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见沈宵再次超她肩膀一处点下,随着在这条手臂上的第九指落下,谢水衣终于察觉到异样,眼中露出惊怒的神色。
那条手臂无力地垂在身侧,就仿佛不是自己的了一般,不再听从主人的使唤。
沈宵微微一笑,想着这场战斗应该结束了。
谢水衣死死地盯着他,另一只手突然结了一个奇怪的印,击向沈宵胸腹。沈宵心绪微异,却还是用手掌来迎接,却不料这一击的力量却是超乎了自己的想像!
乍一接触,便感受到一股如巨浪如高山的气势,它汹涌而来,沛莫能御,气力从掌心一直传到肢骸末端!
沈宵一下子被击飞了出去,竟是撞碎了身后那面墙,一直撞到隔壁房间的墙壁才停下!
他痛苦地发出了一声细微的□□,虽然说仙人之躯这点小事不会受到伤,但还是很疼的。
然后他又想,突然闯入别人的房间好像很没有礼貌的,若是恰巧房里的人在做些不可言说的事,那就更尴尬了。
只消片刻想到这点,他马上捂住眼睛打算道歉,又觉得闭眼之前看到的画面不大对劲,于是猛然抬头向房间中间看去。
房间里没有什么情情爱爱的画面,房间很空,只有一个佩剑的黑衣青年在自斟自饮。
看到沈宵在看他,他还笑着举起茶杯向他做了个碰杯的动作。
沈宵忙不急去思量为什么堂堂皇子会来到这荒僻的小镇里一家乐观喝茶,只想冲他喊别喝了妖怪都要跑了你还喝。
“你……”
然而他话还没说出口,只是做了个手势,苏子煜便已经明白了他的意味,破窗而出。
他破窗而出,是因为于刚才的同时谢水衣也在隔壁破窗而出!
窗外是一条冷落的街,没有夜行的人,只有几个暗红的灯笼迎风摇曳。
在看到苏子煜后,谢水衣知道与这二人打斗定不能获胜,便下了心想逃跑。谁知刚一落地,苏子煜的剑便送了过来。这位皇子似是不懂什么叫怜香惜玉,出剑便要致命,谢水衣咬着银牙又作出了刚才那个印,来迎那无法可躲一剑!
这幕恰被刚从窗户探出头的沈宵看见,来不及做解释,他只好急忙大喊道:“收剑!”
苏子煜剑势一顿,皱着眉撤回,他也察觉到了那个手印的古怪,但此时他隐约有另一番猜想,不禁升起一股醋意。
取得了喘息的机会,谢水衣瞬间撤出十几米。
好巧不巧,这时恰有一个行者从街角拐出来,他看到谢水衣后先是惊喜,再看到苏子煜提着剑后又是恐怒,张口便要训斥他:“你……”
可惜不等他说出什么,那位他眼中被坏人强迫的美人便从他身前掠过,取走了他的心。
这不是某种夸张的比喻,而是真正的取走了心脏。
那运气极差的可怜人瞠目结舌良久,最终倒在了地上,血水从胸前的空洞里渗到地板的缝隙间。
苏子煜与沈宵相视一眼,面色皆有些凝重。
“追。”
☆、噬心恨(5)
谢水衣是魔不是因为她吃过一百颗人心,而是因为她母亲便是魔。
当初她母亲年幼一时赌气离开家门,于江南小镇相遇了穷苦的谢书生,便如同话本中所说的那样,一场春雨一把油纸伞便定了情。
一朝定情,便结了姻缘。此后谢父不再孤灯独卷唯相伴,自由红袖添其香。
谢父为了功名劳苦了一辈子,除了读书一无成就,就连读书也未能居于人上。待到三十余岁,再次落榜,而祖辈留下的积蓄也终于消耗殆尽,他开始紧张,开始愤怒,开始疯狂。
也就是那时,谢母生下了谢水衣。
也就是那时,丝绸铺的千金向他投来了橄榄枝,言只要他抛弃妻女,入赘其家,便为他捐个官。
对于一个走投无路的穷苦书生,这是一个不容拒绝的诱惑。
于是谢父颤抖着双手端上了一碗药,眼睁睁看着与她举案齐眉的妻子弯着温顺的眉目将它一饮而尽。
当最后一滴汁液也流入妻子口中,谢书生松了一口气。
如同预想中的那样,服下□□的妻子开始露出痛苦的表情。她难以置信地看着他,眼中充斥着难以置信的神情,随后是夹杂着痛苦、悲愤、绝望的呼号。
然而与预想不同的是,妻子并没有死。
而他死了。
丝绸铺的主人也死了。
他的全家都死了。
他们的心脏都被谢母吃掉了,谢母的心却也死了。
从那天起,她就带着谢水衣漫无目的的游走,肆意地杀害着世间的男人,直到最终被一个道士杀死。
道士并没有杀死谢水衣,因为当时她体内的血统还没有苏醒,看上去只是个平凡的小姑娘。说平凡也不合适,因为她是一个非常好看的小姑娘。
于是道士将她卖到了青楼。
那天晚上,道士用卖掉谢水衣的钱买了几坛好酒,喝得酩酊大醉,再也没有醒来。
因为他的心不见了。
谢水衣穿过一片暗林回到家中,熟练地将尚温热的心脏切成碎末,与其他药材一同放在火上煎煮。
做好这一切,她在木凳上待了片刻,然后将本就整洁的家又清理了一遍。
她似乎有些紧张,所以需要一些事情来分散她的注意力。清扫结束后,她又开始对着铜镜梳妆。
她用金钗锁住了流水一般的青丝,她用眉笔勾出了云间远黛,她用胭脂红润了苍白的面颊。做完这一切,她的客人似乎终于要到了,于是她出去,站在木门外候着。
门内的烛火顺着敞开的门泼洒在地上,将丽人的身影拉长,长到两个人的靴前。
沈宵与苏子煜隔着一段距离与她对峙。他们没有立刻行动,但只要谢水衣一动,他们会立刻出手。
气氛僵持了一会儿,谢水衣动了。
她跪下了。
沈宵皱眉,上前一步问道:“这是何意?”
谢水衣道:“我作恶多端,不求再存于世。但请道长让他活下来。”
沈宵道:“你方才献祭自己魂魄施展□□阻止我们两个,本来就命不久矣,而他活下来也是一个魔,也要作恶,我为什么要答应你的请求?”
“我将我的内丹渡给他,他便能成高阶的魔,不需要吃食人心求生。”
“不需要也不代表着不会做,杀人食心是魔族的天性,人心对你们来说就是天底下最大的诱惑。”
谢水衣摇头:“他不会。他是善人。”
“我没理由相信你。”
谢水衣抬头看向他,狠狠道:“我杀了一百个人,他们的生命确已无法挽回,但至少还有几分意义。道长若不让他活,那一百人便是白白死亡,如此看道长何不乐于再挽救一条生命?”
沈宵出口欲辩,却被身旁的苏子煜伸手拦住。
苏子煜:“我觉得她说得有道理。”
沈宵摇头:“不会有善果的。”
苏子煜上一步:“不试试怎么知道?”
沈宵微怒转头看他,两人对视了半晌,最终沈宵败下阵来。
沈宵跟他待了很久,很久很久,他知道那漆黑如墨的眼中的执拗与坚持无论如何都不会被抹去,只能顺从。
他有些疲惫地掐掐眉间:“你想这样,那就这样吧。”
谢水衣闻言眼角顿时沁出泪水,及其认真地冲他们磕了三个头。
“谢二位成全。”
☆、噬心恨(6)
……
……
那是齐鸣第一次跟学院中同窗好友聚会,也是他第一次进入听风楼。
他本纵意刀剑,向来不齿于书卷,也同那些同窗无甚交情。但想来这也许便是同这群人最后一次会面,于礼便去了。
本就曲意逢迎,觥筹交错却也兴致缺缺。可能便是因为酒桌上无甚趣味的缘故,向来无关风雅的他竟然留意到了楼内弹奏的曲子,一旦留意到,便想见见是什么样的人才能弹奏出这样的曲子。
一旦开始去留意,那人的身影便迅速占据了他的眼,令他再也移不开视线。
然后一向不解风流的齐鸣开始日日去听风楼听曲子,一日一日在台下为她牵肠挂肚。
一开始她并未留意到他,但时间久了,也总会注意到有一双眼睛时时刻刻都在注视着自己,总会注意到有位客人每天都会来场间为她喝彩。一旦注意,便也多多少少放在心上。
两人就这样神交良久,却从未有过直接的往来,直到一场急雨洒落人间,条条丝线将二人串在一块儿。
那天谢水衣未带伞,结束了当天的台场后便站在檐下望着天发呆。站立良久后,她确定这场雨不会再突然停下,确定没人会来接自己后,便决定冒雨回家。
天赐良机,齐鸣怎能不珍惜。所以当谢水衣走出屋檐后,一把油纸伞为她挡去了那道道猛烈的水针。
谢水衣错愕抬头同齐鸣对视,他心头一阵紧张,准备好的千千万万句用来搭讪的话语全都忘得一干二净,最终只好不去言语,只保持住脸上那温和方正的笑意。
他不言语,谢水衣也就没有言语。两人在不是很宽大的伞下并肩而行,一路无言,唯有雨声滴答。起初齐鸣还觉得拘束,走了一段路后便如常,再走一段路,只觉得本应如此,似乎相识已久,心领便能神会,不必多问。
路再长也有尽头。当齐鸣和谢水衣一起走到那被篱笆围住的小院前,谢水衣低低说了一句:“我到了。”
他便停住脚步,目送她进了屋子后,又驻足良久。
一场雨成就了谢父谢母,同样的,一场雨成就了谢水衣和齐鸣。
从那天起,齐鸣便天天伴着谢水衣回家,谢水衣并不拒绝,二人每天便如老夫老妻般相伴而行。
日子久了,其余的事就有些顺理成章。齐鸣鼓起勇气向谢水衣告白,她如往常一般默许……
从此男耕女织,举案齐眉。
闲淡自守的日子过久了,就有很多外世中的事情被忘却。齐鸣为了和谢水衣在一起抛下了一切,有些事情更是必须被忘却。
所以有一天,他的父母带着他有着婚约的未婚妻和一干家丁来到了他们的家。
谢水衣一怒之下,杀尽所有人。
……
谢水衣的五指化作爪状置于齐鸣的胸口处,狠狠地看着他。
齐鸣眼中许许多多的情绪糅杂在一起,最终熔进深深的爱恋与悲痛之中,他低声道:“你就这样不信我。”
谢水衣愤怒地喊道:“世间的男人没有一个是值得相信的,全都是朝三暮四!”
“我解释,你却不愿听。”
“不过是你为了骗我编造的辩解之辞。”
齐鸣苦笑,却还是温柔地看着她。
“既然我说的你不信,那么就让我的心说吧。”
他缓缓抽出悬在身侧的长剑,然后,刺入胸口,剜出那颗温热的心。
然后他死去。
然后谢水衣如坠冰窖,呆立许久却不知何为。
半晌,眼泪决堤般涌出。
如果说当年被卖那夜是她入魔伊始,那么这就是她真正入魔。她发了疯一般寻求令爱人死而复生的办法,甚至不惜杀害一百条人命让他也论入魔道。
……
……
谢水衣小心翼翼地喂齐鸣服下汤药,乍一入口,便被一阵无形的力量极速吸入体内,然后转化为阵阵奇异的能量,充斥他的四肢百骸,完成他身体的最后一道改造。
当那改造完成后,空缺的心脏位置被另一种东西所取代。齐鸣面色如纸的脸渐渐又变得红润起来,谢水衣收回施放在他身上的一道法力,随后他缓缓睁开了双眼
刚刚睁眼,他尚有些迷惘。等到头脑变得清明,会想起一切前因后果,他坐起来,看着谢水衣无奈地笑了笑,然后摸了摸她的头。
就像对待一个偷吃了糖的孩子。
“傻瓜。”
谢水衣怔怔的看着他,她预料过很多他醒来时的场景,她猜他会气、会怒、会失望,却不想他会这样对她。
只两个字,便让努力克制自己情绪的谢水衣开始失声痛哭。
她扑到她怀中,再也抑制不住几年以来积压已久的情感。长久以来对他的思念,不信他逼死他的自责,杀人时的罪恶感,此时通通爆发出来。她是杀人不眨眼的魔,但在他面前,她也只愿和只能是一个柔弱孤谨的女人。
“傻瓜。”齐鸣又重复了那两个字,然而这次更像是恋人之间的昵语。他轻柔揩去她眼角的泪水,又低头吻住她那好看的眉。
“你刚才说的话,我都听到了。”
谢水衣离开他的怀,不知所措地看着他。
“这些年发生的事,我也是知道的。”
一阵无言,二人就这样对视良久。
最后还是齐鸣先叹了一口气,看向她的眼中依然充满了爱恋与悲痛。
“只是,我举世无亲,身上背负着一百条人命,你又要撇我远去,我又怎能独活,怎该独活,怎敢独活?”
听到他的话,谢水衣的泪水再次汹涌。她不住地摇头,不住地哭泣。齐鸣则是搂住她,不住地拍打着她的背。
过了很久,又或者只一会儿,谢水衣笑了,笑容里充满了满足与解脱:“不管怎么样,我们是在一起的。”
齐鸣点点头,道:“对,在一起的。”
谢水衣幸福地闭上了眼睛,与爱人紧紧相拥。
室内的烛火还在跃动,一对俪人的身影烙在纸窗上,显得那样宁静美好。或许是察觉到这间屋子里已经没有了生命的气息,一阵晚风悄悄吹灭的那显得温馨的蜡烛。
苏子煜静默良久,眼神复杂地看向沈宵。
“你早就知道会这样?”
沈宵苦笑着摇摇头:“我又不是全知全能的,我怎么知道会这样。”
解决了南方小镇噬心妖怪的事情后,沈宵与苏子煜又在周遭的城市中逛了两日,领会一下当地的风土人情。
苏子煜在夜市上为沈宵买了一块玉佩,沈宵收下后不知道回赠什么,思来想去之后灵光乍现,对他说:“我带你去看桃花吧。”
苏子煜笑道:“寒冬腊月,又哪里能见得桃花?”
沈宵笑而不语。
马车驶入歧途,山穷水尽之后,一片桃花林浮现于世人眼前。
只见灼灼桃花开得灿烂至极,在凛冽的寒风中自有一番别致的花枝招展韵味,繁密艳丽地勾人魂魄,不似凡物。
更加不同凡响的是,桃花朵朵皆为鲜血色。红的妖冶至极。
沈宵惬意地眯起了眼睛,仿佛冬风拂过了花瓣就变成了东风,让人舒适。
“好看吗?”
苏子煜点头:“先生选的地方自然是不俗之地。”
道完这句话,苏子煜的表情突然充满了敌意与戒备——他注意到了那个凭空出现的怨灵。
骨节分明的手默默搭上剑柄,在触及到那冰冷之物之前被却被沈宵拉住。他不解地望向沈宵,只见沈宵摇了摇头,依然轻松惬意。
怨灵直勾勾地看着沈宵,一步一步向他走去。
随着他的靠近,苏子煜的敌意愈发旺盛,更加不解沈宵为何阻止自己拔剑!
那铺满了艳红桃花的路很快便被踩完了,怨灵站在沈宵身前,突然消失。
与此同时,沈宵也晕了过去。
他没有倒在地上,因为有苏子煜接住她。苏子煜皱着英俊的眉,看着怀中似在熟睡的人,在桃花中若有所思。
☆、千年醉(1)
三千六百年前,这个世界正处于前所未有的动荡时期。那时,神魔大战与人间六国之间的战争并起,无论哪片土地都沁润着鲜血,无论哪片空气都弥漫着硝烟。
两百年后,神主用通天法力诛杀魔王。魔界大败,魔族子民遭到残酷的屠杀,只有极少一部分被冥灵神树一族相助得以存活,神魔大战至此告一段落。
再六十年之后,人间之战也逐渐平息。
那日,明国年轻的王东方绯带领着明国仅存的四千名骑兵在路逃亡,行至一片桃花林,被魏国事先埋伏在这里的军队诛杀殆尽。于是魏国终于完成了一统天下的雄图霸业,魏王在史书上留下了前无古人的一笔。
也是从那日起,那片山萦水绕的桃林被染上一抹冲刷不去的血意,年年桃花似血。
桃花艳若肆乃怨之故,亡魂不归去亦然。
几千战士的生命葬于自己手中,家国的命运葬于自己手中,巨大的遗憾与怨气让他死后不得往生,只能囚守桃林。若是有魏国兵士往来,他便将他们困死在这篇桃林,妄图以这种方法实现自己的复国之愿。
只是他自己也清楚,自己所作所为只不过是杯水车薪,于事无补。
只不过这就是他存在的原因,这就是他唯一能做的事情。
时光荏苒,斗转星移,他在世界上活得越来越久,法力越来越深厚,却也越来越不知所措。桃林除了太多的人命,一代代人口耳相传,早就成了凶险神秘的不可之之地,再也见不得人烟。他终日孤独地游荡在凄美艳丽的桃花之间,满腔怒火不得以发泄,最终变成了难以抑制的迷茫与无所适从。
终于有一天,一个不知情的商队再次闯入桃林,东方绯装作常人一般与他们交谈,才得知魏国已经覆灭四百余年了。
那一瞬间,怨灵的心神遭受了极大的动荡。
自己苦留于世的唯一原因,便是想要毁灭这个亡国之国,然而如今听闻它早就已经淹没于历史的长河之中,未等自己动手便已烟消云散。那他几百年以来的悲愤孤独,岂不就是一场笑话?
事到如今,他一直以来的执念又该置于何处?
精神支柱骤然崩塌,心中思绪万分梳理不开,这么多年积累的寂寞疲倦一下袭来,东方绯失神地望着天空,不知如何是好。
他就保持着抬头望天的姿势过了好长时间,他已经没有实体,自然也不会累。太阳落山了,柔美的光华将云霞染红;月亮挂上桃枝,于是桃花上覆上一层浅霜;有细雨洒落人间,浇浓情人之间剪不断的缠绵。
东方绯终于回过神来,茫然四顾,不明白为何自己还留在人间。
……
之后的一千年,东方绯还是没有如同预料那般自然消失,但他学会了生活。
他开始温和待人,带着善意去看世间。他与过往的人攀谈,为迷路的人指点方向,跟打柴的人学唱山歌。他向游客问些人间新出的糕点,甚至学会了酿酒,将朵朵桃花浸为青液。
日子不咸不淡的过着,他几乎也已经能接受这种步调,直到一位初出茅庐的道士闯入桃林,剑锋直指他眉心。
道士道:“妖孽!伏诛吧!”
然后道士被他打趴在地上。
当年怨灵气势正盛的时候也有不少道士前来制服他,但全被他杀害变作花肥。如今东方绯的棱角早就被时光打磨的圆润,不再喜好杀伐之事,再者他也强大到了一定的地步,不需要做什么永绝后患的事,所以小道士没死,而且还能在地上哎哟哎哟地喊疼。
小道士被打倒后满地打滚□□不止,过了一会儿却还是不怕死地爬起来提剑刺向东方绯,自然再次被他击倒在地。如此反复了十余次,道士终于死心,摇头晃脑地爬起来。
“不打了不打了,一点意思都没有——我闻到酒味儿了,快拿来给我喝。”
这话说得理所应当甚至有点不要脸。先前你拿剑对着人家非要打个你死我活,一转脸竟然就让他拿酒来喝,无论哪点都及其欠揍。
然而东方绯只是笑了笑,依他所说端上了两坛自酿的桃花酒,在溪水旁幻了一方矮几两片毯子,邀他来饮。
既然来了桃花林便是客人,当主人的自然会招待好。
而且,已经有很久没人同他一起饮酒了。
清澈腾跃的溪水便胜过世间所有丝竹音,夹杂此间桃花瓣瓣,随风摇曳飘散,自是如画般的风景;再看今日天朗气清,阳明而不烈,更是上佳天气。总而言之,天时地利人和,最适合饮酒。所以道士没喝得酣快极了,甚至忘了东方绯的身份,叫嚷着要与他拜把子,却被一笑而置。
从那以后,道士经常来找他喝酒,竟成了桃林的常客,东方绯也渐渐习惯了他的到来,时常备好了酒在溪边等他到来。不知不觉,他的光临竟然成了东方绯唯一的期待。
道士来了以后会喝酒,会给他讲些身边鸡毛蒜皮的小事。他会讲他七师兄偷看四师姐洗澡被发现受罚跪搓衣板,会讲镇上包子铺里的肉包子又涨了两文钱,会讲戏院里新来了个貌美的戏子唱戏可好听了……他侃天侃地,将所有都说给他听。
而他就在一旁静静的听,听他讲人间百态,讲悲喜离合。
不知不觉,年轻道士不再年轻,隐然已是世界顶尖的修道者,成一代宗师,受万人敬仰。
但他依然是那个爱漫无边际说话的道士。
道士最后一次来的时候没有喝酒,只说了两句话便走了。
“我已经看到那扇门了,只要我跨过去便能登仙而不朽。”
“多酿点酒等着我,到那时候我就能陪你喝到天荒地老了。”
于是东方绯依言等他,无论是春花烂漫,还是冬雪纷飞。
奈何故人未曾归。
……
作者有话要说: 写的时候忍不住想说骚话。什么魏王也翻车了,什么新大王实行共产主义……
☆、千年醉(2)
马车背着朝阳飞快地驶入京城,那强健有力的马蹄落在积雪上竟近乎无声。不一会儿,马车停在一个僻巷的茶馆儿前,马儿低低嘶鸣了一声便化作青烟飞散。
宽大的车厢内,苏子煜带着十足的警惕意味死死盯着对面的青衣男子。那人是沈宵,也不是沈宵,看样子确乎是的,但眉眼举止间流露的气质又大有不同。
车厢内的气氛僵持了一道,直到到达了目的地也没有回转的意思,沈宵疲惫地闭上眼睛,低声道:“你不用对我敌意这么大,我与沈仙人事先便已有约。再者,只是借用躯体片刻,也不会伤了他的身。”
苏子煜默然。他当然能猜到这是沈宵自愿为之,但看到那具身体被他人占据,自己熟悉的人近在咫尺却无处可寻,巨大的愤怒与恐惧毫不讲理地占据了整个大脑。
半晌,苏子煜深呼一口气,解除了设在马车之内的禁制。
“你什么时候离开?”
沈宵苦笑道:“半日之后即可。”
苏子煜颔首:“午后我来寻他,希望已经看不到你了。”
说完,他挑开帘子离去了。
沈宵摇摇头,提起车厢角落里的两坛酒,也下了马车。
当他双脚落在地上时,身后的马车也骤然消失在大街上。茶馆的门被人拉开道缝,从缝里探出顾天清的脑袋,他看看苏子煜离去的方向又看看沈宵,最终看向沈宵手里的酒坛。
“你们又吵架了还是怎的,那黑大爷怎么走得那么凶?唉泄露你行踪这事儿你可不能怪我啊,你刚走的时候那位大爷就怒气冲冲地来问我你跑哪儿去了,活跟追债似的,我觉得我不告诉他他能把我活剥了——哎说实在的,你是不是真欠人家一大笔钱没还啊?哎哟这段日子你总不准我喝酒可把我憋闷坏了,现在终于发现自己的行为惨无人道丧尽天良了?道爷告诉你你醒悟的太晚了,不让陪我喝个痛快休息道爷我绝对不原谅你。”
乍一出面顾天清便絮叨了一堆话,边说边走到沈宵身旁小心翼翼地提走一壶酒,放在臂弯里护着,生怕沈宵说什么“留到你伤好以后再喝”之类的话。
还好沈宵没像以往一样婆婆妈妈指责他一堆话,他只是温和地笑道:“外面风大,先进去。”
已经准备好迎接一顿训斥的顾天清听到这句话有些措手不及,本来他预期听到的话语没听上,那本来他准备好的回击也就用不上了。他有点无趣地撇撇嘴,跟着沈宵走入店内,顺手带上了门。
沈宵出门几日内茶馆一直暂停营业,现在也没把歇业的牌子拿下,自然无人,因为无人,简陋狭小的厅堂也变得敞亮宽阔起来。沈宵随意走到一扇承着晨曦的桌子坐下,翻开桌上的茶杯打量一番,觉得不妥又摇着头放下。顾天清知道他在想什么,跑到后堂从橱柜里摸出两口海碗来,取酒斟饮。
酒坛开封,酒香四溢,扶着坛体的手一斜,便有清液顺势而出,争先恐后地奔腾至碗中。水撞在碗壁上发出清脆的声响,又回旋成涡,如此天然纯粹的声音在顾天清耳边简直如同天籁。
两碗斟满,他下意识地舔舔嘴唇,双眼露出黄鼠狼般的精光。
拿碗,仰头,转腕,清酒如口,涛涛痛饮。未有多久,一碗酒便被饮尽。
顾天清舒服地长吁一口气,叹道:“真是好酒!”
沈宵笑道:“全天下只有你会称赞这酒好喝。”
“那说明全天下只有我懂酒。”他说得洋洋得意,边说边又给自己倒了一碗。
沈宵一笑而过,没有深入这个话题。
见他不说话,顾天清就自顾自开了话匣子:“我这个人可是嗜酒如命的,你这几天非要拦着我,忍得我牙痒痒。当初我受聘去收那老虎精,临行前还要痛饮三海碗热身哩!那老虎精定是趁着我有些醉意才得手伤我,结果我就被你捡到禁酒了近十天……师父曾教过我‘因为喜欢吃鱼所以不吃鱼以吃更多鱼’的故事,看来于酒同用,啧啧。”
顾天清咂咂嘴,看沈宵只在一旁看着,不满意地用空碗去撞他的碗:“喝啊,我一个人和多没意思。”
沈宵依他,细致认真地去尝身前的酒。
顾天清须臾一瞥瞧他低头细饮的样子,心头突然涌上无穷无尽的熟悉感,只觉这画面似曾相识,在自己眼前重复过千千万万遍。
他细细眯起眼睛看沈宵,似乎要透过他看到更遥远更真切的画面,来打破脑海中那片挥之不去的恼人的迷雾。什么东西要从那片迷雾里飘出来,它有艳丽的色泽,温腻的触感,淡淡的香气,对他来说具有极大的诱惑力……
沈宵喝了三分之一,察觉到有人看他,抬头询问:“何事?”
顾天清这才察觉到自己刚才的异样,暗骂一声许久未喝酒得了魔怔,略带歉意的笑道:“没事,没事。”
一场大梦,未睡先醒。
一朵桃花黯然飘落,在重重迷雾之后,化作尘埃飘散。
☆、千年醉(3)
二人在饮酒上消磨了一个上午,直到午时将至,顾天清喝得迷醉不堪才告罢。喝得晕头晃脑的顾天清裹紧外衣嚷嚷着风大,回屋歇息去了,沈宵简单收拾了一番后,也回了房间。
合上房门那一瞬,沈宵腿脚一软,幸亏扶住了木门才免于跌倒在地。他的脸色略显苍白,却又透出红润的色泽,想来是刚刚厉鬼附身与酒力叠合的原由。
他转过身来,神色复杂地望向居室中央那抹残魂。
“就这样……你便满足了?”
怨灵平静喜悦地笑了笑:“满足了,不然如何?”
沈宵沉默片刻,涩然开口道:“你本能唤醒他的记忆,让他知晓前事,或许还能在人事共享数十年光景,然而你现在只是与他共饮了两坛酒……便够了?”
东方绯闻言露出惊讶的神色,抿唇思索半刻,弯眉道:“我与他……并非仙人所想的那种关系。”
“算起来我同他不过共饮一时而已,而且大多数都是他在喝,喝的还是我的酒。那段日子其实在我漫长的岁月里也不过算一瞬,虽然在他来看曾是半世,但谁又说得准他是否只将我当段空树桩,一吐卿怀呢?如今他再度为人,前尘尽忘,理应开始一段新的人生,我又何必何应何能去把那段过往强加给他?”
“诚然,他说让我等他再一同痛饮时我是感动的,算是我离世以来最值得回忆的温情,乃至随着春去秋来已然成为我新的大愿。当年复国之念无疾而终,令我徘徊游离,如今得以同他再度畅饮,心愿终了,我便该离去了。”
东方绯的脸上的笑意渐渐变淡,最终与疲惫糅杂在一起,似有若无。
“况且,这么久了,我也累了。”
冬季正午的阳光明媚却不暴烈,落在人的面颊上便能传递温热,舒服得很。东方绯走向窗旁,伸出手来承接住从开缝的窗口泄露出的阳光,缓缓握住,似乎是在回味生时的感受。
那抹浓烈的红在光线的冲洗下渐渐变淡,手腕处已然透明至近虚无。他虚弱的面庞仍带着温和沉静的笑意,似乎很是享受,如果外人看到这幅画面定不会猜测这是怨灵在魂销魄散,而会想为诚挚的久病信徒在神迹下羽化登仙。
东方绯眼角微动,转身对沈宵笑道:“我在桃林中最大的桃树下还埋了两坛酒,你若是喜欢便赠与你了。”
东方绯走后,沈宵胸中的沉郁烦闷之感挥之不去,便走出去散心。他浑浑噩噩地行走在街道上,不知不觉间竟已经走到了那片桃林。
如今怨灵归去,此地的桃树失了它法力的支撑尽数枯死,先前的盎然生机已全然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似乎早就化作干木多年的死气。沈宵视枝骨寻到那棵最大的桃树,徒手挖开下面的泥土,果然看到两坛封存多年的美酒。
他呼出一口浊气,开封尝了一口。
至苦,至涩。
……
夜幕四合时分,沈宵才回到城中。此时暮光式微,只勉强冲淡四周的夜色,西方一片天色空明若琉璃。
城内有道道炊烟升起,在朔风的摧残下形迹飘忽。临近新年,街头巷尾张灯结彩,一派喜气祥和的气象。街上行人三两结伴,商量着去哪儿游乐。到处都欢庆热闹。
沈宵独自穿行于人潮中,与周遭的氛围显得格格不入,幸好夜色掩映下还不是很狼狈。他上午喝了很多的酒,午后也喝了许多的酒,现在早已醉得灵台倾倒,踽踽而行全凭借着本能。
他从心走过一条又一条的街道,神情酸涩而隐忍,如同在外受了欺凌含泪回家的孩子。然而他并不是要回家,他走的路不是通往茶馆的路。
拐弯抹角,一座宅院终于出现在眼前。
橘红灯笼迎风摇曳,是为夜色中一抹明亮夺目的色彩,火光投在漆门与青石砖上,那是五皇子在京城内的府邸。
作者有话要说: 我红一路走好。
☆、千年醉(4)
看到苏府后门时沈宵踉跄了两步,似是心头负担放下时刹有的恍惚。他缓步走到门前,守门的侍卫认识他,见他来到也不惊讶,只问:“沈先生可是来找殿下的?”
沈宵垂着眼,轻轻点了点头,想到什么又猛然摇了摇头,然后机械地摇头,幅度越来越小直至停下,一动不动仿佛入了定。
两个侍卫对视一眼,都觉得今日的沈宵很不对劲,也不知道如何是好。张姓侍卫和声对沈宵道:“公子稍等片刻,小的进去通报一下。”
苏子煜依言在午时前去茶馆寻沈宵却无果,心中本是烦闷不堪,在书房泼墨良久也未静下,此时听闻寻者自上门来找,登时心花怒放。
不多时,苏子煜疾步从门内走出,出了门便见沈宵抱膝坐在石阶上,神情木然垂落。
他皱着眉看了一眼剩下的那名侍卫,侍卫满脸的无辜:“我拦了,他不听我的。”
听侍卫把沈宵来时到现在的举止讲述一遍,苏子煜眉头皱得更深,生怕被鬼魂一附他的沈先生便变成了傻子。转念一想变成傻子也是好的,沈先生若是变成傻子自己便养他一辈子。
他俯身拉起沈宵的手,温声细语哄道:“先生,外面风大,同我进屋去吧。”
沈宵脑子里一片混沌,苏子煜的声音传到他耳中却如穿林打叶的风声般夹携着清明,让他好生舒服。他转头看到苏子煜,小鸡啄米似的点点头。苏子煜这才问道他身上传来的浓郁酒味,心想原不是变傻了是喝醉了。
在苏子煜面前的沈宵乖巧的多,全然不是当着侍卫的面又哭又闹的样子,苏子煜拉着他去哪儿他便去哪儿。苏子煜每次回头,都能看到沈宵定定地在看着自己,眼里悲喜糅杂百味相掺。
他心中既怪异又欢喜,心想这样子的沈先生还是第一次见到。
苏子煜还是带沈宵去了书房,他先前便在那边,想来炭火熏染一下午温度最是宜人。果然推门那一刹那便有暖气扑面,仿佛一双如水柔荑拥你入温柔乡,引诱你不要离去。
沈宵听苏子煜的话坐在书案前的椅子上,双手放在膝盖上脊背微弓。苏子煜见门还未合,轻叹一声前去关门,转身见沈宵眼一眨不眨地看着书案上的画作。
纯白细密的宣纸上,有一片灼灼逼人的桃花,一位青衣男子迎着春风独立,忽一回头,眉眼间盈满了珠明星璨的笑意。
正是沈宵。
苏子煜见他发现了自己的画,也不窘迫,上前几步走到他身旁,修长的手指拂过纸面,低声道:“本是随手所画,未想在这儿被先生看到了,自惭画不出先生十一光彩。不知先生以为如何?若是还算满意,他日我差人送去,聊表长久以来拂照之恩。”
苏子煜满怀希冀地说出这几句画,只盼沈宵愿收下,然而他说了什么沈宵一个字都没听见,只有一个个低沉充满磁性的音符窜入他神识中四处乱窜,搅得他本就成了浆糊的脑子更加迷乱。
他看向苏子煜,轻不可闻地吐了两个字:“子煜。”
苏子煜以为他要说些什么,便附身下去以听得更清楚。
沈宵搂住他的脖子,继而抬头覆上他的唇。
有那么几秒,苏子煜的脑海是一片空白的。
当他感受到那柔软润泽的唇瓣是多么真实,确认如今他确实是清醒着的而非做梦,他眼中的惊愕便尽数化作了喜悦与温柔。
唇齿间的温存愈演愈烈,接下来的事情便顺理成章。他搂住他的腰,这个动作他曾在梦中重复了无数次,却未曾想到真正有这么一天能如愿以偿。
一阵风轻轻拂过,吹熄了桌上所有燃着的蜡烛,却不似冬风。
却似春风。
第二日沈宵清醒过来的时候已经身处自己熟悉的卧室,宿醉的恶果一下袭来,令他头痛欲裂。艰难地草草洗漱了一番,走进前堂便见顾天清提着行李站在门口,似是要走。
顾天清本是想等与他告个别再走,谁知他一觉睡了那么久也没有醒来的迹象,便欲先走,谁知就在这时沈宵醒了。
他看到沈宵姿势怪异地走过来,面上一乐:“你腰怎么了?”
沈宵含糊道:“人老了难免长些毛病,你以后就知道了。”
顾天清摇头,露出挪揄的表情:“我看你是作业出去寻欢作乐,跟柳巷的姑娘风流缠绵太久才致腰疼。”
沈宵被他说得尴尬至极,轻咳一声岔开话题:“你要走了?”
顾天清闻言沉默片刻:“天下无不散之筵席。”
“你在外面风餐露宿日子定不好过,不如留下在我茶馆工作,没准将来我还会把茶馆交给你。”
顾天清笑道:“你别看我穿的这么寒酸,我在钱庄也存有些许银钱,过的不定比你差。再者道爷向来心往天下,不愿栖居笼中,不然当年我何不留在陵虚门?”
沈宵思索一下也觉得有理,道:“真不再留几天?”
顾天清道:“不留了,我还赶着去赴约呢。”
沈宵笑问:“你又要去赴哪家美娇娘的约?”
顾天清嬉笑一阵,笑容越来越牵强,直到最后露出苦涩无奈的神情。
“我忘了。”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一定是我整本书写的最爽的一章!
☆、长相思(1)
申时未过,一辆华贵的马车停在了茶铺之前。沈宵于是早早打了烊,听从前来的公公吩咐上了马车。
马车四平八稳驶入皇宫之中,沈宵下车,又在另一位公公的带领下走入一座宫殿。
宫内装潢清幽低调,看细节又不失华贵。紫檀木雕花四折屏风,分有梅兰竹菊四君子之绘,祥瑞金兽口中烟雾缭绕,暗香弥散在空气里,闻着便让人心神安宁。
沈宵踏入里屋,只见宽阔床榻之上躺着一个须发尽白、体态龙钟的老人。那名老人脸上虽然沟壑纵横老态毕露,但神色间从容沉静,气魄自存,又令人有种此人尚值春秋的错觉。
那名老人自然不是普通人,他是当今太上皇。
沈宵提起衣摆准备行李,被他抬手拦住,那只手又向外挥了挥,于是屋内的侍女太监们鱼贯而出。
屋内只剩下沈宵与太上皇二人,谁也没有说话,只听得四角出火炉中不断传来噼啪的爆破声。
半晌,太上皇长倏然出声发问:“他一直没走,是不是?”
那声音不似寻常老人一般虚弱颤抖,平稳坚实依旧,只是岁月赋予了它一种疲惫与沧桑。
沈宵不知该如何作答。
犹豫之际,他不经意抬眼看见了床上那个苍老孤独的身影,然后在心底暗自发出一声长叹。
“回太上皇,他的残魂确实从未离世。”
太上皇听到了意料之中的回答,缓缓闭上眼睛,吐出一口隐忍了数十年的浊气。
然后他开始重重地咳了起来,咳得那么剧烈沉重,又那么酣畅淋漓。
沈宵见状连忙上前搀扶他起来,拍打他的背顺气,顺便将仙力拍入他体内。片刻之后,太上皇止住了咳嗽,只剩下风箱拉动一般厚重的喘息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