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年轻的时候不知道魔界黑暗这些恶魔老司机套路多,我签的是丧权辱国不平等条约。
MMP,容我对我的甲方爆一句粗。他是说了要我的记忆,却没说是要过去时还是现在
进行时的。
他拿走了的我记忆把我变成一个傻白甜后(是有甜的,不接受反驳意见),并没有满足。他把我当成一只可持续生产的奶牛,寄生在我的灵魂里,吃掉我最珍惜的记忆。
就像是一场漫长的感冒,生病的人无法想起自己在生病,那么病情只能愈发严重。
到最后,我会连自己都忘记。
我可以忘记自己,但是我不想忘记时书钦。
怎么可以忘记,是他给我的家。
怎么可以忘记我一直喜欢他。
那是我的道长啊,持剑越过一地的尸体,白衣猎猎,纤尘未染,月华中蹲下身来,把我抱了起来,对我说。
“小猫妖,你父母没教过你,如此嗜凶,化形时可要遭大苦头。”
我咬着他的手腕,喝了一肚子他的血。
他还是把我带回家,清洗干净,悉心照料,允许我趴在他肚子上打呼噜午睡,即使深夜两点踩奶把他踩醒他也不会生气,我得到了此生最动人的宠溺,以此我忘记自己弑杀四方的凶猛野兽,把自己真的当做一个普通奶猫宝宝,用着以前最不屑的撒娇卖萌的招式,讨一个人的欢心。
直到弥尔爸爸找上门带走我。
他虽然宠爱我,却没有为我取名。我不是能长伴他左右的人,甚至连宠物都做不了,一只捡来的有趣的小家伙,陪伴了一些日子便送他离开,的确没什么好矫情的。
所以他没有露出丝毫不舍的神情,只最后摸了摸我的耳朵,和我道别。
“再见了,小家伙。”
可是,我分明看到了啊,即使站在温暖阳光下,他眼睛里依旧寂寞清冷如月的光。
一望而皎然。
于是一个雨夜我独自回到了那家偏僻书店,找到了那个面对去而复返,狼狈不堪的猫咪露出诧异神色的道长。
“喵呜~”
时书钦,你能不能再捡我一次?
如同初见,他把我包进他温暖的衣服里。
“好。”
当然我不会再咬伤他,我轻舔他的唇角,用尽我所有温柔。
是以情根深种,由此终于从血红炼狱里逃出而获新生,
弥尔爸爸和我说过,涅墨亚除了杀人和吃人,还有很多事值得去做。
没人规定地狱的怪物不能被人类驯服。
没人规定地狱的怪物不能爱人。
所以我也可以变成人类。
长久陪在他的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