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臻因为伴奏被刷的事件在全校迅速发酵。
有说她活该的,有说她冤枉的。有说学校做得对的,有说这事上纲上线处理得太严肃的。众口不一。死气沉沉的校园论坛原本没几个人愿意逛,倒是出来这件事,炸出一票潜水党,在那里唇枪舌剑地辩论。
——干得漂亮,就该这样怼她,啧成绩那么糟糕还出来丢人现眼
——照你这么说,那以后我们成绩差点的,都别想找别的出路了
——就是,我也是哔了藏獒了,怎么唱个歌还要先入党不成
——你们是没看到她对系主任说话的那个狂样子,我承认她歌唱得确实好,但是以后这样的人成了歌星,带坏你们家的小孩子,我看到时候你们找谁哭去
——科科,哪里就带坏小孩子了,我觉得挺好啊,给自己解围也有错了
——你们说,会不会是因为她本来被传作同性恋,所以系主任有意见?心存芥蒂?不然自己系里出个明星那也是长脸的事情,以后在通告上带一笔,还有利于下届招生呢,那系主任是不是傻?坑自己的学生
——这和同性恋又有什么关系了?楼上放学别走,我和你谈一下
——认领250楼,楼上,我是说那个许主任对同性恋有意见,不是我本人,你是不是阅读理解有问题?
……
“啧啧啧,有什么好争的。”作为事件主角的谢臻咬着一片干脆面,咯吱咯吱吃着当早餐,一边用手机刷论坛。外边吵得沸沸扬扬,她倒是处之泰然的,就像台风到来,最中心的台风眼往往是风平浪静。
在旁边打印文件的顾黎一脚踢飞她:“别在我的房间吃东西!”吃别的也就算了,偏吃这种容易掉渣渣的东西,这房子里的设备可是她全副家当,弄坏了,吃饭的家伙可就没有了。
谢臻被她踹得一个踉跄,站稳了将啃了一半的面饼扔进垃圾桶,俯身过去看看她进展得怎么样。
顾黎顾大社长批准了谢臻加入雏鹰社的申请,入社需要交会员费,还要填个申请表。谢臻于是赏光来她的小租屋一趟,吃了方便面好填表。
“诶,我说,你加入我们社到底是为了什么?”顾社长把申请表递上去。前两天为了赞助费,也没有及时问。
谢臻不讳言:“我认识程颖的第一天,你就说过,我最喜欢对她那样的小姑娘下手。”耸耸肩,“是的,我要对她下手了。”
顾黎双臂抱胸站在那儿,咂了咂嘴,笑道:“嗯,果然我有先见之明。”
“加入你们社,那就是替补演员了对吧。”谢臻挑挑嘴角。
顾黎手里把玩着一支笔,哦了一声:“这个么,呵呵,等到演出那天你负责服装吧,我们就不另找场务了。”
谢臻笑一笑:“可以。”她有她的计划。
从顾黎那里出来,便接到了程颖的电话。
“学姐。”这边接起来,笑了。
“……昨、昨晚怎么回事?”程颖结结巴巴,“我怎么在……”
说起来昨晚,才真的是可圈可点。
小后妈不是沾酒就倒嘛。
可是昨天那些小粉丝太过热情,抓住小后妈说不喝酒不让走。其中有一只小迷弟还阴阳怪气地说:“学姐也太不给面子了吧?据说好多人跟你告白都是碰了一鼻子灰,所以喊你冰山美人。我还不信,如今看来恐怕是真的呢。”
冰山你个头啊。谢臻走过去,揉了揉小后妈的头发,和大家解释:“不是她不喝,是喝酒伤嗓子。”
“你是谁?”火药味儿十足。大概是看到谢臻对自己学姐如此亲昵,醋上了。
谢臻刚要张嘴说话,程颖却拦了下来:“是我扫兴了,我这就喝。”左手拿了大的敞口玻璃杯,右手抓过瓶子就倒,满满斟了一大杯啤酒,噗嗤冒着雪白的泡泡。
小后妈举杯朝众位后援团团员说:“今天多谢各位捧场。我喝干这杯聊表谢意。”说完仰着脖子就灌。
谢臻那句“我代你喝”就那么活生生卡在嗓子眼儿里。
见她如此生猛,倒也些微愣了愣。原来还是个女中豪杰来着,失敬失敬。一面密切关注着她的状态。
只见她喝完以后脸色微微泛红,却没有像谢臻所猜测和预料的那样一沾酒就倒地。
谢臻暗暗地纳罕,不过也不方便细问,先偷偷去把账结了。回来听到小后妈和人告别说要回宿舍了。
金丝边眼镜男巴不得一声儿:“我送你!”
谢臻从中间斜插一杠子,拦住他就要来搀扶的爪子,自己抬手扶了程颖,笑眯眯地:“别介啊,我和我学姐一路,住对门哒,您去多不方便呀,不劳您大驾了。”
眼镜非常挫败,一脸狼狈。
程颖笑笑:“大家再玩一会儿,我有点不胜酒力,先回去了。明天见。”
大家都挥舞着小手说拜拜。
出了那大排档的门,谢臻才发现,小后妈太太太自谦了。
不胜酒力?
一般不胜酒力的人会才出门就咕咚一声栽倒的么?
得亏她眼疾手快,一把捞住了,才没让她摔着。
笑得眼泪哗哗的,把她背在背上,往学校方向走。
喝醉了的人特别显重,八十几斤的体重背起来活像一只粉红小猪。
本来打个车可以省些力气。
毕竟,小后妈虽然身轻体柔,离宿舍还有不小一段距离,背久了也不是玩的。
可大概谢臻是抖m欠虐吧,愣是徒步把她背到了校门口。
刚要进去的时候,背上的那个突然声音糯糯地喊她:“谢臻。”
口齿非常清楚,谢臻还以为她醒了,扭了脖子去看时,却见她还是安安稳稳地闭着眼睛,睫毛乖巧地匍匐在脸颊上。
更要命的是,粉色的双唇近在咫尺,逼得谢臻赶紧转过脑袋,以免做出什么禽兽不如的事来。
小后妈带着微醺的呼吸轻轻喷在她颈侧,又说了一句:“谢谢。”
“……”
怎么连喝醉了都这么客气!谢臻没好气起来。不过,她能在醉里梦里也还想着她谢臻,又让她有点心荡神驰,脚下变得更加有劲儿。一鼓作气把小后妈送到了宿舍。爬了个四楼,早累得气喘吁吁的。
本想敲学姐自己宿舍的门,但是突然一个问题浮现了:待会儿怎么把小后妈扶上床去?毕竟学校都是上铺啊,这可该如何是好……?难道把小后妈拖上去?这也太辣手摧花了罢?
腾出一只手来,摸了摸车钥匙在兜里,于是哼哧哼哧又把她背下四楼去了。
累得大喘气儿,找到自己车,开了车门,再把她轻轻放在副驾驶上,系好安全带。
程颖醉得人事不知,但凭摆布。
这一系列动作一气呵成下来,把个谢臻累得要死要活的,自己坐进车里去,趴在方向盘上喘了一阵儿。
是有一段时间不运动了,所以体力有所下降。侧过脸去看程颖,脸红扑扑的,像颗苹果。
酒品真好。
喝醉了不搞事,不闹,不多话,只是乖乖地晕过去,你把她搬到哪里,就是哪里。
忽然又一个激灵,想到一件事。
为何程颖对她如此放心?
不是一直防着她的吗?
今天那一帮子人在那儿,如果醉倒,那肯定不妙,但程颖大概心里有数,喝完以后一定会变成这样,却还是会义无反顾喝了,因为有谢臻在,所以她不怕?
想明白这一点,谢臻简直喜得要跳起来!一个蹦跶,哎哟了一声,脑袋堪堪撞在车顶,疼得泪汪汪的,一面咬牙一面笑。
那边的小后妈还是毫无知觉。
既然对方如此信任,谢臻当然不会辜负她。
把车开到谢家所在的小区,进地下车库把车停了,小心翼翼把小后妈抱出来。是的,这次不背了,抱着比较好。
抱上了楼,开门,放在床上,又是一气呵成。
关键她从来没有做过照顾醉酒的人这种事,只在电视上见过一两次。很紧张地拿了一卷卫生纸,热水,还有一只小桶过来,预备着小妈闹酒。
不过呢,这女孩子乖巧得几乎过分了。
都把谢臻等累了,她还是那么安安静静地躺在那儿,仿佛童话里的睡美人一般。唇是殷红的,肌肤光洁犹如大理石,最勾人的还是眉睫,微卷的长睫毛简直像两只随时会飞走的蝴蝶。
蝴蝶,老觉得别人像蝴蝶。泰国神剧一出来,谢臻就去看了。那里边的比喻是,看到喜欢的人,会满心都是蝴蝶。大概相当于汉语里“心花怒放”的意思吧?
可是,觉得喜欢的人就是蝴蝶,这又作何解。
喜欢的人?
难道对小后妈行掰弯大计,不是为了报复谢礼么?什么时候,小后妈已经成了喜欢的人了。
等谢臻回过神来时,人已经在小妈的上方了,犹豫着要不要吻下去的瞬间,程颖忽然动了动。
毕竟做贼心虚,吓得她顿时退开三丈远……
奶奶的,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信任,要是小妈醒来发现她在做这种事,那以后估计永远都不会再相信她。
擦一把汗再看,小后妈人没醒,只是微微翻了个身。由仰躺变成侧卧。
去洗手间用毛巾沾了热水,拿过来轻而仔细地给她擦了把脸。程颖似乎很不喜欢这样的打扰,眉头皱起来,嘴也嘟起来。
“你再嘟一个试试,我保证亲下去。”谢臻既是威胁,也是打赌。待会儿愿赌服输,既是输掉小后妈的信任也要完成赌局。嘿嘿。
可是这个家伙,即使睡着了,似乎也时刻保持着惊醒,似乎听见了她的威胁,嘴唇放松了,一切恢复如常。
“……”谢臻的内心很无奈,看来今天还真没有那个艳福。
坐在床前的地板上守了一夜,直到快天光的时候,才趴在床边打了一个盹儿。醒来是七点,小后妈却还在安睡之中。脸上病态的潮红已经褪了。呼吸里的酒味也无影无踪。所以酒精防止了她梦游,还欺骗了她的生物钟,一晚上的睡眠又刚刚好把酒精代谢掉。这么说来,要不是酒精伤肝,偶尔喝一点,还挺不错的。
下楼买早餐,预备小妈起来大战三百回合时,接到顾黎的电话,想了想,一时半会儿小妈应该还不会醒,就算醒了,顶多有点宿醉的头痛,应当不会出什么事。况且顾黎的小租屋离这个地方也不远,于是开车去了。
才把申请表交接清楚,出来就接到小后妈的电话。
也算无缝对接了。
电话那头的程颖支支吾吾:“你人在哪?”
谢臻本来以为小后妈醒来以后一定一脸懵逼,发现是谢家的宅子,说不定还要发飙,说你这个t又对我干嘛干嘛的。
谢臻理解这些还没弯透彻的小姐姐,遇到自己这样一个魅力四射的掰弯神器,难免会恐慌,所以不打算见怪的。
可程颖非但没发飙,还这么娇羞怯怯欲语还羞的,是什么鬼?
疑惑归疑惑,咳嗽一声:“在外面给你买早餐。”
“哦……”程颖似乎还是吞吞吐吐,“那个,我还在你家,你方不方便,帮我带点东西?”
谢臻答应:“可以啊,带什么?”
电话那头有一阵子静默,良久,程颖说:“就是那个。”
“哪个?”谢臻莫名其妙。
“那个啊。”程颖感觉快哭了,“我找了,你家里没有。”
谢臻还是有些迟钝不明白,难道是宿醉后要吃什么药?“没懂。”
终于,程颖似乎狠下心来:“我生理期来了,你说带什么!”说完啪地一声挂了电话。
谢臻哑然失笑。这有什么好扭扭捏捏的。发个短信问她:“你平常用哪个牌子的?”
程颖回得很快:都行。
啊哈哈哈哈。看来很害羞啊。我喜欢。
把车停了,打包了早餐君,再去隔壁把程颖要的东西给买了,因为不知道她平时用什么,就买了自己常用的那个。
到了家里,程颖正在守在洗衣机旁边,身上裹着一条琥珀色的毯子。把自己缠得严严实实的。见了她,有些躲闪,羞惭地低下头:“昨天给你添麻烦了。”
洗衣机里正在脱水。
“没什么。”谢臻耸耸肩,把手上的东西递过去,“买了我经常用的,去换吧。”
“……”程颖欲言又止,“衣服弄脏了,还有把你们家床单也弄脏了。”低下头,脸埋得都看不见了,“所以我全都洗了。”
“嗯。”谢臻过去摸摸头,“没关系的,这个是自然灾害,你也不能人工控制。”
程颖抬起头来,皱着眉头:“不要乱用词语。”
“我给你拿套衣服。先将就一下。”谢臻说着进房间,打开衣柜,触目一望。
哎呀。
虽然满满一柜子的衣服,适合小后妈这么软萌甜的小姐姐的衣服么,却真的很少。
毕竟谢臻比较喜欢稍微偏中性、爽利一些的打扮,要么就是童装系列…只求穿得舒服。觉得裙子又要穿打底又要随时注意坐姿什么的,简直麻烦死了。她才不要哩。
不过去年,谢臻年满十八正式跨入成人行列,老妈千里迢迢寄过来一条裙子。一直扔在衣柜的角落里,还未拆封。
反正放着也是落灰,不如送给小后妈,两全其美。既解了程颖的燃眉之急,老妈的心意也不至于白费。
毕竟,送给女儿,和送给女媳,也有什么不同嘛。哈哈哈哈。
程颖垂着头接了衣服,去洗手间换好以后,出来时发现谢臻在哼歌。
愣了一愣。
谢家这个,其实台风很不错的。比如此刻,整个人斜斜地倚靠在栏杆上,背脊抵着那横栏,眼睛若有似无地看着楼下,一切都像漫不经心似的,但越是这种毫不矫揉造作的洒脱,有种不带刻意的美感。就连嘴里哼的外文歌,也是一个调调。很适合谢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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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hyth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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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歌程颖也听过,georgemichael的《carelesswhisper》。有段时间宿舍妹子疯狂迷恋上这首,不停在宿舍里单曲循环,程颖明明听得耳朵起茧,发誓永远不要再听这歌,可是,谢臻唱起来,仿佛又还不错?
没让她沉溺太久,那边的小谢醒过来了,淡淡笑着:“换好了?”
程颖脸上一红,“嗯,谢谢你这件裙子,好像,很厉害的样子。”
“哪里厉害?”
“质感很不错,估计,”程颖顿一顿,“很贵。”
“钱财如粪土。”谢臻摊摊手,“你喜欢的话,其实十五块一件的衣服和一万五千块一件的衣服,都没有区别。所以不要介意。”
长袖的薄荷绿丝质裙穿在小妈身上,很合适。衣服和人互相助长了彼此的美和清纯。
程颖眨了眨眼睛:“你这个人,真的让人很难懂。”
“不需要懂我啊,我懂你就好啦。”帅不过三秒,立刻恢复油腔滑调模式,“小妈,昨晚,你可是对我做了很不应该的事啊。”
程颖果然立刻紧张起来,“什么?”
“你说你喜欢我诶。”谢臻挑着嘴角,露出洁白的小虎牙。摊摊手,“哇塞,酒后吐真言,这种突如其来的告白,真的很让人受不住啊。”说完挑衅地望着她,看看小后妈是怎样。
结果,人家好像接受得挺好?
“如果我说了这句话,那没错啊,”程颖点头,“我确实喜欢你。”
“……!!!”反而是谢臻不淡定了。用一种“你在开什么国际玩笑”的表情看住小后妈。
这掰弯也来得太容易了吧?咳嗽一声,竟然红了脸:“你说真的吗?”那要不咱们现在亲一下?
程颖点头,缓缓说:“你知道吗,最初我见到你,觉得你就是那种整天无所事事的纨绔子弟,是我最讨厌的那种人,那种明明有着世界上得天独厚的一切,却不肯好好安下心来干一番事业,只会把享乐主义发挥到极致的坏蛋,社会的蛀虫。”
卧槽好重的罪。
谢臻哈哈笑了笑:“所以呢,后来发现我是吗。”
“很体贴。会为别人着想。”程颖把头发放下来,丝毫不回避地看着她,“比如昨天,如果换做是我处在你的位置,我恐怕未必肯和你换出场次序,道家有句话叫作,死道友不死贫道。更何况我真的很需要这条出路。所以,恐怕我宁可让你一出场就碰钉子,也不会做出你那么高贵的举动来。”
谢臻被说得有点不好意思,摸了摸鼻子,“只是因为我不靠那个吃饭啦。你也说了,我是纨绔啊,哈哈哈。”
程颖摇摇头,“不,你真的很好。所以我喜欢你。谢臻,重新认识一下吧。”说着朝谢臻伸出一只手。
“……”谢臻的内心是崩溃的。原来是这种“喜欢”哦。要是你知道昨晚我差点就偷偷做了什么,你大概又要收回你的喜欢了吧。但是至美当前,压根没办法拒绝,只能带着三分无奈五分落寞握了握那只小爪子,嗯,暖暖的。
也是服了小妈阁下,明明这么暧昧的气氛,愣是让她给掰成伟光正的一场共产|主义运动。一句“我喜欢你”说得跟入党宣誓似的。也是没谁了。
还是程颖先把手收回去,指指洗衣机那边,“大床单好像洗好了。我一个人晾不了,你帮帮我。”
谢臻无不从命。
两个人在大阳台把那床单晾上了一只超大的衣架。
是一项浩大的工程呢。
程颖擦了擦额上的汗,说了一句,“我马上要回戏剧社排练。”
谢臻点点头:“刚刚听顾黎说了,演出就定在周末,竟然比你那个唱歌的决赛还早一天。”
难怪她们戏剧社累死累活地要赶着排练。
经过方才一番开解,谢臻其实心情很不错。
小妈不再把她当贼防了不算,还给她戴了一顶高帽子。
高尚?哈哈哈。第一次听到有人说她高尚诶。
这帽子一上头,两人的关系有了些微妙的改变。变得很像朋友。
你是不会说交往对象“高尚”的,你只会说她“好傻”“小傻瓜”“坏东西”“小恶魔”。
但起码也是有进展啊是不是?谢臻笑出眼泪来了。
开车送小妈回学校之后,她这个新上任的戏剧社社员便接到了在周六之前把所有演员的演出服翻新一遍的指示。
于是和小后妈兵分两路。
谢臻一个万年不发朋友圈的人,即使发了也是寥寥几个字。偶然发一条稍微长些的,会收到很耸人听闻的效果。
“请问诸位朋友,去哪里能找到最好的戏剧演出服啊?莎士比亚的那种。”
才发出去一秒,下方的回复队形非常统一,前三十条全是诸如“卧槽”“还活着”“诈尸?”“火钳刘明”“本尊?”“被盗号了吗?”谢臻于是跑出来统一回复:“是的,我胡汉三又回来啦。看正文答疑有奖。”
于是接下去又有三十条:“把你的□□密码告诉我,验证一下是不是本人。”
谢臻懒得搭理他们。真是的,结交了一帮怎样的损友啊。
蛇精病。
还好有画风稍微正常一点的。
不是别人,是室友樊胜:“你去隔壁高新区珍珠路,有个大型的演出服装租借公司,新的二手的都有,名字叫做‘荼蘼’。”
虽然对这个名字皱了皱眉头,但还是动动手指,回了个飞吻。动身前往。
事实证明,樊胜不愧是祖祖辈辈都在此扎根的土著,她的推荐,没有一点点错。
服装打包好塞在后备箱,回到学校验货交差。顾黎作为这次演出的总顾问,眯着眼睛一件一件细细过目。末了拍拍谢臻的肩膀,“不错啊,很有天赋,以后我们社里打杂的事全都交给你了哟。”
哟你妹。谢臻翻个白眼。
“事先声明,根据你当时的入社宣言,”顾黎笑得很贼乎,“这些都是不给报销的哟。”
“知道了。”谢臻耸耸肩,反正她也不是为了图这个报答。
程颖这几日都在专注排练,晚上回宿舍练一回歌。中间还要穿插课业和临时工作等,忙碌而充实。
这几日也没有看见谢臻。回过神来倒是有些疑惑。为了防止上次那种意外再现,她已经从网上加急购了要用的伴奏碟,一直想要和她说一说这事。
于是破天荒起头给谢臻发了个短信:“我买了伴奏带。”
谢臻第一次收到小后妈主动发的消息,高兴得在客厅跑了几个圈儿。先把手机扔远一些,控制住你自己啊谢臻!不可以这么快回的。一定要等一等,等一等!不要显得太在意对方了。
好,十九八七六五四三二一king!时间到!扑到沙发上,尽量克制地回了一小段话:“哦,那很好啊,小妈。你最近几天好不好?社里的服装是我选的诶,你觉得合适不合适?漂酿不漂酿?”
程颖还算给面子,过了会儿回了:“漂酿。”
哈哈哈哈。谢臻还想再跑三圈。
可是小后妈似乎觉得两个字太冷清了,又追加了一条消息:“你最近忙什么呢?”
谢臻捂住自己的鼻子,觉得鼻血快要流下来了。嗷嗷怎么能这么温柔。“啊,我最近也在排练。”
“你也?”程颖问。
谢臻看看挂在不远处那一身罗密欧的服装,笑嘻嘻地打字:对。周六见,学姐。
和程颖演对手戏的是中文系的系草,名叫令狐绝。大家都亲切地叫他小绝。
小绝被社长大人叫来出演罗密欧一角时,内心其实是拒绝的。他只不过因为外形条件尚可,拍了几个运动饮料的广告,在校内校外小有名气。对于演出这种东西,其实完全没有把握。
可是社长和其余许多学姐学妹都鼓励他,说他是最棒的,就连传说中不轻易夸人的程颖学姐都说,“和最开始比起来,小绝的进步很大。”
演出前一天,小绝对着镜子飞了几个眼色,觉得挺像那么回事,心内不禁动了动。如果能够改行,进军演艺界的话,那个日进斗金的行当,可不是这样拍几个小广告可以比拟的呀。
正好他签约成广告模特之后,跟的经纪人与花容公司的老总十分相熟,于是他深夜和经济人聊了聊,问是否可以把老总或者负责发掘演员的星探请过去看一下演出。“到时候如果我演得还可以的话,万一被看上了,哥,我忘不了你的大恩大德。”
经纪人嗯了一声:“有道理,不止是你,万一有别的收获,张总也会很高兴。”
小绝噎住,干笑了两声:“最好是收获我啊。”
就这样,通过经纪人牵线,把周六t市戏剧演出的门票妥妥当当送到了花容老总的手上。经纪人也很小心:“都是些大学生,稚嫩得很,恐怕入不了您的法眼,但是好歹是个发掘新人的机会啊,咱们公司最近和寰宇打到白热化阶段了,一线的一哥一姐两个公司都差不多的实力,所以我觉得,小新人也不可小看啊,万一找到一颗冉冉升起的璀璨明珠,那不是把寰宇妥妥地压下去了吗?”
老总沉吟了会儿,点头:“你说得有道理,我会派个人过去。”
经纪人于是把这个消息回馈给小绝:“到时候好好演,给我长点脸,最开始上边其实是很想把你当成影视档明星来培养的,可那时候你年纪小,不懂礼数,别人背地里喊你面瘫绝。你想想看,得了这个雅号,谁还敢让你演?这次,就这一次,你给我狠狠地表现。”
小绝欢喜无限:“当然,谢谢哥的提拔。”
然而,小绝并没能狠狠地表现。
到了周六这天,他因为头一天晚上太过兴奋,早上睡过头了一点,起床之后手忙脚乱地洗漱梳头,就要出门往演出现场赶。
可是……怎么回事?
为什么门打不开了?
什么玄学?
顾黎催他的电话已经打了二十多个,再打来的时候,他急忙接起来,好言好语地:“副社长!我有麻烦了。”
顾黎在那边简直要掀桌:“你有麻烦了?我才是最麻烦的那个好吗!你现在人在哪里,还不速速给我死过来!?”没办法,她一着急就这个调调。
小绝都要哭瞎了:“你别急啊,顾黎姐,我的门被人从外面锁上了。”
顾黎怔了一下:“你有没有搞错?谁跟你这么大仇?……快报警啊混蛋!”恨得摔了手机,捂着脸,眼见得演出要开天窗了。心如死灰。
刘恬是前两天接到的谢臻的电话。巴拉巴拉一大堆。无非就是想要在台上给程颖一个惊喜。但苦于社团里的干部不肯给她开方便之门。于是拜托刘恬务必在演出这日把令狐绝留住,别让他出现在演出现场。
刘恬笑呵呵的:“我知道你没什么节操,谢臻,但这件事不大好吧?人家可是花了很多心血的。”
谢臻很着急:“甜姐,甜甜姐,拜托你了!我实话和你说吧,这个令狐绝最想要的就是摆脱万年广告哥的魔咒,您是圈里的腕儿,您帮他实现这个梦想不就行了?帮他争取一个角儿,真正的,上银幕那种。今天就让我暗度陈仓一下吧。”
刘恬被缠得没办法:“也只有我,这么一把年纪了,还跟着你们小孩子一样胡闹。真是三观尽碎。”
谢臻见她是个妥协的意思,又把好姐姐,甜姐姐叫了十几声。
这天,好容易到了演出现场,只见顾黎在那里以泪洗面,一副即将引颈就戮的样子。走上去拍拍她的肩:“喂,顾黎黎。”
顾黎一看她浑身的打扮,顿时有些莫名:“你穿成这样干吗?这不是我们小绝的衣服么?”
谢臻摇头:“是我的。顾黎,你现在找不到人上场对不对。”
顾黎满腹狐疑:“你怎么知道?”
“我就是知道。”谢臻摸摸鼻子,“不如,你让我上去吧。你不是说,我男扮女装行,女扮男装也行。今天本大爷就让你见识一下。”
顾黎颤抖道:“你以为这是开玩笑吗?啊?你看看这台下,坐的都是些什么人。”
谢臻抬手扶着胸口,行了个绅士礼,“我知道。尊敬的社长大人,我一定不会让你失望。”抬头一笑:“而且,你现在,有别的选择么。”
25.Romeo
程颖看着谢臻,目光如水流转:“你爱我吗?我知道你会说是,我相信你的话。可你要发誓,你的心不会像天气一样善变!”
谢臻捂住自己的胸口:“小姐,请让我对这树上银色圣洁的月光发誓。我的心像磐石一样坚定。”
顾黎带着已经退下来的无辜吃瓜群众,躲在舞台侧边强势围观。饰演大树的那位龙套君咂嘴道:“哎,社长,你说她俩是不是假戏真做啊?怎么这么有feel呢?眼神全是戏!”
“……昂,也许吧。”顾黎擦擦汗。半小时前,她绝对没想到,事情会进展成这样。临时起意的纨绔,比排演了二个月的系草争气得多。
半小时前,谢臻还很不受待见,顾黎连化妆师都不肯给她。害得她自己一个手残党三下五除二处理好脸上的化妆,弄得剑眉星目的,抱着双臂站在后台看前面的那个节目。
雏鹰社的演出第二出场。
据说世界名著之中,十本之中,有九本都是悲剧。好容易出来一个简奥斯丁,偏好轻甜微虐风格而后大团圆结局,《傲慢与偏见》还被好些人打成言情小说,作品里所包含的女权主义思想也被这些人视而不见。
所以,谢臻对节目单上一本更比一本苦鳖的剧情毫不惊讶。什么《李尔王》《王子复仇记》,甚至连曹禺老先生的《雷雨》都出现了。摸着下巴看得很得劲儿。时不时哈哈哈哈哈一下,顾黎嫌弃地看她一眼:“你根本不懂艺术!我不要你上去!”
谢臻朝她眨眨右眼。副社长也是在嘴硬而已,此时,距离雏鹰社上场已经不到五分钟,她即使不愿意,也找不到第二个人选。
程颖饰演的朱丽叶,要佩戴的小配件最最多。请的学校化妆的那个小姐姐,给她这版的朱丽叶设计的造型,加入了要命的现代元素,一头青丝虽然散散垂在肩上,却要在头顶戴上花环,长发的中下部点缀无数亮闪闪的碎钻,看着美若星辰,动手做这个发型时却繁复到不堪的地步。做完发型,在后台看到谢臻,着实吓了一跳。
谢臻呲牙笑一笑:“学姐,你好啊。”
只见小后妈咬了咬下唇,问:“……你为什么在这里?”
谢臻鞠了个躬,含笑说:“来做你的爱人。”
程颖脸上刷地一红:“胡说什么!?”
顾黎看不得她这个样子,在口头上占人便宜算什么英雄好汉,有种娶回家慢慢调戏。冲上来解释:“学姐,是这样,咱们小绝出了点意外,来不了了,所以就由谢臻代替小绝出演,”握住学姐的手,泪汪汪央告,“我知道和谢臻搭档委屈了你,她这种门外汉滥竽充数差不多,当主角怎么行!所以这里的台面还是要学姐撑起来,所以,拜托你了,一定要带她飞起来!!”
程颖:“……”一脸痛苦地望着谢臻:“你读过莎士比亚么。”
中文系的人就是这一点不好,在文化素养上总是有一种无形的优越感。谢臻这个人呢,哪里都过得去,就是爱一秒毁掉小清新。
谢臻笑笑,摊手耸肩:“只见过猪跑,没吃过猪肉。”
小后妈一听,脸上果然赤橙黄绿青蓝紫,开了颜料铺子似的,色彩格外丰富。
转过头又是顾黎满脸的央告和拜托。
程颖扶了扶额头,“算了,尽人事,听天命吧。”
知道“男女主”成了“双女主”,这半路出家的女二号还是个妥妥的门外汉,顿时一整个团队都有种大势已去的恐慌,上台时抱着“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低迷心态。
演出按部就班,第一幕,罗密欧与帕里斯格斗。
谢臻决定得仓促,因此确实排练得不够。然则经验不足天赋凑,作为一个曾经深深沉迷以古罗马时代为背景的电影饭,她对那些舞刀弄剑的架势也是十足地道。身量苗条的女孩子,眉目间有种浑然天成的洒脱不羁,腰间佩剑,霎时间照亮了一整个舞台。
程颖有点难以置信地望着那边,微微张开双唇,失语了。
顾黎见状,不由自主凑过来和学姐唠个短嗑:“神了个奇的,有些人就是适合吃舞台饭哈。比如古时候有些皇帝,储君时期明明烂泥扶不上墙的,一旦继承了皇位,坐上那把龙椅,突然就威加海内起来,行事雷厉风行锐不可当。”发了一番感慨,搭着程颖的肩道:“学姐,我觉得,舞台就是谢臻的龙椅。”
学姐没做声。
第一幕演完,帕里斯倒下,台下掌声雷动。
第二幕紧锣密鼓地上演。程颖躺在一个可以推动的露台上被推过去,呈假死状态,罗密欧进入墓中,开始了第一次深情款款的告白。
程颖眼睛睁开一条缝,悄悄望着跪在台前自语的谢臻,刚刚决斗时的那股英姿收敛了,脸上挂起了深情,“朱丽叶,这里就是我们的新房。你的美貌把一个洞窟变成一座充满光明的华堂。啊,我的爱人!我的妻子!死神虽然已带走你的生命,却还没有夺走你的美貌……”
程颖一阵紧张,因为谢臻竟然捞起她的双手,深深地印了一吻,有眼泪滴在皮肤上,温温润润的…心里有些气急,但此刻在台上,怎能发作,为了顾全大局只得权且忍耐下来。抛却这点不讲,谢臻第一次出演,好像还挺不错?台词张力饱满,抑扬顿挫,情深款款。
然而谢臻给的暴击继续升级,第二幕,第三幕,第四幕……一路下来,台下已经开始有人喊“罗密欧、罗密欧……”
顾黎咬牙切齿,又是惊喜,又是气愤:辣块妈妈的,这粉圈得也太容易了。
雏鹰社稍微做了一点改编的地方在于,罗密欧听闻噩耗,赶到朱丽叶墓中饮下见血封喉□□的这一幕,放到最后完成,还要求演员做电影慢镜头处理。罗密欧必须细致地表现那种永失所爱的绝望…
以往都没有问题,小绝感情充沛,每每使人泪下。
这次,在开始之前,程颖和顾黎商量过要不要把这个改编去掉。顾黎见台下反映良好,已经由最初的绝望里走出来,又渐渐开始在心底冉冉升起希望了,以一种兴奋吃瓜的表情拍板决定:“不去!不去掉改编!剧本谢臻问我要了一份!她知道!她今天表现很不错!学姐!再给她一个机会,让她上天!”
谢臻感激不尽。
到了含笑饮毒酒这段,她不顾程颖眼睛里的惊骇,大胆地抱起台上的小后妈,将她揽在怀里。右手里象征性地握着一个杯子。
讲实在的,她处心积虑这么久,上台来演这个劳什子,甚至不惜对令狐绝同学做了那样不好的事,为的就是这戏剧里,不但有诸多的告白机会,亦且还在神父面前结了婚。最最重要的,最后,她可以光明正大当着所有人做一件事。
做完这件事,小后妈势必,永远都记得她这个人。
“我的爱人,我的妻子。”她端着“毒酒”,又来了一遍,心内暗爽,装作看不见小后妈脸上淡淡的红晕,“死神虽然已带走你的生命,却还没有夺走你的美貌,你是我最美丽的新娘,我宁可放弃永生,只呼吸道你飘散在空气中的发香,抚摸你的双手,而轻吻你的双唇……”
她一面说,一面已经缓缓地低下头去,话落地处,用一双嘴轻轻封住了小后妈的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