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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流浪历险

作者:金陵笑春风 当前章节:3447 字 更新时间:2026-6-14 17:27

更新时间2011-6-27 12:40:48 字数:3044

 出了我家的大门后,我沿着小区内的主干道在漫无目的的跑着,心里的委屈和痛苦已到了极点。没有任何人来帮我。

在跑过小区里的那个中心广场里,那几条花里胡哨的宠物狗,一见到我魂不守舍的走在路上,它们都暂停了调情的举动,好像明显地看出了我家的异常情况。

它们肯定知道了我家前一段时间发生的车祸,不然它们就不会就聚集在一起交头接耳,对着我指手划脚,好像还有点幸灾乐祸的样子。

我一肚子的恼火正没处发泄,就暴喝一声,猛地冲了向那群“假洋鬼子”,还没等我杀到面前,它们便夹着尾巴,发出尖锐的哭喊声逃回家去了。

经过这么一阵发泄,感到心里稍微轻松了一些,当时我在想,我现在变成了什么样,我为什么会在很的时间内性格变得像一个骂街的泼妇一样,完全没了先前高贵的气质,恐怕这就与环境的改变有关。

在懊恼与委屈的复杂心情的纠结中,我深一脚浅一脚的不知走了多少路。不知不觉间已来到了紫金山的后山。

这时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四周树影婆娑,微风起处,发出一阵阵吱吱卡卡的声响。初春的夜风吹在身上,浑身发出一阵激凌,肚子也咕咕地叫了起来。骤然间恐惧逐渐占据了我那颗痛苦的心房。

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离开主人家,单独一人在外流浪。我只好先找个避风的地方度过这令人难过的第一夜。

于是我摸黑找到了一处背风的石崖缝,圈着身子睡了下来。夜里还下了雨,在那风声雨声中伴我度过了有生以来最恐怖的第一个黑夜。

我听过主人念过的一句诗叫做“经历过严寒的人,才知道太阳的温暖。”这时我才体会到这句诗的真实意境。睡在寒冷的石洞里,才感觉到主人家的温暖生活对我来说是多么美好。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从那临时栖身的石缝中爬了出来。饿了一夜,肚子是空的,伸了伸我那被碎石头咯我得生痛的肋骨,觉得浑身上下都散了架,摸到那里那里都不舒服。

苦熬了一夜的我,嘴里又干又涩,喉咙里就像被胶水粘在了一起。在林中找了半天,才找到一口由昨夜下雨积成的小水坑。也不管水坑里水有多脏,我硬着头皮喝了几口浑浊的雨水。

对着如镜的水面,看了看自己的尊容,这还是我吗?简直是蓬头垢面,眼屎巴拉,满身泥浆,毛发打结,一副流浪野狗的丑模样!我都不敢看自己,气得我一巴掌拍碎了水面中我的丑陋形象。

曾何几时,我还是那别墅里的娇公主,有专人给我经常洗澡,梳理毛发。哎!一夜之间,从天堂堕入地狱。我叹了口气,自己安慰自己说“此一时,彼一时,一定要淡定!”此时也烦不了形象的问题了,也解决肚子问题。

蒙蒙晨雾中,我试着辨别方向,然而,周围环境完全是陌生的。我毫无方向感,只好沿着林中小路继续漫无边际的往前跑,跑了将近一个多小时的路。

天渐渐全亮了,周围的景物慢慢清晰起来。我忽然发现这地方有点眼熟,好像什么时候来过这地方。继续往前走,眼前一亮那不是翠竹唱歌台吗?

原来这里正是紫金山翠竹歌咏沙龙。这几年我和主人一家经常来唱歌的地方。不过近几个月以来,由于主人家出事后,我就一直没来过。

看到这里的一草一木,熟悉的歌台,熟悉的气味,此情此景又让回想起我主人一家在一起其乐融融的场面。

从小我对音乐就非常喜欢也非常享受,我在家时就喜欢爬在那里静静地欣赏主人放的美妙音乐。在音乐的氛围中,也培养了我的音乐爱好,提高了我的音乐素质。

所以,每当主人带我去山上唱歌点的时候,我都很认真地听人们开心的歌唱。有不少歌其实听多了,已经深深地印在我的脑子里面。

所以古人说“厚积而薄发。”记得有一天,我突然歌兴大发,在大家面前展示了一下我的歌喉。

没想到,由于我的举动一下引起歌友们好奇与关注,我的歌声更是引起人们极大的轰动。

从此,我在唱歌台成了“明星”。那些叔叔阿姨见到我都要逗逗我说“来公主唱支歌!”那里的歌友们几乎人人都认识我。

这时早起上山晨练的人多了起来,突然人群中有人认出我来。

那阿姨说“哎?那不是会唱歌的公主吗?好长时间没见到她了。怎么就她一人,她家主人呢?”

旁边有人接话说,“你还不知道吧,那个李老板家出事了,据说老婆在车祸中死了,女儿也一直昏迷不醒呢!”

阿姨咂咂嘴说“哎呀真是太可怜罗!公主还没吃饭吧!来来来,我这里有给我家小狗吃的鸡大腿和面包!”,随手将一包东西放在我面前。

说实话,以前在主人家,我和王子过的真是锦衣裕食的贵族生活。也就是所谓“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并且我们从来不吃生人给的食物。

当然这既是主人的要求,也是我们的训练有素的职业习惯。因为我们的职业要求我们在任何时候都要保持警惕,一是为了防止别人投毒,二是防止吃了不符合卫生标准的不洁食物,对身体造成伤害。

但现在烦不了了,我所有的生活秩序都有被打乱了。现在什么礼仪,规定都是假的,唯有生存才是第一位的。

于是我向阿姨摇了摇尾巴,表示谢意,而眼泪却不争气地流了出来。那位阿姨显然看出了我的伤心与委屈,她居然拿出餐巾纸为为擦去了眼泪。她拍着我的头说“好了,公主勇敢,不哭!快吃饭吧!”

在这位好心阿姨的关怀下,我才收拾起坏心情,埋头吃了自昨晚以来的第一顿饭。

除了下雨天,这个唱歌台每天都有人在这里唱歌,不少歌友知道我家的情况后,每天上午都会有人带一点食物给我吃。也就是说每天至少有一顿饭是有保障的。

就这样我在紫金山的流浪生活开始了,每天饥一吨饱一吨的,有时还去翻一翻路边的垃圾桶,寻找路人丢弃的食物充饥。晚上,找一些山洞和或在建筑废墟中打发一夜。

刚开始在外面流浪,也是非常的不习惯。时间一长我实在想家了,也想小主人如玉了,我曾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偷偷地回去过两次。

我先是躲在远处,看着我那熟悉的房子,熟悉的气味,我的眼泪不由自主的流了下来。

在不知不觉中,我已经来到那曾经给我温暖,给我溺爱的家门前,院墙上为我和王子开的那扇小门仍然为我开着,在我住过的小屋边,一大盆我平时爱吃的狗食在那静静地等着我。

我一边吃着饭,一边想着我的主人看来并不是真的不要我了,在他的心里还是爱着我的,要不然他不会让人给我留饭的。

但是我所恨的还是那个姓林的女人,是她夺走了主人对我的爱,所以只要有她在,我就不能回去。

我为什么喜欢在山中流浪,这是因为两个原因,一是我的家就在紫金山边上,在我的心里面还有一个愿望,就是当我的主人想开了之后,就会来找我;二是我不愿市区或自己住的小区附近游荡,主要是不愿让那群“假洋鬼子”看到我衣衫不整的样子,让它们取笑我,看我笑话。

在外的流浪生活,确实辛苦,除了肚子吃不饱之外,有时连自身的安全也不能保证,但是我还是仍然喜欢在这个山清水秀的环境中自由自在地生活着。

那一天,我在盘山道上闲逛时,遇到一帮小混混。

从他们看我的眼神中,就感到他们对我是不怀好意。

他们中有一人说“这只狗我盯了好几天了,好像是一只无人要的流浪狗,不如我们把它抓来杀了喝酒吃狗肉去。”

几个小混混齐声叫好,立即向我围了过来。我心想,就凭你们几个也想抓我,想的美!

我摆好姿势,脊毛一根根竖起,口中发出低沉的呼声,猛地向前扑去,吓得这几家伙抱头鼠窜。

我心中别提有多高兴,这是我在野外第一次依靠自己的力量击败了敌人,保护了自身。

令我没想到的是,第二天我又遇到了这帮小混混。这回他们带上棍子,绳子等工具,显然是有备而来。

他们见到我后,自恃手中有武器便兵分三路朝我扑了过来。见此情形,恐怕是单拳不敌群混,还是跑吧。

我撒开腿,在林间草丛中狂奔。一路奔向紫金山的顶峰方向跑去。跑着跑着,就感觉体力不支了。因为今天上午到现在还没吃一口东西。

那知,在头陀岭上那些人围住了几个必经的要道口,对我来说已经无路可逃。

我大口的喘着粗气,口中已经吐着白沫,几乎要虚脱。眼看他们的包围圈越来越小,我硬撑着最后一口劲转身向一个山头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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