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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章

作者:蜗牛爬格子 当前章节:6178 字 更新时间:2026-7-3 18:05

结果何笙惊讶地发现,他家那懒神李儿真的开始跑步了,每天跟他一起,从小区跑到外面公园,路上买个自己吃的小点心,回去灌一大杯开水,然后洗澡换衣服。

李凌说:“跑了一个礼拜,我发现腿酸得不是自己的。”

一个月后李凌说:“我好像又瘦了。”

两个月后何笙说:“你在床上不讨饶了。”

至于李凌怎么能坚持跑步,何笙心里再明白不过。两个男人一起生活,谁都会老。加上没有孩子呢,以后怎么办?总得有个人身体特别好,这样才能照顾另一个。何笙当然希望一直一直照顾李凌,但是他更希望李凌七老八十了还能跟自己跑步,希望他精神矍铄他脑袋活络。

他曾经跟李凌开玩笑说,想操他到八十岁。李凌听了一脸惊恐:“那得多老了?一身皱巴巴你也下得去手啊。”

何笙笑:“是你的话怎么都不老。而且你老了我不是也老了?”

以前李凌没想过“日后”,比如财产,比如养老,比如房产证等,他们没有孩子,这些要怎么办?可愁死他了。

到第三个月,李凌跟着他跑的更远了,两个人在市生态公园附近看见了顾承泽与何承枫,还有一只一脸委屈的沙皮狗。

李凌看了看公园对面的房子,那是本市最贵的楼盘,早两年两个人有点积蓄了,何笙说要再买一套以后老了搬过去住。李凌不同意,他说老了不爱住高的,要是有那钱不如去乡下买个地盖个小别墅圈起来,养点动物什么的,也比关在海市蜃楼里好。

何笙随李凌,不论他买房子还是盖房子都是为了李凌和他往后过得舒适轻松,李凌满意他跟着满意,仅此而已。李凌摇头否决,他自然也不会再提了。

眼下看到久违的旧领导,何笙一喜,上去招呼。

何承枫早看见两人了。他们站一起很惹人注意。都是一米八几的高个儿,样子不差。一个是不苟言笑的冷酷模样,一个是眼角含笑嘴角带笑的爽朗青年,大概任意一款都吸引眼球吧。

“何总,也出来运动?”何承枫问候。

何笙点头:“何副也是咯?”

何承枫:“这位非要出来遛狗。”说着摸了摸那只沙皮的脑袋。

李凌对狗的兴趣似乎更大,他蹲下问:“养狗麻不麻烦?”

顾承泽想了想:“看主人怎么养和养什么狗了。我家这只沙皮不麻烦。”

何笙一听完对话,默默按了按额头:李儿打算养狗了。完了。

有的人没有养宠物的天分,说的就是李凌。

他养过金鱼,除了何笙喂撑死过两只,其余都是李凌自己养死的。养过两只鹦鹉,某次何笙出差回来,没听见屋里鹦鹉叫,他出去阳台一看,晒死了。李凌早上临时接到开会任务,走得急,忘记了把鸟笼拎进屋。

他万念俱灰,说养只龟吧,万年老王八,再养死,老子什么也不养了!求你了老何。

何笙说:“我不是不愿意你养,你养啥死啥,这是……被诅咒了吧?而且每次你都黯然神伤一段时间,我看着心疼。”

“龟,不会,绝对好养!”

好吧,何笙最后一次同意了,何笙还专门帮他在巴西龟和中华花龟之间选了很久,最后挑了一只巴掌大的中华花龟。

一开始,李凌那张脸就跟一朵盛开的向日葵似的,他本来就爱笑,这下成天对着一头龟笑,何笙竟吃起了醋!整天琢磨着怎么跟一头龟争宠。最后,那头龟养了两个月,李凌送给了办公室同事。问他为什么,李凌叹气:“长得太慢了,我为他那么大鱼啊肉啊都吃哪去了?再说我冲他笑那么久它都不给我来个表情。”

何笙:“……”

所以您指望一头龟对你流露丰富的表情吗?不过敌人到底送走了,何笙心说,这下我在这个家里承包了李儿全部的笑。

这才没安稳多久,今天遭遇这一幕,何笙眉头一蹙,何承枫瞧见,立马就看懂了。十分做作地叹气,又浮夸地摇头:“李凌,我跟你说啊……”

何笙心想,不愧都是姓何的啊!在李凌身后对何承枫感激地点头,拉顾承泽说:“顾总,咱们再跑跑?刚好有个项目,我想你可能有兴趣了解。”

顾承泽再不明白他就不是顾承泽了。留何承枫忽悠李凌,两个人跑步去了。

说项目还真有项目,并不是托辞。何笙听李凌说过顾承泽打算拿下某省的代理,可是苦于当地政府的地方品牌保护,他找不到一个突破口把产品打进去。

如果那个省的产品质量够好他犯不着使这种拧劲儿,感觉这是鸡蛋碰石头的无用功,可谓是百害无一利。问题就是那里的产品一点也不好,太粗劣了,他想拿下总代理,想抢占市场,推广产品影响力。

该行业其他公司都做不到,他如果做到了,是不是特别厉害?

自然是了。

何笙说了个人名,告诉顾承泽如何利用舆论。

顾承泽脸上闪过一丝惊诧,但很快平静。大家都是生意人,都明白,

也许在外人看来不是那么磊落的手段,但在恶势力之前,你若想交手之时不会节节败退,还真得来点特殊手段。

不知道何承枫跟李凌说了什么,反正何笙回头找他时,他是失落的样子,他说不养啦。

何笙心里说:阿弥陀佛。

十二月份的某一天,李凌在k县出差,何笙在家。他的公司运作平稳了,业绩稳定,人心齐齐,没什么需要他操心了。

他在家整理一批旧书籍,还有两个人的旧衣服,依照李凌之前的要求打包,要捐给需要这些物资的贫困地区。

正用腿压着箱子,李凌电话进来了。他的声音听起来很激动,语速很快,发着抖:“老何,我,我妈,老何,我找到我妈的墓了……”

何笙“啊”了一声,才听明白。

在李凌心里,如果真要挖深了挖开了探,真的有“母亲”这么一个人。

李凌一直都很在意他妈妈,那是这个世界上除了何笙以外给过他最多关爱的人了。虽然关爱没多少年,虽然后来弃他而去,但他哪里忘得了他妈曾经帮他挡过他爸的棍子,他妈曾经偷偷招手,让刚放学回家的他悄悄进来厨房吃他妈另外开的小灶……

曾经,他回家,看到一地破碎,破烂,凌乱,他吓哭了,问他爸:“我妈呢?”

他爸甩手就是一巴掌:“不要你了!走了!问一次我打一次!”

李凌吓得止住了哭,那种生活在他爸棍棒之下的恐惧越来越甚,影响了他妈妈留给他的最后一点温情,那点温情和对她的思念不知不觉中变成了怨恨,他想,她怎么能狠心不要我,不管我死活了。

一直等到他高三,他妈不知道从哪里要到了他的手机号码,李凌猜是去班主任那里得到的。李凌第一次接到他妈妈的电话,一听声音马上就挂。

他想问,你终于想起我了啊?你终于知道问一问我怎么样了?你还是我妈吗?你怎么能那么自私不带我走?

可是他没机会问,那个号码再也没在未接来电里出现,他偷偷存了,并且在联系人那里署名“妈妈”。带着隐秘的幸福和切肤的怨恨。

再等到这个名字闪啊闪,是离世的消息。

李凌心里不是没有过悔恨,有时候何笙安抚梦中呓语的李凌,还会听到李凌说“妈,对不起”。

何笙叹气,他能给李凌很多,能为他做很多,唯独不能帮他走出那个悔恨。

所以当他听到李凌说找到了,他竟然流下了泪水。

喜极而泣,为他的李儿。至深的感同身受,哪怕那不是自己的悔恨,何笙为他的李儿流泪了。

这些李凌自然不知道,他在电话里语无伦次地说着,要何笙一起过来,末了又说自己真是高兴傻了,忘记问何笙有没有要事。

何笙说没关系,你的事重要,其他可以推。

小王接到他们何总的电话,何总让他把事情推一推。小王为难:“那个,山下先生特意从日本过来考察,这个事前说了是何总亲自接待,这样不好吧?”

何笙声音冷漠:“在我老婆的事面前,其他都靠边吧。你知道怎么帮我圆。辛苦。”

小王:我他妈怎么知道?!我能不能跟对方说我家老总被老婆叫走了!

这年冬天竟然下了点雪,何笙的西装外套着黑色毛呢大衣,脖子上随意搭一条围巾,简简单单的装扮令他十分有绅士风度。

李凌的围巾跟他一样的款式,只是颜色上的区别。李凌鼻头红红的,眼圈也有些发红,何笙搂了搂他肩膀,并没有说话。

“四岁左右我妈带我去过外婆家,然而那时候和现在区别太大,我当时小,哪里记得住。等走到一棵老榕树那,我总觉得熟悉,是不是以前在这玩过?我去问这里的老人,问她们认不认识秀秀这个人,她们竟然记得。”李凌说到这里笑了笑,肩膀耸了耸,“原因无他,竟然是因为我妈悲惨的身世。”

嫁的人太坏了,她过得太苦了,不得不舍了孩子离婚。那年头改嫁能嫁多好的人?辛苦干了几年活,累了一身病,没钱看病,死了。

李凌说着说着,嘴唇抖动,像是冷得发抖,又像是情绪激动所致,何笙轻声道:“李儿,不说了……”

“我恨了她好久,后悔了好久,也恨了自己更久,好累了。”

何笙看他蹲下,李凌摸着墓碑上的名字说:“妈,他叫何笙。”李凌的泪水一下子涌了出来,很多很急,吧嗒吧嗒落在土壤里。

雪下得比来时大一些,很快,这个世界就模糊不清了。

什么恩,怨,悔,恨,全部都模糊了。唯有时间,亘古清晰,明明白白替你记着每一笔账。

“走吧。”李凌对何笙说完,又看一眼墓碑,“我们走啦。今天带老何来看过,我没有遗憾了。您好好休息。”

次年春节刚过,何笙让小王把他的工作压缩再压缩,能在二月底处理完绝不放到三月。

小王预感有大事发生,他跟着何笙也几年了,这位看似威严做事有些任性的总经理他心里还是挺怕的,因为何笙三不五时地给他下达非正常秘书能办到的事。

鉴于知道何笙家里那位是何人,所以小王很多时候是理解的。

但是,把下个月的工作指标提前完成,这不是要大家的命吗?!

这已经不是任性了,这是色令智昏!这是昏庸啊!

小王内心飞过一排贬义词,只见何笙十指交叉,挺为难地表示理解和赞同,嘴巴却说:“小王,那就通知下去,下半个月吧。”

怎么通知!因为何总要去冰岛一个月,所以大家加加油哦,把下个月的业绩赶一赶呢!加油加油加油。

小王的心里翻了个大白眼,面上是毕恭毕敬:“好,我去办。”

李凌如愿以偿看到了冰川极光,他让何笙求一次婚,得正儿八经的,感人至深的。

何笙环顾四周,牵着他的手,走得小心:“净给我出幺蛾子,都领证几年了搞这么烂俗的剧情。”

“要不我给你求?”李凌转到他身后抱着他的腰,下巴搁他肩窝:“看极光,是不是好美?是不是觉得自己是个文盲?形容不出那种美?”

那道绿色的极光神秘莫测,初时是一丝绿丝带,它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宽,开始浮动,周围晕染着蓝的紫的圈边。

它开始浮动跳跃,开始浓淡开始变色,它就在他们头顶上舞动,一会儿是一条弯曲的彩带,一会儿是急转弯的挥毫泼墨。

那是祝福的极光,印在爱人的眼里,从他的眼里你看到了同样认真的自己。

“不如你美。”何笙收回目光,在李凌嘴上亲了亲。

一路上李凌嘴角噙的笑都没消失过,此时他鼻尖与何笙的鼻尖蹭着,若即若离地逗引他亲吻,何笙觉得好玩,也笑开了:“怎么这么开心?”

“老何,你是怎么发现喜欢我的?”李凌从来没问过他这个问题,或者类似的问题,诸如,你喜欢我什么,你什么时候喜欢我的。

何笙把下巴磕他头顶上,认真地想:“高一,你作为新生代表在主席台发言。我当时也就抬头随便一扫,觉得你太好看了。”

他这话一点也没有虚假成分。

十六岁的李凌真的是好看的,除了一开始性格有些阴郁沉闷,让人敬而远之。那天他穿着干净整齐的校服站在明亮宽敞的主席台上讲话,就像一座纹丝不动的艺术雕像,纯洁的高尚的,何笙移不开视线,望着李凌的方向傻笑。

“所以,你那个了我——二十几年了?!为什么?”李凌这时候反而不愿意说“爱”或者“喜欢”,他觉得有点羞。

何笙刮他鼻子:“谁知道呢,也许是一种本能吧。很奇怪吗?我只会越来越喜欢你。”

是很奇怪,李凌想说,总是听人说喜欢或爱会被时间冲淡。

“今天气氛很好,我应该多问一些。”李凌突然露出一个腼腆的笑,“嘿,你说说,为什么咱们分开这么久,你都没再找过别人?还是你都没喜欢过别人?我是不信的。”

何笙:“怎么,跑这么远专门问我话呢——是没有找过。”

李凌后退了一点专注看他:“我真不信。”

“真的,真真的真的。”何笙温和坚定的眼神落在前方冰川,“我学习多紧张,平时去打工,一有假期就飞回来找你,我哪来的国际时间来发展其他爱情?”

李凌半信半疑。

何笙问:“那你呢?你怎么也没?”

“我?大学半工半读,毕业了就工作,要交房租要吃饭,我打着两份工,就是想也挤不出时间。”李凌叹气,“要是我以前生活没那么糟糕今天抱我的也轮不到你。”

何笙龇牙咧嘴要咬他,李凌闪躲,呵出来的白雾与何笙的呼吸交缠在一起。李凌前倾着身子把嘴凑过去:“这时候我们应该全神贯注的接吻。”

不时走过几对情侣,他们脸上带着微笑羡慕的神情。

在炫目多彩诡谲多变的极光之下,在世界的尽头,他们相爱他们拥吻。

李凌年近四十,可是他依然年轻。那股活力与青春在骨不在皮下。何笙与他不同,他呈现出的是一股历炼和沉稳。

有时候李凌会恨自己这张圆脸,让他每次去谈生意人家都以为他是李经理的手下。

何笙却不以为然:“你要是不开心可以不干,反正我养你。”

“何总这是要包养我?”

“对对,包养你到一百岁。”

见李凌对包养提议毫无反应,何笙又巴巴地补了一句:“反正到最后也是我陪着你。”

李凌还是不理他,勺子在汤锅里搅动,舀了点递他嘴边:“排骨炖萝卜和花蛤,试试味道。”

所有的苦难终有尽头,当你来到我的身边。之前的时光好不好都跟我们都没关系了,以后的每一段光阴你我共同拥有;而且我知道我们会一直好下去。

李凌端着汤走到饭厅,何笙摆好碗筷坐在那等他,样子很乖,眉目含情。

“岁月你别催,该来的我不推;岁月你别催,走远的仍要追。”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阅读与支持,给戳进来的每一位读者大大比心。

第一次写小短篇,因为脑子里在想的那个磕不出来呀!我太没用了!

这么短小的文不存在啥番外了,它的产生还有一个原因是在下最近沉迷《skam》,以致于无心这个那个,再不做点啥我就废惹哎!

好了写完这个我还是老老实实多看点书少刷几遍skam吧(///▽///)哈哈哈哈哈哈

也许日后何笙和李凌的故事会以另一个形式呈现呢!万一呢?

最后鞠躬谢谢点击~希望这个小短篇能带给你幸福喜悦(^^)祝大家生活幸福~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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