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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神仙手

作者:铁皮鸟 当前章节:9581 字 更新时间:2026-6-8 07:19

更新时间2012-9-6 13:54:54 字数:3633

 整个赌场忽然静了下来,人人都被这边吸引,人人都对这个灰衣少年有无穷的好奇心。

他们都已知道,他的身上只有五十两银票的赌资,所以,他凭什么跟财大气粗的通天客栈的大老板风爷赌?又凭什么能赢?而且,居然还要赢回那一位花中扇的性命。

——现在的陆小凤,无疑已是众人重点关注的对象。

在这里的每个人,都是标准的赌徒。一个赌徒,只有当他的手里拿着一副好牌时,才会春风得意。在每一个赌徒的眼中,只有赢家才是天之骄子。

——陆小凤是否将成为超人?主宰着命运?

陆小凤很自信,他相信自己的智慧与本能,能使他控制机遇。

旁观的所有人,虽然还是看不出他与风爷的神情有丝毫变化,却已经能感觉到他们之间那种紧张的气氛。

于是每个人都不由得紧张了起来,神经都像是一根弦那样拉紧,花中扇,更是紧张得连气都喘不过来。

这一局赌,直接关系到他的生死存亡。他处在风口浪尖,忍不住后悔自己从一开始就赌得太大,就连自己的命也被自己拿来抵输了,现在居然要劳烦别人帮他赢回来。

风爷瞧着陆小凤,突然笑道:“不想公子年纪虽轻,涵养却非常不错。”

陆小凤也笑了笑,道:“你过奖了。”

风爷又道:“公子养气的功夫既然如此到家,那么对‘赌’这一道,想必也就精通的很。”

陆小凤道:“不,其实我才第一次赌。”

旁观的人们,立时有了一些骚动,他们都不太相信——这个少年,才第一次赌,就已能够如此沉着自信。

——泰山崩于前,而不乱。

——陆小凤,此时的他看起来,对于赌,是那么有经验,一个十足的赌精。

这世上本就有一种人,不论做什么,也不论是不是第一次做,都好象是行家出手,就好象他们一生下来便是做这个的。

陆小凤,无疑是这样一种人。

风爷的眼睛闪闪生光,在盯着陆小凤的手,好象发现了新大陆。正是野兽那样的直觉,令他知道——这是一双不简单的手!绝不简单。

陆小凤的手,是一双晶莹、雅致,犹如象牙雕成的手;修长的手指,沉稳有力,指甲修剪得光润而整洁。

风爷开口了:“如果你赢了,不仅仅能够赢回花中扇的命,还能拿到一万两银子——”他说到这里顿了一顿,显然还有话说。

周围的人群却马上炸了开来,这简直是非一般的豪赌——

一条命,另加一万两的现银!

风爷继续说话,在一字字道;“如果你输了,就不好意思,花中扇自然要死!还有,请你也留下你的手来,一只手五千两银子。”

在人们嘈杂的话声之中,陆小凤的声音还是很清亮,在悠悠道:“我早说了,我不会输,我的手也不止这么一个价钱!”

有一个人冷不丁在呼喝:“这小子疯了,他以为自己是谁!”

风爷看着陆小凤,却有了一种很奇怪的感觉——若干时日以后,这少年必将名满天下。

赌场,又安静了下来。

桌子上整整齐齐放着一副玲珑小巧的象牙牌九,以及一对雕刻精致的象牙骰子。桌子旁边,站着一个女人,负责洗牌、发牌的女人。

她一双灵活的眼睛,一张薄而灵巧的嘴,光这么两样,就使人看起来不会觉得讨厌。她穿着鹅黄色的衣衫和软靴,干净得令人瞧不见一丝灰尘。

“小女玲珑,特来侍候两位,替两位洗牌。”玲珑的口齿很伶俐。

玲珑又道:“洗牌是小女子,骰子也是我掷,以说中骰子之数者,为庄家。”

她眨着眼问陆小凤:“请问你选骰子的数,单还是双?”

——“单。”

玲珑道:“那么风爷就选双了。”

骰子滚动,跳出来——十点,双!

风爷做庄。

风爷坐在那里,坐在陆小凤的对面,眼睛在闪动着慑人的光芒。

他笑了:“抱歉,才一开始,你就没彩头,是我做庄。”

——做庄有绝对的优势,庄家和闲家的牌,如果同大小,算庄家胜。

只见玲珑两只漂亮的手,己熟练地将牌洗匀。然后两张精致的牙牌,被一根铜制的细棍推到陆小凤面前。陆小凤轻轻将两张牌叠在一起一一上面的一张,是六点。

他看了看自己的对家风爷那一张明牌,七点。他的眼睛沉凝、锐利,令人不敢去逼视,若是瞧你一眼,足以令你的心跳停止。

开牌前剑拔弩张的气氛,令众人的面色,不觉一阵青一阵红,掌心也不觉渗出了冷汗。

陆小凤,却仍在微笑。

庄家风爷石像般一动也不动,一双冷酷的眼睛,突然变得空洞。他缓缓道:“少年人,你现在悔赌还来得及!我会放你一马,你也不要再来管花中扇的闲事。”

陆小凤道:“我做事不会后悔。”

风爷道:“难道你真的如此有把握?”

陆小凤不再多说什么,微笑着要掀起牌。

风爷道:“你牌都没看。”

陆小凤道:“没必要看了,牌是不会变的。”

他的牌掀起来,一点,竟然只有一点!他的底牌是五点,加上那张明牌是六点,一共十一点,扣去了弊十,就是一点。

风爷突然狂笑:“一点!一点……”

花中扇的身体一软,跌在地面,瑟缩着,不敢再抬起头。

——这该死的少年,为什么这么敢赌!

陆小凤还是笑:“不错,就是一点。”

风爷大笑道:“好极了……你就瞧瞧我是什么牌吧。”

他把牙牌拿起来,放在手里,手上的青筋突然已现出来。

——人人都以为,他接下来是要摊牌。

陆小凤的手却突然动了,一拍,风爷拿牌的手,便立即被按在桌子上。陆小凤的这一只手,似乎亘古以来就已经拍在风爷的手上,从来没动过。

然后,陆小凤的手又松开了。

风爷压力一解,还是抓着牌,他不知道陆小凤这一拍究竟有何目的,冷笑着道:“我的牌不用看了,肯定比你的一点大。”牙牌抓在他的手里,他一发力,竟然捏得粉碎,碎片向四处射出。

他狂笑,霍然长身而起。

陆小凤也在大笑:“风爷输了,你根本就没有点!”

风爷冷冷道:“是的,我知道你的意思——我的牌毁了,现在当然变得没有点了。”

陆小凤却又道:“不!我说没有点的意思,你的牌是个弊十!”

弊十,也就是无点。

风爷的眼睛,又变得空洞。

陆小凤的两只手不知何时已伸在桌下,他一用力,只听“波”的一声响,桌面当中突然有一块跳起来。正是刚才风爷的手被他使劲按住的地方!

陆小凤抓过这一块,只见上面有两个深陷进去的牌印,任何人都瞧得清清楚楚,凸出来十个圆点。

——是一副倒霉透顶的弊十!

风爷虽然将整副牌都毁去了,以为毁尸灭迹,死无对证,却不知道牌早就在桌上被陆小凤留下了证据。

众人全张大了嘴,瞪大眼睛,也不知是惊奇,或是赞美。

风爷轻轻吐出一口气,道:“不错,是你赢了。”

他感到很奇怪,问:“我现在只想知道,你为什么能知道我开出来的一定就是弊十。”

陆小凤道:“因为我忽然看到了你的眼神,那是知道自己死定的眼神。”

风爷一下明白,叹了口气。

陆小凤拿起桌子上五十两银票,另加一张一万两的巨额银票。

其实那张五十两银票,只不过是象征性的赌资,风爷看中的,是他的神仙手。

司空摘星还在老巷的巷口,现在很气愤。

他本来是很开心,遇见花满楼后,有了点收获。

对这个收获他很满意,觉得这瞎子很大方很有趣。

可是,他一不小心碰到了一个更有趣的人,有趣得要他的命。

陆小凤手到擒来五十两银子,看到他赚钱就跟拣钱一样,司空摘星却气死了。

有趣有很多种,花满楼的有趣是因为大方,陆小凤的有趣是因为令对手头疼。

司空摘星,很不想自己碰上这样有趣的对手。

他在巷口发了一会呆,又突然笑了。愿赌服输,他觉得这个自称“陆小凤”的灰衣少年确实很有意思,决定自己下次再见到这个人,就请他去喝酒。

他刚有了这样的打算,就又看见了陆小凤。

司空摘星看见陆小凤和两个人走在一起,那两个人之中他认识其中的一个,就是花满楼。

他翻了一个筋斗,忽然跳到他们面前,嘴巴在动,问道:“怎么你们认识?”

花满楼听出了他的声音,想起他来,道:“他是我们的恩公,我们才认识不久。”

花中扇两眼泛出泪光,一脸的感激和崇敬,看着陆小凤:“是啊,我的命是他救回来的。”

司空摘星根本不知曲折:“怎么说?”

花满楼道:“恩公在通天客栈用五十两银票赌了一局,不但救了我爹,还帮他自己另赢了一万两……”

他还没说完,司空摘星已经在叫。

他并不是听见了“一万两”才兴奋起来:“什么!那五十两他是从我这里搞去的,而我又是从你这里拿的。”

——从某人身上施舍出去的钱,先是在一个乞丐那样的偷儿,又不知什么原因,钱转到了另一人的手中,最后这人却凭这个钱,无意中救下施舍者父亲的命。

世上的事情,有时候总是很巧。

司空摘星一时觉得,冥冥中一切都有天意。他旁边每个人,也都同时觉得天意高深莫测。

花中扇现在只对一个问题感到奇怪,在问陆小凤:“小哥,你为什么知道自己不会输呢?”

陆小凤笑了:“这是自信……”

他并没有说老实话,因为很不好意思说。他总不能开口说——他如果输了,最多只输掉五十两;花中扇的命,完全与他无关。

“我完全没有一点压力,有气势便有了风头。”

花中扇骇然道:“怎么会没有压力,要是你输了,风爷不是要你当场留下两只手么?”

陆小凤笑眯眯,问他:“请问,他虽然说了这一个条件,可是我在开赌前有答应过么?全是他自己一厢情愿。”

花中扇哑然,心下更骇然。他很想马上趴在地下,对眼前的少年,做一个“五体投地”之大礼。

接着,花中扇的眼里又露出了崇拜的神色,那是一个赌徒遇到高人时才会有的眼神:“我还想知道,你为什么能提前知道风爷会毁牌?还有为什么不直接就抢过他手上的牌,却将牌在桌上按下印子,以做证据?”

陆小凤回答他:“请问,如果我直接抢过牌,他会怎么说?是不是会说我拿到手上偷偷换了牌,出老千?至于我怎么知道他即将毁牌,其实也不知道的,我按印子的目的,不过为了提防他换牌。”

完结篇 夹剑

更新时间2012-9-6 13:57:55 字数:4109

 (一)

如果有人问陆小凤,“陆小凤,你这些年总共夹住多少武器?”

陆小凤自己答不上来。

一册通常只记载着宝贝的红眼笔记,里面却有答案。

红眼笔记里,把陆小凤的灵犀指当成了宝物,作价:未知。

——“一共一千八百三十二次”。

这就是那个古怪问题的答案,没人知道,红眼笔记的拥有者是如何计算出来的。

那个记载的人,在笔记里附注着一句话,“灵犀指夹住武器的次数,经多方探访、明查,以有人见过为准”。

场地,还是老实和尚所隐居的悬崖上那个木屋里。

西门吹雪冷冷道:“一千八百三十二次,应该包括我少年时出剑被夹的这次。”

陆小凤悠悠道:“我们来这里是找老实和尚谈天的,只给他解闷,何必偏偏说起这么无聊的话题?”

老实和尚笑了:“剑神出剑被夹,应该一直耿耿于怀,不吐不快。”

陆小凤闭上了嘴,他知道再说下去,西门吹雪可能要拔剑而来,看看自己的剑,是否还是像少年时候要被陆小凤的灵犀指夹住。

(二)

少年西门吹雪一身白衣,身畔一柄古剑,坐在一棵老树下。

树长得很粗也很高,下面有很大一片树荫。

高空,一轮骄阳虽然在疯狂地放出热毒,却怎么也进不了这一棵树的底下。

西门吹雪,一直都静静地坐在那里。

死寂,这里简直安静得和一个少女的闺房一样。石像一般的西门吹雪,藏身树下,就如少女乖乖地呆在自己安全的闺门里。

——难道他怕热,在乘凉?

莫非,他其实是怕死,在逃难?

西门吹雪怎么可能怕死?他从来不怕被杀,因为他知道只有别人被他所杀。

无论怎么说,西门吹雪都不会怕死,现在他正是少年,一身都是热血。虽然他的脸总是冷冰冰,但是他的心中有激情。

此时树下的他,正浑身散发着一阵杀气,浓烈得即将遮天蔽日。

他,看起来是想杀人!

一剑,就将对手斩于剑下!

也不是什么对手都可以死在他手里的,他看中的,只是有高超剑术的人。

曾经也有这么一段时间,只要是使剑的人,不管对方是不是高手,西门吹雪就想前去领教。

他希望在一番比试下,可以达到知己知彼的目的,增进剑法。

可是,在他的剑越练越快时,他对天下某些人手上的剑直接失去了兴趣。他才一眼看去,就已经象在看玩具,懒得再理,更谈不上去动手。

这是高明者的直觉!只有剑法高手,才必须正视他的挑战。

——不战不死,出剑才死!

西门吹雪看上的不是人,是剑。

他很喜欢看到对手被自己一剑刺死,更喜欢看到对手被自己连出几剑都死不了,因为,这正是他碰到了真正的高手。

他才少年,却已有了寂寞。这个寂寞,就象下棋,只有他自己一个人在下;说话,只有他自己一个人在说,没有倾听者。

无敌的寂寞!对手越强,他才越兴奋。

等到对手在最后倒了下来,鲜血喷出,殷红得夺目,飞快染在他的白色衣上,如红花一朵朵灿烂地绽放;他更开心!

血花,就是他的成绩。他喜欢穿白衣,最大的原因就是这个——

红白分明,白如纸张,红的,是在说明他胜利。

无边寂寞,就象他师父关门。寂寞到头,是什么?

西门吹雪想起了师父的死,不败之路走到最后,只有自我毁灭。

关门的自杀,令他的心灵受到不小的震撼,使他对“不败”有了新看法——

没有人可以不败,不败在别人手里,也迟早要败在自己的手上。

他又困惑了,究竟怎么才是不败?

关门已死,西门吹雪就独自苦苦练剑,或者到处去找人比剑。他在探究剑道,千方百计要找出剑中不败的真理。

树下很凉快,西门吹雪身上没有出一滴汗水。

他身上的白衣如雪,一尘不染,令人感觉不到一丝人间烟火的气息。

西门吹雪,一直在散发无穷的杀气。白衣如雪,却到现在,也没有沾上对手的一点鲜血。

——他的剑上,有血!

杀气贯通一剑,令这柄剑似乎结成冰块,十分冷,似乎还冒出了冷气。

剑下有一只老鼠刚刚窜过去,背上少了一块皮肉,由于剑削得太快,也就没有流出多少血来,老鼠并没有感觉到疼痛,行动自如。

——西门吹雪从来不杀无名之辈,但在练剑时另当别论。

这只老鼠一出现,他就浑身透出了杀意。

他本来便很厌恶这种脏兮兮的小动物,此刻一见便无名火起,闪电般出剑,教训了鼠辈。

这只受了剑创的老鼠,溜进一个地洞,过了很久很久,才从里面传出来一声哀叫。

(三)

一家无名客栈的门前,只有一个人笔直站在那里。

其他人,都被他一身的剑气惊跑了。

——西门吹雪!

不管一个人是什么身份,只要也用剑,只要已成为西门吹雪的对手,就必须面对西门吹雪的剑。

别人是生是死,是病是残,西门吹雪都没有放在心上。

他的眼里只有剑!自己的剑,对方的剑。

他想杀一个用剑高手,就会立刻赶去杀,他喜欢。

如果他不高兴不愿意呢?

可就没有一点法子了,就算你把他所有的朋友都找来,在他的门口排队跪下,他也好像连一个人影都没有看见。

——西门吹雪,不做自己不想做的事情。

客栈的门前,西门吹雪一身白衣,手中持剑,剑未离鞘。

他站在那里,知道现在一定已经有一个人要用一柄他从未见过的剑,用一种他从未看见过的剑法,来和他决生死于一瞬间。

——是他约这个人到这里来的。

这个人,无疑是一个非常有分量的人,这一点,是任何人都可以想象得到的。

因为,能让西门吹雪看上的,一定不会是无名之辈。张十八非常有信心,他对自己的力量和剑,都非常有信心。

他十岁出道,身经无数次死战,至今已经斩杀无数可怕的敌手。

夕阳西下,半个天红彤彤的,红如害羞少女脸上的胭脂,也红如剑下的鲜血。

一个人慢腾腾地出现在长街上,走向那家无名客栈。

——张十八!

他赴约来了,他并不是用轻功飞过来的,而是一步步在用心走。他步子踏出去很慢,慢得好象生怕自己的脚突然踩上一堆狗屎。

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走得这么慢。

也许有人以为他怕死,因为他距离西门吹雪越近,离鬼门关也就更近。

只有张十八自己知道,他是在节省力气,他要把一切精力,都留在真正比剑的时候。

就在距离西门吹雪只有三步远的时候,张十八没有和西门吹雪打招呼,突然就冲天而起!

——他不是来聊天的,是来比剑的,他要先发制人。

没有人可以形容张十八飞起来的那个速度,那就好象蝴蝶一样轻盈,雷电那样迅捷。

也几乎没有人可以想到,象张十八这么胖的人,怎么可以飞得那么好看、又那么快。

张十八长得又高、又大、又壮、又肥,似乎猪八戒在人间。

此曲只应天上有——那神奇巧妙的轻功身法,被胖胖的张十八发挥了出来,令见到的人马上以为自己是在天上,确实见到了真正的胖仙人猪八戒。

半空,张十八似乎看准了下手的地方,也掌握了时机,他手里的长剑出鞘了,如长虹冲天,精光暴射。

可是,他的剑仅仅出了鞘而已,并没有刺中西门吹雪。

张十八知道不妙,既然一剑不中,接着要等的,就只有对方来刺他了。

他的胖脸,悄悄冒出一颗冷汗。

西门吹雪的剑果然猛刺过来,张十八只见到一片白光现出,同时身上感到一阵风吹,根本看不清西门吹雪怎么拔出剑,剑又在哪里。

他忽然很想去念几句“观音菩萨救苦救难”,他还没有来得及念,就一下看到有个人跳出来,空着手挡在他的面前。

——这个人不要命了?竟然自动跑来做他的替死鬼?

奇怪的是,白光消失,风停止。

这个不要命的人,嘴里道:“好快的剑!”

然后,张十八就见到了令他永生难忘的一幕,他只觉得这一幕希奇古怪。他看到的,居然是一个人只用两根手指,就轻轻夹住了西门吹雪的剑!

稳稳地被夹住,剑,象是已生在石头的缝隙里面。

(四)

一剑出,必见血!西门吹雪,从未空剑而回。

——他的剑,似乎已习惯嗜血。

西门吹雪的双手对剑的运用,就跟他自己这个人的思想一样快。

无论是什么时候,无论在什么地方,如果他想要把剑刺在什么地方,就绝不会出现一丝一毫的偏差。

从来,都如此。

可是现在,剑上无血。

意外——剑出鞘了,剑尖却竟然不在它该在的地方!

张十八,还没有躺下来,此时他虽然惊魂不定,却全身好好的站在地面。

西门吹雪的脸上浮过一丝惊愕,很快又隐没。他苍白的脸色回复,仍旧冷冷,谁也看不透他心里的想法。

——他,现在又有了什么想法?

西门吹雪从来都不是多话的人,他在沉默。

一个人若是不肯说,谁能知道他心里的秘密?

剑泛着白光,在夕阳下看起来,有些凄凉的美丽。

剑还是没有归鞘,因为西门吹雪根本拔不回来,他暗中已用了不少力气。

剑稳如泰山,粘在那里,便和一棵树生了根一般。

西门吹雪静静地盯着眼前那个人,过了很久,从眼里露出很奇怪的神色,然后慢慢的从嘴里吐出几个字:“你是什么人?”

“我叫陆小凤。”

陆小凤半空里跳出来骤然夹住快剑,救了好运的张十八一命。

剑就在他的指尖上,他似乎也没用多少力气去夹,手上并没有现出青筋,肌肉也没乱抖,同时脸不红、气不喘。

——似乎这一把剑才造出来的时候,他的指尖就在那里了。

陆小凤微笑,他相信自己的指头若想在什么地方,就一定会直接出现在那儿。

可惜,西门吹雪的剑,却不在它本来该在的地方。

——他得意,别人的面子却挂不住了。

所以,西门吹雪的口气变得更冷:“我只想知道,你为什么要救他?”

吃饱了多管闲事。

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

——这一类话,西门吹雪不会说,他并不是一个多嘴的人。他本来就已很少说话,更不喜欢说废话。

陆小凤很快发现,自己在无意中伤了快剑主人的自尊心。

——对方和自己一样都是少年人,一样的要面子,一样血气方刚。

他立刻松开手上的剑尖,剑回去了,风一样速度的入鞘。

他道:“我只希望你不要随便杀人,刚才那一剑我看你是要刺在这一位老兄的左颈,中了肯定没命在。”

西门吹雪的一双眼睛,这时又露出很疑惑的眼神。因为他实在想不通,究竟是从哪里冒出了这么了不起的人,眼力是那样犀利,能看清他这一把剑的去向和剑路。

西门吹雪一向都不喜欢听人教训,冷冷回道:“那位兄台既然已入剑道,生命就该属于剑,剑败人亡!”

陆小凤道:“可是你的剑也败了。”

剑,败于他手!

他话才一出口,就发现自己这话很不该说。

因为,他很怕对方回去以后,要马上自杀殉剑。

西门吹雪听了,却哂道:“我没败,我迟早会胜过你。”

陆小凤捏着一把汗,暗中松了一口气。

“我叫西门吹雪。”

西门吹雪说完这一句话,孤独的白色身影,已逐渐走远,消失。

张十八牢牢记住了恩公的名字,胖胖的身躯一揖,向陆小凤感激着:“陆小凤少侠!谢谢你救命,我永远记着你。”

可陆小凤最怕别人记住自己,犹如阴魂不散,特别是当对方也是个男人。

他向张十八道:“不要客气!我救你,只不过是因为你长得可爱极了,很象王大妈家里养的那头猪。”

张十八一愣,接着觉得生气,可对方毕竟是自己的救命恩人,他只能哭笑不得。

他并没有问“王大妈”是何许人,也来不及问,因为救命恩人对他潇洒一笑后,身子一下沉没在夜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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