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几乎没去理会。我狂奔到曾经是图书馆大门的废墟那里,很快就找到了要找的——只是一角紫红色的布料,沾着石屑。我怎么都没想到的是,我抓住那角布料时,一只手挥了挥。“儒米尔!儒米尔,我是朋戈洛兹。”我说,把能撬动的石头全都从他身上移开。他仍然大半个身子都埋在拱门的大石下。“你被砸中了。”我又过了一刻才说。
儒米尔□□了一声。他的兜帽滑开了,露出的惨白面孔上满是青紫的疤痕。“我想……恶龙……算是干完了奥克很久以前就开始干的事。”他咳起来,吐出了血。而我泪流满面。
我哽咽着说:“我很抱歉。这是我的错。我要是没叫出声就好了,我要是早点来就好了……我这就用长矛撬开这些岩石——”
他粗声粗气地说:“别。我说,我已经不中用了。与其把我这副破烂骨头拖出去,你还不如抢救些别的东西。”他向我们背后洞开的图书馆点头示意,然后像个骷髅头那样露齿而笑,“哪怕到了最后,它也是我的图书馆。只要还有一线希望,我会离开它才是见鬼了。但这就是最后的时刻了。那些书,那些古老的传说。”他又咳了起来,“要是奥克撕碎它们,用来干肮脏的事,那我就真要见鬼去了。你把能拿走的都拿走,去走伊缀尔那条路,剩下的——烧了它们。”
“我发誓。”我保证。
他慢慢合上了眼睛。“我就知道你会。我的孩子,一路顺利。”他说。然后他就死了。
有一刻,我悲不自胜。广场另一侧爆发出一阵胜利的咆哮,令我跳了起来。那条脖颈粗壮的爬虫正撕咬着倒下的恶龙,锋利的爪子割下大块的血肉。广场又一次腾起了滚滚黑烟。我兑现誓言的时间不多了。
我撑着长矛爬过了瓦砾。图书馆那高大的山毛榉木门仍挂在门轴上,但破损到了我能挤过去的程度。我一瘸一拐地走过装饰用的前庭,它已经裂开了,倒塌了一半。我进了大书卷室。保存书籍——这是我的老师的遗愿,而我必须从一万多册书中选择应该带走什么。
对,我也希望你永远都不必做出这样的选择。我头晕脑胀了一刻,就一板一眼地执行了那个遗愿。我刨出了能找到的最大的书记员背包,那是造来把国王要看的记录拖进箱子用的。我把我所知道的儒米尔亲手书写的东西都塞了进去。书是很重的。一层书架,只有一层书架,全部财富当中我就只搬得走这些,而我感觉这个负担可能会要了我的命。我考虑着要放火把剩下的烧掉,但我随即闻到了烟味。看样子,我大概没有必要动手了。
就在我抓捡着东西时,我听见图书馆建筑的门脸又坍塌了一部分。我走时依赖先前的成功经验,取道后门逃了出去,在应儒米尔的要求最后点火之前边跑边强迫自己高喊。令人惊讶的是,我这一喊,竟然叫出了三个哭泣的女馆员,愈发加重了我一路的负担——当时我满怀悲伤和恐惧,就是那么以为的。我想,她们的陪伴到头来救了我一命。是她们当中的一位履行了儒米尔的遗愿,她把自己带进图书馆制革处的灯笼投了出去,在我们背后点起了大火。有她们在侧,我没有为了复仇耽延,也没去寻找旁人,而是专注于保护我这些“负担”,务求成功赶去伊缀尔的隧道。
我们到达伊缀尔的隧道时,看到的景象着实叫人欣喜。格罗芬德尔大人还活着。他怒火高炽,刚多林的陷落似乎丝毫不曾让他消沉。他语气严厉,下令说我们既然来了,就必须进去撤走。没有回头路可走。那天我克服了对隧道的厌恶。那条漆黑的长通道起初崎岖不平,但之后就显得安全又干净了。
出了隧道之后,我们逃离刚多林花去的时间和经历过的战斗一样长,沿途还遭遇了更多战斗。比起刚多林的众多居民,我们这不到八百人的队伍可谓微不足道,但我们不得不走的山路沿着险峻的隘口克瑞赛格林而行,宽度只容一人前进。对伤员和负重的人来说,这是一条可怕的路,而回头眺望一片疮痍的山谷中仍在闷烧的刚多林,只能令人怆然泪下。我当时虽然一瘸一拐,但还走在战士行列里,我后面只有四十个步行的人。那时,我们遭到了最后一次攻击,格罗芬德尔也迎来了他的最后一战。山路曲折,我从所在之处能看见那一切,但什么都做不了,惟余事后的回忆。我若讲述刚多林的陷落,它会成为核心,因为他们那场战斗集中体现了所有的争斗对抗——拥有压倒性力量的邪恶,颠覆了善良、美好和珍贵,但后者在反抗时也取得了一定的成功。
不过,这对我来说仍然不是结局。我们终于下到了克瑞赛格林的另一侧。图奥认识我,他命令我去清点幸存者,我迫不及待地照做了,想在人群中找到我的亲人。
但他们不在那里。
我的母亲和父亲,我的姐姐和她的配偶子女,还有她子女的子女,他们全都没能逃脱刚多林的沦陷。我们这一小群人当中,也没有谁逃跑时在街上见过他们。有一群人出了伊缀尔的隧道,决定不走克瑞赛格林,而是尝试走主门,但他们也不在那群人之列。成千种噩运可能已经降临到他们身上,被奥克或食人妖杀死,被恶龙烧死,被困在大火中,被落石砸到,可能痛快一死,也可能惨遭玷辱。我从来都不知道。
那时我悲痛得浑浑噩噩。我们南下前往西瑞安河口的旅程,我几无印象。我们暂时托庇于西瑞安,抵达时,我幸存的几个朋友轻轻地将我从悲伤中唤醒。那年夏天余下的时间和整个秋天,我们全都不得不劳作,以免冬季夺走我们的生命,圆满了魔苟斯的作为。我们做得很好,但我动辄想起年少时在奈芙拉斯特的日子,只觉得心碎。就是在那时,我创作了那首长诗《刚多林的陷落》。我几乎是神智恍惚地写出了一行行诗句,眼前仿佛重现了那些伟大的事迹和英勇的战斗。那年秋天,我们办了一场宴会纪念逝去的亲人。那时,我第一次唱了那首歌。
可是,我无法在歌中表达我所不知道的。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仍然说不清是哪一点更让我无法释怀:是亲眼见到我度日的图书馆遭到火焚,夷为平地,而我的老师就在它的废墟当中;还是我的家人那座空荡荡的房子和他们至今不明的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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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戈洛兹冷静地讲完了故事。他回过神来,说:“这比我预料的长。我一旦沉浸到那些回忆里,就很难摆脱……”
艾尔夫威奈听得入迷,几乎不能自已:“我这辈子第一次听到这么可怕的故事。我很难过。”他伸出一只手,由衷地拍了拍朋戈洛兹的肩膀,并且轻轻摇了摇。
“谢谢。”朋戈洛兹低声说。他碰了碰艾尔夫威奈的手,合上了那本薄书。艾尔夫威奈坐了回去,而朋戈洛兹说:“人们总是想知道故事如何结束。所以你看,我既然不知道我家人的命运,他们的故事也就谈不上精彩。至于儒米尔——我的确试着写过一个包含他的版本,但我因为内疚,那一段总是写不下去。该哭泣的是听众,不是诗人。”朋戈洛兹伸出一根手指,抚摸着那本书皴裂的乳白色书脊。
“他们该更仔细地保管这本书。”艾尔夫威奈气愤地说,“它是来自精灵王的礼物,讲述了一座伟大城市陷落的故事,怎么能让它损坏成这样。”
朋戈洛兹柔声说:“我倒很高兴它旧了。假如没人读过,它就还是会像那边那本书一样美观——《1506至1647年间哈尔洛斯塔的产盐状况》。不过我承认,用点胶水修补是不会错的。”
艾尔夫威奈撑起身:“你把它给我,我要去告诉那边负责的馆员。我要告诉他写这本书的学者就在这里,我很想看看他到时作何表情。”朋戈洛兹把那本薄书递了过去。艾尔夫威奈顺着大桌子朝馆员的书桌走去时,因为恼火,几乎一点也不显得瘸。
比起刚多林那巨大的损失,一本书实在微不足道。它是可以修补好的。朋戈洛兹想,那本书,和他自己,这就是剩下的一切。
艾尔夫威奈正和馆员说话,那人真的摘了紫色的帽子,可笑地挥舞着手臂,保证说这本书很快就会被漂漂亮亮地修复。
见到这友谊和同情促成的一幕,朋戈洛兹悲哀地笑了。讲这些故事起初显得不错,但他越是追忆过去,就越是感到他自己这本书的书脊上也有着累累裂痕。他环顾图书馆,透过高窗向外望去。下方是繁荣的城镇,再过去就是波光粼粼的港湾,船只来来往往。他的朋友在一个角落里,站在馆员的书桌边,而馆员已经站了起来,半躬着腰。
他们两人就要向他这边走过来了。他镇定下来,再次摆出埃尔达学者的风度,想看看面前所有这些美好的事物,友情、荣誉和活力,能否多少提供一些慰藉。
胖子的故事(上)
忽有一夜,朋戈洛兹没能睡好。即便太阳已经下山,天气也依然闷热,亚麻床单给人的感觉热如羊毛。他起床时,天光朦胧,罗门娜峡湾上空刚刚泛白。他边系袍子的带子,边蹭下楼梯,而艾尔夫威奈看了一眼自己的精灵房客,说:“你肯定打算穿得凉快点吧?暑热从昨晚就开始了。我那跛脚感觉得到。”
朋戈洛兹大惊:“这只是我日常装束的里袍而已。你们罗门娜人全都说夏天炎热,我还以为那个季节已经过去一半了。”毕竟,一如莱塔列都过了一个月。
阿汤脸上已经满是汗水:“不,先生,今年春天拖得长。”他又补上一句恳求,“师傅,你今天能兑点解暑汤吗?”
“好,我们肯定会需要的。你去隔壁门前摘酸梅,记得先跟人家打个招呼。”阿汤趁着暑热还没到折磨人的程度,匆匆去井边打水。“空气沉闷,医者说,太阳不下山,我们都必须喝解暑汤来消渴,等太阳下山之后才能喝葡萄酒,直到这样的天气告一段落。精灵不生病,所以我估计解暑汤你是不需要的。”
朋戈洛兹答道:“你晓得,我也许应该尝试一下。我一直在想,罗门娜比我待过的任何城市都暖和。”
一开始,盛夏时节给罗门娜带来了繁荣。“全城单衣薄袖”,或者根本没袖,孩子们嬉戏、尖叫,商人更换了货物,来海港的小船也比从前更多。夜里,酒馆园子里挤满了人,讨论着白天喝的各种解暑汤、草药茶或调味水的效力。然而随着蒸笼般的天气持续下去,这些夏日寒暄也渐渐变了。女人站在门口抱怨。男人晚上喝得痛快,打起来也甚痛快。最糟糕的是,微风从阳光照耀的码头上吹来,带来一阵阵腥臭,苍蝇飞舞,叫人没法忘记罗门娜港口的营生是捕鱼。
艾尔夫威奈的生意最近明显不景气,朋戈洛兹不免也要担心。但艾尔夫威奈说:“这太正常了。现在所有的船都出海了,有钱有势的人都去了佛洛斯塔或埃梅瑞依。通常我连房客都找不到。”话虽这么说,他或阿汤驾着自家小船出去的次数却更多了,还带回鱼或虾蟹来吃,他们过去可没这个习惯。
气候一潮湿,艾尔夫威奈的腿就更痛,他对阿汤表现了脾气中的暴躁一面,特别是事关使用小船的时候。阿汤这孩子不惯争执,他的反应是每天活一干完,就飞速逃离店铺。这些“远足”对阿汤挺有好处,日暮时分他回来时,被太阳晒得发红发褐,肤色显得更健康,稍微累点也让他能集中精力。很明显,他花了不少工夫搭乘各种船只,谈论起它们兴高采烈,借口是艾尔夫威奈也许能从这些来来往往当中找些活计。如此一连三晚之后,艾尔夫威奈打断了他:“小子,我不是傻瓜,用不着学徒告诉我怎么做生意。你要是想让我有朝一日说句好话,帮你上条像样的船,你就最好待在这里,在我需要你的地方。听见了?”阿汤好不容易喘上气来,同意了。“那就快去表个决心,去井边再打点水。”
阿汤出去干活后,艾尔夫威奈对朋戈洛兹坦承:“他家里人送他离开阿美尼洛斯,不只是因为他在正规学院表现不佳,还因为他这副瘦长邋遢的模样不中看。他们觉得,等他长过了尴尬年纪,上得了台面了,自家至少能弄回来一个体面的低级书记员。他们会后悔的。他们的孩子出海之后,会让他们很多年都眼不见心不烦。”
“你不打算留他来帮你?他家里人要是像你说的那样,你要留他不会费什么事。”朋戈洛兹说。
艾尔夫威奈揪揪胡子,慢慢摇了摇头:“不,他爱上了乌妮。今年他这种情怀更强烈了。我知道出海是怎么回事——碧波蓝涛,崭新的海岸和陌生的岛屿。我既然懂得,就不能剥夺他自己选择的机会。”
朋戈洛兹惊叹于如此的无私,问道:“艾尔夫威奈,你到底是怎么成为这样一个好人的?”
“我是吗?近来我可没觉出来,湿气叫我血气不顺。”艾尔夫威奈又揪起了胡子,“我年轻时,每次有人折磨我或者说我坏话,我都发誓要做得截然不同。我作为一个瘸子,可见识了不少这样的例子。”
这时阿汤打水回来了。两个凡人又兑了一批艾尔夫威奈爱喝的解暑汤。阿汤毫无怨言地削黄瓜皮时,屋里又清静了(艾尔夫威奈说黄瓜皮会让解暑汤变苦)。艾尔夫威奈扯着酸梅和薄荷叶子。灯光照在他们两个身上,二人的皮肤都被太阳晒黑了,浓密的头发在海里游泳时洗得干干净净。朋戈洛兹边看边轻轻抖了抖自己的长辫子,这才意识到头发被炎热搞得有多油腻,不禁为之战栗。
第二天,他就去了罗门娜的一处公共澡堂。这类澡堂有好几处,挤在峡湾的山麓,以截住从山崖奔流而下的水。离国王镇最近的一处是座灰石和木头修成的建筑,看着就湿漉漉的,分成男女两半。里面的洗浴设施自然比不得塔尔-米那斯提尔王宫里叫人惊叹的大理石浴缸,不过朋戈洛兹习惯了随遇而安,有木头浴盆和一捧软皂就满足了。男澡堂门口的看门人对他皱眉而视,他多付了一个硬币,于是得到了一个单独洗浴的木头隔间,不必去公共浴池边上洗。
朋戈洛兹着实擦洗了好一阵子,才终于觉得自己又有了个人样。他出来时,澡堂看门人似乎料到了他又要问什么:“院子就在后面。”朋戈洛兹想,这人显然懂得客人的需求。他高高兴兴地去了院子,准备在那里坐到黑头发晾干。
小院里的长凳围成一圈,坐在上面的男人都是那些付得起澡堂上等服务的,大多都在阳光下晾着或卷或乱的湿头发。有几个脑袋秃得发亮,朋戈洛兹估计他们是在享受阳光和伙伴的乐趣。有些人在小声说话,但叫朋戈洛兹莞尔的是,有个大块头的粗犷汉子正坐在长凳上轻声打鼾,身旁有个空位。朋戈洛兹也想静一静,就侧身坐到那人旁边,让头发完全披下来。
他就是在那时意识到,女人用的院子就在隔壁,跟男人这边只隔了一道薄薄的木板墙。他听得到另一边长凳上的说话声,而那个嗓音他是认识的——寡妇洛辛齐尔。
隔板背后,洛辛齐尔正在说:“哦哦!能坐下来一会儿,真是幸福啊。等我有钱了,我就要天天来这里,才不能只是每个月来一次。”朋戈洛兹毫不怀疑,洛辛齐尔要是见了王宫,肯定会改变主意。
“妹子,你可说着啦。”另一个嗓音粗些的女人说。朋戈洛兹想起了洛辛齐尔那个警惕的朋友,魁梧的普达妮。“做完昨夜的活计,我自个儿的脚一直疼到了脖子上。”
洛辛齐尔咯咯笑了:“那你还想让我跟你一起去伺候——还有挡开——那些酒鬼。”
“到他们全都烂醉的时候,他们就认为我跟你一样好看了。那时就该我挑了!我还能在家睡到早上。”
“我想也是,你通常一直忙到鸡叫。”片刻安静后,洛辛齐尔说,“没错,我也比拉车的马还累,但我一定得做点事。我要是留在原来的地方,那我就会一直是他们儿子的寡妇,他们儿子那个没生孩子的寡妇。不,那位好心的老太太埃泽兰说的没错,在这个地方卖松糕是个遇到正派男人的好办法。”朋戈洛兹完全转过身,瞪着那面表达着这种实用看法的墙。
“你立刻就对一个人彻底心软啦,这可不太妙。还等着他‘过访并且开始妥当追求’你呢?”朋戈洛兹听得更专心了,想知道艾尔夫威奈的情敌是谁。
“他已经开始了!”洛辛齐尔哀怨地说,“他开始了,然后——然后那个精灵就回来了。”朋戈洛兹盯着墙壁,仿佛洛辛齐尔能看见他那一脸震惊。他可从来没说过她的坏话啊。
普达妮似乎跟他有同感。她不以为然地问:“那又怎样,有啥问题?”
“有好几个。在他旁边,我……他美得叫人自惭形秽。我觉得自己那么卑贱。我几乎不知道该跟精灵说什么。我还是个寡妇,艾尔夫威奈既然跟精灵交朋友,没准就跟他们一样想——寡妇不该再嫁。”洛辛齐尔沉默了一会儿,“但还不止这些。”
普达妮嗤之以鼻:“那就好,因为我就没听过比这更愚蠢的借口。大家都晓得,精灵总能再来一回。他们必须明白,我们是人,我们只有这么一辈子,没有更多了!”
洛辛齐尔的语声显得很忧虑:“我希望真是那样,但我曾经跟那个精灵一起走过,我听他讲过一个故事。那就好像他施了个魔法,就好像——如果乌妮觉得你挺好,到你那家小酒馆去跟你一起端盘子,给你讲怎么像她那样迷住男人,那会怎么样呢?”
“嘿,你这么说,我爱听,”普达妮来了兴致,“你觉得她会么?”
洛辛齐尔说:“看看,你这就已经高兴了吧?那就像你自己进了那些精彩的老故事,你仍然是你,但你是特别的,被选中的。现实生活中的东西,我们的生活,跟这是不一样的。我听精灵讲故事时,也那么觉得。要是精灵住在我家,给了我这样的想法,我也不会腾出空来谈情说爱。”她叹了口气,某种程度上听起来像极了艾尔夫威奈,“我没那么迷人,并不是说光是我这个人就有魔力。我有办法让男人觉得自个儿像个男人,哪怕他不配,但我没办法——没办法让他觉得他走在自己的故事里。”
普达妮抱怨道:“你是说,本来挺好,但那个精灵在的时候就不好了?你叫我头疼。你和那个写字的很相配。这事咋就不能简单点,比如我叫他挨顿胖揍就好?”
洛辛齐尔又叹了口气:“他要是出海就好办些,我不用天天只见他那么一小会儿,激起一大堆新鲜闲话。那样我就可以跟别人似的,只去操心那些漂亮的水手小子和不顾一切要离开泥巴地的中洲女人了。现在这个样子,真是太奢侈又太吝啬了。我就是想有跟他在一起的时间,没别的。”
“哪个他?精灵还是艾尔夫威奈?哪个我都不介意跟他混一阵子。”
洛辛齐尔笑了起来:“你知道我说的是谁。”
墙这边,有人叫朋戈洛兹,吓了他一跳:“先生,抱歉?”
朋戈洛兹抬起头,只见有个男人拿着肥皂水刷子、杯子,还有一把长剃刀。
“先生,抱歉久等了。您准备好刮脸了?”朋戈洛兹看见就在来人身后,刚才坐在旁边的壮汉正满意地揉着新刮好的光滑下巴,大步走开。
朋戈洛兹决定点头。他想,万事皆有开端。
他脸上被人抹着肥皂时,企图继续听背后的声音,但什么也没听到。两个女人的声音都消失了,要么就是被变大的杂谈声淹没了。
刮脸完毕,朋戈洛兹正摩挲着下巴,理发师又问他是否要剪个头发。朋戈洛兹拒绝了,并且赶紧抢在别人再问之前走了。等他大步下山,离澡堂有了好一段距离,他才又摸了摸下巴。皮肤感觉比以前硬了点也平了点,不过他路过一扇窗时扫了一眼,觉得自己看起来没两样,只是头发还湿着——他不等头发干透就逃之夭夭了。他开始找长凳,想坐上去让太阳把活干完。
朋戈洛兹已经下到了一片看起来很老旧的广场。它似乎是杂货商和水手出没的地方,有几家葡萄酒馆和啤酒馆,尽管罗门娜有夏天的迷信,它们还是人来人往。可能就是他们在广场中心那棵核桃树周围修了一圈白漆长凳。朋戈洛兹坐了下来。他准备一边在树荫里等待,一边观看路人。他赞赏地瞟了一眼那棵树。它跟那些荫蔽着艾尔夫威奈家后院的树一样高也一样粗。无疑,它们都是同时种下的,就是五十年前塔尔-米那斯提尔下令改善国王镇的时候。小鸟在啄青核桃,有绿鹪鹩,也有鲜红的奇林克。他一边放松地听着鸟儿呢喃,一边考虑洛辛齐尔说的话。
朋戈洛兹当然听说过凡人女智者安德瑞丝和精灵王芬罗德的辩论,那场辩论的轴心是安德瑞丝和芬罗德的不死亲族艾格诺尔之间的爱。从她那时到现在的漫长年岁中,精灵和凡人之间那道鸿沟上架起的桥梁可谓稀少。时间折磨着凡人,回忆折磨着精灵,总是拆散二者,即便是在他们相遇时——尤其是在他们相遇时,朋戈洛兹想。他一直为自己和艾尔夫威奈之间这场友情庆幸,艾尔夫威奈总是——他纠正自己——似乎总是乐于分享他的想法和回忆,他觉得他们过去这些天里找回了昔日的友谊。洛辛齐尔有女人的智慧,经历过悲伤和未满足的梦想,已经猜到为什么艾尔夫威奈会这样。但他自己呢?
核桃树的叶子沙沙作响,朋戈洛兹思考着。突然间,所有的奇林克都啁啾着飞了起来,树上没了那鲜红的一大群,只剩了大胆的鹪鹩。它们是被一辆驶进广场的大车惊走的。朋戈洛兹好奇地扫了一眼,接着就不由得凝目,因为他看见有人从一家葡萄酒馆里晃出来,迎接赶车的人。他痛苦地想,可不是么,一个胖子还能上什么地方去消磨时间?那个大块头、那副大胡子,正是滑稽演员的领头人物袖珍王,绝不会错。
袖珍王停下来跟赶车人聊天,朋戈洛兹则直直瞪着看。他一开始以为那个凡人掉了些分量,因为他看上去不那么臃肿了。但他仔细看了片刻,发现那其实是衣服造成的差异。这身衣服适合那个凡人的体型,而不是绷在身上。此人扮成袖珍王时穿的冒牌华贵服饰故意做得尺寸过小,为的就是夸大他的体格。
袖珍王必定因为表演生涯而对所有观众都很敏感。他眯缝起眼睛,四面巡视,寻找是谁在看,于是发现了朋戈洛兹。他扬起了眉毛。然后,他拍了拍赶车人,两人不消指示就一起往朋戈洛兹这边看来。赶车人立刻就涨红了脸。胖子倒是容光焕发,径直走到震惊的朋戈洛兹面前,半鞠一躬:“我说!你是那个精灵小伙儿,对吧?你好啊?”
朋戈洛兹站了起来:“而你是那个滑稽演员,一而再、再而三地胡说八道,嘲笑我的族人。”
胖子答道:“欧西在上,那根本不是针对美丽种族的。我照完镜子,总得想个啥法子给自己打打气吧,我说,就那么回事儿。”他大笑起来,显然期待朋戈洛兹跟着笑。
朋戈洛兹不肯姑息:“你怎么敢嘲弄伊姆拉缀斯围困?我曾经在那里——我挨了三十二个月的饿,要不是那些同样被你嘲笑了的战士,我现在肯定还在那里。我们到头来几乎没嘲笑过奥克,而且让我们败退的不是软弱,而是严重的伤亡。”话语戛然而止。他太气愤,指责时从一开始就在用精灵语而不是阿督耐克语,但尽管如此,对方还是明白了。
被痛骂一番的男人退了一步才能出声回答,用的也是精灵语:“我见过人类回到努门诺尔海滨,仍然忘不掉那场大战;但我不晓得精灵也一样。我所见识到的,没有什么能像那样让人失去欢笑。所以我要请你原谅——双倍的,我认为,为了你在奇尔雅坦的船场宴会上受到的嘲弄。难道那不是令你更恼火?”
朋戈洛兹听了这个回答,放松了戒备:“船场宴会?没有。那个吻只不过是——是蠢行罢了。”
“好心的先生,在我的袖珍王国里,没什么只是蠢行。你是寄居在此的朋戈洛兹,对不对?”
朋戈洛兹缓和了态度,但警惕起来:“对,我是朋戈洛兹。你呢——先生?我只知道你是袖珍王。”
胖子说:“那么,你最好跟这个区的人一样,叫我努夫。我请你喝壶酒,淹掉所有的冒犯,你看如何?”
“我还以为,天热成这样,顶着太阳喝酒会生病。”朋戈洛兹说,私下里倒没什么不乐意的。人们开始聚集到广场边上,围观这异常不相配的两个人说话。
“塔尔-米那斯提尔即位的时候做了许多好事,但向平民宣传那样的看法可不包括在内。”努夫宣称,腔调到了讽刺的边缘,“你要去哪家店?‘母鸡和小鸡’,还是‘两个绿杏仁’?”
朋戈洛兹观察了一下那两家店。在“母鸡和小鸡”门口,红黄两色的招牌底下挤满了看热闹的女人,阳光晃得她们眯起了眼睛。朋戈洛兹从前那些在中洲边角旮旯的历练可不是白给的,他懂得一家“酒馆”能怎么做到不卖一杯酒也热闹依旧。他立即选择了另一家。努夫说:“就依你。”然后他对那群女人来了个飞吻,和朋戈洛兹一起进了阴凉的“两个绿杏仁”。
“两个绿杏仁”吸引的人群似乎文雅一些,大约能从店里稀稀拉拉的客人看出一斑——都是些显得挺有艺术气质的年轻人,脸刮得很干净。无论努夫邀请时是怎么说的,事实证明他所谓的“烈酒”就是一大壶解暑汤,不过里面除了必备的薄荷叶,还漂着昂贵的柑橘。他喝了一大口,说:“这闷热的天气可真糟糕。就只有这时候,我才巴不得上路回家,那儿乌妮的微风可不是从欧西的烂贝壳堆上吹来的。但人么,没法总是随心所欲。”
朋戈洛兹更有节制地喝了一口,欣赏着从凉爽的地窖里拿出来的红葡萄酒。他答道:“我懂。我们精灵爱好四季分明的凉爽乡野。你家在哪里?”
“在西南部的哈尔努斯塔。那是我们的葡萄酒之乡。在那里的田野上,炎热是有好处的。”努夫夸张地叹了口气,又倒满了自己的大杯子。
朋戈洛兹问:“那你怎么到这里当了滑稽演员?”
努夫说:“乌妮的□□和尾巴啊,难道你没注意到?我肥胖!巨胖!偌大一坨板油!大船图茹方托能装的都不够我填肚子;我要是熬油做成蜡烛,够他们照亮整个阿美尼洛斯。没错,我要是去打仗,奥克就会内讧到死,争吵谁能拿我的肉汁去抹他们的半兽人面包。一句话:我,太,胖。”
朋戈洛兹回想起自己见到努夫时的第一印象,有点内疚:“这确实没法忽视。但那跟当滑稽演员有什么关系?”
努夫放下大杯子,说:“精灵,你我的命运在努门诺尔被绑在了一起。我这就解释。你去了阿美尼洛斯,做了塔尔-米那斯提尔的客人。要是哪个划独木舟的纹身小子从南边群岛来,或者哪个黄毛丫头从乌姆巴尔来,他们在罗门娜下船,可不会得到国王的款待,哦不。全努门诺尔都知道米那斯提尔崇敬精灵,你就是因为这个才得到了邀请。我们知道,因为多亏了米那斯提尔,过去他统治的一百年来,什么有精灵范儿,什么就流行。包括——”努夫冲着朋戈洛兹的鼻子竖起一根手指,“——你们的漂亮模样。据说,精灵眼光敏锐。在我们那位好国王的宫廷里,你可曾见过难看的年轻人,或胖子?”
“没有,”朋戈洛兹承认,“有些人长着灰白胡须,但就凡人而言,仅此而已。”
努夫点了点头:“所有的凡人都知道,精灵的漂亮面孔就是美德的代表。所以——”
“等等,等等!这是从何说起?我们精灵自己可没这么说。”朋戈洛兹抗议道。
努夫看起来又好气又好笑:“你说你们没这么说,这种话恰好就是有美德的人会说的。我相信你们没这么说,但你明白我们为什么会那么说,对吧?总之,你说你们没这么说之前,我在说,所以那些不好看的人在阿美尼洛斯就不受欢迎。”
朋戈洛兹震惊了:“他们怎么能针对那种事制定法律?”
“他们不需要。那档子事我是眼看着发生的。米那斯提尔接过权杖即位的时候,我还年轻。他的妻子是个美人儿,当然了,而贵族很快就看到了米那斯提尔怎么照着精灵的样子收拾自己——刮掉胡须,穿船上下来的精灵那样的长袍。他们也依样照办,机灵的就开始把好看的侍从和使女招进随从。美貌和高尚本性乃是一体的理论遍地开花。到现在,他们觉得自己懂得什么是美了,追求美的时候就变得越来越苛刻;谁也算不得足够美貌,尤其是还有真货来访——虽说相当少见。”努夫不客气地看了朋戈洛兹一眼,“一个胖子即便血统高贵,坐拥哈尔努斯塔的葡萄园,一旦到了那个宫廷里,就连地位最低的漂亮侍从也绝对,绝对不会说他好话。”他停下来,又喝了一口,“我家里有个妹妹。”他貌似随意地说。
到了这时,朋戈洛兹已经意识到自己成了一位故事高手的听众。他没提自己的姐姐,而是点点头,暗示努夫说下去。
“对,一个妹妹。你一见到她就会知道她是我妹妹,不用怀疑。我可不想做个女人。一个胖子要是男的,到头来也还是能应付的。他可以做生意,可以跟人打交道,靠着伶牙俐齿胜过别人,嘲弄他们,赢得人缘。因为这个,滑稽演员的头头向来是个胖家伙。我的前任告诉我,我会觉得干这活儿真他妈的叫人舒坦,他说的没错。以前人人都避而不看我这副尊容,但袖珍王这个角色让他们可以随便看了,让我能引人注目。但是——我妹妹?”他摇摇头。有那么片刻,他眼中浮现了真正的苍凉。“还是就让她的哥哥在罗门娜闯荡,过着下等生活,嘲弄奇尔雅坦好了。在家照顾家人——没有比这更好的借口能让她免遭那些挑剔的眼睛打量了。尽管她不会去美尼尔塔玛山上伊露维塔的圣地,但雅凡娜的圣地是不会嫌弃她的。”他斜过大杯子,用它遮了一会儿自己的脸,然后就撂下杯子,擦了擦嘴。“妈呀,你听听,我竟然跟喝烈酒似的多愁善感起来了。嘿,老板,你在这解暑汤里搞了什么名堂?”
朋戈洛兹说了先前对艾尔夫威奈说过的话:“你离开家乡,好让她可以安宁度日,真是非常好心。”
“哼,我看我其实是自私。只要天气好,我还是在这儿跟那些丑角伙计们厮混更舒服。”努夫见朋戈洛兹挑起眉,不禁大惊小怪地叫道,“可别告诉我你连那也没注意到!努门诺尔的糟粕全集中到国王镇来了,所有那些半点都谈不上像精灵一样好看的货色。那些米那斯提尔在阿美尼洛斯连刷夜壶都不要的小子和黄毛丫头,下了船就来这儿了。再说一次,这是塔尔-米那斯提尔干的好事。老港口挺好的,不过它有个坏习惯,那就是常常被烧毁,因为它是拿造船不能用的次等木材修的。米那斯提尔用新的石料重建了它,种了好看的树,挖了上等的井,就跟他在阿美尼洛斯做的一样漂亮——但他非要说,它是为了劳工们整修一新的。”
朋戈洛兹识趣地顺着暗示问:“这有什么问题吗?”
“没有,只不过,大多数努门诺尔人都爱美貌,渴望像精灵一样好看,所以呢,他们也富裕到了没人愿意当劳工的地步。那些有权得到住房的人出让了自己的租约,为的是强挤进罗门娜的好地盘里,而好地盘呢,就是国王镇外的任何地方。所有体面的新地方都充斥着认为‘劳工’只比‘泥巴地来的破落户’好一点的人。然后呢,你就来了,哈!一个精灵喜欢国王镇是一回事,但一个精灵喜欢国王镇超过阿美尼洛斯,喜欢到了肯在这里度过整个夏天的地步,这就叫大家都来劲了。”
“我明白了。”朋戈洛兹表面保持平静,实际正在理清若干印象。努夫有敏捷的思维、机智、讽刺和洞察这些手段长处。但朋戈洛兹有种更强烈的感觉,他过去认识一个相同类型的人,那人有着不同的名字、不同的外貌,但有相近的灵魂;他曾遇见过同一个模子里铸出的人。
他的专注凝视影响了努夫:“说实在的,你听我胡说八道够久了。现在,你要是愿意,我想听你说。你是个博学的精灵,你能告诉我一些我这辈子一直想知道的事。”
“问吧,”朋戈洛兹说,“不过我坐在这里听你说,了解到我其实生活在什么环境里,我感觉自己就像个傻瓜。”
努夫笑了,轻飘飘挥了挥胖手,以示谅解:“好啦,好啦,要有智慧,首先就要做个傻瓜丑角,至少在袖珍朝廷就是这样!总之,回到我的问题。”他又变得阴郁了,“我们凡人知道,奥力出于爱造了矮人,魔苟斯因为仇恨造了奥克,而伊露维塔慷慨地把所有天赋都给了他的首生儿女,就是你们精灵。你们全都妥妥地跟维拉和他们的命运连在了一起。但凡人到底有什么用处?我们在这片中洲能做什么?似乎我们只有跟精灵搅到一起,才不是可有可无的。”
朋戈洛兹吃惊地往后一靠:“我们有些先知说,在末日决战中,你们的灵魂将会归返,与我们精灵并肩作战。”
“对,但为什么?到底为什么要费心造出凡人?我就是没法想象那位唱着歌的伟大造物主说:‘好了,我造了永远不会生病,永远不会变老,爱起来全心全意、忠心不二,总是美丽不改的种族。现在轮到第二批了,咱们要更上一层楼。’然后他就造了……我们?我?多少个晚上,我气喘吁吁、腰酸背痛的时候,只想知道为什么。”
努夫那双陷在肉褶里的眼睛呈现出一种锐利的冰蓝色。倘若它们不是命中注定长在一张胡子拉碴的肥厚面孔上,而是长在一张英俊的面孔上,这样明亮的眼睛其实堪称典范。朋戈洛兹严肃地说:“我不知道。涉及此事,有人说,我们精灵被送到这里,是为了成为凡人的记忆。但我们的哲人从来没有解释过凡人——你们——和必死的宿命。”
努夫呼出一口气,有片刻工夫显得缩小了,但又用诙谐打足了气:“那是不是说,我们每当钥匙放错了地方,忘了老婆的生日,都该去找你们精灵?说真的,你什么时候如果真的发现了你们和我们为什么都在阿尔达,记得告诉我们凡人。”
“我向你庄严承诺。”朋戈洛兹说。
努夫嘲弄地往朋戈洛兹的酒杯里窥视:“要这么打过招呼之后,才肯庄严承诺!喝干上等陈年葡萄酒,常常有这种效果。”他发出了那种富有个人特色的轻松大笑,站了起来,把剩下的解暑汤都灌了下去。见朋戈洛兹掏出了钱包,努夫抗议:“别来这套,虽说精灵银币在这儿的葡萄酒馆里确实罕见。是我请了你,另外,我是这儿的业主,和其他几个人合伙,还有大多数——”努夫吃吃笑起来,没说出口,“咱们就这么说吧,奇尔雅坦他容忍我是有原因的。男人非得喝酒不可。啊,我终于让你微笑了。这可费了我好大的劲儿。既然我立下了如此大功一件,我这就要像所有高明的滑稽演员一样丢下你走了——我们的座右铭就是,‘丢下他们大笑’。”
朋戈洛兹说:“我跟你一起出去。”
他们往外走时,几个酒客里有人说:“帅哥,记得回来啊。”并且无耻地冲着朋戈洛兹挤了挤眼。然而那个酒客马上就缩了回去,因为袖珍王转过身来,用夸张的幸福口吻大吼:“亲爱的,我就知道你是真的爱我!”努夫这番调戏相当成功,朋戈洛兹跟酒馆里其他人一起大笑起来,然而他转念想到那些在阿美尼洛斯多半不受欢迎,但在国王镇找到了容身之地的人都是什么类型,就笑不出来了。胖子大笑而出,朋戈洛兹跟在他背后溜出了门,但他向努夫表达谢意时,努夫只是不在意地挥了挥手:“对我来说观众太少,不够让你忍受那种事。”
“话虽这么说,但你自己挺身而出当了被嘲笑的对象,而不是,啊,他本来的意思。”朋戈洛兹说。
努夫淡淡地说:“而我从来没提为什么袖珍王总是个胖子。瞧,那就是我们的特长。只要先嘲笑自己,再去嘲笑旁人,刺激就没那么难忍。”
说完,袖珍王就迅速告辞,坐着那辆他们谈话期间一直等在门口的大车离开了。赶大车的人吆喝牛起步时,朋戈洛兹意识到那个赶车人他其实也见过——穿着白长袍,戴着金色稻草编的假发,声称他是位美丽的精灵女士。
这最后的异事让他觉得疲倦到了骨子里。袖珍王一走,广场上的居民给人的感觉更加不怀好意。于是朋戈洛兹走了,回到了艾尔夫威奈店中。
胖子的故事(下)
他到的时候,生意仍然清淡。艾尔夫威奈和阿汤正在清理书架。他们似乎一直合作愉快,因为艾尔夫威奈开口时很开心:“看来你没找错澡堂。快来看看这个,这还是我过去的老师留下的。”朋戈洛兹过去看了。过了这样的一天之后,能如此轻易地回到他们这场友情的安全地带,着实是幸事。
那天晚上,朋戈洛兹在谈话时引艾尔夫威奈开口,自己保持了安静。他听了艾尔夫威奈年少时在贸易船上的故事,还听了一些艾尔夫威奈自己的学徒的糗事。阿汤被吩咐上楼后,朋戈洛兹(负责地对偷听洛辛齐尔说话一事保持了缄默)说起了他和袖珍王那场会面。艾尔夫威奈听得津津有味,反过来又给朋戈洛兹讲了事发那片广场的上百年肮脏历史。他们一直谈到阿汤从他那烤炉一样热的阁楼下来,并且获准睡在铺地砖的小门廊上。
朋戈洛兹听着那孩子风箱一般规则的轻轻鼾声,写了一整夜。在探险者公会图书馆里那场谈话之后,朋戈洛兹一直打算为艾尔夫威奈写出完整的《胡林子女的故事》。(探险者公会图书馆里没有一本是全本——他怀疑,这又是米那斯提尔即位时下令清理的迹象。)那个残忍的故事提到了凡人图林和多瑞亚斯的贝烈格之间的不幸友情,而这坎坷的一天让他同时有了写下它和为艾尔夫威奈做些什么的情绪。它是精灵所知的最长的歌谣。他本来不可能一个晚上全部写完,但他之前已经动工了,因此天亮的时候,他成功停了笔。
艾尔夫威奈下楼时,朋戈洛兹打了招呼。艾尔夫威奈看着书页,说:“别告诉我你一整夜都在写这个。”
“我确实就是那么干的,趁着夜晚凉快——我已经向你们这里的气候投降了。”朋戈洛兹比艾尔夫威奈先听到街道上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我去洗掉手上这墨水的时候,你先看看吧。我在井边的时候要是洛辛齐尔来了,就帮我买两个松糕。我一夜没睡,还真是饿了。”他赶在她从前门进来前从后门出去,进了院子,并且洗得不慌不忙。
这一天的生意比前一天还要清淡。艾尔夫威奈把朋戈洛兹写好的书页装订进了一套皮封面。朋戈洛兹在旁边看着,他们的谈话一如往常,令朋戈洛兹讲起了另一个古时的故事。他想起了过去那个跟努夫属于同一类型的人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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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来永远都不会遇到狄哈维尔,但我们两人的命运都经历了一场颠覆。我们这些逃离刚多林的人在西瑞安河口生活了几年,和奇尔丹的子民结成了联盟。他们当中很多人曾生活在雄伟的要塞布砾松巴尔,但要塞已经陷落了,他们逃去了西瑞安河的同一片区域。泰勒瑞族那些靠海的城堡年岁悠久,都是在惟有群星闪耀的时代建成的。你们称为矮人的种族修建了他们的塔楼。(矮人收了珍珠作为报酬,在太阳出现之前就退回遥远的南方内陆,去了伟大的矮人故乡卡扎督姆。)这段时期,绿精灵和多瑞亚斯的难民逃离北方蔓延的邪恶和多瑞亚斯的沦亡,西瑞安成了他们的大避难所。
那些邪恶并不全是魔苟斯的手笔。难民中最有名的是年轻的埃尔汶,她的故乡多瑞亚斯在费艾诺众子发起的第二次大规模亲族残杀中覆亡。她和她的母亲带着传家宝——贝伦的精灵宝钻逃了出来。埃尔汶有着她祖母的美貌,而且或许也有她母亲的忧郁。楚楚可怜的她戴着那颗精灵宝钻,可谓难以抗拒,布砾松巴尔的领导议会见过她之后无法赶她走,也不愿赶她走。但他们知道,乌欧牟的眷爱和他的河水能保护布砾松巴尔尽可能不受魔苟斯侵害,却不能把费艾诺众子阻挡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