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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早起的虫子 当前章节:15400 字 更新时间:2026-6-1 15:45

“风灵宝石,风属性的魔法结晶,只要一块拳头大小的风灵宝石,就能买下一座托斯城,可能还带拐弯。”布鲁斯艰难的开口,恨不得掐掐自己的手臂,这么多的风灵宝石,该有多少个托斯城啊?

“哇!发财了,发财了,本城主发财了!”麦昆抱着风灵宝石又亲又咬,状若癫痫,穿越者的苦逼生活,就要从此告别了。锦衣玉食,千金美女,你们麦昆城主哥哥来了!

“天佑托斯城,伟大的阿拉希,您的荣光终于照耀到托斯城来了吗!”老兵们激动地匍匐在地,喃喃细语的祷告个不停。只要有了这笔财富,托斯城的发展还能成问题吗,幸福生活的美好时代就要降临了。

“诸位,请听我布鲁斯一句话。”布鲁斯按耐住心中的激荡,理智大声喊道。等老兵们终于将目光放在他身上时,布鲁斯才沉声的开口:“这是一笔很大很大的财富,老朽第一眼看到的时候,就被它震撼住了。但是,这笔财富并不属于我们,它属于托斯城,属于麦昆城主,属于托斯城十几万的城民。我希望等我们安然返回的时候,这里的一切事情,这个洞窟的一切事情,都将烂在你们的肚子里面,千万不要告诉任何人,包括你们的家人。”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我们托斯城实力低微,被别人知道了,我们根本无力保住这一切。甚至因为这个消息,还会带给我们杀身之祸,因为人都是贪婪的,消息一走漏,我们都跑不了。杀了我们,独吞宝藏,才是人之常情,你们记住了吗?”

布鲁斯刚刚说完,麦昆也从激动中清醒过来,巨大的财富几乎晃晕了他的脑袋,但是身为穿越,承受力还是不错的。“诸位,布鲁斯说的很对,这个秘密一定要保守。本来呢,这些东西都是见者有份的,但是见者有份只会带给你们无限的祸患,小说上说得好,因为争夺宝藏,死的人太多太多了。”

“你们能够前来边魔窟,一定都是我托斯城最忠心耿耿的卫士,我麦昆o托马斯o阿拉希,以我的祖先,伟大的阿拉希发下誓言,这里的一切属于托斯城所有。所有宝石我会用在托斯城的发展建设上面,而你们,将会是托斯城的功勋,你们的家族亲人,将会优先受到托斯城的照顾。”

“将来托斯城飞黄腾达了,你们或许已经不再人世了,请放心,你们的后代亲人,本城主赐予他们无上的荣光,他们将会是托斯城的坚韧柱石,与托斯城一起飞黄腾达。”

麦昆激昂慷慨陈词,前世网络生活中磨练出的嘴皮子,在这一刻展示的淋漓尽致。看到所有老兵的眼神中,那浑浊中的清澈和坚定,麦昆知道自己做对了。用现在换未来,用财富换前程,这些即将入土的老兵们,铁定会做出最正确的选择。

“城主大人,您放行,我们都是托斯城的兵,也是托斯城的子民。这些财富再怎么贵重,也比不上托斯城的养育之恩,老头我在此第一个表态,这里的一切老头都已经忘记了,老头只知道来边魔窟解救南北两营,其他什么都不知道。我阿尔瓦,发誓绝对将这里的一切烂在肚子里。”一个老兵猛然拔出自己的配刀,狠狠~插入地下,以庄严的单膝跪地礼节,发出了誓言。

“老头我巴里特,也已经不记得了,老头没来过这个洞窟。”又一个老兵拔刀插地,单膝跪倒,发下誓言。

“我哲罗姆,发誓绝对将这里的一切烂在肚子里。”

“我温士顿,发誓绝对将这里的一切烂在肚子里。”

“我班尼迪克,发誓绝对将这里的一切烂在肚子里。”

……

“我布鲁斯,发誓绝对将这里的一切烂在肚子里。”等到布鲁斯发誓的时候,一百个老兵全部跪在了地上,蔚为壮观。

“好,你们不负我,我也不会负你们。我麦昆,发誓有生之年绝对照拂好你们的家族亲人后代子孙。”麦昆也庄重的单膝跪地,可惜没有武器,插不了地,也不知道程序上出不出问题。

保密问题解决后,老兵们开始一颗颗扣下风灵宝石,也幸亏之前准备充分,背包带了不少,正好将这些宝石装起来。

麦昆和布鲁斯则开始了考察。

“这条地下河之所以发光,完全是因为空气中漂浮的光点,融进了河流之中。而这些光点,恐怕就是风元素的高度聚集形成的,普通的风元素是看不见的。”

麦昆试着抓取一个光点,结果手还没伸过去,光点就已经绕开了,继续漂浮。“怎么抓不住?”

“这些是风元素,风元素只要感应到手臂挥出的风,就会随之飘走,很难捕捉住。”布鲁斯见多识广,一眼就看出了原因,然后也试着去抓,闪电般的伸手。可惜,伸的越快,光点跑得越快,抓到手的只有空气。

“那这些小草,又是怎么回事?”麦昆转移了注意力,问起了地上的小草,这些小草也是白色的,该不会也是风元素变得吧。

“不知道,老朽没见过,也无从猜测,不过想来不是风元素。风元素很轻很轻,绝对不会有小草这般沉重的。”布鲁斯摇摇头,毕竟他也只是高级战士,能认出风元素就很不错了。

“不管什么风元素水元素了,想想出路吧,洞口这么高这么深,怎么爬上去啊。谁没事干挖这么深的洞,该不会是谁来这里藏的宝石吧?”麦昆忽然想到了回去的问题,来的时候坐高铁,回去难道步行?

言者无心,听者有意,布鲁斯只觉得抓住了什么,这里的风元素如此浓厚,更是凝结成了风灵宝石,又深埋于地下……

“是了,这里是上古风之遗迹!”布鲁斯恍然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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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这本书布局太大了,虫子小心翼翼的驾驭,发现写了这么多,竟然连个魔兽都没出场?!太对不起魔法斗气世界的称呼了,恩,要加快情节了。《我的城主我的城》,新书上传,求票求收藏求评论。

14.两只头奇美拉

上古时代的皮法大陆,充满着高等精灵的足迹,他们或者聚集在森林中,或者深藏于底地下。凡是他们居住的地方,总是伴随着浓郁的魔法元素,而元素亲和力正是是高等精灵与生俱来的天赋。他们习惯于用魔法元素来装饰自己的家,利用魔法进行日常生活,久而久之,他们的聚居地,就成了魔法圣地。

随着时间的推移,战争的发生,高等精灵渐渐遗失在了历史的长河之中。当年他们的聚居地,不是毁于战争,就是淹没于岁月,只有少量聚居地保存下来了。这些聚居地则被称为,上古元素遗迹。

布鲁斯推断,这个充满风灵宝石的洞穴,正是一处上古风之遗迹,风元素高等精灵的聚居地。

“这里是上古风之遗迹?精灵也有住在洞穴里面的吗?不是说精灵喜爱大树,都住在森林里面吗?”麦昆将信将疑的问道,要说是矮人的居住地还差不多,小说中精灵住森林,矮人住地下,这都是设定好的呀。

“的确有很多精灵喜欢住在森林里面,但是精灵也分很多种类的,譬如现在的暗夜精灵,就是住在地底下的。”对于麦昆的无知,布鲁斯已经领略到了,曾经托斯城贤明的城主,怎么会这么无知,布鲁斯也只能归结于大家之前不熟没发现的缘故。

“了解了,狗还分大狼狗哈巴狗呢,精灵自然就能分土里面的和森林里面的。”麦昆果然是一点就通,就是举得例子让布鲁斯一头黑线,“搞清楚了这个地方的来源,就让我们清点一下收获吧,本城主已经迫不及待了。”

“回城主大人,一共是六百七十七块。其中拳头大小的风灵宝石五百六十七块,海碗大小的风灵宝石一百零一块,人头大小的风灵宝石九块。另外还有一块最小的风灵宝石,只有牛眼大小,不过感觉和其它的风灵宝石不太一样。”老兵一丝不苟的清点完宝石,向麦昆报数,同时递过来一颗牛眼般大小的晶莹宝石。

这颗宝石呈椭圆形,表面光滑没有棱角,最奇特的是宝石里面,隐隐约约有一个微小型的龙卷风,不停地蠕动。只是拿在手里,麦昆就感到了自己身子骨似乎轻巧了许多,似乎只要稍稍用力,就可以飞起来一般。

“好神奇的宝石,布鲁斯,你来看看,人不认识?”麦昆颇为不舍的递给了布鲁斯,这里的这么多人,估计也只有布鲁斯见多识广,能够分辨一二。

布鲁斯将宝石握在手中,闭上眼睛细心的感受宝石的奇异力量,半晌才睁开眼睛,将宝石依依不舍的还给了麦昆。“城主,你好好保管这颗宝石,老朽虽然不认识,却能感觉出,它的价值恐怕远远高出风灵宝石。或许日后你有机缘,能解开这颗宝石的神秘面纱也不一定,况且它的力量刚好能减轻你的负荷,城主你没有修炼过斗气,正是需要它。”

“那好,我就贴身保管了。”麦昆美滋滋的将宝石塞进了自己的胸口处暗袋中,隔着衣服,依然能够感受到宝石的神秘力量,让自己身轻如燕。“对了,既然这里是上古风之遗迹,古代高等精灵的居住地,说不定地面下面还会埋着什么其他宝藏呢。大伙辛苦点,给本城主掘地三尺,看看能不能挖出点有价值的宝贝。”

“呵呵,除了不朽的魔法元素,恐怕什么都抵挡不住岁月的侵蚀,城主莫要报多大的期望。”布鲁斯呵呵一笑,却也没有阻止,他嘴上这么说,却也怀着点希望。元素遗迹,在皮法大陆可是赫赫有名的存在,能有什么意外发现,也是很正常的事。

“无所谓,反正本城主已经有无数个城池在手了,有固然好,没有也不损失什么。现在本城主要去好好洗个澡,布鲁斯你要是不来的话,就想想办法怎么出去吧。”

衣服也不脱了,麦昆直接扑通跳进了地下河中。河水清澈明亮,一眼就望见了底部的沙石,不虞有什么危险。冰凉的河水将麦昆躁动的心,渐渐的安抚宁静下来,冲刷了麦昆一身的泥污,让麦昆从头到尾焕然一新。

地窟的温度不算高,麦昆才泡了一会,就感觉到有点儿冷了。不过河水泡着的感觉十分舒爽,麦昆才舍不得上岸,就这么哼着小调,在河里练起了游泳。

而麦昆不知道的是,在他胸前口袋中的那颗宝石,从河水中吸取了点点发光的魔法元素,经过宝石化作丝丝白线,一点一滴的钻进了麦昆的身体之中。而这一切,丝毫没有让麦昆感觉到。

“城主,还真有东西。”布鲁斯忽然举着一根沾满泥土的木棒,跑到河边挥舞起来,“嘿嘿,老朽怀疑这是一支魔法棒,高等精灵使用过的魔法棒。”

“哈哈,真的有发现。来来,扔给我……”麦昆话讲到一半,便见布鲁斯挥舞的魔法棒,断成了两截,一截拿着布鲁斯的手中,一截飘飘然跌在地上,啪,两截便三截了。

乐极生悲了。

“额。”布鲁斯无语的看着手中魔法杖的把,黑线布上一额头。

“别灰心,继续找,保存不下来的都是垃圾,保存下来的才是真宝贝。”麦昆安慰了布鲁斯受伤的心灵。

布鲁斯点点头,转身加入了发掘大队,麦昆继续泡自己的澡。

时间缓缓溜走,麦昆几乎都在河里睡着了,从来没有泡过这么爽快的澡了,现在麦昆不但感觉不冷了,还有点暖洋洋的,四肢百骸都快被这股暖意融化了。“果然,本城主还是适合享受啊。”

发掘现场,布鲁斯已经摧毁了数十件,疑似的高等精灵古物,锅碗瓢盆啥的,拿到手里过一会就会自动散架。布鲁斯十分纠结,怎么在地下完好无缺的,拿在手中就不行了呢?可怜布鲁斯不知道,古物暴露在空气中是会氧化的,一氧化,自然也就腐蚀了。

“团长,看看这玩意,好大一块石头,上面还有图画。”一个老兵挖到了好东西,赶紧献宝似的指给布鲁斯看。

方方正正的有个桌子大小,其中一面有字,右面有图案。字是歪歪扭扭复杂之极,布鲁斯看不懂,而图案则是画着一只长着两只脑袋的巨龙,巨龙一口吐出来一股气,另一口吐出来一口冰。

“你们谁认识这是什么龙?”布鲁斯问道。

“团长,咱们连龙尾巴都没见过,这哪知道啊。”叫阿尔瓦的老兵,一脸苦逼的说道。巨龙那是啥,圣兽层次的生物,见到的人估计都变成龙屎了吧。

“我倒是看过不少我孙子的画书,里面老多的巨龙了,不过,似乎没有两只头的。”另一个老兵砸吧嘴说道。

“团长,诸位,发现没,这石头有缝,可能是个凿空的箱子。”一个老兵眼尖,指着被泥糊住的缝隙说道。听他这么一说,众人也都发现了,这道缝隙正好绕过四面,将石块分成上下两块。

“打开看看,指不定是个神器啥的。”阿尔瓦苦逼着脸,好奇的高声叫道,催促着布鲁斯打开石头箱子。

“神器?!”

河里安安静静泡澡的麦昆,突然睁开双眼,以时速八十迈开外的速度,窜上了岸挤进人群中。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那只双头巨龙的图案,麦昆下巴一张,叫道:“双头龙奇美拉?”这只双头巨龙,造型和单机魔兽中的奇美拉造型一模一样,除了没有颜色之外,全部符合。

“城主知道这种巨龙?”布鲁斯惊讶的问道,无知的麦昆城主怎么突然博学起来了。

“哈哈,我也不知道它是不是巨龙,不过呢奇美拉是暗夜精灵族的好友,经常帮助暗夜精灵保护家园,有暗夜精灵可定就有奇美拉。”麦昆卖弄起了自己打魔兽打出来的一点儿知识,想不到自己魔兽争霸白打,还有用到的一天呢。

“原来是暗夜精灵族的守护兽,暗夜精灵也是生活在地下世界的,说不定这里以前就是暗夜精灵的祖先留下来的。”布鲁斯恍然,高等精灵不存在了,但是他的子嗣却依然活跃在皮法大陆上。几乎所有的精灵类,都是高等精灵的后代。

“赶快开箱子,看看装着什么好东西。”麦昆得瑟的催促众人,这么大的石块,以他的细胳膊,可没能耐打开。

布鲁斯联合几个老兵中的壮汉,一人拖住一边,喊着号子,猛然发力,将石块上半部分托起,扔在了一旁。石箱子就这么轻而易举的暴露在众人眼底下了。

一只蛋,紫色的大蛋,布满花纹的紫色大蛋。大小相当于一桶大瓶的色拉油,静静的立在箱子底部,在蛋的周围,散落着许多淡蓝色和灰白色的宝石,还有一些粉末。

“奇美拉的蛋?”麦昆念头中陡然浮现这么个答案,下一刻便使劲的扭了一下布鲁斯的粗胳膊。

“啊,城主你扭我干什么。”布鲁斯惨叫,郁闷的问道。

“看看我是不是在做梦,你喊疼说明不是做梦,哈哈。这是奇美拉的蛋,一定是的,这样说来等奇美拉孵出来,我岂不是能够成为龙骑士!龙骑士啊知不知,男人拉不拉风,关键看坐骑,奇美拉简直就是魔兽中的法拉利啊。”麦昆语无伦次,激动坏了,想一想龙骑士的威风,麦昆都感觉自己的血液在沸腾了,恨不得立刻骑着这个蛋,飞到天上转一圈。

“什么法拉利?城主,你清醒清醒吧,即便这里面是一条巨龙,即便还能孵出来,可是你知不知道你一只巨龙的成长周期是多长,光光五十年的幼龙时期,就能把我们人给生生拖垮了,何况到了蜉蝣时期也是不能骑的,能骑上这头巨龙,起码得等巨龙成年。巨龙成年是多少岁来着?一千?还是两千?”布鲁斯赶紧拉住快要羊癫疯的麦昆,冷静的解释。

“呀,是酱紫的?”麦昆眼睛瞪圆了,一千年以后才能骑?妹的,哥活一百岁都觉得奢侈了,一千岁,我孙子的孙子的孙子的孙子也许能有机会骑龙上天吧。

“没错,哪有这么容易成为龙骑士的,况且这只蛋埋在地下不知道多少年了,死了没有都不知道。”

“我的直觉告诉我没有,我要把它带走,亲自孵化它。”麦昆坚定的说道。内心的龙骑士情节,驱使着麦昆义无反顾的爱上了这只蛋。

放心,就是你已经死了,还是可以煮煮吃的。忘蛋、全蛋哥前世经常吃,哥有经验,绝对不会辱没了你,蛋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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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奇美拉是不是龙?这是一个问题,那位热心的读者能告诉虫子呢?

15.龙卷风,宝石!

麦昆亲自背着包,包中放着那颗巨大的紫色龙蛋,巨蛋上面堆满了淡蓝色和灰白色宝石,这些宝石乃是魔兽的晶核。淡蓝色的是冰系魔兽的晶核,灰白色的是风系魔兽的晶核,据麦昆分析了石块上的图案估计,奇美拉应该是风系和冰系双系巨龙,这些晶核正是维持巨蛋孵化的能量来源。

这些东西加起来估摸着有十几斤重,麦昆掂量掂量,也不是很沉,以他的小身板也是小菜一碟。

“布鲁斯,掩饰没什么新的东西发掘,就撤了吧,想办法怎么出去,本城主已经迫不及待的想找到南北两营,早点回托斯城了,也不知道这两天本城主不在,托斯城什么情况了。光凭加西亚那老胳膊腿的,真叫人不大放心。”

“就快好了,再挖最后一尺,不管下面有没有好东西,都要走了。已经耽搁大半天了,血脉觉醒药剂的作用时间有限,只有一个礼拜的效果,之后怎么弄都不会再出效果了。我们必须赶在一个礼拜之内,找到南北两营,并且走出边魔窟,时间的确浪费不起了。”

布鲁斯强忍住心中的挖宝欲~望,拿着大钢刀猛一下插进土地,一用力,一大团泥块被撬起来。旁边的老兵接着一刀,又是一块泥块被撬起。

“当!”忽然布鲁斯的钢刀插中了什么东西,发出一声金铁交击的脆鸣。布鲁斯面上一喜,挖的更起劲了。

泥土翻飞,众人大汗淋漓的看着,一柄有大半个人长度的宝剑,被从泥土中挖了出来。剑刃有三指阔,剑柄颇长,粘着的泥土也掩盖不了剑身的光芒,在满天光点的映照下,寒光闪烁。

“哇塞,宝剑,正好本城主缺一柄随身兵器,正是天公作美,瞌睡送枕头啊。来来,给我,我亲自把这柄剑洗一洗,看看还结实不结实。”麦昆呼啦一下,抢走了布鲁斯辛辛苦苦挖上来的宝剑,这还是第一个被发掘出来的兵器。

“城主,搞不好这剑马上就断了。”布鲁斯还没来得及看上两眼,宝剑就易主了,不由得郁闷的诅咒道。

麦昆不理会布鲁斯的哀怨,三两步走到地下河边,将宝剑浸入水中。宝剑寒霜闪烁,刚进水泥土就自动的脱落了,显现出宝剑的真实模样。

剑长四尺七分有余,剑身三指阔,笔直延伸,呈亮银色。剑格短于半尺,剑柄长于半尺,没有太多修饰,朴素大方。在剑身与剑格相连的部位,有一个镂空小孔,大小和牛眼差不多。

洗尽铅华,方展本质。麦昆第一眼就喜欢上了这把长剑,低调朴素,淡雅中却透露出隐隐约约的霸气,霸气隐现的同时却又锋芒内敛,锋芒深埋的同时却又色泽明亮。“这不正好与哥的气质相符合吗,霸气、沉稳、低调,但又无时无刻的无法阻止的拉风。”麦昆甚是满意,想要找一把附和自己的气质的武器是十分困难的,最主要的是这把风剑的重量很轻,轻到麦昆自己都有点不敢相信的地步。

“这么轻,该不会是假的吧。”麦昆提着宝剑,在老兵们羡慕嫉妒恨的目光中,高高举起长剑,停顿有三秒钟,将老兵们的眼球全部吸引,再猛然的朝着石箱子劈下。

“哎哟。”

只见麦昆不知咋回事,似乎用力过猛扭了腰,惨叫一声,滑进了挖出石箱子的大坑,整个人堪堪填满了整个大坑。而那柄长剑,顿时失去了控制,被麦昆甩上了半空。

“啊呀。”

布鲁斯等一群老兵,被这电石火光间发生的变故弄懵了,好半晌才回过神来,恰好看见长剑从空中落地。伴随着麦昆的惨叫,长剑擦着麦昆的脖子,插在了大坑底部,仿佛掉进水中一般,毫无阻滞的剑身尽没,只留下剑柄露在外面。

“救命呀!”一声穿云裂石,直上九重云天的尖叫,猛然敲打在众人的耳膜上。只见麦昆捂着自己的脖子,满脸惊恐狰狞,鲜血顺着手指缝,不要钱的往外流。

“城主!”布鲁斯一个箭步窜到麦昆的身边,掰开麦昆紧捂的手,却是一道手指长的伤口,入~肉不深,却正好擦破了一条小动脉,这才导致血流不止。“放松城主,没事的,不碍事。”布鲁斯手上斗气喷发,直接贴在伤口上,伤口立刻止住了流血。斗气可以阻塞血管,却不能愈合伤口,只能够起到止血的作用,所幸伤口不深。

“啊呀呀,布鲁斯救救我,我还年轻不想就这么死了啊!我流血了,流血了,是不是我要死了?布鲁斯救救我,托斯城的大好人生还在等着我,我不能死啊。”麦昆浑身打颤,像是抽了羊癫疯,抖个不停,一边抖一边语无伦次的尖叫,泪水哗啦啦的淌个不停。

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宅男小白,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自己的血,承受不住,悲催了。

“城主。”布鲁斯虎吼一声,安慰道,“没事的,只不过是划了道口子,死不了的。”

“死不了?”麦昆盯着布鲁斯严肃的问道,“你确定?”

布鲁斯无奈的点点头,沉声道:“老朽确定!”

“我擦,怎么不早说,害我提心吊胆半天,差点被吓死。”麦昆赶紧爬起来,冲着布鲁斯一阵乱吼。丫的白费了哥这么多感情投入,闹半天虚惊一场,这不是坑爹吗。

“老朽早说了啊,你跟个神经病似的,听不见怪谁。”布鲁斯纠结的心道。随即对围上来的老兵们大骂道:“看神马看,还不快想想办法怎么出去,一个个探头探脑的看耍猴啊。”

“两只大马猴!”老兵们齐齐在心中伸出一根中指,转身鼓捣怎么出去去了。

麦昆拔出宝剑,又爱又恨的盯着看,半晌才道:“宝剑出土先要饮血,大凡有这样需求的宝剑,都不是等闲之物。也罢,本城主就原谅了你的鲁莽,饶了你这一次。”那手上满是鲜血,都抹在了剑柄上面,有一两滴甚至流过剑格,滴在了剑身之上。

“城主,贴上膏药,伤口好的快些。”布鲁斯从带来的物品中找出了一小块方形的皮状物,递到了麦昆眼前,一股子熏香味道从上面散发出来。

“啥米药膏,长这样子?”麦昆接过药膏,随手贴在了脖子上。

“狗皮膏药,野外生存必备之物,对于伤口愈合十分见效。”

纳尼,这就是传说中的狗皮膏药?麦昆鸡皮疙瘩掉了一地。看着满手的血迹,麦昆心疼的不得了,怎么说也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就这样白白的浪费了。再看看自己的衣服,原本在河里洗干净了,现在胸前染红了一大片,这不洗洗还怎么穿。

麦昆刚想脱掉衣服,拿到河里洗一洗,忽然,胸口处传来一股热流,什么东西在散发着热量。“莫非是那宝石摔坏了?”麦昆记得自己是趴着摔进大坑的,刚好把宝石要在身体下面。赶紧掏出宝石,却发现宝石已经被染成红色,散发着烫手的温度。

“怎么回事?”麦昆来不及思考,变故就发生了,宝石竟然开始吸收起麦昆手上的血迹,而且变得越来越烫手。麦昆被烫的受不了,想要一扔了之,哪曾想宝石就像黏在了自己的手上,怎么甩也甩不掉。

宝石吸收了血迹,顿时变得晶莹洁白,里面的微小型龙卷风原本是灰色的,现在却变得鲜红。同时,一股强悍的气息猛然从宝石上升腾,化作狂风席卷开来,整个巨大的洞穴都被这狂风吞没。

“啊。”一个离着麦昆很近的老兵,被狂风一吹,当场吹浮起来,跌跌撞撞的摔在了墙角处。“城主!”布鲁斯刚刚开口呼喊,便也被狂风呼啦吹到了墙边。老兵们一个接一个,被狂风吹向四周,东倒西歪,想站起来都办不到。

身处狂风中心的麦昆脑子里已经一片空白了,宝石散发出的气势,第一时间就将麦昆吓呆了。宝石吹起的狂风,掠过麦昆,把麦昆的衣衫吹得哗啦哗啦作响,麦昆的眼睛紧紧闭上根本不能睁开。

狂风大作,泥土翻飞,洞穴里转眼就兴起了一个巨大的龙卷风。无数河水被龙卷风卷起,化作漫天飞舞的雨点,以麦昆为中心,剧烈的打旋。

“快,手拉手,靠在墙角。”布鲁斯艰难的出声,以他高级战士的实力,在这龙卷风面前,也没有什么抵抗力。老兵们顿时反应过来,一个拉一个,蜷缩成一堆,躲在墙角。幸好这个洞穴不是很规则,有一些比较隐蔽的角落,老兵们才能避开龙卷风的侵袭。

漫天的光点,却根本不受龙卷风的影响,而是迅速的向龙卷风中心涌去。在龙卷风的中心集结,灌注进那颗暴走的宝石。地上被挖的乱七八糟的白色小草,被龙卷风卷起,一颗颗撕碎,散座点点光点,和原本的光点一起融进了宝石里。

宝石并不见丝毫的胀大,但是下一刻,一股浩大锐利的气息,猛然顺着麦昆的掌心,灌进了麦昆的身体里。

“啊~”麦昆撕心裂肺的惨呼,这股气息太过暴力,就像活活的塞进了无数的小石子,从手臂开始,割裂、撕裂、涨裂、断裂的感觉瞬息传遍全身。麦昆想晕过去,但是还没晕过去,就被这恐怖的痛觉刺激的清醒过来,刚才还一片茫然的大脑,此刻却无比的清醒,感觉又更加的灵敏了。

“我命休也!”麦昆心底悲戚发出了绝望的哀嚎,为什么!在我人生最得意的时候,在我即将富可敌国的时候,老天爷你要夺取这一切!

“贼老天,我擦你!”

16.觉醒吧,领域!

风,无处不在的风,温和的风,轻狂的风,徐徐的风,猛烈的风,四面八方全部都是风。呼啸声不绝于耳,麦昆傻傻的站在风中,脚下柔软的像是踩在云上,却是风力将他牢牢地托起。这是一片风的世界,除了麦昆,除了风和风声,什么也没有。

“这是哪?”麦昆迷茫的自语道。前一秒钟还在半死不活的悲催中挣扎,下一秒种却出现在了这样一个诡异的地方。好在麦昆已经被接二连三的莫名事故,打击的超有抗性,一点惊讶也没有了,只能在心里面安慰自己,这里是皮法大陆,一个魔法与斗气的世界,出现什么超自然现象都是应该的。

“人类,这里是风的结晶世界,在这里一切都是风,风就是一切。”一个沧桑沙哑的声音,忽然从四面八方传来,分不清究竟是哪个方向。

“你是谁?”麦昆伸着脖子,四处寻找。

“不用找,我就在你的面前,这里的一切都是风,我也是风。”依旧从四面八方传来阵阵沧桑沙哑的声音,但是在麦昆的面前,陡然出现一个相对于麦昆来说高大,但是却十足的袖珍型龙卷风。这个龙卷风旋转的缝隙,似乎裂开几道口子,看上去就像是龙卷风的眼睛和嘴巴,超级不可思议。

“你?风?我在和一个龙卷风说话?”饶是麦昆抗性十足,也被这个古怪的龙卷风雷到了。你要说一只魔兽开口说话,麦昆都不带惊奇的,魔兽有脑子有嘴的,自然有说话的可能性。但是一个龙卷风,裂开一道口子,就能说话了?这不是坑爹吗。

“人类,这只是我的表象,我其实是一个风元素使,我已经等待你无数的岁月了。来吧,让我把我的使命终结,将风的传承交给你。”龙卷依然那副模样,说话的声音也不是从那个所谓的嘴里发出,让麦昆无比的纠结。

“你是啥风元素使,你在等我?你能不能把话说清楚点,本城主给你说懵了。”

“可以,我的确是风元素使,诞生于风元素结晶之中的生灵,你的血脉中拥有风的气息和神性,指引你来到这里接受风的传承。而我的使命,就是和你签订契约,赋予你风之结晶的所包含的领域——风之领域。”

风元素使的话让麦昆有种中了五百万的感觉,风的传承,风之领域,听起来就拉风的不得了。只是为什么选择我作为传承者?莫非是因为血脉觉醒药剂开发了阿拉希的遗传?是了,阿拉希是风系圣魔导,更有可能是半神,也只有他的血脉才能引发这样的情况。

找到风之上古遗迹,得到风之结晶宝石,再到受伤流血,开启风之传承,我麦昆果然是福泽深厚。好吧,签订契约是吧,拿笔来,我签就是了,为了风之领域,为了风之传承,我豁出去了。

“哈哈,风元素使,快点签约吧。”麦昆想到兴奋处,不禁咧嘴大笑,“让我见识见识风之领域啥模样。”

“这就是风之领域,而且契约正在外面的世界签订,而且为了使你的身体能够承受风的力量,还需要风之结晶对你的身体进行改造。改造之后,你的风系魔法元素亲和力将会达到最大,成为风之子。”龙卷风细致对麦昆讲解,“现在,我将融合进入你的精神之中,作为领域传承的一把钥匙。”

呼呼,龙卷风不等麦昆有啥反应,便化作无数细小的龙卷风,从麦昆的眼睛、鼻子、嘴巴和耳朵里往里钻。

“我擦,啥情况?”麦昆如遭猛击,脑子晕晕乎乎的,只感到大量的风拂过自己的身体,似乎在不停的洗刷着自己身体的杂志,让自己的身体变得透明光亮起来,似乎整个身体都被风融化取代。

紧接着大量的无以言明的信息,涌进了麦昆的脑子里,这是一种玄之又玄的感觉,似乎这些信息是麦昆与生俱来就已经知晓一般,那么的清晰和记忆深刻。通过这些风元素使携带的信息,麦昆终于明白这里的一切。

这里就是他本体手上的那块神秘宝石的内部空间,那块宝石叫做风之结晶,是风系魔法元素高度凝结的一种宝石。和同样是风元素凝结的风灵宝石不同,风之结晶由于风元素太过于丰富,已经形成了风之领域,并且诞生出风元素使这样的智慧生命。可以说风之结晶就是一个简单到极点的世界。

只不过这样的世界终究不可能脱离原本的世界而永存,风系魔法元素的特性导致了,风之结晶的诞生就是为了被使用。麦昆要是没有接受这段信息,就不会明白“被使用”的含义,在本质上魔法元素就像是一种规则,就像空气用来呼吸,水用来和,腿用来走路,这是这个世界的规则。

而麦昆现在的身体也不是真实的,而是他的精神力幻化,风元素使融合在他的精神之中,就相当于麦昆成为了风元素使,从而掌控这个风之领域。这就是皮法大陆上流传的和魔法签订契约的方式,一旦和魔法签订了契约未来的成就不可限量。

当然还有一点,风之领域的力量不是麦昆暂时可以使用的,只有当他的风系魔法修行到一定境界,才能使用。

麦昆静静的在这个风的世界里揣摩,接受和消化风元素使的信息,直到这里的风渐渐停息,麦昆才微笑着退出了自己的精神力,回到现实。

风之领域已经融合进麦昆的身体中,风之结晶失去了风之领域,顿时内部的空间坍塌,仅仅维持着不到一百平方的大小。但是它的价值却不会减少多少,因为结晶保留的内部空间,可以作为所谓的空间戒指空间手镯的原材料。

洞窟内的龙卷风已经停息,残留着一片狼藉,满室的光点减少了很多,导致光线暗了不少。老兵们终于缓过一口气来,转眼望着站立在正当中的麦昆,所有人都带上了些许震惊的意味。

麦昆浑身赤~裸,全身上下光泽如玉,仿佛新生儿的皮肤一样细腻,脖子上的伤口不见了,一点点痕迹都看不到了。麦昆嘴角带笑的一手持剑一手握拳,忽然双目睁开,瞳孔中的龙卷风一闪而没。

这一刻,新生的身体仿若风一样轻盈,充满了力量。

“城主。”布鲁斯想要说些什么,却又不知从何说起,这一切都超出了这位老团长的认知。

“我很好,这次因祸得福了。”麦昆没有多做解释,些许神秘反而能抬高自己的身价,身为城主,总不能啥秘密都没有吧,留点底牌才是王道。

“额,城主,老朽是说,你没穿衣服。”布鲁斯指着麦昆胯下的毛毛虫,想笑却又不敢笑。之前的龙卷风太猛了,将麦昆的衣服全部撕碎了。

“啥?啊!”麦昆面上一囧,赶紧用手遮起那一摆一摆的毛毛虫,这些丢脸丢大了,命~根子外露,被这群老头看个一清二楚。

“哈哈。”布鲁斯终于还是没能忍住,放声大笑。接着老兵们都笑了起来,震耳的笑声在洞窟里不住的回荡。劫后余生的紧绷心情,在这一刻悄然化去。

好在包裹里还有几件换洗的衣服,麦昆穿好衣服,老兵们已经搭好了土梯,准备顺着来路往上爬。这个洞窟只有这一个出口,地下河虽然横贯而过,但是除了洞窟内的一段河道,两头都是从岩石缝流过,根本无法通行。老兵们的办法就是,先派人一边爬,一边在洞壁上挖坑,当做借力的台阶。因为洞穴实在是太陡峭了,而且湿滑,不挖台阶谁都上不去。

“把你们的背包里的风灵宝石都交给本城主,本城主发现了一个能当做空间袋的宝贝,正好将这些宝石装起来,以面到外面暴露就不妙了。”麦昆将手心的风之结晶晃了晃,引得一干老兵赞叹不已。空间类物品在皮法大陆属于奇缺的东西,一枚容纳一平方的空间戒指,其价值也不低于托斯城半座城。好在有风灵宝石做铺垫,老兵没也就没有太在意了,毕竟论起价值还是风灵宝石贵些。

满满的几百颗风灵宝石扑在麦昆面前,乐的麦昆合不拢嘴,一颗一颗拿在手中,分出一丝丝精神力,就将风灵宝石放进了风之结晶里面。这个风之结晶已经吸收了麦昆的血液,相当被麦昆滴血认主了,麦昆自然能轻易的利用风之结晶装东西。

装完了风灵宝石,麦昆又陷入了无事可做的状态。索性打量起手中的长剑,对于长剑上的那个小孔,麦昆早有疑惑,看形状大小和自己的风之结晶很吻合。这个世界的武器是有镶嵌宝石和晶核的习惯,各种带属性的宝石和魔兽的晶核,能给武器提供额外的威力。

“试试你们合不合。”麦昆闲着无事,将风之结晶塞进了长剑上的小孔,还别说,真的严丝合缝宛若一体,小孔上面的突刺恰好可以将结晶卡住,不虞掉落的危险。而稍稍用力转动一下结晶,就能卸下结晶了。

“不错不错,这样才是一柄真正的宝剑,嘿嘿,给你起个名字吧,叫什么呢?”麦昆是单手托腮,想给宝剑起个名字。历史上传奇人物的武器都有名字,我们英明神武,而且即将成为高贵的风系魔法师的麦昆城主的佩剑,又怎能没有名字呢。

“前世打魔兽,泡了熔火之心几个月,就为了一把雷霆之怒o逐风者的祝福之剑。有一次还被骗了200块,说什么包拿风剑,可惜直到哥穿越了,风剑影子还没看到。要不就叫你风剑吧,大名雷霆之怒o逐风者的祝福之剑,多有霸气,而且多少是个纪念不是。”

麦昆满意的点点头,随即自言自语道:“不过这风之结晶可不能镶嵌在风剑上,得贴身保管。回去之后找块魔兽的晶核,打磨打磨再装上吧。”

“而且,成了风之子,就能修行风系魔法了,嘿嘿,魔法师,哥要成为魔法师了。说不定哪天就成了风系圣魔导,再骑上一头龙,嘿嘿,魔法龙骑士,肯定拉风到酷毙了。呀,对了,我的蛋,我的龙蛋!”

麦昆终于想起来了,他的衣服被龙卷风撕碎了,背上的背包也不知道掉哪去了,那里面可是装着奇美拉的蛋啊。

蛋蛋别怕,哥来找你了!

17.边魔窟采药军{第一更}

麦昆的背包最终在一个小土坑里找到,巨大的奇美拉蛋竟然完好无损的躺在背包里,怎不叫麦昆谢天谢地,赶忙将龙蛋和风系冰系晶核转移到了风之结晶中。不过麦昆对于龙蛋的坚固也有了一定的了解,背包几乎都被风扯得变形了,龙蛋都没有破裂,可想而知蛋壳多么的坚硬。也只有这样强力的蛋,才能孵化出强力的双头奇美拉吧,麦昆心中的期待更甚。

“城主,走吧,洞窟内已经挖好了台阶,我们要赶快了。”布鲁斯高声的催促道,老兵们的效率很快,这么长的通道,这一会就完工了。

“好,出发。”麦昆风剑高举,志得意满的摆出一副领导架势,站在土梯上笑颜如花,那向外奔放的大门牙,格外的洁白。

等到开始往上爬的时候,麦昆收起了风剑,将风剑也装进了风之结晶中,贴身收好。通道一路弯弯曲曲的,恶心的苔类不一会就将麦昆的衣服染花了,借着火把的微亮,麦昆强忍心中要吐的感受跟着大部队一个劲往上爬。

本来麦昆以为以他的小身板,要爬这么陡峭的一段路,撑不撑得住都难说。但是没想到真爬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竟然身手矫健,攀爬如飞,遥遥领先一众老兵,可以和布鲁斯的速度有一拼。

“嘿嘿,风之领域已经将哥改造了,再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废柴了,就哥现在的体格,参加百米都有信心拿第一。”麦昆心中得意,手脚并用,爬升的速度更加快了。

长长的通道下来的时候只用几分钟,往上爬却花费了半个多时辰。

当头顶终于出现一丝明媚的光亮,麦昆和一干老兵,都忍不住激动地放声长啸,终于重见天日了。

麦昆气喘吁吁的爬上了地面结实的土地,一屁股坐在了枯叶上,饶是以他改造人的体格,也累得跟丧家犬似的。再看看布鲁斯脸不红心不跳的模样,以及老兵们气定神闲的四处警戒,麦昆终于无语的承认了,即便是风之子,他也只是个普通人。和一群普遍中级战士等级的老兵们比起来,他依然只是个菜。

“妹的,连一群老掉牙的老头都比不过,哥的压力山大啊。哥要学魔法,还要练斗气,来个魔武双修,彻底扭转废柴的身份。”麦昆心中暗暗的鼓劲,身为城主可不能光靠智慧,必要地武力也很重要。何况麦昆也没觉得自己的智商有多高,前世的他也就比爱因斯坦的249智力高出一点,玩游戏经常被骗钱不说,还跟一个人妖在游戏里结婚了,这也成了麦昆永远的伤痛,抹不去的阴影。正是因为这件事,麦昆才幡然悔悟,原来自己的智商很低。

阳光透过树叶,斑斑点点的洒下,据布鲁斯估计,现在应该是中午了。“屁话,看看太阳哥也知道是中午,不过皮法大陆的太阳竟然从西边升起,东边落下,还真是奇特。”麦昆嘀咕,懒洋洋的躺在地上,等待老兵们大殿猎物做午饭。

“团长,这附近连个老鼠都看不见,恐怕野兽魔兽之类都被城主大人的血脉给吓跑了,咱们只能挖点野菜充饥了。”阿尔瓦拖着大刀,一脸垂头丧气的跑回来,他是负责打猎的一员。

“野菜就野菜了,只要能填饱肚子。”布鲁斯也纠结了,想不到麦昆的威力这么强,这是事先没预料到的,他还以为这种血脉的神性气息,只能压制魔兽呢。“这是好事,最好连虫子都能吓跑,城主大人的血脉越强大,我们的安全就越多一分。”

“嗯,团长你说的有道理,只是我一顿不吃肉,就感觉不自在,这可苦死我了。”阿尔瓦唉声叹气的说道。

“我也是一样,身为战士,那个不是喜欢大鱼大肉,忍忍吧,找到南北两营回去后,老朽请你们大吃一顿。”布鲁斯拍拍阿尔瓦的肩膀,转身忙其他的去了。战士修炼斗气,小号本就比普通人大得多,所以才会喜欢肉食,因为肉食提供的营养多。

好在森林里野菜很多,可以说遍地都是,像什么粉红色的贴地苋,三角形叶子的油麻菜,一人多高的长筒泡葱,五花八门品种丰富。

吃着大锅煮的野菜,麦昆忽然有流泪的冲动,这,实在是太好吃了。贴地苋味道清新,很像地球上的苋菜,却带着淡淡的香气;油麻菜一口咬下去,满口都是油,香脆无比;长筒泡葱更是美味,鲜嫩~爽~滑,入口即化。林林总总的许多说不上名字的野菜,都能带给麦昆新鲜的感受,这是在地球上,吃了二十多年农药菜的麦昆,根本不曾体会的美味。“原来蔬菜也是这么的好吃,呜呜呜,我太感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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