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此章前面尸体的莫名出现,和第十二章有照应.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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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有味出了乞丐庙,晃晃悠悠走到半山腰时,天气便突然变脸,接着暴雨倾盆而泄。可见墨有味再是有什么特异的力量,也是无法预料什么不测的。如果是旁人的话,处在这么个不上不下的位置,肯定是在被大雨给淋成个落汤鸡之前,便慌乱且迅速地做了个决定,然后顺着决定的方向一往直前的冲去。可是他呢,是怪人墨有味,不是别人。所以他继续从容地晃荡下去。
于是,大雨倾泻的山林中,出现了这么一个不搭配却无端和谐的画面。远看,只见一个几乎□着的泥人晃晃荡荡似漫无目的地向前走着。再走近些,便觉得这是个结实硬朗的身躯,因为这身影的体形并不单薄还很是高大。而这时,也能发现原来他身上的泥色并不是泥水浸渍的结果,而是他那小到如几块灰黑色抹布拼凑而成的褴褛衣衫所遮盖不住的身体部位呈现的古铜肤色。他的这种肤色,也不知道是因为经常的暴露而被晒的?还是因为天生就如此有男人味道?如果单看身型,这身
子让人觉得有一股粗狂的美。当我们近距离看到这野人的面目时,便不由得叹一声:真是个名副其实的野人。见过狮子吧?但是不知道有见过毛发凌乱不堪,好似几乎从没打理过毛发的狮子没?眼前这个有着硬扎扎、乱糟糟的拉渣胡子以及干枯鸟巢般的发型,让没见过邋遢狮子的我们,很容易就想到了有着长毛动物的它们如果不整洁时会是什么样子。所以他的整个面目,除了毛发胡子外,小的只能看见那双幽深黑漆得不知底细的眼睛。但整体看来,他的形象给人的感觉根本就不是中年人因为阅历的丰富而自然显现的那种沧桑感,而是年轻人的那种精力旺盛的感觉。所以,陌生人根本就看不出他的年龄。而他的一身行头,虽然更比较像是野人,但是还是比较容易看出是流浪者行头的。但是,这还真是无法和那个喜欢做笔杆子活计的有文化的墨有味联系起来。
墨有味,就这么无所谓的随意踩着通往山下的万千道途中的一条路,好像并不担心能否顺利赶回镇上,也好像对山里的一切都很是熟悉。他好像把从天上倾泻的大雨当成了清爽的洗澡水,将泥泞的滑路当成了滑溜的洗澡盆,然后舒适的享受这难得的沐浴的过程。所以这画面让人看着便是那么的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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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到申时,齐甘收拾好包袱,便和虽已极力调整心态,但仍是面呈悲哀之色的白鼠小姝上路了。
“对不起,小姝……都怪我,没能阻止得了卿欢吃那不知从哪冒出来的葡萄。”看到脚下旁边因心事重重而行走缓慢的小姝,齐甘无限自责、无比伤心地抖着嘴唇深刻反省道,大有小姝不原谅自己这嘴唇誓死都抖下去直到哭出来为止的决心。
……
看到小姝没有反应,齐甘又更加厉害得颤抖着珍珠唇悲伤道:“对不起……”
“我没怪你,这事能怪谁呢?就连卿欢都是无辜的,这都是命!我只是在想究竟是使了这么个害人的手段,让卿欢吃了葡萄,”白鼠小姝打断了齐甘内疚无措的话语,边说着边又擦了擦眼角的泪珠儿,然后豁达一笑,“咱们还有重要的事情要干呢,说不定还涉及到什么阴谋呢!所以,你我都不要再被什么悲伤消极的负面所影响了,这样反而坏了事,知道了吗?”说完,便利索爬上了齐甘的又胖有圆润的肩膀。
听到小姝有条理的言语,很是自责悲伤将要大哭一场的齐甘顿时鼓着眼睛呆了一下,然后便重重地点了一下沉重的大头,接受了小姝的意见。直到此时,齐甘才知道为什么灰老鼠艺抒非要他妻子小姝跟着自己一起去镇上办事,因为小姝不仅温柔大度,还是个心细沉稳的人。有了小姝的协助,她至少不会再犯
下什么大错了。
走出府邸没多久,天就乌云压顶,不一会儿大雨倾泻而来。好似向齐甘预示着什么不平静的未来。
肯定是不能回去了,于是齐甘将小姝塞进自己花骨朵大小的胸间,正好被衣服挡严实了,然后边观察地形环境边一鼓作气撒丫子跑起来。看来齐甘已经适应了这个行动不便的身躯了。
但是泥泞的道路天生喜欢恶作剧。这不,当齐甘在过一个小坡时,因为力的不平衡等等原因,她终于出现了那恶作剧的泥泞道路所意料的结果。只见齐甘先是滑了一下,然后又被跘了一跤,接着便无法控制地向着坡下不知名的地方跌去。
真是天意如此。当时墨有味正好从坡下经过。当他感觉头顶有什么呼呼风声而来时,便条件性地用右手顺手一抓——因为手上的重量不轻但很软和,墨有味连忙又换了个比较好掌握的地方将不明物体牢牢掌控住。这么一来,一个湿淋淋的肉包子,就被夹在了同样湿淋淋的野人的怀里。
☆、偶遇墨有味 下
当墨有味看清楚怀里夹着的是个十几岁模样肉包子似的女娃娃时,那托着女娃娃臀部的手掌,突然感觉一股粘稠热乎的液□体流淌过,弄得手掌不太舒服。难道是女娃娃衣服这么吸水,所以手掌稍微一触碰就将雨水挤了出来?墨有味露出怀疑的目光,仔细看了下手里女娃娃的衣着——一身布满针脚一看就是经过改装后的玄色衣服,布料甚是柔软顺滑,水珠一沾即滑落,仿佛能防水似的。这衣服上有股他非常熟悉的味道,莫名地亲切,让他很是怀念,但是此时怎么想也想不出来这是哪里的味道。排除了这个原因后,墨有味突然恍然大悟,原来女娃娃跌落时吓得尿了出来。当墨有味准备放下女娃娃,要以亲切地形象告诉她其身体状况并安抚一下这可爱的小人儿时,突然又闻到一股血腥味儿。于是,他终于明白这原来是血液,便脱口道:“女娃娃,你受伤了?”
齐甘本来舒服地依偎在这看似野人的怀里傻乎乎地欣赏这百年难遇的“半兽人”面貌,却突然听见极具磁性的天外来音说她受了伤。这没听见还好,一听见她便突然觉得自己的肚子一阵阵的疼,好像有什么东西要从那里坠下去。这样稍微一觉得,她便吓得将恐怖感无限扩大,真以为自己这肚子因太膨胀圆滚而摔得一下子炸裂受伤了。于是她皱着眉头哭丧着脸不敢相信的问眼前的野人:“我,我肚子烂了么?”
墨有味一听也下了一跳,自己有生之年好不容易再次遇到个气味极熟悉,也能入自己眼的女人,况且还是个这么可爱的可以收养调教的娃娃,怎么可以让她还没来得及成长,就轻易香消玉殒了呢?于是,他赶紧仔细扫描了齐甘的全身。
齐甘衣服里的白鼠小姝其实早早爬了出来坐到了齐甘的肩上,但是因为个头小便就被两人忽视了。本来她正在打量眼前的野人,想通过自己的观察对这人有个初步的印象,看他是否是坏人。当她一听到眼前的野人说齐甘受了伤,便关切地连忙绕着齐甘稍微庞大的身躯转了一圈。结果,以她的经验来看,齐甘是来初潮了。所以小姝淡定地告诉了慌乱中的两个“人”事实情况。
记得卿欢说过,等齐甘变成真正的女人时,就迎娶她。没想到齐甘十三岁左右就来了初潮,这可能和她这几天经历的变故所带来的刺激有关吧!可是卿欢竟然在齐甘这一生最重要之一的时刻不在现场。
听了小姝这话,墨有味这么个年长模样,竟然还露出一副新奇的表情。因为墨有味虽然阅历广,但是到现在为止他也只在乎关注过一个女人,这也是他嗜好搜集鬼怪之谈的首要原因。他从没交过异性朋友,更别谈娶妻。除了他心里的那个女
人,他本来就不在乎世间的任何人,所以他对女人的了解尤为少。因为他从出生起就是这副三四十岁模样的身体,所以他是如今唯一知道自己身世的人。直到如今,他还是这般模样,只不过是胡子头发长长了。
“来了初潮”这话对于齐甘来说,无疑是最动听最能安抚人心的天籁之音,齐甘顿时觉得自己的肚子也没有那么疼了。不过因为这个身体是第一次来月经,所以齐甘还是比较认真的对待的。于是,她扭动脖子好不容易对上那好奇的瞅着她 “淌血”部位看的野人的一双幽深的眼睛,竟然露出了羞涩的表情说:“叔叔,咱们找个地方先避避雨吧,我,我肚子疼。”齐甘唤墨有味叔叔,是因为对方有着长长蓬蓬的胡子。
不知为什么,墨有味听见这可爱的女娃娃叫自己叔叔,第一次觉得自己好像很老了。但是,因为女娃娃清澈好听的声音,他便爽快地答应了。其实,他自己心里也打着小算盘。因为经过这么大会儿了,他总算察觉出来这女娃身上的气味和自己心里那个女人的味道很是相似,便认为和这女娃的相遇应该就是人们所说的缘分。况且,他早就需要个女人了,因为,他还是个处男。不然,他就辜负上天的恩赐,白白以人类的模样活这一遭了。
因为齐甘身体此时的特殊性,墨有味便抱着齐甘在雨里晃悠半天,最终好不容易找到了个小山洞。在墨有味的回避下,齐甘瞅了瞅仅有的身上这么一件衣服,还是狠心撕了几块布条,当做暂时的卫生巾用。齐甘的包袱里,其实没有衣服,只有防身的东西。因为她自身的衣服早就衣不蔽体了,而卿欢的衣服又在他的室内,走前为了避免见到那个可怕的“卿欢”,她就没去拿他的衣服换着穿。看来,她做好流浪的准备了。
当墨有味进来时,齐甘才第一次仔细看清楚他那高大健硕的身形,小脑袋瓜子突然就运转了起来。他能当我的靠山,帮我的忙吗?齐甘心里如是想着。
“谢谢你接着了摔下山坡的我,嗯,”总觉得越看这野人,越是觉得他好像没那么老,但是明显比齐甘现在的身子高大多了,所以有求于人的齐甘犹豫了一下还是唤道,“叔叔,您贵姓?哦,您可以唤我齐甘,小甘,小齐……”
“甘儿,你可以直呼我的全名墨有味,当然,你也可以叫我阿墨,”看着齐甘扭捏的介绍,墨有味打断了齐甘的话,顺便坐到了齐甘的身旁,用与他此样貌不太相符的低沉磁性地声音关心的问,“肚子还疼吗?”
蹭蹭几秒,齐甘的脸爆红了。因为墨有味说完话后,又自来熟的帮齐甘揉起了肚子,好像齐甘是他家的娃似的。原来,齐甘并不是见着谁
都能放得开的。原来,面对卿欢,齐甘往往入了忘我的境界,彼此玩成一片。卿欢身上,与生俱来有一种亲切的吸引力,这与他懒洋洋的气质一点儿也不违和。
看到齐甘对自己有些生疏客气,墨有味心里很是不舒服。真难得,这么个洒脱的人,也会有不自在的时候。确实,他好不容易遇到了气味和那个女人极为相似的女娃,怎么会轻易放过。
“随你了,如果你觉得怎么叫我亲切自然就怎么叫吧,”然后,墨有味躺了下来,疑惑地问道,“甘儿,你一个小姑娘,怎么雨天在山上瞎逛悠啊?”
这话说到重点了,也触到了齐甘心里的痛。因为有了外人可以诉苦,所以齐甘也顾不上看白鼠小姝的示意,便说出了在卿欢府邸的遭遇。
而墨有味则越听越是激动,最后两眼放光的紧盯着齐甘,就怕漏听了什么。齐甘这时也不觉得被盯着有什么不好意思了,因为她又称呼对方叔叔了。
当齐甘终于说完,并且还因为自己讲得内容而气得两眼发红时,墨有味突然闭上了眼睛,好像在思索这什么。片刻之后,他紧闭着双唇拿出自己的记录薄,用手指只在上面划了几下,便出现了两个墨字:玄狐。墨有味他,根本没将那个阴魂不散的身是客放在心上,却独独在意这玄狐卿欢。
看到墨有味那奇怪的举动,齐甘和小白鼠艺抒都惊讶得张大了个子很小的嘴巴。
当墨有味将记事薄放到身上后,便又抬头看向了齐甘的方向,认真地道:“甘儿,我可以帮你杀人,但是之后你得带我去见卿欢。”
“不能乱杀无辜!如果你能帮我们查清身是客和镇长之间的关系并化解这场杀孽的话,我就带你去见卿欢,但是你保证不伤害他。”看到墨有味突然严肃认真的样子,齐甘也不禁认真道。
“伤害谁,我也不会伤害他的。”墨有味突然对齐甘一笑,但是这笑容掩映在蓬乱的胡子下,人们便只能感觉那胡子好似亲切地颤颤巍巍了几下。看到齐甘不解的眼神,墨有味又一挤眼道:“什么时候你向我坦露你是怎么出现在乞丐庙中吓走了那帮可怜的乞丐时,我再告诉你我的身世。你看行不?”
这时,齐甘滚圆的眼睛睁得更圆了。本来看到墨有味用手指竟写出了墨字时,齐甘就觉得此人应该不简单。没想到,墨有味竟然还能凭着她自己刚才的叙述,将她联系到乞丐庙的事件上。于是,她不自觉开始佩服起这人来。这一佩服,就又不自觉拉近了他们的关系。
而在旁一直当旁观者的小白鼠艺抒,突然觉得卿欢的未婚妻很有异性缘,不禁为卿欢担忧起来。但是一想到卿欢竟然因再次吃葡萄害死了她的孩
子,便赌气暂时不约束齐甘的交际圈了。反正她也觉得墨有味这人不是坏人。
☆、子虚氏先祖的女娃其三两事
那天,因为乞丐庙的突发状况,一群尚未许愿参拜的叫花子们被吓得纷纷撒丫子逃命而去,其中就有距离案发现场最近的路乙和陆仁家两位。当时,小个子路乙和高个子跛脚的陆仁家正要参拜祖先神像,却生生被此怪异事件给打断。路乙拉着反应慢的陆仁家慌不择路的跑到镇上后,对此事越想越是不甘心。因为这事早不发生晚不发生,偏偏就在他们正要许愿的时候发生了。但是等那精明的路乙平复下受惊的心情后,却又觉得此事甚是蹊跷。因为在当时庙里灯光昏暗的环境下,天刚黑透时出现的任何不合常规的未知现象,都会给人带来无端的恐惧,所以当时叫花子们顾不及思考就四散窜逃了。路乙认为其实他们并没真的看清楚庙里发生的怪异事件的具体情况,只是知道先祖子虚氏旁的女娃像突然破裂,里面好像出来个模模糊糊的人影。这是他在慌乱的情况下瞅到的。所以此事,他觉得还有待于探讨,因为万一是神像显灵呢?不过,叫花子们可不是都有颗这样精明的脑袋的。
反正乞丐们闲着也是闲着。于是在夜里被自己好奇心折磨得无法安睡的路乙,在第二天天刚亮不久,拿了干硬饽饽冷水填饱肚子后,琢磨着墨有味应该是起来了,便拉着憨厚老实的跛脚瘦高个陆仁家,敲开了墨有味家的破门。这墨有味因为在乞丐里是最有文化的,所以他便得了一个简陋的屋子单独居住。路乙来找墨有味,是想问问他那里收藏的书籍上是否有关于乞丐先祖子虚氏极其女娃的历史记载,如果有的话就请墨有味给他们两位讲讲。但是墨有味听了路乙他们来此的原因后,非常感兴趣,硬拖着他俩让他们讲下庙里怪异事件发生时的具体情况。话说了一半时,叫花子们的长老就托人来请墨有味去商量此事了,于是墨有味便因此而欣然上路了。
而这屋子里,就剩下了路乙和陆仁家。他们两人虽然得了清闲,但是因为不大知道几个字,所以查找起这类记载很是困难。于是,忙活到下午时,他们才翻出了一本封面上含有“乞丐”俩字的古书。接着,两人四目半字的一个个辨识起内容来。这么一来,花了大约一个时辰左右,他们才找到了一些有关子虚氏先祖极其女娃的记载。外面不知何时下起了大雨,却没有丝毫阻碍两人探求真相的心。
因为两人的知识有限,他们便将一些认识的字组合起来阅读,大概了解到子虚氏祖先是个很普通的老头子。但是先祖身边跟着的女娃,一生好像不太平顺。从记载中他们了解到那个女娃其实是在婴儿时被先祖捡到的,一直无名字,在十二三岁时却又莫名
的被害。被害原因不知,但尸体就在女娃栖身的草窝处被发现,而且面目已经血肉模糊了,内脏等器官似乎被野兽吃掉了,但是四肢除去只剩骨头的右小腿其余部分都完整。从女娃尸体的着装上辨认,其他的乞丐们才知道这就是那个可爱的胖女娃。
看到此处,路乙和陆仁家两人不禁唏嘘感叹。而路乙突然觉得,昨天的灵异事件不会是女娃来还魂讨债的吧?两人跳过很多不认识的字后,最后又获得了一条较有用的信息:此女娃生前喝水都会发胖。
最终,两人对于昨夜的乞丐庙灵异事件还是摸不着头脑,但是多少了解了些那个破裂的女娃像本人的生平事迹。于是因为好奇心的作祟,路乙觉得有必要去乞丐庙实地考察下破裂的女娃像,看能否发现什么鬼魂啊妖怪啊什么的。但是,他又克服不了对未知事物的恐惧心理。况且因为镇长的禁止,这镇上除去墨有味的其他人,对灵异鬼怪的事件都不敢太热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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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记载总归是一些生硬的字,而当时的情况具体是个什么模样呢?
很久很久以前的一天,一个衣衫褴褛,却扎着两个乌油油包子发髻的大概十二三岁左右的圆滚滚的女娃娃,正在镇上的街道上可怜地晃荡着。因为养父子虚氏最近一段的身子突然异常地虚弱,本就枯瘦如柴的身体却突然吃不下东西了。于是,女娃觉得这肯定是因为他们乞丐吃的东西太干硬的问题,所以便准备向一些好心人祈求些好东西给养父吃。她希望养父赶快好起来,就像以前一样抱着她过自在的流浪生活。
但是晃荡了一上午了,她还是没有遇到个慷慨的好心人。就在她垂头丧气无比伤心的时候,却突然看见一辆有生以来见过的最为豪华的马车子正要跑离此镇。她觉得这马车的主人一定是此镇最为富有的人,肯定会大方地赏给她几个钱买好东西吃的。于是,她撒着小短粗腿,拼命地追赶着眨眼间就出了镇子的豪华马车。
刚开始时,车上的人并不知道有个圆东西远远地跟在车子后面,但是因为女娃的锲而不舍的精神,竟然越跑越执着,越跑越兴奋,于是,便神奇地越来越接近马车了。就在马车进入一条荒无人烟的道路时,赶车的人终于发现了车子后面的尾巴,便停下叱问其是什么人。
女娃看到马车停下了,觉得功夫不负有心人,便欣喜地准备要报出家门祈求一些银两。谁知此时,马车里突然传来一声虚弱的“救命”声。因为环境的僻静,女娃是真切地听到了这个虚弱却好
听的男声。虽然女娃穷,但志不穷。于是,在正义精神的驱使下,她趁赶车人回头的瞬间,嗖嗖几下沿着正好有些宽大的马车窗户挤进了马车里。
这一进去,可惊呆了女娃。因为车里斜偎着一个天仙般的女人,她对面却绑着一只可怜巴巴的玄色皮毛的狐狸。看到女娃愣怔的表情,狐狸又急切地呼唤了声救命。
女娃娃生前最是喜爱小动物,她的草窝就常常是老鼠们放心栖息的地方。如今她看到车里这么一只可怜求助的玄色狐狸,也顾不得三七二十一,什么是非黑白,本能地就要跳到狐狸那里准备抱着他一起逃离“狼窝”。
这马车可真的就是狼窝,因为马车里的美貌女人就是狼妖。之前这狼妖从秘密渠道中得知玄狐心脏能救人,为了她那受了重伤而生命垂危的情人,她经历了千辛万苦地寻找,最后才在这一带地方发现了这么一只流浪中的玄狐。所以,就是天诛地灭,她也要将玄狐带到情人的身边。为了斩草除根不留后患,她瞬间露出狼爪,要掐断来救玄狐的女娃的喉咙。
谁知,仓猝之间,女娃不小心被绊了下,于是,她在快到玄狐身边时就突然跌向了对面的窗户。在即将要穿过窗户跌向马车外的瞬间,女娃顺手抓住了挣扎着跃起的被缚绑着的玄狐。就这几瞬间的过程,女娃和玄狐逃出了马车。
但是人毕竟不能和妖相提并论。在女娃边跑边好不容易拽开绑着狐狸手脚的绳子时,她已经被女狼妖扼住了喉咙。而此时,那玄色的狐狸却犹豫了一下便几个跳跃的逃命了。
看到到手的玄狐就这么消失了,狼妖兽性大发,她先让赶车人立马追去,然后则目露凶光地盯着女娃。而女娃,看到玄狐逃命后,就已经呆愣住了。
……
之后,兽性大发地狼妖,就将女娃慢慢地折磨致死。最后,狼妖也没抓到玄狐,便恨极地离去了。
这个小镇一带有个不太管事却爱打扫卫生的土地爷,可能只有此处遭遇百年难遇的灾难时,他才会立即显现身形。但是当天,他在家里无所事事的又一次拿起扫帚打扫院子时,突然隐约间闻到一股浓重的血腥味道,这味道破坏了院子的宁静舒心的氛围,于是他准备去看个究竟。通过辨识味道的方向,他飘到了事发之处。结果,他便是事发后第一个看到此惨不忍睹尸体的活物。
虽然他不管事成习惯了,以致于不知道该怎么管事儿了。但是因为心里的丁点责任心,他通过尸体大脑残余
的意识,施法将这尸体眨眼间就移到了她生前的居住处。完事后,土地爷却没有感到半分的成就感,好似他这辈子已活得麻木了。
这也就是,乞丐们在女娃居住的草窝处看到她尸体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