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有一天,何宇跑过来说,郝放要结婚了。
农历五月二十二,宜嫁娶、纳采、祭祀、祈福、入宅和安葬。郝放翻了翻日历,心想怎么会有这样的日子,红白事都宜。敖先生动作也挺快,都称得上闪婚了。可这都要结婚的人还三不五时的往这送东西,不是没事找事儿嘛,这要被人知道了婚还要不要结了。
还有就是,敖先生结了婚以后,会不会就不再送吃的了?
这次送来的是肉粽子,个头很大,像郝放这样斯文的吃相非得咬上三四口才能咬出肉汁。瘦的没有肥的好吃,但全是肥得也不行。咸粽子当然不能搭配白砂糖吃,就这么干吃却又觉得少了些什么。郝放问何宇要不要吃,他摇了摇头,脸上还挂着奇怪的表情。
有的人粽子吃多了会消化不良,在郝放这儿完全不用担心,一天不超过十个就不会有什么问题。今天有些奇怪,一连连吃了四个以后,哇哇的全吐出来了,眼泪鼻涕挂了满脸,肚子被吐空后,又有了想进食的冲动。何宇将他拉住,对他说要是再吃就把这粽子全扔垃圾桶,这话对郝放起了作用,他没再吃了,老老实实的坐在客厅里,像是在等八点的电视剧。
这些天还发生了一件小事,那就是郝放较为在意的一个学长要去西部支教。离开学校的那天不少人去送他,同行的还有几个人,似乎是当初约好的。
几个人被人群围成一团,郝放也在人群之中,他站在林海光的面前,听这些即将远行的学长们说辞行的话。或许像他们这样的年纪,灵魂里总是有些躁动不安的东西,莫句其妙,不知从何而来。林海光是最后一个说话的,说的却是最多的一个,身旁站着的格子听着听着就流泪了,擦眼泪的姿势特别坚强,郝放觉得他并非是不舍,只是被众人的发言给刺激到了。
林海光说:“大家还是别把我想得那么伟大,我申请去做支教,只不过因为某天夜里梦见自己站在黄土高坡上,穿着染了灰的旧衬衫,身后还站着群孩子。我在梦里灵魂出窍了,竟然见到自己同那些孩子们站在一起的场景,明明是我的梦,可我却像是个旁观者。那个场景比任何一幅画都要精彩,有大山有风,有我从未见到过的原野,那就像是一个避难所,收容的就是我这种被城市喧嚣侵蚀到快要失去自我的人。有人说我是个疯子,当然我也这么认为。然而我不想做这个旁观者,也不想在那场梦里留下不甘心,所以我要去实现他。”
他觉得这些人并非是疯子,只不过太娇情了些,也不够务实。
看着汽车绝尘而去,郝放竟有想要跟着他们一起去的冲动。去到林海光所描绘的那个原野里,到那时他定要站在高山上大喊。至于要喊什么他还没有想好,估计到了那里就能知道了。
送完人回去的路上,格子与他同走一路,自然而然的就聊了起来。郝放总是有这种能力,与别人相处总能将聊天变成一问一答的形式。格子问他什么他也就答什么,原先还有些顾忌的地方,可一听说敖先生要结婚了,心里的忌讳反倒没有了。
“你说你喜欢的那个人是……”格子突然就定住了,用手捂住了半张脸。
告诉格子他喜欢的是个男人,本以为知道后她也就不再过问自己的事情了,不曾想这姑娘的热情又上升了一个高度,还一直说着惭愧,当初是她们俩搞错了方向才让他错失了心上人,不过这只是一时的,只要有信心就有希望将他盼回来将他追回来。起初他也是这么想的,最坏的结果无非浪费几年光阴,反正他还年轻的很。事实上他不仅年轻的很,也天真的很,敖先生突然降下的这道闪电,直直的的劈在了郝放的天灵盖上,这一道闪电劈下来后,他也是该彻底醒了。
他说敖先生就要结婚了,总不能追到婚礼上去吧。
姑娘们的心思总是要细些,什么时候该闭嘴什么时候该做什么也把握的很好。这一路格子总算是安静了下来,看她这样郝放心里的些惭愧,因为自己的事而带坏了别人的心情。
敖先生从约会到求婚成功,仅仅花了三个月时间,中间没有任何浪漫壮烈的桥段,就是老太太那天把人介绍给了他,他去见了一面觉得还不错就互相留了联系方式。之后便是约出来吃饭,看电影,每一个步骤都有条不紊的进行着。敖先生就像是背会了恋爱程序,什么都在掌握之中。女方的父亲是本市一个小小房地产开发商,似乎还给老头子送过礼,用老头子的话来说就是也不是什么不能得罪的人。这句话说得意味深长,敖先生也猜不透老头说这话意欲何为。
老太太介绍的姑娘叫赵蒙,二十四岁,大学刚毕业,就在自己父亲的房地产公司上班。长得不算漂亮,但化了妆就能算漂亮了,有些小任性,性格活泼,整天能说能笑的,第一次见面就告诉敖先生她有过四次恋爱史,而且次次都很认真。敖先生觉得这姑娘心眼倒实在,还挺像某个人的。
他喜欢同这样的人相处,至少不用费心去猜对方心里在想什么,也就不会那么累。结婚嘛,说白了就是桩任务,做为一个人类要遵守自然法则繁衍生息,做为别人的子女要传宗接代以尽孝道。在古代,新人未见面就得盖上红帕头拜天地,第一次见面就要洞房,也不知道娶的是什么样子的。身为现代文明社会的一员,应该感到庆幸,至少有得挑有得选。
结婚前几天着实把敖先生忙坏了,也累坏了。买婚戒,拍婚纱照,写请柬,从日子定下来那天起,就没消停过一下。敖先生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累,甚至是有些力不从心,白天的时候戴着个面具对谁都是笑脸相迎,等到晚上卸了面具发现脸上的肌肉都拧的发酸,稍微扯动一下嘴角,那模样比哭还难看。
赵蒙说她喜欢敖先生的车,特别霸气。只是她没想到车的主人更霸气,当场就同她换了车钥匙,两人的车换着开。
每次约会完,敖先生都会特别绅士的将人送回家,然后就绕上一大圈将车开到郝放家楼下。他的窗户要是还亮着灯,敖先生就静静的坐在车里,抽上几根烟,直到他房间的灯灭了才打道回府。有时候去得早了,郝放还没回来,敖先生就冒险上楼,开了门在里面坐上一会,顺便但看一下冰箱厨房有没有什么要添的,没了的东西就第二天买了让齐季送过来。令人欣慰的是,给他买的吃的他都很快吃完,偶尔还会跟齐季发发牢骚,这样一来他就知道下次该买什么不该买什么了。
有天夜里,敖先生同往常一样将车开到那儿,一层楼都是黑的,唯独他之前住的那个房间有灯光透出来,并且一夜都没灭过。那天晚上,敖先生在车里待了一夜。
敖先生非常清楚自己在做什么,也知道这么做的理由。他几乎每天都在受着同样的煎熬,可怎么也没办法后悔当时做的决定,郝放的出现像是他人生中一次最为震撼的教育,犹如醍醐灌顶般,将他快三十年的人生浇得清清楚楚。可是这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日子也就是那么一小段,现在他又成了一个将日子过得浑浑噩噩的人。
婚礼当然会如期举行,并且日子一下就过到了结婚前一天。敖先生的朋友里,少不了过来人,都说结婚前一天一定要狂欢一下,以表示即将要结束单身生活。敖先生说他一直都是循规蹈矩的人,既然这是习俗,那就一定要办一场。
敖先生的送别单身会上,有齐季,有唐诗扬,当然也少不了已经结婚的宋涛。宋颜也来了,跟敖先生的顶头上司一起来的。当时邀请他上司时也就是随口一说,没想到还真厚着脸皮来了。说是派对,人还真是有些少,看着这空荡荡的大包厢,怎么着也该请上十几号人的。敖先生问起何宇,齐季说何宇在郝放家呢,拉他来死活不肯。
这样的时候,身边有个朋友陪着那是好事,就当是敖先生自以为是吧,总之他在心里感激何宇。
唐诗扬,人不如其名,这名字取得挺文人墨客的,但在高中时期就是个油头粉面的小白脸,成天就知道耍帅臭美,刘海从没剪到过眉毛以上,衣服扣子从来没有扣全过。就算今日他穿上了白大褂,也无法抹去昔日在敖先生还有齐季心中留下的经典形象。看今夜唐诗扬与宋颜的互动,这曾经的小白脸倒是完全制住了这个伶牙俐齿的损嘴猴。敖先生只觉得这世界都变得花红柳绿了,谁和谁凑到一块都看着般配。
这是不是就是所谓的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就算原本是不同的类别,凑得近了就会潜移默化的变化属性。这说来说去,罪魁祸首应当是齐季了。老头早些年就怕自己儿子会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只是没有对心里种种担心可能会发生的事情采取措施,虽有先见之明,但终究还是少走一了步棋。
一顿酒喝得不知其味,于是便吼了半夜的嗓子,敖先生唱歌虽说好听,但在情绪崩坏的情况下也就跟鬼哭狼嚎差不多了,唱得自己像是能哭倒长城的窦娥,唱得别人像是建长城的苦力。宋颜跑来问齐季这人是真的要结婚了吗?怎么像是要上断头台。齐季只能干笑,总不能告诉他敖先生这样全是因为没娶着心上人吧。
吼了一晚上总算没白吼,敖先生上司见他这样有些于心不忍,于是又多给了几天假,让他度完蜜月再回来上班。众人都找好了借口要回,说是明天婚礼上再见。不一会儿齐季也将敖先生拉走了,这偌大的包厢,剩两个人算什么事儿啊。
两个人都喝了些酒,但十二点已过,酒驾就酒驾了。车开到半倒上就拐了弯,路上还闯了个红灯,敖先生整张脸像结了霜般,本来就没什么弧度的双眉这下完全崩成了直线。齐季开着车跟在后面,本想打个电话问问什么情况,只见前面的人将车越开越快,齐季默默的爆了粗口,冒着生命危险跟在他后面,路过自家门口也没停车。心想就这么着吧,明天天一亮看他还能怎么折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