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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空谷幽男 当前章节:15416 字 更新时间:2026-6-9 10:31

一分钟……两分钟……三分钟……!

这个吻总算因为女孩缺氧而不得不结束,她大口大口的呼着气,可是眼睛却一眨不眨的看着孤岚。

这就是接吻的感觉?太妙不可言了!以前还鄙视电影电视里那些女人接个吻,却把鼻子的呼吸功能给关了,轮到自己时,才发现一切都是情不自禁。

红衣女孩似乎还没有从刚才那个吻中苏醒过来,眼神迷离,双颊潮红,眼前的一切好像变得似真似幻……

孤岚睁开了眼睛……。

他的睫毛很长,好像维也纳大剧院那华丽的帷幕般,缓缓的卷起。他的眼睛很亮,太阳的光芒在他面前都显得微不足道。他的瞳仁好夜晚的天幕一般,墨黑中带着点点繁星,就如一团旋转的星云……这一片璀璨的星辰中,我看到了自己,我想,我永远也无法逃出这片星空,即不能,也不愿……

如果红衣女孩亲了乞丐,表情愤满的话,蓝衣女孩自然会大为快意。可是红衣女孩好像一副无比享受的样子,她就有些受不了。

“行了吧!一个乞丐而已,用得着这么情意绵绵的吗?”

旁边的少女打趣道:“不会是跟这臭乞丐一吻定情了吧?”

“赶紧去医院看看,别染上口蹄役。”

……

红衣女孩总是回过神来,她也不知道自己刚才怎么了。不过她一向大胆泼辣,就算脸红,却并不太过在意。

她望着孤岚问道:“跟我走好吗?”

孤岚道:“我饿了!”

孤岚说这话时,理直气壮,理所当然,一点也没觉得有什么别扭的。他是真的饿了,好多年没饿过了,早就忘了饿是什么感觉,也没当一回事。不过,现在知道了,四肢无力,手软脚软。饿了个把月,才出现这么点症状,也算是神王特别关照了。

红衣女孩被孤岚逗笑了,“我带你去吃东西好不好?”

孤岚就站了起来。

红衣女孩身高1米7差一点儿,可是孤岚却有1米8还有多。骨骼匀称,身形挺拔,虽然一身乞丐扮相,却给人以不凡的感觉。

难道他是丐帮帮主?众人想到。

“走吧!”

就算脚软,倒还顶得住,直接走到刚才红衣女孩下来的那辆红色宝马车里坐下。而那些看热闹的女孩全都自觉的给他让道,竟然被他给震住了。

红衣女孩心中欢喜,赶紧坐到车里,对车外招呼一声:“姐妹们,先走了!”

接着,开车绝尘而去。

她的一众姐妹和乞丐全都石化在风里。

女孩们想:不至于吧!亲一下还不够吗?

乞丐们想:继洪七公之后,又一个乞丐传奇!

没一会儿,那些女孩倒也回过神来,纷纷坐上宝马,追了上去。

孤岚在车上也知道了女孩的名字,她叫李向彤。

李向彤让孤岚先去洗澡,再去吃饭。孤岚不同意,要先吃饭再洗澡。孤岚说一不二,李向彤只得答应。原本是打算在酒店里开个房间,在里面吃饭,又可以住在里面。可是才到酒店门口,那几个姐妹倒是追了上来,只得去开个包间。于是孤岚便被几个美女簇拥着走进了金碧辉煌的酒店。

孤岚几百万年的修为,气度自然不是凡人可比。就算酒馆金碧辉煌的环境和众美女探究的目光下,依然我行我素。

很快,酒馆就把饭菜送到了孤岚的房中,孤岚倒也不客气,风风火火的吃了起来。虽然速度很快,倒也不粗鲁,这让众人很是惊讶。

吃完饭,就要洗澡了。

说实话,孤岚也确实该洗洗了。和刚才那些乞丐比起来,孤岚真是更像乞丐。别的乞丐好歹是新社会的乞丐,不说每天洗澡,至少每天洗脸,脸上的脏东西,也多半是自己涂上去的。可是孤岚却是整整一个多月没洗过脸了。还真看不清他长什么模样。

这三个女孩和李向彤的感情谈不上多么好,只是家境和她差不多,爱好兴趣比较相近,所以才会经常一起玩。那个水蓝色长裙的女孩叫冉梦星,另外两个女孩分别叫王云瑶和柯丽丽。她们对李向彤挑出来的这个乞丐很有看青蛙如何变王子的劲头。

见孤岚进了浴室,立即就去买孤岚的衣服鞋袜去了。并且叮嘱在此留守的李向彤,衣服没买回来,不得让孤岚出来,众姐妹有福同享,有难各当,有美男出浴,自然要同看。

孤岚在里面舒舒服服的洗完澡,三个女孩已经把他的衣服鞋袜全都买回来了,显然是怕李向彤吃独食。

把衣服递给孤岚,四人便坐在客厅里开着电视,韩国肥皂剧,聊里面谁谁最帅,边等孤岚出来。

李向彤心里咚咚直跳,虽然她平时玩得很疯,可这个不知道长得怎么样的男人却是她第一次看上的。刚才那个吻的美妙感觉差点让她一吻定情了,她心里想着,只要这个男人长得看得过去,她都要和他发展发展。可是如果他长得像是掉在地上,然后被人踩了两脚的馒头该怎么办呢?她心里非常纠结。

另外三个女孩也很期待,但并没这么多心事,乞丐就是乞丐,就算他洗刷干净了,也只是个干净的乞丐。青蛙变王子只是童话,街上那么多乞丐,有多少公主也不够亲啊!

浴室的门开了,孤岚从里面走了出来。

刚刚还叽叽喳喳的客厅立即静默无声,四双眼睛,八只眼珠子全都瞪着孤岚。

孤岚穿着一声黑,上身T恤,下身休闲裤,脚蹬一双黑皮鞋。

神人的长相怎么是凡人能够承受得起的。虽然这俱身体不是孤岚的真身,不及真身俊美,但神王改造时,也把他造得与真身有五六分像。整一个祸害女人的妖孽。当然,妖孽不可怕,可怕的是这个妖孽没有祸害女人的觉悟,这才是最让女人痛恨的。否则在神界时,也不会被那么多女神嫉恨。因为她们觉得,长得那么帅的男人,却不找女人,就该天打五雷轰。尤其在彪悍的九天神女的强暴计划未成,反被他狂扁了一顿之后,这种恨达到了顶点。所谓眼不见为净,见不着也就不惦记了。所以当他被神王封印时,神界的女人们虽然有些遗憾,但大多还是拍手称快的。

有如此光辉情史的孤岚,让四个女孩看呆了,也是非常正常的。

孤岚不屑的扫了她们一眼,迈开大步,绕过她们,拉开大门,走了!

门“咚”的一声响,屋里的四人才如梦方醒。

花痴柯丽丽忍不住喃喃念道:“象他这么拉风的男人,就算混迹在乞丐群中,也是那样的鲜明,那样的出众。难怪我一眼就相中他了。”

王云瑶道:“那是你相中的吗?”

冉梦星大怒道:“争个屁啊!人呢?”

李向彤早已经打开门追了出去,三人立即也跟了上去,可是吃饿喝足的孤岚,哪里是她们能够追上的。早就已经没影了。

孤岚也很苦恼,为什么好像女人这种生物总像跟他有仇一样呢?看着他的眼神总让他毛骨悚然。神女如此,想不到凡女也这德性。按他原本的性格,对这种女性生物,不说暴揍一顿,起码要给个小小的惩罚,但他吃了人家的,喝了人家的,穿了人家的,还怎么跟人家动手。不如早早的走人。

对于一个神人来说,凡人的身体实在让他无法忍受,就算在凡人中,已经是个变态的存在,因为他还是会饿。他目前最迫切的,就是希望能够修到邪月幽冥功第一层。

孤岚的邪月幽冥功是一套从凡人直接修到神人的功法。

3.正文-6、7章

006英雄救美

孤岚在这里一坐便又是一个月,和之前一心一意的修炼不同,他偶尔也会去买点儿东西吃,所以对这个世界倒也有了些了解。

这个星球名为地球,是一个正在发展中的科技星球。以前他悠游过的世界可多了去。剑与魔法的世界、高科技世界、原始世界甚至恐龙世界。所以要了解这个世界并不难,大体知道这个世界是怎么回事了。当然,一些细节问题,还要日后慢慢了解。

这天,下了一整晚的蒙蒙细雨。到了晚上,细雨未停,这座喧嚣的城市因此而显得比平时要安静许多。

孤岚所在的地方是个阴暗的小巷,往外再走几步就是大马路。现在已经是凌晨两点,除了那些日夜经营的香艳场所,其他的商铺早已打洋。

这时,三个黄毛脑袋,穿着骷髅图案衬衫的年青人,拽着一个衣着有些暴露,并且喷着劣质香水的女人闯了进来。

那个女人被捂住了嘴,但还在一个劲的挣扎。

那三个黄毛,年轻不大,却显然已经进化成了畜生。一把扯掉女人胸前的衣服,两团白花花的软肉猛然蹦了出来。那个长得最干瘦,很嚣张的小青年似乎是三人的头。

他抽了女人一巴掌骂道:“挣扎个屁!小爷看上你是你的福气,竟然不给小爷面子。什么公主不公主的,在夜总会做,就别他妈清高,进了那地方就是让男人玩的。哼,在里面让老子玩了,还给你个过夜费。在这里,一个子都没有。大牛、二毛,给老子摁住了!”

他的同伙,大牛、二毛答应了一声,大牛说道:“许少,你快着点。这地儿总有警察巡逻的。”

许少抽了他一巴掌骂道:“你TM少废话,你许爷我神威盖世,快得了吗?盯着点儿!”

说着就开始解裤腰带。

那个女人边挣扎边哭着哀求道:“你们放过我吧!我在里面真的只做公主的。你们是男人,是少爷,是有钱人,何苦跟我这个小女人计较呢?”

许少道:“老子管你小女人不小女人,在老子面前,都是老子的女人。”

说着一把扯掉女人下身最后的掩羞物,女人面如死灰。可是却反而不哭了,只是双眼定定的看向某处,眼里充满了乞求。

孤岚心里暗恨,这女人怎么望着我这里?望得老子心里怪怪的。突然一想,明白了。这不就是每天给他五块钱的女人吗?

孤岚从来没有挪过窝,虽然晚上自己这里黑得连鬼都找不着自己,但她还是知道的。

他突然想起神王跟他约好的三个条件,第一个条件是“不能伤害好人,也不能见到好人被伤害而袖手旁观。”

这女人无疑是个好人!

其实这之前,孤岚也是一直在跟自己做着斗争,是救还是不救!他现在心里的yu望是见不得女人被伤害,觉得女人是该被怜惜的。可是他的理智告诉他,那只不过是被神王改造之后,身体产生的不正常反应而已。按照他以往的想法,女人如骷髅,救于不救只看自己的心情,哪儿会这么苦恼?

他一直在努力摆脱神王对自己身体的影响。可是这个女人是好人!既然答应了神王的条件,就断没有不履行的道理。作为一个需要神王亲自封印的神,他可不会违约来坏了自己的名声。

孤岚一窜而起,如果鬼魂一般飘了过去,一把抓住那许少的细脖子,使劲往后一甩,只见那许少像根标枪一样就飞了出去,窜上马路。一辆改装过的跑车正好飙过,“嘭”的一声,许少再次被接力,又飞出老远。砸在地上,魂归西天。那跑车停也没停,加大马力跑了。

孤岚速度太快,大牛二毛一时间没明白怎么回事,等明白过来有英雄要救美了,才知道大事不好,冲上来对孤岚动手。这许少是他们的金饭碗,还是他们的催命符。他们要靠金饭碗吃饭,同时也要保护金饭碗的安全,否则他们还得给他陪葬。现在许少生死不知,至少要把这小子拿住,也好减轻一下自己的罪责。

可是孤岚哪是他们能对付得了的。虽然神王封了他的神力,好歹还有超级强悍的身体,对于两个小混混自然手到擒来。

孤岚也没客气,三下五除二,把这两人的脖子给扭断了。邪神起杀心时,对手就没有受伤这么一说。

孤岚向面前的女人伸出了手,目光却不由自主的瞟到了女人白皙的胸脯。

这里死了人,女人很害怕,可是却不知道为什么,她并不怕孤岚。刚准备起身,却发现自己的衣服已经破得没法穿了,遮得着上面遮不着下面,遮得着左边遮不着右边。于是又缩了回去。

孤岚这时,正为自己的眼睛不听从命令而恼火,他恨恨的撇开了眼睛。这个动作把那个女人吓得一哆嗦。

孤岚转过身,把自己脏得不成样子的紧身T恤给扒了下来,直接从头上罩到女人的身上。还不等女人反应,已经转身回到了自己的老窝,继续蹲着修炼了。

没坐一会儿,却听到一声呻吟。原来刚才在拉扯之中,那个女人的脚崴了,而且身上也受了伤。试着走了两步,便又跌坐在了地上。

所谓“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

孤岚无奈的站了起来,走到女人面前伸出了手。那女人只犹豫了一会儿,就抓住了他的手。孤岚顺势把她扶了起来。两人一起,由这女人带路,向着她家走去。

只是一路上,孤岚的鼻子实在受罪不浅。他那脏衣服原本穿他身上,他并不觉得臭。可是一到别人身上,再闻,就觉得受不了了。而且现在这臭味还得到了升华,夹着这女人身上的香水味。于是即有香又有臭,香臭香臭的,让孤岚恨不得撞墙算了。

好容易到了女人的家里。

女人的家很小,一室一厅一卫。如果孤岚想住这里,估计只是睡客厅的沙发了。

女人让孤岚在沙发上坐好,然后瘸着腿,去给他倒了杯茶。

然后说道:“你先坐会儿,我去洗个澡,整理一下。”

孤岚点点头。

这女人不错,孤岚想,如果赖上她,似乎也不错。外面虽然也可以修炼,但很吵,而且风餐露宿的也很不舒服。而且和神王约好的第二条不是说了,要“听从你遇到的第一个好人的命令”吗?

这女人自然是最佳人选。从她每天不忘给他五块钱就可以看出来。而且,她给钱并不是像别人那样用丢的,而是蹲下身子,轻轻的放在他的旁边。她懂得给别人帮助时,还要维护别人的尊严。让人得到她恩惠,却不会难受。很周到。

这女人的名字叫叶晴,她确实是个很好的女人。

叶晴也说不清楚,为什么会每天都给这乞丐五块钱。她当初只是觉得他不同,现在的乞丐乞讨,全是一窝蜂一样,围着人要钱。说是讨,其实是强要。不给,反而会给你脸色看。可是他却从来没有这样过,他一直就是那么安静的坐着,每天都一样。她实在怕他饿死,便每天给他五块钱。或许,也有些投缘吧!

万分庆幸今天那三个人把她拽进的是那条孤岚所在的巷子。情况危急时,她想到了他,她知道他一定在那里。但毕竟对方有三个人,她实在没把握他会出来。最后,他没有让她失望。

孤岚救了她,并且还杀了那三个人。她除了有一些害怕,并不觉得良心上有什么不安。

夜总会就是个大染缸,里面充斥着各种光怪陆离的事情和内幕。她听过不少,也见过一些。相对而言,杀人,反而是最没新意的事情。更何况像许少那些的公子哥,虽然年纪不大,但他所犯下的罪行,估计死上十次都不一定能够抵消得了。

叶晴是个好女人,虽然心性依然善良,但并不单纯了。单纯的人,在社会上是很难生存的。

不过她有些怕孤岚的。她觉得孤岚是个很不简单的人,毕竟他杀那三个人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可是叶晴又觉得,就算他是杀手,也应该是像《喋血双雄》,或者《这个杀手不太冷》里的小庄和莱昂一样,外冷内热的吧。毕竟他记得自己的好。

或许他是遇到了什么困难,或许他受了伤,所以才会躲在马路边当乞丐。不管是那种,他现在为她杀了人,所以她必须给他一个安身的地方。那个地方有了命案,是不能再呆了。

不得不说女人的想象力实在是非常的丰富。

在浴室里,她就已经决定先留下他了。只是不知道他的意思。

叶晴穿着纯棉的睡衣从浴室里出来,去了浓妆艳抹之后,给人干净清爽的感觉。当然不会像某些小说里描述的那样暧mei。但也让孤岚眼睛一亮。

叶晴的素颜显然要比浓妆要吸引人。大眼睛,小樱唇,胸脯挺翘,皮肤白皙,绝对是一个美女。只是越是这样,在夜总会上班,就越要打扮得妖艳风骚。否则就算是只服务的公主,也会被人注意。那样麻烦会更多。

她的左脸很肿,是那个已经遭了报应的许少打的。

孤岚原本想伸手去摸一下她的脸,但伸到一半,发现自己的手黑得跟刷过漆似的。便又收了回来。

叶晴也发现了他的动作,有些尴尬,便说:“你也去洗个澡吧!”

“嗯!”孤岚答应了一声。

过了一会儿,叶晴在浴室外面叫道:“我这里没有男士的衣服,你先穿我的睡衣吧!”

“嗯!”

没一会儿,孤岚出来了。和李向彤四人一样,她也呆了好一会儿,这也可以理解。好在神王把孤岚的长相给降了几个层次,而且他穿着叶晴的衣服实在很滑稽,破坏了那种美感。所以叶晴也清醒了过来。

她不得不推翻自己先前说孤岚是个杀手的的臆测。因为孤岚虽然长得很帅,很高大,应该有一米八的样子。但年纪却不大,很年轻,实在不太像那种沧桑深沉的杀手。

孤岚可不知道她在胡思乱想些什么?他走到了叶晴面前,伸出了手,很自然的抚上了她肿胀的脸。叶晴正觉得不妥,却只觉一阵清凉,脸上的肿胀消失,而且也不痛了。接着孤岚又把她崴伤的脚抬了起来,在她脚裸处轻轻的抚了一下,她的脚竟然也好了。

难道他是小说中说的,某个武林世家的公子,会用内功疗伤?

在叶晴瞎猜的时候,孤岚也是一阵心跳。他抬起叶晴的脚时,看到了她的白色小内裤!

叶晴收拾了一下心情问道:“你目前在我家里暂住好吗?”

“好!”

孤岚没有二话。

既然已经决定遵守神王的约定,那么自然要听从第一个遇到的好人的吩咐。

“我叫叶晴!,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孤岚!”

孤岚?有姓孤的?

“你是什么人?家住哪里?可以说吗?”

对方身份神秘,可能不会说。

“我是邪神,我的洞府在离这里几百亿光年的邪月星。但在此之前,我一直住在神王的身体里。”

果然!不想说也用不着这么胡编吧!叶晴满头大汗!

“那你有多大了?”

“嗯,这个,算不清楚了,如果你一定知道的话,我只能用无尽的岁月来形容我的年龄。”

叶清真是无语了,网络小说害死人啦!和孤岚熟了一点儿,虽然他依然很神秘,却觉得他只是一个任性的少年。

孤岚也很无奈,被神王改造后,受身体的影响,心性好像也变得不成熟了。这话如果被神王听到,估计神王会更无奈。话说,就算以前孤岚是邪神,也没见有多成熟。

“从现在起,你十八岁。以后要叫我姐姐。知道吗?”

“知道了!”孤岚苦着脸,心道:想老子堂堂邪神,竟然沦落到给个小丫头当弟弟的份上。好在他被称为邪神,做出多古怪的事,都没人觉得奇怪。

叶晴想了下,觉得这孩子已经中网络小说的毒太深,一定要去接受正规的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发展观才行。于是便问道:“如果我让你去上学,你去吗?”

“去!”

别说是上学,你让老子上西天取经老子都得去,谁让你是好人呢!

不过叶晴却犯难了,“哎,可惜姐姐没本事,也没钱!我挣的钱,现在都供我妹妹读书了。”

她自小父母双亡,是她把妹妹拉扯长大的,她也只比她妹妹大五岁而已。

“你想要钱吗?”

“谁不想啊!如果有钱了,鬼才去夜总会那种地方上班呢!哎!”

“好,你的愿望,我的使命。”说着,也不管身上的睡袍有多古怪,就往外冲了出去。叶晴拦都没拦住。

正当叶晴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急得不行时。孤岚回来了。他光着上身,只穿着叶晴的七分睡裤。而那件女式睡袍则被他拧在手里。里面鼓鼓的,装着很多东西。

孤岚走了屋,把里面的东西全倒在了客厅的地板上。竟然全是百元的大钞。这一堆,足有几十万吧。

叶晴大惊,忙把门关上,问道:“你……你这是哪儿来的?”

孤岚道:“我在夜总会转了转,顺了很多银行卡,然后用催眠的办法让执卡人说出了密码,然后去柜员机那里去取的。”

这怕有好几十万呢!那柜员机一次最多只能取三千,一天只能取两万块。偷多少卡才能取到这么多钱啊。

“这……这……这是犯法的!被人抓住怎么办?”叶晴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了。

“知道是犯法的还不快收起来。反正现在也还不回去了。安心用吧。那些人被我催眠了,都以为自己的卡给了人,但一时半会儿又想不起给了谁的。等想起来,黄花菜都凉了。”

叶晴吓了一跳,开始后悔了。这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家伙?怎么完全无视这里的法律呢?而且竟然还会催眠!算了算了!反正他连人都杀过了!所谓虱多了不痒,债多了不愁。那些人去夜总会鬼混,估计也不差几个钱。

“以后可千万不许这样,这要被抓到是要坐牢的。”她原本想说得严重点,但这家伙连杀人都像捏蚂蚁似的,说得再严重又有什么用?

“好!”

“那过几天等办好手续,你就去读书行吗?”

“好!”孤岚苦着脸,但还是答应了。

好像不论她说什么他都会答应,而且不反驳!这又让叶晴感到奇怪,但是却很满意!

不过她也有个预感,自己的人生会因为这个家伙的出现,而变得一塌糊涂。

孤岚自然不知道叶晴的想法,这么偷偷的弄钱,可真是苦了他了。要不是现在修为不够,还未修成邪月幽冥功的第一层,早就直接去银行了。

有了钱,一切都好办了。虽然不多,但几十万块相对于叶晴来说。也不是小钱。精打细算的,也可以过些日子了。

叶晴在夜总会里又上了一个月的班才辞职。

虽说有钱了,但孤岚毕竟在她所在的夜总会附近杀了人。如果她突然辞职,怕会被人怀疑。在外面闯荡了这么年,让她学会了凡事都要小心谨慎。

这一个月里,倒真是热闹非凡。

许少是本市警察局长家的公子。被人发现时已经面目全非。

许局长白发人送黑发人,一夜之间真的急白了头发。他就这么一个儿子,一向纵容溺爱,却不想飞来横祸。他发动所有警力对此事进行调查。

警局的太子爷死掉了,警察们自然干劲十足。通过公路上的电子眼,很快找到了那辆肇事的改装跑车。那辆跑车当时时速达到120多码,把许少闯变了形。

可是那辆路车的主子也不是个普通人,是本市首富家的公子,关系通天。

这下可好,警察局长死了唯一的儿子,所以不畏强权,秉公执法。

那大富之家也要护着自己唯一的儿子,所以运起逆天神功,翻江倒海。

一边站着理,一边沾着关系网。

一时之间,这武江市上空是阴云密布,风起云涌。主流媒体退避三舍。网媒媒体扑天盖地。好不热闹啊!

叶晴实在不明白事情怎么会变成这样。不过这样也好,反正两边都不是好人,她也乐得至身事外。

不过,那许少的两个帮凶不是也死了吗?怎么会没人发现呢?

那警察局长也派人找过大牛和二毛,因为当时很明显许少是被人猛然推出马路的。可是怎么也找不到大牛和二毛。

经过推测,可能当时他们与人起了争执,对方就推了许少一把。谁想这时那杀千刀的飙车党飞车而过,结果许少惨死。而大牛和二毛保护许少不周,知道自己出现的话,没有活路,所以早早的跑路了。说到底还是那飙车的混蛋不对,虽是大半夜,但在市区,速度超过一百码,不是存心杀人是什么?

其实这两个家伙的尸体,被后来出来顺银行卡的孤岚顺便掉到了江里。而且绑了石,沉了尸,估计是要等到水落石出之时,才能发现他们了。只是不知道那时的科技是否能凭借一堆白骨,便探出是何许人。

至于许少,一是尸体太难看,孤岚怕脏了自己的手;二是当时已经有人发现了许少,所以他也就没有处理。

4.正文-8、9、10章

一个月后,叶晴辞了夜总会的工作。带着孤岚去了她长大的小县城。

在那里,她的父母还给她和她的妹妹留了一座两层的小楼。只是她为了给妹妹挣学费,才随着妹妹一起去了武江市。她的妹妹叫叶菲菲,刚上大一。

大学才刚开学,所以现在正在军训。

这个小县城离武江市并不远,坐公交车的话也就一个小时。

这次叶晴来,实际上是为了解决他的户口问题。

叶晴总问孤岚的身份问题。孤岚跟叶晴说实话,叶晴不相信,被问烦了,孤岚找了个白痴借口,说自己失忆了,偶然间捡到一本小说,看完之后,觉得自己和书里的主角很像。应该都是那种有大法力大能耐的神仙,只不过遇到一个变态的老头子,暂时失去了法力。于是便开始努力的修炼,他的催眠术就是修炼的成果。

叶晴实在头痛。那本书绝对是本修真小说。

孤岚的身份很神秘,但可能真的是失忆后,被修真小说毒害了。至于催眠术,可能他原本就会。

孤岚现在是个黑户,没有任何证明身份的东西。这样别说上学,就是生活都有问题。现在哪样东西不要身份证?别的不说,连到网吧上个网,还要登记身份证。可是她又怕孤岚的身份是见不得光的,去派出所办理,万一人家一查,查出个好歹来,那不是害了孤岚!

叶晴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人,没有厉害的背景,自然没有通天的手段。但普通人也有普通人的智慧。她就想到一个办法。

在她小县城家的隔壁,有一个邻居。他家的孩子七年前在江边玩水,结果被浪给卷走了,失了踪。后来一直都没有找到。虽然这孩子明摆着是凶多吉少。但是,这么多年了,他们一直没有给他消籍,还盼着有一天,他们的儿子能够奇迹般的回来。

叶晴是想让这户人家认孤岚当儿子,这样总归有个底,办起户籍也就方便了。

谁想孤岚一听,恨不得抓狂,叫道:“老子好歹也是邪神,给你当弟弟,那是给神王面子。让我给别人当儿子,想都别想。”

才来一个月,就当完弟弟当儿子,再这么下去,估计离当孙子也不远了。

叶晴也恼了,说道:“你姐姐我是个没本事的人,没有关系没有路子。你平白无敌的从天上掉下来,什么身份都没有。你让我怎么办?就算我把头磕破了,谁又能给办呢?”说着说着,就心酸的掉起了眼泪。这些年,她求过太多人,看过太多脸色,实在是受了太多的苦了。

“你如果还认我这个姐姐,还听我这个姐姐的话,那就这么办。”

一见叶晴哭了,孤岚的心就软了。

被神王改造过的身体果然不行啊!

“好吧好吧!随你了,真是的,哭个什么劲儿啊!”

现在越来越像小弟了,孤岚恨恨的想。

叶晴买了些礼物,先去了那个邻居家。那户邻居也姓叶,屋主叫叶天和,他的老伴叫李亚珍。算起了他们家和叶晴家还沾了那么一点亲戚关系。

叶晴父母生前和他家关系还不错,所以他们听说叶晴来看他们,很高兴的接待了他们。

叶晴蕴量了半天,最终还是说明了来意。

“我新认了一个弟弟,因为失忆了。所以没有任何的身份证明。而我又没有路子,所以也没办法给他重办身份证。所以……,嗯,我知道你们家叶凯的户籍证都还在,所以……不知道可不可以给我弟弟呢?”

叶凯就是叶家溺死的那个孩子。

叶天和一听就跳了起来:“你……你……,我还当你今天是真的来看我们老两口的。却原来是打的这个主意。你给我滚,提着你的东西滚!”

他老伴也在旁边抹眼泪。

叶晴早知道事情不会这么简单,便说道:“从我捡到那个弟弟起,我就骗他说我认得他。骗他说是你们的儿子。起初他对谁都防备,并不相信我说的话。但我总这么说,他现在也有些信了。你们盼望着和你们的儿子团聚,难道他就不想和自己的父母团聚吗?今天我把他带来了,就在门外,本来他很高兴很激动。但是如果你们不认他,那我也只有带他走了。”

是啊,失去孩子和失去父母不都一样痛苦吗?他们盼着和孩子团聚,那孩子不也渴望着和父母团聚吗?

叶天和和老伴李亚珍盼了这么多年的儿子,其实在心里也知道他们的儿子多半是回不来了。长江每年卷走那么多人,还没听说被浪卷走还能回来的。只是他们总抱着一丝不可能的希望。现在突然有个人打破了他们的幻想,老两口偎在一起大哭起来。叶晴也是泪水涟涟,老两口对儿子的思念,让她想到了自己的父母。

哭了一阵后,老两口心里竟然好似有了一丝解脱。思念一个不可能回来的人,也是件痛苦的事。他们心情平静之后,细细想来,也觉得那个失忆的孩子可怜。再者,他们现在需要一个孩子……。

于是李妈妈便推了老头子一把,说道:“那就让他进来吧!不过我可没答应认他,只是先看看。”

什么事都讲究一个缘法,更何况看儿子这么大事。如果这小子长得跟歪瓜裂枣似的,看着渗人,那也只能说没缘分,一切休提。

叶晴知道老两口的心情松了,这事情已经成了一半,于是马上把孤岚给拉了进来。

孤岚很是无奈,但走进来,还是按先前叶晴说好的,挤出一脸欣喜,叫了声:“爹、娘!”

叶晴一愣,马上解释道:“我这个弟弟在我捡到他之前,捡了一把神神怪怪的小说,加上脑子失忆,有些分不清状况,以为自己是古代的神仙。所以叫父母都是叫爹娘的!”

李妈妈却并未为这古代的称谓而在意,同样是母亲的称谓,不同的只是这称谓里,有感情还是没感情。她能感觉到孤岚话语里渴望亲情的感觉。忙答应了一声:“唉!”

倒不是孤岚演艺好,他自小便是孤儿。虽修神有成,难免有时候也会想到自己的父母。再加现在这个被神王改造的身体,好像真的又回到了十八岁。叶晴让他认父母,虽当初不答应,但后来还真让他心潮起浮了下,这倒是这具身体第一次除了见着女人之外的不对劲呢。只不过,明明应该叫爸妈的,可出口时却成了爹娘。

李妈妈的这一声“唉!”就说明她已经认了孤岚。

而叶天和也是有些激动,这孩子长得非常漂亮,就像他年轻时候一样啊!

叶天和和李亚珍认了孤岚当儿子,还摆了一桌盛大的酒席。

叶天和虽住在小县城里,可关系网还是有一些的。尤其他的二弟叶传信,在县城里给县长当秘书,一听说大哥家的儿子竟然奇迹般的回来了,立即回来祝贺。

孤岚的事,叶天和自然不会瞒着自己的弟弟,便坦白的跟他说了。

叶伟信在心里叹了口气,果然不是真的。他原本就觉得他老哥哥留着叶凯的户籍,盼着他回来,是不愿接受事实。现在这样也好,认养一个孩子,总归让两老有个寄托。

至于把叶凯的户籍给孤岚,那也只是一句话的事。

原本叶天和和叶伟信都是想让孤岚直接叫叶凯的,但孤岚说什么也不同意。叶晴便说孤岚这个名字是他唯一记得的东西,俩人这才作罢。只得把户籍上叶凯的名字给改了,叫叶孤岚。给他加了个叶姓。

很快,户籍方面的事全都解决了,孤岚也有了正式的身份。

这几日,孤岚就住在叶天和家。老两口像贡着小祖宗似的贡着他,这倒让孤岚感到很惬意。心想,有爹娘的感觉果然不一样啊!

至于叶晴,还是少见面的好。他必须要听她的,面见得少,自然命令也就少。

不过让他无奈的是,叶晴还是想让他去上大学。但孤岚什么学历都没有,想上大学,就算使钱也不行。

况且她那几十万能干什么?

叶传信只是在县里有些小权力,到武江市,那就什么都不是了。况且武江大学是国家一类大学。不是那么好进的。

叶晴自己没上过大学,所以总想让自己的亲人能在那里感受一下。经过几天的相处,她已经把孤岚当成了自己的弟弟。自然也想让他到那里去学习。不过,她也只是偶尔冒出这种想法,那个叶凯初中没读完就被水卷走了,所以现在孤岚也只有小学学历。这么点学历的人想上大学,非常不现实。

孤岚问道:“你真的想让我去上大学?”

叶晴点点头,“是啊,目前看来,这好像不太可能了。哎!如果有钱的话,给武江大学盖个体育馆,或者建一座图书馆。他们还不立即就答应了。”

叶晴让孤岚去上大学,确实是想让他接受一下文化的熏陶,说不定就不会一天到晚以为自己是神仙了。另外,对没有上过大学的人来说,大学总是让人向往的地方。

不过这对孤岚来说,自然不是问题。

“好,你的愿望,我的使命!”

“你要干什么?”

叶晴大惊,却没拿住孤岚,又让他窜了出去。

这下叶晴的心里就就七上八下的,不得安生了。上次孤岚说这句话,就把夜总会里人的信用卡给偷了个遍。这次说这话,又要做出什么事来呢?

孤岚说得信誓旦旦,其实他一点计划都没有。但是好歹他也是邪神,这么点事都办不到,那不如找块豆腐撞死算了。

可是到底该怎么办呢?老实说,如果真要论知识,只怕他的知识已经超越地球科几千年了。以前无聊的时候,也到超级科技星球生活过,虽然没有认真学过。但神的意识何等强大,随便扫描一下,无数的知识便装时了脑里。

可是知道归知道,现在他的邪月幽冥功还没修到第一层,除了强悍的身体,强大的力量,俊帅的外表,风一样的速度。其他的比普通人也强不了多少。否则,为了个身份证,也不至于认个爹娘了。不过现在认了爹娘,貌似他也觉得非常舒服。那种亲人的关怀,就算是神,也是非常渴望的。

嗯,要不直接到武江大学去找他们校长,然后展示一下自己的知识?或者直接催眠他?让他特批自己入学?

就这么办!

孤岚拿定注意,便坐车去了武江市。

下了车,没走几步路。便有几个染着五颜六色,穿鼻、露脐,穿着花俏的少女挡住了他。

其中一个身材高挑的少女说道:“帅哥,跟咱们去玩玩怎么样?”说着还贴在孤岚的胳膊上蹭了两下。

丰满的胸部把他的胳膊蹭出了无数鸡毛疙瘩。

孤岚赶着办正事,便嫌恶的闪开一步说道:“少挨着老子!打扮得跟个才修炼五百年,没完全开化的妖精似的。想勾达老子,再去修炼五百年,有人样了再说。”说完,也不理人家受得了受不了,迈开步子就走。

那少女被气得五佛跳脚七窍生烟,大叫一声:“混蛋!姐妹们,给我揍他。”

这少女显然是这几个女孩的头头,见老大一声令下,她们便冲过来对孤岚进行围攻。

这地方离车站不远,人来人往,正是闹市区,见这边有戏看,马上围满了人。一看这阵势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小太妹看上了小靓仔,小靓仔紧守坚贞,誓死不从。于是小太妹仗着人多,强抢。

旧社会纨绔子弟强抢良家妇女,新社会小太妹强霸小师哥。

社会在进步,观念在改变,什么事都有可能。

孤岚没有还手,他的手一直插在裤兜里,根本没有拿出来。可他脚步也没停。只见那些少女前伏后继,左扑右冲,可是连孤岚的衣角都没挨到,反而有几个扑得太凶,自己摔到了马路上,痛得咬牙切齿。

孤岚也没当回事,她们喜欢折腾是她们的事,折腾累了自然就走了。

现在的孤岚有些怜香惜玉,不到忍无可忍,是不会对女人出手的。要是以前,管你男人女人,谁惹谁倒霉!

那个高挑的领头少女暗暗心惊,这些小太妹可都是她的师妹。她们都是武江英武跆拳道馆的学员。不说各个都是高手,起码有几个也是蓝带、红带的。而她还是红黑带。

这么多人围攻一个人,那人没出手,却竟然毫发无伤。看着那帅小子不屑一顾的眼神,少女怒了。对着围观的人群大叫一声:“你们还要看多久,你们大小姐被人欺负成这样了,再不出来,都给我滚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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