这个缺口射去,到血玫瑰的防线再次组织好时,地上,已经多了十几具尸体。

峡谷上两边的战士顿时欢呼一声,显然,这是他们开战以来对敌人取得的最大战果。凯特给了格里菲利一个赞许的眼神,而格里菲利则把目光看向了身后的康朵…康朵脸上依旧是那种只属于她的惊艳和冷漠,她的眼神越过格里菲利,越过他前面密密麻麻的战士,看向了谷底的高飒。虽然格里菲利期望康朵嘉许的愿望落空了,但是他没有失望,因为他发现高飒突然那莫名其妙的一眼并不是看向他的——而是他身后帅旗下的康朵。

没有比这个更好的嘉许了,任谁也不愿意在战斗一开始就被血玫瑰高飒惦记上,为了让他们的视线能够很好的聚焦在一起,格里菲利悄悄了朝了旁边移开了脚步…事实上高飒只是往代表沧澜主帅的黑底星辰旗看了一眼,这一眼是为了确定。然后他就收回了目光看向了身边的地上,地上….是他麾下战士的尸体和血迹。

高飒抬起了头,他的眼中还残留有地上的血色,他现在所看到的一切都是红色,万里江山如血。他的血开始慢慢的沸腾起来,他的心已经开始悸动,他奔波数百里想要知道的答案,就在眼前。

在峡谷上两边战士惊诧的目光中,高飒原地缓缓升了起来,他的脸色已变的坚毅,他的身体丝毫不受重力的影响,笔直的升向了高空。他张开双臂,下一刻,周身覆盖的斗气光圈已灭,只剩下浅薄的一层覆在他的体表,却更加凝厚;与此同时,他左右双手中同时浮现两只斗气化成的血红色标枪,他轻轻扬手,把两只标枪向着峡谷两边送了出去,轻松的就像送出去的是两只羽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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