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和是我公司的员工住宿小区,可是我和小虎的宿舍明明都退了呀?他睡哪?
不过既然他叫我别担心了,我就安心地看起了三个新剧本。
三个剧本截然不同,首先就是时空上的不同,一个古代,一个民国,一个科幻未来。
其次,剧本重点也不同,古代的主要是一些朝廷恩怨江湖情仇,而民国的则是讲那个年代特有的风风雨雨,科幻未来的则重点在于星际大战。
再者,角色的不同,古代剧本里,我将饰演一个少年将军,角色的剧情发展从两国大战到国家内;民国剧本里,我是一个教书先生,同时也是一个爱国人士;科幻未来里,我则扮演小星球的王子,准备在星际翱翔,却面临大战。
最后,三个剧本的情感戏也不同,古代剧本里,我是个暗恋女主的人,民国剧本里,我是个被女主暗恋的人,科幻未来剧本里,我则是明恋女主的人。
三个都很有挑战,而且每个剧本里我都没死,不过只有古代剧本里我饰演的是男主,其他的是男二。
选择恐惧症的我有点头疼。
作者有话要说: 脑补了喂双皮奶的各种细节,差点忍不住写了= =!
感谢hoho小天使的地雷~抱一个~
那个,小天使们期待花花演什么角色啊,蠢作者才不是因为选择恐惧症问你们的呢!
另外,23点好像迟了点,会影响小天使们的休息,想想蠢作者就调到22点了【贴不贴心!】
天天留评的小天使突然不来了,蠢作者会难过,会委屈,会画圈圈,会想东想西肿么破……感觉又是一个梗T^T。
☆、有特殊吸友技能的花非花(捉虫)
砖木简洁,没有一丝多余的线条,穿过宽大的内长廊阳台,绕过莲花台式的罗马柱。
上身着腰身窄小的浅蓝色大襟衫袄,衣长不过臀,袖短及肘或是喇叭形的露腕7分袖,衣摆为圆弧形,略有纹饰;下身是与之相配的黑色过膝裙,白色长筒袜,圆头黑色小皮鞋,“哒哒”的脚步声落在地板上,仿佛是少女“怦怦”的心跳声。
脚步停住了,只见明眸皓齿的少女捏紧了手里的粉色手绢,紧张得微微咬了咬唇,将脑袋靠在不甚明晰的玻璃窗户上,听着里面朗朗的读书声。
“凡诸子百八十九家,四千三百二十四篇。出蹴蹵一家,二十五篇。诸子十家,其可观者九家而已。皆起于王道既微,诸侯力政,时君世主,好恶殊方,是以九家之术蜂出并作,各引一端,崇其所善,以此驰说,取合诸侯。”
读书声落下,下一刻传来的温柔而有力的声音,令少女面上带上了喜悦的笑容:“很好,同学们,这就是百家争鸣的时期,就如同你们刚刚《汉书》里读到的一样,各个流派畅所欲言,国家期待强盛自然乐于广纳百家,喜闻乐见百家争鸣之景。”
“然至汉武帝时期推出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政策,汉武帝之所为与秦时焚书坑儒又有何不同,时至今日,学习新文化固然好,可是‘打倒孔家店’‘打倒儒学’的思想和这些又有何不同呢?”温柔的声音变得激昂起来,此时有学生似有提问。
“那么先生难道认为五四运动不好么?”
温柔的声音又响起,这次带了几分严肃:“问得很好!只是我认为罗家伦先生所领导的五四运动倡导的精神是‘爱国,救过’,且新文化派反对的从来不是儒家文化,而是封建礼教,反对的是对单一文化的教条主义狂热!”
在窗外听课的少女忍不住叫了声:“先生说得好!”,门口却被打开,少女一愣,只听到温柔而和煦的声音:“同学还请进来听课吧。”
少女一时间面若桃红,掂了掂裙子,挺直腰板,走进了教室,用微弱的声音侧脸说了声:“谢谢先生。”
先生目光柔和,笑而不语。
……
一个“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的时代,是群雄逐鹿的乱世。
我饰演的先生是远洋留学后回国教书中的一员,是一个新青年,也是唤醒了女主革命之心的老师。
女主是那个乱世特有的优雅名媛,有腹有诗书气自华的宁静,也有乐于接受西方新文化传播的冒险精神,陪私立大学的好友一起上了一次先生的课之后,女主便常来蹭先生的课。
先生所言让她受益良多,先生的温柔也令她不禁沉沦,然而先生却心系国家。
为了追随先生,她抛下风花雪月的诗词,毅然转身投入到晦涩难懂的政策哲学之中,常与先生争论学术问题,后来先生带她参与了革命。
一次又一次的亲身体验,让她体悟良多,不再单纯地为了先生而革命,也结识了许许多多的有为青年,加之她的身世,原来与军阀世家的客套接触,从单纯的客人成为了后来一些人士的座上客。
也就在那时她遇到了疯狂爱她的枭雄,而参加的党派不同也令她与先生的距离越来越远。
……
“小非你过来一下!”正看着剧本,导演突然叫了我,将手头的东西交给小何让她放好,我走到导演跟前,“导演,你找我?”
导演笑笑指了指他身旁一位戴墨镜的美女:“这是我们的出品人,凌总!她找你有点事。”
凌总将墨镜一摘,露出一张甜美而精致的面庞:“你好,我是凌静萱,凌氏集团的执行总裁,还有,我将成为叶百业的妻子。”然后伸出了手。
甜美的长相,却是实打实的御姐气质,原因无他,给人的感觉竟有几分像叶三爷,霸气侧漏啊。
我伸出了手,轻握了一下马上放开:“凌总您好,我叫花非花,职业演员,请多多关照。”
凌静萱露齿一笑,小小的梨涡让她看起来有几分天真的感觉:“我知道你,你喜欢叶百业么?”
说话刀枪直入,我反射条件地摇了摇头,又加了一句:“不喜欢,我喜欢长得小一点的。”
听了我的话,踩着高跟鞋也才到我肩头的凌静萱,拍了拍我示意我蹲下。
我老实蹲下,凌静萱轻拍了两下我的脑袋:“乖,不该喜欢的就不喜欢,做得很好!”
然后,又转身对导演说了什么,就踩着细高跟走了,我才发现她身后还跟着两个秘书,简直就和古代影卫似的,居然都没发现。
导演这时拍了拍我的肩,豪气万丈地说:“刚刚凌总又加投了两百万!小非啊好好干!拍好我们剧组一起去度假!”
不理见钱犯傻的导演,我回到化妆间,下场戏的衣服还没换呢!
万幸自己有做起一件事来就能排除乱七八糟情绪的神技能,甜美御姐凌总的到来给我拍戏带来的影响并不大。
然而这只是我以为。
连续一星期都按时和我来聊天的甜美御姐凌总用事实告诉我,是我太天真。
聊天模式一般无二。
“花非花,我可是叶百业将来的妻子哦。”笑容甜美。
“哦。”日趋熟练的应付式回答。
“花非花,你喜欢叶百业么?”
“不喜欢。”每天日常回答。
“花非花,叶百业还和君洛岚那个变态有过一腿欸,你说我要不要换个目标?”
“……”随你咯。
“花非花,君洛岚从小就和我抢哥哥,长大也不自量力的要来和我抢叶百业。”
“你哥?”
“我哥就是凌景元啊!看我这么美都该想到了呀!智商低得怎么立足社会啊?”
“呵呵。”城里人的逻辑我不懂。
如此一星期后,当我正打算脱下立领中山装的时候,化妆间打开了,果然,凌静萱熟门熟路得脚踩细高跟,“蹬蹬蹬”得走了进来:“哟!换衣服啊?还好我有钥匙。”
又来了,凌大小姐专属的城里人逻辑。
我瞥了她一眼:“你是想看我换么?”
凌静萱将墨镜别在她的上衣上,对我抬了抬头:“行啊!我也看看叶百业迷得不行的身体。”
我对她笑了笑,一颗一颗地解开了纽扣,将中山装外套脱下,挂进衣柜里,又开始慢悠悠地解开了内里衬衫的纽扣,慢条斯理的。
凌静萱撩了一下她的长发:“慢的和乌龟似的,还怪诱人!赶紧的!脱掉!”
我扯掉了衬衫,露出一件白背心,听见凌静萱嘟囔道:“你的粉丝知道你这么不骚气么?”
我递给她一杯水,边套自己的卫衣边调笑道:“知道啊!我走的暖心路线!”
凌静萱一边喝水一边拉着我:“走,陪姐喝一口!”
我一边扯衣服一边提醒她:“你比我还小几个月!”
……
这天晚上,我和这个大小姐一起喝了一箱酒,什么酒都有。
大小姐酒品不好,还话痨,御姐气质早就碎成了渣渣。
“你知道么?我10年前第一次遇到叶百业的时候,我就想长大要嫁给他当新娘子!”大小姐说这话表情很认真,娃娃脸都看起来好像镀了层光。
“我其实并不聪明,可是我想和他在一起,就死命读书,熬夜读书是家常便饭,以后你小孩可别熬夜,你看我都长不高了!”她比了比自己的个子,踹掉了脚上的高跟鞋。
“你知道么?神童啊!天才啊什么的称号都是放屁!老娘要是能和正常小孩一样不知道到哪里去呢!可是叶百业厉害啊!老娘就喜欢厉害的啊!”她一边敲酒瓶,一边吼着。
“老娘拼死拼活考到哈佛,那时候我才几岁?16!多高兴啊我,结果倒好,叶百业喜欢卓逸澜成了全世界都知道的事,我却是最后一个!”大小姐莫名其妙就掉了眼泪,鼻涕什么的都很顺便地擦在了我的衣服上。
“老娘怎么服气啊,把学分尽早修够,TMD他居然和君洛岚谈恋爱去了!”大小姐一边哭一边跺脚。
“君洛岚是我最讨厌的人了!没有之一!鬼知道他们怎么在一起的!我哥还喜欢他!瞎了眼的!好了吧,我最喜欢的人和最讨厌的人在一起了!”大小姐的表情狰狞得很。
“我多想把那对狗男男剁了!可是凌氏怎么扩张斗拼不过叶氏!”大小姐笑得甜美起来,好像在说很伟大的梦想一般。
“他们分手了,结果姓叶的包养了你!我怎么喜欢个同性恋这么久啊!说!你不是同性恋!快说!”大小姐扯着我的衣服领子,气势汹汹。
我喝得有点头大,顺着她说:“我不是同性恋,大小姐,你可以找你司机回家了!”
大小姐突然就笑了:“太好了!气死叶百业这个弯的!找到直的了!”
我打算给大小姐的司机打电话,大小姐一把夺过我手机,揽住我的脖子:“和我做一次吧!气死姓叶的!”
作者有话要说: 最后决定用民国时因为民国先生以文救国也很有男人味啊!
好喜欢大小姐啊我!
小天使留评就加更的本攻表示:太宠你们了!
昨晚没注意,虫有点多,我捉了一下,今天更新在晚上十点╮(╯▽╰)╭
☆、认为剧情开始的花非花(捉虫)
“小非啊,你确定不要替身?你这两天戏很多,一不小心受伤的话并不明智。”许鸣微微皱了皱眉头,不赞同地看着我。
“许哥我没事的,我可是专业替打,不信你问小虎。”我笑着对许鸣说道,许鸣的确是一个很用心也很负责的经纪人,我的微博,应援站,贴吧都被他管理得很好,尽管我人在拍戏,也会让我每天抽出时间和我的粉丝进行互动,实在没时间,也会替我向粉丝们解释。
“小花花,你现在和以前又不一样,还是用下替身吧!”小虎也被许鸣拉着换了个形象,往头上抹些劣质发油的事是不会再做了,虽然他们两人看起来并不对头,然而出乎意料地小虎很听许鸣的话。
我拿着手里的剧本,敲了敲小虎的脑袋:“哟!Carlos这才几天,你就忘了小爷的老本行了?就知道跟着许哥!”
小虎马上炸毛了:“我怎么会跟着姓许的!我是担心你啊!不过这点打戏对你来说的确很轻松。”
还没等小虎反应过来,我马上对许哥说道:“许哥,你听到了吧,我没事的,您呀,放心!”
许哥沉默了一下,然后点了点头:“一有不对就喊停知道了么?”
我连忙点头:“得令!”
这场戏是我整个剧本里唯一的一场打戏,我想自己上,而不是用替身,毕竟这是先生不同的一面。
这场打戏并不好演,先生的设定虽然不是完全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但毕竟是一个重文轻武的。先生的身手实在不算好,只有从小练到大的家族规定的强身健体的功夫,但是先生是一个胆大,反应快的人。
先生在加入的党派里是东南区的负责人,毕竟先生参加革命已经很久了,久到被别的党派想要除之而后快的地步,在一次任务中,先生又遇到了追杀,追杀力度之大,仿佛以往的好运气都用光了一般。
平时靠着对地理位置等的熟悉而逃脱的先生不得不正面面对追杀的人,有三人,先生的武力值能打倒一个就不错了,哪怕先生有枪。
但先生毕竟是先生借着医学知识运用了巧劲,又运用物理知识设下了陷阱,成功逃脱,但还是中了一枪,差点晕倒时恰好遇到女主,救了先生的女主正式义无反顾地走上了革命的道路。
说说简单,而刚好的时机,恰好的巧劲,与子弹一次又一次地擦肩而过,每个动作都是差一分就死,想要演好真的难。
……
“呼……呼……”“快追!在那里!”“砰砰砰!”“叮……兹……叮……”
先生扔下手中冒烟的被打烂的破铁板,面容严肃,将铁板套在笤帚上,又脱下大衣套在上面,摆好,接着大衣里层抽出一把锋利的短而小的尖刀,划破了大衣下摆,然后就往腿上一系,又抽出一卷弹性幼绳,先生微微喘了口气。
随着脚步声的接近,先生拐进了一个巷子里,只要到前面那片竹林就好!
“在那!在那!”“格老子的!居然是扫帚不是人!快找!别又让他逃了!”
“都找过了!没有!”“不可能!他小腿中了一枪不可能跑太远的!”
“再找!这块地都没人家!他娘的能跑哪去!”“那边有片竹林!”
“快过去!肯定在那!”“窣窣窣……”
竹林里,先生深呼吸了一口,竹林背后就是山,要逃出去不是不可以,但对于现在的他而言却是有些困难,靠在一簇竹子后面,微微探出了一点头,屏息仔细听声音。
没有声音,不,有!沙沙的脚步声,虽然有点像风吹过竹叶的声音,但明显不是!
先生看见有一人往这边走来,两人向另外两侧,待那人快要走到时直直对着那人的脸来了一拳,那人手肘一弯想顶先生的腹部,另一手想去腰腹处拿枪,先生抢先一步提膝拱那人的腹部,那人弯腰哀号,眼见引起了另外两人的吸引力。
“狗子你怎么了!王二快来!在那边!”先生利落地一手肘打向了那狗子的后颈,先生在狗子倒下的瞬间抽出了狗子腰腹的枪。
闻声而来的两人远远开了两枪,然而林密而夜深,都没有打中先生,先生见两人的身影恰好反方向走来,朝一个方向开了一枪,然后只听一声落石的声音。
当两人完全身影清晰时,落石声也消失了,下一刻,走着的两人相继跌倒,落地处,冒出了六七根尖竹恰好刺在两人身上,“好疼!……娘欸!……”
先生跛着脚,没有理会倒在地上的三人,往自己住处走去,可叹先生仁慈,终是下不了杀手。
……
“小花来!休息一下!半小时后,就要准备下一场了!”接过小何递来的毛巾和水,道了声谢,这场戏拍了3次,我的确有点累了。
正休息着,凌大小姐又踩着她的高跟鞋来了,没理她,我看着剧本。
凌大小姐坐在她的专属位置上,一个秘书帮她打着伞,一个给她扇着扇,她一边喝着冰镇果汁一边问我:“你要不?”
这几天的确热得不像秋天,我摇了摇头,挥了挥手中的水。
凌大小姐和剧组里的人都熟得很,大家都和她打着招呼,很是和谐,毕竟每个人都接受了她不少吃的,天天这么空,难怪凌氏比不上叶氏。
很空的领导似的打完招呼的凌大小姐双腿并着,腰板笔直,光坐姿绝对无可挑剔,活脱脱就是个淑女,说的话却实在不淑女:“凭着脸蛋不去当花瓶的又和有钱只知道找男人的并排排了!他俩以为他们军训齐步走么?”
我没理她,低头看着剧本,凌大小姐拿过我的剧本:“看毛线看,金主都快跑了!你还看的起劲儿!”
我抽回她手里的剧本,没抽回,摊手说:“你个看中的老公都快跑了还来找我唠嗑,我急什么?”
大小姐说的新闻我自然知道,《暗影》创下票房奇迹,君洛岚可能再次问鼎影帝,首映礼上,叶氏集团叶百业与君洛岚相谈甚欢,言行亲密。
凌大小姐突然对着我诡异一笑:“你说,他是不是因为看我俩太好,吃醋了,就故意这样了?”
我成功抽回剧本,敷衍的说:“太机智了,对对对!就是吃凌大美女你的醋了!”
凌大小姐弹了弹她的指尖,语气冷静:“应该是你的。”
我突然抬起了头,正视凌大小姐:“凌静萱,你不是喜欢叶百业?要成为他的妻子的么?”
凌大小姐吸了口果汁,笑了笑,却透着一股苦涩的味道:“喜欢啊!可特么的这么个渣,我都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喜欢,就好像我凌静萱就应该喜欢他似的!你说可不可笑?”
语气凄凉,不复气势凌人,一如那个晚上的凌大小姐,我摸了摸她的脑袋:“嗯,你值得更好的。”
鼻头莫名有点酸,其实我想我知道,起初没有想起来,后来我却想起凌静萱到底是谁。
是每本耽美文都必备的恶毒女配,是耽美文里多余而又必不可少的角色。
那晚喝醉了,癫狂的凌大小姐揽着我脖子,作势要吻我,却终究又哭了起来,紧紧得抱着我,这小个子踹掉了高跟鞋头才到我胸,看她可怜,我抱着她坐在了沙发椅上。
大小姐自顾自地哭着,毫无形象,眼泪不要钱似的,啪哒啪哒地落在我衣服上,有点烫。
“打扰了!”包间门突然被打开,开门的侍者识趣得离开,只见三爷穿着一身黑色西装,大步走来,一把扯掉还在我怀里还在哭得起劲的凌大小姐。
三爷拉起了我,对我说:“玩够了么?”
我点了点头,听到三爷有些阴沉的声音:“很好!那该轮到我了!”
之后我和三爷间维持着一种沉默,一直到了三爷那栋别墅里,三爷挑起了我的下巴,我不敢动,也不敢不看他,他眼神里的怒气烧的心颤。
“宝贝,你还记得你是我的么?”三爷的声音有种我不明白的忧伤。
我想点头,三爷的手却始终在我的下巴上,只得轻轻应了一声:“嗯。”
三爷放下手,拖着我进了浴室,用力地脱下我的衣服,把衣服扔进垃圾桶里,就拿着蓬蓬头对着我喷。
万幸水温是微热的,我被水喷得不禁闭上了眼,过了一会儿,三爷关了水。
一边往我身上抹沐浴露,一边低低地说:“你很想女人么?抱那么紧?!你觉得你对女的还直的起来么?”
我没有答话,从小到大没喜欢过人的我,其实并不怎么清楚自己的性向,更何况成为演员后,我学到的第一课就是怎么表现的爱一个人,而不是如何爱。
三爷也没想要我回答,抹好沐浴露后使劲地搓我皮,用力似乎只要可以换皮他就想让我换掉一般。
我感觉有点火辣辣的疼,皮肤也很烫,我忍不住“嘶——”了一声,三爷的动作没停,不过稍微轻了点,但也只是一点。
以为今晚会遭殃的我,洗完澡后被三爷套上了睡衣,就被抱到了床上,三爷语气不好地说:“闭眼!睡觉!”
尽管知道天已微微亮,我仍旧老老实实闭了眼,没有想象中的惩罚,疑惑着疑惑着我就在三爷怀里睡着了。
睡着的我没有听见三爷的叹气:“我该拿你怎么办啊?”,只是一觉醒来,我打开电视,正是《暗影》首映礼的直播,电视里三爷和君洛岚并排走着,边走边聊,好不和谐。
开着电视,我吃着三爷焖在高压锅里的梅菜扣肉和饭,我想:怪不得那么轻松放了我,敢情是要开始守身了啊。
作者有话要说: 啦啦啦啦啦啦,我是乱来的小行家,多少次想暗戳戳写三爷番外的我~~( ﹁ ﹁ ) ~~~
☆、暗戳戳想要收账的花非花(捉虫)
#影帝君洛岚似相恋,与男友时常出入业内知名情侣餐厅#
一时间席卷了热门八卦的话题突然浮出,有图有真相,清冷影帝笑容甜蜜,两人偶有喂食靠肩小动作,虽然看不清男友的脸,但是比君洛岚还要大的骨架什么的,西装什么的,性别最起码是毫无疑问的。
@心有千千结:赌一毛是君君口中的前男友!艾玛!好虐!
@佘小跑:笑得真的好甜啊!!!超级嫉妒嫉妒嫉妒嫉妒嫉妒嫉妒无限循环QAQ
@月中水:炒作吧?这动作也太假了!
@J_------J:我不信!我不信!我不信!
@嫁我君君:君君QAQ不是说好正面上我的么?你就这么和别人走了?
@君君是大家的:身为腐女我觉得好萌怎么办……君君要幸福啊!
@洛岚洛岚我喜欢你:为什么看“男友”身高,我有种我家君君是被压的那个的感觉……不,他可是帝王攻!
……
盯着电脑屏幕发呆的我看着评论,心想那个身影好像三爷,这么快就又要在一起了么?
我皱了皱眉,拿出手机,看了看昨天才收到的银行消息,又确认了一遍,叹了口气,第一次给李秘书打了一个电话:“李秘书,你好,我是花非花。我想问一下你这个月的钱……”
李秘书的声音和机器人似的:“对不起,花先生,三爷说你违反了合同,需要罚款,这两个月的钱就暂停了。”
努力控制住爆粗口的冲动,我尽量平静地问道:“能告诉我哪里违反合同了么?”
李秘书似乎翻了翻文件,之后回复我说:“合约第三十一条:甲方不得不私自与除乙方外的任何没有血缘关系的人员亲密接触,包括拥抱,亲吻,上/床等;合约第四十二条:甲方每个月至少主动联系乙方十五次,电话,短信等均可;合约第四十……”
当初那鬼合同还写了这么神奇的条款么?我打断了李秘书和班主任训话似的继续:“那么,李秘书,我可以申请预支第三个月的钱么?我的片酬还要两个星期才能拿到。”
李秘书很快回答我说:“请稍等,我给叶总打个电话,待会给您回复。”
“谢谢你啊,李秘书。”挂了电话的我,第一反应就是去找到当初这份鬼合同的复印件。
仔细翻了一遍后,我才明白贪图省事,不细看二十多页合同的我有多愚蠢。
坑人的条款偷偷藏在几条合理条款之间,不仔细阅读还真发现不了。
读了后,我甚至有种三爷这时才想到对我罚款还真是财大气粗。
像什么,“每天甲方都得给乙方发一条信息,报备自己的情况。”“甲方接戏不得有大尺度的片段,乙方愿意给甲方大于大尺度剧本五倍的片酬。”“甲方要在三个月内学会对乙方说喜欢,得哄乙方开心。”“甲方恋爱只受限于一条,只能喜欢乙方。”
这都是什么鬼?!脑中莫名闪过了几个画面。
“你怎么都不给我发短信打电话?”带着莫名委屈的三爷。
“那个《胭脂红》里女人太多,演《追踪》吧。”我还没看剧本就已经把我剧本换掉的三爷。
“这是你第一次主动来啊。”见我来别墅时不在意说着这话报纸却拿反的三爷。
“你都对君洛岚说我喜欢你,都没有对我说!”逼得我说喜欢才让我满足的三爷。
“你很喜欢女人么?抱那么紧!”怒气滔天对着我猛喷水的三爷。
……
瞥了一眼满是君洛岚与其绯闻男友新闻的网页,我低声对自己说:“别傻了。”
而下一刻,我收到了一个电话,来自三爷:“预支可以,看你表现。”
我连声说:“没问题的!”顿了顿,我又加了一句:“阿业,好好休息。”
三爷没说话,有点安静,我想说点什么,话筒里却传来一道熟悉的声音:“百业,你给谁打电话呢!这件衣服好看么?”
“三爷,你慢慢玩,我去片场了。”匆匆挂了电话,我觉得自己有点狼狈,有点可笑。
不一会,收到了银行的到账提示,利落地操作了几下,我松了口气,给赵医生打了一个电话:“赵医生,小树现在在干嘛?情况稳定下来了么?我刚把钱转过来了。”
赵医生的声音有点无奈:“勉强算是稳定下来了,没有再流血了,可是万一再流血,那么小树的情况,我不能保证,有可能就……”
我捏紧了手心:“小树的配型还没有找到么?”
赵医生顿了顿:“目前为止还没有。”
我走了几步:“有劳赵医生多费点心了,钱不用担心,放心用就行。”
赵医生声音有点生气:“我的病患我自然会注意的!你不要老是让小树担心就好。”
我讪讪:“不会,不会,小树现在在干什么,我能和他聊聊天么?”
赵医生语气平和了下来:“他刚做了一次化疗,在睡觉,你最好还是有空来看看他吧。”
我语气有点低:“嗯,我会的,那不打扰赵先生了。”
没事的,会没事的,我用冰袋敷了敷眼睛,出了宾馆,只有半天休息,我还要赶紧去拍戏。
……
“先生,我喜欢你。”当年青涩的少女,换下了略显稚嫩的学生装,一身鹅绒黑的贴身海派旗袍,精致的盘花扣,一双圆头皮制小高跟,手推式波浪纹发尽显妩媚,恍惚间,原来少女已然婀娜多姿,如花绽放。
先生仍是一身黑色的中山装,一双黑色布鞋,手里拿着一卷书,望着美丽动人的女子,先生笑了笑,依旧温润如玉:“舒因,我已不再教书了。”
女子一愣,却是笑着说:“先生一日是我先生,便终生是我先生。”
先生不再看女子,目向远方:“有人来接你了快回去吧。”
巷子口,正站着一个身着黑色大衣的俊逸男子,默默望着对话的一男一女。
女子却不回头,见先生转身就要走,拉过先生的衣袖:“先生,我喜欢你啊。”
声音中带着点哭腔,满是执着和期待,还夹杂着一点委屈。
先生轻轻挣开了女子的手,毅然得转身离去,梨花飘落,美得令人有落泪的冲动。
背后是女子抽噎的声音,还有俊逸男子走近安慰女子的声音,先生脚步不停,摸了摸空荡荡的衣袖,无言地笑了笑,却仿佛在哭。
先生两年前出任务,中了敌人的伏击,没了只手,先生不再教书,只是换了个更隐秘的接线人身份,无论身份也好,身体的完整度也好,先生选择终身一人。
然先生因革命去世时,有学生前来收拾先生的遗物,一张木板床,一张桌子,一条老旧的藤木椅,还有一个仿佛每天都细心擦拭过的红木盒子。
盒子似乎就是先生最为贵重的遗物了,盒子里是一沓纸,半沓画,半沓诗,所画所写皆为同一人。
其中一幅画中的女孩,眉眼弯弯,头悄悄倚在窗户上,好像听到了什么有趣的,笑得灿若繁星。
画旁有一句诗: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学生将书画收回盒中,恰有一阵风吹过,一片纯白梨花,轻飘飘地落尽了盒中。
……
主题:先生,遇见你,是我最美丽的意外……
内容:先生其人,一生短暂而坎坷,没有风风光光的事业,没有哄哄烈烈的爱情,柔软的就像一张上好的宣纸,这就是我眼中的先生。革命却不盲目一心为国,认真而又负责还不失大胆,先生最爱的人一生只有一个,那便是舒因。
可是他不说,先是因为身份,他的工作性质决定了他一生都将隐藏于黑暗之中,先生不愿令舒因失去阳光的温暖,狠心推之,然而舒因并未放弃。后来先生因为意外只余一手,先生更不愿意拖累舒因,小巷中转身竟就是永别。
先生傻不傻?却傻的令人心疼。先生就是这样一个温柔到极致的人,我想,我爱上了一个永远不会出现在现实生活中的人。
先生,遇见你,是我最美丽的意外……
……
最近,网上多了一个词,叫做“国民先生”,也掀起了一股复古文化热狂潮,中山装,旗袍,五四学生装……晒各种民国服装的合照成为了一种潮流。
而作为“国民先生”的我,此刻正在认真读着一本名为《如何卖萌发消息》的书,这本书是我休息回家的第二天快递过来的,书里还夹了一张纸,上面打印着一句话:好好看,少罚款。
本来打算把书卖给收废品的我因为这句话,留下了这本书。
看了一编莫名觉得还有点意思的我,打算付诸实践。
打开手机,编辑了一条信息:嘿,你脑子是花生的么?
书上说,卖萌要不着痕迹地夸人,三爷长这么好看就和花一样,这样夸他应该很萌吧。
作者有话要说: 评论多了就会激动加更,收藏多了就会激动加更……毫无原则的我居然快成了日更党QAQ
然而至今收藏和评论还在两位数上挣扎,我到底在满足什么啊hhhhhhhhh
捉完虫的我觉得先生好好看。。。
☆、只是多了一个光环的叶百业(番外)
“邵峰,百业现在还小,还不适合去洲岛,死了,我可不负责再提供一次卵子。”面容姣好的女子皱着眉头,好像在说什么很麻烦的事情,而不是在说自己的儿子。
听到女子冰冷的话,英俊的男子笑了笑,轻描淡写地说:“没事,死了就不用做我儿子了。”
两人身边站着一个豆丁点大的小孩,眉眼精致,却有着不同于同龄稚童的冰冷,听到两个大人的对话,小孩眸中闪过一丝伤心,很快又恢复了冰冷。
……
洲岛,四面环海,每代叶家之子都必须在年幼时就来这里历练,除了野兽,飞禽,不知名的植物,这里还残留着世界上最原始的一个民族,食人族,这里的食人族最期待或者最恐惧的就是叶家人的到来,或是一顿从天而降的神圣美食,或是面对一个比食人族还恐怖的恶魔。
直升机落下,这一批的孩子只有一个叶百业,年龄也是历代叶家历练人中最小的一个,年仅5岁。
岛上一片宁静,仿佛什么都没有,谁也不知道下一刻会不会有蟒蛇就窜出来袭击你一下。
叶百业背着和他一般大的军需包,拖着一把刚刚他自己削出来的木剑,不是不怕,而是在仅有的岁月里他已经忘记了什么是害怕。
智近于妖带给他的不是温馨的家庭,父母的喜爱,而是父母的厌恶。
叶家没有嫡庶之分,只要有实力就能坐上最有话语权的位置,生死不论,除非你选择放弃享受叶家带给你的权利,叶家将会将你除名然后给你一份足够安度余生的钱。
叶百业的父亲叶邵峰选择了放弃,自立门户,并且爱上了一个男人。
而说来可笑,叶邵峰一辈除了叶邵峰居然都被自己的兄弟姐妹给整死了,叶邵峰的父亲叶传国不得不召回叶邵峰,当发现叶邵峰爱上的是一个男子时,叶传国要求叶邵峰提供精子与卓家千金卓馨然的卵子结合。
嫁于叶家却发现自己只是个生育工具甚至还是人工授精的卓馨然自然心怀怨恨,暗中对叶邵峰的爱人下了杀手,还嫁祸于叶传国手中,叶传国作为一任叶家之主怎会不知?然而不知是不是年老了,似乎更希望看到子孙和谐,于是默默背下这个黑锅。
叶邵峰在爱人死后,一心一意投入事业当中,成为了真正令所有人胆寒的新任家主,人称叶阎王。
而人工授精出来的叶百业,就算智近于妖,对卓馨然而言是耻辱,对叶邵峰而言是仇恨,越是优秀,越是希望他不曾存在于这个世界。
“叽呱啦噜,磨蹭巴拉,呷下喇叭哈卡……”头戴草环,腰围草裙的卢卡手舞足蹈地对着一个坐在老虎身上的小孩手舞足蹈。
小孩的面庞不复冰冷,而是扬着一抹符合他年龄的天真:“卢卡,不要担心,带我去你们部落吧。嚓唏么呀。”
这小孩正是叶百业,于虎口救下了食人族的卢卡,智近于妖是怎样的呢?叶百业从来不存在语言问题,对于动物等甚至人自带一种威压效果,不然早在卓馨然把他丢在鳄鱼园里的时候他就死掉了。
如果花非花知道这段历史,肯定会忍不住吐槽:脑残少女写的男主就是有不同凡响的金手指啊!
接下来对于普通叶家人都十分痛苦的一个月,却是幼小的叶百业心中最快乐的时光,食人族虽然食人,却不是必须得吃人的,相处起来比起很多人来说要容易得多。
而且由于处于四面环海的岛屿,食人族认为孩童是很珍贵的,语言无障碍的叶百业就开始了人生中的第一次占岛为王,将军需包里的东西都进行拆分,重组,教给了食人族很多知识,一起烤火,一起找草药,一起抓野兽,一起耕地……
其实就算智近于妖,加上军需包里的各种急救手册,叶百业也懂不了这么多的,然而食人族的智商并不低,叶百业在沙滩上画出了田地什么的,他们就懂了,所幸海岛很大很大,不全是沙还有大片的土地。
所以当一个月后,当叶家德武装部队,全面武装降落在岛上,打算寻找尸骨或者确认死亡的时候,他们看到了令他们永生难忘的一幕。
几百个人,几十只猛兽,轮流向一个才一米的小孩道别,或是亲吻,或是拥抱,用他们最诚挚的方式表达着他们的不舍,岛上的火把闪耀犹如繁星,即使在白天,也美得惊人。
只是皮肤黑了点的小孩,衣着完整,对着那些人和动物深深地鞠了一躬,转身向一百米外全副武装的他们走来,步伐坚定,那一刻,他们好像看到了一个王者归来。
平安回来的叶百业接受了叶邵峰的亲自教导,或者说是非人的教导,不过叶百业再也不用担心自己会不会一不小心就被卓馨然杀死了。
每天起码超过十二个小时以上的学习,叶邵峰从不管叶百业能不能记住或者学会他每天教的内容,只是一旦第二天叶百业没有完成叶邵峰布置的任务,叶百业获得的将是常人难以想象的惩罚,鞭打什么是最轻松的。
叶百业不是不反抗,而是他知道没有绝对的力量,他无法反抗,只能让自己加倍的学习,让自己强大。
卓馨然杀不了叶百业,于是从本家找来了一个小孩,说是陪同,那个小孩就是卓逸澜。
卓馨然早就精神不正常了,而同样精神不正常的叶邵峰是不会理会卓馨然的小打小闹的。
卓馨然和卓家打得一手好算盘,既然叶邵峰是同性恋,说不定叶百业也是个同性恋,那感情从小打起,便宜了别人,不如便宜卓家。
卓家是叶家的伴生家族,古时候,卓家说不好听点,就是叶家的后宫选拔中心,卓家人自小必修的一门课就是如何诱人。
卓逸澜自然也是如此,更何况他来叶百业身边时已经11岁了,对于他们这种家族的人来说,11岁可以做很多事情了,而那时叶百业14岁,正是青春期刚刚来的时候。
然而卓家忘了叶邵峰其人,叶邵峰实际上是一个很厉害的人,其实当初他要是不放弃家主之位之争,想来家主之位也是他的。
叶邵峰之所以任由卓家所为,是因为他有一千种一万种让叶百业忙的没心思管发育的事情。
于是叶百业14岁进哈佛,15岁毕业,仅花了一年半的时间,因为叶邵峰给他的时限是2年。
然后叶邵峰把叶百业扔进国外死活不论的独立军队里两年,又帮着叶百业安排好了一切,在叶百业回国后,将叶家一切事宜转交给了叶百业,留下了12个心腹。
之后,叶邵峰就自杀了,面带笑容,似乎等这天好久了。
后来,叶家少了一个叶阎王,多了一个叶三爷,三爷之上的两个人实际上为叶邵峰留下来的两个心腹,对外称他们为叶家养子。
卓家传出叶三爷心悦卓逸澜的消息后,君家闻声而来,以利益为趣的叶三爷和君洛岚签下了为期三年的契约合同。
……
“打他!狠狠地打!”“下手狠一点!”小巷里一群人对着一个有些瘦弱的少年,毫不留情地落下了一个又一个的拳头,少年也不求饶,不抬头,固执地蜷着,真是弱得可怜。
“卡!好!停!”众人一哄而散,蜷着的少年被其中一人扶起,咧着肿起嘴角,傻傻一笑。
……
叶百业来到君洛岚的拍戏的影视城溜达,就看到了这样一个场景,他莫名有了点好奇,问了问边上的李秘书:“这是什么场戏?打这么狠?”
李秘书推了推鼻梁上的演技回答道:“这应该是一场替打的戏,三爷您看,那小孩要领钱走了。”
果然,下一刻,肿着嘴角的少年,跛着脚,捏紧了手心里的一点钱,开心地走了出来,恰好与三爷擦肩而过,汗津津的味道,莫名让三爷想到洲岛上不洗澡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