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红彤彤的太阳快要落下了,阳光洒进病房里,让人感觉暖洋洋的,很是舒服。
由于初明俊身份比较特殊,所以在他住进医院的第二天就搬到了单人病房里,当然,钱照样要给,身份特殊那也是老医生猜的,初明俊不可能拿出那张军官证来糊弄人,虽然军官证是真的,但是名不符其实啊。
初明俊坐在床上喝着柳秀莹买来的粥,随后初明俊就把柳秀莹打发走了,毕竟柳秀莹也照顾了初明俊许多天,也没怎么休息过,初明俊的理由也很正当,和一群工作性质特殊的同事们办事!
咚咚咚……
初明俊还没说请进呢,病房大门就被推开了。
“俊小弟!恭喜你又健康地出院了啊。”王二史笑眯眯地凑了上来,大大咧咧地坐在床边上。
李军和王二史每次来探望初明俊,先敲门的肯定是李军,但是王二史绝对是不等初明俊回答就推门的。
初明俊无奈道:“我什么时候不健康过了?我那是受伤,不是生病好不好。”
李军关好门也走了过来,“不过老板,你确定要出院了?你手臂那一道伤口还没那么快好啊。”
初明俊左手臂上的那一道大伤口还真不是十几天能好得起来的,但小伤已经好得差不多了。
“当然要出院了,手上的伤又不是什么大事情,我要是继续住下去才是大事情呢。”初明俊苦笑一声,“我都快发霉了还住。”
“好吧,你自己小心点,伤口感染了细菌就不好了。”李军耸了耸肩膀,无所谓地说道。
“对了,俊小弟,清璇整天问俺你这伤到底怎么弄的,一看就知道担心你,可是俺哪知道你这伤是怎么弄的啊,所以你不出院还真不行了,俺都快招架不住了。”王二史露出一副无奈地神色。
“我知道。”初明俊笑眯眯地点了点头,有美人挂念,怎能不开心?更何况美人每天都那么温柔地伺候着,真是神仙般的生活啊!
看来我要努力把林清璇追到手了,有先天条件,那应该很简单了,嘿嘿,初明俊淫/荡地想到。
“对了俊小弟,俺觉得俺还是要告诉你一声,今天是清璇的生日哦。”王二史眨了眨眼睛,“你千万不要浪费了这么个好机会啊,俺想着清璇要俺对你保密都不知道为了啥,可能怕你知道了之后迫不及待地出院吧。”
“真的?”初明俊眼睛一亮,“幸好我决定了今天就出院,不然就错过了这个美好的机会了。”
看看什么叫天助我也?这就是天助我也,哈哈,初明俊也没有问林清璇为什么不告诉他今天是她生日的原因。
“是啊是啊,俊小弟你要好好准备一下了,给她一个突然袭击,呵呵,呵呵。”王二史笑眯眯地说道。
“哟呵,你也懂什么叫突然袭击啊。”王二史这一句话让初明俊又有了很大的改观。
“那是……”王二史骄傲地扬起脑袋。
初明俊快速地吃完早餐,然后收拾好东西办完出院手续就迫不及待地跑外面跑。
“啊!我好久没闻到外面的空气了,好久没看到外面的世界了!啊,原来这天是这么蓝的,啊,原来这草是这么绿的!”初明俊一脸激动和疯癫,看来憋得太惨了。
比起出院,初明俊更想洗一回澡,近二十天没有洗澡了不管是谁也难受啊。
住院的这十几天真是把他给闷坏了,虽然说有怪蛇还可以控制,但那毕竟是怪蛇不是人。
“老板,我劝你还是别跑来跑去了,免得弄的满身汗,小心你的伤口。”李军在后面忍不住提醒道。
“军叔,你就不能叫我明俊或者其他的称呼吗,我觉得老板这个词很怪啊。”初明俊苦笑一声。
初明俊不愿李军叫他老板的原因是因为初明俊总感觉老板这类人很虚伪,很老,而且让别人仇富就不好了嘛,并且还让人觉得自己在装逼,虽然初明俊有那个实力,可是李军总是坚持着要叫他老板,这也没办法啊。
“好吧,那就少爷吧。”李军一脸正经地说道。
初明俊嘴角抽了抽,“随你了,随你了。”
少爷?这不是富二代么?总感觉这类人很傻逼,初明俊无奈地想到,不过总也好过那些包二奶的老板好多了。
“王大哥,清璇她喜欢什么东西?”初明俊还不知道林清璇喜欢什么,只好问王二史了。
“她啊……嗯……”王二史思考了一下,最后说出了让初明俊想揍他的四个字,“俺不知道。”
“算了算了,军叔,我们先去附近的商场看看吧。”初明俊摆了摆右手,坐上了车。
初明俊的左手臂的伤口还没好,不敢做什么大动作以免伤口裂开。
三人来到附近的商场,三楼全都是精致的小东西,深受女生们的喜爱,再加上今天是星期六,一眼望过去几乎全都是女生,初明俊这一奇怪的组合颇有鹤立鸡群的感觉。
李军站在初明俊左后方,保护着初明俊以免他的手臂受到别人的碰撞。
买什么好呢?女孩子应该比较喜欢公仔之类的东西吧,初明俊想了想。
可是他又觉得,林清璇那样的女孩子,不一定会喜欢公仔。
化妆品就不用想了,林清璇素面朝天就是她最大的美丽,化了妆反而有可能破坏那种美,初明俊可不想做出这样的事情来。
项链,手链,耳环这些林清璇也不会喜欢吧?
转了一圈,初明俊头疼了起来,他对林清璇的了解不够多,并且也没什么追女孩子的经验,他也没什么朋友,也没有哪个猪朋狗友能叫来帮忙的,廖家辉和刘少榤这两人还是算了,现在指不定在哪里泡妞呢。
“俊小弟,你怎么还不买啊,这都转了三圈了。”王二史疑惑地问道。
“你不知道清璇喜欢什么,我也不知道,你让我怎么下手?要是她不喜欢怎么办?”初明俊苦着脸说道。
初明俊也知道这样转下去不是办法,他们三个人组成的奇怪组合都已经引起了保安的注意了。
李军稍微弯下身体,说道:“少爷,要不这样吧,你觉得她会喜欢什么都买下来,一起送给她不就行了嘛,总会有几件礼物是她喜欢的。”
“这个办法好啊。”王二史笑道。
“的确不错,没想到军叔也挺有经验的啊。”初明俊嘿嘿笑道。
是你自己连经验都没有好不好,李军听了之后就差抹汗了。
三人又转了一圈,初明俊把林清璇可能会喜欢的礼物都买了下来,当然,王二史和李军就成了苦力了。
最后,初明俊三人往四楼转了一圈,买下了两套符合林清璇气质的衣服来。
一套是纯白色的连衣长裙,一套是情侣衫,女的是裙子,上衣画着一个超萌的可爱女孩,并且还附上字:我只吃饭不洗碗,而男的就比较悲剧了:我只洗碗不吃饭。
初明俊早就想把林清璇身上的衣服来一次大变换,他喜欢的女孩子,怎么可以一直穿着旧衣服呢?当然从那一套情侣衫来看就能看得出,初明俊是有阴谋的!
买好了礼物,李军往林国涛家里开去,林清璇今天没来上班,今天是她的生日。
初明俊心里有些搞不清楚,自己对林清璇到底是什么样的态度?喜欢她?亦或者只是过过瘾罢了?
如果说之前初明俊喜欢杨筱婷的话,那么现在可以肯定地说,他对杨筱婷的感觉并不是喜欢。
虽然初明俊从小学就开始暗恋杨筱婷了,可是两人毕竟没有过多的接触,再说小时候初明俊懂什么啊,说是暗恋,还不如说是对异性那种朦胧的感觉,经过长时间的沉淀,并没有发芽成喜欢的小树,而是变成了另一种未知的味道,有点像哥哥妹妹的那种感觉,但不完全是。
如果说有一天杨筱婷嫁给了一个她自己喜欢的男人,初明俊并不会嫉妒,反而会祝福她,但如果是林清璇的话,初明俊就舍不得了,他也不知道是不是那种喜欢一样东西似的喜欢林清璇,也许是,也许不是吧。
唉,顺其自然好了,初明俊甩了甩脑袋,不再多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