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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集》王建国(宋二间)
《长生垢》《此去经年》《蒲胖子和安军长》《楚一枝和秦师兄》
《长生垢》
一
九九年的冬天,澳门回归的第二天,在青城大学的礼堂里,金子问看见了王笙,王笙系着青色的领带,穿着滑稽的礼服,指挥着一大帮青年学生们在台上高歌。
那天的确是澳门回归的第二天,青大有庆典,礼堂里座无虚席,他们在门内看,金子问在门外听。
王笙的这个样子,很让他想起那个人。那个人领着一帮小和尚唱经的时候,也是这般的模样。眉眼是低垂的,即使低垂,目光也坚毅得很。
他的目光停留在了有限的地方,而他所看不见的地方,半开合的铁门缝间偶尔飘出一些迂腐的灰尘,飘不出半时便落了地。这礼堂虽然老,但这些尘埃也并非是砖土所致,金子问皱着眉抬脚碾碎了屑,不作一语。
他走进礼堂,歌舞升平,他的脚步没有留下声音。
走过那些昏暗,拥堵,散发着热气的人群,他的脚印就会在这些绵密的灰尘里留下痕迹,他偶尔低头看路的时候,就会想起一些故国的碎沙子,他走在那些干燥的石砖地上的时候,也会留下那样的痕迹。
他在这曾经的城里处了近百年,这段时间在他无止无尽的生命里并不算得什么,如果他愿意,他能是与天地同寿的异类。
他在灯光的洗礼中脸颊变成黄灰色。
谁又知,他的脸没有温度可言,就像是大理石的表面一样,可以幻想它的纹理,但却不能幻想它的温度。他有抹青白的面目,冷淡又没有表情,他看着。
金子问在台下静静地看着王笙,看到曲终。仿佛经年以前,他也是这样看着他的。未等到人散,他就要走了。
这一年王笙二十九岁,元月就要过三十岁的生日,这点都与那人一样。
每年元月的第一天,金子问都会用油纸包好一叠新打好的年糕放在王笙的家门前,王笙父母去世得早,拉扯他成人的是他祖母,她祖母口不能语,王笙总以为是她做的。
金子问从王笙降生的那一刻便开始看着他,看到这一年,王笙也不知道他的存在。
灯光亮了,人堆子里喧闹得紧,王笙接过了话筒,他气息不匀,腿脚微颤,劣质的音箱里传出他的呼吸,今夜,这些人为了一个从未流连过的城市而要落泪,这对他们,对他们的国家来说意义非凡,可歌可泣。
金子问冷眼旁观,他感受不到这种热烈,因为他的时间并不与他们同行,他的手放在胸口上,摸不见心跳,听不见呼吸,他想是被这些人给盖住了。
他的目光再次移向王笙,王笙依旧是看不见他。
金子问感到手脚间一阵局促的冰凉——当然,只是错觉,他一直是冷的,从未热过,像在电冰箱里裂开壳的蛋,像是冬季北方屋檐下的冰,每根血管都凝固着粘稠的凉意。
王笙活着,正值好年龄,前世他死去的年纪和现在相近。他担心,当然担心,这一世,他不知道这人能捱过这个年岁否。
可是他也仅仅是看着,看着这个人煽情的言语,伴随着被低劣音响所扩大的嘈杂音乐,他恨不得将这些碍眼的人统统揉碎,天地间只剩下他与他,这样——他们的眼神才能在万古洪荒中相遇。
二
这年的春天,来得蹊跷。像是无声无息渗出的日头,又像不知何时抽出的枝桠,说来就来了。此城中,春天不比冬天暖到那里去,依旧冷得刺骨。
王笙出了门,祖母赶上给他加了一件袄,他含笑拦住老人想要送他出门的步伐,夹着教案疾步往教学楼走。过了这年,他便已经三十岁了,幼时有算命僧为他断言,说他而立之年有一大劫,不仅这样,前世因缘,皆是如此。
他是读书人,不信这些鬼神之说。此刻已是公元两千年,路面张灯结彩,白日的枝头都还挂着人造的花。呈现出一种落寞的喧嚣。
能想象到,当这里的人踏入新世纪的第一天,会欣喜若狂;第二天,会觉得一切如常;而当他们到第三天第四天,第一年第二年的时候,便什么都不是了。这些彩带是年前挂上的,经历了大半个冬天的洗礼,已经褪色出陈旧的黄。
世人的狂欢在他看来也是这样。
王笙时常觉得,他对人间充满了淡漠。
他今年三十岁,是青城大学的一名普通讲师,或许是父母走得早的原因,从小他就是寡言少语的性子。在学校里,出于工作,他能被逼出那么几句话,而当他独自一人的时候,他的内心往往充斥了茫然。
每年的元月一日,他都会在自家家门前收到一叠包好的年糕。虽然他祖母早年就哑了嗓子,但他不由分说地就能猜到是祖母做的。
他的家里就自己和祖母两人,年糕不是好消化的物事,须得慢慢咽,所以这叠年糕足够他祖孙俩吃到开春。
今早吃的是蒸的年糕,胃里翻腾着粘稠的米,这本就不是适合早上享用的吃食。他边走着,边回味着胃囊里胶着的痛楚。这种感觉类似一种紧张,仿佛是有人在不远处盯着自己,如芒在背。
然而清晨的大学校园,人流是稀疏的。现在的大学生,不到上课的准点,万万不会掀开被窝,何况是在这冷意盎然的初春。他走着,经过一片萧索的树林。解放初期,这里曾是林场,有好些老过自己的树;若在夏季,这里会被遮掩得看不到天顶光。
或许它的年龄太过于古早,王笙能闻到一丝淡淡腐败的气息。这并不奇怪,每一个泛满春泥的早晨都充斥着这样的味,昆虫的消亡,草木被践踏,都会归于这样的平静。
王笙走在行人道上。隐约间,他注意到一个人,一个站在远方树下静静凝视自己的人,却在没有看清之前就移开了目光。
那是个衣着单薄的青年,面色被这气温给僵得青白,细眉疏目,眉眼间有种经年而染的红瘀,像是装点出的颜色——他直勾勾地看着王笙,眼神里看不出一丝活泼的光。
这一幕熟悉得很,仿若就在昨天。世事轮回,成就作弄人的缘。
太久了,久到那人的面目都开始剥离,渐渐地,剥成一朵白莲。开合间,庄严宝相,梵语低诵,像是一段无端的咒,揪得金子问五脏俱裂。
可当金子问睁开眼,自己如今着肉身依旧完整,虽比不得当年的万分之一,他也侥幸极了。他只是看着,就已经心如刀绞。近百年来,所谓情之一字,不过如此。
似有似无间,晨雾浓了。再浓下去,远边的云雕琢成了那日的白塔,浑浊的枯枝张扬成那日的断桥……顷刻间,金子问回到那日,在那年,他与无妄在此相见。
现在的金子问不是金大帅,那时的他也不是。他生来狂横,性情乖张,却擅于掩饰。这只因自己的父亲金老帅遗传到位。
金子问如此,他的四个兄弟亦如此,尤其是他那要继承父业的大哥。受了金子聪十九年的欺,终于忍不住于这万宗林前动了手。
当年的万宗林比现在更黑,浓密的枝桠能在白日就遮挡住天地,向来是个杀人越货的好去处。金子问十九岁那年,就在这处密林里葬下无数亡魂——那颗榕树下,有他三哥的指骨;那处巨石下,压着他姨娘的头颅。
谁也不知道他的秘密,外人眼中,还未曾闻见魔王之名。十九岁的金子问,仿佛还是个怯懦天真的少年人,右眼下有一颗朱砂痣,像是未干的泪水;嘴里含笑,像一颗甜蜜的果实。金子聪被果实的香气迷了心,还未舔舐上一口,就被隐蔽好的杀手一刀斩飞了头盖骨,他来不及看到这带着发茬儿的长刀一眼。
有人经过万宗林,无意间正撞破了金子问杀孟津的光景。
孟津是金子聪的副官,说是副官,不如说是家奴,到了愚忠的程度。他尾随而来,目睹了大少爷被杀的惨景,冲出来就要与金子问决一生死。金子问怎会让他如愿,他埋伏了五位杀手取他大哥一命,再添个副官下去陪葬也不是什么难事。
撞破这幕的是位僧人,他远道而来,与众师弟前往宝塔寺访问名僧。听见异动,打断了师弟的诵经,独身一人进入这密林深处,见闻的便正是金子问折磨孟津的手段。
孟津一介莽夫,没有想过这鲜嫩如芽的小少爷居然是这般手段毒辣,他被放了血,鱼网罩了身,透出的肉一片片割下,绽开宛若鱼鳞。
他尚不知道,对于大哥,金子问念有手足之情,所以让对方死得痛快;而这孟津竟敢来取自己性命,着实可恶。因此,他认为自己仁慈,做了一件善事。
血滴落下来,还未融进土里,就浸湿了僧人的鞋。见状,僧人即刻跪下,请求用自己一命换孟津一命。
那是金子问与无妄的初见。法号无妄,无妄无灾,说出来的远远比做出来的动人。
无妄是金子问的魔障,也是他的劫数。崇隐寺有僧无妄,生了张真正慈悲的面目,是佛陀转世的灵童,金子问大字不识,却知道这位法师的存在,只是没想过世人口口相传的圣僧原来这般年轻,年轻到他不忍心杀了他。
金子问看见他的唇,菱形的唇角像是水里的鱼,银白色的鱼游进金子问的心里,敲开沉寂的淤泥。
可这双唇却说:施主杀我,换此人一命。
他乐不可支,像是发现了天地间最弥足珍贵的蠢货。金子问怎么舍得杀掉这样美丽的僧人,他只是削掉其肩头的一块血肉,扬长而去。
信守诺言,无妄欠他一条命,他也不会杀了那孟津——只是拔掉他的舌,砍掉他的手足。后来据为他拔舌的人说,他临着失声都在诅咒金四公子,说他丧尽天良,不得善终;千刀万剐,骨肉无存。
说罢他泣血而死,这一生竟就是为了这谶言。
金子问一世,不怕鬼神,活人都不怕,何况死人。孟津死与不死与他都无相干,他除了父亲的权位,别无担忧,即使他头痛欲裂。
不知何时,他患上了这毛病,无药可治,无循可医。时常,他会感到双耳嗡嗡作响,像是一万发子弹齐鸣,又像是节日的礼花,将他的脑绚丽成一片血海。
终于,有人告诉他,以人的血肉做香,其香名为长生。择月熏,有延年益寿的功效;而日日熏,则会百病不侵,长生不老。
但这血肉难寻,普通的人血肉气味恶劣,只会反道而行之;唯有得道之人的肉才有这样的功效——前朝有僧,坐化而不腐,数十年间栩栩如生,其肉可入药。只是近年战乱颇多,谁也顾不上这样奇诡的传说了。
得道高人的肉,金子问手上刚好有一块现成的。他请了那位赤脚老道,将无妄的肩头肉制成了长生香,此香色泽朱红,淡若无味。
道人啧啧称奇:无妄僧人无情无欲,果然是位再世的活佛。
不知为何,金子问为这句话蓦地心痛,他想到这天下的权与欲,不信世上真有如此之人。他想起无妄慈悲的嘴脸,只觉得假仁假义,泛足了恶心。
而这恶心中是否有其它,他无暇细想。无妄血肉所化的长生能缓他一刻的恶疾,便是最大的益处了。
焚香断肠,不是他的脾性。赤砂一样的云雾间,鸦片一样涩的甜腥里,他看见自己父兄的脸庞匆匆而过,那些都是为自己所惊骇的故人。近百年,他们的骨也酥了,酥成这片土地下最浑浊的泥,然而他还苟存,带着僵硬的躯壳与无望的爱,在这陌生的来世再做一匹困兽。
长生之香,原来是这个意思。
三
若王笙能尝出一点前世的孽,他会知道,金子问其人作恶一生,天下人皆不负他,唯有无妄担得起一个“负了卿”。
孽缘就像狂长的发丝,能够缠住人的魂灵。彼时,金子问虚岁二十,业已屠尽了仇敌,弑兄杀父,将父辈打下的基业玩弄于鼓掌。仅是在这青城周边二十二县里,都无人敢反逆一二。
乱世之中,出家人不宜过问这些世事,而金子问率兵围了崇隐寺,只为逼主持放出无妄僧,让其给自己亡父超度。
谁人皆知是这不孝子亲手为金老帅灌的毒酒,可他就是要做足表面功夫。水陆道场做得宛若国丧,全青城都裹上了一层白。不孝子让全城的百姓哭得昏天暗地,自己却捻着来自佛国子民的香,意识游荡在敛入静水的目光里,他不动声色,心与唇都是一样地平。
他的无妄,从未想到过会再这般场景下再相遇。在纸钱烧开的碎末中,有风从金少帅的麾下穿过,风动,少帅不动:他的绶带,勋章,帽檐上滚金的边——都没有他本人的面目动人,他的右眼下,一颗朱砂痣红里带血,像是经年而化的泪珠,为他的面容平添一分柔软。
谁能想到这位长了张女人脸的青年就是坊间被传为妖魔的金四爷呢?无妄想不到,金子问自己看见自己的倒影时,也想不到。
僧侣为他死去的父亲诵经,而他仅仅是想听一听无妄自己的声音。每当他焚起香,他便会有一种错觉:是无妄的肉体在包裹自己。他不止想要这幻梦里的亲昵,更想看到这得道的青年僧人露出不一样的表情。
金子问看不得他人慈悲,他的生母就是这样的人,生下自己不久就被人发现在府院的枯井里。奴才们说他母亲像观音般善良,他想到的却是他在襁褓中,看着自己母亲被姨娘手下的恶仆推下枯井的情形。
他记事得早,且过目不忘,无妄的眉眼像他母亲勾住井沿的金莲一样让他动容。那日,无妄诵足了经,被他以上宾召进了书房里,他还记得自己摘下那沉重而又高耸着长缨的帽子,问无妄:大师,你观我面相如何?
无妄没有作答,只是摘下了面前梅枝一截,扔进了火盆里。金子问笑了,知道无妄之心并未真正入定。他在无妄的面前,就是这堕入了业火的梅枝,美得没有风骨。
金子问比无妄矮了半个头,这是他记忆里一直的落差。他搂着无妄的肩,指尖黏腻;此后,他赠予无妄千金难求的好药为他生肌,在无妄所在的寺庙里,他也捐了数以万计的功德,这或许是他这一生做过的唯一善事。
在无妄面前,他愿做一个善男信女,他将自己的残虐伪装成和自己年纪相符的天真,将炼狱一样的心境装点如乐园一样丰满。他爱无妄,从上个世纪爱到这个世纪,从无妄爱到王笙,然而,无论是哪一个,都不会为“金子问”这三个字所驻足。
晨雾已散,白日撕裂了薄薄的天幕。金子问穿行在楼宇间,恍如一下从回忆里走出来一般。日头会在他这不灭的肉身上灼出淤青的痕迹,他时刻体恤着这来之不易的身体,他怕春潮会生出霉菌,也怕裂日灼伤出斑驳。
当白昼真正来袭,他就要躲避在这些阴冷而坚硬的建筑物里消磨掉时间。现在的人很聪明,能建造出天工难成的高楼,也擅于用钢筋为自己构筑牢笼。他看着讲堂上侃侃而谈的王笙,发现太不陌生。
他看着王笙长大。从一个婴孩长成如今的模样。遇见无妄那年,无妄也不过二十来岁的年纪;他窥伺王笙的时间比与无妄共度的岁月更长。
王笙授课的样子像极了无妄授经的模样,他们是一脉相承的魂魄,在平常的时刻总是沉默无声——但若要问怎样的他更让金子问痴迷,金子问也说不清。就像人比较不出冬天与夏天谁更好,冬天有极寒,夏天有酷暑——它们都有美丽的地方,也都让人心碎。
就像金子问知道王笙所有的好,与无妄一样的好,不一样的好——肖似之间,还有一些千丝万缕的差别。可他能看到,也仅是看到而已。
此间的王笙,是这万千红尘中一个普世的俗人,他有情欲,也应有情欲……他甚至应该有家庭,有子嗣。这曾是金子问求了一世的东西,他曾发了疯一样的愿用一切换无妄还俗入世,到头来,成了一个讽刺人的局。
他是这尘世的男女,尘世的男女擅于说爱。金子问冷艳看着那些穿行在校园里的青年男女,女子走得分花拂柳,男子穿得靓丽光鲜。
日光之下,并无新事。所有的爱在所有的地方都是一样模样,带着温度的,没有温度的——例如王笙与他的未婚妻就是带着温度的,而金子问此刻的心,就是没有温度的。
王笙的未婚妻是个年纪与他相仿的女人,也是青城大学的教师。闲暇时,他们会走在林荫道上,或者让王笙骑着自行车搭着她前往长满柳树的池塘,或者是去学校附近的录像厅看电影。此时的电影票五十元一张,对于才工作不久的青年教师来说,不是一个很负担得起的数字。
偶尔,他们也会咬咬牙去市区的影院里看一些爱情电影。金子问跟在他们的身后,看着这对卑微贫贱的恋人。他想起经年以前,自己所筑的地宫里有一间独立的放映厅,那时候他的七位姨太太还去拍了时髦的电影,而无妄却从来没有坐在过自己的身边。
王笙有着和无妄一样的脸与神情,他谈恋爱的样子让金子问觉得好笑。而今,他的情绪已经不太感染得上悲哀。或许是由于自己本来那具身体的消弭带走了所有的愤恨与伤情,也或许是这漫如长夜的分别让他已经无所迁怒。所以他看着王笙的爱情,他只是笑,拙劣的爱情戏,不如这个时代的电影动人。
屏幕上,悲情的男女在为自由高歌,而观影者并非完全会被其所感动。若是有金子问这样的看客,就更加尴尬了。他们在哭,他在笑,这两个世界间总是格格不入的。
金子问将与无妄纠缠的那段时光叫做前世,前世的金子问死去时,他的魂灵坐在自己的尸身之上,也是这样笑看着人世。那一瞬间,他倏地明白为何婴孩降生的时候都要发声恸哭,那是因为他们从此就是这万千红尘中的一员——参与其中与做个看客,感觉往往是不一样。
那年,他死去的一瞬间,不再有肉身的痛苦。
元月一日,三十年前的今天,无妄降生。而他,行刑前腹中唯一的食物还是无妄送来的年糕。
他看着自己支离破碎的身体,那感触与看剖开的牲畜一般,是一文不值的。而行刑台下,万民的欢呼对于他来说也一文不值,他只想找到一个人,他也最终看见了。
无妄站在人群里,亦是不悲不喜。从他的脸上看不到一丝毫的悲伤,也看不到一丝毫的喜悦。他违背了约定,依旧持着佛珠,穿着灰青色的袍子,像一个落败的僧人。
冥冥之中,他们像是站到了同一类别。没有人不为生死所动,除了佛与魔。
金子问清晰记得,无妄只是看了一眼自己的尸身便离开,那一眼不带任何的情绪。
若说他还有过什么怨,也是这一眼所化,他不在意普天之下的任何人对自己的评判,除了无妄。
然而身后一双手却在掩面哭泣,那哭声凄厉入耳。金子问没想过有人会为自己之死而哭,看见的却是一个意料之外的人。
四
生前,他有七房妻子,无数侍妾。无论是优伶名媛还深闺女眷,在他看来都是一样的货色。她们仪态万千,对于金子问来说不过是胸前闪闪发光的勋章,只用于装点自己的门面。
那双手的主人在这庸脂俗粉中,能勾去他一丝一毫的念想。这手,曾风情万种,让金子问为那粉白的指尖染上蔻丹;也曾掐过金子问的耳垂,留下道嫣红的月牙。
他在金子问的耳边呢喃:我愿做你的臣子,你的爱人,你的一切。温热的气息将自己眼角的痣蒸得更红,滚烫得像一颗心脏。
金子问记得,他叫凤楼,是自己捧过的伶人。
颠鸾倒凤,欲海浮沉,无非是逢场而作的戏,如他在台上的表演。他记得,他眼如弯月,其实都是画出来的艳丽——他们见过不足十面,回回他的面上都带着妆。非是他刻意为之,而是那些颜料的颜色早已染进他的皮相。
台下的凤楼,只不过是个眉目寡淡的普通男子,远不如台上风华绝代,甚至还没有金子问这金主相貌的一半绮丽动人。
金子问掷下千金,将他捧成了名角——随即就厌了。他与无妄纠缠数载,就算再得宠的情人对他来说也只是打发时间的乐子,离了浓妆与华服的凤楼淡若无味,他很厌。
他临死前都没有再想起过此人,然而他死后,凤楼却是这刑场中唯一为他恸哭的人。他惊讶,不解,恼怒,看着这陌生一样的嘴脸中迸发出撕心裂肺叫喊。他的魂不再留恋自己破碎的肉身,他跟随着这戏子的步伐,看着他颓唐地回到居所,一病不起,无疾而终。
名角凤楼,香消玉殒,亡于金子问被行刑的第二日。他的钱财与房产被班主所变卖,而尸体裹了草席,匆忙中被拖上城郊的乱葬岗,来果野狗的腹。
那年冬季,大雪覆地三尺,在这从不下雪的南国犹如异境天堂。金子问作孽太多,肉身已被毁得只剩一具残骨。他不入轮回,借了凤楼的尸身。
正如现在,每当他看见自己这双手,他便能想到它原主人用它抚上自己耳垂的模样。天寒地冻中,凤楼的尸体被冻得坚若磐石,他不习惯这样冷的身体,苍凉,瘦弱,连自己的万分之一都比不得。
他在这冻土中等到开春,积雪融了地面,他带着新的躯壳攀爬出了阳间。
乔装打扮,他的面上敷了盖住尸斑的铅粉与胭脂;行于街头,他有张冻伤了的面。
打听到了金大帅残骨的下落——那恶人的骨骸被带回了崇隐寺,青城法师无妄亲自为其超度,而此后不久,无妄圆寂,年仅三十。
而又有传闻,说青城法师并非安然坐化,他死状极其痛苦,而他的掌心里,还紧握着有一截未焚尽的香。
那香如今在金子问的手上,其状如墨。许多年前,他有一截极其相似的,色如朱砂。
香如其人,无妄赤胆丹心,骨肉所化出的也是朱砂一样无畏的颜色;而这墨色的,不必他说……金子问低头嗅闻那脱落的粉垢,一股子甜腥到发了苦的气味。
而后几十年,他游离人世,不老不死,不息不灭。多谢凤楼,他的皮相不算太差,生前的金子问是个爱美之人,死后看这自己的倒影也不至于过于自憎。
他年轻时,总是害怕将来苍老的容颜;而后,再没有一条沟壑爬上他的脸,到无妄死时,他的容颜永远都定格在他最标致的时候。
他独自走在这人间,耳边有这样的传说:曾有位军阀,杀人如魔,骄纵不堪,却轻信了一位得道的高僧,万事都仰仗着这高僧为自己卜算。高僧为国为民,不愿再看这魔头作恶,便设计将让这军阀解散军队,放下重权;再将其行踪密告于政府,中央部队将其一网打尽。为平民心,军阀被行刑于古城门前,仿前朝旧制,三万六千刀,才杀尽了此人所犯的罪恶。
又有人说:自己父亲年幼时曾看过这行刑场面,没想到那再世的魔头居然生得极美,世间的女子都难与其相攀。不愧是作孽太多的恶徒,剐了足足三万六千刀,最后一刀刺进心窝才断了气。
金子问打断他们:怎么会有这样的人,三万六千刀,不眠不休三天三夜,不用任何人刺进他的心窝,他的心便已经死了。
对方笑矣:我父亲曾是那高僧所在寺庙里的沙弥,高僧与那军阀有着不共戴天之仇,行刑时他就在对面楼里看着:他活着,他就看着——直到最后一刀,高僧才离了座。
金子问哑然失笑:那后来呢?
后来呀,高僧走了。次日故地重游,带走了那恶徒的残骨,说是念在旧情一场,要为其超度。约莫是这人造孽太多,高僧用了毕生的法力去镇压吧,不久后就圆寂了。也没人知道那军阀的尸骨到底去了哪里,不过也没人问过。
他饮一口茶,双手合一,仿佛一位虔诚的信徒:不过高僧功德圆满,此番心血下来,定是成佛了。
胸口藏着的残香在温温发热,金子问沉默不语。成佛,无妄怎会成佛——他不入魔,他不成佛,他们两不相欠。
命运与他们开了一个玩笑,一个由魔蜕化成人,一个由佛退化成人。坐化缸里无妄之尸的表情说明了一切,他心不定,无法成佛,三十载的修行成了一个笑话。
金子问为何知道?战乱年月守不住任何的秘密,他辗转得到自己的骨肉香之时,无妄的尸身已经被轰炸机给殆尽了。
乱世渐渐地平了,由于他不感到疲惫,也无所求,所以在这新的世界里也只是单纯地走着,看着,找着。不知何时,人们开始疯狂,红色的迷雾笼罩了大地,这疯狂比当年杀生的自己更甚——这片土地,依旧饥饿,贫穷,却焕然一新。
他冷眼看着一切的发生,他们的狂欢与他无关。再接着,人事平了,土地也平了;烟囱倒坍,耸立成了奇形怪状的建筑,四轮的汽车开始跑走……他依稀想起,自己坐拥万千的时候,一座城也无非只有那几辆舶来的汽车。他开始怀念自己那不足五层楼高的宫殿,阴冷的地宫里,他的舌尖像是冷血动物一般爬行过无妄的脸颊。
他又想起,无妄不肯为自己破戒,是了——那个人不是无妄,他幻想着无妄,与无数的青年男女缠绵。他记得有一双涂了蔻丹的男手,苍白而细弱,在自己的脊背上划出一道又一道的血痕——而现在,这双手又可以挡住自己的眼,让自己少看一些这天空中的盈盈之光。
金子问的宫殿毁于一场战役。那场战役里没有任何赢家,因为没有任何一个领兵将军的阳寿能长过他。他看世事变迁,脑子却依旧清晰,他能看见土地下皑皑的白骨,河流里粘稠到化不开的血浆,它们消失在了时间里,却不能消失在他的眼睛里。
一个时代过去了,一个时代又到来了。他在曾经的城池里等,看它改头换貌,看它日月交错,终于等到了他的无妄。
五
此世的无妄名唤王笙,这让金子问想起前世他俗家的名字。在前世,无妄是沈家庄的二子,家里人叫他沈青。沈青出家以后,世人都唤他无妄。
金子问将无妄逼迫至自己身边待了八年,八年的条件很简单,他让人写了一份名录,上面是沈家庄全族一百三十二口人的名字,若是无妄胆敢离开他一天,他就让这上面的名字少一个。
如果这张名单都空尽了,他还能命人列张崇隐寺老和尚的名册来,只是他算得上信奉佛法,不太想干杀佛门中人的事情。
这法子有效极了,八年间,即使金子问没对无妄做出任何逾礼的举动,无妄都恨极了他。
最终酿成一番恶果,这酿果的厨子就是金子问本人。
所以这一世,金子问没有对王笙做任何的事。他只是看,不发一语地看,了无痕迹地看——从王笙降生看到现在,三十年过去,他得知王笙命中一劫在此,他要看得更紧。
他们有过几面之缘,王笙或是已经见过自己;可终究是无缘之人,留不下什么剪影,多说也无益。
无妄待他最好时,也只是在元月打好一叠年糕送到他的房前——元月一日,是无妄在俗世降生的日子,他只是想去探望下自己的生父母,所以才会服这个软。
金子问喜食年糕,他这样一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居然喜爱这样绵黏软弱的东西,他自己都视作耻辱。他只让无妄知道,这是他告予无妄的秘密——不仅如此,假若无妄送来的是一杯毒酒,他也甘之如饴。
待王笙,他也是一样真心。王笙的恋爱谈了三年,他已经有度量看着他结婚,生子,终其一生。要是当年的无妄看见如今的自己这心平气和的模样,恐怕也会惊叹地摔落佛珠。
他又怎会知道金子问在煎熬一样的孤寂中承受了多少苦,他想说,无人聆听。王笙与女子窃窃私语时,他凝神观瞧,瞧不出一丁点的波澜,他不愠怒。
电影散场,起身的王笙眼神不经意扫过后方,却停顿住了。那是一个青年,依旧衣着单薄,皮肤惨白泛青,与这黑暗弥漫的影院格格不入。他看着他,他也看着他,眼神移开,如从来没有相遇过。
落目间,他想起自己曾在晨间的树林里见过这个青年,他也是这样看着自己。自己不认识他,对方或许是自己的学生,但是他叫不出名字。
王笙对女人说:阿媛,这些天我总觉得有人在看着我。
阿媛是他的未婚妻,按现在的话说,是他的女友。他们之前没有订亲,和这普世的恋人一样自由恋爱而成。或许是因为王笙生来性子冷淡,他与女友的感情不太热烈,只是每周例行地约会,散步,偶尔看个电影。
两人约定在今年结婚,女方家人对王笙很满意,王笙的祖母口不能言,但看神态也是满意的。既然满意,就可以结婚,他们之间没有什么多余的话可以讲,不是因为这爱情不必须,而是因为婚姻是必须的。
阿媛的美与否,他都不在意。他对所见的任何女人的相貌都没有概念,他们无论是黛眉红唇,还是媚态入骨,对他来说都没有意义。
又或许自己是好看的,因为阿媛爱看他,女学生们也爱看他。而他爱上阿媛,大概是因为她爱自己,也可能是因为他爱看见她右眼下那颗俏皮的小痣,他时常觉得,那枚痣若是红色会更好。
他对阿媛说:这些天我总觉得有人在看着我。他没有说假话,他其实早就有这样的感觉,从小就有,小时候或许记忆模糊,已经不太想得起其中细节;而近年,这样的感觉越发明显,他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有疑心病。
没有人愿意被人盯着,可不知为何,他倒不惧怕这视线的灼烧。他告诉阿媛,只是随口一提,他想给一个人说,但给谁说呢——他没有什么朋友,祖母,她即使听见,也只是听见而已。
阿媛对此毫不动容:亲爱的,或许是神在看你。
神?他摇摇头。他不相信任何的神,他不相信一切,生来如此,仿佛娘胎中自带的这样的诘问,他对一切的神都抱有怀疑。他那祖母倒是信佛的,家里常年供有佛龛,可他从来没有去拜过。
不仅没有拜过,他还觉得从生理上地排斥那件东西。每当与那些含笑不语的佛像相遇时,他的心都揪得像拳头一样紧:他不信,不,他讽刺。他的唇角浮动着讥笑,他自己都说不清是为何。
世间没有无缘由的爱,也没有无缘由的恨。记事以来,他总是在做连绵的长梦,梦里宝刹万间,莲花万朵,他独行于其中,却唯独没有遇佛。
那些浮屠的围栏上刻满了张牙舞爪的神灵,清晰诚如现实所见,但是触感冰冷,一颦一笑中都是无尽的嘲讽。礼乐传来,来者是无尽的小鬼,他身披枷锁,脚踏锁链,每一步都生出一朵赤色的血莲,延续在他的身后。
而他的身后,渐渐化成红酥色的晚霞,这晚霞不带暖意,幻变出倾盆的血雨,雨点砸在他的周身,像是一颗又一颗的朱砂痣,最终将肌肤整地吞没。
意识回缓前,幻海里有一双薄唇,张合吐露,发出一个“嗳……”。乌青色的雾气从那张合的口舌中喷涌而出,绽放出苦到甜腥的气——
他罪孽深重。他惊醒。
醒来的王笙,还能听见那来自佛国的礼乐,从客厅传来,在着夜半无声的时分显得格外让人毛骨悚然。惊魂未定的王笙起身,蹑手蹑脚进入客厅,发现是祖母的磁带,或许是那录音机太老旧,所以才会半夜自行运作起来。而祖母听力只比嗓子好那么几分,此时睡熟了也听不见。
这梦境清晰得可怕。他抬头剜了一眼那佛龛上的弥勒,见它笑得津津有味,讽刺中带着悲悯,让王笙厌恶地咬紧了唇。他心生评价:装模作样。双手却合十,道一句阿弥陀佛。
他这条件反射来得行云流水,做完连自己都感到可耻与好笑。他不信佛,惺惺作态又是为何?他从未作恶,心虚自责又是为何?
想罢这一切,他纵是有再大的心也难眠。他读过弗洛伊德的着作,对梦境知之皮毛,但是依旧无解他心中的困顿。十余载,他受噩梦的胁迫,他没有在梦里见过自己车祸早逝的父母,也未见过自己年轻的爱人。
他只看见无踪的血雨与青雾,像是一幅换了色的太极图,在他的神识里绵延无尽,遁入,轮回,生生灭灭。
六
梦是王笙的恶疾。小时找人算过,他八字浅,三十岁将有一大劫。或许是这个年纪来了,他自从迈入了这个坎,便噩梦缠身,无法自拔。
有时他甚至都在调侃自己,是不是梦中所示的皆为自己前世光景,所以才会如此真实而长存。但他不信,也无法说服自己相信。即使这梦里的情节已远远比现实的生活更让他记忆深刻。
后来的日子,他的梦里又开始呈现死亡。梦里出现一座废弃的刑场,寒冬腊月,大雪纷纷,如戏文里屠斩罪犯的情形。
那座城,白皑皑的雪积了三尺厚,有人在行刑台上剥去了衣衫,细密的网箍住了他的周身,他的肉体白过这漫城压抑的雪,明晃晃,比刀光更能刺痛人的眼睛。
刑场,如古战场一样荒凉,却涌杂了无数的人在此。人群在高台下,唾骂,怒吼,都是为台上那一人。这些人的打扮有倾于文明的,也有衣衫褴褛的——总之,不是这个时代的装扮,可若说是那个时代,这受刑之人所受的刑罚,也不对那个时代的胃口。
与另一个梦不同,这个梦里,他自身的痛贯彻心扉。能看见的角度很远,很远,远到看不清那罪人的嘴脸,但能感受出对方很美。网眼勒出的肉里,刽子手为他剜去了第一刀,这一刀在他的胸前。殷红色的血喷射而出,人群中爆发出一阵欢呼。
说不清为何,王笙感觉受刑的人在笑,他垂着头,鸦色的发盖住了上半张脸,嘴角却在微微勾起。他跟着那人的口型,一字一句地念:一,语,成,谶。
对,这是多年前有人对这人的控诉。那时他还未开始真正作恶,一切只是为了自保。他也是个可怜人,生来丧母,又因为生得宛若好女,所以被兄弟凌辱成人……所以他弑了兄,杀了父,一条血路铺成了他的大业。
他怎么能是一个杀人如麻的魔呢?他不是,他细弱的手腕连刺刀都不能握稳,纤长的脖颈一手就能掐碎——
想到这里王笙愕然,他为何会对此人如此熟悉,又为何会产生这样的想法?
他不知,只是那一刀剜在对方身上,他自己就感到了一刀的痛苦,刀刀下去,他的疼痛已然要升天。可自己呢,自己又是谁,身在何处?
他不知道,他竟然觉得,这受刑或许就是自己的前世。因为没有人会为他人的痛苦而痛苦,冷情如自己,是更加不可能的。
一刀,两刀,三刀……人群已经累了,他们嘶了声,渐渐有看客离去。他们累了,只有辛勤的刽子手还在执行他的工作。这人的生命力极强,时不时指尖还传来细微地颤动——他还没死!
可这种惊喜随即就被更大的悲哀所吞没,因为看到这幕的人都明白,生比死来说是更大的折磨。
足足数了三万六千刀,人被剐成了一具孤零零的骨架,最后一刀插入对方的身体,也唤不醒一丝的颤动。
王笙被最后这一刀所痛醒。当这个梦开始时,他的上一个梦就已经结束了。好了,新的梦魇开始与他缠绵,这远远比三十年来所有的梦魇的总和还要让他心悸。
他似乎有点明白,那或许正是自己前世的写照,前世的自己是一个作恶多端的罪人,所以要受这千刀万剐之刑……但他不懂,如果那真是自己,那么又怎能数到最后?
人,他很明白,能够承受的痛苦永远有限。此人或许在第五十刀就已经丧命,又或许在第两百零一刀。
这无法让人明了。然而睁开眼,他依旧是王笙,一个普通的大学讲师,窗外的阳光明朗,此刻已然是初夏。
王笙的祖母也能看出他睡眠情况的糟糕,这种情况看医生往往不会有太大的效用,祖母认为是邪祟作怪,硬塞给王笙一串经年久远的佛珠。明明不信这些,但又不忍心拂了老人的好意,王笙只得作罢,这日出门将佛珠套在了手上。
虽然不信,但是开年以来这不休的噩梦让王笙自己都认为自己中了邪。佛珠是普通菩提子所制,足足十八颗。不知是多久远的东西,每一颗都摩挲得光滑透亮。他对这光滑不以为意,那位算命僧曾说过他颇有佛缘,被他当作是耳旁风。
这日无课,他只是去教学楼取一些备课所需的资料,走进那片树林,春季充足的雨水与这些天连日的日照让树木长得葱郁了,枝叶分割了天,斑点似的光照射下来。他幼时就爱来这篇树林,几十年过去,它却越缩越小,最终只是一片校园里的栖息地。
刹那间,他恍惚又有了那种被人暗中跟随的感觉。
四下无人,他接着看,却依旧瞧不出什么端倪。看不见,却能闻见:腥气。和往常树林不同,不只是那些草木生灵的腥气,而是一股血一样的甜腥——
他感到手腕在颤抖,一股强大的力量在抓紧他的手腕。
抬起手,他才惊然发觉,这种强大的血腥味来自他手上的佛珠!
而他还发现,这串佛珠还在不住地收紧,收紧,像是有生命一般,散发出浓烈的铁锈味;又像是一双手,在牢牢握住自己不肯松开!
王笙顾不上发愣,连忙拼了命地扯开这佛珠,而这佛珠竟然牢固之极,根本扯不断。于是他赶紧将手合拢,另一只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将其从手上给刮了下来,直接摔在地上!
他拔腿就走,跑得飞快,不顾这还散发着阵阵腥气的佛珠。
那股血的气味让他感到心神不宁,甚至有种心脏都受到其吸引,要紧跟着跳出来似的感觉。或许正真是见了鬼了,明明不远处还能看到几个行人,他却觉得无比地惶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