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影响战略大局的前提下,身为凯撒家族有力继承人的罗曼妮,是不会容忍有碍眼的小虫子存在,很不幸,什么事情都算到了极点的我,实在没料到自己会遇上本应该和自己绝缘的灵栖者,原来在战场上赖以为生的装备和纪律,这次反而成为了致命的硬伤。
“攻击……攻击,不要理会后面的狮心卫队,集中攻击英灵,让这些怪物靠近,我们别想有一个人能够活着回去。”指挥着我方贵族指挥官,咬牙拔出腰间的长剑挺身而上,剑身隐隐透着抹不去的猩红,这说明这剑刃不是充门面的装饰品,而是真真正正的杀人之剑。
谈起异世界版的杂牌部队,大家大都会被网文误导,认为他们的指挥官一定是满肚肥肠,无能透顶的家伙,军饷第一时间的克扣下来,战斗第一时间的逃跑,这才是杂牌部队应该有的样子,但实际上在比狼群更狠辣的贵族中,是没有弱者能够安然享受富贵而没有付出的。
因为贵族不仅对敌人残忍,还善于自食内斗,优胜劣汰的法则下,能存活下来的几乎人人可以写本励志传记,而这次充当指挥者的贵族骑士也不例外,在经历短暂的混乱后,他立刻做出了最正确的方式,那就是压缩阵线,减小战场宽度,增加自身厚度,用密集阵型拼消耗。
“叮当,叮当。”在指挥官身先士卒的表率下,等待了许久的支援终于来临,拉弓满弧的长弓手,纷纷瞄准踏入到有效射程内的英灵,霎那间,密密麻麻地利箭布满了对方的四周,精钢打造的箭头,加上精锐战士级别的力道,颇有刺秦中能够把人射成肉沫的箭阵威势。
只可惜英灵虽然没有荆轲酷,但谈论起坚挺度来说,两者的差距是不可以用语言来形容的,暴雨一般的利箭,仅仅是擦破英灵厚实甲胄的油皮,就纷纷被斗气散华形成的力场挡开,没有造成半点致命的伤害,而抵挡箭矢所消耗的不过是英灵本身的存在之力。
英灵长存,只要寄主不死,它们就永远不会消亡,而从这里又将引申到,英灵的形成,以及英灵与灵栖者缔结的盟约等方方面面,许多东西并不是看上去那样纯洁神圣,比如说英灵本身,就是残酷抽取收集鲜活的强大灵魂,再以某种介质赋予虚无的灵魂实体化的能力。
接着,介于虚无与实体间的英灵,在订立盟约后,将会永远地被封印在灵栖者的灵魂里,并以吞食寄主的精神,乃至灵魂为生,同时,为了在现实世界实体化,作为主人的灵栖者,还需要支付精神力来维持英灵的存在,一旦英灵的存在之力消耗光,就要重新进行实体化的召唤仪式,代价可不是能用MP消耗这种游戏说法来简单描述。
“反应速度不错,看来我有点小看对手了,长弓手部队转向压制对方远程部队。”精神的运用从来都是危险重重,罗曼妮精美的脸颊上一片苍白,用英灵硬抗强劲箭雨都安然无事,这看上去威猛无双的背后,要付出的代价绝对不少,我方的贵族指挥官,正是清楚意识到这一点,才不计任何代价地攻击英灵,即使看上去效果很不明显。
面对压制地打击,罗曼妮有点后悔分出一个英灵,去扫荡民兵中的碍眼虫子,不过很快,她就凭借坚实的指挥根底,以及过人的天赋克服掉情感上的动摇,古井不波地开始针对性化解,全副心神放在控制正面强攻的英灵上面,至于去捏死蝼蚁的英灵,就放任它自由发挥。
“大骑士?不,下位骑士巅峰,伙计们不想死的话,顶上去,盾牌手每人只要一下,只要挡住对方一下,余下的交给后面的人。”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冲向我们的英灵突然跌落了一个阶位,但是,面对一个武装到牙齿的钢铁罐头,谁都会和我一样有种咬崩牙齿的郁闷。
“铛!”我的左手上青筋暴涨,一柄闪烁着冰冷反光的铁质标枪,凶狠精确地呼啸命中英灵的眼眶,可让人胆寒地是整只标枪的枪头,以及枪身犹如麻花一样扭曲着弹开,英灵,不愧是英灵,即使是没有寄主加持而下滑了一个阶位,依旧不是能够轻易干掉的恐怖怪物。
对比我苍白无力的先手攻击,英灵的复仇却十分给力,流动着斗气散华的大剑,以撕裂开空气的斩击挥出,四个,整整四个不久前还鲜活存在于世上的伙计,成为了八截还淌着热血的尸体,满是箭只的烙铁大盾,护手,以及胸甲同样一分为二,仿佛切开黄油一样容易。
一个高大魁梧的嗜血怪物,沾满同伴鲜血的大剑,以及地上的惨烈尸骸,从破开的大缺口,此刻就是娄身躲在盾牌手后面的枪手,也清楚地看到了英灵那重盔的眼眶处,燃烧着的诡异金色灵魂之火,充满着毁灭一切与饥渴血肉的赤果果杀意,娘化的吾王亚瑟何在?
第五幕 金币才是最可爱
更新时间2012-7-10 18:29:06 字数:4988
“杀!杀!杀!”不在沉默中死亡,就在沉默中爆发,手持长枪的枪手们,在我稍微利用原来世界的心理暗示与洗脑训练法下,智商稍微提升了那么一点,能够明白在战场上只有拼命才能活下去,没有像其他炮灰那样崩溃逃跑,而是爆发出让人吃惊的士气,正面迎击英灵。
在世界上最恐怖的就是一群有思想觉悟的军队,最有效率的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佣兵,所以,我对于军队的认识只分为两类,用思想武装起来,适用于消耗战的部队,另一种则是用金钱与装备堆起来的专家老手,前者听话好用,后者则是柄油滑却善于刺入心脏的匕首。
个人的观念不同,延伸出的战法也不一样,我比较擅长的是从全局上看问题,千里奔袭对方粮仓,在某某地方伏击敌人,一战定胜负,主角轻松用数百人打败十万大军,写小说还凑合,但在真正的战争中却是笑话,除开真有主角光环的庇护,没有那个人敢说自己战无不胜,攻无不克,阴谋只是辅助的小道,阳谋才是兵法大家推崇的正途。
只有具备正面战场不惧死亡的炮灰稳住防线,才能从转瞬即逝的战场中,找到用尖锐匕首刺入对方心脏的机会,只可惜这些对于一个民兵营地的小头目,或者说此刻的我来谈,根本没有半点意义,具有绝对碾压实力的英灵,很难用战略上的优势,来弥补双方的实力差距。
“叮叮当当!”第一波长枪的攻击依照着千百遍的训练一样刺出,封锁住了英灵全身上下的位置,但被逼迫到绝望极限的最后咆哮,留给枪手的是,阵绝望的金属撞击声,流淌着鲜血的大剑,再次致命的挥出,仅仅穿着简陋硬木护甲的民兵,自然是步上了盾牌手的后尘。
断裂的枪身,破碎的硬木,以及残缺的尸体,在英灵恐怖的力量下,高高的飞到了半空,就连位置相对较后的我脸上,也沾染上了同伴的鲜血,可是,近于送死一般的攻击依旧在继续,以英灵的体积,每次大概有二十五只左右,能够相互配合的长枪,刺向它的身体。
盲目随从与屈服于生活惯性,是草根阶层难以克服的劣性,对于有心人来说,却是可以利用的难得人性弱点,大概是被平时的训练,与昔日顺风顺水的战斗所束缚了思考,虽然伤亡只能用惨烈来形容,余下的枪手依旧是攻击,再攻击,渐渐的地面上多出了百余具尸体。
看着枪手麻木地送死攻击,在理智上面,我应该很是高兴自己居然训练出如此好用的炮灰,可是,看着地上那些尸体,却让我的内心很不舒服,很不爽,这不是我有“圣母”那种的见一个救一个的胸怀,只是单纯地感到种屈辱,因为我是个渺小卑微却追求着完美的人。
“嗯,怎么回事?难道那些民兵里面隐藏有高手?”突然感到去捏死蝼蚁的英灵传递来的压力,罗曼妮皱了邹她那修长如画的眉头,可是,正如她坐镇在旁边任由女儿发挥的父亲所说,要先学会走,才能学会跑,与重装军团火拼上的她,已经没有半点余力去顾及其他。
生死之间爆种,觉醒神马的,我也想要,可惜我穿越的时候,没有遇到以猥琐老头或者靓丽女神外形现身,求你维护世界和平的主神,以及所送的各种福利,杀两三只怪就能变身凹凸曼的作弊系统,我真的想要,虽然玩小胡子的时候,我是个只喜欢开圣人难度的搏派。
还好的是真实的世界,不存在与实力不相符的无敌,如果英灵有着大骑士的水准,视生命多过面子的我,二话不说,肯定是第一个逃跑,但幸好的是对方只有下位骑士巅峰的实力,让我勉强保住了颜面,整整付出一百四十二条生命后,大家惊喜地发现攻击居然奏效了。
“布瑞,看你的了。”用力将一柄标枪投掷出去,我命中了英灵的右手腕,铁质的枪身虽然依旧扭曲,但仍顽强地穿透了英灵的甲胄,此刻大量消耗了存在之力的英灵,已经无法让自己的实体,维持黑刚重盔那种几乎免疫物理伤害的强度,它身上已经满是被折断的枪头。
“好的!”比起由于生活环境,使得眼界狭隘的民兵,曾经身为大盗贼的布瑞明显有脑子得多,他自然不会认为单凭逃跑,就能够在战场上活命,但出于谨慎,与我谈不上过命交情的他,也不会和某些小说一样,被主角的王霸之气一薰,就屁颠屁颠地为男主献上一切。
但看到英灵已经步入衰败迹象,明白是出手时候的布瑞也毫不含糊,满是铁刺的链锤回旋舞动,先是趁着枪手们的掩护,凶狠地命中英灵的头部,让对方的实体暗淡不少,然后,迅速地收回,第二、第三、第四击则是打在英灵持剑的右手腕,按照指示将英灵的武器打掉。
“啊!!!”失去本体联系的大剑,缓慢地化为荧光消散在空气中,没有武器的英灵发出愤怒至极的咆哮,咆哮这想用强劲的双手,把造成最大仇恨值的布瑞撕成碎片,但它的此刻已经无法像原先那样自由行动,完成打掉对方武器任务的布瑞,漂亮地向我秀了手绝技,用链锤的链条,一阵眼花缭乱挥动,把原先威猛无比的英灵绑成了粽子。
“太好了,大家上,把这怪物压住。”没等我发出进一步的命令,疯狂攻击过后的民兵,发出劫后余生的叫喊声,按照他们打架总结出来的经验,一起扑向跌倒在地上的英灵,试图将对方制服,但就在这时候,我第一次看到了英灵的真正面目,扭曲、狰狞、丑陋不堪。
“噼啪!噼啪!”一阵让人胆寒恶心的灵魂波动暴走,原本上去如同英勇优雅骑士的英灵,在失败的不甘中,扭曲着露出了它的真正面目,仿佛福音战士中男主使徒化的机体,撕裂开的面甲里面,是惨白的獠牙,大张开的血盆大口,则是直接撕咬吞食掉了一个人的脑袋。
似乎是回到那些和同事比胆量,看欧美血浆大片的日子,我的喉咙有点发酸,果然,二次元世界的东西,都是骗人的宅男妄想,各种萌、各种娘化的英灵,说白了也就是生者不甘心死去的扭曲执念,娘化的吾王亚瑟,黑化起来,大概也会和眼前这丑陋不堪的怪物差不多。
“该死,狗屎!”吞食人类鲜红的血肉,英灵似乎又恢复了力量,爆发的斗气一下将压在它身上的人,连同锁链一起弹开,但让我吃惊的是一直作为辅助攻击的布瑞,居然在阵粗鲁不堪地叫骂声中,如同男主角一样爆发,捏着英灵扭曲化的脑袋,凶狠地再次撞击向地面。
而我咬咬牙也默默地拔出腰间的短剑,因为我知道抓着英灵脑袋一次次砸向地面的布瑞,看上很勇猛,但是,造成的伤害远远比不上用链锤进行攻击,稀软的地面与坚硬的金属,两者的差别谁都知道,“主角呀,主角,我怎么没这种命呢?Blessing(灵魂加持)!!!”
某种比生命更贵重的物质,从我身体深处传递到短剑上,相比穿越两天就可以丢小火球的主角,我用了十七年的时间,也不过只学会了一种技能,而且还悲催的,因为精神能力不足以支付能力的消耗,区区一个武器加持,每次使用,我还必须要支付来自灵魂的消耗。
一种连续通宵一周玩游戏的虚弱感,肉体被极度抽取精力的痛楚,以及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空虚,在同一时间浮上我的心头,所以说,我最讨厌的就是使用法术,睁开充血变得通红的眼睛,我难得像个主角一样大吼,“布瑞,给那个怪物一下狠的,余下的交给我吧!”
接下来,附加法术伤害的短剑没入英灵的眼眶,发出阵刺耳的摩擦声后,断裂成碎片,双手持着剑柄的我,压在挣扎着的这个怪物身上,默默地看着对方的躯体,逐渐透明淡化,然后化为荧光消逝,胜……胜利了,无论是其他人,还是我,都真的没想到会是这个结局。
“哇!”伸出手捂住嘴巴,大量的鲜血从我口中涌出,在干掉英灵的同时,某种怪异的东西也在同一时间没入我的体内,仿佛是滚烫的油锅里面倒入一碗水,搅乱了我的身体平衡,在失去意识前,我只感到一只大手粗暴地将自己扛到肩膀上,而一些人影则挡在了前方。
“嗯,英灵被消灭了?”罗曼妮诱人的嘴边,无声地流出道鲜红的血液,英灵的伤害也在同一时间反馈在主人的身上,而这时候,紧随在英灵后面突击的狮心卫队,已经接触到敌阵,黑色的暴虐钢铁洪流,很快就淹没了仅仅余下不足五十人,却依旧在顽强抵抗的小虫子。
不知道的混乱年历时间,连地名都知道不全的战场,坐在空空营地门前的是满身绑带的我,以及脸上又多出几道深痕伤口的布瑞,那场必输的战斗已经结束,三百人中,整整二百九十九人成为了真正的炮灰永远消逝,只有我一个人,在布瑞保住雇主的职业操守中获救。
“汉克,你过来……给,这是上面发下来的抚恤金,把这些钱都给我用在置办装备上,不要浪费了。”牺牲民兵换来的可怜卖命钱,我没有一个铜板寄给他们的家属,即使那些白痴的家伙,为我脱身做出了那么一点微不足道的贡献,我是个反派角色,不是小说中那些死掉一个小兵,都流下几斤马尿,狠不得用金币将对方家塞满的主角。
因为这是,在兵荒马乱的年代,被征召到战场上的炮灰的觉悟,没有谁认为那点可怜的抚恤,值得别人千里迢迢的送回家,而且谁又能保证卖命钱,不会在路上被侵吞掉,我唯一能够做的就是把钱花掉,把这些血淋淋的铜板,花在刀口的刀刃上,让后来者多活几个下来。
“头儿,你……你是要回去了吗?安心吧,我一定不会辜负您的期望,不然的话,下次你来的时候,把我的脑袋拧下来当球踢。”小汉克的眼眶中,流露出似乎只有恶心贵族才会有的坚定承诺,看着这个无家可归的小家伙,我吃力地伸手摸了摸对方的脑袋,露出丝笑容。
夏季的战役如同我预料的一样,匆匆结束,除开战场上仍然可以见到的许多无头尸体,一切都归于平静,几个残废的老部下,依旧重伤无法动弹的伤员,以及像小汉克那样的无家可归者,昔日乱哄哄的营地死一般寂静,大概只有到下一批炮灰到来才会恢复热闹。
数日之后,我独自一个人离开,与我谈得来的布瑞,因为战场上的表现,被一个小贵族看上,收下作为护卫,虽然与我有着战场上的过命交情,但是,在这个现实的社会中,交情比不上利益,我并不认为自己能够像男主角那样,用空洞的理想,去说服对方拜自己为主公。
“各位尊敬的爵士,一切依照老规矩,价高者得之。”几十个乘着纯血战马的身影,出现在我前进的道路上,暗自低下头用手揉了揉脸的我,很快露出副阿谀奉承的狗腿子模样,小人物没有主角那种可以随时发作狂犬病的权利,所以,一切以和为贵,尊严不能当饭吃。
我用满是绑带的手,颤抖着从衣服里拿出个小包,小包摊开之后,展现在眼前的是一小堆看上去很不起眼勋章,但它们的数量和质量,却是正规骑士,甚至连不少大骑士都难以匹敌的,如果真正用来换算的话,这些看上渺小却沉甸甸的东西,足以让个奴隶成为正式贵族。
十四枚轻铜勋章,它们每一枚是用一千个活生生炮灰的脑袋来换取的;七枚铜叶勋章,每一枚意味着干掉三十个贵族私兵那样的轻装步兵;两枚银纹勋章,只有杀死五名距离下位骑士只有一步之遥的重装军士才能获得;但最为让那些贵族子嗣,眼馋的是最后的东西,一枚金色鹰纹勋章,那是曾经干掉过英灵的荣誉证明。
炮灰根本不是人,在上位者的眼中只是单纯的数字,而获得十夫长资格的我,虽然依旧卑微不足,但却勉强有了计算战功的资格,而每一次大战役后,我用这双沾满敌人或是同伴鲜血的手,心安理得的把勋章全部据为己有,因为我不是圣人,做事情也是需要报酬的。
一阵鸡飞狗跳的竞价后,象征荣誉的庄严勋章,变成了庸俗的黄白之物,一百二十三枚金币外加三十八个银币,捏着比原来鼓上不少的小包,不知为何我就是觉得眼角有点心酸的湿润,人命的价格就是那么的低廉,低廉得让我一直冷笑,可我还是认为金币才最可爱。
区区百余枚金币,在许多穿越文中,只是财大气粗的男主吃饭时,丢给下人的赏赐,不值得一提,作为穿越者,没有动不动丢出几百万上千万金币斗富,为的就是为美人一笑的情节,根本不好意思叫主角,为此,我很无语,真的很无语,这种妄想情节什么的最讨厌啦!
就像是草根阶层从来不会去真正了解财富差距的本质,暴发户也从来不会在意草根阶层的艰辛,捏着小包的手指关节已经发白,我才默默地松开手,压下将钱丢在地面上狠狠踏两脚,然后潇洒离开的无聊冲动,对我这种小人物来说,金钱甚至比尊严与性命还高。
PS:嗯,看到留言,说实话我很意外,居然还有记得我的人,不过,说到节操,这本身就无所谓节操不节操的问题,那段时间因为爷爷的事情,心情很不爽,干脆辞去自己从事的没钱途工作,重新选择了有钱途的事情,而能够挣钱的工作,通常都别指望有空闲的时间留给自己支配,有假期一般都是被子盖头直接补充睡眠,有次夸张到看网络小说篇幅5000字的一章,居然花了两周才看完,而对于一天下来没事情做,光看小说可以看六十万字的我,有点不堪回首。
我有多少瓢水,我自己知道最清楚,吐吐槽可以,码字绝对当不了饭吃,但很郁闷的是,好不容易有空闲的时间下来,居然书荒找不到合胃口的书看,大概忙地习惯了,又闲不下来,所以,重新从围观党转职吐槽党,说实话,我自己都感到很意外,建议大家可以先丢一段时间,等养肥再看,如果没有意外的不可抗力或者事情,以现在工作的空闲程度,每天吐槽4000+应该没有问题!
第六幕 小酒馆与孤女院
更新时间2012-7-11 18:34:31 字数:4545
潺潺的流水,穿越过翠绿的森林,清澈见底小溪,丝毫没有原来世界环境被破坏后,那种污垢不堪的恐怖场景,让为节约几个小钱,用11路回家的我,一扫疲劳的感觉,而透过清澈的水面,倒影在水面上的是一个脏兮兮的大胡子流浪汉,大概很折损穿越者的光辉形象。
为此,拔出腰间破损短剑的我,先是用水打湿了自己的脸,然后就着锋利的刀刃,熟练地将留了许久的络腮胡子刮去,随着胡子地消失,水面上露出张算不上英俊,却也谈不上囧的脸,普普通通,平平凡凡,但让人注意的是,我的容貌却没有因为岁月变老太多。
“四十多岁的大叔,看上去还像二十六七岁的青年,这还真有点讽刺。”按照奇幻类型的穿越文定律,主角要学的不是什么屠魔杀神的强大绝技,就是召唤丧尸骷髅的黑暗魔法,而且能够学习这些大杀伤性的强力法术,也会因为作弊系统的缘故,完全无视负面代价。
至于,真正对生命个体有着最佳效应的光明魔法,那是反派配角角色才会去用的,作为主角你不杀几个神官,对神明骂上几句,外带勾引几个圣女妹子,来当作水晶宫的收藏,就根本显示不出作为穿越众的不平凡之处,因此,很不幸的我又再一次沦为了反派角色的典型。
每一个人都希望能够自由使用呼风唤雨、无所不能的法术,穿越到剑与魔法世界的我,自然也不例外,纵使资质低下到可怜,我依旧凭借穿越者妄想满载的自我催眠,十余年如一日的练习,学习的不是伸手就是末日审判的元素魔法,也不是巴掌一挥骷髅、僵尸、黑骑士,甚至骨龙铺天盖地而来的亡灵召唤,而是最正统的光明信徒苦修。
信我者永生,不惧疾病,不惧黑暗,说实话,除去那些让人恶心的宣传词,学习光明法术是每一个生命个体最佳的选择,想想在原来的病不起,死不起等等的人生囧事,至少现在我没有了生病感冒这些麻烦事,也用不着为了生病,让医院肆意挤榨本就少得可怜的钱包。
当然,如果你穿越附身到亡灵骷髅身上,或者重生为深渊蠕虫的话,当我没说,在网络游戏或者是作弊式的穿越中,不用考虑负面代价的情况下,只有白痴才不会去学大杀伤性的能力,但是,对于我这种凡人来说,就是将亡灵圣典丢在我面前,我也无福消受这种恩惠。
越是强大的法术,要付出代价越大,就算是黑暗生物,也不能完全抵消强力黑暗魔法,带来的负面侵袭效应,一个资质一般的人类,要修习亡灵法术,最多只有四到五年的时候,来完成向不死生物的转化,期间你还要忍受器官腐败,精神腐蚀等等,挑战自虐极限的事情。
所以,作为个精神取向正常,没有觉醒不良嗜好的人来说,我是绝对不会去学那些男主的,而在这方面上,被主流穿越文,贬得一文不值的光明信徒,却有着先天性优势,那就是随着修为的提升,可以大幅度地自身的生命亲和力,刺激细胞活性化,并且抑制身体的老化。
正当我人老心不老,颇为自恋地用二十六七岁模样的大叔脸,自嘲地秀了几个POSS的时候,一个瘦小却修长纤美的身影偷偷地靠近了我,在再三确定了我是她影像中那个熟悉无比的人时,她露出欣喜若狂地神情,用力扑向我,但迎接她的是一只捏住其咽喉的强劲大手。
虽然不能够像绝世高手那样数百米内了如指掌,也没有作弊系统的小地图提示,但是,连周身数米的情况都无法察觉的话,我现在早就不知道再次穿越到什么世界去了,为此,我很不明白有作弊地图的男主,为什么还总是撞到女主身上,吃豆腐的嫌疑实在是太明显了。
“露……露茜,怎么是你这个小丫头?”当毫不留情地将靠近的家伙制服的时候,我有点想大声吐槽,为什么狗血的剧情,那么多那么相似,自己右手捏住的是纤细的脖子,左手则是接触到传说中柔软的“柠檬酱”,“柠檬酱”是何物呢?那要问为零之使魔吐槽的字幕组。
“咳咳!咳咳!讨厌,林哥哥,你不能轻点吗?对人家温柔点?”捂住脖子咳嗽的露茜脸上一片嫣红,但她嘴里说出的话;以及扭捏的动作,却给我一种干脆把对方捏死算了的冲动,因为我很不喜欢吃柠檬,顺带有对喜欢“柠檬酱”的潜在犯罪者,施以正义铁拳的觉悟。
“唉!我说多少次了,叫我大叔,我老早就已经不是被人叫哥哥的岁数。”面无表情地捏住露茜滑腻的小脸,作为惩罚,我用力拉了拉这个不长记性的小丫头的脸皮,不过,此刻能够活着看到熟悉人的容貌,为我在战场上变得冰冷残缺的心灵,带来了一丝属于人的温情。
“吥咬(不要)……林哥哥才不老呢!”在我捏着露茜的脸皮,进行必要的小孩教育,以及这只健忘萝莉的反侵略抗争中,回家的路不断地变短,顺着崎岖却遍布绿草的道路,我再一次从血腥的战场活着回家了,回到位于异世界的家,一个清贫却又充满着温馨的小山镇。
本应该连名字都不配拥有的小山镇,却有着米露卡丝这一与某个坠落神祗相同的名字,这并不是说那位至高的存在永眠在此,只是因为小镇建立在昔日供奉这位神祗的庙宇上,而且这庙宇还是当年规模最小最不起的,在悠久无情的时间面前,就是神明也无法抗拒黄昏。
手挽着被粗麻布掩盖的大篮子,走在我前面的露茜,兴奋地大叫着先行冲进了她的家,如今米露卡丝神殿唯一幸存的建筑物,一座残破却依旧能够遮风挡雨的祈祷偏殿,而不久之后,是一阵让那些怪蜀黎们,立刻兽血沸腾,却让我很不想也不愿意听到的喧闹嘈杂声。
“欢迎你回来,林。”穿着整洁却依稀可以看到满是补丁的修女服,一个年龄在三十四五岁的美丽嬷嬷,领着密密麻麻的小萝莉军团出现,只是这些小萝莉,没有怪蜀黎们期望的各种萌各种制服控,有的只是破旧的衣衫,以及长时间饥饿带来的面黄肌瘦,而这就是现实。
“是的,我回来了,从那该死的战场,活着回来了。”没有满天的鲜花,妖娆的美女,以及豪华昂贵的红地毯,来迎接穿越者英雄的归来,有的只是因为过于熟悉,连话也无需多说的默契,略为整理了一下仪表,我怀着种老人才有的缅怀,坐在了偏殿简陋的长桌前。
“玛丽亚,我的姐姐大人,说实话,我该怎么说你呢?人数又增加了不少吧!”就是最黑暗最扭曲的世界,也总会出现那么一两个异端,我很不幸摊上了眼前的这位烂好人,也很幸运遇上了她,以及那位已经逝去的上一任慈祥老嬷嬷,不然的话,可能我已经又穿越了。
“对不起,只是我绝对不能看着这些孩子……”玛丽亚的话,没有说下去,但我很明白,在现在这个混乱的时代,贫民出生的婴儿很多时候连这个世界都没能看一眼,就被无奈的父母狠心结束了生命,而即使是婴儿被留了下来,也会因为各种缘故被抛弃被贩卖出去。
男性婴儿的命运还算好一点,至少为为了巩固自身的统治,贵族们会大量的收养他们,然后,再从残酷的训练中淘汰掉不合格的产品,而女婴则更为凄惨,除开极为少数有着惊人天赋或者容貌的幸运儿,余下人的下场,大家可以发挥宅男一族,无所不能的妄想去脑补。
而我记得离开小镇的时候,这座名为修道院却实为孤女院的地方,已经收养庇护了一百四十多只小萝莉,现在看看,数量比原先多了近两倍的数量,虽然我知道这些年的日子越来越难过,但是,过多的同情心,却意味着所有人最终都会步入灭亡,有时还是心狠点的好。
话虽然这么说,看着露茜那样年龄相对较大的女孩,满是新旧划痕的小手,以及被粗麻布掩盖的大篮子下,好不容易采摘来的野菜,和那些或多或少面带惊恐的小萝莉,我又陷入了无语的沉默,掏出藏在衣兜里面的小包,我将里面沾满血腥的战利品倒在桌子上。
“金……金币,林哥哥,这,这是在太好了,有了这些钱我们这个冬天就可以安然度过了,一个,两个……”又一个露茜出现在我的面前,不,不对,眼前惊喜扑到钱堆上的小丫头,叫露娜,是露茜双胞胎的妹妹,比起有点脑筋脱线的姐姐,她可是名副其实的聪明人,如果反穿越到原来世界,少说也会让地球上多出个娘化的比尔·盖茨。
“不要用牙齿去咬,太脏了。”闪电老虎夹出动,我用力捏着露娜的小脸,虎口拔牙地将一枚金币,从她的锋利牙齿下解救出来,果然是双胞胎,不用必杀还真对付不了她们,也正是因为这些麻烦的家伙,弄得我堂堂一个穿越众,沦落到要将金钱放在尊严与生命的前面。
不过,看到玛丽亚和小萝莉们发自内心的欢悦,我不禁也露出了发自内心的笑容,总要有人去做坏人,我很自私,反派的角色那么有个性,由我一个包揽就可以了,不然那些永远被主角光环笼罩的穿越者,连杀怪刷主神积分的目标都没有,不是要集体下岗失业了吗?
可能也会有213的家伙会吐槽,欺骗爷们的感情,一个小人物会遇到这么多只萝莉吗?比开水晶宫的穿越主角还夸张,但是,你却少算了那么一点,中世纪的时候,也曾有那么一段黑暗的时期,一只羊可以换三个十岁的女童奴隶,以这个世界五个银币一只羊的价格,一个金币折算一百枚银币汇率,一个金币就可以买下整整六十只萝莉。
理论上计算,一百枚金币,可以让你买下大约六千只萝莉,那时候,就是作为怪蜀黎的穿越者,也能够每天带着不同的萝莉去看金鱼,接下来,我有个问题。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你要多久的时间才能带全部的萝莉去看金鱼?不是我写得夸张,而是许多人看不到真实世界。
有着作弊系统的穿越众,一夜之间从原来的小人物变成213的男主太厉害了,随身都有数十万上千万巨款的零花,用的武器不是神器就是紫色装备,泡个妹子用钱、用灵石、用神丹砸晕你没商量,话说,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穿越者就那么BUG化了,想当年好像没有谁会设定这么挑战智商下限的男主,弄得大爷我给亲自光膀子上阵吐槽。
“我说这是谁回来了,那么热闹,老板,我虽然知道你的嗜好,有点邪恶,但是你不觉得回来了,首先应该给我这个老伙计报个信。”正当偏殿有种让人流泪的温馨时,一个跛着一只脚,金黄头发已经掺杂白丝的老帅哥,轻松地抗着两大袋沉沉的黑麦面粉走了进来。
“科比·鲁道夫,你的嘴巴还是那么的臭,我想知道你当年,除开知道贵族的那些丑事,到底学没学过贵族礼仪。”看到眼前这嘴巴花花的老帅哥,我露出高兴的微笑,起身用力锤在对方的肩膀上,而对方也毫不客气地将抗在肩膀上的沉重面粉口袋,砸向我的脑袋。
但我知道,也很信任他,毕竟他是极为少数信奉白痴骑士信条的失败者,并为他的愚昧,跛掉了一条腿,身上多出六处致命的伤,从只差一步就晋升战争领主的巅峰大骑士,永远跌落为下位骑士的可怜虫,现在这个失败者则作为我的代理掌柜,经营着镇上唯一的酒馆。
不要看我,数次沦落到被抓壮丁送上战场,成为几乎十死无生的炮灰,好歹我也学过点金融学,知道点酿酒工艺流程,虽然局限于小人物的无奈,很多事情无法和其他穿越者比拟,但从镇民手中收购野果,接着发酵、沉淀、卖钱,还是能够做到的,开家小酒馆不足为奇。
劣质的酒水入不了贵族老爷们的法眼,可愿意花上几个铜板就能够来上一大杯的猎人还是挺多的,正是因为这样,孤女院心酸的艰辛生活还能勉强维持,一家破烂的小酒店,一个不自量力收养孤女的修道院,大概就是我这个悲催穿越者,唯一拥有,也唯一在乎的东西,正如信徒录上写的恶心叹词,“吾等一无所有,唯有信念永存。”
PS:随带说一下,更新的时间大概会在下午六点下班之后,到晚上睡觉之前,至于周末的话,给看情况!另外,别人求收藏,求推荐,那么我比较另类点,只求吐槽,求水,求盖楼,求批判,求挽尊,光是一个人吐槽神马的,无聊爆了,我的心理承受能力很好,不用顾忌,向我开炮吧!猛烈地开炮吧!除开没有底蕴的骂娘,我不会删除帖子,反而先到先得,统统都加精华,用完手上的精华为止!
第七幕 纠结的人生准则
更新时间2012-7-12 18:52:08 字数:4910
夜幕逐渐降临在清贫安宁的小山镇,家家户户或多或少的都燃起了炊烟,这是一天里最安详的时候,而残破却依旧能够遮风挡雨的祈祷偏殿里,也因为我的归来多出了不少热闹的气氛,“好,为了庆祝回家,今天的晚餐由我来做,好久没有亲自动手,不知道手艺生疏了多少。”
“哦,太好了,亲爱的林,我爱死你啦。”科比恶心地张开双臂想拥抱我,却被我一脚印在了英俊的老帅哥脸上,然后,才卷起衣袖,解开面粉口袋,将黑麦面小心翼翼地倒进和面的大木盆里,比起雪白的精细面粉,眼前掺和着种种杂质的粗面,价格廉价到可怜,但是,即使是这样,我们在场的每一个人都没有浪费一丝一毫的权利。
当黑麦面倒进大木盆后,我在面粉的中央掏出个中空的坑洞,并接过露茜毛手毛脚递过来的水,用手指试了试,然后“咚”的一声敲到对方的小脑袋上面,“我以前教过你多少次了,小丫头,和面的时候,要用温水,温水!连这种生活的常识性都不知道,以后怎么嫁人?”
“好痛,人家才不要嫁人,学这些东西做什么,何况有林哥哥你做就可以了,就是麽麽做的也……啊,好痛!”玛丽亚脸上露出修罗一般的恐怖笑容,似乎是踏到了老虎的尾巴,伸手捏住露茜小脸的两端一拉,让脑袋少根筋的某只小萝莉,再一次的领教了揭人短的后果。
无奈的摇了摇头,指望不了眼前这些家伙的我,走到壁炉前熟练的为冷水加热,并从隐秘的厨柜粗瓷罐里,掏出上次和面留下的面种,当我发现拿出的面种,甚至没有小拇指指甲大时,自己的嘴角有点抽搐,看来自己走的这段时间,玛丽亚她们的生活,比自己想象的艰辛得多,就连发酵面包必备的面种,也无法留下哪怕再多上这么半点。
但是,对于这些,我并没有在脸上多出什么异样的表情,有的东西只要在心里面知道就可以了,我早就不是那种遇到什么事情都大喊大闹的213年纪,默默地将没有小拇指指甲大的面种,化入温度刚刚好的水中,稍微等了一下,我才将面水缓慢地倒入面粉中央的空洞里。
接着,顺着面水的倒入,我熟练地搅动着面,不一会儿的时间,就恰到好处的完成了湿面的步骤,然后,就着大木盆开始对有半人大小的面团,开始了“三光政策”,揉面不是光用蛮力就可以,要用巧劲,像我旁边的老帅哥科比,就曾经不信这个,凭借下位骑士的实力,华丽地施展出斗气来揉面,可结果再一次证明了对方是人生失败者。
揉面要用力均匀,有点像耍太极,要将面转着圈来揉,刚开始的时候,是比较粘手,但是没有关系,继续坚持着下去,就会发现传说中的主角光环全开,奇迹降临,砸到脑袋上面的小石子都会变成神器,嗯,当然这是不可能的妄想,不然的话,我也不会沦落到今天的地步。
我唯一创造的奇迹是手上粘着的面已经不见了,面也不再像刚开始的时候那么粗糙,变得很细腻,很光滑,甚至连大木盆盆壁上依附的面粉也消失不见,变得光滑起来,不会浪费掉半点面粉,而这就是盆光、手光、面光的“三光政策”,我从原来世界带来的不起眼手艺。
盖上层粗麻湿布来“醒”面,等待面粉自然发酵的我一转头,发现背后的老帅哥科比、玛丽亚、露茜和露娜两个双胞胎,以及强大的围观党,数百只小萝莉,眼睛中冒出了某种有点让人发寒的闪亮,“围观党退散,围观党退散,有这个功夫,把篮子里面的野菜给我洗好。”
艰辛生活虽然难过,但同样也在磨练人的意志,修道院中的小萝莉军团,很懂事,也很听话,没有许多宅男们期待的激萌傲娇属性,就着院子中的水井,大家一起动手将白天好不容易采集到的野菜清洗干净,然后,切成小段放入到煮开的大锅里面,作为晚餐重要的汤菜。
我也在揪下一小块发酵好的面作为面种后,动手开始面包的制作,不,不应该说是做面包,只是为了让黑麦面稍微变得可口点,因为按照正常的流程,我应该是为了提高美味度,加入特制糕点用糖,或者食用精盐,以及适度的香油,甚至还会在烤制的时候刷上层美味的黄油,但现在别说是贵族才能享用的细糖和精盐,就连油也没有。
不过,就像原来世界的至理名言,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我从小山镇周边的森林里面,发现了种蕴含比较多油脂的坚果,虽然不能奢侈地用坚果来大量榨取植物油,但是,将它们适量的搀和进黑麦面里,却能够有效提升面包的松软程度,让粗糙的粗面包美味上不少。
最后,当一切准备工作完毕,热气腾腾的菜汤鲜味,以及面包特有的香气弥漫开时,整个修道院里面,传来了颇为滑稽的数百道肠胃蠕动的呱啦声,接着,一碗翠绿的野菜汤,小半个巴掌大的粗面包,分到自己一份的小萝莉们,却是忍着饥饿先是双手合十完成了祷告,才顾不上那些无趣的淑女礼节,迫不及待地把食物塞进空空的胃里。
撕下一块黑麦面包,轻咬一下的我,品尝起了自己的杰作,但我不能违心地说像某些男主那样,用简陋的几道材料,做出让女主吃掉舌头的绝世佳肴,最后,用征服女主的心,先征服女主的胃的泡妞理论,建立出和谐的水晶宫,粗面包很不好吃,确实对生活在原来世界的人来讲,这样又没味道,咀嚼起来又粗糙的东西是连猪都不吃的。
只是看着有些小萝莉将掉在桌子上的碎屑,也毫不放过的拾起放到嘴巴中,我的思绪有点飘回到了以前,是没有穿越到这个剑与魔法世界之前的一件无聊事情,拿着个公文皮包,穿着套西装革履的我,因为一些业务上的事情,不得不跑了趟比较偏远地区的个建筑工地。
如同以往一样,例行公事地和小镇的头头打打官腔太极,以至于到了差不多中午才下到建筑工地,但是,我踏进去的时候,听到的第一句就是,“TMD,你这也是给人吃的东西,爷们来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已经够TM倒霉了,就这些东西,知道吗?TM连猪都不吃。”
某个应该被大多数围观党捧为XX哥明显有90后年纪的家伙,潇洒地将手中的饭盒狠狠砸在工地工头的脸上,然后整了整发型,带着一帮同样将饭盒砸到地上的哥们,以一种打倒黑心建筑商,追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英雄气概道,“走去镇口那家唯一的酒店,哥今天请客!”
大白菜加点猪肉,一个荷包蛋,看到工地上的午饭,我摸着下巴想,嗯,好像建筑商是刻薄了一点,大概许多只知道泡网的人心中,都下意识地认为建筑商一定是反派角色,农民工肯定是被压迫的劳苦大众,我不否认建筑商黑心这点,但是,不要认为他们是白痴,都是要想马儿跑,又不给马吃草的213,面子工程他们还是做得不错的。
实际上做苦力的建筑工地,伙食大体上还算不错,一般情况下,都有猪肉、鸡、鱼这些的荤腥,不然农民工哪有体力,按时按量完成工作,没完成工程,吃亏的第一个是建筑商,但是,许多人的目光往往都放在贫富差距上面,而忽视了除开贫富差距,还有地区差距。
看到几个中年的工地工人拿起地上的木棍,有冲上去教训颇有主角光环的XX哥的动作时,足有XX哥父辈那么大的工地工头拉住了他们,才低下头和几个老员工弯腰收拾地上的饭菜,没沾到土的部分小心铲到干净的饭盒里,沾到的则是放到一旁准备拿去喂猪的馊水桶。
目送被围观党视为主角的XX哥,顺着破旧的路离开,我自认为自己不是好人,但是,也不算太黑心的人,围观神马的最讨厌了,所以,当工地工头看到西装革履的我,也弯腰和他们一起清理的时候,我却意外地发现他们脸上居然有种诚惶诚恐的表情,有必要吗?
接着,开始公干,从与工头的谈话中,我才知道现在弄的这个项目公益性质大于盈利,建筑商自然不肯丢太多的钱,是本地人那些建筑工自然咬牙也干了,造福家乡吗?至于XX哥,自然因为主角光环,遇到什么不平事,不骂几句老天,不打不杀几个人都不舒服,根本不知道镇上不少家的午饭,还是一半白米一半红薯,外加就着榨菜。
可能有人会想知道XX哥是不是的王霸之气满载,三下五除二灭杀建筑商,或者拾到神马神器玩穿越,但最后事情怎么样,我也不知道,我又不是当官的,也不是建筑商,我只是打酱油做产品调查的小人物,为了一个月多出那么几百块的提成,麻木地忘却了太多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