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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书妖
作者:痴槐
叶修筠青梅竹马的恋人在少年时便已经死去了,而且还是因他而死。
十年以来,叶修筠如同行尸走肉一般的活着。然而新的恋情却又不经意间悄然而至,任他想要躲,也无法躲开。
可是当他想要认命的时候——“那人”成为了书妖,又回到了他身边……
叶修筠知道那人是为复仇而来。
这是他欠下的债,他会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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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妖与修竹美人的故事
同时也是一个关于复仇与赎罪的故事
内容标签:青梅竹马 前世今生 灵异神怪
搜索关键字:主角:叶修筠,王惟弈 ┃ 配角:凌青,云渊,寻桑,小禾 ┃ 其它:书妖,竹鬼,牡山杂记,边城,雪原
☆、修竹美人
崎岖山路本就难行,更何况行至半山腰时莫名升腾一阵迷蒙雾气。
凌青心中一边暗暗埋怨着,一边小心翼翼地盯着脚下湿滑的青石板路,生怕自己一个不小心跌上一跤,失去重心顺着陡峭小路滚落下去。
凌青转过头提醒身后小厮小心东西,开口感慨时辰分明已将近破晓,这场浓雾真是来得诡异莫名。
小厮身后扛着个沉甸甸的包袱,早已累得直不起腰了,忍不住道,这叶公子癖好当真奇特,偏爱往深山老林钻,跟个隐士似的。
凌青摇着折扇哈哈笑道,依山傍水风景秀丽,这是读书人的雅趣,你自然不懂。
主仆二人继续前行,走了有半个时辰,却感觉这山路仿佛永远没有尽头一般。此山他们行过数次,照常日早已行至目的地了。雾气越来越浓密,几乎到了伸手不见五指的地步,连初生的日头都被遮蔽住了。凌青从袖中取出汗巾擦拭额上的汗珠,感觉四周阴森森得瘆人,心想青天白日的不会是遇到了鬼打墙吧。
想着这一时半刻也出不去,凌青干脆摸到一张石台坐下休息,叫小厮先把包袱放下,等雾散了再行路。
走路时还不觉得,坐下不久却又感觉周身寒气袭人,仿佛所有山石都变成了千年寒冰,寒雾弥漫冻得人几乎失了知觉。连小厮也察觉情况不对了,哆哆嗦嗦地喊着少爷这到底怎么了。
凌青骂着他哪里知道啊。他自认没做过亏心事,不怕鬼敲门,然而冷汗还是止不住的往外冒。
周围的翠竹不消一会便结了层薄薄的霜,承受不住这逼人的寒意,竹叶纷纷往下落,更给当下增添一股凄厉诡异的气氛。
凌青紧张地握紧手中的折扇,力劲之大,甚至要将整个扇骨折断。尽管一切都是白茫茫的,什么都瞧不清,但他还是努力睁大眼睛支起耳朵,生怕漏掉一丝一毫的动静。
他可不想连自己如何死的都不知道……
视线受限,其他感官就变得异常敏锐。
一道极锐利的风划过他的脸颊,同时他眼前闪过一抹血红,还未等到他反应过来,一切转瞬之间便又消失不见。
凌青全身血液仿佛被冻住,惊愕中什么也喊不出来,只感觉咽喉处冰冰凉凉的痛,液体缓缓顺着脖颈缓缓滑落下来,他捂着喉头,不敢置信的死死盯着前方。
小厮被这样子的他吓了一跳,慌忙喊着少爷你怎么了。小厮想查看,但无论如何也掰不开他死死捂住的手。
这样子僵持了一阵,凌青空茫的眼眸渐渐恢复焦距,他放开咽喉,盯着自己的手——手心卧着一片已经融化一半的被霜冻的竹叶。
凌青突然很想骂人,他以为自己被袭击了,被人硬生生地割开了喉咙,没想到结果是自己吓自己。不过他随即自我安慰:即使是自己吓自己,也比莫名其妙丢了性命强。此时再也顾不上风度,凌青举起袖口用力抹了几下冷汗,心想自己所看到了那抹血红太过于真实,那似乎是布料的花纹,因为速度太快,只能扫见一道鲜艳的红,在四周被浓雾隔绝的灰白背景中,显得尤为的突兀。
越想背后的寒意越重,凌青忙叫小厮赶快收拾东西离开这诡异之地。小厮低下身去拿包袱,但凌青等了许久不见小厮将包袱背起,忍不住用扇子敲了对方一记,叫他紧要关头别再磨磨蹭蹭了。
小厮转过头,面色惨白,吓得整张脸几乎都变了形,抖着声音道这包袱有问题。
凌青不信,伸手一抓,那包袱果真如同磐石一般无法移动分毫。
凌青心想今天果然是撞上鬼了,下意识的要丢下东西跑掉,还没付诸行动,就听到了一个充满疑惑的悦耳嗓音。
“凌公子?”
雾气渐散,周围翠竹的青葱色泽显现出来,一副春意盎然的景象,仿佛之前的一切不过虚无幻境而已。一名清瘦青年停在竹下,右手提着个小坛,向着他们礼貌的笑了笑。
布衣草履,服饰朴素。然而待那人走近,淡而细长的眉眼、浅色的唇、清雅柔和的气质,使人舍不得移开视线。一头墨发随意用竹簪绾了个髻,发尾如流水般柔柔的垂至腰间。肤色莹白如玉,苍白得几乎失了血色。身着的青色布衫原本洗得已经有些泛白,但因被晨露浸得半湿,呈现出一种如竹般的翠绿色。若是初次见面,定会被误认为是这山野之间超凡出尘的竹仙。
见到他,凌青之前的所有恐惧都被抛之脑后,下意识地唤道:“修筠。”
听到这般过于亲昵的称呼,叶修筠微微愣了一下,却也没过多在意。看对方主仆二人俱是一脸惊愕的围着个包袱,问这是怎么了,有没有他可以帮忙的。
小厮马上跳出来嚷嚷这包袱有鬼,怎么提都提不动。
叶修筠走过来,将小坛交到凌青手上暂时替他拿着,俯下腰,双手一抱就搬了起来,望着他们微笑:“貌似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小厮见他拿了起来,看他的眼神都变得有些不对了。叶修筠将包袱递到小厮眼下,想叫他也试一试,对方被吓得躲到了凌青身后,死也不肯再去碰一下。
凌青瞪了小厮一眼,小厮这才硬着头皮挪了出来,全身战战兢兢的。叶修筠不再为难他,扛起包袱就往山路上走。凌青自觉失礼,伸手就要拦他,被叶修筠拒绝。
叶修筠淡笑着看他道:“竹屋就在前方,没几步就到了。毕竟是为我捎来的东西,还麻烦你亲自送来,我不过略微尽一尽地主之谊而已,只是还要麻烦你帮我拿着那个小坛。”
凌青见对方一脸温和的望着他,心里竟有些恍惚,如同醉了一般。想着这真真是端方君子温润如玉,自己为他费再多的心思精力,都是值得的。
山路狭窄无法并行,凌青跟在叶修筠身后。走着走着,感觉后面小厮在扯他的袖子。他停下脚步,小厮连忙伏在耳边低声道:“少爷,你就没觉得哪里不对吗?”
凌青不耐烦地回:“怎么不对了?”
小厮的语调有些急了,道这一路上遇到那么多奇奇怪怪的事,直到叶公子出来瞬间全都恢复正常了,这一定和他有牵连。再说这叶公子美则美矣,却怎么看都不像是真人,脸苍白得不见人色,指不定是个孤魂野鬼来着。
凌青皱了下眉,心里骂着这好好的佳人在俗人眼中怎么就成了个假人。眼刀下一刻狠狠递了出去,小厮连忙吓得缩了回去,一路也没敢再吭声。
雾气已尽数散去,随着行进,一间竹屋自苍翠竹林缓缓现出,临溪而建,虽不是很大却十足精巧,清幽典雅之气尽现。叶修筠带着人进了小院,喊了一声“小禾”,等了一下不见有人出来,于是进屋里寻人。一开房门,就见个书僮正倚在他的榻上偷懒打瞌睡,他倒也不生气,唤书僮去拿银子,自己出门继续招待客人。
路上时凌青就对叶修筠的小坛产生了好奇,等待的期间晃了晃,听见里面透出汩汩水声,便问道:“这是什么,酒吗?”
叶修筠摇了摇头,含笑道:“稍候你就知晓了。”
然后叶修筠取出炭炉与茶具,将小坛中的清水倒出,坐在对面烹水煮茶。凌青见他低眉垂首一脸专注,动作沉稳行云流水,修长的手指白皙得几乎要与茶具的白瓷融为一体。凌青不是第一次见到他人泡茶,但能将泡茶的动作诠释得如此优雅好看的,这是头一个。便不由得看得呆了。
待回过神,对方已将沏好的茶放在他的面前,细白的手晃了晃,正要收回去,被凌青下意识的抓住。凌青只感觉那手细腻得就像羊脂白玉一样,却又比玉更加柔软温暖,便不由自主地抓得更紧些,还顺手捏了几下。
叶修筠先是一惊,想要抽回,而力气又比不过对方。正僵持的时候,一只钱袋抛了过来,正巧砸到凌青的手背上,凌青疼得哎呦一声松了手,叶修筠这才得以脱身。
凌青颇为恼怒地抬头,见叶修筠的书僮小禾正靠在门旁一脸鄙视地瞪着他。凌青来做客几次,回回都是不请自来,偶尔还动手动脚。小禾的性子不像他主人那样温和好说话,若不是叶修筠拦着,有一次甚至差点拿着扫帚将凌青扫地出门。
凌家在当地是富甲一方的名门望族,凌青又是嫡长子,自幼颐指气使惯了,谁见面不是谄媚奉承,偏生到这里碰了不少钉子。不过说也奇怪,他只要一见到叶修筠,再大的火气也会一瞬间烟消云散。他生性风流,遇到心仪的美人,不弄到手誓不罢休。j□j不成用钱砸,钱不成就用强的,闹得再大也能被自家财势压下去,到最后再怎么烈性的美人都会死了心,乖乖随他入府承欢。
遇见叶修筠是个意外。月前凌青名下的一座书坊账目出了问题,往常他不放心上,打发下人处理就好。然而那日不知为何,来了兴致屈尊亲身前往,一进大门就看见了前来订书的叶修筠。那日叶修筠的穿着没有在山野中这般随意,身着晕染翠竹纹路的素白长衫,腰佩青玉,头上一方纯白暗纹丝巾,一副温润如玉翩翩公子模样,凌青顿时惊为天人。
事后派人打听,得知那人是个茂才,乃边塞人士,带着书僮前来江南求学,参加过当地秋闱,不料想结果名落孙山,之后便在深山隐居下来,至今已有三载光阴。
凌青借着送书的名义接近对方,一来二去攀上交情,见面就以友人相称。叶修筠盛情难却,待他如知己好友一般。只可惜凌青的心思没有那么单纯,一声好友是远远无法满足的。叶修筠似也知晓,只是不捅破而已。凌青明白做一道功夫茶是不可操之过急,感情之事总要两情相悦才为上佳,于是也乐得陪对方耗下去。
凌青冷冷瞟了一眼远处怒眉冷对的小禾,心中暗骂若是此刻真把叶修筠按在桌上强上,你个奴仆又能奈我何?若不是看你家主人面子,早就打断你的狗腿。
“小禾,再去取些茶点过来。”
叶修筠温润的声音响起,神色依旧淡淡的,没有半分不自然,仿佛刚刚对方的失礼行为从未在他身上发生过。
小禾冷哼一声,拂袖入屋。叶修筠又转向凌青道,“小禾年少,难免毛手毛脚一些,请不要介怀。”
凌青打开折扇笑道:“我倒无妨。他这种脾气,也只有你这般随和的人才能容得下他。不过奴大欺主,不如将他打发走,我再送予你几个乖巧听话的仆从如何。”
叶修筠微笑了下没接话,指向凌青面前的杯盏道:“再不饮,茶就凉了。”
凌青这才想起叶修筠为他泡的那杯茶,他捧起茶杯细细品了一小口,清洌茶香瞬间萦绕齿间。意犹未尽再一品,却发现清洌的不只是茶香,似乎还有竹叶清新的味道。
“这是……”
“破晓前竹叶上的露水,煮茶别有一番滋味。”
凌青忆起清晨的偶遇,原是那人起早去收集竹露,惊叹道:“修筠真乃妙人也。”
叶修筠谦虚道:“附庸风雅罢了。”
“哈,你又何故自谦。”
此人相貌好看,心思也是颇为雅致,凌青觉得自己当真是捡到宝了。
叶修筠虽身为茂才,却好似并无庙堂之志,在此地三年从不走师访友,也不轻易下山,当真是个完完全全的隐世之人。叶修筠唯一与俗世牵连的,就只有书籍一项,却又不是考学者惯看的四书五经之类,他只爱看野记杂谈,尤其对一本名为《牡山杂记》的书颇为执着,几次三番重金委托书坊去寻,始终一无所获,纵使后来凌青动用人脉关系,也依旧无功而返。叶修筠道那曾是他在家中的藏书,只因后来发生变故,书便莫名失踪,至今仍无下落。凌青调查过他的背景,知晓他是没落官宦之后,便理解了他为何无意涉足官场,却仍要背井离乡前往江南考学的原因。
何必呢。只要跟了我,保你吃香喝辣,何必考那劳什子的乡试。跟了我,不只是《牡山杂记》,就算是要天上的月亮,我也定能为你摘来。
自小凌青想要什么便有什么,这叶修筠背后全无势力背景,更是手到擒来。在他看来,叶修筠就是一只已经落入猛兽圈套的小动物,何时下口,不过看猛兽的心情如何。
想着想着,凌青不禁得意起来,啪的一声抖开折扇摇了几下。他相貌还算俊美,姿态颇有几分潇洒,但时节尚未入夏,山间空气湿寒,令人怎么看都觉得不合时宜。相比之前叶修筠的自谦,这才是真真正正的附庸风雅。
正巧小禾拿着茶点过来,便暗自讥笑了下。而叶修筠专心于执盏饮茶,只装作没看见。
饮茶之后,叶修筠将买书的钱交给凌青。凌青明白这是打算逐客了,告诉叶修筠他所要的书几乎都齐了,可惜还是差那本《牡山杂记》,但他会抓紧去寻。说着还掏出个书单,想要与叶修筠核对,其实主要目的还是为了多留一些时辰。
叶修筠婉拒,说你办事定不会有错漏,就用不着打开包袱一一核对了。再说你一人打理着那么大的家产,时间本就不宽裕,还要独独为此事上心,真是过意不去。
凌青贴着叶修筠的耳边调笑道,过意不去那就以身相许吧。
叶修筠的身体僵了下,但随即微笑着退一步,道自己若是生为女子的话,定会以身相许的。
凌青知道这人又开始装傻,但见对方如此彬彬有礼举止得体的模样,又生不起气来,只好告别离去了。
凌青前脚离开,小禾后脚便对着他的方向狠狠啐了一口。对叶修筠道这人分明没安好心,为何回回偏要笑脸迎对。
叶修筠叹道这里并非边塞家宅,身为他乡客,有些事往往由不得自己做主。小禾听罢也默然了。
叶修筠叫小禾先将书籍搬至书房,道自己先去换身衣服,然后就进了屋。
一关上门,屋中顿时变得阴暗起来。叶修筠端了盆清水,解下草履,开始清洗粘在脚上的泥巴草屑,没注意到背对着他的窗外伸出来张人脸,眼珠正瞬也不瞬的死死盯着他。
凌青其实并没有离开,他出门后远远地听见叶修筠说要换衣服,于是就色迷心窍的扔下小厮顺着小路又绕了回来。
叶修筠肤色雪白,一双脚也是生得极为柔嫩白皙,在阴暗的光线中仿佛白玉雕琢般的鲜明刺目。
脚洗好后,叶修筠起身开始宽衣解带。凌青咽了下口水,更加目不转睛地盯着,生怕错过一丝一毫的乍泄春光。
就在叶修筠剥下外衣,露出里面白色中衣的时候,凌青的头莫名其妙挨了一记,痛得他差点喊出声来。转过头,却只看见一道鲜红的痕迹,一闪就不见了。凌青骤然想起清晨所遭遇的那些诡异事,只感觉脊背发凉,不敢再作停留,捂着头马上溜走了。
作者有话要说: 结局保证HE
☆、牡山杂记
叶修筠爱书,几乎爱到痴迷的地步,经常捧着本书倚在榻上,目不转睛地翻着,自日上三竿看到夜幕西陲,废寝忘食雷打都不动一下。一次小禾熬了莲子羹,他目光黏在书上,接过来就往嘴里灌,都没尝出小禾粗心把盐当成了糖,直到后来渴的到处找水喝,才意识到不对。小禾总是说他,要是把对闲书野书的心思放在四书五经上面,不只是举人,连状元都能考下来了。
叶修筠摇头直呼夏虫不可以语冰,说等回了乡,蕊儿见她的心上人短短几年被我整成啰嗦管家婆,岂不是要恨死我了。
小禾的脸刷的一下就红了,出口的话却依旧不客气:蕊儿早就恨死你了,若不是公子你赖在江南不肯回乡,我与蕊儿不止成了亲,指不定连孩子都满地爬了。
蕊儿是小禾的青梅竹马,他们二人都是孤儿,在叶府中被抚养成人,长大之后一人留在府里伺候老夫人,一人跟着少爷在外闯荡。算起来,也有三年多未见了。
叶修筠道既然都这么长时间了,今年秋闱之后,无论是否榜上有名,都要回次家看看,到时再将蕊儿许配与你。自父亲染病过世后,叶府好久没热闹一回,母亲也定会赞同的。
小禾听后笑得简直合不拢嘴,在院中蹦蹦跳跳的就差飞起来了。叶修筠在旁看着笑,说快要做人家夫君的人了,还这么孩子心性,小心蕊儿看到心中不安稳,闹着不肯嫁你。
小禾激动道我这是高兴坏了,等我娶了蕊儿,我定会对她好好的,像座大山似得挡在她跟前,日日为她遮风挡雨。
叶修筠是看着小禾长大的,他们两人在外人面前是主仆,暗地里叶修筠一直拿他当弟弟对待。看小禾高兴,自己也欣慰,心想能有着这样一个心心念念的人,而那人也同时心心念念的着自己,实在是件很幸福的事。
想到自己,脑海深处竟是悴不及防浮起一连串血腥场景。一个人倒在血泊之中,全身伤痕累累,衣服都被血给染红了,但还是一直死死地望着他。眼底血红血红的,绝望惨烈得令叶修筠不忍与他对视,血色的泪水顺着脸颊滑落到地上,如同滴在了他的心中。
叶修筠一晃神,被杯盏中的热水烫了手,杯子掉落地上摔得粉碎,手却没感觉到多少疼痛,因为和他的心比起来,那几乎不算什么。
叶修筠其实并没有亲眼见过那人的死,然而一想到那人,就是这样一幅惨烈的模样,无法瞑目,就连死了也依旧恨着他。
那人死后,他对一切感情都看得淡了,心死了一般。尤其是最开始的那段日子,整日觉得生无可恋,有时候甚至希望那人从地狱里爬出来向他索命,然而他至今仍是好好的,那人恨他入骨,就连在梦境里也不屑与他相见。
其实他那么辛苦的想要寻到《牡山杂记》,只因那是世上唯一与那人有所联系的东西了。
因此当叶修筠在凌青送来的包袱中翻到《牡山杂记》时,激动的心情可想而知。
叶修筠其实并没抱有什么希望,在边塞丢失的东西,会在江南出现,想想都觉得不可能。他只是如同习惯一般,一直锲而不舍的寻找而已。古怪的是凌青,分明已经找到了,却偏要说没寻到,许是事务繁杂忘却了吧。
抚摸着书衣,叶修筠笑得开怀。心想无论如何,是该好好感激他。
那书的装帧特殊,书衣是由纯白绢绫装饰而成,右侧的下隅手绘一朵莲花,如血一般鲜红刺目。叶修筠翻开书页,不经意指尖一痛,被纸张划伤了手指,血顺着指尖滴下,落在书页上却是一瞬间消失无踪,书中的墨迹骤然变得鲜红,不过转瞬便恢复正常。
他吃了一惊,一旁的小禾并未发觉异常,看到他僵住的动作,便问公子你怎么了。
叶修筠没回应,摊开手掌仔细查看,却寻不到一丝的伤口。
……许是我眼花了吧,叶修筠这么想着,望向面前的一盏孤灯。一只飞蛾正绕着灯火飞舞,灰白的翅膀几次差点触碰到火苗,叶修筠衣袖一挥,飞蛾因受到气力改变方向,跌跌撞撞地飞出窗外,隐身于深邃夜幕中。
自午夜叶修筠就开始做梦,梦见自己在浓雾中迷了路,正茫然失措的时候,听到一阵清脆铜铃声。那是他极为熟悉的,自少年时就刻入骨子里的声音,同时他也看到了一团白色的影子,左手略微向前伸着,无名指绕着根红线,下面连着一只金色的铃铛,正随着那身影的步伐摇曳作响。
“惟弈……”叶修筠想喊住那团影子,然而话到喉间,出口却只有支离破碎的哽咽声音。
那人好似什么也没听见,继续缓慢而坚定地向前行。叶修筠就在后面追,但追了许久仍是差了那么一段不远不近的距离。于是叶修筠就试探着停下了脚步,前面的影子也同时停了下来。
“惟弈”,叶修筠小心翼翼唤道:“是你吗?”
对方没有回答,叶修筠看着前方背对的身影,看着那人直直垂着的如瀑布般的乌丝以及拖延至地的雪白单衣。突然对方猛的转过身来,衣袂翻飞,叶修筠望见那人的衣角描着朵红莲,在惨白的雾色中艳红得仿佛能滴出血来。
就在叶修筠努力要看清那人的脸时,梦醒了。
睁开眼睛时,日头已经很高了,晨光顺着窗棂和煦的落在他的竹榻上,照得他全身暖暖的,外面林中还有群鸟空灵悠长的鸣叫声,和刚刚的惨白梦境比起来,叶修筠只感觉恍若隔世。
撑起身去摸衣服,却摸到本书,拿起看是《牡山杂记》,而叶修筠却不记得他睡前有将这书带到床头。
他收好书,取了些纸,坐在书案前开始叠。小禾醒来一开门就看见叶修筠蹲在院子里,守着个火盆正在烧纸衣。
小禾问今天又不是中元节,好好的烧这个做什么。
叶修筠笑了下,道昨晚梦见故人,身上只着单衣,怕他在下面冻着了。
小禾知叶修筠口中的故人是谁,他进府时那个人就已经不在了,府中人对那人颇多忌讳,谁都不愿提,只有叶修筠在背地里时时念着,他听得多了,便记下了些。小禾想象不出那是个什么样子的人,能叫他谪仙般的主人如此魂牵梦萦。
不忍再打扰到叶修筠,小禾于是不再说什么,帮着叶修筠一起剪纸钱。
等都烧完了,叶修筠提起自己要下山一趟,亲自去凌府找凌青道声谢,感谢他寻到了那本《牡山杂记》。
小禾一听就不淡定了,道那人没安好心,你还偏往人家跟前凑,这不是羊入虎口吗。
叶修筠温和的笑,道哪有那么夸张,光天化日的,总会顾及自家颜面,断不会做出强抢民男这等伤风败俗之事。
小禾翻了个白眼,道你当所有人都和你一样纯良无害吗,凌家在此地是望族,官商都有勾结,张扬跋扈惯了,就差跟个螃蟹似得满处横着爬。你既无心,就干脆把他打得远远地,叫他死了那份心,别明里暗里惦记着你。
叶修筠摇头道哪有那么简单,人家势在必得,万一逼急了把我抢入府里,咱们又能如何?为今之计就只有先拖着,拖到秋闱下榜之后,收拾包袱远离这是非之地。
小禾听叶修筠分析利弊,觉得有道理,人虽然还是有些气鼓鼓的,但也不再说什么了。
家丁来通报的时候,凌青才刚睡醒,正窝在温香软玉中舍不得起身。一听叶修筠来了,马上急忙忙的起来套衣服。新纳的妾侍迷迷糊糊嘟着唇不满的嘟囔了一句,嫩白的手臂像藤蔓一样依依不舍的缠着凌青,被他毫不怜惜的挥开。
为了拜访凌青,叶修筠故意穿得朴素了些,一袭青绿色的衫子,头发钗着只素白玉簪。然而殊不知就是这样简简单单的一副模样,落在见惯了浓妆艳服的凌青眼中,更觉特别。
叶修筠过惯了隐士般的生活,一向极少下山,这是他的第一次登门拜访。凌青受宠若惊,一刻也不敢耽搁,直直就奔着客厅而来。叶修筠一见他就是道谢,谢他辛苦为自己寻到了梦寐以求的书。
凌青听得云里雾里的,他是千方百计的为那人寻书没错,但至今仍没个成果,他不知这谢从何而来。叶修筠见他一脸茫然,便打趣道他是贵人多忘事,一边从怀中取出《牡山杂记》给他看。
特殊的装帧,鲜明对比的颜色。凌青断定若他经手是绝不会忘记的,不过见叶修筠得到书后难得高兴而满足的模样,便还是厚着脸皮把他的感激收下了,心中打着小算盘,觉得兴许这样自己在对方心目中的分量会重一些。
凌青认识叶修筠也有一段时日了,总感觉那人性格随遇而安,对什么都是淡淡的,仿佛世上一切都入不了他的心,却惟独对那本书有着超脱寻常的执着。他便起了好奇心,想要一观那书有什么特别之处。
叶修筠笑了笑道:“此书除了书名之外,内中皆是奇异文字,常人无法研读,特殊的只是寄在此书上的感情。”
说着便将书递与他。
说来奇怪,就在接书的时候,凌青感觉自己如同被人迎面痛击,伸出的指尖瞬间因疼痛缩回,那书便失了依靠直直落在了地上。反应过来后,他马上低头去拾,古怪的是手挥了几下仍是抓不住近在咫尺的书。
叶修筠低下头一下将书拿起,担忧的望着凌青,问道:“你怎么了?”
凌青尴尬的揉揉眼:“兴许是我昨晚没睡好。”
心中暗想怎么看什么都是虚的,该不会是因为近期有些纵欲过度吧,是该熬些虎鞭汤补补了……
叶修筠见他没有大碍,之后便要告辞,凌青哪肯轻易放他走。先是要留他吃顿便饭,被婉拒后又想要带他去欣赏凌府园景,弄到最后又开始拉拉扯扯起来。
叶修筠无奈,随口编了个理由:“我还有半年就是乡试了,是该尽快复习应考。”
凌青不以为然,语气一下子变得冰冷,道:“你若真那么在意乡试,当初就不会名落孙山了,三年前的事你当我什么都不知道吗?又何必敷衍于我。”
叶修筠的动作僵了下,唇角的笑也变得有些不自然。凌青见他不说话,向前靠近了他一些,近到可以闻到那人身上沾染的淡淡的竹叶清香。凌青心中一阵恍惚,俯下身紧紧靠着叶修筠的颈项旁,想要闻得更深一些。
叶修筠急忙退几步,喊道:“凌公子请自重。”
不知不觉已退到墙上,被凌青的双臂一左一右抵在头边,叶修筠头脑空白竟不知该如何应对。
凌青道:“别动。”
说着取下自己腰间的白玉玉佩,系在叶修筠的腰带上,然后抚摸着对方的头发柔声道:“你分明懂我的意思。”
叶修筠宁愿自己不懂,他低下头,看着那雪白的玉佩上面,精工雕琢着一朵盛开着的并蒂莲花。
叶修筠的心慢慢沉了下去,道:“你容我考虑考虑……”
作者有话要说:
☆、玉碎
并蒂莲花,象征夫妻同心恩爱之意,叶修筠怎会不知。
这回真是拖延不下去了……
叶修筠苦笑了下,对一旁掌灯的小禾半开玩笑道:“看来等不到秋闱了,咱们干脆现在就圈上铺盖跑吧。”
小禾撇撇嘴,一副“你呀真不争气”的表情看着他道:“我都说了不要去,你还偏去,吃到苦头了吧。”说着敲了敲放在茶几上的玉佩,“不过这可是上等的好玉耶,咱们的盘缠有着落了。”
叶修筠没接话,有些忧心忡忡的。
他们的行踪其实早就被凌青暗中派人牢牢盯住了,叶修筠知道,却没有对小禾说起。心想若真是出了事,就叫小禾一人回乡,好好的找蕊儿过他的小日子去。凌青想要留人,那自己便留下,看在他的面子上应该是不会刁难小禾的。
凌青的人品在纨绔子弟中还算不错的,就是人风流了些。叶修筠倒是不介意他的风流,因为这样的人总会认为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对到手的感情反倒不懂珍惜,等过一段时间凌青又看上别人,对他的兴致淡了,他就可以轻松脱身了。
叶修筠其实也是个断袖,这并不稀奇,当朝世风开明男风盛行,美女看得腻了,富贵子弟们多多少少都会有狎玩娈童的爱好,都用不着藏着掖着,反而是对自身财势的一种炫耀。而叶修筠唯一见不得人的,就是在性事中,他是承受的那一方。
想至此,叶修筠道:“或许我与凌公子蛮般配的。”
小禾被吓得不轻,急道你可千万别想不开,你一个云端上的人,他那凡夫俗子怎配得上。
“云端上的人?”叶修筠自嘲一笑,叹道,“文不成武不就,无才无能就罢了。叶家十世单传,却偏生出我这么一个断袖来。当年离家来江南,也是因为被母亲逼着成家,留下要考取功名的借口弃家而逃。这凌公子有钱有势,兴许能帮上我的忙,为我疏通关系混上个举人什么的,至少回乡还能有个交代。”
小禾道:“你这番话只能骗骗外人。当年分明是你不愿同流合污贿赂考官,才被硬生生的从榜上刷了下来,并非你实力不济。”
叶修筠摇了摇头:“其实名落孙山,我倒是高兴的,我志不在仕途之上,只愿寄情于山水之间。然而一想到我家族世代为官,父亲过世前又对我寄予厚望,心中总觉得不好受。但是,又想起万一我真的考取到功名,自此在宦海沉浮,一辈子都和父亲一样身不由己,心里更觉得难受。小禾你想,人这一辈子争名夺利,最后不也是黄土一柸,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又是何必呢……”
小禾觉得他的想法太过于超脱,颇有几分看破红尘的味道。担心自己说错什么话,弄得他家公子真就落发出家去了。便斟酌许久才道:“你还是少顾及别人,多想一想自己吧,人该自私的时候也要自私一些。其实只要自己心中舒坦,那就是好的啊。”
叶修筠叹息道:“然而这路无论如何走,我皆无法心安,总感觉人生在世,毫无趣味。”
孤灯摇曳,映着叶修筠清瘦的脸,苍白透明的仿佛一纸剪影。
“……其实公子你,心中还是放不下那个人吧……”,小禾小心翼翼地道。
叶修筠的手颤了下,随即凄然一笑道:“人死那么多年,骨头都已经成灰了,又能有什么放不下的。我只是有的时候,觉得这条路走得孤独罢了。”
小禾皱着眉头心道有我在旁边陪你聊天,你还说孤独,当我是透明的吗?
仿佛看出小禾心中所想,叶修筠笑道:“我所指的,乃是心之相依。就像你与蕊儿一样,她认准你一人,你也只认准她一人,愿生生世世在一起,白首不相离。”
小禾说道:“公子天人之姿,总会寻到的。”
“心如枯木,一切皆已不再强求,凡事随缘即可。凌公子若求,那便随他吧。”
小禾不忍,想要反驳,却被叶修筠阻止。
叶修筠拍了拍他的肩头道:“像我这样的人,无法求一辈子。只要互相看得过去,处着不闹心就行,不过打发漫长时光罢了。”
小禾张了张口,想要再劝一劝他,但话到喉间,却是什么也说不出来。
小禾经历的情感远没有叶修筠那般复杂,他有青梅竹马的恋人,未来还会添上几个孩子,每日只要想着赚钱养家,怎样使自己妻儿过上丰衣足食的日子即可。他自然无法了解叶修筠心中苦楚,也不知该从何劝起。无非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外人再怎么着急,也是无法插手的。
而当事人依旧是云淡风轻的笑,道天色已晚,是该熄灯休息了。于是小禾就在忐忑纠结中退出房间。
见小禾离去,叶修筠硬撑在唇际的笑意消失,无声的靠着窗棂呆坐着。过了许久,从怀中取出《牡山杂记》,抚摸着上面精致绢绫所制的雪白书衣,动作轻柔的如同轻抚爱侣宽厚笔直的背脊。
渐渐叶修筠的手垂了下来,双目紧闭陷入沉眠之中。忽一阵阴风袭过,吹起卧在他胸口上面的书,一页一页急速翻着,字字血红,在暗夜中闪着诡异的红光,缓缓笼罩至叶修筠全身。
又是梦。
依旧是雾气弥漫,依旧是铜铃声响,叶修筠一刻不停的奔跑,焦急的寻找心念之人的身影。
“惟弈,你在哪里,我想见你一面……”
忽觉腰际一痛,低头看到腰间徒留下一截线头,原本连接着的玉佩已不知所踪。
铜铃声陡然变得急促,叶修筠抬头,见前面凭空伸着一只修长苍白、骨节分明的手,正紧紧攥着那枚凌青赠予他的并蒂莲玉佩。仿佛示威一般,那手一用力,玉佩就在他眼前缓缓化为齑粉,顺着指缝如流沙般漏下。
叶修筠一惊,撑起身却望见窗外星罗密布的点点夜空,清风入室,轻柔地拂起他的长发。烛火已燃尽,屋内一片黑暗,只有一道朦胧月色倾泻而入。他全身冻得有些僵硬,心想怎么一不小心就睡着了,窗也没关,万一着凉就又要被小禾念叨了。
他起身欲关上窗,书随着他的动作滑落下来,内中血红的字迹一闪而逝,仿佛暗夜中的星火,转瞬之间化为灰烬。
叶修筠忽然意识到了什么,点起蜡烛向茶几的位置照去,看清一切的同时手一抖,蜡烛直直扣落在地上,微小的火焰闪一下便熄灭了,房间重新陷入黑暗之中。
他看到了,那枚凌青送给他的玉佩已经变成了一堆碎末,与他梦中的结果一模一样。
“惟弈,是你吗?”
叶修筠的声音发着颤,却不是因为恐惧,他无管那人如今变成了什么,他只想要见上那人一面。
然而他等了许久,回应他的只有一片寂静。
叶修筠不甘心,摸黑拾起了《牡山杂记》。他想起此书之前曾发生过的诡异景象,取出把小刀,一咬牙向自己手腕割去。大量的血涌出来,顺着指尖落在书页上,血液沿着内中字迹如同流淌于脉络中一般,将书中文字全部染成血红。
光芒映得叶修筠的脸一片嫣红,然而随着血液的流失,他的唇色愈加苍白,就在他失血过多,几乎支撑不下去的时候,一只惨白的手猛然自书中伸出,抓住了他鲜血淋漓的手腕。
意识浑噩,他只感觉自己被道强大的力量拖了进去,等反应过来时,已埋身在一个宽厚的怀抱之中。
他强撑起精神支起身,但因为太过虚弱,眼前只有一片朦胧,而他仍是睁大了眼,想要努力看清那人的脸。
对方的手指伸过来,拨开他散落在额边的发丝。叶修筠的额角有一道小小的白色疤痕,因他肤色胜雪,所以并不显眼,只有仔细看才能瞧得出。那人的身体紧紧地靠了过来,双手捧起他的脸,在他的那道伤疤上轻柔印下一吻。
叶修筠的泪汹涌而出,沿着脸颊滑下,缓缓打湿那人温暖的掌心。
恍若间如同回到少年时,北方夏日的午后总是燥热烦闷惹人困倦,他倚在塌上捧着本诗集打瞌睡,感觉额角一阵湿湿凉凉的不舒服,半睁开眼,就看见那人得意微笑的脸。
深觉那人笑得如此没心没肺,定是没什么好事。果然,捧起茶杯望见自己映在水中的脸,额角被画上三瓣竹叶,正好遮挡住了原本的伤疤。
叶修筠没生气,倒是噗嗤一声笑了出来,道竹叶分明是翠绿的,怎么被你整成了红色。
那人举着朱笔笑得更深,星眸流转,更显得一张脸俊美无俦。看得叶修筠心跳莫名漏了一拍,全身燥热,脸颊控制不住的发烫。
那人道,修筠墨发雪肤眉目如画,宛如江南水墨画中跳出的美人,我只是想要添上一抹艳色罢了。
听对方那么一讲,叶修筠不仅脸发烫,就连耳根也染上了热度。那人食指指尖点上他的唇,道你面色如此苍白,唇色又如此浅淡,美中带着丝凄楚。若是抹上胭脂,灵动起来,会不会就像画龙点睛中的蛟龙一般,飞天成仙弃我而去呢。
叶修筠摸了摸额角的伤疤,道你说话怎么没头没脑的,那蛟龙是因为太过完美逼真才腾云而去的,我头上被你敲了个疤,还能说是完美吗?
那人双眼一亮,形状优美的唇扬起道:喔,原来是因为我,我的修筠才无法成仙啊。
叶修筠用书挡住脸,决定不再听那人胡言乱语,却被对方一把将书抽开。
你……
不待叶修筠反应,那人已用唇将他未出口的话语堵回去。他的身体被放倒在塌上,摩挲间欲望开始蒸腾,如火焰般迅速燃至全身,烫得他脚趾头都蜷了起来,颤抖着将双腿缠上对方的腰间。
那人恶作剧般轻咬他的耳垂,湿热的气息全部喷洒在他的颈项旁。在叶修筠彻底陷入欲望漩涡之前,沙哑着嗓音对他说道,就算是真成了仙,我也要将你自云端拉下,与我一起浮世沉沦。
作者有话要说:
☆、竹马
小禾一醒来就感觉不对劲。
他一向贪睡,每天需要叶修筠过来拍窗唤他,他才肯起身。今日竟然没有被打扰,直接睡到了日上三竿。
知道主人的身体一向孱弱,隐隐约约感到不妙的小禾马上套上衣服往叶修筠的房间奔,撞开房门见叶修筠倒在榻上,一动不动的,赶紧凑过去摇他胳膊。摇了好一阵,叶修筠j□j一声,睫毛颤了颤,这才悠悠转醒。
叶修筠双眼模糊,茫然的望了许久,才认出身边一脸焦急的小禾。他想要起来,但刚支起身子,就感觉眼前一阵发黑,全身无力的又倒了回去。
虽说他的面色一向苍白,但此时那白中带着灰败,病态得使人心惊。
小禾赶忙去请郎中。叶修筠想着自己只是失血过多而已,并无大碍,可是话还没出口小禾就已经就跑得没影了。
叶修筠仰面躺在塌上,感觉天旋地转,晃得他眼晕。他索性闭上了眼睛,然而进入黑暗之后,脑海中却又不断的闪现那个人的身影。
闭着眼睛摸到塌边的《牡山杂记》,叶修筠紧紧的将那书抱在胸口。
知道那人守在自己身边,心中已经不再感到孤独与害怕。
我既负你一生,也定会用我自己的一生来赎罪……
叶修筠与王惟弈的第一次相遇,其实说不上什么美好。
只是因为一时嘴馋,跑到厨房摸东西吃,嘴里叼着豆包一只脚刚迈出门,就被那人一棍子撂倒在地。醒来就见个小孩围着倒下的他焦急地团团转,见他没有大碍,便松了口气拿着之前已经被他咬了一口的豆包大嚼特嚼起来,狼吞虎咽一副被饿了许久的样子。
那时的王惟弈,全身脏乱邋遢得就像个刚从山中逃出来的小野人,完全看不出以后芝兰玉树俊美无俦的模样。叶修筠小时候家道尚未中落,自出生锦衣玉食,出门都是被奶妈丫鬟里三层外三层的护着,连乞丐都没见过,看到这状况惊得甚至把自己额头上的疼痛给忘了。怕他吃得太急噎着了,还跑去舀了瓢水,递给他奶声奶气的叫他慢点吃别着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