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心态,已不同!
琳达的心情就像六月飞霜,大冬天光膀子,又惊又羞又冷又苦,卷轴上的烫金字迹,就像一个人狠狠地扇着巴掌打她。鲜红的大印仿佛在嘲笑琳达的无知,一向看不起的麦昆,竟然真的是屠龙勇士。那个大印琳达见过,因为她本身就是一名雇佣兵,在大城奥特兰克的佣兵协会注册的时候,就见过这种专业印章,内里蕴含着奇特的魔力,用斗气一试便知,丝毫造不得假。
“麦昆是屠龙勇士!”琳达的脸一阵苍白,原本就白皙的她,此时仿佛没有了生气一般,麦昆是屠龙勇士这件事,对于她来说不啻于天降霹雳了。一想到之前自己对麦昆的冷嘲,琳达更是又羞又愧,人家是封圣强者,自己不过是个高级战士,两者就像淤泥地里的蛤蟆仰望天空中的天鹅一样差距大,可笑自己还不自知。
琳达在这想入非非,华莱士一干人看了屠龙证书,却是吓得腿都打颤了。身为皮法大陆的原住民,封圣强者的威名早已深入人心,也就是麦昆这样的无知者,才会大大咧咧的面对封圣强者。当初和巨头们谈判的时候,托斯城只有麦昆一人,除了手下们实力低微的原因外,更多的就是属下们讲话都不利索,留下来只会丢人显眼。
“华莱士见过屠龙勇士大人。”华莱士反应过来之后,立即躬身行了个大礼,这是皮法大陆的规矩,见到封圣强者都得躬身行礼,否则会遭人诟骂,甚至惹下杀头之祸。
“XXXX见过屠龙勇士大人。”有了华莱士带头,摩尔城的一干达官贵人商贾大亨统统躬身行礼,场面蔚为壮观。
“琳达见过屠龙勇士大人。”琳达毕竟是位巾帼女英雄,十几岁就开始带领骑士团作战,不说大风大浪,起码小风小浪是见过的,当下定了定心神,同样躬身行礼。
“免了免了,大家都是自己人嘛,是不是啊伯父。”麦昆收了屠龙证书,交给加西亚拿着,自己上前一步搀扶起华莱士,大笑着说道。现在麦昆的心情确实大好,这一番表现想必能早未来老丈人面前留下深刻的印象了吧。
“是啊是啊,自己人。”华莱士笑容满面的说道,看着麦昆的眼神那叫一个满意啊,心中直叫后悔,当初怎么就不早点把琳达嫁过来,还想着悔婚干什么,真是瞎了眼睛。
琳达一双眼睛狠狠的盯着麦昆,眼神中的神色变幻莫测,不知道在想什么,听了麦昆和华莱士的对话,脸上飞上两片红云,小声的怒道:“谁跟你是一家人。”
麦昆只当做没听到,依旧笑嘻嘻的在前引路,一队人浩浩荡荡的开到了城主府,此时的城主府正在搞装修,墙壁涂上金粉,毁坏的珠子重新竖上,在雕刻点巨龙图案,窗户纸也都换成新的,画上巨大的黑龙图案。这是麦昆强烈要求的,身为屠龙勇士,有使用巨龙作为装饰的权利,麦昆自然不会客气,这代表着身份啊。
“昨天招待几位阁下,嫌我这有点破旧了,这不,我就寻思着给它装修装修,搞点气派出来,即显得有气势,也是对客人的尊重不是。”麦昆嘴里跑火车,可劲的吹着,可是半天没等到别人的附和,转头一看,好家伙,都围着黑龙头去了。
“巨龙!”摩尔城队伍中一个胖子突然尖叫一声,就这么昏了过去。可怜的娃,从来没见过这么大这么狰狞的脑袋,一时间就承受不住了。
“我的天啊,一个头就这么大了,身子该有多大啊。”又一个穿着丝绸的男子,带着浓浓的惊颤赞叹道。
麦昆乐的屁颠屁颠,心中暗爽道:“乡下人,没见过这么威武的脑袋吧,嘿嘿,这些知道哥这个屠龙勇士的含金量了吧,不是跟你们吹,这真不是一般人能做出来的事。”越过人墙,麦昆特意盯着琳达,要看看这小妞是啥反应,究竟是吓得花容失色呢,还是立刻崇拜在哥的牛仔裤下。
琳达的确给吓着了,这黑龙头可不是鸡头马头的,就是砍下来搁着一放,霸气立马外露,就连麦昆自己都佩服自己,怎么就能杀了这等绝世凶物,何况琳达这个原住民。不过小姑娘不愧是有女王的架势,稍稍定了定神,竟然鼓起勇气,想要伸手摸一下黑龙的牙齿。
“琳达,小心!”麦昆忽然暴喝一声,吓得琳达闪电般缩回了手,身子差点没站稳,小脸煞白煞白的。刚才也是费了老大的劲才伸出的手,结果被麦昆这么一喝,勇气啥的全飞了。只能惊惧的望着麦昆不明所以,其他的人也都望着麦昆,带着深深的问好。
“那啥,黑龙的牙齿比较锋利,别割破了手。”麦昆搔搔头发,故作温柔的笑道,心里面却乐开了花,瞧瞧这小姑娘吓得,当真是我见犹怜呢,哎呀,不施展点手段你还不明白,哥是得罪不起的。正所谓,小人报仇,十年不晚,君子报仇,一天到晚(你确定?)。哥身为正人君子,报仇只是手段,目的就是要让你幡然悔悟,知道自己以前的过错,我佛慈悲,额弥陀佛。
“恶趣味。”琳达愤愤嗔道,虽然这一切都出乎琳达的意料,让她震惊不已,但是麦昆的用意她一眼就看穿了,瞧瞧那臭脸上的得瑟劲,不就是之前没给他好脸色看吗。度量狭小,为人恶俗,自以为是,无耻之极,琳达在心中凶恶的骂道,将自己之前的尴尬之气全部洒在麦昆身上。
“琳达,说的什么话,这是麦昆城主在关心你呢。”华莱士赶紧说道,生怕琳达惹恼了麦昆。
麦昆才不会在意这点小事,如今身份地位不同了,看待问题也不同了,要说以前会因为琳达的脸色语气而伤神的话,现在就是无所谓了。身为屠龙勇士,封圣级别的大人物,又是腰缠万贯的大财主,要壮志雄心大展宏图的牛叉人物,一个小姑娘的话能有啥影响。
越是长刺的玫瑰,哥越是喜欢,就冲这挑战性。
“不妨事不妨事,都是一家人嘛。”麦昆笑呵呵的说道,转身对加西亚道,“去把布鲁斯他们都请过来,贵客临门给我好好地招待,千万别失了礼。”
“放心吧城主,老仆这就去叫人。”加西亚此时也是趾高气扬的,君辱臣死,麦昆受到侮辱的时候,加西亚也是义愤填膺憋着一股气,如今麦昆大出风头,要悔婚的华莱士态度大转变,加西亚当然高兴得意。
“只管看,只管摸,小心别伤着自己了就好。”麦昆复又对着众人大方的说道。
73.爵位,送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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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城主在装修,没地方招待这么多客人,幸好在通知威尔发请帖的同时,布鲁斯等人事先就收拾打扫了不少居民的房屋,给些钱让居民欢天喜地的去亲戚家后,房子空出来招待客人。
好在摩尔城来的队伍中只有三十多人,不需要多少间房子就安排下了。麦昆热情招呼摩尔城众人,尽显自己的大方好客,和华莱士聊得也十分投机,只是琳达爱理不理的。华莱士和琳达被安排在一户独立优雅的房屋中,这户人家生活的还不错,有好几间房间,还有一个小院子,种了好些花花草草。
“伯父,这间房子还算满意吧,托斯城还是太过简陋了,招待不周啊。”麦昆陪着华莱士坐在堂屋里,说些话儿,琳达则跑去收拾被褥行囊了,离拍卖会还有四天时间,这四天就得住在这里了。
这次应邀前来参加巨龙拍卖会,本来不应该这么早来的,只是华莱士急于弄清楚麦昆屠龙的真假,所以提前了几天。不过此时华莱士正一个劲的夸赞自己英明呢,幸亏提前来了,摆出了自己的诚意,要不然等过几天来的话,麦昆恐怕就不会这么好说话了。到时候真有可能鸡飞蛋打,人财两空,毁了麦昆和琳达的婚事呢。
“不行,我得挑个时间,把这婚约好好提一下,以前觉得麦昆配不上咱家琳达,故意拖延时间,现在看来都是败笔啊。麦昆现在是屠龙勇士,年轻俊杰,又是牧守一方的城主,简直是打着灯笼难找到的佳婿,琳达从小不就是崇拜英雄吗,对于麦昆的冷淡,只是碍于面皮不好意思罢了。身为父亲,为了女儿的终身大事,这老脸我就豁出去了。”
想法一定,华莱士这个笑容就更加的温和了,拉着麦昆的手道:“贤侄啊,伯父不是什么精贵的人,住什么地方都一样,何况这里环境优雅,甚好甚好啊。”
“我喜欢的使你女儿,不是你,拉我手干嘛!”麦昆一阵恶寒的腹诽,脸上一点没表现出来,仍旧是热情的说道:“本来嘛,麦昆和伯父都是一家人,理应让伯父住在城主府的,可是我这个人比较邋遢,害怕委屈了伯父。正好这里的这户人家,是个中级魔法师,将家里装饰的不错,麦昆这才请伯父下榻。”
“贤侄啊,你有心了,我就知道老伯爵大人虎父无犬子,生子若你何其有幸啊。”华莱士真心的赞叹道,麦昆是子爵,按照推恩政策,他的父亲就是伯爵。麦昆也听加西亚提起过,自己的父亲名为佩斯麦o阿凡提o阿拉希,当年只是一名没落的勋爵贵族,因为沾着阿拉希三个字的光,封为托斯城的城主。大灾变之后,治理城池功勋卓绝,当时王国的临时执政机构,特此晋升佩斯麦为边境伯爵。
国王、亲王、大公、公、侯、伯、子、男、勋、骑士,这是索拉丁王国的爵位制度,也是大多数人类国家的爵位制度,传说之中还有最高的一阶爵位——皇帝。皇帝这个爵位在一千多年前还存在,当时唯一一个人类国家的最高领导人就被称为皇帝,现存的大多数国家都是当初从唯一的人类国家光明帝国分封出去的,所以爵位到顶就是国王。光明帝国流传下来的爵位很复杂,经过千年更替,朝起朝灭,现在的人类国家之中,爵位都简化了许多,也就是形成了国王、亲王、大公、公、侯、伯、子、男、勋、骑士爵位制度。
索拉丁王国建国于光明历四百一十五年,距今一千六七百年历史了,是光明帝国唯存的三个分封国家之一,开国国王阿拉希功勋太高,又是当时皇帝的外戚,所以得以分封为王国,延续至今,除了卢森堡王国之外,索拉丁王国是人类王国中最古老的一个了。所以王国保留了许多的古时爵位,这个边境伯爵就是古时爵位之一。
边境伯爵隶属于古伯爵之位,古伯爵爵位分四等。最高等称为亲伯爵,受封者多为国王女儿的子嗣;次一等为宫廷伯爵,受封者多为实力深厚,食禄于王室的强者;再次一等为督伯爵,受封者多为国内一方要员,治理一地的高官;最末等就是边境伯爵了,受封者镇守边境有功劳,大多封为此等爵位。
托斯城地地道道的处于边境,所以佩斯麦封的爵位为边境伯爵,推恩一代,麦昆就只能为子爵了。麦昆就这爵位问过加西亚,知道自己的子爵也分为四等,而自己因为推恩的关系,降的是一个大阶位,也就是说麦昆的子爵是最末等的边境子爵。华莱士也是子爵,不过他是督子爵,恰恰比麦昆高了一头。
和华莱士挖心剖腹山南海北的胡侃一气,都过了半个多钟头,也不琳达出现,麦昆自讨没趣,也就要告辞出去了。临走时不忘抬起手腕,露出明晃晃的手表,假装看看时间,道:“伯父,已经十一点一刻了,麦昆也要告辞,去准备午宴了,午宴准备妥当,麦昆亲自来请伯父。”
“啊,哈。贤侄看看手腕就能知道时间了?”华莱士疑惑不解的问道。
麦昆暗自得意,嘿嘿,注意到了吧,这是哥的手表,纯手工制作的手表,没见识过吧,当下不漏声色的道:“哦,我手上戴着手表,自然能知晓时间。”
“手表?”华莱士一头雾水的问道。
“手表啊就是手腕一轮一轮又一轮时分秒圆表,乃是侏儒的最新高科技,上次去拜会侏儒朋友,侏儒朋友特意为我制作的,和我们用的时钟有一样的作用,只是比较方便而已。”麦昆立即将手腕上的手表,伸给华莱士看,神色更加得意。连巨头门都抢着要的手表,诱惑一下华莱士还不是轻而易举。
华莱士果然一如麦昆所料,两眼放光的盯着麦昆的手表,叹道:“真实神奇啊,侏儒科技果然名不虚传,咦,侏儒科技?贤侄怎么会有侏儒科技产品,还有没有了。”华莱士被手表吸引,半天才反应过来,侏儒制造!
“不错,就是侏儒的科技结晶。”麦昆本来就是为了给巨龙拍卖会造势,当下立即说道,“我和一个侏儒部落有点交情,大家彼此之间做些交易小买卖,像这手表虽然精贵,却也不值太多钱,也就是图个方便。伯父若是想要的话,麦昆本该送给伯父的,但是这是朋友馈赠,不好意思转送。”
“啊。”华莱士失望之极。
“不过,过几天拍卖会,我的诸如朋友会托人送来不少侏儒产品拍卖,我给伯父留一块手表就是。”麦昆话音一转,说道,忽然看见琳达似乎躲在后院,伸头望了一眼又缩回去,有加了一句,“再给琳达小姐留一块。”
74.嗟,去日苦多
“啊,那真是太感谢贤侄了。”华莱士高兴坏了,乐的嘴角的合不拢了,“想不到贤侄和侏儒也有关系呢,莫非这附近有侏儒的部落?”
想套我的话?麦昆扁扁嘴,哥既然敢说出来,就不怕被你们给知道,只要哥守好拉斐尔佣兵小镇,谁能找到扳手部落,即使找到了回答不出十道题目不还是白搭。当时回答题目的时候就几个人在,麦昆不怕泄露出题目,况且上次自己也是碰运气,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这才马马马虎虎的回答出来。现在扳手部落有了麦昆合作交易,已经不需要其他合作方了,答题的要求肯定更为严格。
麦昆思量定了,笑着答道:“伯父,的确是有的,不过对方住在边魔窟里面,来去一趟不容易啊,这不,我之所以能够屠龙,就是在边魔窟遇见这头黑龙,才成全了一番名头。”麦昆这话连蒙带骗,只把华莱士又唬的一愣一愣。
边魔窟!黑龙!开什么玩笑,还是绝了寻找侏儒的念头吧,搞不好给魔兽吃了都不知道怎么吃的,更别说屠龙了,没实力想赚大钱不容易啊。
“哈哈,那伯父就谢谢贤侄了。”华莱士也不提侏儒的事了,提了有什么用,麦昆又不是傻子啥都往外吐。华莱士有自知自明,这是关乎隐私的事情,私下里打听打听还好,场面上最好不要提。
“客气什么,都是一家人嘛。”麦昆又一次重复了一家人的说法,这才巍巍然起身,离开了这里。
麦昆前脚刚走,后脚琳达就冲进了堂屋,气冲冲的嗔道:“父亲,你和那个矮穷挫说的什么话,谁和他是一家人了。”
“什么矮穷挫,麦昆一表堂堂,身份显赫,又是屠龙勇士,不称高帅富就算了,怎么能叫他矮穷挫。”华莱士板起脸来,训斥道。
“父亲,您被麦昆给灌了什么迷魂汤,这么维护与他。”琳达半是惊讶半是生气的说道。
“琳达,为父活了这么多岁数,这双眼睛看的比谁都清楚,麦昆此子绝非池中之物。托斯城虽然破旧如故,但是城中百姓的朝气如同旭日西生,容光焕发,这是民心归附之象啊。”华莱士看着琳达,欣慰和不舍的说道,“以往我只怕委屈了你,托斯城失去了老伯爵,我料定麦昆维持不了多久,就会泯灭于战争之中,但是现在方才知道,麦昆身为屠龙勇士,交往的都是跺跺脚天下震动的大人物,甚至连侏儒都和他有来往。这样的人即便不能平定四海,也能保一方安平,你跟了他不算委屈。况且麦昆从小就宅心仁厚,在托斯城又美名流传,绝不会是个坏人,这点,为父从他的眼睛里就能够看出来。最主要的是,麦昆看你的眼神中充满着爱意,我女儿又是这么优秀,岂不正是郎才女貌!哈哈!”
“父亲!”琳达又羞又恼,气道,“他不过是运气好一点罢了,哪里算的上能保一方平安。”
华莱士摇摇头,笑道:“古来成大事者,谁不是机遇连连,人才多得是,能存活下来的又有几个。麦昆屠龙,不仅仅带来了名声地位,更多的是巨龙本身的财富,和他本人身上的那股屠龙之后的锐气。这次巨龙拍卖会惊动了这么多大人物,看来托斯城离崛起不远了。”
琳达听了华莱士的话,不复娇羞,冷静道:“名利双收,危险自然接踵而来,以托斯城现在的实力,能否保得住这些财富很值得怀疑,父亲难道看不到吗?”
“为父自然能看到,不过分析分析,其实也不是很危险。魔法联盟、光明教廷、暗黑联盟、佣兵联盟、骑士圣殿、盗贼工会以及乌拉诺斯帝国,都是威震天下的大势力,行事注重名声,即便贪图巨龙,却也不会用卑鄙手段,最多以力压人罢了,何况几家势力相互制约,佣兵联盟又认可了麦昆,这些大势力无需担心。托斯城周边多是些小城池小势力,放在之前,还会对托斯城有些威胁,但是威尔突破究极剑士,托斯城陷入边魔窟的大军回归,实力已经不弱了,这些小势力顶多耍些小阴谋,不足为虑。唯一需要担心的就是,王国之内的几个大城,几个实力雄厚的有能力继承王国宝座的那几家罢了。但是,如果我摩尔城和托斯城联手,以为父的声望,再施以雷霆手段,相信将这一片地方整合成一块铁板,轻而易举。就算不能与那个几个大城争锋,自保绰绰有余。”
华莱士顾盼之间,雄姿勃发,一方枭雄气概油然而生,能做到一方城主的宝座,又怎么回事庸才。
“父亲想要和麦昆联手?以女儿为纽带?”琳达声音冷冷的,恼怒的看着华莱士,“女儿绝对不会主动向麦昆示好,联合可以,但是女儿绝不会用自己来换取这一切,我琳达也是一名骑士,有自己的信念。”
华莱士哈哈大笑,也不为琳达的口气儿生气,笑道:“为父也不会利用自己的女儿来换取什么,不过,如果麦昆能把你追到手,那么为父也不介意促成此事。”
“那就要看他有没有这个本事了,截至到目前为,我对他仍然是讨厌为主!”琳达等了华莱士一眼,满脸羞红,气呼呼的跑到院子里去了。再怎么巾帼女英雄,说到自己的终生大事,娇羞也是难免的。
“哈哈,讨厌为主,你不是说过如果麦昆真的屠龙,你就不毁约吗,你不是说讨厌麦昆是因为他没潜力没魄力吗。如今你也看到了,麦昆真实屠龙勇士,而且托斯城也潜力无限,麦昆更是封圣强者了,魄力岂不是足够了。女儿啊,你很快就会沦陷的,当年你母亲就是像你这样嘴硬,最终还不是投怀送抱!”华莱士难得看到女儿一副小女儿作态,忍不住放声大笑。
院子里没有回音,琳达没有接话,或许是害羞,或许是生气。华莱士端起茶杯,慢慢的抿了一口,苦涩的茶水在口中啧啧作响,抬眼望着天花板,一时间竟然生出了无限感慨——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拿着酒杯唱歌,一生中又能有几回,就像这早晨的露水,失去的时日实在太多了。
“我已经不复壮年,只有琳达一女,或许麦昆能完成我的理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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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读《短歌行》的时候,虫子忽然也是感慨万千,一晃眼毕业好些年过去了,一事无成,岂不惜哉!
75.第一次的约会?
从新历一百九十八年八月十七号开始,收到威尔的请帖后,托斯城周边的势力陆陆续续的来了。麦昆安排好人手招待,自己却去干一件大事了,也许别人不这么认为,但是对麦昆来说的确是一件大事。
“琳达小姐,前方十里处就是金鱼湖了,金鱼湖景色优美水产丰富,尤其是湖中生长的红尾金鱼,肉质鲜嫩细腻少刺,乃是我托斯城的一大特产呢。”麦昆骑在马上,晃晃悠悠的跟在前方的女骑士琳达马后,絮絮叨叨的说道。
至于这一次前往金鱼湖,麦昆可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在华莱士的配合下,才请出了琳达,一起结伴出游。琳达骑着一匹枣红色的骏马,带着黑色的骑士帽,身穿黑色束身皮甲,腰间悬着一柄短剑,骑在马上的身影矫健多姿。最吸引麦昆的是那曲线玲珑的背上,黑色骑士帽下那一甩一甩的黑褐色马尾辫,像一个调皮的小精灵在舞蹈一般。
麦昆自己还是那一套神之骑士套装,浑身上下金光闪闪的,紫色的披风格外拉风,在麦昆的腰间也悬着一柄剑,只不过这柄剑很长就是,正是麦昆的风剑,大名雷霆之怒:逐风者的祝福之剑是也。因为名叫风剑,所以麦昆特意在剑身的小孔处镶嵌了一块风系超级晶核,威力提升没提升不知道,反正麦昆觉得自己挥剑时候如有风助,快了好几分。
琳达没有回应麦昆的话,只是骑马的速度陡然增加几分。麦昆坐下的棕马也颇为神骏,只是这个脾气有点古怪,麦昆看到琳达催马加快速度,自己也两腿一夹,学着骑士们的模样,催马快跑。只是……马儿越来越慢,最后竟然停下来吃起了草。
“笨马,蠢马,要你有何用处!”麦昆气的大骂不止,眼看着琳达快速的消失在眼前,怒火升起三丈多高,使劲的揣着马肚子。
“城主大人,宝马性倔,请用属下的马吧。”护卫着麦昆的十几名骑士团成员,当中的小头头下马说道。
“不用了,你们在旁边乖乖看着,看本城主怎么驯服这头笨马。”麦昆性子上来了,跟这匹马杠着了。
言罢,麦昆拔出风剑,随手挽了几个剑花,声音阴森森的自言自语道:“马儿啊马儿,你既然不听话,本城主就要惩罚你,手中的宝剑才饮过黑龙的鲜血,如今又要沾染你的血了。”这柄风剑自从杀了黑龙之后,就沾染了些许血迹,怎么擦拭都擦拭不掉,血迹依然是清晰可见。风剑才一拔出来,麦昆就能感受到坐下马匹的颤抖,对于风剑上附着的龙血气息,虽然微弱却也不是一匹马能承受的。
“马儿啊马儿,你要是不跑,这柄屠龙剑就要把你阉割了。”麦昆咬着牙哼唧道,配合着他那奇伟的尊荣,说不出的邪恶。
不知道是受了风剑上巨龙气息的威压,还是受了麦昆要阉割的它的威胁,麦昆坐下的棕马竟然颤抖着吐掉了嘴里的草,然后四蹄一扬,化作一道残影冲了出去,速度之快,简直可以媲美法拉利了。
“哈哈。”这才是听话的马。“麦昆大笑着,紧紧抓着缰绳,绝尘而去。
“城主真威猛,随随便便就折服了烈马,是我等的楷模啊。”骑士团小头头大赞一声,带领十几名骑士团成员策马跟上。
金鱼湖号称托斯城的明珠,同时也是托斯城的衣食父母,湖周围种植着许多水稻,借助金鱼湖的给养,这些水稻让托斯城的城民们足够吃饱肚子。当麦昆累的气喘吁吁,才赶到金鱼湖湖边时,坐下的棕马也累的口吐白沫了,骑马本就不是一件轻松的事,尤其像麦昆这样的半吊子不懂配合,不仅人累马更累。
好在麦昆终于是看见了琳达,金鱼湖不仅生产红尾金鱼,长的还很像一尾金鱼,所以被称为金鱼湖。此时琳达正站在一处小小的半岛上,安静的望着金鱼湖,她的枣红色骏马,在一边温顺的吃着草。
“看什么呢,琳达?”麦昆将马交给跟来的骑士团小头头,顺着田埂走过去,一边极为熟络的问道。不得不说前世和女孩子说句话都脸红的宅男,如今脸皮已经练的刀枪不入了,似乎一个人地位的改变,总能让人底气大增,脸皮也就跟着厚了。
“金鱼湖很美。”琳达清脆的声音传来,第一次,麦昆没有听到语气中的冰冷。
麦昆愣了愣,顺着琳达的话,转眼望着金鱼湖。说来金鱼湖并不大,但是绝对也不小了,站在湖边看去,湖对岸都是朦朦胧胧的,湖水波光粼粼,好像荡漾着无数的金光,微风一吹,一股清新的气息扑面而来。岸边的水稻田里,水稻已经微微泛黄,吐出的穗上,稻粒也已经渐渐变得饱满起来,将水稻压弯了腰。这样的景色就像一道清泉,流过了麦昆早已疲惫不堪的心田,一时间,似乎真的已经忘却了尘世的喧嚣,只剩下安静祥和了。
“金鱼湖真的很美。”麦昆微笑着说道。
琳达回过头,娇俏的脸庞上写满了平静,淡淡的望了麦昆一眼,道:“你真的杀死了黑龙?”
“是的,不管你信不信,我的确是杀死了黑龙,用我的剑。”麦昆拔出风剑,在阳光照耀下,显得格外的寒光闪烁,上面几滴黑龙血的痕迹,似乎仍旧散发着一股澎湃的气势。
“上面的血迹是黑龙留下的?”琳达眼中闪过一丝悸动,出声问道。
“不错,是黑龙的血,只是不知道怎么回事,怎么擦都擦不掉。”麦昆苦恼的说道,本来很美观的一把拉风长剑,染上了几点血迹,虽然增加了威武,却失去了原本的贵族风姿。麦昆自认为是一个有身份有地位的贵族,向来不喜欢打打杀杀的,配着沾血的风剑,似乎有了那么点不协调。
琳达脱了骑士帽,露出了秀发和马尾辫,脆声道:“能借给我看看吗?”
“当然,荣幸之至。”麦昆赶紧递上了风剑,心中直纳闷,这小妞咋回事,不会就因为约出来游玩一次,就爱上哥了吧,虽然这样很符合哥帅的惊动党~中央的事实,但是总感觉剧情太快了,没啥看头啊。
琳达不知道麦昆在想什么,也没在意,接过风剑,细细的打量起来。剑长四尺七分有余,剑身三指阔,笔直延伸,呈亮银色,有些许血迹。剑格短于半尺,剑柄长于半尺,没有太多修饰,朴素大方。在剑身与剑格相连的部位,有一个镂空小孔,大小和牛眼差不多,上面镶嵌着一颗灰白色的晶核。
“好剑!”琳达轻声的赞道。
“好美!”麦昆也傻傻的赞道,心中像被小鹿撞了一般,扑通扑通直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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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麦昆好好努力!
说实话,琳达长的虽然漂亮,却也不是美的跟天仙似的,圆圆的鸭蛋脸,小巧的鼻子,眼睛里很干净,嘴角在自然地时候总是带着一点点笑意,身材高挑却不显得消瘦,搭配上一身合体的束身皮甲,很是英姿勃勃,富有朝气。
麦昆一直以为自己虽然只要是美女都喜欢,但是最喜欢的还是小家碧玉的宅男女神那一系列。不过在此时此刻,麦昆似乎感到了有什么东西在心中悄悄发芽,直觉告诉他琳达这样的才是他心目中的那一个。
于是乎麦昆傻傻的说出了两个字:“好美。”
“无耻!”琳达回过神,间麦昆色迷迷的盯着自己看,狠狠瞪了麦昆一眼,立即冷声喝骂道。手中的风剑呼啦一下,插在麦昆的脚下,入地甚深,只留一个剑柄在外。
“哈。”麦昆被琳达一骂,也不禁老脸微红,怎么就这么不争气,盯着人家大姑娘看直了眼睛,忒没出息了,“那啥,今天天气很好啊,挺风和日丽的。”
看到麦昆手足无措,弯腰拔剑的囧样,琳达眼中的厌恶稍稍退去,继续冷着脸道:“麦昆,你能不能有点出息,考虑考虑些大事,不要总是这样一幅胸无大志的模样行吗。”
“胸无大志?谁说我胸无大志,我胸前两颗黄豆大的痣!小娘皮,别逼我使出下流手段,小心我做出人神共愤的惨案。”麦昆刚刚存在的小美好荡然无存,愤愤的暗骂道,自己不过是情不自禁的夸赞了她一句,就敢跟哥蹬鼻子上脸教训哥了,叔叔能忍婶婶也忍不住!
“谁说我胸无大志!”麦昆脸色一正,将风剑收回鞘中,目视远方,眼角的余光却偷偷打量着琳达,朗声道,“你这是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啥意思知道吗,就是说你是只麻雀,不知道我凤凰的志向!我麦昆身为伟大的阿拉希的子孙,血脉中流淌着无上的荣光,虽然安居一隅,行事低调,但是并不代表我自甘堕落!”
“千里边魔窟这样的凶险之地,本城主还不是勇往直前。圣兽黑龙这样的绝世凶物,本城主还不是一剑斩杀。跨国势力魔法联盟光明教廷等,本城主还不是照样玩弄于股掌之间。如今托斯城民心已定,尽收于本城主手中,新的城池规划在即,不日将拔地而起。这样的英勇壮举,这样的苦心经营,这样的阴险毒辣,额,不是,是英明神武。你竟然说我胸无大志毫无出息!”
“世人谤我诽我骂我辱我,我可曾在乎过,就好比万里高空翱翔的雄鹰,又怎么会在乎野草窝里的野鸡嘲讽,畅游深海的巨鲸,又怎么会在乎小池塘里青蛙的恬噪。我麦昆二十年如一日,不鸣则已一鸣惊人,有怎么会在乎世俗堆里庸人的扰乱。我一心如故,行事如昔,只欠一股东风来,送我扶摇直上青云间。”
“但是,我想不到,在你琳达的眼中我竟然会是这样的一个人。我本以为千人万人哪怕千万人都误解我,琳达你一定会明白我的苦心!且不说你我二人世代交情,且不说你我二人有婚约在身,且不说你我二人毗邻而居,就说当日琳达你百里驰援托斯城,这份金子般的恩情,你怎么就不能明白我呢。”
麦昆一边说着,一边捂着胸口,脸上的表情好似肝肠寸断,一双充满无奈纠结的三角眼,深深地凝望着琳达,似乎想要把琳达看个透彻:“我的心你究竟还是不能明白吗?”
琳达呆呆着望着影帝级作秀表演的麦昆,忽然就觉得自己好像真的误解麦昆了。试问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人,不惜深入十大魔兽聚集地的边魔窟,去解救自己的属下,这是多么大的勇气啊。试问一个普通人要搏杀巨龙,获得屠龙勇士的称号,需要多大的魄力啊。这样的男人怎么会是自己以为的矮穷挫呢,琳达忽然觉得自己真是个井底之蛙,还带着有色眼镜看人,一股羞愧瞬间涌上心头,涨红了脸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活血自己真的伤了麦昆吧。
“你……托斯城打算建新城了吗?”琳达沉吟良久,轻轻地说道,语气中透露着少女独有的温婉,一点也没有之前的冷淡了。
麦昆一听这话,暗道果然有戏,也不妄自己绞尽脑汁,卖力的一番表演。清了清嗓子,麦昆沉稳的说道:“不错,计划已经拟定了,只等拍卖会之后,腾出人手就开工。托斯城现在的城区实在是太破旧了,不符合即将迎来的发展潮流,所以经过合计,要以这城西金鱼湖为中心,新建一座容纳数百万人口的大城。”
“数百万人口?”琳达被吓了一跳,托斯城方圆千里七座城池加起来都不定有几百万人口呢,托斯城新城竟然要见这么大,怎么不吓一跳,“会不会太大了?”
看着琳达略带赞叹的惊讶,麦昆心中比用黑龙吓唬琳达那一次还开心,当下一改之前的沉稳,趾高气扬的指着金鱼湖说道:“金鱼湖方圆八九里,湖水最深处有三丈三,呈一条金鱼形状。而新的托斯城就将围绕着金鱼湖而建,方圆五十里,正好连上旧城,到时候金鱼湖中会建起一座城堡,一座蔚为壮观的水上城堡!”
“水上城堡?”琳达顺着麦昆的手指,望向清波荡漾的金鱼湖,仿佛看到了一座水上城堡,在湖面上静静的耸立着。
“一座城池,若果没有一座城堡镇压,又怎么能显示出城池的底气。托斯城不会仅仅安居一隅,合纵连横,沟通四海,才是托斯城即将要走的道路。”麦昆左手扶着风剑的剑柄,右手虚张,仿佛一位征战沙场的不世宿将,指点江山;又好似周游列国的吟游诗人,激扬文字。
粪土当年万户侯,安知麦昆大将军志向也。
即使琳达有无限的厌恶麦昆,也不禁被麦昆此时的气概所折服,金色凯甲紫色披风,腰悬宝剑手指天下,也只有这样的盖世豪情才能拔剑屠龙吧。琳达像一个崇拜英雄的小女孩,傻傻的望着麦昆,身形不高不大却笔直挺拔,长相其丑无比却英气勃发,声音沙哑粗糙却豪言壮志。
“屠龙勇士麦昆。”琳达轻轻的叫道。
“啥。”麦昆保持着姿势,三角眼撇见微笑的琳达,差点没把持住摔倒了,这小娘皮竟然笑了,哇塞,这这,当真是回眸一笑百媚生,哥要酥了……
“好好努力!”琳达笑颜如花,潇洒的转身上马,策马奔驰像一道风吹过,转眼消失在金鱼湖边。
琳达走远了,终至不可见,麦昆才用力的点点头:“嗯!好好努力”
清风徐来,水波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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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雨纷纷,旧故里草木深。我听闻,你始终一个人……石板上回荡的是,再等。
77.曙光议会聚餐
城主府大厅旁边的厢房里,蒸汽电灯照的亮堂堂的,几个人围着桌子热闹的吃着饭,时不时举杯对饮,好不快哉。时间进入八月十九日,明天就是托斯城的巨龙拍卖会开始了,麦昆请了曙光议会的全体成员共聚一堂,一边联络感情,一边商量些事情。
麦昆到现在头还有些晕晕乎乎的,之前几天包括今天中午,都在忙着招呼应邀前来的大小势力头头脑脑。直到今天晚上才抽出空闲,接着吃饭的机会,听取众人的汇报。
“威尔,你辛苦了,来,我敬你一杯。”麦昆端起酒杯第一个给威尔敬酒,威尔自告奋勇前去送请帖,顺便展示一下自己的实力,震慑周边大小城池不要异动。这一去就是好几天,连连赶路,休息都没怎么休息,即便刚刚去梳洗了一番,还是显得疲惫不堪,风尘仆仆。
威尔赶紧站起身来,双手端起酒杯,连道:“应该是威尔敬城主大人,威尔这点小事那有什么辛苦。”
“坐,坐,站起来干什么。”麦昆心中满意威尔的态度,面上故作生气的道,“威尔,你这么客气干什么,我待你们如同我的手足心腹,你我之间又仿若兄弟,你这么客套我可受不了。”
“威尔知错了,辜负了大人一片心意,威尔自罚一杯。”威尔眼中的感动显而易见,当下喝完杯中美酒,又倒了一杯酒,一饮而尽。
接着麦昆又一一给众人敬了酒,慰劳慰劳在座的得力属下。这一段时间的确是太忙了,虽有人都忙得脚不沾地,没有一点空闲的时间,就连麦昆也是,除了那天和琳达约会了一次,至今才见了三次面,还都是在酒宴上。
“亚伯拉罕、波西、班克,和扳手部落的交易还算顺利吧?”麦昆吃了一口肉丝,压压不住上冒的酒意,这肉丝乃是黑龙肉切出来的,有入口即化的感觉,十分美味。如今麦昆是彻头彻尾的暴发户,自己人请客吃饭都是龙肉招待。
“顺利,怎么能不顺利,朗斯大工匠看到我们带去的油盐酱醋,肥皂香水,小麦大米,笑的嘴巴就没合上过。尤其是听到有龙肉,啧啧,城主,您是没看到,大工匠和大技师们那个眼珠子瞪得,哎哟哟,就差没掉出来,哈哈。”班克一说起当时的情况,就笑的收拾不住,拍胸脯抽大腿,跟个什么似的。
“城主,这是第一批货单,请您过目。”波西白了班克一眼,从口袋中掏出了一张清单,递给了麦昆。
麦昆接过清单,细细的看了起来,这几天深夜的时候,麦昆也学习过这个世界的文字,由于他的记忆力超赞,对照着别人的说话,加上自己的理解,连蒙带猜,也能够看得懂了。
蒸汽电灯,一千个。
指北针,五百个。
手腕一轮一轮又一轮时分秒圆表,一千个。
折叠伸缩背包,一千件。
自动收缩雨伞,五百把。
蒸汽鼓风扇,五百台。
地下隧道呼吸器(含2罐空气压缩瓶),五千副。
目视千里探测镜,一百架。
无马车(放大版),十辆。
地行鸟(放大版),五千只。
多功能折叠刀,五百把。
……
侏儒的锻造:碳钢系列,一千件。
侏儒的镶嵌:真皮系列,一千件。
侏儒的打磨:岩石塔盾,一百件。
前进之中的光辉:守望者火枪,五百把。
……
“侏儒赶制的第一批货物,把工具的货物交易完了,武器之类还在打造之中,先交易了一小批。余下的,要过一段时间,才能赶制出来。还有,我们的学员在地下训练的不是很好,而且很容易生病,二十名学员中有七个人都躺在床上了。”波西将情况简单的说了下,眉头有些纠结,他不像班克没心没肺不知道忧虑,对于地下开拓者波西非常上心。
“生病了?”麦昆惊讶道,对于这批学员,都是抽取的前南北两营的精锐,最低都是中级战士,是被麦昆寄予厚望的,没想到竟然生病了七个。
“可能是长时间没有阳光,加上地下环境不适应,才导致学员们生病。”亚伯拉罕宽慰道,“过段时间,适应了也就应该好了。”
麦昆沉吟起来,这件事看起来不是什么大事,但是麦昆却能感受到危险,记得前世看过一部电影《隔绝》,里面的人就是长时间关在地下,最终一个个身体都坏死了。虽然扳手部落有吃有喝,但是毕竟没有阳光,麦昆作为地球人,深知阳光的重要,这样下去搞不好真要出事。
“这样吧,拉斐尔佣兵小镇也成了废墟,重建也是一大笔花费,不如直接把地下隧道修道托斯城地下来,而且可以请扳手部落将蒸汽火车铺设到这里,不但方便交易,也方便我们的人来回透透气,你们看如何?”
“哎,这个主意好,城主,您真是大才!”班克立即拍马屁道。
麦昆摸摸下巴,得意而又矜持的一笑,嘿嘿,本城主的才华自然横溢。
“城主,主意好是好,只是这开挖隧道加上铺设蒸汽火车的轨道,恐怕又是一大笔钱啊,尤其是拉斐尔小镇距离托斯城百十里路程,已经很远了,我们托斯城又要征召士兵,又要建新城,样样都是大花费,凭借黑龙身上所得,怕是不够。新建的大城拟定了三百万人口规模,这项花费就可以把黑龙身上所得花光了。”欧兰德担忧的问道。
“欧兰德,你就不要担忧了,咱托斯城不差钱,城主大人可不差钱。”布鲁斯哈哈大笑,使劲的拍着欧兰德的肩膀,将欧兰德嘴里咀嚼的米饭,都给拍了出来。
麦昆搔搔头发,然后夹了一筷子肉丝,塞进嘴里,含糊道:“不错,不差那点钱,不差钱。”这里的吃饭习俗也是拿筷子吃饭,而不是刀叉伺候,这点让麦昆很满意,咱小老百姓穿过来的,还真吃不惯西餐,就爱中餐这一口!
“既然不差钱,那我自然是双手赞成。”欧蓝德呵呵一笑,自己虽然主管一城大小事务,钱袋子却不在他手里,也就不清楚托斯城的财政了。
“嗯,那就这么定了。”麦昆点点头,又问道,“阿道夫那里,研究出可以上市的香烟了吗?”
“研究出来了,我试了一下,口感真不错呢,我还带来了样品,城主,您试试?”欧兰德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纸盒,上面印着“麦氏”两个鎏金个大字,图案十分精美。接着又从怀中掏出了一杆崭新的烟枪,不长不短,做工还算细致。
麦昆兴冲冲的说道:“好,我来试试。”
麦氏香烟是麦昆的第一项伟大发明,一听到研制成功,麦昆的感到一股巨大的成就感。以烟草的暴利,麦昆非常有信心成为异大陆的一代烟草大亨!
78.胡思乱想一阵
打开麦氏烟草丝盒,棕黄色的烟草丝切的很细很平均,散发着一股好闻的清香。轻轻捏了一小撮烟草丝,放进了烟枪之中,接过布鲁斯递来的火折子,将烟丝点燃,顿时就有一股凝而不散的烟雾袅袅升起。
麦昆前世也偶尔抽两只烟,只是没有烟瘾而已。将烟枪口放进嘴里,轻轻地抽上一口,一股清香的烟味就融进了口中,再转到肺里,转了一圈又转出了肺部,化作一道稀薄的烟雾吐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