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究竟是怎么逃出来的?还有,你现在是个奥克吗?”
儒米尔喉间笑了一声,但脸上没露出笑容:“毫无疑问,他们尝试过要把我变成奥克,但我并不是奥克。你去参战的话,就会知道奥克究竟是什么货色。”
我热切地说:“下次我就去参战。我在卫队里有个朋友,我还有一个朋友会打造长剑。我也要去。”
“那么你一定会知道。至于我是怎么逃脱的……我们坐一会儿如何?”我们到大厅边上的长椅上坐下。我发现儒米尔腿瘸。艾尔夫威奈,他比你瘸得还厉害,拐杖就是他的第三条腿。所有的流言在我脑海中脉络,我明白了这就是为什么谣传他没有双脚。“我在荣耀之战里挨了狠狠一击。奥克把我从一堆尸体里拖了出来。我半边脸都被劈开了,我以为我很快就要死了,死得跟那些尸体一样硬。可我没有。他们用一种恶心的饮料弄醒了我,逼我卸掉了装备,强迫我走路。我还以为这就是酷刑了——直到我们抵达桑戈洛锥姆。我们被带去见他。见魔苟斯。”在夏日阳光照亮的大厅里,儒米尔低下了头。过了一刻,他忽然一抖,挣脱了回忆:“我们当中那些被认为无关紧要的,就被发派去当奴隶。”
我大惑不解:“但您是图尔巩的学者,您是位重要人物。”
“对,而且我很庆幸我成功地守口如瓶,尽管我为此失去了很多。”那时,儒米尔一句也没提魔苟斯的奥克用来恐吓、残害奴隶服从的折磨手段。他只说:“我被派去挖掘,开采金属矿藏,好制造将会屠杀我亲族的武器。矿井里其他精灵比失去了肉体的灵魂还糟糕——他们是没有灵魂的肉体,空虚的躯壳。我知道,我要是久留,也会变成那种模样。”他停顿一下,说了古怪的话,“我非常喜爱动物。我在阿门洲学会了所有鸟类的语言。它们一直都是我的最爱。当然,在矿井里没有鸟,但我能观察老鼠和甲虫,听它们吱吱叫、嚓嚓响,心想它们至少可以自由来去。”
“有一天,我又饿又累又痛苦,到了神志恍惚的地步。我的目光追随着甲虫爬行的轨迹。我敢发誓,它们在用那愚蠢的嗡鸣声和来回飞掠的途径,向我透露一条出去的路。或许我疯了。我无疑是饿坏了,饿到了可以从锁链中滑脱。我摇摇晃晃地走进了黑暗,跟着甲虫,聆听它们的嘁喳响声,觉得那种曲调比任何鸟儿能唱出的都悦耳。那些甲虫,它们没有领错路。它们通过山体中的一条裂隙来去。我当时那么瘦,得以像甲虫一样挤出去逃脱。尽管有一条腿坏死了,我还是坚持走到了这里。”儒米尔讲完了,目光锐利地看着我,“你觉得我疯了吗?”
我最后开口时,目光离开了他,盯着自己的双脚:“有时,我父亲跟鸟儿交谈,我母亲则是跟猎犬。我猜,本地的甲虫都不说话吧?”
“啊,它们也说。朋戈洛兹,这是个不回答问题的机灵办法。你这样说,如果我疯了,你不会侮辱我,如果我没疯,当真在辅助图尔巩,你也不会侮辱我。而且你还问了一个好问题。我肯定,每个努力不瞪着我看的人心里都想问同样的问题。”
总管已经又出来了,我和儒米尔交谈时,他不得不站着等待,看起来正在忍受巨大的不便。儒米尔叫他过来,然后问我,仿佛我是个值得商谈的人:“这封信可让你满意了?”我读了那几行字,说满意了。
“那就把它给我,我要添上些内容。”儒米尔从衣袋里掏出一支削尖的炭笔,在长椅上展开了信纸。他在我父亲小心翼翼的字迹和总管难以辨认的潦草答复下面添上了几行流畅的文字。“你觉得我这附注怎么样?是否也让你满意?你若不满意,炭笔字是可以擦掉的。”
儒米尔写的文字,以最正式、最礼貌的措辞,询问我父亲是否愿意准许他的儿子朋戈洛兹成为提力安的儒米尔的学徒,在温雅玛图尔巩大人的王宫中效劳。我读着那些细则时,把纸都捏皱了:我将如何效力(被描述为“帮忙”的低级差事,学徒惯常的职责);我将学到什么——语言和歌谣,历史和智见,图书和卷轴的制法,优美书法;以及他想把我培养成什么人——助手,教师,学者。
这样的奢侈,我从不曾想象过。去做我最爱做的事,整天与书籍为伴,与知识渊博的成年精灵为伴,而且自己也将成为其中一员。然而这些,我要依靠这个令人生畏的陌生人儒米尔才做得到。他的丑陋叫人恐惧,他那不可思议的聪明头脑也一样——他看得透任何遁词。我比他料想的更快抬头看他,发现他显得严肃又悲伤。他惊觉了,把丑陋面容上的神色重新调整成含着嘲弄的无动于衷。我回过神,说:“我希望今晚就把我父亲的许可带回来。”
儒米尔微笑了。他微笑时,尽管脸带伤痕、头发稀疏,仍然千真万确是个精灵。“明天早晨就好。”
这项提议冲淡了总管那平平无奇的消息带来的失望,解决了我家的许多问题。这一来,辛果蒂尔的未婚夫就可以正式给我父亲当学徒了。辛果蒂尔自己从嫁妆里拿出好料子来给我做衣服。经过一大通忙乱,我直到背着装有随身物品的麻编背包站在儒米尔的工作室里,才真正意识到自己答应了什么。
“准备好了?”儒米尔并没等我回答,“我这就给你布置作为学徒的第一项任务。不管你去哪里,工作都是一回事,而你已经是个送信的老手了。”儒米尔点了一根小蜡烛,用蜡封好了一封早已写好搁在桌上的信。他把它递给我,问:“你听说过竖琴家族的领主吗?”
我说不出话,只点了点头,因为我心生敬畏——儒米尔凭借自己的学识,赢得了可以给图尔巩麾下那些骑士家族的领主送信的尊贵地位。
“把这封信送去,等他回复。他读了信会相当恼火。因为我要婉拒他的建议,就是收他儿子萨尔甘特当学徒。如果他问你谁抢了他儿子的位置,告诉他就是你自己。你做得到吗?”儒米尔问。
仍然说不出话(这次是因为震惊),我又点了点头。
“这很难。而且这就是人情政治。”儒米尔叹了口气,“就像我的学问一样,那也是我的职责。我很高兴你似乎有本事应付。我当初就知道你能。”
“但是,大人,您本来可以收下一位领主的儿子,为什么要收我?”我问,“就为了气他吗?”
儒米尔笑了一声:“我不否认有这个因素。当时,既然推荐给我的孩子不合意,我就得尽快找个别的什么人收下,一个合适的人,我得能说:‘不,我已经有人选了。’我找了一大批孩子都不合适,然后我就碰巧见到了你,你正为你父亲那封信辩护。要熟悉某人,这样的方式倒不是最差的。你认为写下来的信最重要,比总管还重要。你读着你可以成为什么样的人时,眼睛发亮。你懂得什么是努力工作。而且,你能毫不畏缩地看着我,而另外那个孩子不能。”儒米尔挥了挥手,“去吧,傍晚前你就能回来。”
我去了。我完成了使命。我成功应付了竖琴家族领主的不悦,至少我带着他的亲笔回信离开他那木材建造的住所时,表面还显得很有尊严。儒米尔读回信时点了点头,我从来都不清楚竖琴家族的领主写了些什么,不过我倒是可以猜测。我在往返竖琴家族领主宅邸的途中,可没少思索。
儒米尔把回信撕成三片,立刻丢进了火中。纸片在火焰中卷曲,他说:“现在你我都有了个对头。欢迎来到温雅玛。”
就这样,我开始了学徒生涯。
****
朋戈洛兹讲完故事的时候,夏季那姗姗来迟的黄昏正要化作夜色。夏季白日漫长,这意味着时间已经很晚了。他们三个人道过晚安,就各自歇息去了。朋戈洛兹独自躺在那张当作床用的长椅上,如释重负地吸了口气。他从前也做过某种程度上相差无几的事——与陌生人相处,如饥似渴地学习着新的语言和那种赋予它意义的生活。朋戈洛兹纳闷,他们是不是每个人都在故事中看到了自己。故事全都是真的。很有可能,他思忖着。是过去的余韵,令他能够欣赏艾尔夫威奈和这处有趣的住处。
在陷入精灵睡眠那种回忆织成的梦境之前,他最后一个清醒的想法有些不安。有艾尔夫威奈相陪,在努门诺尔暂作停留,他感觉这和当年给儒米尔当学徒一样理所当然。但他离开的那艘船上的精灵船长会给出警示,肯定不是毫无缘故的。
在罗门娜的日子(上)
第二天,夏日的朝阳刚刚升起,艾尔夫威奈就起了床。朋戈洛兹也醒了,听着他那不规则的脚步声从狭窄的楼梯下去。他还不清楚这家的规矩,于是一直等到有人敲门。来的是少年阿汤,哑着嗓子说:“大人,这是洗脸的水。”朋戈洛兹打开门一看,一个装满水的瓷罐和一条亚麻毛巾就搁在门口,但害羞的阿汤已经撒腿跑了,叮里咣啷地下了楼梯。朋戈洛兹认真地盥洗了一番,因为他已经计划好了当天要干什么。他打算吃早饭,然后就出门去罗门娜花些时间转转,晚上再为艾尔夫威奈做些书写的工作。他打定了主意,就也下楼去了。
他一到楼下,就发现店里变了样。艾尔夫威奈已经开始工作了。他在黄上衣外面罩了条亚麻围裙,卷起了蓝色的袖子,坐在那里给一叠纸画精确的直线。艾尔夫威奈先是确认了朋戈洛兹睡得很安稳,对房间也很满意,才解释道:“我们这里正有个特大的项目。他们正在造一艘大船,需要地图和航海日志。这种项目一般都会交给大些的誊写店来做,但最大的那家店里正流行热伤风,而据说疾病会附在皮纸和布料上,他们可绝对不希望新船沾上一点点病气。就跟所有的好项目一样,这项工作来得很迟,但一星期内就要交货。我昨天就该多做一点,但是,啊,谁能错过结识一位精灵!”
朋戈洛兹一看见笔和羊皮纸,就被吸引住了。他问了些有关航海日志和地图的问题,以及艾尔夫威奈可能得到多少报酬,然后才想起早餐。艾尔夫威奈对此的说法是:“工作日的话,我们会吃一顿正式晚餐,但因为我还没结婚,早点和午饭我们就像劳工那样对付一下。会有小贩上门,上午有卖松糕的女人,下午有馅饼车和卖水果的。但你要是不吃那类东西,我们也可以弄些精灵的食品?”说到最后,艾尔夫威奈语气里含了担忧。
“水果已经很适合精灵了,至于别的东西——我在船上一连吃了一个月精灵食品。行路干粮,行路干粮,鱼,更多行路干粮。换个花样的话,我求之不得。”外面街上响起一阵小铃声,朋戈洛兹转过身,然后店门吱嘎一声开了。
铃声跟人一起进了门。“松糕,松糕。写字的,你不想把门敞开,好让店里通通风,来点新鲜空气吗?——老天哪!”新来的人在门廊里停住了脚。她是个矮小的老妇人,脸带皱纹,但精神矍铄,脸色红润,戴着蓝头巾,颈上用皮带挂着一个硕大的圆篮子。
在工作区的艾尔夫威奈一点也没显出腿瘸的迹象。他从桌前跳起来,迈出必要的三步站到隔在店中的柜台后,说:“这位是寡妇埃泽兰。寡妇,这位新来的房客是林顿的朋戈洛兹,美丽种族的一员。”
“维拉发发善心哪!”埃泽兰倒退一步叫道,“你当真是个精灵?”
朋戈洛兹抬手摸了摸头侧,又摸了摸下巴:“没有胡子,有尖耳朵,人又太高,不可能是卡扎德人——我只能是精灵。”
埃泽兰被他这滑稽举动逗乐了:“没啥,我就是头一回看见个稳稳站着的精灵。他们总是在船上,要么就是到处走,要去比这里更美的地儿。我估计你不会买个松糕吧?”朋戈洛兹表示要买,但不太确定自己这买的是什么东西。
事实证明,松糕是种圆滚滚、分量足的面制糕点,里面掺有香料和水果。埃泽兰从篮子里拿出的松糕还带着烤炉里的热气。她无论如何也要等着他咬上一口,并且宣布它们跟精灵面包一样好吃,然后才眉开眼笑:“今早这些啊,其实都不是我自个儿烤的。炉子倒是五年来都没换,但我已经把这小生意的经营法子、篮子、方子之类的统统卖了。这些松糕都是新人烤的,就是寡妇洛辛齐尔啦。”
“她还是明天开始接手吗?”艾尔夫威奈问。
“没错,就是。她会先照着我卖货的法子来,等找到她自个儿爱用的法子再说。至于我,我巴不得歇个几年,一直歇到我妥妥当当地入了土。我要把那些赖账的家伙的名儿全都说给各家酒馆饭店知道。”她补充道,冲艾尔夫威奈不客气地摇着一根手指。
“告诉他们我还额外多付了。”艾尔夫威奈说,递给她几个铜币。
“那他们就要以为你是我的心肝宝贝儿了,还要叫我——咳,咳!精灵大人,别怪我口无遮拦,我一定得走了,一定。洛辛齐尔要是不合适,你们尽管告诉我。”埃泽兰从前门出去了,这时阿汤从后门进来了,拿着另一个大肚瓶,倒出了一种茶。茶味又苦又浓,但这股涩味正配甜腻的糕点。
朋戈洛兹喝茶的时候又留了一会儿,向艾尔夫威奈问了问材料来源。他一看见布置妥当、准备工作的誊写桌,和那一页页诱人的正在等待的上等羊皮纸,手就发痒。他得知,艾尔夫威奈的墨水是用佛洛斯塔的橡树汁制成的,皮纸则是来自牧场地区埃梅瑞依,结果更手痒了。他决定投降:“或许我今天可以帮你的忙,好弥补昨天损失的时间?”艾尔夫威奈先客气地推辞了一番,等尽到了礼数,就让朋戈洛兹去给一本账本划线、写题头。这是项专家的工作。阿汤在旁给他们提供足够的墨水、羽毛笔,以及给写好的书页用的细沙,并把完工的书页拿到一边晾干。朋戈洛兹在忙碌的间隙看见阿汤开始在碎纸上练习书法,不禁窃笑。给学者当学徒,有些事从来不会变。
上午的前半段,明亮的商店里很安静,工作也卓有成效。过了一阵,朋戈洛兹抬起头来,看见卖糕的老妇人正从店前装着竖框的窗子往里窥视。他对她点点头,她高兴地挥挥手,就轻飘飘地走了。朋戈洛兹评论道:“看样子,她这一拨是卖完了。”很快,他们三个就发现,她卖糕这一路,嘴可没闲着。她刚走,门就开始被打开,店里迎来了川流不息的人。
头一个进来的是个女人,拖着三个孩子。艾尔夫威奈沉着地接待了她。朋戈洛兹皱起了眉。当然,离不开怀抱的婴儿她只能带进来,但店里有宝贵的文书之类物品,她一个做工的女人,肯定可以让那个年纪最大的——看起来有八岁了——留在外面照顾四岁的吧?那两个孩子可显得有点过于活泼了。朋戈洛兹刚想着他们看样子就要调皮捣蛋了,那个女人就用口音很重的阿督耐克语说:“瞧瞧哈,这店里可有个精灵,你们最好给我格外老实点,否则他就会告诉维拉说你们全是淘气包!”然后她转向艾尔夫威奈,“店主,早啊。你还做起精灵名的生意吗?”
“不错,我还做。是给这个小家伙起名吗?”艾尔夫威奈问,冲着那个婴儿一点头。
那个大点的孩子扭了扭,好像憋不住了,接着就大叫:“我也要一个!你答应过的,我们也都有!”
当妈的点了点头:“给全部三个。”她又不胜其烦地对那两个孩子说,“你们一有了精灵语名儿,就得好好表现,这才对得起那些名儿。喂,你俩听清了?”朋戈洛兹把笔搁到墨水瓶边,试图引起艾尔夫威奈的注意。
艾尔夫威奈注意到了。他看到朋戈洛兹的表情,用辛达语说:“这里的人有个风俗,就是不但要用阿督耐克语或类似的语言给孩子起名,而且要给他们起精灵语名。人们认为这很尊贵。但如今,我们这里大多数人都一点精灵语也不会说了,因此他们就请那些懂精灵语的人来起名。我以为我要是收点费,大家就不会来了,结果来的人反而更多。”他一边说话,一边从柜台下取出一个破旧的记录本,然后换回阿督耐克语,热情地说:“好啦,这个漂亮的小娃娃是谁啊?”
当妈的骄傲地把那个大块头的活泼婴孩放到了柜台上:“家里就管她叫祖多。”婴孩立刻从小胖脚上脱下一只小鞋,然后又脱了另一只,拿在手里挥舞着大笑。“别,祖多!不准脱衣服!”当妈的责备道。
“你觉得,叫她‘洛林达尔’怎么样?”艾尔夫威奈提议,“意思是‘金足’。”
当妈的立刻点了头:“这个我喜欢。但愿她能托那双脚的福,嫁个好男人。喂,轮到你俩啦。站直,别拿袖子擦鼻涕,跟有学问的人说说!”艾尔夫威奈跟另外两个孩子谈过之后,给年纪小些的安静孩子起名“曼茹明”(意思是“蒙受祝福的轻声细气的人”),给吵闹的那个起名“苏尔帕蓝”(意思是“漫游四方的风”)。
艾尔夫威奈把这些名字都记在本子里,在后面补上了孩子们的生日。他对旁边的朋戈洛兹解释道,他要是起重了名字,就会招人抱怨。他一边把三个名字写在纸上,一边跟那女人说了这些要收多少钱。她似乎想要讨价还价,但看了朋戈洛兹一眼之后,她说:“好吧。”她那两个孩子好似粘在了柜台上,毫不掩饰地瞪着朋戈洛兹看。他得到的印象是,她大概觉得只要自己这几个孩子能安静不乱动,哪怕就一会儿,也算值回价钱。
艾尔夫威奈如释重负地目送他们离去,然后看了看柜台,发现刚才婴儿的屁股所在的地方有一片潮湿,不禁摇了摇头:“阿汤,擦干净柜台,务必快点。再用硬肥皂好好刷刷。”
“这种事很常见吗?”朋戈洛兹总算说出了话。
“一周一两回吧。他们如果自豪到肯为孩子花这个钱,通常就会把襁褓中的婴孩带来。你刚才看见的这种倒不那么常见。”艾尔夫威奈把手里的硬币弄得叮当响,然后把它们塞进腰带上的钱包里。
没过多久,他们就意识到,卖糕的老妇人把艾尔夫威奈店里招待着一个精灵这事宣扬得尽人皆知。有几个人进来买了些空白的小本子,或库存的少数几种地图。一个衣着俗丽还撞色的富裕商人自命不凡地进来了,但艾尔夫威奈不肯卖给他所谓“你那边正写着的精致大书”,惹得他很恼火。那个最先来的女人动起脑筋很快,嘴里传起谣言多半也很快,因为当天下午,似乎每个当爹或当妈的只要有个孩子还在摇篮里,就觉得非得给小娃娃起个精灵别号不可。
朋戈洛兹欣然看着,听着。他根本没必要出门去罗门娜转转,因为全罗门娜的人都上这里来了。有靠劳动讨生活的人,也有游手好闲的,有皮肤晒黑、头发褪色的渔民家属,有从山里来镇上卖葡萄酒的,还有各种级别的水手和军士。最后这批人没带孩子来,但他们要求把亲生但未曾见面的孩子的名字写了下来。那些不识字的人大声重复着名字,直到沉浸在回忆里不能自拔,把写了名字的纸当作护身符拿走。朋戈洛兹和艾尔夫威奈用辛达语说的闲话也同样取悦了顾客。两个女人拖着小孩出门时,两位誊写师费了不少力气才保持严肃——一个女人对另一个说:“我们可不只买到了名字,还免费听到了他们说所有那些精灵语!不错,够划算啦。”
朋戈洛兹有着精灵的听力,比艾尔夫威奈这个凡人耳朵更尖,因此,只有他听到了接下来另一个女人在外面街道上说了什么:“美丽种族的一员居然住在一个天生内翻脚的残废家里,这谁想得到哇!我可一直都听说,他们讨厌丑陋的东西。”
他很高兴听见另一个女人反驳道:“你这话可真难听——天生的毛病,他有什么办法?而且,你又啥时候在家里招待过美丽种族,啊?自从大战以来,来找过你的最好看的男人也就是……”口角声渐渐远去消失了。艾尔夫威奈已经把注意力转向了一个声称家里有双胞胎的水手,这些话他一点都没听见。
抓紧为数不多的安静时刻,他们两人一起成功绘制了抵得上艾尔夫威奈一个人一天工作量的日志书页。港口钟声响起,表明晚餐时间已到,艾尔夫威奈闩上门,放下了窗帘。他疲惫地靠在门上,摇了摇头,又一次用抱歉的语气说:“店里通常比这冷清些。”
朋戈洛兹举起了手:“不好意思!我一点都不知道……啊……”
艾尔夫威奈撑起身子,穿过了商店。朋戈洛兹上午得到的印象是艾尔夫威奈在自家店里几乎一点也没显出瘸腿的迹象,而事实证明,他一整天都是这样没错,不过距离一长就显出来了。他注意到,艾尔夫威奈去院子里走一趟时用了拐杖。朋戈洛兹看着看着,回忆又一次萦绕在心头,因为他那调整过的步伐和一个纪元以前的儒米尔是那么相似。不过他别的方面看起来就不是很像儒米尔了。见过罗门娜的居民这样一整天络绎不绝地前来造访,朋戈洛兹得出了结论:艾尔夫威奈虽有脚疾,但其实相当有人缘。
“你看上去在沉思。想什么呢?”艾尔夫威奈问。
“我在想,也许我对你立刻就有好感,是因为你让我想起了很久以前我的老师。只不过,当然,你更受人欢迎。”
艾尔夫威奈叹了口气:“对,但你过去的老师儒米尔拥有勇气。而我要展示勇气,惟一的机会就是等索隆来到努门诺尔海滨了。四年前,传令官动员为了大战募集士兵时,我去了。那时阿汤还不是我的学徒,我当时正培训的那个学徒跟我一起去了。他是个好孩子,被接受了。当然,奇尔雅坦手下的军士长拒绝了我。周围有这么多老兵和他们的故事,光是说‘我本来也能去’也没什么意义。”
朋戈洛兹在问出下一个问题之前,先斟酌了一番。他没为不祥的预感发抖,所以问道:“你可知道你从前那个学徒在大战中怎么样了?”
艾尔夫威奈闻言高兴了些,抚摸着小胡子:“他设法给我写了封信,那时他们只有带去省下的羊皮纸。为吉尔-加拉德王作战之后,他就被派遣到林顿驻守,因为会说辛达语,军衔还挺高。我从来没从他家人那边收到信,这说明他从大战里活着回来了。”艾尔夫威奈提高了声音,“阿汤,过来!你今天干活辛苦了,我们赚了不少钱。你说,从酒馆里买点烤肉来吃怎么样?”阿汤欢欣鼓舞地接受了这个任务,去买吃的了。
他一溜烟出去之后,艾尔夫威奈一瘸一拐地走去落座,说:“大战彻底改变了我们的生活。”
“我注意到,你们全都说‘大战’。没有别的叫法吗?”朋戈洛兹问,“我们精灵给每场战斗取了名字:‘林顿之战’,‘埃利阿多惨败’,‘伊姆拉缀斯解围’。但我留待其他种族的历史学者给整场战争命名。”
艾尔夫威奈往铺着垫子的工作椅背上一靠,手指叩了一会儿木头:“这我还从来没想过。没有别的叫法,它就是‘大战’。或许,或许……”他思忖着,继续说,“这是我们打过的惟一一场战争。”
的确;因为太真实,朋戈洛兹遇到的大多数努门诺尔人反而都不曾意识到。为此,他愈发尊重艾尔夫威奈。“你的族人表现得极其出色。假如没有你们那些勇敢刚强的战士,我们很可能就被消灭了。”朋戈洛兹说。直到这些话出口,他才意识到那给自己带来了多么沉重的歉疚。
“那就是说,这仗打得值了?真叫我高兴。我见证了它对我们这里,对家乡,造成了什么影响。你瞧,罗门娜是首当其冲。塔尔-米那斯提尔的舰队和大军就在这里集结。我们说,去战斗或航海的人,罗门娜比岛上别处都多。我们商人倒是获利了——我撰写了很多信件,还有很多遗嘱。但对很多人来说,他们的儿子有的死了,有的回来就变了一个人,有的仍然在服役。”
朋戈洛兹想起自己见到的女人们,就问:“那他们的女儿呢?”
艾尔夫威奈赞赏地笑了:“你这么问,果然是位睿智的人!女人的脾气让罗门娜变了更多。商人的女儿们变得脾气严厉,精明能干——”
“战争年代,女人确实会变成这样。”朋戈洛兹说。
“……要么就变得怨恨其他那些来到罗门娜,等待自家男人归来的女人们。现在寡妇空前地多,就连水手的妻子都不例外。”
朋戈洛兹保持着聆听的姿势点了点头。现在他明白了,为什么罗门娜人记忆中的时间本身会被这场大战分割开来。他们说起往事,要么是“大战以前”,要么是“大战之后”。他沉吟道:“必定有很多人的命运因此而改变……”
艾尔夫威奈说了句出乎意料的话:“我听过我祖父的故事。他还记得索隆又回来了的消息传遍林顿的时候。他的亲生父亲来自罗门娜,不过,”艾尔夫威奈清了清嗓子,“我这位曾祖父没娶我曾祖母。我祖父想方设法说服了船员,上了一艘大船,借此来到了这里,但他照努门诺尔的标准来看,寿命不长。他说,在和平年代当个贫穷低贱的人,也好过在战争年代腰缠万贯,因为那时你可能失去所有的财富。”
“或许你的智慧就是从他那里继承来的。”朋戈洛兹说。
“智慧?什么智慧?我这就给你看看我有多睿智;我们要敬所有睿智的人一杯。”艾尔夫威奈开了一个锁着的柜子,取出一瓶加了香料的蜂蜜酒,外加两个精致的瓷杯。他们说了祝酒辞,大笑起来,然后各自把蜜酒一饮而尽。
朋戈洛兹摇了摇头,开始说:“真是好酒!它让我想起了……”不等他说下去,阿汤就从通往院子的后门进来了。他胳膊下夹着一长条面包,仍然端着盘子,不过盘子里此刻盛满了香喷喷的食物。中午时分店里太忙,他们没空理睬卖馅饼的,因此这会儿吃起晚餐都是迫不及待。
艾尔夫威奈和阿汤上床就寝之后,朋戈洛兹也回了自己的房间,但他没睡。昨夜的精灵睡眠仍然让他精力充沛。他想,要是天天都像今天这样忙碌,那就太好了。他可以利用夜晚的时间,写下他答应给艾尔夫威奈写的精灵学识。
朋戈洛兹用任何凡人都无法企及的动作下了楼梯,没弄出一点声响。微弱的月光从店后面的窗子照进来,足以让他敏锐的眼睛找到墨水、笔和一叠次一等的苇草纸。他明天会解决谁出钱买纸的问题。精灵能借着微光做很多事,但详细书写并不包括在内。朋戈洛兹点起一支小蜡烛,特意把它放进了一个蜡烛罩。他想了想,就开始写他认为艾尔夫威奈会感兴趣的内容——一篇有关精灵不同民族的命名习俗的短文。它是拉姆贝英葛墨的高阶学生要学的一系列文章之一,标题是“昆迪与埃尔达”。
朋戈洛兹刚写好第一页放到一旁,就听见楼梯以一种均匀但笨拙的节奏吱嘎响了起来。不一会儿,阿汤那不成比例的大脚就探了出来,接着是睡袍下的瘦削小腿和骨节分明的膝盖。阿汤双臂交叉着抱在胸前,看上去半梦半醒,但他一见朋戈洛兹在工作,就清醒了些:“晚上好,大人。”
“但愿不是我吵醒了你?”朋戈洛兹问。
“没有,我只是,只是要去院子里上厕所。”阿汤停下不动了,好像那事儿不是特别紧迫,“还有……还有,谢谢您,昨天没让我师傅对我恼火。”
“恼火?为了什么?”朋戈洛兹问。
“就是我不知道你是,呃你是不是,或者不是……就是你刚进来的时候。大人。呃,先生。”阿汤绞着手,顿了顿,接着说,“你没有胡子,你的头发和裙子——我是说,袍子——都那么长,而且,啊,你还那么好看,真是个奇迹。”
朋戈洛兹憋回了另一声笑:“我向你保证,我在精灵当中就是个普通人,绝对不算出众。”
“但现在你在这儿,跟我们人类在一起了。”阿汤说。
人类——朋戈洛兹乍一听到这个新的阿督耐克语词,不禁一怔。这跟精灵语中对凡人的称呼不一样:除了独特的“费瑞玛”——本身意思就是“凡人”,还有“次生儿女”、“会生病的”、“自我诅咒的”。人类。这孩子的意思,显而易见就跟他说“族人”一样。朋戈洛兹正在写的那些自己种族的名称也有着相同的假设,他指的也是“族人”。精灵是“能言者”,是“星辰子民”,是“光明子民”,是“知识渊博的子民”。凡人还自称什么?精灵给他们起的名字带有多大负担?他们私下里又是怎样称呼精灵的?
朋戈洛兹判断,这些问题全都不适合拿来问眼前这个睡眼惺忪的孩子,他只不过在借着表达谢意来努力做件好事而已。“我族人当中的菁英人物要好看得多。”
“你说过,你过去的老师不好看。”阿汤说。
“的确。但我为他做学徒时,见过很多好看的贵族和女士。”
阿汤看起来更清醒了些:“你能不能什么时候给我们多讲点你当学徒时的事儿?你的老师有没有揍过你?”
朋戈洛兹大吃一惊,搁下了笔:“从来没有!你的老师揍你吗?”
“没,他没揍过。”阿汤显得满失望,“他说那么做很可耻。编篮子那家的学徒基姆拉普说,整个国王镇里数他师傅手最狠,所以他就是这地方最坚强的孩子。”
“国王镇?”
“就是这一带啊。五十年前,国王下令给劳工修了这个地方。”
朋戈洛兹把这件事暂且记在了心里:“啊,我得说,艾尔夫威奈没错。我会给你讲一点我的学徒生涯,以及我在那些年间见过的贵族。然后你就会明白我为什么不自诩好看了。”阿汤坐在柜台上,晃着小腿聆听。
在罗门娜的日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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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传统,精灵的学徒生涯要持续一百四十四年。我们把这样一段时间称作“一整岁”,这是我们计算重要日期的单位。你要是觉得这段时间很长,那是因为我们精灵照你们的标准要花很长时间才能成年。我去给儒米尔当学徒时是二十六岁,但我当时的成熟程度就跟你们十三岁时差不多。不过我到八十岁时,培训期就满了。下面我就说说它的始末。
我的老师儒米尔已经重新赢得了在图尔巩宫廷中的地位。他不完全是那类努门诺尔人印象中的贵族——出身高贵,拥有船只或土地,还有人供他差遣。他只有“提力安的儒米尔”这一个头衔,他也不需要任何头衔。他深受尊敬。他生于奎维耶能湖畔,那是精灵被伊露维塔唤醒时所在的湖泊;他参加了那场伟大迁徙,去了阿门洲。到了那里之后,他成了第一个发明文字的精灵。那是在双树纪元中,在美丽的提力安城里。他把这项技艺展示给一位名叫芬威的精灵王。他先是说服了芬威文字极有价值,然后就把这项技艺教给了芬威和芬威的儿女们,以及他们的后代。他心情好时会跟我讲起那些王子和公主——越是看重,就越迟提到。
所有的学生中,他最看重的是一位性如烈火的贵族,芬威的长子费艾诺。有关费艾诺,儒米尔说:“他向我求学时已经是位成年的王子,还是一个脾气火暴的金属匠。两天之内,他就学会了我的字母,第三天,我就没有什么可教他的了,于是他就坐下来,把我的工作改进了一百倍。我当时是多么愤怒啊!我花了一整岁的时间才完成了我的字母,他却凭着自己的创造天赋,把它们造成了我本来想要的样子——清晰,简洁,贴合口语。我们为此争论了整整一天一夜,到了最后,我的骄傲平息下去,因为他确实改善了我的工作。我很快就原谅了他。他希望我在学者公会拉姆贝英葛墨中享有一个荣誉席位。他的笑容与操纵铁锤的臂膀一样强大,而且也不容拒绝。有一段时间,我们是朋友。但早在他死前很久,我就不再赞同他的做法,我把忠诚移交给了那些更温和的人。”就这样,为了忠诚,也为了再度目睹诞生之地的群星,他加入了诺多的流亡,来到了中洲。
儒米尔很快就订好了我给他当学徒的日程。早晨,我与其他学生一起学习知识,听他授课、讲解,惟一的区别是我要同时为他准备任何需要的材料。下午,他安排我去帮助誊写师们,从头开始学起他们的本行技能。我在碎纸上写了一行又一行,直到儒米尔满意,认为我的书法足够好了。“孩子,书法对学者来说绝对是必不可少的。”他说,“你写下的文字将流传开去,对那些永远没有机会见到你的精灵而言,它就是你的嗓音——不,它就是你本人。有些人判断的根据可能不仅仅是你所写的内容包含多少智慧,还有字迹的美观程度。我对镜自照,见到的是个废人,但我要祝福所有维拉,因为我还能一如既往地写出优美的字迹。”这番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晚上,我有时可以自由支配时间,但我经常在儒米尔的房间里伺候他,就像侍从伺候一位贵族。儒米尔对这项晚间职责的说法是:“这没什么可耻的,除非你觉得自己太优秀,不肯屈才给奈芙拉斯特的王和公主斟酒。”事实是,他定期为图尔巩和图尔巩的妹妹阿瑞蒂尔出谋划策。关于我的在场,儒米尔是这么解释的。他指指我,说:“他家没人参与宫廷政事,并且他跟各个领主家族都不沾亲带故。因此,他没理由不像我一样为您保守秘密。”图尔巩并无异议,而我也进一步理解了为何儒米尔要选择我这个学徒。
图尔巩失去了妻子,只有一个女儿,就是伊缀尔女士。尽管阿瑞蒂尔是温雅玛名义上的公主,但她把大部分时间都花在狩猎和其他娱乐活动上了。温雅玛的日常生活中,很多公主该做的事都是伊缀尔在做,图尔巩和儒米尔的私人会议,伊缀尔也比她姑姑更常参加。我认为伊缀尔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美的女性。她的眼睛是矢车菊的蓝色,衬着白皙红润的皮肤,格外灵动。她纤细的脖颈似乎不可能支撑住金色发辫的重量。
在后来的岁月中,我见到伊缀尔悲哀又饱受困扰,被预见的景象折磨,被迫去对抗不止一种可怕的命运。然而我对她的第一印象始终不改,她后来的行动也证明我一点都没错。
好了,说回这些会议。它们的目的可不仅仅是让我有机会瞻仰那些高贵美丽的人物。因为图尔巩负有一项使命,一项命运的召唤,必须尽可能秘密地达成。它是通过预见的景象传达给他的:长远看来,温雅玛不是避风港。他独自外出探查,一走就是两个月。那场探查有了结果。我看见他在一张当时的中洲地图上标出他说新国度应在的地方。荣耀之战后,他就带领工匠前去彼处,他们驻扎在一座与世隔绝的山谷里,妥善隐藏在群山中,开始修建一座城市。不久,图尔巩就宣布温雅玛的全部居民必须迁去那边,并且要尽可能小心谨慎,以保守秘密。就连其他国度的精灵族人也不能得知这座隐匿之城位在何处。图尔巩解释完,问:“儒米尔,你认为我的计划如何?有人说,你必定已经在安格班的深坑里发疯了。如果你认为我的计划疯狂,那么是否反而说明它很理智?”
儒米尔端详着面前的地图,轻拍着嘴唇沉思。然后他说:“我见过安格班的威势。我感受过魔苟斯有多想消灭我们的族人。这么说,您要造一座隐匿之城,好保护我们受乌欧牟的庇佑?我过去的学生啊,除非我们能上船返回提力安,否则我认为这比什么都理智。不过,这一来,你这个计划到底算疯狂还是理智呢?”二人都大笑起来。“王上,这座新城将叫什么名字?”儒米尔问。
“我要叫它‘岩石之歌’,昂多林迪。”
“好名字。”儒米尔说,礼节性地鞠了一躬。
图尔巩走后,儒米尔在我走之前对我抱怨说:“图尔巩各个方面都很有智慧,只有一点不然——他不是个语言大师。那个城名绝对没法用。”
“为什么没法用?”我问。
“大声念念看。昂德-欧-林迪。中间有那个短音节隔断,说起来就跟我的腿脚一样不利落。啊,算了,我是不会去纠正他的。毕竟,他在冰海上展现了勇气,我之所以选择追随他,正是源于他那时的作为。那个城名如果应该改动,使用它的人们就会改的。等着瞧吧。”事实证明,儒米尔是对的。山谷中的建城者很快就发明了一个新的昵称。他们把图尔巩取的昆雅语城名翻译成辛达语,变成了“刚多林”。
不久,这个名字就成功地写进了他们送来的信件。等到人们公开只用这一个城名,图尔巩也接受了它。他本来可以强迫人们沿用他取的旧名,但当儒米尔终于向他提起此事,我还记得他是怎么回答的。那是我所听过的最高贵自信的说法之一:“他们已经领会了那个名字包含的精髓和意义。我并不介意——为什么要介意呢?他们的做法,就好比他们认为‘图尔巩’和‘王上’两个词代表同一个含义。他们是在服从我;他们离开在此修建的殿堂,离开海滨那自由自在的生计,全是为了我一句话的缘故。无论他们叫它什么,到头来,我的正确都毋庸置疑。”
如果你想听那些好看的贵族的故事,我就必须说些别的人物,不限于图尔巩的私人议会。我听凡人说,精灵五十岁就被认为成年。其实,那可以是四十八岁到六十岁之间的任何时候。精灵女子倒是被认为成年更早,但我们俗话说,她们天生就更有智慧。儒米尔要我陪他去参加一场盛宴时,我在世上活了六十年。
图尔巩的子民并不是惟一一批选择大兴土木的。那时精灵在新升的太阳下,仍然年轻又强壮。另一位君主芬罗德麾下的子民挖空一座大山,掘出了一个国度。芬罗德因此赢得了“洞穴之王”费拉贡德这个名号,他的国度便是纳国斯隆德。芬罗德办了一场宴会来庆祝纳国斯隆德落成,图尔巩和他的亲属都在受邀之列。图尔巩带去了妹妹,但把女儿作为监国公主留下,此外还留了麾下领主之一格罗芬德尔处理政事。他带着口风最严的侍从和参谋前往纳国斯隆德,随行的人中就包括儒米尔,而我作为他的助手,也得以前去。
在后来的岁月里,我非常遗憾自己没能多看看贝烈瑞安德的壮丽景色和各个精灵国度的盛世荣光。纳国斯隆德的宴会,只是让我略见其一斑罢了。至高王芬国昐留在自己的要塞中统辖军队,没有出席,但多数诺多贵族都到了,其中有杰出的艾格诺尔,他是位头发好像青铜火焰的战士,还有他如同一棵金树般高挑美丽的妹妹加拉德瑞尔。她刚嫁给一位辛达贵族——英俊的凯勒博恩。她新婚燕尔,非常自豪,服饰也选用了辛达风格的丝绸和珍珠,在我们这一行人的女宾当中引起了轰动。贵宾席的一端聚集着费艾诺众子中的几位,英俊得各有特色——黑头发的卡兰希尔,白皮肤的库茹芬,还有双胞胎阿姆罗德和阿姆拉斯。他们的兄长玛格洛尔以一曲拉开了欢宴的序幕。
儒米尔有幸在贵宾席上拥有一个座位,坐在那里的人大多数都是真正的贵族。当时的习俗是,席间由侍从伺候,每位贵族有一个仆人。我仍然是个学徒,服侍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我也在侍从行列里。我刚为儒米尔拉开座椅,接过他的拐杖,就听到有人叫出了他的名字。一个清晰的声音喊道:“提力安的儒米尔!如此说来,传说是真的,我不是惟一一个从安格班活着回来的人。我要坐在你身边。”
儒米尔坐直身体,对我嘶声说:“是迈兹洛斯!那个被褫夺的家族的长子。”
我立刻热切地转过身去。那时,诺多人人都知道迈兹洛斯的传奇故事。他从魔苟斯的折磨中幸存,被他最亲密的朋友芬巩救回。那场救援本来毫无希望。芬巩发现迈兹洛斯被吊在一面残酷的悬崖上,不得不砍断朋友的手腕,才解救了他。迈兹洛斯周身惟一的缺陷就是断腕,除了那一点,他可谓光彩照人。他高得像座塔,黑与银灰搭配的合身服饰衬出了优美的身形,更有甚者,他还有一张正派坚定的面孔,一头浓密的长发因为赴宴而没有束起来,色彩醒目得如同红狐的皮毛。确实,他光彩照人,眼里的光辉令人生畏,就像阿门洲的光变得过于纯粹——等等,你从没见过那样的光。它就像锋利的纯钢边缘反射出的闪光。我熟悉儒米尔,因而就倍加感觉迈兹洛斯是一个奇迹:他从桑戈洛锥姆的折磨中脱身,却保持了那样的美——那超越了英俊。我被折服了,半鞠了一躬,回到我那伺候的位置站好。而迈兹洛斯压根没看我第二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