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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藏

作者:吾名蛇精病 当前章节:1888 字 更新时间:2026-6-3 17:51

在我回到藏剑的第二十四天,天策的人找上门来了。

那是一个年轻的小兵,身上火红色的袖子都变得脏兮兮的,他说天策府被攻破了。

他说凌烟阁和正门那边被夺回来了,但是情况也很糟糕。

他说天枪杨宁杨将军战死沙场。

他最后说,常翰也死在了战场上。

说是被幸存的少数人里的一个兄弟看到的,他被一剑捅在心口,就倒下去了,后来再也没有人看到他。

这一仗死的人太多。

他们找不到他的尸体,最终找回了他的□□。

对,那是他的。

我在院子里独坐了很久,桌前放着这杆□□,暗银色的杆,带着黑色精铁打的枪头和花纹。

很结实,也很重,差不多和我的重剑有一拼。

这东西造出来很费精神,要反复淬火多次,用力也要不急不缓,比炖汤还精细。

想一想,也就我打造那把泰阿的时候有这么麻烦过。

对,他的这把兵器是我打的。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会叫我给他做枪。

第一次他一拿到就去和将士们显摆,带上战场也是履厉奇功。

然后他就哄骗我说,是我造的兵器厉害,于是就有了第二次,第三次。

其实是很麻烦的。

可我竟然也就由着他这样赖我。

又是早春二月。

西湖边有些潮,我摸着那冰冷的□□,有些湿漉漉的,哦,它原来竟然是会哭的吗。

站在凌烟阁前,我仍然觉得很不真实,像是在做梦。

朝南几百尺处就是战场,狼牙兵就在那里,朝北亦然,四面都是战火,我转身望着曾经是我和他住的院子的方向。

望不到。

和他有关的一切,大概除了我这个人,和我手里这杆枪,就只剩下面前凌烟阁里的这只小小的牌位。

他们没有找到他,而天策府被攻破,他们能给他立衣冠冢的东西也没有。

只有这样一个牌位。

天策府枭骑将军常翰之位。

其实也罢了,这并不是一件多么令人伤心的事情,只是,我忽然觉得很多事情都变得无所谓了。

我想起,几年前他说要和我成亲,那时候我纠结了整整一年,他到底喜不喜欢我。

无所谓。

我至今才明白,这是很无所谓的一件事。

因为我想看到他,我想和他呆在一处,至于感情,至于为什么,至于究其内容,并不是多重要。

或许这叫喜欢。

往常他们的观点,说穿了,就是些愚蠢的凡人的念头,其实我并不一定要按照他们的思路来。

比如,我还是没能找到,我对他有什么可“图”的。

或许对我来说,喜欢就是无所图。

不为了什么,就是没有来由的,希望每一天都可以看到这个人,这叫喜欢。

对,这就叫喜欢。

我独自在凌烟阁呆了三天。

我给他重新做了一个牌位,换掉原来的。

这是个晴天。

大概是晴天罢,我站在凌烟阁前,面朝东方,眯着眼睛看到遥远的地平线,慢慢透出这一天的第一缕阳光。

清澈透明如水的阳光。

我忽然很想念他的笑容。

在我呆在凌烟阁的第一晚,他的副将来告诉我了,他告诉了我所不知道的一切。

像听梦话一样。

我很难想象,一个人喜欢另一个人,可以忍着十年不去告诉他。

哦因为我“没有感情”。

整整十年,他并没有来教会我什么叫喜欢,只有现在当我看到他的灵位,却觉得太迟。

已经太迟了。

但我没法去埋怨他。

我头一次觉得,我生在这个世界上,原来还是挺不尽人意的。

假如我“有感情”,懂得什么是喜欢,懂得什么叫两情相悦,是不是这十年我们好歹可以过得轻松一点。

他拥抱我的时候是不是就可以更心安理得一些。

他对我很好。

他一向对我很好,可是我却不明白,我在理所应当觉得他就该这样一直看着我,对我笑,对我十分照顾,理所应当地习惯他搂着我入睡,理所应当地日复一日里由着他对我像对待正儿八经成亲的人一样。

这种感情,叫做喜欢。

他没有教我,也没有告诉我,这叫做喜欢。

把千叶长生染红的一瞬间,我想,其实我这个人脾气并不是很好,还有点恶劣。

倘若我此刻追上他,恶狠狠地告诉他,“少爷我用不着你教也知道我喜欢你”,他会不会很惊讶。

他会不会很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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