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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但曾相见便相知,相见何如不见时】

作者:大日斤 当前章节:3038 字 更新时间:2026-6-19 15:47

【但曾相见便相知,相见何如不见时】

00

我叫杨幕,不,准确的来说我的全名是杨暮雨。

我做了一件错事。

我……爱上了一个男人,但错误的并不是因为他是男人。

而是,我把他弄丢了……我却没有发现。

01

我一点也不喜欢自己的名字,因为太娘了。

于是我在升高中的时候,让父亲暂时把我的名字减少一个字。

“杨幂。”

呸,是幕不是幂!

结果那帮没文化的家伙……不止一次把我的名字念错了。

好吧,看起来还不是很糟糕,起码某个人第一次就念对了我的名字。

“杨幕同学,”他低头看了眼我课本封面上的名字,“这个字你写错了是降幂不是降幕。”那人戴着和他完全不相符的大黑框眼镜,指着我的笔记本道。

恶作剧一般把他的眼睛拿掉,放到自己的面前一看,居然是平光镜……这有意义吗?

“……不要那么幼稚好吗?”他无奈的把眼睛从我手中抢过去,他的手触碰到我时,我打了个寒颤,他的手冰得不像个活人……

不像个活人……?

我猛的抬起头看着他,这不是前几天在喷泉旁边见到的那个上演人狗情未了【呸】的那个小朋友吗?

一只手揽过他的肩膀,“嘿嘿,林央小朋友你输了哟~”

说话的那个男同学长什么样至今记不清楚了,就是觉得那只手特别碍事。

“……不能怪我,又不是我把眼镜拿下来的。”

“不管,总之就算你输了!请客哟!”

“……都怪你。”林央拍了一下我高高叠起的课本泄愤,气冲冲的转身,才走两步又回过头来把眼镜扔到我的桌子上……

接着走回自己的位置趴在那里一动不动。

“谢啦啊杨幕,我们两个打赌来着,赌他能戴这眼镜能不能超过一周,明天就算他赢了wwww”

我:“……”

好萌好软好想蹂躏蹂躏蹂躏蹂躏蹂躏再蹂躏怎么破?!

直接无视旁边在说话的人,脑子里的恶劣分子涌上来,总觉得这会是打发无聊时光的好方法。

最开始也只是抱着无聊的心态去接近他的,不过……没想到把自己玩进去了。

02

死缠烂打了好一段时间,可是那白痴居然还是不认得我。

每次找他,他的第一句话都是“你好,请问你是?”

“杨幕。”

“哦……杨幕同学是吗?你貌似长高了点所以没认出来抱歉啊。”

“……”

妹的长高和认不出来有什么直接联系吗?!

我干脆把位置调到他的前一桌,抓着他聊天磨叽了好久,我才知道,他有脸盲症啊……

感觉怪辛苦的,我当时是这样子说的,不过心里想的却是——我更辛苦好吗?!那么久了你他妈居然还不认识我我容易吗我……

更可怕的是……当我某天以为他已经能认出我的时候,他居然拉着一个高年级的渣渣“告白”。

“我以为那个是你啊……”

“……”

所以脸盲什么的真心讨厌=_=#

03

我曾经以为脸盲已经很可怕了,我没想到他居然还路痴!

简直不是正常人类啊好吗?!

有人能够路痴到在自家小区迷路吗?!

你的智商都拿去干嘛了?!

最后我把N市的基本路线和标志建筑物背下来了。

04

我错了……林央他根本不是人类……

是旱鸭子。

你他妈连游泳都不会吗?!

不过他的腰真的很细很细很细啊我觉得我一只手都可以拧断了。

唔,整个人都很软……

我才不会说我流鼻血了……那只是因为上火了而已,真的。

05

真是糟糕的习惯,林央居然有胃病还不按时吃饭啧啧……

不行啊,这样不行的。

陪他去医院的时候,我去拿药,突发奇想的摸摸胃部在哪,结果遇见那个迈进男厕所要对央央告白的妹子……不,是女汉子。

“哟,杨少啊,大姨妈疼是不是?多喝点红糖水养养吧~”她脸上带着嘲讽的微笑。

“……”

不带你这样玩的。

我一瞬间明白了一个道理……女人都是惹不起的生物啊。

06

最近特别烦,有个女的总是接近央央真是的真是的非常不爽!

07

告白成功了成功了原来他也喜欢我……

怎么办怎么办一想到明天又可以见到他就激动得睡不着……

居然像初恋的小女生一样简直失败啊!

08

今天和央央去季寂晓同学家里晃悠,结果他居然要放小黄片→_→自然是不能让央央看的。

把央央赶到厨房的时候我和他一本正经的戳开来看,居然还有剧情的啊……

听到一句“阿姨洗铁路”感觉很耳熟。

才想起来央央对我说过,因为没有字幕就问了季寂晓,结果……

“阿姨洗铁路是什么意思。”

“我爱你啊。”

“……别开玩笑。”

“真的啊!真的就是我爱你啊!”

“……”

我看见站在门口的央央了。

卧槽亲爱的请听我解释啊!

09

没想到那么快就毕业了,真是快啊……不知不觉这日记写了好几万字了。

照片也有好多张了。

今晚毕业晚会我把他抓出来了,他一如既往的很安静,我也就只好陪着他坐着。

“你听说过南康白起吗?”

他突然冒出一句话。

“没有。”

我说。

这个陪伴了我好几年的篮球滚到一旁,我突然想起来他第一次看见我手臂上的伤疤的眼神。

有点奇怪,就和现在一样。

那个伤疤是小时候英雄救美留下来的,因为是偷偷溜出去的怕被父亲知道,就没说,因此留下伤疤什么的……

不知道那个小女孩现在过的怎么样?

我说是英雄救美的时候他还有点郁闷呢哈哈肯定是吃醋了。

不过那个女孩子叫林阳嘛感觉和央央差不多……

慢着。

林阳……

林央……?

卧槽难道那个“女孩子”是他吗?!

那也太可爱了一点吧?!

10

嘿嘿,这是埋进时间胶囊前的最后一篇日记。

我希望,我能够和央央一直,一直的走下去,既然已经那么顺利的走到今天,那么,就请头顶上的那玩意多偏爱我们一点,多眷顾我们一点吧。

拜托了。

我头一次那么喜欢一个人,真的恨不得倾尽所有。

甚至很病娇的想过把他杀了然后切碎吃掉的话,那就可以永远的在一起了?

嘛,不可能的。

我舍不得的。

无论怎样都好,我希望在我二十五岁那年,站在我身边的那个人,叫林央。

然后,我要对他说。

央央,你愿意见证杨暮雨和林央这两个人携手走过的一生吗?

————————END————————

作者有话要说:

改变了主意……要追加一个后续的番外⊙▽⊙

你们高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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