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 可以回头看看第二十章的回忆杀(●─●).31
都已经下雨了,时间还这么晚,阿翎会不会还在等我?
我越想越急,根本无心与人应酬。
一直到亥时过了,宾客渐渐散去,母亲才终于放过了我,转而与父亲一同送客人离开。
我与母亲说先回寝殿休息,遍趁他们都没有留意,混在离去的宾客中偷偷逃了出去。
我跑进雨幕中,将一直簪在鬓边作装饰的雪莲花取了下来,一手提起裙摆,迎着暴雨飞奔而去。
我不知道阿翎是否还在等我,但我一定要去看一看。
冰冷的雨滴打落在我身上,沾湿了我的发梢和衣裙。我来不及在意,在黑暗中借着微弱的月光向山间跑去,一颗心越跳越快,难以安定。
隔着很远的距离,我就看见了阿翎。
她还站在我们平时碰面的地方等我,依然穿着颜色朴素的衣衫,鬓边簪着一朵七叶花。白虎在她身边徘徊,不断地发出低吼。
藤蔓从她头顶的树枝上垂下,软软地搭在她的肩头。
她没有拂落藤蔓,也没有制止白虎的动作,只是安静地站在原地,任由瓢泼大雨倾泻而下,将她淋得浑身湿透。
我看不清她的表情,只觉得一颗心都揪了起来,隐隐作痛。
我来到她身边,张了张口,欲言又止。
我不知道此刻该说什么。
“你来了?”她不敢置信地看着我,低声喃喃,“我以为你不会来了……”
“对不起……”我顿觉愧疚,慌忙道歉,“我娘一直跟着我,我走不了……”
白虎冲我低叫起来,声音里的怒意十分明显,但碍于阿翎在旁,它虽然生气,但也没有其余的动作。
“来了就好,”她垂下眼眸,低声,“你没失约,只是来晚了。”
她的声音很轻很低,如风一般拂过耳畔,令我心里一跳。
我隔着暴雨和黑夜,用力睁大被雨水冲刷得有些疼痛的双眼向她看去。
那一刻她是阿翎,她只是阿翎。
而我也不是冥清公主。
我只是一个无家可归的人,在这山间遇上了她。
无家可归的我与乘着白虎的她,在大雨的夜里相会在碧绿的藤萝下。我手中捧着冰原上盛开的雪莲,而她鬓边簪着深山里生长的七叶花。
我静默许久,感觉到她的目光穿过雨帘向我投来。
此时此刻,她的目光炽热得让我心中发慌。
我深吸一口气,上前牵起她的手,将我一直护在手里的雪莲花放在她手中。
“我来晚了,这个先当赔礼。”
“这么寒酸?”她轻笑,还是接过了。
“以后……会补上的。”
我低声说。
作者有话要说: 啊,我是立志要把这个鬼文一周之内完结的人。
所以,番外当然是能省就省能略就略,大家自行脑补就好∠( _(: 」∠)_
☆、chapter.133 翎清番外【3】
自那个雨夜之后,我与阿翎的关系更加密切了。
我每日与她相对,渐渐发觉心底有某种难以言说的情愫缓缓升腾而起,令我心慌。
我不知道她是怎么想的。
这样的感情让我十分害怕,挣扎许久,还是每次都如约去找她。
令我没有料想到的是,在一年后六月的某个夜晚,她竟然先一步吐露了心声。
彼时正是夏夜,漫天星斗落入湖中,风过水摇,湖面泛起粼粼波光。
我与她正在水边坐着,闲散地谈天说地。
不知为何,她忽然沉默下来,一言不发地看了我许久,突然说了一句话。
“我喜欢你。”她的语气平静而自然,但灼热的目光令我无所适从,“和我在一起吧。”
不等我作出回答,她陡然倾身吻了过来。
“等等!”我猛然回神,被这大胆的举动吓了一跳,反手将她推开,“不可以……”
“为什么?”她问。
“你忘了……我们双方是世仇……”我颤声说,“我们怎么能……怎么能在一起?”
“别自欺欺人了,”她冷笑一声,讥诮道,“你若真的这样想,早就该远离我。”
“可我害怕,”我低声说,“我们的关系一旦败露,我们两个都不会落得好下场……”
“管它呢?”她毫不在意,反而笑起来,“我们的关系已经够近了,再近一点也无妨,反正被发现的下场都一样。”
她凑近了,一手攀住我的肩,直直盯着我:“连这点胆量都没有,以后怎么统领全局?”
不等我回答,她蓦然抱住我,微凉的嘴唇覆上我的双唇。
这一次,我踌躇半晌,还是没有推开她。
我是喜欢她,但我更害怕与我在一起会害了她。
在我族之中,与青魑族人私通的下场,是受尽九天雷刑,挫骨扬灰。
可她不怕。
她一直都是这幅模样,天不怕地不怕。她若想做一件事,就没有什么能阻拦她。
我们真的在一起了。
往后的几个月里,我偷偷来到山里的时间比以前更多,只想时时刻刻都能见到她。
甜蜜而愉悦的时光是如此短暂,短暂得我还没有好好享受,它就已经悄然流逝了。
十一月,冬季。
初冬时节,北冥青魑两族大战,北冥胜。
青魑族主知晓两族实力悬殊,生怕北冥再次进犯,便提出要将族中的两位公主送到北冥族中,当作质子。
父亲同意了。
阿翎对此事忧心忡忡,但并非担心自己的命运。
对她而言,在哪里都是一样。
而且北冥族中有我,她自然不会害怕。
她担心的是另一个人。
----她的姐姐,青雅公主。
对此,我很是不解。
我曾经听闻过关于青雅公主的传言。人人都说她知书达理、温柔和善而且心思缜密,是接任族主最好的人选。
但阿翎的说法,与我听见的传言截然不同。
“姐姐是个很奇怪的人。”她说,“她是族主之位的继承人,自小就接受三祭司的联席教导,我见到她的时间不多,和她也很生疏。只有一次……是前年秋猎时,我看见她猎了一只野兔,但她没有将野兔带回去,而是当场将它剥皮拆骨……她的眼神很可怕,像是恶魔。”
她形容了一下当时的情景,顿时让我觉得毛骨悚然。
青雅公主的确是个奇怪的人。
她表面看起来温柔和善,其实内心却并不像外表一般柔和。
她恨自己身边的一切。
她从小被束缚在族中,日夜接受严格的训导,只能仰望山峦,却不能亲眼去看。
她恨自己能自由生活的妹妹,恨自己的族人,恨将她送出去作人质的父母,甚至恨从未谋面的北冥族主和王妃。
这种恨意没有起源,但一旦升起,就会成为滔天巨浪。
她的心理一直是扭曲的,但没有人知晓。
直到那一天。
那一天,北冥族中设宴,欢迎两位公主的到来。
我一直记得青雅身穿白衣,款款若仙子的模样。
她笑容清浅,举止优雅,时不时轻声细语几句,赢得许多人赞赏的目光。
阿翎跟在她身边,垂下的双手攒着衣角,看起来心事重重。
我一直看着青雅,直到她来到我母亲身前,淡笑着给她斟酒。
她的笑容依然浅淡而宁静,但眼底却溢出了恨意。
烛光照在她白皙的双手上,将她指甲里一点淡淡的黑色映得格外分明。
当我发现这一点时,已经来不及了。
我母亲毫无防备,喝下了她下了毒的酒,然后当场呕血,酒杯失手摔落。
阿翎大惊,当即上前拉住了姐姐,却被她一把推开。
她大笑起来,笑声尖锐刺耳,仿佛是在嘲讽我们的无能,又像是要将心底埋藏多年的恨意一并倾泻。
次日,母亲病逝。
父亲大怒,将阿翎投入幻境狱中,又强行用术法强行分离了青雅的魂魄,让她成为冥灵,魂魄分别寄于两个冥器之中,随我母亲一起下葬。
冥器不碎,她就无法脱身。
她自己无法打碎冥器,只能被困死在我母亲的墓中,成为一个孤独的冥灵。
我担心阿翎,趁着他们忙着母亲的葬礼时不顾一切地跑了出去,用上了所有的灵力,终于赶在阿翎之前到了刑狱里。
我要救她。
如果她在狱中待得久了,那就必死无疑了。
所以,我必须赶在她被投入狱中之前准备好。
我从啄鸟狱中挖了一条密道,越过蛊毒狱直通幻境狱。
蛊毒狱中神秘莫测,我不敢在那里动手,只能将起点放远一些,从啄鸟狱下手。
时间紧迫,我不得不动用高深的术法,耗尽了灵力,才终于将密道挖通。
待她被投入狱中之后,我就从密道过去,直接在幻境狱中将她救走,从入口处逃离。
出口的机关上有父亲设下的结界,一旦我触碰结界,他就会知晓我的一举一动。
到了那时,我不敢想象他会做出什么事来。
我救了阿翎,想着先与她赶回族中领地再做打算。
谁知,当我和她赶到冰原上时,却看见了毕生难忘的一幕。
雪崩。
晴空之下,阳光格外刺眼。白雪自巍峨雪山上奔腾而下,白浪滚滚袭来,如同一头巨兽般凌空扑来,掀起三丈,将整片雪原兜头淹没。
北冥族人、青魑族人,都被埋在了雪下。
当我赶到时,只看见族中的祭司立在高处,手中捧着族中的至宝----双生镜。
他向我走来,将双生镜呈在我面前,要我与他一起复活族人。
我不知该如何回答。
我转过头,看见了阿翎充满了担忧的目光。
我犹豫了。
然而,当天晚上,我就梦见我的族人纷纷向我求救。
“救我……求求你……”他们化作一道又一道的黑影,包围了我的住所,哀声求助,“救救我……”
他们伸出鲜血淋漓的手,拼命拍打窗户,在窗边留下触目惊心的手印。
“救救我啊……”他们哭诉,“你明明可以救我……为什么不救我!”
我还是选择了我的族人。
我不得不这么选。
虽然我很想带阿翎走,很想与她一起离开这里去游山玩水,但我不能离开。
我的族人都在等我。
我身为公主,生来就背负着守护全族人的使命。
我必须做出牺牲。
我毕生最宁静的时光,除了与阿翎在山间相识的那段时间之外,就是扮作苏镜瑶姐姐的那些年了。
很多时候,我都快忘了我还背负着什么,只将自己当作普通人。
我看着着她长大,然后不得不假死脱身。
我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而她必须自己走完之后的路。
我刻意去见她时,心中早就已经策划好了自己的死。
我希望她不要为我悲伤,希望她能忘了我,希望她能好好地过完这一生。
后来,我一直在想,如果我早知道她会变成容器,我是否还会做出这样的选择?
当祭司让我去杀了阿翎时,我崩溃了。
我不能对她下手。
阿翎一直陪着我,陪着我走过三千年时光。
她是我毕生最爱的人,我怎么能杀了她?
早知如此……我绝不会做出这样的选择。
可那时候我什么都不知道。
关于双生镜的典籍,是只有祭司能阅读的。
我并不了解这个可怕的术法究竟包含了这样的步骤,也不知道它竟会牺牲我的爱人。
我没有退路。
我亲手杀了阿翎。
当我抱着她痛哭时,她已经永远闭上了眼睛,面容宛如初雪般宁静,清晨的阳光一样苍白。
那一双曾经含着温柔的笑意看着我的眼睛,是再也不会睁开了。
我们两人的相遇,从始至终就是一个命中注定的错误。
因为我身上背负着宿命赋予的使命,所以我注定了要毕生孤独。
而阿翎,那个曾经救了我一命的人,那个陪伴着我走过漫漫长路的人,最后还是要在我手中归于永恒的宁静。
我不想这么做,可是我必须要这么做。
因为,这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
我们的命运,是早已经被刻在星盘上的。
明明知道这一刻终有一天会来临,我还是始终不愿意面对。
可我必须面对。
窗外风声涛涛,用沙哑的声音吟唱着一首古老的歌谣,低而轻缓,印染着风霜,不知不觉就唱到了天荒。
可惜,我们永远都看不见属于彼此的地老天荒。
阿翎死了,我也没有了活下去的毅力。
反正计划已成,我是死是活都无伤大雅。
在这之前,我还要做最后一件事。
我要救叶千湄。
是我将她家灭门,是我让她的生活发生了天翻地覆的转变。
我心中有愧。
她本应该是个普通人的。
我知道她一直都想从我身边逃脱,我也给了她这个机会。
我故意放出关于解咒之法的消息,让她去找残卷附页,最后引她来杀了我。
我死了,咒术就解除了。
我解脱了。
我不知道她有没有将七叶花与雪莲埋葬。
七叶花曾经被阿翎簪在鬓边,雪莲花曾经被我捧在手中。
这两朵花,代表我与她。
我在花上施了咒,让它们永远不会枯萎凋零。
无论如何,我无憾了。
我还能在归墟见到阿翎,还能与她再订来世的盟约。
来世再相遇时,我们都是普通人。
我们会相伴一生,白头偕老。
就是如此简单。
七叶花和雪莲花,就代替我们留在世间罢。
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
【全文·完】
2017年3月15日,中午13:55,于海口。
作者有话要说: 翎清番外到此结束,全文完结。
后面还会有两篇后记。
感谢大家的陪伴与支持。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我的故事不会止步于此,我所追求的也不止仅限于此。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
下一个故事是自带悬疑解谜的武侠,我想写真正的江湖故事已经很久了。
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
六合宽广、天地辽远,我们江湖再见。
【再不收藏专栏,真的真的告别了哦~】
☆、chapter.134 后记【1】
终于完结了。
累死我了。
这个故事写了差不多两年,现在终于结束了
完结了,我想先睡上五百年。
有点不舍,但更多的是开心。
它困扰我很久,害我每天强迫症地不停刷后台看数据,害我在草稿本上写手稿写到断手,没灵感的时候弄的我想直接撞墙,还害得我经常熬夜。
啊,这小妖精。
终于日死它了,大快人心。
这篇文的灵感起始很突兀。
在2015年的夏天,每天的晚修时间,教室里的风扇转得异常的慢,周围都很安静,我在写数学题。
当然,我是纯种文科狗,一个学不来数学的人,有数学题在面前,第一件事要干什么
当然是走神。
于是我灵魂出窍,突然想到:我想写一个故事。
一个关于镜子的故事。
《双生镜》就是这么来的。
开文之前我取了两个名字,一个是《镜像双生》,一个是《双生镜》。
本标题废在抛硬币抛不出结果之后,让我同桌帮我选一个名字。
就这样,这篇文就叫做《双生镜》了。
开篇的那段我觉得写的挺low,特别是第一个副本,衔接很生硬,因为当时我实在是想不出什么才这么写了,现在自己回头看都不敢相信那是我写的_(:_」∠)_
虽然是黑历史,但也是我走过的路。
所以,不改了,放着。
虽然说这个故事就是个小妖精,恨它的时候分分钟想掐死它,但它于我的意义之重,也是言语难以描述的。
这是我的第一篇长篇啊。
作为一个小学五年级开始写鬼故事,初一立志写大长篇最后什么都没写出来的人,写完这篇文的确是个历史性的进步。
我一直对镜子的传说很感兴趣,初中时每天必看的鬼故事网上有一篇关于镜仙的故事,被我反复看了很久。
传说,镜通阴阳,是连接人界与冥界的通道。
传说,镜子和人之间有一个小鬼。
为什么人不能从镜子里看见自己的原貌?是因为它挡在了中间。
传说,午夜十二点照镜子会被勾魂。
我相信镜子是一种诡秘的存在,也相信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于是,这个故事从一面铜镜开始诉说。
从最开始的一个念头,延伸到一个有血肉、有灵魂的故事,这其中的各种过程我已经忘的差不多了,总结起来就一个字:累。
讲真,累的不行。
我不想说什么虽然累但我很开心这种鬼话。
耿直做人,微笑。
不能说不开心吧,但更多的还是累。
我只将写文作为一个爱好,这样才能坚持下去。
虽然很感谢读者的陪伴,但我每天一个人熬夜码字的时候,房间里关着灯,连我的影子都藏起来了,也没有人会陪我。
就只有我一个人而已。
还好,现在写这篇后记的时候还有耳机里女神的歌声陪我。
哦,跑题了,不好意思。
下面继续。
因为脑洞发展太惊人,最初写下的大纲早已被弃置一旁,只摘取了一条主线。
我不认为自己有一天会江郎才尽。
年少轻狂,我还在意气风发的年纪。
我不知道下一个灵感会在何时迸发而出,我相信思维是无限的。
这个故事记录了我走过的无数个日夜。
很多个中午,我坐在宿舍的椅子上,一边跟舍友聊天,手指一边掠动,从键盘上点过。
很多个傍晚,我坐在教室或者食堂或者校外的某个餐厅里,面前一份晚饭,边吃边打字。
很多个午夜,我斜倚靠枕坐在床上,黑暗里只有手机屏幕在发光,只有我的手指在活动。伴随着不时叩响窗棂的风,黑色的字体从输入法框里跃到汤圆创作淡绿色的背景上。
我码字的时间,基本上就这三个时间段。
除了周末或者假期。
有一段时间我一直被人催着睡觉,所以那时候就没有半夜码字,后来他期末太忙没来得及催我,我又开始熬夜了。
无奈。
我每天嗨到昨晚,不觉得我会猝死,甚至还觉得我的生命又多了一秒。
修仙万岁.jpg
想不到吧,我还没睡.jpg
好,我又跑题了。
都是因为女神歌声太美,思绪聚不拢了。
其实,这样写东西才是最轻松的。
我最开始写的时候,是抱着想和晋江签约的想法去的。
但是这个想法一直没有实施。
原因很简单,我不想一直待在这里。
我还想有更广的天地,写更多的东西。
还有,赚更多的钱。
不管怎么说,我也是喜爱这部作品的。
人的生命终究是有限的。
总有一天,我会老去。
我们都会老去。
但当我回过头来,重新看一看自己年轻时写下的故事,定会在其中看见自己来时的路。
这条路很难走,它曲折蜿蜒,不知去处,不知归途,但我还是会走完它的。
特此鸣谢我的点评员奈何,她是除我以为最早看见这个故事的人。
在这漫长的跋涉中,她的建议和评论也给了我无限的思绪。
这篇文还在连载的时候,我曾经想过: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完结啊,生无可恋。
如今,我终于走完了这漫漫长路。
打下最后一个“完”字,心中真的有一种说不出的轻松,让我长舒一口气,觉得天地疏朗,日月温柔。
我之所以能将它写完,先是一种不能弃坑的责任心,再是一种诡秘的魔力在吸引着我,引导我向前,让我跟着它一路前行,直至走到终点。
这一路我走得挺累,但也收获颇丰。
安静,让我先躺尸一下。
让我来回想一下,我都写了些什么。
写这篇文的时候,最开心的就是写洛瑾番外、阮漪和瑾姑娘的故事、琴师和占星师的故事和那些鬼故事的时候。
是的,鬼故事。
我在来晋江之前,曾经混迹于鬼姐姐鬼故事网,还给《怖客》投过稿(虽然被退稿了)。刚上初中时,当别人在看言情小说的时候,我在看鬼故事。
而且是,每天必看的那种。
我最喜欢一边吃零食一边看鬼故事,特别有感觉。
所以,我停不下我写鬼故事的手。
谢谢大家海涵,虽然每次都看见你们喊被吓到,但你们依然看下去了_(:_」∠)_
感谢本文出场的各种鬼,虽然我已经把你们都忘的差不多了,但感谢你们的倾情演出。
阮漪的故事很早就想好了,一开始只是想用传说来概括,之后想到还是让瑾姑娘切身经历最有感觉。
琴师和占星师的故事,灵感来源于我很喜欢的《白鱼记》。
我最喜欢最敬佩的作家,是阿加莎·克里斯蒂。
文中多处出现了她的作品,例如《长夜》,例如《沉睡谋杀案》。
这些,都是现实对于虚幻故事的映射。
在全文完结之后,我依然留下了一些谜题,没有具体地给出解释。
完全闭合的故事是没有生命的,就如同一潭死水,过不了多久就会腐败干涸。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
就是这个道理,朱熹早就说过了。
与其将它们一一解释清楚,倒不如留给读者自行想象。
有些谜题的解释,还真的不在我的脑洞范围内。
我相信,通过你们的想象,所有的线索一一延展,它会获得全新的生命。
这篇文是我的长篇处女作,其实逻辑和情节都有漏洞,并非完美无缺。
能将它写完,将它呈现出来,有人愿意看,就挺好。
最后,由衷地感谢大家的陪伴。
不得不说,在我千辛万苦在这漫漫长路上缓慢跋涉时,你们的每一句留言甚至每一个涨起来的收藏数,都让我觉得我还可以再写五百年。
光阴推移,唯梦不灭。
不论这篇文人气如何、评价如何,它都是一幅绮丽的长卷,清晰地记录着我走过的路。
先走再说,管它三七二十一。
就算我最终会被时光湮灭,就算我永远都只能做个小透明,我还是会走下去。
当然了,鬼才想永远做个小透明。
就如《桃花别处起长歌》里所唱:“复起长歌,幸这江湖曾我来过,管它二十载后谁人记得?”
我不为明朝而活,我只生于当下。
今朝有酒高歌去,明朝魂散还复来。
谢谢各位读者小天使,鞠躬。
谢谢点评员奈何同学,鞠躬。
谢谢我那清奇的脑洞,鞠躬。
下一篇后记,我们来谈谈瑾姑娘。
除了瑾姑娘,我不再详谈任何人物了。
因为,我,就是瑾姑娘的迷妹。
因为,我,真的特别的懒。
介绍一下新文。
是个悬疑解谜的武侠故事,历史背景架空,依然是两对主副cp,专一,HE。
开坑时间大概是明年六月份。
有些想了很久的角色终于可以在这篇文里面出场了!
下面放个短小的文案:
风云突变,江湖炎凉。
阴谋诡计,侠骨衷肠。
叵测居心,凛冽锋芒。
天地疏狂,爱恨飞扬。
有兴趣的朋友可以收藏我的专栏,开坑时间到了直接点进来就可以看见啦。
到时候我会给它填翻一首主题歌,前提是我没有懒癌发作。
最后再宣传一下读者群。
群号:472325019,敲门砖为我任意一篇文里的任意角色名
能看到这里都是真爱啊_(:_」∠)_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没有话说_(乛▽乛)」∠)_
☆、chapter.135 后记【2】
今天要说的,是我和洛瑾。
首先,这是一句纯天然无污染的话,十分纯洁。
我不止一次地提过,我喜欢洛瑾,喜欢这个人物,她像是一个鲜明的活人,就这么站在我面前。
当然,要是她真的站在我面前,我肯定会扑上去抱住她的。
就算被打断手。
我是一个作者,我爱我的人物。
之前在最喜欢的杂志《小说馆》上看见三叔的访谈,提问说“在创作的过程中,你最喜欢的人物是谁?对于他或她的命运安排和走向,有什么特定的意义吗?”
三叔的答案是:“没有,其实写作的时候是喜欢书本身,不太会单独喜欢某个人物,否则写着写着就会写成情书了。”
这段话是从《小说馆》上摘录下来的,绝对毫厘不差。
当时看到第一感觉就是,哇靠,真理!
当作家爱上自己笔下的某个人物,真的是写着写着就成了情书。
我相信一部好的小说是有灵魂的,它投射着作者的认知、喜好、追求、梦想甚至是世界观。
这一点小说里也表现得很明显。
那些关于轮回和生死的神神道道的话,就是我的认知。
而这其中,维系作者与作品内容最直接的纽带,就是人物。
我是一个脑洞大而充满不确定性的人,坦白说这本书其实没有很详细的大纲,只有一个大概。
本来我是很认真的写了大纲,但其实也并不详细,因为我那时候想不出来所有的完整的剧情。
但因为脑洞发展太快大纲实在是跟不上了,也懒得去改,就这么任它自己发展下去了,只有梗概没有改变。
同样的,我也没有什么确定的人设。
一开始写到表白的时候,我特别纠结。奈何说我应该有一个人设。于是我花了半节晚修,以洛瑾为例,整了一个连我自己都看不下去的东西出来。
因为那些关于人设的句子,实在是,太烂俗了。
当天晚上我想了很久,最后在第二天的第一节课上,困的半睡半醒的时候,脑海里突然跳出一个念头。
我为什么要有一个固定的人设呢?
我的脑洞随时都在变化,我为什么要将它绑死呢?
我不知道我下一秒会有什么新奇的灵感,不知道我的目光又会投向哪里。关于我故事里的人物,我心里有一个大概的雏形,只是并不清晰。
当时我在半睡半醒的情况下在草稿本上写了一段话,现在它还被保存着。
因为我的每一本草稿本,都是我的手稿。
别人的草稿本是数字,我的草稿本是字。
那一段话写的是什么我记不清了,但是当时我做了一个决定。
我不要人设。
我要按着我心里的雏形,按着我的脑洞就这么写下去。
我的确没有很明晰的人设,不用说人物性格,就连人物的身世和以前的经历都是后来想出来的。
但我相信一定会写出更好的人物来。
这些人物,是有灵魂的。
他们有自己的情绪,自己决定自己的命运。
没有人知道他们下一秒会走向哪里,甚至作者自己。
这些话听起来挺神奇的,其实我自己至今都不是很明白。
但我体会得到其中的意思,并且希望我的每一个人物都会如此。
讲了这么多,该正式说说洛瑾了。
这个名字取得没什么深意。我取名字的方式很粗暴,直接先想姓什么,或者是名字里面有什么字,接着东拼西凑各试一番,然后找到那个最有感觉的。
有时候我觉得这个名字不太配她,有时候又觉得简直不能再好了。
特别是我每次写到“瑾姑娘”的时候。
我很喜欢这个称呼。
在设定这个人物时,我想了一番,最后设定她最开始生活在北宋。
当时我对北宋的了解基本仅限于历史课本。
后来要开始写洛瑾番外的时候,我在阅览室里面翻到了一本国家地理杂志的开封专辑----《复活清明上河图》。
我几乎是立刻就爱上了里面描述的一切。
漂浮在美酒之上的大宋朝,汴梁城里繁华的夜市。词酒交汇,栀子灯飘摇,看起来是那么美好。
后来我自己也买了一本,方便码字的时候查阅。
我很庆幸我将洛瑾安排在了这个时代,而非鲜衣怒马过长安的唐朝,或者是□□集中的明清。
书里描绘的北宋风气,直接渗透进了心底。
从那以后,我开始真正地珍视起了洛瑾。
不知不觉间,在她身上,我倾注了许多。
我是一个听歌也可以找到灵感的人,而且向来是听古风。
当我不断地听到形形□□的新歌或是旧曲,偶然间就会产生某种十分戳心的感觉。
我会把这种感觉带到写作中去。
尤其是人物。
我希望有这么一个人。
她是《酒鬼问酒》里唱到的酒鬼,俗世皆忘唯酒一缸,又是《乱舞苍穹》里策马横枪无人可挡的剑客,或者拥有《赤·骄阳如我》中剑出唯死不降的血性……
实在是太多的灵感,成就了洛瑾这个人物。
我尽我所能,在她身上糅合了这些东西。
她是一个剑客,一个冷漠而桀骜的人,江湖中人以“瑾姑娘”相称。她又是一个酒鬼,不折不扣的,每天晚上必定要去的就是酒馆……
更重要的,她坚信着与剑共存亡的信念,淡看生死,洞彻轮回,目光可以触及天地的尽头。
她命中有劫数,身边的人都会离她而去,我也安排了剧情来对应这个命劫。
她珍视她的承影剑,这件兵器的意义也非同寻常。
最开始我想给她弄一把高端的剑,然后就想到了《列子》里面记载的承影。
因为是小说,我把《列子》里的描述做了一点改动。
后来写着写着,承影剑就成了一个重要的配角,它陪着洛瑾从总角之年走来,一直不曾离开。
当所有人都离开她,天地间只剩下她孤身一人之时,承影剑永远都陪在她身边。
它不会说话,但它是最忠实的同伴。
这样一来,她不会孤单。
承影剑,是我送给她的礼物。
洛瑾就是我最理想的梦中情人。
我笔下的人物,对我而言都很重要,但其中最爱的,还是洛瑾。
作为一个作者,我爱我的人物。
作为一个读者,我是她的迷妹。
在没有固定人设的情况下,我创造出了这么一个人。
我闺蜜曾经说:“虽然是你笔下的人物,但是你能写出她来,也是一种缘分。”
是的,一种缘分。
洛瑾身上寄托着我的影子。她追求的就是我所追求的,她的思想也就是我的思想。她在北宋时的生活也是我梦寐以求的。为什么会选择她来投射我的内心,这我并不清楚,只是潜移默化中就这样写下去了。
她会用尽一切去追寻不平凡的一切,而我也是如此。
之前我曾经看过一部挪威的电影,主角凭着坚定的信念,靠着一只木筏漂过重洋。虽然他到达了目的地,但是他的妻子无法忍受这样的生活,和他离婚了。
在他妻子最后写来的信中,她写道:“你会放下已拥有的一切,用尽毕生的力量去追逐日落。”
我想,我也是如此。
即使没有人可以与我并肩而行,我还是会用尽毕生的力量去追逐那个崭新的世界。我相信海与天没有尽头,天地之间还有着我们难以想象的奇妙世界。
与充满惊险,永无尽头的生活相比,平静无澜的人生是多么微不足道。
即使丢弃一切,我也还是会选择追寻。
我很难描述我要去追寻什么,但我会不断向前,去追寻我心中的梦,去找寻我梦中的江湖。
这是我所追求的“道”。
也许到了晚年,我可以像年少时看过的一本书中描述的那样“乘着一艘小船驶进日落里。”
到了黄泉路上,回顾我不平凡的一生,也没有什么遗憾了。
看到前面那一大段,是不是感觉我显得很毒,明显就是个作业太少的学生。
对,我他妈就是作业太少
不服憋着,不然拉出去续了。
一次周考就可以击毙我了,还谈什么梦,谈什么“道”,更别说追逐什么日落,感觉像是夸父转世。
分明就是一个神经病患者,不知人间疾苦。
但是我没有被击毙,我还是活下来了。
不管是作业多还是作业少。
不管我是不是又用一次考试排名证明了全班有多少人。
人生里每个阶段所面对的不同的困难,都足以将我钉死在原地。
不管别人怎么想,说我作业少也好,不成熟也罢,我始终坚信我所追求的,它像是长明灯,永远不会熄灭。
不管我在哪里,身陷怎样的樊笼。
我所说的那些,不一定所有人都能够理解或是认同。
有人可能就要说了,种种困难都可以把我磨成粉了,还想着这些做什么呢?
但我就要摆出神棍般的语气说,没有信念,灵魂是干涸的。
我始终坚信:
在云之上,在海之尽头,在苍穹之极处,有一个不为人所知的崭新世界。
它不一定是指什么自然风光,或者是超出认知的空间,也可能是人灵魂深处的某种力量。
而我,始终走在追寻它的路上。
我将这个念想投射到了小说里,我是如此,洛瑾也是如此。
这就是我如此喜爱她的原因之一。
我,只是一个作业太少的学生狗,爱着我笔下的一个人物,坚持着我不为人所知的信念。
本来是想写个人物评析,结果暴露了自己的神奇思想。
所以说,脑洞是大而不确定的。
最后,我想对瑾姑娘说:“牵宝宝的手。”
然后。
牵手成功!!!!!
就这样,今日头条:作者穿越小说中拐走女主。
作者有话要说: 再宣传一下读者群!
群号:472325019,敲门砖为我任意一篇文里的任意角色名
好啦,大家江湖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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