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伊莉不信地找出了这本书,果然在第十三章里,还有她夹的一页纸呢。.46
多么青涩的亲吻,交锋中他的牙齿都被她撞得生疼。
这是秋月的初吻!作为天之娇女的她,也许早就应该有人疼爱了,却直到现在才首次被异性俘获。
可爱的女孩儿!他轻轻用舌头舔着她柔软的唇和编贝般光滑的牙齿,一时心满意足。
秋月紧绷的身子慢慢变软,似乎已经瘫软。延森轻轻扳动她柔弱的双肩,把她的身体转了过来。
秋月柔软的身体不由自主地贴了上来,他的前胸品到了一种柔软的压迫感,双手紧紧地搂到了她细细的小腰上。
身体虽然没了力气,她的抵抗仍在继续。香软的唇还在躲避,力量最大的颈部还在用力往下低垂。
她脸上的红润在持续加重,呼吸声越来越急促,鼻中呼出的气息也越来越热,眼睛却闭得更紧。
如此美景,怎能错过,延森不断加强攻击的力度。换气的功夫,她的牙齿似乎开启了一条缝隙,他的舌头顺势冲进去了一点,哇,好香甜的感觉,无论怎样都不想再退出来。
不知又过了多久,一个灵活而柔软的东西似乎稍稍探了一下头,碰到他的舌头,又迅速缩了回去。
用力顶开阻挡,他的舌继续向内开拔,终于找到了刚才那条顽皮的小舌。
生涩的主人不能适应这种纠缠,灵动的小舌迅速把他推了出来,牙齿也反射性地合上。
延森“呀”的叫了一声,舌头被咬得好痛,嘴里还感到有一点血腥之气。
秋月慌乱地把缠在他脖项上的双手拿下,声音小到不能再小:“坏蛋,你干什么呀,别让小楚看到!”
说完这话之后,她马上紧紧地闭起嘴,脸上一副紧张的表情,生怕会再次受到侵袭,怕不保险,又把一只小手挡在了嘴前。
延森用手轻轻地擦了一下嘴角,居然发现手背上沾有血丝。
“呀,怎么了?”受到意外的惊吓,秋月暂时抛开心中的慌乱,把手拿了开,紧张地扳着他的脸,“张开嘴让我看看怎么了?”
她看到延森舌头上一条裂痕,还不断地有血渗出,她脸上的表情一下变得慌乱起来,防守严密的小嘴也不自主地张开了。
延森开心极了,哈,臭丫头,这点小伤都吓成这样子,一定得好好地收拾你。
再不乘人之危,他还算什么“君子”。借她愣住的功夫,他再次把嘴凑了上去。
“别,会让小楚看到的。”她还在作着挣扎。
不知是被冒出的鲜血吓到,还是心中那一丝歉疚作祟,秋月的反抗苍白无力,起先是有些被动,然后慢慢有了些迎合的意味。
迷失的女孩儿,渐渐变得投入,表现出来的一抹生涩,毫无技巧可言,却别有一番异样的风情。
舌头轻轻交织在一起,进退间,不时被突兀而至的牙齿碰到痛处。
延森完全沉浸在了这亲密的接触中。秋月双眼紧紧闭着,脸上的神情变换不定,显示出内心的剧烈波动,看上去是那么摄人心魄。
“初吻是生涩的,更是甜蜜的。”
女孩儿娇小的身子柔软而温热,脸上神情也不住变换。初吻的生涩,难言的羞涩,都慢慢融化在了那淡淡的喜悦和惆怅中。
拥着可爱的秋月,品味着醉人的热吻,延森的心沉溺其中,不能自拔。
秋月是个要强的女孩子,展现在他面前的却多是温婉可人的一面。
冲动不期而至,她不经意间的真情流露,不止一次让他产生过这种感觉,但从来没有这样强烈。
秋月接受了他的拥抱和亲吻,偶尔奉迎过来的小舌,似乎悄悄声明她的主人也喜欢上了这种感觉。
长长的睫毛不停眨动,眼睛却一直没敢睁开。放在他头上的双手不停地四处抓动,好像在寻找一个更合适的位置摆放。
放在地上的小腿、赤裸的双足不住地踢动,蹬翻了一只药臼也不自知。
紧紧相拥,虽隔着数层衣物,仿佛仍能感觉到彼此的心跳,两个人迷失在了亲密接触之中。
突然,一阵轻微的声音响起,好像门被推动。余秋月倏的一下从他的怀里窜了出去,速度快至难以形容。迅速抓过一把切刀握在手里,满眼的药材却不知道该向何处下手。
她迅速地把刀放下,又摸起一根药杵,背对着延森,不管不顾地捣了起来。
气氛很沉重,半天过后也不见有人进此房间,余秋月的脑袋却仍不敢抬起。他从后面望去,只见她的脖子都是血红颜色,仿佛要燃烧一般。
延森其实也悄悄地呼了一口气,幸好不是易小楚闯了进来,否则见他“非礼”秋月,下场大概不会很好。
她故作镇定的样子实在欲盖弥彰,他忍不住轻轻叫了一声:“秋月……”
“嗯……”回答他的是一声长长的鼻音。
半天之后,见她的头仍然快要低到衣领里面去,手还在没有规律地打击,延森轻轻地笑了起来。
“你笑什么?”她那嗔怪的声音几不可闻。
☆、缠绵
“秋月,轻点吧,要再这样捣下去,药臼和地板都要被你敲烂了。”
“讨厌……”秋月的头还是低着,不敢回头看他,反手就把手里的家伙丢了过来。
呵呵,她也变得不温柔,会使用暴力了,这么重的东西也敢丢出来。延森灵巧地接过又轻轻放在地上,嘴里故意“哎哟”了一声。
秋月终于舍得抬起头来,转身扫了一眼,见他无恙又迅速转了过去:“讨厌,就知道欺负我。怎么不见你这样对小楚?”
看到她脸上乱飞的红霞,延森禁不住大声笑了起来。这样对易小楚,他才不肯呢。
闹过之后,延森推开虚掩的房门出去倒了杯水,当然主要是观察一下“敌情”。
回转身,他把手里的杯子递给了秋月:“刚刚是大妈买了菜回来,正在客厅擦地呢。”
“我不要听,关人家什么事儿?”余秋月以手掩耳,害羞地回答,“好了,药切好了,还干点什么?没事我可出去了。”
“帮我把那边的瓶子拿过来,把这些混合到一起就差不多了。”延森心想,现在可不能放她走,就这样子,非被易小楚看出破绽来不可。
秋月低眉顺眼地干活,却不肯多说一句话,更不肯看他一眼。
趁她把手里的东西递过来的功夫,他逮住了那只纤纤小手。秋月瘦弱的身子微微一颤,手微微想挣脱,没有成功,也就任由他握住了。
她的头又低下去,刚刚褪却的红云又升了起来,她真是容易羞怯。
“秋月。”
听到再次的呼唤,她重重地呼了一口气,大胆地把头抬了起来,勇敢地注视着他,目光坚定而透着异彩闪动。
不知为何,竟然给了他一种不敢直视的感觉。
“延森。”她的眼神又变得软弱,“你不会只是逗我的吧?我看上去是不是很傻?”
楚楚可怜的女孩,很让人心痛。延森不禁说:“真是个傻姑娘,怎么会那样想,这些年来,可爱的秋月可是一直装在我心里的,只不过……”
“延森,好久以来,我都尽量不去触及,不过又实在放不下。我想我真的好傻!”
余秋月不容他继续说下去,轻轻一叹,眼睛越过头顶望向上面:“你有那么多的姐姐、妹妹,都是又漂亮又能干的,比我好那么多,哪敢奢望能在你心里占据一席之地?”
“秋月,在我心里,你同样是最优秀的。你们每个人都对我那样好,我心里真的很矛盾。要怪也只能怪我这个人太自私,奢求的太多了。秋月,对不起,我不是故意要冒犯你——只是刚才,你的样子漂亮而圣洁,太让我心动了。”
她伸出一只手掩住他的嘴:“别说对不起,我不想听这个词。很多事情只有选择与放弃,是没有对错之分的。”
想不到她一下说出这么有哲理的话来,延森还真不知道该如何应对。如果答案能够多选就好了,那就无需考虑太多。
“刘雨姐最近来过电话吗?”她突然问了一句。
这样跳跃性的问话,自然有特殊的用意,秋月是个聪明的女孩子,也不难发现他跟刘雨间那难以割舍的情。延森轻轻地点头,他不能否认。
余秋月哀哀一叹:“她才是真漂亮,对你又那么好。”
“她对你也很好呀,你们不也是很好的朋友吗?”他还能说什么。
“是啊,刘雨姐对我是很不错,可都是她一直在帮我,我怎么敢奢求做她的朋友呢?”秋月的眼睛一亮又黯了下去。
“当然能了,她以前经常夸你又漂亮又懂事呢。”延森肯定地答道。
余秋月不否认也不响应:“杜姐姐也好久不见了,她最近工作还好吗?”
不用他回答,她马上又自言自语:“她那么精明能干,一定错不了的。”
延森的头都大了,不会有关他的事情她也全知道吧,女孩儿,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再这样说下去,她不一定会把话题扯到什么地方去了,既然到了这份上,还是主动一点吧。
“秋月,不管怎样,我都要实话实说。其实对我来讲,你们中的每一个在我心里都占着非常重要的位置。”
延森见她不吭声,停顿了一会儿才又问道:“秋月,会不会怪我太贪心呢?”
余秋月突然一下子扑进了他怀里:“我也不知道,是不是每个出色的人都像你这么花心呢?”
这个可不好回答,延森心想,就算自己花心,也不好坦然承认吧,再说他也记不清什么时候成了这样的。
听她的声音开始发颤,恐怕再不小心就会哭出来了,敏感的话题还是留到以后再提吧。
他小心翼翼地抚摸了一下伏在他肩上的脑袋,转身看了一下桌上配的药:“秋月,差不多了,咱们去给易小楚上药吧。”
她马上变成一脸认真:“好啦?那就去吧。”
哎,秋月呀秋月,就是过于理智了,他是不是不应该越陷越深呢?
易小楚一语不发地躺在□□,神色较之昨日更差。他们两人进来,她仅仅扫了一眼,就继续发呆。
大概是他耗去了太多的时间,一夜的功夫,她的心情又有了比较大的起伏。
“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的脸上分明充满了前途未卜的无奈,而昨天还明显的期盼,几乎消失贻尽。
曾经完美无瑕的脸蛋,现在有着那么多风暴过后的痕迹,再加上并不乐观的心理,连那半边无恙的脸也变得扭曲。这完全可以理解,发生了这种事情,自杀的情况都屡屡见诸报端。
这样的表现可不行,必须得有她积极配合,才好把治疗进行到底。延森看了看余秋月,冲易小楚呶了呶嘴,她会意地点了点头。
让易小楚高兴起来真的不易。她的床旁也摆了不少关于医学的书籍,肯定也知道伤成这样子,完好如初的机会并不大。
现在肯接受他的治疗,无非也是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想法。换作是谁,也难以保持良好的心态。而她能这样挺着,已经算好样的了。
延森轻轻地把几个容器都摆在床边,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小刷子,先在她的脸上薄薄地涂了一层。
余秋月拿过一条消过毒的毛巾,细心地擦去了多余的部分。秋月一边做着这份工作,一边讲起了一个经典的笑话:
某日,老师在课堂上想考考学生们的智商,就问一个男孩:“树上有十只鸟,开枪打死一只,还剩几只?”
男孩反问:“是无声手枪吗?”
“不是。”
“枪声有多大?”
“80-100分贝。”
“那就是说会震的耳朵疼?”
“是。”
“在这个城市里打鸟犯不犯法?”
“不犯。”
“您确定那只鸟真的被打死啦?”
“确定。”老师已经不耐烦了,“拜托,你告诉我还剩几只就行了,好吗?”
“好的。鸟里有没有聋子?”
“没有。”
“有没有关在笼子里的?”
“没有。”
“边上还有没有其他的树,树上还有没有其他鸟?”
“没有。”
“有没有残疾或饿的飞不动的鸟?”
“没有。”
“算不算怀孕肚子里的小鸟?”
“不算。”
“打鸟的人眼有没有花?保证是十只?”
“没有花,就十只。”
老师脑门上的汗已经流下来了,下课铃响起,但男孩仍继续问:“有没有傻到不怕死的?”
“都怕死。”
“会不会一枪打死两只?”
“不会。”
“所有的鸟都可以自由活动吗?”
“完全可以。”
“如果您的回答没有骗人,”学生满怀信心的回答,“打死的鸟要是挂在树上没掉下来,那么就剩一只,如果掉下来,就一只不剩。”老师当即晕倒!
秋月的口才极佳,讲起来绘声绘色,比王强那两下子可强多了。尽管听过不止一次,延森还是忍不住轻轻微笑。
易小楚笑得分外灿烂,看得出不仅是为了应付好友的好心:“秋月,看不出来你也挺贫嘴的,跟陆延森有得一比了。”
延森倒!这评价还真够高的,他是那种贫嘴的人吗?不过还好,她肯笑就是好现象。但她笑起来的样子实在不敢恭维,脸上涂的药膏皱起来更加难看。
延森勉强镇定,做出不为她言语所动的样子,换过一种药膏涂在了她的颈部,在病人面前要保持风度。针对烫伤的不同程序,他配出了相应的药剂。
到第三种的时候,余秋月轻轻地把毛巾被向下拉了拉,眼看就要露出胸部,易小楚拼命地把头扭向了一边。
即将出现的起伏不大的所在,就是当年引起误会的地方,从那以后才惹上了易小楚这个煞星。延森心有余悸,轻轻别过头去:“秋月,接下的你来吧,就照刚才那样好了。”
“这,我行吗?”余秋月有些犹豫。
还不等他开口,易小楚已经接道:“秋月,你就来吧。延森一定也累了。”
她倒挺会找台阶下的,延森连忙说:“是啊,我出去喝口水,顺便看看大妈准备好午饭没有。”他知趣地答道。
他轻轻走到一边,并没有离开,眼睛只落到余秋月身上,因为紧张,她的脸上很快就冒出了一层汗水。
终于,她问道:“这样行了吗?”
易小楚“啊”了一声,这才知道他仍在身边,
他并没有探头去看,她还知道害羞,也不是件坏事:“药敷上六个小时,到时再用这个药水洗掉,期间一直晾着就可以了。”
“噢。”余秋月应了一声。
延森在旁边的椅子上坐了一会儿,听余秋月问易小楚难不难受,疼不疼之类的话,突然感到一阵头晕。
“秋月,我回去了。以后我每天晚饭后过来,配完再上药就行。这次的方子先用一周,观察一下效果,根据情况再作调整。”
“嗯。延森,你的脸色不好,不会是生病了吧?都快吃午饭了,吃了饭再走吧。”秋月发现了他的神态不对,关心地问道。
这样心力交瘁的工作,他的脸色能好才怪。脑力劳动确实比体力劳动更让人疲劳,这几天连续作战,平均每天的睡眠时间连三个小时都没有超过。
刚才又跟她缠绵一番,也耗费了不少的精力,饶是以他这样的体力也顶不住了,这还仗着先天功法不时助力呢。
“不了,我回去休息,睡上一觉就什么事都没了。”他勉强一笑。
刚才状态还挺好,等上完药,而易小楚又没表现出什么特别的痛苦,疲态马上在他身上显现了出来。
☆、驾轻就熟
曹伯告诉他的话中,有一点延森一刻也不敢忘:如果上药之后的半个小时之内没事,一般不会造成更坏的后果。这是曹伯的经验所谈。
支撑着的力量没了,人一下子放松下来,他真的有些支持不住了。余秋月送他出来,也没想到其中原因,只是一脸关心,而他连开玩笑的力气都没有了。
回到公寓,就更感疲惫,懒得一根指头也不想动。硬撑着告诉自己应该先洗完澡再躺下,可还没等静心赋发动起来,他已经歪在沙发上睡过去了。
好不容易醒来的时候,倒也不错,人已经在□□了。看看时间,又是早晨了。乖乖了不得,不会又睡了好几天吧,他可是有过这种先例的。
听到外面已经有了响动,他爬出去问问曹言,还好,睡了不到一天一夜。
荷芳则向他道:“森大侠,知不知道你昨天睡得跟一头猪一样,我和曹言费了半天劲才把你扔□□去,是不是应该付点报酬什么的?”
延森苦笑,“扔到□□去?”,把老子当货物了,这对“狗男女”,到那家臭名昭著的某某快递公司去,一定会成为不错的员工。
“谁把老子的衬衣袖子弄了个大口子。”打开洗衣机准备自力更生的时候,他突然发现半条袖子快掉下来了,这可是韵杏从国外买回来的。
曹言闻声赶来,“憨厚”地摸着脑袋:“老大,不好意思,昨天给你扒皮的时候太吃力,一不小心就……”
说的还真没错,要把这小子弄那家快递公司准是个好样的,内包装都能弄坏,真是好功力。
“那还不让你老婆给我缝起来?”对自己的小弟,他还是底气很足的。
荷芳甜蜜的笑脸伸过来:“老大,老子比你还没空。我的扣子掉了还是曹言帮着缝的呢。”
毕竟是女孩子,那个“老子”说的声音很轻,但腔调却学了个十足,他气的肺都要炸了。
他只好把目标转向曹言,把肺里的闷气用力挤出来,把那件可怜巴巴的衬衣展示在他面前。
心想,这小子,手巧有什么好处,连针线活都干了,害得姑娘们得少了多少生活乐趣呀。
想归想,他也是有笑脸的:“好兄弟,哥哥的衣服,那个,不如……”
曹言笑的比他更加灿烂:“大哥,这个今天的早饭是兄弟跑的腿,那个,不如……”
事到如今,他总算明白了,面带忠厚的人才最为奸诈,就是兄弟也不行,以后一定要多加注意。
看着自己一手带出来的兄弟“堕落”到了这种地步,他的心真的很痛,哀嚎一声,吐出了那个天底下最“纯真”的字眼:“滚!”
然后自己掉头走开了,还是交给可爱的秋月来处理吧。
白天有足够的时间,正好来消化这些日子来弄出的药方。等吃过晚饭,他拎上已经晒干的衬衣来到了易小楚的临时公寓。
他心里多少有了点底,干起活来驾轻就熟;昨天弄好的粉粉末末还有存货,更省了不少力气。
边搅着糊剂,边看秋月一针一线地替他缝补,真是一种很温馨的感觉。
对于他来说,买一打新衬衣并不是什么难事,却难穿出这种感觉来。
秋月把针在头发上擦了擦,抬头冲他一笑:“怎么?傻乎乎地笑!”
“秋月干起家务来,很像那么回事嘛。”延森嘴里表扬,心里想这么幸福的笑容怎么会傻呢?不过无论如何,秋月比曹言那两口子好得太多了。
她再一笑,有了点妩媚的意思:“这算什么,小楚才真是好样的呢。为了大伙伤成那样,一句怨言都没有。”
这丫头,什么时候都忘不了替那小恶女说话:“是啊,易小楚同学的表现是很高尚,值得钦佩。可惜了我,这么辛勤地工作,居然就没人宣传,还自己掏钱替她花钱买药呢。”
“你呀,就是嘴里说说。你是那么小气的人吗?以前你做的事不少,还不都不愿意让别人知道。怎么,现在转性子啦?”秋月很了解他。
“唉……”延森故意长叹一声,“现在不是都讲究经济效益嘛,做了这么多,连个广告效应都没有,我是个生意人,岂不太亏了吗?”
“哼!还说呢,你就知道钱,那时我们替你在电脑店里打工,不也是一分钱不要?”余秋月的眼睛又好看地眯了起来,“你要真觉得亏,我从小楚卡里取钱给你好了。”
她马上又接着道:“我就知道你也不会要的,不如等小楚好了,我们一起给你做宣传好了。”
“嘿嘿,宣传倒用不着。不如你……”
余秋月见他盯着自己小巧的嘴巴,一副要流口水的样子,“啊”地叫了一声,抓着没缝完的衬衣就跑了出去:“我去小楚那屋了,弄完了自己过来吧。”
延森端着家伙悄悄过去,秋月正在易小楚的“梳妆台”上熨着他那件衬衣。
大概看到希望,易小楚的气色好了些,斜靠在床边上跟她说话:“秋月,他真就那么好?值得你付出这么多?”
他的心里有些不快,心想,这恶女心理真是变态,老子为你这样做就值得吗?所以用力在门上敲了两下。
易小楚马上闭嘴,余秋月回过头来:“快进来呀,等你呢。”
延森把药扔到一旁的桌上:“秋月,你来替易大小姐上药吧,像昨天一样就行了。”
易小楚闭上眼睛不说话,余秋月猜他听到了刚才的话,过来拉着他的手:“干嘛呀,跟女孩子耍脾气可有失男子汉风度的。你跟我一起吧,怕弄不好,等你教会了,人家再自己来。”
“秋月,你来就行了,可别累着人家陆大少爷。”嘿,易小楚倒耍起大牌来。
这么快就还回来了,大小姐、大少爷,也不错,正好一对。
上次还好好的,今天又故意跟他作对了,他就那么入不了她的法眼?跟她在一起,他的情绪也总是容易失控,一点就着,大概他们真的是天生的对头吧。
好,越这么说,偏偏就要给你上药。他都打定主意不跟病号斗气,不过还是忍不住。
说归说,闹归闹,动起手来可马虎不得,还是得“克尽职守”。或者,等秋月掌握要领之后就轻松了,延森只得这样安慰自己。
这活儿看起来简单,当年他为了给吴伊莉服务好,可是像模像样地给曹伯作了好几天学徒。
用过一次药后,创面就起了几块痂皮。消好毒后,先得把翘起明显的部分去掉再上药,才能收到好的效果。
药涂到胸前的伤处,因为怕余秋月做不到位,他还是不敢离开,要亲眼看着她操作。
易小楚的前胸暴露着,她的手紧紧地抓着床边,身体因为紧张而痉挛,一双眼睛也紧闭着,不知道会不会以为他是有意偷看。
延森本着一种负责的态度,不管她怎么想。反正她半张脸上都涂满药膏,就算害羞也看不出来。另一边嘛,红也很正常,这屋里本来就热嘛。
那半边少女的骄傲,说平坦有点刻薄,虽然形态不错,但跟那些夸张的形容词也绝不沾边,何况现在烧成这个样子,更难引起人的联想。
可是延森偏偏就浮想联翩:哎,就是在这儿轻轻一下,惹了这么多的麻烦。要不然以他和她爷爷、叔叔的关系,做个好朋友还是不成问题吧。
……
他除了两边公寓跑着,学校和公司里都不曾露面。心满意足之余,不免有些无聊。
替易小楚配药、换药,日子过得倒也不慢。具体工作之余,相关研究也不断加强,真希望能整理点像模像样的东西出来,以不负这番辛苦,毕竟对他来说,做的是从未试过的工作。
也许做个医学生更好些,因为对药物的兴趣,似乎早已经超过了他自己专业。而且,也许,会大有“钱途”。
他稍稍感到遗憾的是,从那日之后,最多只能摸摸秋月的小手,偶尔偷偷抱上一下,还被她迅速逃开。
秋月就像一个精灵,总是不给他更多的机会。
由于和学业并非毫无关联,这些日子的忙碌,他相信自己对生物信息的领会,进入了一个更高的境界,早超过了功课的范畴。
他跟婉晴解释过,说遇到了点问题,要迟些日子才能过去,但她也打电话催了好几次。
一周之后,他把所应用的药物做了适当的调整,经过跟曹伯商榷,确认这次的方子可以用上半月时间再观后效。
秋月聪慧过人,虽然跟所说完全不沾边,但用的药物已完全能正确识别。配药、上药,动作甚至比他还熟练,许多时候都不用他插手了。
延森这几天不得不跑了几家药店,因为有的中药材不太常见,用的也快。还好他比较“聪明”,提前给柳阿姨捎了信去。
柳阿姨不知道跑到什么地方给他打了个电话,说药材已经寄了出来,现在正在路上,也许几天后就能收到了。
得此喘息机会,他真想好好休整一下,天气渐泠,正是机会去婉晴那儿看看。听她说现在还经常去海里游泳呢,真的好生羡慕。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延森对她承诺过的,从来没有食言。
时日尚短,他不敢贸然评论易小楚的治疗会达到一个什么样的效果。
肩部和胸部烫伤的最轻,恢复也最好,暴露出来的部分已经有新的组织形成。可惜从秋月正式接手之后,他就没有机会再欣赏那份平坦好转之后是什么样子。
她脸上伤势看不出什么明显变化。颈部伤的最重,坏死的皮肤开始慢慢大块脱落,只不知道以后新生出的会成什么样子,这大概才是成败的关键。
曹伯听他“汇报”了几次工作之后,说是这几天准备过来看看儿子。延森知道这老头其实是技痒了,因为他还说,如果合适,打算开上几副中药让易小楚服用,以便更好恢复。
他不打算等老人家来了,还是去看看婉晴吧,好久不见,他也挺想的了,不知道小妮子在新环境中过的如何。
他把婉晴的邀请告诉了秋月,透露了自己“请假”的意思。
秋月是个善解人意的女孩儿,明白这些日子确实把他拖累的不轻,一力支持他出去散散心。
出门之前,他自然要去公司看看,最近的情况基本都是听荷芳介绍的,好像还不错,正稳步前进中。
还算不错,卞叶霖被他逮了个正着,她忙碌之余一脸的快活。公司的业务蒸蒸日上,她这个做总经理的自然功不可没。
袁晔也是忙得不可开交,说了几句话后就匆匆离去。她还透露了一个好消息,自从那次开了会,郑中普经常过来看看,公司经营有不少好想法。
哎,有他在就更好,他这个懒人正可以腾出功夫去做点别的,比如说去享受易大小姐的“折磨”。
听说延森的去向,卞叶霖安排公司接待员替他订了机票,还说那边的住宿也已经提前预订,到时只要出示身份证明就可以。
他的心情就是两个字——高兴,能省的事还是要省,不论是钱还是功夫,这是他做人的“原则”。
这次出去,打着出差的幌子,可以享受公司的福利待遇,真是一件美事。别看当“领导”这么长时间了,他干什么都习惯自己花钱,还真没想过要揩过公家的油呢。
秋月想得非常周到,网上专门做了调查,告诉他南方的气温现在还在摄氏三十度以上,不用带太多的衣服过去。
上次帮延森补了韵杏买的那件衬衣,有感于他的“勤俭持家”,秋月还专门替他买了两件新衬衣带上。
走之前的晚上,她特意跑到公寓里帮他打点行装,美其名曰“临终关怀”。
秋月见他只简单的准备一个小包,感到有些意外,连问了好几次。
他出门从来不爱多带东西,就是身上的那件厚外套,也在登机前脱下交给秋月带了回去,南北温差太大,到那也是累赘,他喜欢一身轻松,无牵无挂的感觉。哪像她们女孩子,几步路也要带上一堆有用没用的东西。
只要带上必需的洗漱用品,然后别忘了钱包。想了这么久,也不知道该给婉晴买点什么好,他实在做不好这样的事情,也不愿意那么用心了,反正有钱,在哪儿都能买到。这次也不会例外,当然也是这样跟她说。
☆、一脸满足
女孩子就是多事,秋月自作主张带来了一个大大的旅行包,说是为他准备的。在候机厅要去机票,连托运手续都包办了,还神神秘秘地说一定要到了婉晴的住所才能打开。
在她的叮嘱声里,延森就要到祖国最南部去了。
不用每天见到易小楚的脸色,尤其是那副“半是火焰,半是海水”的尊容,真是人生的一大快事。
从飞机的弦窗望出去,似羊群般的层层白云从脚下飘过,他的心情很不错,颇有些草原上的味道,只可惜缺了那茵茵绿草,否则岂不更加完美。
现代交通就是好,几千里的路程也不过几个小时的时间。
也有不爽,一下飞机先得去拉上那个沉甸甸的大包。也不知道都装了些什么。他一直也没有机会看看,正好满足了秋月顽皮的心愿。
延森想起她就想笑,这一段时间的相处,秋月在他面前开朗了许多,也学会开玩笑了。如不是那个病怏怏的易小楚从中“作梗”,生活肯定会多许多乐趣。
今天是周末,婉晴有时间来接他,上了大学的小妹会有什么改变?
华洲是一座新兴城市,以前是著名的旅游胜地,各方面发展非常迅速,隐隐有了国际大都市的风范,而华辰则是这儿最著名的高校,虽然建校不过只有几十年,却已经侪身名牌大学之列。
机场建得非常有气势,比之京城那个毫不逊色,出口就有七、八个之多,要想找个人还真有些困难。
他站在人流中四下张望,正掏出手机准备联系张婉晴,一双香香的小手突然悄悄从后面蒙上了他的眼睛。
玩了多年的游戏了,刚才还想呢,小妮子会发生多大的改变。看来变化是有的,仍然蒙眼睛,倒学会了鬼子静悄悄地进村。
一定得好好配合。
延森把手里东西放下,赶紧把手举了起来:“大侠饶命,小的出门,身无长物,一分钱没带,只有一颗火热的心来着,如不嫌弃就拿去当球踢吧。”
“嘻嘻”的笑声响声:“才不稀罕呢,女孩子不爱踢球,人家又没有养宠物。”手已经拿了下来。
敢情他这一颗红心只配用来喂狗来着,延森转过身去,映入眼中的是婉晴可爱的脸蛋,明媚的笑容。
“哥哥,你可来了。”调皮的丫头一个纵身扑进了他的怀里,“还以为得过两天才到呢,没想到你会从天上掉下来的。”
晦气,这话要是让空勤人员听了,准得把她扣在这儿打扫卫生,太不吉利。
婉晴弄着长长的头发,还是扎成了他熟悉的马尾辫,说话和动作也跟以前没太大变化,只是称呼更简单了,“森哥哥”直接变成了“哥哥”。
“让你这样一说,我变成乌鸦了,可以直接飞过来,那样倒好了,还真能省点钱。”
婉晴撅起嘴:“哥哥怎么可能是乌鸦,怎么也得是麻雀吧。”说完她自己先笑了。
婉晴还是有改变的,不愧是学新闻的,口才越来越“进步”,话也比以前来的更快了。
她的兴奋发自内心,一见面就叽叽喳喳说个不停:“哥,还是你有钱人好,都坐飞机出门了,我来的时候在火车上晃了好久呢!”
延森微微一笑,拍了拍她的脑袋:“姑娘越大越没有分寸,连哥哥也笑话?”
她不服气地掂起脚,也在他头上拍了两下:“哥哥,你好厉害,不愧有钱人哪,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延森被她的孩子气逗乐了:“有点钱也不可以为所欲为的。哥哥也没什么厉害的。不管做什么,都得自己肯用心,赚钱当然也不难,难得的是把握好机会。经常听人说现在生意不好做了,好事都让别人做光了。其实并不这样,只要你努力,一样也能做到。”
“你这人真没意思,一见人家就开始说教,跟我们政治老师差不多。我早不是小孩子了,才不要赚钱呢,太累。”婉晴嘟起嘴,“还是喜欢现在学的,以后做个主持人,或者出去搞新闻调查,社会上那么多不良风气,就需要有更多的人站出来直言。”
“好!”延森不由赞了一声,想不到婉晴有这样的志气。
“说归说,无论做什么缺了钱都是不行的,你总不能步行全国各地去行侠仗义吧。”既然像老师,那就把说教进行到底。
“我才不需要钱呢!”
婉晴从小家里就生活困难,最知道钱的重要,今天口气怎么变了?
“只要哥哥多挣点钱,我不就有得花了,费那么大劲干什么。”这是她的下文。
死丫头,敢情打的这种主意,还真够想得开的。延森心里却是很开心。
“走吧,别站在机场说上一下午。”周围人流涌动,他意识到已经站这儿半天了。
“好久都没这样跟哥哥交流了,一高兴就忘了呗!”婉晴一扯他的胳膊,“走喽!”
延森回身去拿行李。
“哇,森哥哥,你拿这么大个包干什么,不会是准备转学来这里吧,那可要把我高兴死了。”
秋月卖了关子,其实他对其中内容也是一无所知。但还是神秘的一笑,做出天机不可泄露的表情。
出了大厅门口,一个文静的小伙子突然出现在他们面前:“张婉晴,这就是你接的人吗?”
“是啊。”
“哥哥,这是我们班的同学,叫陆绍伟,他正好有事,跟我一块来的机场。绍伟,这是我的哥哥,陆延森。”
不简单,婉晴现在都有跟班的了,这是延森的第一个念头,他马上把手伸了过去:“你好。”
陆绍伟的脸色一变,从姓氏上自然能听出延森这个哥哥跟张婉晴不是一家人,动作上就更不像了。他迟疑了一下,也把手伸了过来:“你好。”
他的情绪明显有些低落。呵呵,年轻人。看这表现,延森心里马上明白,有可能是婉晴的追求者!
“陆绍伟,你的事情办完了吗?我们要走了。”
陆绍伟变得结巴起来:“还没、没呢,还要等一会儿,要不你们先走吧。”
这是个爱害羞的男孩,延森在心里暗笑,握住他的手没松开:“呵呵,没什么要紧的事儿就一块回去吧。”
他想要推辞,却又有些不舍,被延森拉着一起出来了。这小子,也就比延森小个三两岁的样子,却比延森那时还要害羞。
到了路边,延森正要伸手打车,一想又把手收了回来,笑着问道:“绍伟,咱们怎么走?”
他把脸转向张婉晴,婉晴似乎毫无察觉,用手一指远处:“那不,交通车过来了,咱们快过去。”
说完牵着延森的一只手就跑了过去,可怜的陆绍伟,在后面拖着那只大大的包。
一路上,婉晴喜笑颜开地指点着周围,浑然忘了身旁还有个可怜的小伙子。只有延森偶尔跟陆绍伟开几句玩笑,车上空调开的挺大,他还是一直不停地用手擦汗。
走到中途换车的时候,他说什么也不肯再继续跟他们一路,丢下一声“还有事”,就飞也似地逃走了。
婉晴还是一脸兴奋,对他的离开并不在意,继续给延森介绍着沿途景观。
转了两班车,离华辰不远了。从车上下来,延森才觉得一股热浪扑面而来。南国风光果然不同,在京城里,很多人早就穿上毛衣了。在他们家里,则正是气候凉爽的季节。
路旁的种植物颇具热带特色,植物多以阔叶群为主。入眼青葱碧绿,十分喜人,带来一种别样的感受。
路人衣饰风格也与北方大不相同。延森对同性不怎么注意,年轻的姑娘、美艳的女士,很多都是短小的服饰,露着大片的后背和一圈的腰腹。
相比之下,婉晴的装扮已经算是比较保守的了。
“哥,这儿的女孩子是不是很漂亮,也很开放?”注意到延森四周乱看,婉晴探头到眼前问道。
延森忍不住捏了一下她的小鼻子:“婉晴,这么热的天,你怎么不学着赶赶时髦?”
她皱了一下小鼻头:“哥哥你好讨厌,都这么大了,还揪人家鼻子。”
旋又高兴地回答道,“我来的时候雨姐姐说了,女孩子还是含蓄一点比较好。”
嘿,开口闭口的雨姐姐,一路上可没少提,她倒是真听话。
张婉晴穿着深绿色的背心,白色的短裤,一双浅帮的小凉鞋,一副淑女的样子。
延森穿的还是件长袖衬衣,虽然体质特殊,没有觉得特别炎热,但比起周围的人群来说,已经非常另类了,还好没听秋月的主意,弄条领带扎上,否则人家说不定就把他当作了卖保险的。
他们向华辰的校园走去,延森存心逗她:“刚才那个绍伟,是不是在追我家婉晴呀?”
“我有哥哥了,这儿的男生才看不上眼呢。”
延森呵呵笑了笑:“这儿的俊男不可少呢!”
“才不管呢,谁都没森哥哥好。”
这声表扬,让他略感惭愧,差点把头低下。
“张婉晴,这就是你的男朋友吗?”迎面走来一群女生,其中一个开口问道。
婉晴重新挽了挽他的胳膊,不客气地回答:“对呀!”
延森作出得体的微笑,合作地任她挎着。
“好帅呀。”旁边的几个女孩一起七嘴八舌起来。
延森的脸皮“久经考验”,在这帮小丫头片子面前倒没觉出什么。只是没过多久,婉晴就在如潮的评论下败下阵来,小脸也红了:“不跟你们说了,我要回宿舍了。”
上女生楼没有受到任何阻拦,婉晴笑着介绍这儿并不反对男生进出,但楼道各处都安装了闭路监视系统,如有不妥,保卫处很快就能发现。
婉晴的宿舍在三楼,楼道左边住的都是她班的女生。一路走来,他们两人很快引起了关注,不少女生都挤到了她宿舍里看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