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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r18 当前章节:14969 字 更新时间:2026-6-19 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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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伪盗墓]蛇蜕

作者:Ar18

文案:仿南派三叔盗墓笔记流猎奇灵异,少年瓶×学生邪

“你该知道我并不是普通人吧?”他问。我点头。

他弯下腰,伸手挽起右边的裤腿。那一瞬间房间里顿时响起了刺耳的铁链子声,我看到一条几乎有成年女人手臂那么粗的锁链现出形来,锁链从他的脚踝中穿过去,密密麻麻地盘在他消瘦的身体上,看起来无比残忍恐怖。

那时我的眼泪唰一下就掉下来了。我终于明白,之前做过的那个梦都是真的。为他戴上这枷锁的人,就是我。

他却只是摇了摇头,平静地望着我,像是那条锁链不曾为他带来丝毫困扰。

“我身在何处,你永远都是这世上最清楚的人。我不躲,也不会逃。我就在那。你想见我的话,随时可以找到。”

#只是一个改了名字的少年瓶和学生邪前世今生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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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桩疑案

  大三那年暑假,我在市检察院实习。

基本上除了家里早有安排的,其他人就算大学这几年过得再混,到这节骨眼上,总要随大流开始紧张起前途问题。等九月开学,校招就会铺天盖地砸过来,这个假期做了什么,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决定毕业之后的第一份工作。

毫不谦虚地说,我就是那些随大流紧张起来的人之一。

检察院的实习实在算不上太好的机会,钱很少,工作又辛苦,中级检察院说低不低说高不高,写进简历里面大概率也是鸡肋。

唯一的好处,往好听了说,就是可以结结实实体验一把惩恶扬善的快感,亲自扮演把坏人绳之以法的英雄,让从小被电视剧熏染得爆棚的正义感能有个口子发泄发泄。

往难听了说,就是能近距离见些最真实的阴暗、血腥。这是多数像我这样的在和平年代遵纪守法的小市民,一辈子都没机会碰的。

从某个层面上讲,这也是一种快感。

传奇色彩说说而已,当不了真。所谓检察院,大部分的时候,也不过是朝九晚五。一个小方格的办公桌,理卷、写文书、做笔录,外加三天两头加个班。

带我的师父姓侯,检委会成员,是在全院排得上号的人物,行事却非常特立独行。他嘴边永远留着一圈胡茬,不是有意蓄起来的,倒像三五天没刮胡子的状态,脏兮兮的。说他懒得刮胡子又冤枉了他,因为那一圈胡茬从来都是那么长,显然有按时修剪。我真想不透,他到底怎么做到每次都能留下一些,这明明比全刮干净难度高得多。才三十冒头的年纪,由于那一圈胡茬,搞得好像老了至少十五岁。

师父有一口极重的东北口音,连我这个土生土长的东北人都花了三五天才逐渐适应。跟他出过两次庭,听着他用说相声一样的语调发表公诉词参加庭辩,还表情严肃气势逼人,我总觉得额角一阵阵隐隐作痛。

他不动笔,文书一向列个提纲甩给我写。这对毫无经验的我来说是个大难题。等我忐忐忑忑地交上去了,人家反而看也不看,法庭上照例能口若悬河清清楚楚掰出个一二三来。法条记得比我这刚考完刑法和刑诉的学生还要熟,不服不行。

相处久了,心里对他也就不由得多了点信任和敬意。

那天早上我刚到办公室,师父就把一本案卷丢到我桌上。“检委会讨论一周了,嫌疑人和被害人身份都不明。”

我想都没想就顺口答道:“退回补侦啊。”

师父摇了摇头:“补侦了两次,什么都没有。唯一的证据是钟点工保姆的证言,说被害人和嫌疑人是父子,案发当天她去打扫,进门的时候看见爸爸浑身是血倒在门口,儿子手里拿着刀,站在尸体旁边。”

“这不是现行犯么,还有什么可查的?”我拉开椅子坐下,开始翻那本案卷。据保姆说,犯罪嫌疑人叫白景皓,15岁。被害人是他的爸爸,叫白启纹。案发地点是他们家中,但现场没有任何能证明身份的文件,连派出所的户籍档案也查不到这两个人。

“黑户啊,有点意思。”我明白了师父的为何说身份不明,点了点头。

从照片看,“白景皓”是个秀气的男孩子,皮肤白,面容很干净。很难想象这样的孩子会是暴力杀人犯。照片里的他微微低垂着视线,我只觉得那双眼睛出人意料得淡薄,竟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更绝的是,这孩子从被捕到现在几个月了,无论警察怎么问,愣是半句话都没说过。”

“不是哑巴?”我继续翻附卷证据,发现果然讯问笔录都是空白。

再往后就到了现场勘验笔录。白家住的是现在很流行的一百米左右的小户型,两室两厅,进门有段很短的玄关。从主卧到玄关一路到处都是被害人的血迹,显然被害人是在卧室被刺后想要逃出来,最终倒在门口。看到血迹的分布,我吸了口气,隐隐觉得有些不对。

后面的尸检报告更证明了我的直觉。“白启纹”被捅了二十二刀,伤口遍布全身,惨不忍睹。我翻来覆去研究了半天那些伤口的照片,越看越觉得奇怪:“师父啊,按我刑侦课上学的,这手法像是女人做的啊。”

师父盯着我看了几秒,忽然狠狠弹了一下我的脑袋。“你们这些大学生,现在上课学的都是些什么玩意。”

我疼得一缩脖子,捂着额头揉了半天,刚想抱怨,抬头就发现他正笑着。我这才反应过来。师父是老江湖了,就算干的不是刑警,这么多年命案肯定经手过不少。我这半吊子都看得出的东西,他不可能看不出来。

问题恰恰就在这里。画像说凶手是女人,证人证言说凶手是个15岁的男孩子。就这么一条证据,画像又和单一证据不符,到底应该信哪个?

检委会讨论了一周,原来是这个原因。

这几乎就是现行犯,对刑警而言,算重案不算疑案。对检察官和法官却是最棘手的情况。证据看起来指向性很强,但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子冤案的味道。要真判了,指不定哪天就冒出个真凶,到时成了错案,上头追究起来,所有牵扯到的人都不好交代。

何况嫌疑人还是未成年人。进了监狱,又是杀人犯的罪名,这可是耽误人家孩子一辈子的事。

我问师父:“那这案子现在怎么办?”

师父叹了口气,“现在这样只能起诉。而且如果没有新证据,八成会判有罪。”

我点头。毕竟画像不是证据,定案肯定不能拿画像来说事。按现在的证据,也只能如此。

只是……

翻回前几页那张嫌疑人的照片,我看着孩子干净而稚嫩的面孔,心中有些不是滋味,半天才说:“他一直什么也没说,是不是受刺激太严重了?我们应该见见他,好好开导开导,说不定能问出什么来。”

师父撇撇嘴,一抬手合上案卷,拿起来夹在腋下。“你小子还看上人家了?总之这案子不归我管就阿弥陀佛土豆炖大萝卜,赶紧干你自己的事。”说完就转身进了他的办公室,也没关门,我听到“哐当”一声,估计是把那本案卷随手扔到桌子上的声音。

我对着他办公室的门做了个“我擦”的口型,心说:“不归你管你给我看干嘛?逗我玩么?”

一上午过得浑浑噩噩得,满脑子想的都是这个案子。我总觉得这事不能就这么算了。熬到午休,便趁师父去吃饭时,溜进他屋里把案卷偷出来,拿到复印室去又印了一份。

到院外的小馆子随便打包了一盒盖浇饭。我开始一边消灭午饭一边仔细研究复印来的案卷。

最主要的证据只有保姆的证言这一份。保姆名叫李桂梅,1960年生人,从名字到年纪都给人感觉是很典型的家政大妈。据她所说,因为还要在家带小孙子,她不当全职保姆,只做两三份钟点工的工作。她是一年前在报纸上看到白家请钟点工的广告的,见了面觉得钱给得大方,老板很和气,就接了这份活。一年中她周一到周五每天下午去白家给父子俩做顿晚饭,顺带打扫一下房间。白家小孩不爱说话,总是安安静静的,但很有礼貌,挺讨人喜欢。这次出事之前,一直没觉得他有什么奇怪的地方。案发当天她照例去打扫做饭,一开门就见到老板全身是血倒在门口,孩子手里拿着刀在旁边站着,她吓得魂都没了撒腿就往楼下跑。直跑出那栋楼几百米,有点跑不动了,见那孩子也没追出来,才打110报了案。

等问到老板在哪上班孩子在哪上学,她就完全不清楚了。还有两份邻居的证言,说几乎没跟白家人照过面,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住在这的,案发当天也没听到任何奇怪的声音。

全看完之后,我更觉得这事不靠谱。白家父子俩从姓名到行事作风,到案发当天的情况,全凭李大妈一个人一张嘴,想怎么说就可以怎么说。虽说大妈不至于故意忽悠警察,但难保没些岔子或者隐情什么的,要凭这个定案,放谁那谁心里都得没底。

我扒了几口饭,把李桂梅的证言又从头到尾看了一遍。这次却让我发现了端倪。

录口供的警察请她详细描述一下开门看到的情况。她说看见“白启纹”趴在门口,头冲着门,浑身是血,身下也有一滩血,她往里看了一眼,屋里地上和墙上到处都是血迹。“白景皓”站在“白启纹”旁边,右手拿着一把菜刀(说到这里她补充道:白家有一把双立人的洋菜刀,据说挺贵,快是飞快,但分量太轻,切菜时用着还不如市场上买的十几块的顺手),刀上也是血,他手上也是血,袖口让血染红了一大片。警察就问她那天“白启纹”和“白景皓”都穿了什么衣服,她说“白启纹”身上血太多她没看清楚,“白景皓”穿了一套白色的连帽运动服。

我往后翻去看物证的照片,凶器还真是把双立人,Pollux系列主厨刀,型号30721-200。尸检报告说,这把刀跟“白启纹”身上所有伤口都能吻合。刀柄上提取到了“白景皓”的指纹,没有其他指纹。

——一把随时都在用的菜刀上除了犯罪嫌疑人的指纹以外,没有其他人的指纹,我说,这事还能假得更露骨一点吗?

想到这里,我竟隐隐有些反胃。盒饭还剩一半,勉强再吃了几口,愈发不舒服起来,索性就都扔了,又接了点热水,给自己泡了杯茶喝。

李大妈的证言,有一个问题。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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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嫌疑人1

李大妈的证言,有一个问题。

她说“白景皓”袖口让血染红了一大片。

为什么单单是袖口?

如果对着被害人全身上下捅了二十多刀,从主卧一路折腾到玄关,搞得房间里地上墙上到处都是血,凶手按理说也会浑身上下沾满血迹才对。对一个浑身是血的人,单单把袖口有血这件事拿出来说,就非常匪夷所思。

她会特意提起袖口被血染红,说明“白景皓”当时,身上其他地方都没有血迹,至少没有明显的血迹。李大妈在说他穿了一套白色的运动服时,没有再提起运动服上有血迹,也从侧面证明,当时那套运动服大体上还是干净的。

假设“白景皓”在杀害“白启纹”之后,无论出于什么考虑,想要换一套干净的衣服,此时就必须放下刀洗掉手上的血迹。而且这样的话,新换的衣服袖子上又沾了血就不合情理。

唯一的解释是,他之前就穿着这套白色的运动服。他可能确实刺了“白启纹”,也可能没有,而是拿着刀做了尚不得而知的某些事,使手和袖口染了血。

不过,“白启纹”身上那些引起大出血的致命的伤口,不可能是他刺的。

我把全身的重量都靠在转椅靠背上,舒展四肢伸了个懒腰。

李桂梅或者是在说谎,或者没有说谎。

但无论如何,我到现在几乎可以确定,这案子不是表面上看起来的这么确凿。

“白景皓”可能是从犯。那样的话,凶手就不只一个。

他也可能对“白启纹”的死全不知情,拿刀做了无关的事。那样的话,凶手就另有其人。

考虑到他被捕之后不发一言的态度,这两种可能性都很高。

他在掩饰什么?

什么事?还是,什么人?

我躺在转椅上,从案卷中抽出那张嫌疑人的照片,放到离眼睛很近的地方,盯着瞅了半天。照片里的孩子显得有些疲惫,但并不萎靡,一双漆黑的眸子清澈镇定得很。瞅得久了,便觉得他眉眼之间好像有股气势,不露锋芒,却能感染人。

这是一种有故事的人的眼神。

我长长地舒了口气,觉得思路无比清晰。

要搞清真相,果然得见见这个“白景皓”。

我把犯罪现场和尸体的照片和勘验笔录都扫描了,把案号和人名盖掉,发了封邮件给刑侦的老师,只说是实习时师父出题考我,我跟他意见不统一谁也无法说服谁,请老师大概画个像,我们好看看到底谁对。刑侦这门课虽然开在法学院,这位陈老师却是外聘的资深刑警,一级警督,有二十年的办案经验,请他画像应该绝对信得过。

陈老师讲课幽默风趣,案例丰富,给分又厚道,在学生中非常受欢迎。想当年选课时我费了老大劲才挤进去,结果一个学期听得云里雾里,笔记里尽记了些案情八卦。多亏课后给他发过邮件,现在地址簿里还留着他的邮箱。

发完邮件,我稍微整理了一下桌子上摊开得乱七八糟的案卷,按页码排好摞成一摞。刚做完就见邮箱有了新邮件的提示,是陈老师的回复。我在心里感叹搞实务的人办事效率跟学院派就是不一样啊,这要是发给院里那些老学究,两三天内能收到回复还要算运气好。

陈老师的邮件很简短,只有一行字:

“激情杀人,熟人犯罪可能性高,综合作案手法和现场情况推测,凶手为女性,中等身材,偏瘦。”

大部分跟我想的差不多,如今老师也这么说,就坐实了我的这些想法。正想给老师回复一封邮件表示感谢,收件箱竟提示又有一封新邮件。

是陈老师的第二封回复,同样只有一行字:

“我知道这个案子,亦觉蹊跷。你师父若有意调查,我可以联系看守所让你们见到嫌疑人。”

我死死盯着这句话,心脏一阵狂跳,顿时有一种作弊撞枪口上了的感觉——要打比方的话,就是你在网上百度来一篇出处不明的论文复制粘贴好几大段到自己的论文里,本以为做得神不知鬼不觉,答辩时主审老师先评价了几句文章可圈可点总体还不错,然后接着说:“你复制粘贴那篇是我写的,已经修改出版了,修改之后很多观点比原版更成熟,你有兴趣我可以送你一本。”

弱爆了啊!盖案号改名字这种小把戏,简直弱爆了!我的脸火烫火烫的,恨不得能马上有块豆腐,好让我一头撞死。

羞愧归羞愧,陈老师提到可以见到嫌疑人,对我实在是大大的方便。这案子现在还在审查起诉,按程序走的话要提审少说得再等个把礼拜,而且又不是师父负责,到时候根本轮不到我一个小小的实习生露脸。

俗话说,有便宜不占王八蛋,我当然不会因为花招被人识破觉得无地自容就放过这种天上掉下来的驴肉火烧,赶紧给陈老师回了个邮件,说希望尽快见见嫌疑人,如果可以的话今天下午最好不过,末了还留了我的电话。

又等了5分钟,陈老师的回复就进来了,还是一行字:

“下午1点半,到看守所找吴桐警官。”

我心里一阵暗喜,没想到机会来得这么快。低头看了一眼手表,已经12点半了,连忙又到师父办公室从正本案卷里偷出那张提押证,收拾了一下东西,给师父发了个短信请了假,出门奔看守所而去。

等我在出租车上坐稳之后才收到师父的回复:“这么着急回家娶媳妇吗?别耽误正事。”总觉得其实师父是希望我去查这件事的,他这种神神秘秘的态度实在很奇怪。我也没多想,只回了一条:“放心吧。”

到看守所的时候正好1点半,我跟门口值班的说找吴桐警官,他打了个电话,告诉我在大门外等着。等了能有20分钟总算出来一个人,看着很年轻,比我大不了几岁,一身警服让他穿得透着一股痞气,见了我说:“吴警官不在,你有什么事跟我说吧,他交代过了。”

我从包里拿出学生证和检察院的介绍信给他,说明来意。他扫了几眼,道:“怎么就你一个实习生自己过来?”我随口扯了个谎:“我师父下午要开会,他觉得这件案子有隐情,就让我先来问问试试看。”

“能有什么隐情?这不是板上钉钉的事么?”他转身示意我跟上,“按规矩不能一个人单独讯问。”我一边过好几层安检一边陪笑道:“我这不是给我师父打个前哨么。这都是板上钉钉的事了,您看我一个实习生还能问出点啥来?也就走走形式回头跟我师父好交代。您要不放心您在旁边看着?”他瞟了我一眼,好像觉得应该看着,又嫌麻烦不愿意趟这趟浑水,没再说什么。

他让我在讯问室等,我一个人又等了差不多半个小时,才见警察押着那个叫“白景皓”的孩子进来。我第一次见到真人,这才发现孩子其实长得很高,15岁的年纪约摸着能有1米75,虽然消瘦骨架却挺拔,有些肥大的号服也没让俊朗的身材有半分失色。之前看照片只觉得他面容秀气,现在看来,真是个帅哥坯子。我想起李大妈的证言里提过白家孩子讨人喜欢,心里不由一阵唏嘘:啧啧,小伙生得这样姿势,大妈怎么能不喜欢哟?

他还是照片中那样30度下垂着视线,一脸淡漠,眼神却在看到我的时候闪过一丝惊讶。这眼神倒让我也一愣。

因为是恶性暴力犯罪,孩子身上带着戒具,押解的警察等他在我对面坐下,把椅子上的横在腿上面的横梁锁上,为他卸下手铐就出去了。带我进来那个人坐到我旁边,“你问吧,不过我先告诉你,这小子嘴硬得很,什么都不会说的。”

听他这话我不由得一阵心寒。公安审犯人时那些小动作早就不是什么秘密了,孩子一直一句话不说,估计吃了不少苦。幸亏这案子靠人证物证也够定案不用指望口供,不然他肯定更不好过。

可话说回来了,既然不用口供也够定案,他既不为自己辩解,又不招供少受罪,到底是想干什么?

我抬眼看他,发现他也正看着我,眼神仍是那样淡漠的,看不出情绪。跟我视线相对也没有闪躲,我们就那样直直对视了半天,我被他看得有些发毛,慌忙低下头。

“你叫白景皓?”讯问嫌疑人之类的事情之前跟着师父观摩过几次,不过师父一向不拘小节不足效仿,我满脑子回忆着法条的规定,总之先问明身份吧。

过了30秒对面还是一点动静没有,我忍不住抬头看他,发现那孩子仍是直勾勾地看着我,动也没动,没一点要开口的意思。

“咳——”坐在我身边那个人忍不住笑出声来,笑到一半觉得不妥,换成一声咳嗽加以掩饰。我微微皱了皱眉。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刚刚开这篇文就收到申请的学校的最后一封拒信,所以今年申请正式全军覆没,明年没书念了,打算开始找工作

不过既然开了文我还是会坚持写下去,现在心情好复杂_(:з」∠)_

☆、(三)嫌疑人2

“咳——”坐在我身边那个人忍不住笑出声来,笑到一半觉得不妥,换成一声咳嗽加以掩饰。我微微皱了皱眉。

“你与被害人白启纹是什么关系?”定了定神,我继续开口,不出意外,照例没有得到回答。我又接着问了一串问题,“你家住在哪里”、“与白启纹有没有发生过矛盾”、“案发当天你在干什么”等等,每个问题都间隔半分钟左右给他回答。但我已经不期待答案,只是在通过这些问题,让自己冷静下来。

问这些问题的时候,我始终紧盯着他的眼睛。他保持着看向我的样子,丝毫不为所动。公安几个月都没问出一句话来,我当然不至于天真到以为我一出现他就能开窍,这样的结果也在意料之中。常规的问题差不多问完之后,我往椅背上一靠,翘起二郎腿,摆出一副好整以暇的姿势。对付这种人,总不能先输在气势上。

“看来你是铁了心什么都不说了。胡适先生教导我们遇事大胆假设小心求证,这样吧,我来说说我知道的,你听听看能不能想起点什么来,好么?”我其实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自己的想法,如果他有意隐瞒,只要无视到底即可。但我以知道真相的语气说出这些事,无论我说的对不对,一般人总会在听到时有些下意识的反应,这些反应如果能被我抓住,很可能为进一步的调查指明方向。

我赌的,就是他的反应。

“那么,我开始了。”我略压低声音,营造出一种紧张的氛围,“首先,你并不是凶手。凶手是一个女人。你们关系很好。我不妨更大胆推测一下,你们是男女朋友关系。她来到你家,由于某些我现在不想说的原因,与你的父亲发生了激烈的争执,情急之下杀死了你的父亲。你为了掩饰她的罪行,擦掉了凶器上的痕迹,把现场伪造成你杀了人的样子。”

这段话我说地非常慢,期间没有放过他任何一个细微的动作,然而说到最后却觉得一桶凉水迎头浇下来,他的全部动作就是——没有动作。

他如字面意义,没有对我的话作出一丁点反应——无论是我说错了可能引起的不屑,还是说对了可能引起的慌张——什么都没有。从头到尾他只是淡漠地看着我,那样子让我觉得,他要不是聋子,就是完全听不懂我说的普通话。

这已经不是开不开口招不招供的问题了,一个人到底要有多强的神经才能控制自己的情绪到这种程度?

我必须承认我非常沮丧,但我尽量没表现出来。在脑子里又过了一遍刚刚说的话,还是觉得逻辑上天衣无缝,这应该是最合理的解释,就算没有都命中也至少不会全不沾边,可他怎么会是这种反应?

这时我身边那个警察轻声打起鼾来,我才发现他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睡着了。

按说这是极好的机会,这次讯问肯定没有监听,如今第三个人睡死过去,等于现在说了什么只有我们两个人知道。我相当着急,只能顺着刚才的话继续:“你真愿意为她顶罪?你才多大,判了刑这辈子就完了啊!”

出乎意料的是,这回他倒略有些动容,轻声叹了口气,缓缓说道:“怎么会是你这个样子……”

我愣住了。没想到他终于开口,竟是这样没头没尾的一句话。什么怎么会是我这个样子?

他原本挺直脊背坐在椅子的前半部分,此时也学我慵懒地向后靠在椅背上,好整以暇地看着我。“这件事和你没有任何关系,我劝你不要再插手。知道得更多会对你非常危险,我还能全身而退,你的话,恐怕很难。”

我花了足足一分钟才理解这句话的意思。这是警告?他在说他背后有一个巨大的犯罪集团能保护他周全,而我继续查下去,很可能会遭到这个犯罪集团灭口?

太扯了吧,孩子你在演电视剧吗?

我还想再问些什么。那时他微微笑了一下,抬起右手打了个响指。

那个响指很轻,绝对不比我们说话的声音大,但在我身边睡得正熟的家伙竟然猛地惊醒过来,“……啊,问完了?我早说过他什么都不会说的,你偏不信邪,你这种实习生就是得多碰几次钉子挫挫你的锐气……”说着就迷迷糊糊地到门外叫押解的警察进来,给孩子带上手铐要带他走。我愣愣地看着他们出去,孩子又恢复了一贯淡漠的表情,30度角低垂着视线,没再看我。

“你无非也就是怕冤枉了这小子,他是未成年人又判不了死刑,我看他一直不开口,精神说不定有问题,你要不甘心给他做个精神病鉴定还更靠谱。你自己回去吧,我就不送你了。”那个警察打了个哈欠,也转身走了。

我在讯问室里呆坐了两分钟,才收拾东西离开。

出了看守所大门,我没有坐车,一个人在大街上很慢很慢地走着。下午天气很热,知了拼命地叫,我只觉得心里无比烦躁。本以为见了嫌疑人多少能让案情清楚一些,这一番折腾下来,我脑子里却更加一团浆糊。

去你妈的精神病鉴定,这小鬼要是精神病我把你们讯问室的桌子顺一头吃下去!

我揉了揉疼得要死的太阳穴,找了棵荫凉足的大树,在树底下的马路牙子上坐下来,点上一根烟,狠狠吸了一口,仔细回想我跟他的对话。

我说了很多,其实都无关紧要。他只说了两句,第一句是“怎么会是你这个样子”,第二句是一句警告,让我不要继续查下去。两句话在这种场合下出现,都显得很暧昧。

第一句话显然不是对我说的,只是他自己的感叹。“怎么会是你这个样子”,说明他对与我有关的某件事有自己的心理预设,而我的表现与这一预设不符。

那件事是什么?我可以有几种推测。

最容易想到的就是,他在说检察官这个身份——他觉得我不像个检察官。检察官应该是什么样子?我虽然是实习生,好歹观摩过几次提审,这回的所作所为都没有出格之处。如果说他此前没见过检察官,而我的言行太糟糕折辱了他心中检察官的神圣形象,也没有道理,看提押证上记载明明已经提审过两次,他至少见过4个检察官了。

也有可能是他对我刨根问底的态度感到惊讶。我的前一句话是“判了刑这辈子就完了”,姑且认为之前这几个月从没有人像我这样对他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而这次我竟然愿意为他一辈子着想,终于打动了他。可是他在听我那一大段猜测时能像个聋子一样毫不动容,“判了刑这辈子就完了”这句话真有那么大力量,让他开口发一句不必要的感慨么?

还有一种可能,我感情上不太想承认。那就是,他不满的是我这个人本身——他觉得我的表现不像我。这种情况的前提是,他知道我是谁,听说过我的某些事,对我的性格和行事作风有自己的想象。如今见到了真人,才会觉得与他的想象相去甚远。

我又狠狠抽了一口,把积了挺长的烟灰弹掉。

逻辑上讲这是说得通的。问题在于,我从小到大一直是埋人堆里找不到的类型。各方面都中等,成绩不好也没有过分差,不讨老师喜欢也不调皮捣蛋,无论从好的意义上还是不好的意义上都从来没做过能出名的事。毕业两年回高中看老师,老师都想不起我是谁。他一个从没见过我的人怎么会知道毫无存在感的我?

我猛地想起他最初看到我时那个眼神,那种惊讶仔细想来,倒像是不仅认识我,而且觉得,我不应该出现在他面前。

大热天的,这种想法让我生生打了个哆嗦。我把烟屁股扔到地上,使劲踩了两脚。

不对,不对,这不可能。我绝对不认识他,他也绝对不认识我。还是第二种推测靠谱一点。

他的第二句话,警告我不要再插手这件事,知道得更多会很危险。我当时以为这是在说他背后有一个犯罪团伙会杀我灭口,现在回头看,并不是这么回事。他说他有办法全身而退,而我却很难,这分明是把我当作与他立场相同的人,在向我提出忠告。

我在此事中的立场是什么?检察官?正义使者?福尔摩斯?总之是与凶手相对的。所以,他与我立场相同,等于承认他不是凶手。他可能甚至和我一样,是一个想查明真相的人,只是他先我一步,知道的比我更多。

要说他不是凶手,他却已经半个身子都在监狱里了。难道他是卧底?不是有部电影里演过,一个卧底为了取得黑帮的信任,专门把自己弄到号子里蹲了几年。可为了取得黑帮的信任捅死自己老爸,这卧底也未免太大手笔。何况他今年才15岁,警察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培养他当卧底的?10岁?

而且他还说过,自己有把握全身而退。如果这件事是为打入黑帮内部做准备,现在说这句话为时太早。

此外,还有一个问题——

他在说这两句话的时候,看着我们的那个警察睡着了。

作者有话要说:  昨晚跟爹妈通电话讨论前途问题搞得神烦……果然今天不出意外就卡文了TuT

一整天也没写出来几个字TuT

☆、(四)嫌疑人3

此外,还有一个问题——

他在说这两句话的时候,看着我们的那个警察睡着了。

原本下午两三点钟会犯困很正常,但那醒法实在诡异。我不知道那警察是什么时候睡着的,当时我嘴一直没停下,我人就坐他身边说话都没把他吵醒,小鬼离了有两米远,响指P大一点声音,说他是被响指惊醒的打死我都不信。而且一般这种情况下醒过来至少要先看看我问到哪步有什么进展吧,他可好,直接一口咬定我已经问完,带人走了。

他到底哪只眼睛看到我问完了?又是哪只眼睛看到小鬼什么都没说的?

——虽然我的确碰了个烤漆拉花大头钉子。这倒是真事。

第三个人睡着了,对我来说是可以为所欲为的好机会,对那小鬼也是一样。这段时间,他做了什么说了什么,都只有我们两个知道。事实是,很可能就是因为那个警察睡着了,他才对我说了这些话。

或者正好相反,他为了对我说这些话,用某种方法让那个警察睡了过去。所以,他要说的话说完之后,那个警察就醒了,唐突地结束了这次提审。

看那个警察的反应,与其说这是巧合,我宁愿相信是小鬼一手导演的。

于是问题又来了:他怎么能做到?

首先可以排除一切类型的致眠药物。莫说他在号子里好几个月不一定有路子搞到好货,这世上哪有安眠药让人说睡就睡说醒就醒呢?

再去想其他可能性,我脑子里就只剩下端端正正的俩大字——催眠。

我扯了扯额前的头发,又点了一根烟。

催眠这个词,跟克隆一样,早被影视作品和通俗文学玩坏了。在很多电影里,顶尖的催眠师手里拎个吊坠说几句“你现在会陷入最深最深的睡眠状态”之类的话,就能控制任何人去做任何事,简直比邪教教主还灵。

现实中的催眠要比这些寡淡得多。催眠对环境要求很苛刻,成功率并不高,就算催眠成功,一般也只能达到一些很模糊的效果,比如消除焦虑之类的。要控制一个人具体的某一项行为或让他相信特定的某件事,根本不可能。

而且,那小鬼有机会催眠么?按电影里的演法,再厉害的催眠师至少也得提溜着个东西说几句神神叨叨的话吧。他呢?别说啥也没有啥也没说,从头到尾看都没看那个警察一眼,一直直勾勾地瞅我啊。这样也能催眠?三流小说里都没这么写的好吧。

我把烟凑到嘴边刚想吸,忽然觉得猛地被一个念头电了一下。

——一直直勾勾地瞅我?

难道说,被催眠的是我……?

我花了两分钟咀嚼这句话的意思。等终于明白过来,竟被吓得一把扔掉手里的烟,噌地站起身往后退了两步,冷汗当时顺着后背就下来了。

……被催眠的是我?

这种三流小说里都没有的扯淡情节,今天让我赶上了?

我把额头抵在被我选来遮荫凉的那棵大树的树干上,下意识地咬自己的嘴唇。

有这种念头事情就麻烦了。一旦我开始怀疑自己有可能被催眠,就没有办法确定哪些事是真的,哪些事是假的,刚才一切的推理都要推翻重来。最严重的情况,可能今天这次会面根本就不存在。

不能再想了。我用脑袋在树干上狠狠撞了一下。

不能再想了。

再想要出事。

我到路口拦了一辆出租车,坐到车里空调冷风一吹,总算镇定下来。

看来今天这次见面,唯一可以确定的结论是——这小鬼有特异功能。

得说特异功能是个很好用的东西。当一个人遇到一切无法解释的现象,基本上都可以用特异功能来解释。

它的缺点是,这样解释完了,除了能让人心里有个形而上的着落,其他都等于完全没有解释。

无论如何,我现在对这小鬼有特异功能这一点,深信不疑。

出租司机是个四十来岁皮肤黝黑的汉子,问我去哪,我想了想,从包里的案卷复印件中找出李桂梅家的地址,跟他说去这里。

我就不信这个邪,一个人有特异功能,两个三个都有?嫌疑人会催眠,证人也会?你不让我查,我偏要查清楚!

司机在后视镜里瞟了我几眼,抽了张纸巾递给我,“老弟啊,擦擦汗,看你从看守所里出来脸色煞白,是见了什么凶神恶煞的杀人犯给吓成这样?”

某种意义上,还真是凶神恶煞的杀人犯。我苦笑着摇了摇头,接过纸巾,“大哥,我能抽根烟么?”

“行啊。”他说,还主动把我这边车窗开了一半。我也没客气,从怀里掏出烟点上,吸了两口,直接把烟灰弹到车窗外。其实我没什么烟瘾,只有问题想不清楚才会求助香烟,像这样一根接一根抽,除了今天,大概只剩期末考试通宵复习时有过了。

“看你的样子,像是律师?”他问。我忙摆手,“不是不是,我是大学生,学法学的,现在在检察院实习。”

他一听我是学法学的,就来了精神,跟我攀谈起来。说什么司法腐败啊言论不自由啊小老百姓生活很辛苦啊,从钓鱼岛说到中国免外债说到重庆□□,这两年的社会热点问题都说得头头是道。我边听边附和着,心想有人说出租司机都喜欢聊政治,今天终于见识了。

这样聊着我心情也渐渐放松下来,琢磨着小鬼的两句话,忽然就想问他:“大哥,你说,有什么东西是不知道没事,知道了就很危险的?”

他想也不想直接答道:“腐败啊。那些大官们谁谁贪了多少钱,要是让你知道了,你还能有个好?”

我一想确实是这么回事,可职务犯罪我理卷时也接触过,小鬼这案子怎么看都跟徇私舞弊贪污贿赂沾不上边,就继续问:“还有没有别的呢?”

“别的嘛……”他这次倒仔细想了起来,半天才答:“你别说,还真有一个,就是鬼。”

我一愣,没想到他会说出这么个答案,“鬼?”

“就是啊,鬼这个东西就是,你要是看不见它,它也不来找你,它专找那些能看见鬼的。我老家村里有个孩子就见鬼,三岁时爹妈下地干活,回来他说在炕上看见他太奶了,爹妈嘀咕他太奶早死十几年了,但听他仔细一说还真像他太奶。后来长大了专门看那些《聊斋》啊之类的书,20不到生了场怪病人就没了,村里人都说是让鬼给勾走了。”

他叹了口气,“你说这鬼奇不奇怪?我要是鬼,想吃人肯定挑看不着我的下手啊,找那些能看着我的不是更容易让他给跑了么?鬼偏不是。看不着鬼的都平安无事,能看着的反而容易糟。”

这个逻辑非常奇怪。假设这世上真的有鬼这种东西,那只有极少数的人见过鬼,到底是因为他们有特异功能能看见别人看不见的东西,还是因为鬼只找了他们,并没有去找过别的人,这个问题是无法回答的。相对大众化的观点是,极少数人见鬼,是因为鬼只找上了这极少数人,而不是满大街到处有鬼只有这极少数的人有火眼金睛能看见它们。

但他这么一说我马上就明白了。因为我恰好看过前几年很火的一部漫画,就是讲有个中学生能看见别人都看不见的妖怪。按理说妖怪如果想吃人,确实是找看不见妖怪的人更容易得手。看得见的受到攻击多少还能防御或逃跑,抓起来肯定困难得多。但这些妖怪们很少会去为难看不见它们的人,反而觉得被中学生看见是一种冒犯,不断找他的麻烦。中学生因此生活十分悲惨,万幸后来遇到了温柔待他守护他的亲人和朋友,才从妖怪的困扰中解脱出来。——那是个温暖的故事,让我一直感动了很久。

从这个角度说,鬼确实喜欢找能见鬼的人。所以对于鬼,知道它的存在要比不知道来得更危险。

我点点头,“你说的没错,是这个道理。”又想起我好像几分钟之前还在思考特异功能的事,算来能看见鬼也可以算是特异功能的一种吧。

这样说着车就到地方了。司机一直把我送到楼门口,我付了钱,跟他道了声谢,就下车来,看了看表4点还不到。下午见这么一趟嫌疑人,来回路上俩小时,在看守所等了一个小时,真正跟“白景皓”说话的时间,反而好像也就10分钟。

李桂梅家住的是老牌国企的家属楼。我站在楼下往上打量,这楼一共有7层,最上面两层一看就是后接上去的,所以最初楼房刚盖好时只有5层。这楼年月短不了,但从外表看来,应该是近几年刚翻新过,很像模像样。

我在楼下踌躇了一会要不要去超市买点水果什么的带着,想了半天觉得好歹我也算半个检察官去见个证人还拎两兜水果,那也太没出息了。就一咬牙空着手往楼上走。

大妈家在4层,我按了两声门铃,等了一会,就听到门里传来一声很年轻的女声,问:“找谁?”

作者有话要说:  为雅安祈福 天佑中华

☆、(五)证人

大妈家在4层,我按了两下门铃,等了一会,就听到门里传来一声很年轻的女声,问:“找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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