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饭TXT > 耽思唯美 > 《霁寒霄》作者:李无良李先生【完结】 > 【书香门第】《霁寒霄》.txt

第 3 页

作者:李无良李先生 当前章节:14784 字 更新时间:2026-6-5 02:54

沈宵欲帮他顺气,却不料手腕被他一把抓住,那力度让沈宵为之一惊。

太上皇定定看着沈宵,眼中崩射出坚定不移的光,连带着常年以来养就的威严与帝王之气,一同为眼眸深处的胆怯与恳请做掩饰。

“我要见他。”

“我要见他……”

沈宵离开光和宫,屏退了那名领命送他出宫的太监,一个人在皇宫内行走。

他曾经在这重重围墙中住过今年,对其中的路线早已熟悉,不需人领路。再者,他要去做的事情也不方便有俗世之人在旁。

沈宵走到了御花园的一座红亭处,那是太上皇最喜欢的一角。春光明媚之时,此处姹紫嫣红尽态极妍,翩翩彩蝶飞舞期间,好不漂亮。

此时春意已临,这里已经小有韵意,只可惜天色晦暗不明,不合适赏景。

沈宵不来赏景,乃是来寻人。那亭中青年正百无聊赖地依靠在圆柱上坐着,见到沈宵来,先是一怔,然后才有所察觉,眯着眼睛笑道:“当年你说走就走,也不来跟我道个别,害我翘首盼你许多天,真是失望至极——过去这么久了,你还真是越活越年轻。”

沈宵牵强扯了扯嘴角,想了半天还是放弃了客套,开门见山道:“他想见你。”

青年自然知道他说得他是哪个他,所以他沉默了。半晌,他笑着撇开头无谓道:“大半辈子没见了,现在突然要见,我还真不知道去是不去。”

“他已经时日无多了。”

青年的嘴角笑意在这句话的冲击下消失,薄薄的唇渐渐抿成一条线。

“我不知道。一辈子都错过去了,现在再见上一面又有什么意义?”

“你不敢见他?”

“……算是吧,”青年仰头望向天际,夕阳的柔美的光线在他的下颚的边缘镀上薄薄一层,“近乡情怯,怕物是人非。”

“近乡情怯,却也还是要回家。”

青年缄默不答,只深深呼吸了一口气。

沈宵摇头,转身离去。

“明日此时我再来见你,到那时你给我一个答复吧。”

沈宵幽然走出宫门,看到苏子煜在那里等他,看样子已过多时了。

自那天起,沈宵有意避他,所以二人还未曾见过面。如今一见,少不了尴尬。

自然,沈宵一个人负责双人份的尴尬。

苏子煜本来备了马车,但见沈宵并无乘坐的意思,便叫车夫牵马回去,与他一同步行回家。

天色愈暗,一路无言。

身侧沈宵局促不安抓耳挠腮的样子全落在苏子煜眼里,等走上白石拱桥,苏子煜终于没忍住轻笑出声。

沈宵听见他的笑声脚步一顿,面色难看至极,大有顺势跳下石桥一头扎在河里淹死的意思。

黑暗中一抹明亮的火光沿水面漂来,暖光飘忽不定,照亮水面的细纹与浮冰。

不知识哪位姑娘折作的莲花灯。

两人都注意到了这盏小灯,于是皆临桥不语,目送花灯悠然漂过。

待到火光全然被桥身淹没不见踪影,苏子煜心念微动,上前一步逼近沈宵:

“当日赵夏成婚,你给我青衫换。我比你高这么多,穿你的衣服却正合适,是因为你专门替我备好的是不是?”

“你也喜欢我是不是?你早就喜欢我。”

沈宵在他咄咄的逼问下头脑一片空白。两相对视,逼迫之感越发强盛。

他皱起了眉。

苏子煜见他不悦,抿唇后退了一步。

“抱歉,刚才是我唐突了。”

之后的一路比之前压抑地多,两个人都保持沉默,若有所思。

最后沈宵终于走到了自家的茶馆,大大松了一口气,简直想飞速遁入其中再也不出来。

他朝苏子煜勉强地笑了笑,迈步去推那扇全世界最亲切的门。

就在这时,苏子煜喃喃开口,恍如自语。

“以前我不知你也心悦我,便只想一世同你相知相伴,现在我既知你同我心如一……”

“那我便一定要与你在一起。”

门吱呀一声开了,似是代替沈宵发出的一声叹息。

作者有话要说:  春节快乐!

☆、长相思(2)

五十六年前。

“混账!”

皇后暴喝着将手边的茶盏掷向大殿上跪着的太子,釉里红瓷杯在距他膝前尺余距离碎的四分五裂,热茶涓涓流动,在地上淌出一个莫名的形状。

太子苏予临顶着上方如化实质的愤怒,跪得笔直□□,似乎什么也无法让他稍微曲折。

“儿臣,要娶安世镜为妻。”

“荒唐至极!龙阳之癖,大悖伦常,是为天下之大不韪!你贵为一国太子,怎能行出如此背德之事!”

“儿臣眼中不见伦常,只知两情相悦,则必要厮守终生。”

“你若非要同那安将军家那小子厮混,我可以不管你,但你怎么能放到明面上来,非要立他为太子妃!南风如噬骨之毒,沾染上便得落得个体无完肤的下场,若是被朝中元老知道,非得把你弹劾至废!你都这么大了,为何还如此幼稚糊涂,至于为情置大业不顾!”

苏予临抬头直视皇后,眼中是磐石泰山一般的坚决:“若是连个名分都不能给他,又如何能说爱他?若是大业不许我明媒正娶他,那皇位我便不要了。”

“混账!”

皇后第二次怒吼出这两个字,情急之下又捡起一茶盏扔出。这次茶盏不偏不倚正中太子额头,一声闷响后,鲜红的血液如泪滑落。

苏予临闭上眼让血水顺着眼睫流过,再睁眼时依然是那副风雨不动的模样。

皇后突然感受到了难以言喻的疲惫,身形一晃用手撑住了额头,蹙着眉摇了摇头。

苏家的男人骨子里这股蛮不讲理的固执劲儿似乎是代代相传的,此时此刻皇后又想起了自己的丈夫当年因疼爱那个民间来的妃子,不顾满朝文武的反对,非要立她的孩子为太子时的情景。

皇后叹了一口气,再次出口,声音已经没有先前那么盛气凌人,细听更有些倦怠。

“罢了,你大了,我管不了你了。叫他进来吧,我同他单独说几句话。”

苏予临见她让步,登时露出欣喜若狂的神情,连扣几个头:“谢母后成全!”

看着自己的儿子欢喜离去的背影,这位一国之母嘴角噙起了一抹淡不可见的冷笑。

——然而那贱人的孩子终究命薄,还来不及加封,便被一场风寒带走了。

苏予临焦急地在殿外地等候着,来来回回不知走了多少圈,地上的积雪被他踩的不成样子。

终于,正红宫门被从内推开,安世镜从中走了出来。

苏予临快步走过去,牵住他的手急切问道:“母后都同你说了什么?她有没有为难你?”

可能是最近天气骤冷的缘故,此时安世镜的面色有些许的苍白,却被他明艳动人的笑容掩盖。

“皇后隆恩,许我们成亲。不过需我先率兵镇压西北来犯鞑虏,功成,以为赏赐,平满朝人心。”

“是了,母后想得周到。”苏予临听他所言终于松了一直悬在嗓子眼里的一口气,心念几动,最终都化为无言,只重重抱住眼前人。

“我们终于能在一起了……”

身居官场之上,沉浮全在一念之间。一念之中站对了队,那以后便能权势加身,飞黄腾达;一念之中站错了队,那便落得一身囚衣,魂归九泉。

安家曾经便站错了队,甚至于秋猎之际亲手策划过一场针对苏予临的刺杀。

令人哭笑不得的是,在那场刺杀中救苏予临逃出生天的,正是安家末子安世镜。

此后苏予临同安世镜交好,安世镜又多次立下战功,才令安家尘埃落定之后逃过死劫。不过曾经做错的事终究难以改变,如果哪天突然有人拿它说事,当事人也百口莫辩。

明德二十二年,北方战事平定。

定远将军安世镜,于战乱之中不幸牺牲,哀恸天下。

……

苏予临又一次来到了红亭,面容温和欣喜地将今日带来的精致点心一道一道摆上石桌。

安世镜看着他不厌其烦地重复着每天的工序,心中五味杂陈。

半晌,他艰难开口,语气里带着明显厌烦的意味:“我不明白你这样做有什么意义,我已经死了,你应该放我去轮回,而不该这样霸道地将我的魂魄拘留在此地。”

“你继续这样我只能化作厉鬼然后灰飞烟灭,你是个大人了,别幼稚好不好?”

苏予临对他的话恍若未闻,自顾自摆好点心,对他道:“你平日最喜欢吃翡翠虾饺,我令御厨多做了点,你来尝尝?”

安世镜对他的反映很失望,愤怒地大喊道:“我尝不到!我现在是个鬼,我已经死了!”

游魂的轰然动怒,桌上的菜肴悉数摔在了地上,一个个小巧珍贵的点心粘上了灰。

苏予临眉头一皱,与安世镜对视,嘴角颤抖了几下还是没有开口。

还是安世镜先痛苦的闭上了眼睛。

“我们不会有结果了,我已经死了……”

“死了。”

次日,苏予临再去时,红亭里没有了那个人的身影。他呆愣了一会儿,再次将带来的点心摆好,然后在那里发了一下午的呆。

第三日,第四日……一连半个月,他都没再见过安世镜。

道士说亭子里的魂魄投胎去了,苏予临不置可否,只是一日又一日地到这儿消磨时光。

不知到底过了多久,他终于不再来了。

然后太子娶了相府小姐做太子妃。

然后太子登基了,变成了皇上。

皇上有了小皇子小公主,个个白白嫩嫩好不可爱。

皇上将江山治理得极好,百姓又迎来了一个太平盛世,街头巷尾歌功颂德声不绝于耳。

游魂全都看在眼里,欣慰非常。

☆、长相思(3)

次日黄昏时,沈宵提一把油纸伞缓缓踱至红亭。到了亭中,他将伞撑开放在桌上,于是桌上盛开了一朵纯白的花。

一只骨节分明的手骤然出现在空中——若观察得仔细,能发现恰是在伞面笼罩的范围内——它自然流畅地搭上伞柄,一握一斜,白伞便立了起来,将大片的阴影投在那个鲜衣少年身上。

安世镜面无表情,不是冷漠,而是平静。

他朝沈宵一笑一顿首,道:“走吧。”

光和宫的大门被推开,一位青年挟暮光走进,然后轻掩门扉。

苏予临在床上听到了那些声音,所以他紧张得闭上了眼。他还听到了他逐渐变得清晰的脚步声,甚至听到了他走到屋前的时步子的停顿。但实际上一抹没有实质的魂魄走路是不会发出声音的。但安世镜也确实停了一会儿。

似乎是过了一辈子那么久,安世镜终于走到了他床前。于是房间里仅存的脚步声也消失了,只剩下一片静谧。

时隔这么多年,两双眼睛终于再次对视,却不似当年只含情脉脉。

苏予临一夜辗转反侧,反复在脑海中演习这次相遇,然而直至晨光熹微他也没能确认他该用那句话来开场。

他本想笑着打个趣说“你还这么年轻,我却成了一个糟老头子”,可这并不是一个恰当的笑话,他的年轻归功于停滞了他的时间的死亡,而他们阴阳两隔也源于同样的东西。

他曾爱他如翻涌洪流,激增猛涨之际被死亡的堤岸拦住,此后水流虽未干涸却也被迫平静。如今他又出现在自己面前,安静了数十年的水面再次汹涌起来,却依旧无法越过那道墙。他们两个所有浓烈的爱意都隔着死亡。

他也想向他邀功,说你看你不在的时候我是活得多么认真,我没有一蹶不振,我娶妻生子,经纬天下,他们夸我是明君,我的名字在史册上会留下光鲜的一笔。可是他说不出口,其实他过得没那么好,长久以来他都活在悲痛之中,只不过一想到他可能还在看着他他就不敢表现出来。他在看着他,所以他要把一切都做到最好,不让他失望。

当年他为了让自己走出去故意不见他,他又怎么能辜负他。

两相对视,没有只字片语,却胜过千言万语。

似乎就在这难以言说的相望间,两人又并肩度过了一辈子,挽回了那段失落的光阴。

苏予临突然笑了起来,笑声出便老泪纵横,泪水顺着脸上那道道深刻的沟壑流淌。

“下辈子……你投做个女娃儿,嫁予我吧。”

安世镜见景也十分悲戚,但总归强笑着,闻言反驳道:“呸,怎么不是你去?”

苏予临一吹胡子:“我不管,我去地府去的早你一步,定是要先投胎,我投了男胎,你就只能投女胎了。”

见他这么老了还似孩童一般耍无赖,安世镜一个没忍住笑了出来。苏予临见他笑也笑,两人一同哈哈大笑,竟似当年月下把酒言欢。

笑声渐止,苏予临紧紧握住安世镜的手。

安世镜心念微动,将另一只手也贴上去。

苏予临的面容更加苍老虚弱了,眸光也不似安世镜刚进门时看到那般明亮。此时他已经卸下了一切,无论是天下重任还是皇家威严都跟这个将油尽灯枯的老人没有关系了,他眼中心中只剩下他,只剩下疲惫与满足。

“世镜。”

他小心翼翼地唤了一声,语气像做错了事的孩子,胆怯又无助。

安世镜大概也是感应到了什么,眼中闪过一丝悲色,他应道:“我在呢。”

苏予临听到他的回答很是满意,舒服地又叫了一声:“世镜。”

“嗯,我在。”

“世镜……”

他最后一次呼喊他的名字,声音沙哑却遍布柔情,绵长的尾音渐弱,随着它的完全消失,那与安世镜紧紧相握的手掌终于无力地松开。

安世镜试图抓住它不让它就这样垂落,却没有成功,于是他痛苦地哭了出来。

夜色浓厚,整座皇宫内都燃起了火烛,橘红色的光焰摇曳生姿,好不漂亮。

与此同时,一只孤独苍老的蜡烛,终于燃尽了它最后一点烛芯,泯灭在时光中。

太上皇苏予临,崩。

……

……

安世镜又为苏予临守了三天的灵,直到他入殡以后他才前去轮回。

苏子煜今日没能进茶铺见到沈宵,也不气馁,回府之后又在书房临了一天的字帖,直到深夜才回房休息。

沐浴之后,他熄了灯准备上床睡觉,不料就在屋内陷入黑暗之际,凭空一对藕臂从背后环住了他的腰。

体会着身后之人熟悉的味道,苏子煜先是一愣,然后会心一笑。

“我设想了很久今日你会送我什么当作礼物,没想到你要把自己送给我。”

苏子煜转身吻住那日思夜想的柔软唇瓣,饥渴如久旱逢甘霖。

“我很欢喜。”

黑暗之中,沈宵眼波微动,似有水光。

☆、相见欢(1)

传闻冥灵木在天地初开之时便存在世界上,天长地久滋生出独有的神性,于六界之外自成一小世界,远离六界纷争。冥灵族是绝对的中立,对于他们,不管是神是魔都要礼让。

冥灵木几乎寿与天齐,若勤勉修法,日后必定拥有一批法力震慑天地的老怪物。不过这一族向来心境平和淡泊,不喜杀伐之功,代代只传一些疗伤用的功法——也幸得他们不好杀伐,不然这样一个天生灵性又寿命悠久的种族,其他六界定然容不下他繁衍的。

总之,无数年岁演化之后,冥灵木竟然衍生出了治病救人的功效,单闻叶香便能神清气爽,树果还能医死人活白骨。

不过这些都只记载在人间的志怪书籍里,究竟是不是真的,也无人能探识。

别说是世人,就连天上的神仙都不清楚。

这些传闻终究在神魔大战中被证实了。魔王兵败之后奄奄一息躲入冥灵界,不过数日便又生龙活虎地走了出来,重振旗鼓与天帝再度厮杀,威势不减当年鼎盛时期。

这不仅是飘渺传闻第一次被印证,也是冥灵木族第一次表态。

冥灵木站在魔族一边。

此后魔族大败,冥灵一族又为魔族提供避难所,令魔族余孽不得伏诛。天帝终于发怒,降下天罚。

那场天罚持续了九天九夜,无数法力浅薄的树灵都被劈得魂飞魄散。而族中的老辈们为了保护后代,一齐以生命为祭撑开□□,最后也命丧雷鸣之中。

此后冥灵后代五百年一小雷劫,一千年一大雷劫,花不得开,果不得结。

老辈皆丧,新生代又得不到充足的时间成长,曾经清幽雅致如仙境的一界也化作遍地焦土,冥灵一族至此凋敝。

沈宵现在是这片山头的山大王。

说他是大王其实他是拒绝的,只不过他年岁最大,法力也比其他同族高上那么一点点,逢年过劫还能替山头挡一挡,所以林子里的其他树都尊称他为大王。

这么听起来还挺厉害的,其实也没什么。天帝毕竟不敢承受灭族的杀孽,此后的雷劫威力都不大,只是欺负残存的树灵年岁都不大,难熬一些,只要勤修抗雷大法,过个五六百年自保不是问题。

再者,沈宵的法力也不是自己勤修苦练得来的。说来惭愧,当初九天天劫过后,他油尽灯枯的老母将毕生修为都渡给了不足百岁的他,只为他将来能在雷劫之下苟延残喘。

沈母临终之际只觉得之后的雷劫也必然也得那般声势,搞的沈宵第一次面对雷劫也紧张兮兮的。当雷霆打在身上的时候,他才发现并没有预想那般疼痛,自己甚至有余力帮旁边的朋友们承担。久而久之,他就成了传说中的冥灵树,孤傲立于山巅那根又高又直的——

避雷针。

避雷针这个比喻真是再恰当不过,沈宵在心里暗自夸奖了自已一番。

这一天避雷针如往常一样哼着小曲晒着太阳,遥望山上成片成片青翠欲滴的冥灵木,感慨我族后辈日益兴旺,复族大业指日可待。

沈宵斜跨在自己的一条侧枝上,手里拿着的是隔壁小王写的话本——树灵除了每天努力茁壮成长以外,也是有自己的生活的,比如这位小王就梦想成为冥灵界畅销书作家,并迎娶树花小红——他无聊的时候喜欢看书,看得多了便颇觉得自己肚子里有些墨水,远近的话本都要抢过来评一评,不过最终也真都能提出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就是了。

总而言之,这一天就如同过往三千多年的每一天一样寻常又清闲,本应也如同过往三千多年的每一天一样迅速流逝。

不过某件不寻常的事情发生了,骤然打破了一千多年的寻常。

回头说道那沈宵正好端端看着话本,只听身后的枝叶突然一阵剧烈地摇晃,随之而来的是一声巨响!

数不清的叶子随着声响哗哗落下,纷纷扬扬落了一地,侥幸留在树上的叶子惊恐不安地抖动着,发出飒飒的声音。

沈宵眉一扬,翻身跳下树去查看,待走近了不由得倒吸一口气——竟然是一条通体乌黑的龙!

冥灵界由于雷劫的缘故,物种稀少——不是被雷劈死了,就是举家移民了——曾经神兽奔飞、珍鸟乘瑞的景象只能在书卷内回味。而如今一个活生生的灵物出现在眼前,沈宵心中自然惊喜难自收。

如果非要做一个比喻便于理解的话,大概就是某地人民见到大熊猫时的感觉。

遍体鳞伤的黑龙在地上不住地翻滚着,看上去十分痛苦。覆盖在他身上的树叶随着他的挪动滚落在地,与大地相融。

沈宵见他难受的模样心中一阵怜惜,想也不想便招来条树枝——那树枝前端盘绕,裹着一个形貌古怪的果子,似乎就是传说中的冥灵神果了。

手中接过神果,沈宵心中又有些犹豫。

神龙固然珍贵,但也不值得自己付出这样的代价相救。

黑龙渐渐虚弱地没有力气再滚动,安静地躺在那儿,就像个乖孩子,如果不是看它的爪子还在颤抖,简直像是已经死去。

沈宵在心底叹息一声,暗道,天大地大,今日你却好死不死落在我面前,那便是我们之间有缘。天注定要我救你,我自然不能违抗天意。

他从那果子上小心翼翼地剜出一小块,绕到龙的头部,掰开它的嘴投入其中。黑龙感觉到了口中之物清新的气息和极强的药力,下意识地吞咽了下去,然后如溺水之人终于攀上浮木般吐出了一口气。

看他那般狼吞虎咽的模样,沈宵不由得心疼地皱起了眉。

服下那一小块神果,黑龙绷紧的身躯逐渐放松下来。道道白光从它皮肤表面迸射出,在光芒掩映之下,黑龙急速缩小变成一条蜷缩起来的小蛇。

沈宵看着地上小小的一条,紧张又兴奋地眨眨眼。他在旁边观望许久才下定决心,颤抖得伸出手指去戳。

——很柔软。

☆、相见欢(2)

沈宵救下青虫当然不是因为突然善心大发,而是因为,他觉得有一条龙当自己的宠物很酷。

人间帝王有冠冕黄袍,只要穿戴上便威严霸气,举世无双。身为整个山有最具权势地位的树,他自然也需要一些配得上自己身份地位的东西来装点自己。

而一条黑龙——别说是在现在青黄不接的冥灵界,试问整个世界,又有几个人能得到呢?

人有虚荣心,树也不差。于是第二天沈宵便美滋滋地带着小黑龙走亲访友去炫耀了,罔顾它伤势未愈、还在休眠调整。众树一见,果然哗然,沈宵欣喜,来日复游访之。

一连半月,沈宵日日带着小龙到处转。起初大家都觉得新奇惊喜,时日长了便只觉乏味,又不好拂了沈宵面子,只好强颜欢笑。沈宵心知肚明他们不乐意自己再去,他其实也没了滋味,便放弃了这个好不容易找到的消磨闲余时光的乐子。被宠幸一时的小黑龙被他随意放在树根下,他自己又爬回树干看话本去了。

树众乏味,沈宵乏味,龙似乎也乏味了,想换点新花样,于是它醒了,于是第二天沈宵醒来,在树下见到了一个粉雕玉琢的小男孩。

男孩约摸十二三岁,眉眼清秀俊朗,眉宇间带着几分不属于这个年龄的沉稳气质,配着那稚嫩容颜更填几分独特的可爱劲儿,十分讨沈宵喜欢。

沈宵醒时他正靠着树干翻阅掉在地上的话本,不知是翻到了什么内容,双眉一拧。

沈宵清清楚楚地看到了他脸蛋上飞升的红霞,在心里大声笑了起来。

男孩神情不悦地悄悄将话本放回原处,起身时不经意抬头看见了一脸坏笑的沈宵。于是沈宵脸上的笑立刻变成困顿于迷蒙,还伸了个懒腰以装作刚刚睡醒的样子,见了他,佯装惊奇。

沈宵下了树,转着圈打量他一番,啧啧感慨:“奇了,没想到一条大小黑蛇化作人形能这么好看!”

小男孩眉头一皱:“你说我是蛇?”

沈宵有意逗他,疑道:“难不成你是一条虫子?”

小男孩张口欲言,想了想又懒得解释了,解释了他也不见得听懂,何必欺凌乡下树见识短。

方才沈宵未醒时他已观望过周围的环境与灵气波动,大抵知道了自己所处的是什么地方,也猜到是这个年轻男子救了自己一命。自己身中奇毒,又被从云端打落受重伤,若不是服用了被尊为至尊灵药的冥灵树果,恐怕必定一命呜呼。

看在救命之恩的份上,他可以饶恕他把自己当成低等生物。

他转过身向前走了几步,将双手背在后面。

“我叫苏子煜。”

……

……

苏子煜本来以为沈宵是个蒙昧无知的愚人,相处下来却不禁感慨此人学识广茂,无论谈到什么都头头是道,针对事物的见解也独具一格、引人深思。他喜欢同这个人谈话,如同直接用心交流,不需多少言语便能互相通达,渐渐只觉得高山流水,相逢恨晚。

沈宵的感觉不如他真切,但也是欣赏这种交流过程的。他喜欢听他讲这个世界外面发生的事,那些见所未见闻所未闻却确实存在,但他可能一辈子都见不到的事。

苏子煜同沈宵一同生活了五年,期间形形□□,不一一道来。五年以来,日子虽然平淡,但不乏喜乐,二人都乐在其中。沈宵本以为他会带着小跟宠稳稳当当过一辈子,却不想有一天他会不告而别。

那一天沈宵醒来没看见苏子煜,只道是孩子贪玩去哪儿戏耍了——虽然这个山头也没有什么值得戏耍的东西——可他在树下等了一天依然没见苏子煜回来。他意识到发生什么了,又安慰自己不要胡思乱想,继续苦等……一个月过后,他终于确定那个大概是因为青春叛逆所以每天故意装作成熟端庄的小不点再也不会回来了。

朝夕相处,一时间身边不见了他的踪影,沈宵有些失落和无助。

他用了十秒钟安慰自己,孤苦伶仃过了这么些年了,只不过是再回到过去的生活,没什么难适应的。他以后就如往常一样,看看小同志们写的新话本,帮邻里调节一下婆媳关系,闲的没事还能教给后辈一些做人的道理。

十秒过后,他还是很失落,不仅失落,而且气愤。所以他用了半天骂他狼心狗肺。

不过骂完了还能如何呢?人都走了,或许以后再也不会回来了。他从天而降,带给他一时欢响,便已经抵过了他对她的恩情。他有自己该回的地方,有自己应该继续的生活,即使自己救了他一命,也没有权力垄断他之后的人生。

他感慨了一句,树生漫长,注定要学会忍受别离。

不过这次别离还是比较短的,也就是沈宵骂完他第二日再醒来,便看到他回来了。

说是回来了也不尽合适,因为走的是小子煜,回来的却是个大子煜。

大子煜同他打招呼的方式很独特:“你想上天吗?”

沈宵:“冥灵树犯过政治错误,修不了仙的。”

苏子煜:“修是不成的,总有别的法子让你上去——我此番回去朝故友苦苦求了一枚丹,服用后能将灵气伪装成仙气,你吃了它上去,不会被发现的。”

苏子煜伸手,手中果然一颗仙气逼人的丹。

沈宵被这突如其来的邀请吓到,脑子里还是一片空白。本来他见苏子煜回来便惊的不浅,看到小不点人高马大地回来更是无法思考,现在他又问自己要不要上天。

亡母在上,他这辈子从来没想过会遇到这么刺激的事。

苏子煜见他犹豫,以为他心系满山无力自保的树,便道:“若你还想为他们挡雷劫,时间到了下来便是。”

沈宵倒是没想这么高尚的事,听了他这话不由得更加呆愣。

苏子煜抿嘴,定定看着他的眼睛道:“我喜欢你,想同你继续一起过。”

沈宵二话不说吞了仙丹。

事后再评论这事,他只能说出四个字,鬼迷心窍。

☆、相见欢(3)

苏子煜的母亲本是西海龙女,容貌姣好,性格更是如水一般温柔知性,是顶尖儿能激起男人怜爱心情那种女子。自她成年几百年来,来提亲的望族子弟多得几乎要将龙宫的门槛儿踏破,龙铃却是一个都未看上,尽数婉拒。

正当西海龙王开始担忧自己的女儿要孤独一生时,龙女在一次宴会上偶然见到少年天帝,少女心便被这气宇不凡的少年郎整颗掠走,甘心嫁上天庭做一个寻常的妃子。

这任天帝继承了他们血脉之中流传的英俊面貌,更有着非凡的天资,他上任时年纪尚轻,但他的所作所为却让人挑不出一丝毛病,更让人赞叹有加。他励精图治,不贪图享乐,那点应放在女色上的注意力一丝不落地被放在了开疆扩土上,给天界带了了前所未有的昌盛。

这点是天界的大幸,却是他嫔妃的大不幸。那个个风姿绰约身世显贵的女子,不远万里嫁到他身边,却从未见到过自己的丈夫,天长日久自然积愤万千。那些妃子为了泼洒自己攒下的火气,便只能互相捅刀子来解气。

龙女龙铃是个温婉的主,不擅长与那些妇人争斗,在天上是个老好人。她对谁都好,反倒令那些尖酸刻薄的人无所适从。久而久之,其余妃子都不搭理她,却也没人欺负她。

龙铃的日子本来就应该这样无波无澜又孤寂冷清地过下去,但是人活着向来都会迎来变故。变故过后可能令人悲痛,也可能令人欢喜,总之,都是过往平静年岁的终结。

龙铃在神魔大战中为天帝挡了致命一击。

也是因此,天帝记住了龙铃,战争结束之后恩宠了她一段时间。

也是因此,龙铃怀上了苏子煜。

目前,这是天帝的第一个孩子,他的出生会决定很多事情。有人不想让这些决定被落实,所以就不想他出生,甚至希望这个孩子连同他的母亲一同死去。

有权势有女人的地方就有宫斗,远离了红尘的天庭也不过如此。

龙铃怀孕期间,恰逢天帝出剿魔族余孽,无人庇护的孕妇在这期间遭受的暗算不胜枚举。天帝的妃子从来没像这段时间这样团结一致过,她们的矛头统一指向了这个温良无害的柔弱女子,过往种种彼此伤害的手段如数使出,意愿是让这个脱颖而出的女人挫骨扬灰。

九死一生之际,幸亏玉帝及时赶回,这对母子才被保住。虽然如此,本就在战争中受了重伤的龙铃,在遭受这番祸害后,身体变得虚弱不堪,生命如同在狂风中摇曳的烛火一般微弱。尤其在生产下苏子煜之后,几乎日夜都只能躺在床上,气息微弱地似乎随时都会死去。尽管天帝为她四处奔走寻了大把大把的灵丹妙药,她还是不见好转。

龙铃的命是用药吊着的,但药总不能为她续一辈子的命,于是有一天,美人眼见香消玉殒。

那几日苏子煜没有回过他的仙宅,整个天庭也冷清萧瑟了不少。沈宵知道出了事,却不知道出了什么事,只能在家里焦急地等。不知哪夜里苏子煜突然回来,面容憔悴得吓了沈宵一跳。几天不见,他就瘦了好几圈,站在那儿活像个支着衣服的骨架子,可把沈宵心疼坏了。

沈宵想说点什么安慰他,却因为不了解状况什么都说不出,只恨他出了事自己却什么都帮不上。

苏子煜望着他,眼里糅杂着悲伤、希冀、胆怯与无助,他干涩地开口道:“我知道冥灵树果能存亡续断,我也知道冥灵树果对你很重要……但母亲她对我也很重要。”

“求你了,救救她。求你了。”

沈宵听到这话还不明所以,反应过来后心里忽然酸涩的要命,一是因为他知道苏子煜他娘就要死了,二是因为知道苏子煜一直以为当初救他的是树果。可惜树果虽能延年益寿,却不能救死扶伤,能活死人生白骨的是冥灵树心。

当初冥灵族王女割一半树心救治自己的爱人魔王,魔王起死回生,杀回战场。

沈宵剜四一树心救苏子煜,苏子煜伤消毒祛,同他朝夕共度。

树心损,本基损。树心失,尽尽失。

沈宵还是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下来。

苏子煜待他极好,不仅将他带出了幽闭之地,还带他尝尽了世间百态。他们二人赏过夏荷看过冬雪,吃尽海味食遍山珍,乘着云舟游过星海,青梅煮酒评点过山河,醉酒后还尝了双修的滋味……该做的不该做的都做过了,他已尝过所有愉快的滋味,就算现在让他死,他也心满意足了。

再者,树心固然重要,没了也不会立刻死,凭借他灵魄的强度,还能保个三四百年不散。寻常精怪寿命尚不及此,再得三百年日日夜夜,夫复何求?

沈宵缄默着交出自己剩下的树心。

……

树心被掌丹的仙君沈修合着其他药材炼制成丹,龙铃服下之后,果然死气消散,生机迸现,整个人以极快的速度恢复了生机与活力。母亲康复,苏子煜欢喜,沈宵见他欢喜也欢喜,心道苏母痊愈,那一直以来笼罩在他心头的阴影便不复存在了,从今以后他们的小日子继续过,应该是团圆结局了。

然而树灵究竟是想的太天真。命运是个恶趣味的作者,他既然精巧地安排一场遇见,让两个素不相识的人心心相印,就绝对不会让这段故事简单告终。

医仙为康复的龙铃掌脉时,在她体内发现了魔族的气息。

☆、相见欢(4)

几千年前天界跟魔界的关系不算糟糕。和平协议已经维持了上万年,双方在友好往来中逐渐忘了争端的原由,无论哪族哪人都不愿意打破这个稳定的局面。甚至,为了增进感情,小天帝诞生以后,魔族王后还带着小魔王上天界住过几年。

小天帝被小魔王抱过,这是全天下都知道的事实,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还被当成两族情谊的证明。长大后他们两个的关系也一直不错,至少在大人眼里是这样的。

这届的魔王是个善种,心地顶顶好,也顶顶单纯简单。当他在小天帝父母的允许下接过那个只有一点的孩子时,小天帝瞪着眼睛用柔软的小手摸了他脸一下,就是这个简单的动作,让他登时便下定决心要如亲哥哥一般待小天帝。

之后他也一直都是这样做的。他在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以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他在一起出游时把事情安排的面面俱到,还竭尽自己所能将自己会的东西传授给他。

小魔王对自己的作为很是满意,他觉得他已经做到了所有一个哥哥应做的事情,事实上他也成功了。在天真的小魔王心里,小天帝也将自己当作哥哥一般敬爱,他们二人情同手足。

按照这个走向,神魔两族日后必定是相亲相爱的,和平的主题将会天长地久地延续。然而历史明明白白摆在所有人眼前,之后神魔大战爆发,魔族遭到残忍的屠杀,剩下的族民无家可归,四处徘徊。

人心不同于人心,虽然二人的关系在小魔王里坚不可破,但在小天帝心里却残破不堪。

而最大的裂缝,大概是小魔王第一次带着自己喜欢的人给小天帝看时产生的。

……

……

天帝坐在雕龙刻凤的宝座上,面无表情看着在大殿上跪着的那个年轻男子。

他没有说话,所以其余的仙君不敢说话,大殿十分安静。安静,本该让人觉得放松,可此时此地的安静只会催化人心中的惶恐,让本就压抑的气氛发酵得更盛。

沈宵猜测他的安静是因为他很愤怒,其实不然,他在发呆。

那个叫沈宵的人面容有七分像她,那七分相似之处让他精神恍惚。

那年青莲池畔,他第一眼见到她便喜欢上她了,从此以后一直疑惑,那般好的人,为什么会选择跟那个废物在一起。

他讨厌魔王,从很小的时候就讨厌,从第一眼看到就讨厌。

直到此时此刻他还能回忆起他们第一次见面时他看自己的眼神,雀跃而简单。他不是在夸他,而是在说当时他就像个整日嬉笑的白痴。事实上他也确实如此。

就是这样一个白痴,处处压他一头,装作一副什么都清楚的样子,对自己的事指手画脚。

他真的很讨厌他。

见到她以后,更讨厌。

直到很久很久以后,直到最近,他还在想,如果先遇到她的人是他,她会不会跟他在一起?

熟悉的问题给自己带来了熟悉的疲倦感,天帝合上眼,自我调整。待到他将千万思绪完美地收敛干净,他冷冷开口:“你就是他跟她的孩子?”

他没有指明那两个人是谁,可是沈宵却知道他说的是谁,所以他承认了。

沈宵并不是一早就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的,他解开自己的身世之谜同所有人一样,是在龙铃诊断出魔气以后,他被压入天牢之前。

要是知道还有这么一出,借他十个胆子他也不敢跟苏子煜回天。

“半魔孽种,你是怎么混到天界的?”

天帝说话的语气很是随意,夹杂着些许的冷清,但不知为何就是让人感觉极具压迫感。沈宵喉咙一动,磕磕巴巴将想了几天的回答吐了出来:“诱骗苏子煜……拿取仙丹。”

天帝对他的回答很是满意,带着欣慰的笑容点了点头。

“当初九天九夜的雷没能劈死你,却不知到了诛仙台上,你是不是还那么大难不死。”

话音未落,大殿的门被仓促推开,沈宵回头,看到脸色阴沉的苏子煜。

……

……

沈宵依靠着苏子煜,一起看着天际的鱼肚白慢慢扩散开。

本来苏子煜要陪着他,他是拒绝的。不过苏子煜一个大活人,非要赖着不走,那沈宵也管不了他。不仅他管不了他,天兵天将天官天帝都管不了他,后来大家一思量,反正龙类能扛雷,诛仙台的雷霆能将他劈个重伤,却也劈不死他。就索性不管他。

更何况沈宵本就想他陪自己走完最后一段路。他是心疼过他不想他来,但他救他一次,救他母亲一次,整颗心都交出去了,最后因为这些因果还要被劈死,本来就吃了大亏了,让他被雷劈一下又怎么了?

凌晨的空气湿冷湿冷的,即使在天上也是如此。一夜未睡的沈宵突然被困意围住,疲倦地靠在苏子煜身上闭目养神,却又怕不知道自己怎么死的,不敢睡去。

两人在台上共呆了七天,前几日还能说点往事来回味,后几天便是长久的沉默。二人都不想说话,一是因为累了倦了,二是因为能回想的东西都倾吐尽了,最重要的还是怕说多了离别的气氛太浓重,谁都不舍得收场。

沈宵还挺享受这种沉默,因为沉默带来一种隽永的和谐。他原本设想这种温馨的沉默会一直持续到他死,谁知被苏子煜开口打破了。

“你怕不怕死?”

几天没有进水,苏子煜的声音有些沙哑,但依然低沉富有磁性。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大小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首 页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尾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