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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炮炮君/炮炮君是我 当前章节:15417 字 更新时间:2026-6-5 16:38

程轩的头一下的大了,他想不通林子晨干什么这么莽撞。突然林子晨又觉得自己脚疼,好像插上钉子了,于是程轩连忙脱下了他的白袜检查着伤口,果真有着一个小钉子□□了他的脚。

“这可怎么办啊?”程轩想着,“马上要到二伯家了,你忍一忍,二伯会给你救治的。”想到了林子晨的二伯是个战地医生,医术高明,所以程轩立刻来了办法,先给林子晨止住脚上的血,虽然那异味真的很重。

到达了二伯的家,他的家就比较的宽敞大气,虽然二伯只是个战地医生,但是在他当战地医生之前他是一个十足十的学霸,不管是什么东西,他都懂,当战地医生之前他是同学们的百事通,当了战地医生之后他就是同事们口中的神医。

二伯简单的检查了林子晨脚上的伤口,虽然他很嫌弃这个异味,但他还是强忍着说道:“没事的,不要紧,没有伤到重要的地方。”

随后二伯就给拔了下来,。林子晨适当性的惨叫一声,程轩有些紧张,说道:“你没事吧,谁让你那么不小心的,那个堂哥可真会折腾啊,钉子不知道是不是门上掉下来的。”

说着说着,程轩突然听到了一个好听的女声:“原来是子晨和程轩到家里来了,抱歉啊,照顾不周,我刚刚从电视台回来!”

程轩循着声音望去,是一个短发的女人,她长的很好看,很有气质,拎着一个包一点都不做作的来到了二伯的身边,挽着他的胳膊。

“咦?子晨,你的脚怎么啦?”看着林子晨受伤,女人很是好奇又有些心疼的走了过来,问。

“没事的,干娘!”林子晨嬉笑着搂住了自己的干娘。

“咳咳!”二伯扶了扶自己的圆形眼镜,示意这里还有人。

“啊?”女人望了望二伯,随后望了望张大嘴巴望着她的程轩,不禁笑道:“程轩,你是怎么啦?别误会了,我和林子晨只是儿子和娘的关系哦。”

“啊?”程轩回过了神来,“没有没有,没有这么回事,我……我……”程轩突然紧张的话都说不出来了,他罢了罢手,只怪身边这个很漂亮很有气质的女人气场太强。

“哼,我只爱程轩一个人!”林子晨像个小孩一样抱住了程轩向着女人撒娇。程轩听着林子晨的心跳,一时间失落了起来。想到了林子晨只有几年的时间了。

“程轩,程轩,你怎么啦?”原来是自己太过沉入自己的心事了,不知不觉间自己流下了泪自己也不知道,当林子晨紧张的唤醒了他时,他尴尬的擦去了眼角的泪水。

好奇的打量着他的女人开了一个玩笑:“不会是难过了吃醋了吧。”

“没有没有!”程轩罢罢手,“在想一些事,想的入迷了。”

“哦,那肯定是很伤心的事哦?”女人有着很重的好奇心,问道。

“没有,也没有太伤心!”

“我想想,是有关于林子晨的!”

“凝儿!”“干娘!”

二伯和林子晨顺时打断了她。

“你们的爱情很让你敬佩,羡慕!”似乎是看懂了什么,女人收回了自己的好奇心,有些为程轩难过,有些为自己庆幸。

林子晨其实也知道了程轩在想什么了,在干娘说出的因为自己的那个时候。他突然好心痛自己的身边这个人,如果他走了,他会怎么样?那么孤单,没有人再给他温暖……想着想着,林子晨连忙将自己这些思绪抛出脑外。他现在应该好好的陪程轩走完他的残生,而不是在这里浪费时间伤春悲秋。

在二伯家,他们做了一个很简单问题的爱情姿势便收到了红包离开了二伯家。其实之前程轩靠在林子晨怀中哭泣的那个场面,已经是二伯和女人最满意的答案了。

之后他们拜访了上校军衔的三伯家,拜访了中校军衔的四伯家和能文能武文艺兵出身的五伯家。当他们来到了七伯家的时候,这反而是最让人期待的。因为七伯是七个兄弟中最小的,甚至于大伯家刚刚三十出头的女儿他也只是比她打了一岁。七伯是爷爷奶奶老来得到的儿子,所以备受家里的宠爱。平常的时候他能和他那些兄弟们的儿子玩到一起,称朋道友。七伯一开始因为被惯坏了所以成绩一直不行,但他的交友能力特别的强悍,小学的时候他就因为成绩不行而一天到晚去玩,去和他的那些朋友们称兄道弟的走南闯北,横扫所有的市小学。七伯小学的时候,他们学校所有的同学他都认识,这个市的所有小学,他都能认识很多人,所以说他的交友能力强,更强的不至于如此。初中的时候爷爷奶奶希望他能够改过自新好好学习于是把他送进了市一家有名的封闭学校。因为采用了封闭式半军事化管理,所以平常时间他们都不能出入学校。但是七伯却是个例外,凭借着他强悍的交友能力,他上至教导处主任称兄道弟,下至保卫科保卫成为狐朋狗友,每天学校外面到处逛,后来这件事被人捅破了,爷爷奶奶一气之下不再让七伯念书,让他当兵去了。那晓得在兵营他的交友能力丝毫不减,竟然到最后他们连的连长都和他是一对好基友,好朋友,经常利用权力放他出行,减轻他的军事劳动。

这样一个神一般的七伯,在程轩见到他的第一瞬间果然如此。

七伯是站在门口很有诚意的迎接着程轩的。他看到程轩的时候是很不顾形象的哈了好多好多牛逼。什么说“哇塞,见到你我简直一见如故啊,你像我的一个朋友,嗯?反正是小学很好的朋友。”“程轩你知道吗,我看你和我真的很投缘,不如你别喊我七伯,喊我一声大哥,以后我罩着你”……正因为七伯这么真诚豪爽奔放的原因,所以他的朋友很多,很多人也就都喜欢他。

待程轩进入他的家的时候,“当当当当”。七伯很有心意的给家布置了一遍,其中有个亮腾腾的用着荧光笔写出的“欢迎程轩”四个字很让程轩感动。这或许就是因为七伯最与众不同之处了吧。他是真有诚心的去对待每一个人,纵归他的嘴巴上哈着牛逼说那不是因为你。可是那闪烁着“欢迎程轩”四个光辉大字的白板,却出卖了他,却显示了他的真心。

经过了今天一天的啊拜访,程轩突然觉得这一切都值得,林家的祖宗真有方法,让他能在短短的一天内就能感受到这个家的温暖,去渐渐的,融入这个家庭。

躺在了浴缸中不想动弹的程轩不时的受到了林子晨的骚扰。

“够了啦,你的脚还没有好,不能下水,小心点!”

“我们什么时候,那个?”林子晨转了转自己的手指头。

“不用了啦,今天感觉自己像是散架了一样跑了那么多亲戚家,而且每个人家都有着不同的生活方式,很是奇妙,而且亲戚们都好热情,感觉自己就像是融进来这个大家庭一样,好棒。”

“那是因为你的人好啊,人家才会那么友善的对你,不是吗?”

“你也会说我好啊!”程轩勾着林子晨的脖子,用自己的额头顶着他。

“是啊!”林子晨笑笑,“对了,告诉我,今天你怎么哭了在二伯家?”

“秘密!”程轩有些心痛的嘴上却带着笑的说道。

“嗯嗯,既然是秘密我就不问了!”但是有句古话说得好,心有灵犀一点通。所以说,林子晨是很清楚当时程轩内心的想法的。那么爱他,那么他就用自己的残生变得更加有光芒,去温暖程轩一生的心房。

作者有话要说:  哎,真的不太希望他们会生死相隔啊。惆怅。

☆、孩子

在这个大府邸待了没有多长时间,林子晨便告诉他他们可以走了。

走,自然是程轩一直渴望的,毕竟待在这里,每天过得实在是太拘束了。当他和林子晨告别了爷爷奶奶后他们便搬回了属于他们自己的家,林子晨的一处小小的别墅。虽然说小,但是却不拘束,因为这是他们的家,他们想干什么就能够干什么。程轩活动了好久没有活动的筋骨。在那个大宅子待着,吃有人伺候着,穿有人伺候着,不用自己扫地,不用自己做家务反而让程轩觉得无聊了起来。此时他回到了他和林子晨的家,第一件事就是自作主张的打扫着家里,在他和林子晨的共同努力下他们终于将家里打扫完毕并且换上了新被褥。

他们早上八点回来的,此时打扫完成后已经过了十二点了。程轩肯定不会和林子晨一起出去吃饭的啊。于是,他想到了自己做饭的好点子。虽然说以前的他不会做饭,可是开了回光餐厅那么久,他或多或少的也学到了一些菜品的做法,虽然大多都是西餐为主。

林子晨当然更加喜欢自己“老婆”亲手炮制的午餐啊。于是在林子晨满心的期待坐在沙发上看着电视中,程轩便系起了围裙,俨然一副“家庭主妇”的样子。

林子晨不时偷偷看着厨房里面的程轩,想笑。这才是作为他“老婆”的样子嘛。

程轩的手有些笨拙,切菜有点慢,他准备做上他最拿手的四菜一汤,让林子晨好好感受一下自己的厨艺。(西红柿炒鸡蛋,炒青菜,辣味鸡杂,清蒸鲫鱼以及紫菜汤。)

可是,做第一道菜的时候,程轩就有点手拙了。由于西红柿有点滑,所以他不小心一下子切到了自己的手,虽然说没有弄破,可是那刺激的感觉仍让程轩一阵的触目惊心。于是接下来的刀功他都放的十分的慢,以至于过去了一个小时了,这么简单的几样菜程轩还没有烧好。

“快点啦,饿死我了!”林子晨二郎腿翘在茶几上,故意催促着。

“别急,哪有那么快!”程轩罢罢手,随后终于将紫菜汤打好,准备开饭了。可是当他看到电饭煲的时候,他突然愣住了:“哦no,饭搞忘记煮了,鲫鱼还在里面,还是生的呢!”

听到了程轩的抱怨声,林子晨无奈的摇摇头,把脚从茶几上放了下来,走到了他的面前:“那我先尝尝你做好的菜!”

“嗯嗯,那好吧!”程轩有些期待的揪着围裙,等待林子晨的评价。

林子晨将筷子伸进了色香味俱全的西红柿炒鸡蛋中,夹起了一块鸡蛋尝了起来:“嗯?还不错哦!”林子晨先是很认真的皱了皱眉,随后觉得这西红柿炒鸡蛋味道还不错,于是他评价的举起了大拇指。

“真的吗?那你快尝尝其他的!”程轩很是高兴的说道。

“嗯嗯,好的!”林子晨说完又品尝了其他两个菜以及一个汤。虽然说这些菜都是按照菜谱做的没有什么新意,味道也就那样,但是倾注了程轩用心与爱的菜,在此时就是不一样。

直到他们等饭熟了,林子晨这才大快朵颐起来。

吃过了午饭之后,程轩便躺在林子晨明显大了一号的肚皮上看着电视。幸福安静的午后生活就是这样吧。开着空调,喝着冰饮,看着电视。窗户外面就是蝉鸣,就是烈日,就是午后寂静。

看了一下午的电视,中途他们还睡着过一次,这才迷迷糊糊的起了来要张罗着晚饭。可是今晚林子晨临时有约被他的一些狐朋狗友们喊走了,程轩没有法子想,只想准备把中午的剩饭热一遍。

此时有人打电话来了,程轩看了看,是那个代孕妈妈打来的,是孩子怎么样了吗?程轩按下了接听键:“喂,刘姐您好,请问是孩子的问题吗?”

“啊,是啊是啊!”电话那头的刘姐笑了笑,“之前去医院查看了一番,医生说胎情很稳定,而且还是龙凤胎哦,这一下你和你的老公有福了啊,哈哈。哦对了,你要看孩子的照片吗?我微信发给你吧。就这样。打电话给你是让你放心,怕你担心孩子的问题!拜拜。”

程轩说了句“拜拜”之后放下了手机。他在此时真的是十分的开心,有了孩子,这个家庭就完整了,而且还是龙凤胎,看来林子晨的基因很是强大啊。

程轩笑着,在家里突然感觉到这个世界都变得充实了起来,是有孩子的消息的原因了吗?程轩想是的,因为就现在开始,他已经在想怎么布置这个家了,等到孩子出生应该让这个家变成什么样,孩子的房间怎么装饰,怎么能够带好孩子,是不是要请个保姆照料孩子,孩子出生过后他应该给孩子准备些什么。

想着想着,程轩心中一股“母爱”的力量油然而生。想着孩子,那么他出生的第一件衣服必定是要由他自己准备的啊!如果说林子晨是爸爸,那么他就是“妈妈”了,“妈妈”总更应该照顾好自己的孩子不是吗?

今天晚上程轩十分的高兴,于是他打开了手机接收到了刘姐发来的关于孩子的片子。把这张图片放大放到最大,程轩果然看到了小腹中那微微的两个球形隆起。原来生命是这么的美好。程轩心里想着。

由于很激动,所以他保存了照片发了一条朋友圈动态,把这张图片上传了上去,并配文字说说:“亲爱的两个小宝贝,我似乎已经看见了你们将来出生的样子。现在的你们是那么小,那么健康,希望未来出生也能够一生健康无忧的长大。你们的“妈妈”和爸爸@林子晨。”

刚刚上传没有多久,就有很多人评论点赞了,无数恭喜鼓励的评论汇成了一道暖流,让程轩的心中充满了温暖。

还在另一边喝酒喝的正高兴的林子晨也在突然间在朋友的提醒下看到了程轩发的那天动态。他的心里此时也十分的暖洋洋的。毕竟未来他们身为人父人母,感觉就是不一样的,因为,多了一种名叫家庭和责任的东西……

那天晚上,时光很美好。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就更到这里啦,炮炮君要去完成《全球大进化》的素材。

☆、时光如水组建的家庭

时间过得飞快,距离上一次刘姐打电话给程轩已经过去了六个月了,还有一个月他和林子晨的孩子就能降临这个世间了。林子晨在三个月前将这个消息通知给家里人的时候,林爸爸十分的开心,毕竟只要有孩子,那么他们这一代老林家就不会绝后啦。因为孩子的缘故,林妈妈对程轩也渐渐的客气了起来,脸色也不再像以前那么冷了。

其实林妈妈并不是一个讲究门当户对的女人,她所希望的只是让这个家庭能够继续的延续香火下去,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这个家庭,即使有些时候她的做法太过于偏激。

一大家子的人都期待着林子晨孩子的降临。虽然说吧,这孩子是代孕来的,不是林子晨和程轩生的,但林家人生来宽容团结平等,只要这孩子还有一半林子晨的血,那么他就是他们老林家的人。也有资格培养成下一代他们老林家的继承人,就像林子晨的爸爸一样,等他父亲死后,几个儿子中最有威望最能信服人的他,便将会是这一代的继承人。

程轩几乎每天都会去打电话,去了解孩子最近的情况。林子晨让他不用担心了,可是程轩现在心里就想着孩子怎么出生,就和在心里依旧担心林子晨的病情一样。这几个月来,程轩学会了很多很多的手工艺品的纺织,都是为了即将出生的孩子。于是他补充了很多为人父母怎么带孩子,让他健康平安长大的知识,在网上查什么样的奶粉适合新生的宝宝喝,每天都要和林子晨去逛母婴店对比婴儿用品的优劣。有的店员被搞烦了,在程轩他们走后不禁暗暗的说了句:“真挑三拣四”。然而为人父母最能懂得程轩这种对于孩子的期待。

林子晨的奶奶有时候看程轩那么努力都不禁为他心疼,有时候让他好好休息休息,告诉他家里未来会请这方面的专家保姆来带小孩子的。可是程轩不愿意了,他说自己的孩子应该自己带,不然将来他要是和自己的父母感情淡了怎么办。说完,他又继续翻着手机搜索着母婴方面的知识。有时候家里的亲戚劝程轩的时候,最懂程轩的林子晨也不禁插上一句:“就让他好好的感受一把当‘母亲’的感觉吧。”说完这句话的时候,所有人也就不再劝了。是啊,应该让他感受一把为人父母的感觉。就像林子晨的奶奶,在自己曾怀孕的时候,也是像程轩这样卖力过。因为每一个父母都知道自己作为父母的职责,那种职责虽然累,但是却依旧会甘之如饴的做下去。

有时候,林子晨的奶奶也会亲自陪着程轩去逛街。因为活了这么多年的她,自然知道哪些东西品质比较好,哪些东西品质比较差。而且,林子晨的奶奶也很喜欢和程轩逛街。因为程轩逛街有一点和她相像,那就是认真。

林奶奶的眼光就是毒辣,经过几样婴儿车的对比,她一下子就看出了哪个品质的最好。

“这个不错,也不贵,就拿这个吧,以后孩子坐这个车子也舒服。”林奶奶评价说道。

“那好!”程轩开心的点点头,总算找对逛街买东西的人了,不像林子晨,什么都是你喜欢就好的眼神。

在这家店出没过很多次的程轩这一次终于买了东西了,导购员以及收银员都收去了自己那幽怨的眼神。是不是很缺钱啊,买什么东西都挑。这是他们内心的声音。

收了程轩的钱后,林奶奶一个电话便打来了运货司机让他把婴儿车带回去。于是程轩和林奶奶又继续逛了起来。

程轩很惊讶奶奶的体力和精力。在他自己逛街双腿都快麻痹的情况下,林奶奶却依旧能够生龙活虎的走着,之前她还吃了一个棉花糖!

将奶奶送回了家程轩自己也回到了家,奔波了一天他的脚都快发麻了。林子晨从房间走了出来,笑着说:“看来你带动了奶奶的逛街激情啊,以前她总是说他累了不想上街,整天就窝在家里。”

“不会吧?今天奶奶的表现根本不像你们说的那样啊!”程轩很是惊讶的说道,“奶奶今天太能走了,太会玩了,而且你知道吗,我们路过一个小吃摊,像什么棉花糖冰糖葫芦的,奶奶都会买一串,那牙口好的,我都赞叹。”

“那是因为奶奶和你在一起玩的开心嘛,真有你一套的,以前我和奶奶逛街的时候,奶奶没有了一会儿就呦喝着累了,要回家。”

“谁和你在一起不是这样的情况啊,我也是啊,和你在一起逛街一点意思都没有!”程轩鄙视的望着林子晨。

“那你说,你是和我在一起开心还是其他人”林子晨有点不满的搂住了程轩,将他扑倒在了沙发上。

“那肯定是你啊!”程轩笑的回抱住了林子晨,“是你长的太帅了吗?还是太有魅力了?”

“但不管怎么说我想你都是爱我的!”

“是的!”

…………

一个月的时间过得飞快,到了抱孩子的时间了。在刘姐还没有生下孩子的前一天,程轩和林子晨就收拾好了东西坐上了前往刘姐所在的v市。当他们下了v市的飞机后,程轩感觉自己呼吸的空气中都带有一分期待的凉意。

他们就住在了一家宾馆。等到通知可以抱孩子的时候,程轩和林子晨是十分开心又期待的。尤其是程轩,激动的路都走不稳了。

他们带上了抱孩子的程轩自己织的布前往了刘姐的家。

当他们到达了刘姐家的时候刘姐家只有她和自己的丈夫。但是他们还是表现出开心的模样。

“恭喜你们啦!两个可爱的宝宝!”刘姐的丈夫说完,便抱着两个用高级布料裹着的小孩。

这两个小孩长得特别的好看,而且也有着两个特别的胎记,男孩的是太阳胎记,女孩的是月亮胎记。“真的是很神秘的东西。”刘姐的丈夫指着孩子背后的两朵巨大的太阳月亮的胎记说道,“不过医生说了这没有事,而且这个图形也成为了医学界的一个奇迹。因为没有哪个胎记像这两个太阳月亮一样逼真,几乎是模子刻出来的一样,就像电视电影里面的一对救世主一样。”

“哈哈!”林子晨抱着自己的孩子,“胎记什么的不重要啦,重要的是孩子能够平平安安的长大就好。唔,小宝贝,爸爸在这里哦。”

“是啊!”刘姐的丈夫笑着点点头。然而他们都不会知道,这两个孩子在未来世界为人类做出的贡献。

“看,孩子的眼睛多像你!”程轩笑着。

“也像你,这个嘴巴!”

“哪有?最可惜没有我的基因了。”

“谁说的,你不知道我们每天做的时候的收益是什么吗?根据医学研究,人类□□的次数越多,那么流通到对方身上的隐性基因也就越多,所以说,这两个孩子也有你的基因!”林子晨一顿胡扯胡编的说道。

在这里待了好几天,林子晨终于和满意的程轩离开了这里回到了家。

当他们刚刚到家的时候,一大家子的人都围了上来。此次来的一大家人,不止是爷爷的孩子们,还有爷爷的兄弟们,后代们,还有血缘关系的林家所有的人们。

他们都拥了上来看着林子晨和程轩手中的孩子。

林爷爷和林奶奶走在了最前面,他们摸了摸孩子的脸蛋,开心的笑道:“不愧是我们老林家的孩子,长得可真是漂亮啊!对了,孩子,你们给他们取名字了吗?”

程轩和林子晨相视一笑:“奶妈,还没有呢!”程轩说道。

“哦,既然还没有取名字,那么大家就一起想想办法怎么样?”

“那当然是好的。只不过两个孩子背后分别有太阳和月亮的胎记,而且十分逼真,大家一起看看吧,用关于太阳和月亮的字给孩子取名字!”林子晨说道。

“好!”一家老少顿时开起了茶话会,有的人说“玥”好,有的人说“烨”好,还有千奇百怪的什么“夜”,“欣悦”,“午美”,“申烨”等等等等的,最后竟然也取出了不少好听的名字,而且大多都是十几岁的少女想出的好名字。

“根据大家的意思,我把频率最高的几个字就用作他们的名字吧。”程轩说道,“男孩就叫做林昀辰,女孩就叫做林儒玥吧。大家觉得怎么样?”

听到了程轩给孩子取得名字,林家所有人都拍手叫好,林子晨也没有想到程轩能取这么有诗意的名字:“老婆,你说我的名字要不要改,你帮我取一个呗!”

“胡闹!名字是父母给的,你要我帮你取名字?林子晨很好听而且我也喊惯了,就这个很好。”程轩白了他一眼,将孩子递给了爷爷奶奶。

晚上吃过一顿丰盛的新生聚餐后,林子晨和程轩便告别了家里的人们带着孩子回到了他们自己的家。

这样一来,他们的家才算完美了起来。真的真的,这个家庭就完美了起来。

将好不容易哄睡的孩子抱进了婴儿床。程轩便和林子晨走出了房间。

“今天孩子哭了十几次,我的天我的头快要炸了!”程轩挠头不满的说道。

“怎么样,现在感受到了痛苦了吧!”林子晨换了一件白色的紧身T恤,穿上了睡衣问。

“是哦,不过我开心!好开心的,终于为人父母了,那种感觉是不一样的!”程轩回头抱住了林子晨,笑着说道。

“嗯,是啊,一个家庭不再是我们两个了,我们还要多出责任去照顾孩子!”林子晨说着说着,突然心虚了下来,紧接着他的心脏又开始痛了起来。

“怎么了啊?心脏又不舒服了是吗!”程轩看到林子晨捂着心脏满头大汗的样子,他紧张的跑去房间找药让林子晨吃了下去。这时林子晨才好了一些。

“这个月都已经第八次犯病了。关键的是才过了大半个月,这该怎么办啊?”程轩此时已经真正意识到了林子晨的病情不远了,他趴在林子晨的身上,心痛的哭了起来。

“没事没事,不要为了我每次犯病就哭,哭对你眼睛不好的!”林子晨拍了拍程轩的背,“我知道自己怎么也隐瞒不过去了,的确,我的病是严重了,而且医生估计我活不过半年了。程轩,你别哭,你一哭我就心疼。你说吧,我本来能活一年的,你这么一哭我还打折了半年!”林子晨适当的开了一个自以为好笑的笑话。可是看程轩哭的越来越严重,他连忙安慰着他。如果他哪一天真的走了,那么这么依赖他的程轩,或者真的会经受不了打击随他而去吧。

“你说,你要是真的死了,我能坚持下去吗?这一年来,我每天都在担心着你的病情会不会严重。当时医生和我说你挺不过几年的时候我不知道当时那万念俱灰的心情是怎么样的?只觉得世界都那么绝望,漆黑。我感觉整个世界都在耳鸣,眼花。但是当你醒过来了,我不得不擦去流泪多日的泪水去看着你,继续和你深情美满。即使这样,我的心还是很绝望,那么受伤,那么灰暗。林子晨,如果你是个正常人该多么好啊,这样的话我们每天都可以长相厮守,不必担心哪一天对方的离去直到我们渐渐老去。可是,可是,你的病情那么严重了啊,那是危及生命的病啊林子晨,我怕你离去,我怕,真的怕!”程轩的头埋进了林子晨的怀中。自从他得知了林子晨没有里面能活的时候,他的心情是崩溃的。他未来的几十年和林子晨的几年,他觉得特别的心酸。如果真的最爱的人几年后离开了人世,剩下的慢慢的还有几十年的人生之路,他肯定自己会走不下去,他本来就是一个敏感的,脆弱的,对待感情极其看中的人,他怎么能忍受自己最爱的人终有一天会死在自己的面前?

林子晨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安慰他的,都怪他自己,怪这颗可恶的心脏没有给他一个好的躯体,以至于他的心上人失去的安全感,他都无法替他去挽回,去弥补。只能看着他躺在自己的怀中哭泣,泪水浸湿了他的衣服。

那天晚上他们睡得很晚很晚,只为能有一个彼此的眷念。后来的半年中,程轩终于意识到了林子晨病情的难言严重。后面的半年程轩每天都过在惊心动魄之中,直至那天晚上,林子晨真正的被推进了手术室。

半年后的那天晚上,果然如医生所言的,在程轩准备好晚饭的时候,林子晨就那样悄无声息什么话都没说的倒在了沙发上。当时的程轩是惊恐的,即便打碎了碗,那锋利的碎片刺破了他的手臂划出了长达十几厘米的深深地伤口他也没有感觉到疼,因为有一种更深的疼痛,在此时蔓延,由内而外的,比这道平常能够让人疼的大叫的伤口还疼一万倍。当他抱着晕厥过去的林子晨痛苦的嘶吼的时候,他的那个世界,终于崩塌了。

救护车的声音很刺耳,很刺耳,双眼无神的程轩在医生惊恐的叫声下,他的手臂在流淌着鲜血,医生们急忙将他包扎,在他耳边不知道在说着些什么。他耳鸣了,他眼前黑了,啥都听不到,就那样暗淡着眼眸,滴落着泪水。这么多年,饱受林子晨病情折磨的他此时终于万念俱灰。

林子晨的家人朋友以及自己的父母也是陆陆续续的赶到第一人民医院的。程轩就这样瘫坐在医院的地上,抱着林爷爷的脖子撕心裂肺的哭喊着,不时的念叨着:“他不会有事的,他那么坚强的一个人!”在场的所有人皆是默默垂泣着。林奶奶边哭便拍着程轩的肩膀说道:“孩子啊,别伤心啦,无论怎么样,你还是我们老林家最好的‘儿媳妇’,林子晨那孩子,也苦了你啦!孩子别哭,老太太我被你这么一哭,也弄得止不住泪水啦!”

说完,林奶奶还是放声大哭起来,和程轩抱在了一起。林爸爸林妈妈看着程轩如此深爱的模样。十分后悔当初把他们拆散。林妈妈的泪水流淌着,骂着自己:“我就那么一个儿子,从小他就听我的话,为了爱情他第一次顶撞我,第一次不搭理我,。这个时候我才知道,原来他的爱情真的是选对了人啊!”

赶来的年迈的郑教授,言以浩,强哥,黄金河甚至是喜宝,妮妮,陈百合等人看到此前这个场面皆是落泪不止。

郑教授步履蹒跚的摘下了眼镜抹去了泪水走到了程轩的面前,蹲了下来:“程轩啊,听老师一句劝,我们去看看林子晨吧!”

程轩摇了摇头,大吼:“不要,我不要,看了他一眼,未来就再也看不见他了,我不要!”说完,他又默默地垂下了眼睛,痛哭。

随后医生赶来了,所有人包括程轩的眼光顿时集中在他的身上。他摇了摇头说道:“那个男人都是拖着自己的残躯撑到这么久的,不知道是为了谁,撑了这么久倒下,真是不容易啊!可是,他已经累了,不行了……”说完这句话,程轩跪了下来,轻轻的念了句:“医生,你是有办法的对不对,你有办法救他的!”说完,他的声音越来越轻,眼前就那么一黑,晕了过去。

“程轩!”在场的所有人都吓得一惊,围了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  后面几章就比较虐了啊,准备好纸巾了吗各位小伙伴们!

☆、从此我心住着自己

待程轩醒来的时候,他觉得世界都是一片茫然。

“林子晨?”突然想到了什么,程轩一下子冲下了床,还在门口不知道讨论着什么的一大家子人引起了程轩的好奇,他悄悄地走到了门边,听着他们激烈的对话。

“医生,是真的吗?还有办法挽救吗?”那是林妈妈的声音,程轩听的很清楚。

“是的,林子晨还有救,我的一个朋友是美国那边研究人体内脏的专家,他们就在最近研制出了一项新的医学技术——人体心脏移植。只是,如果要保证这项技术的成功实行,必须要用活人的心脏去进行一小时内的取出交换,将林子晨本来死去的心脏替换,利用纳米机器人技术控制林子晨体内血液的流通,随后将好的心脏补进心口,完成纳米缝补,这样经过一个月纳米机器人对于新心脏的控制和缝补完成后,这颗心脏就能真正的成为林子晨自己的了,而且他就能够像正常人一样,不会因为心脏问题活不到老了!”

“可是,我们哪来活人的心脏?”林妈妈叫着,“难不成让我们去杀人?”

“不,就用我的吧!”林爸爸突然发声说着。

“你疯啦,你要是死啦我怎么活下去?”林妈妈虽然很心痛儿子的病情,但是也绝对不允许自己的丈夫去一命换一命换回自己儿子的命。

就在众人缄口的时候,程轩突然打开了房间的门:“我来!”

“你疯啦?”在场的所有人都几乎异口同声的说了出来。

“你们不懂什么叫最爱!”程轩顿了顿,“因为我爱林子晨,所以我愿意为他付出生命的代价。即使现在我还活着他死了,我不久之后也会随他而去的,不如留一个念想,我希望他能够好好的活下去!人生在世不过几十年,我不知道死了的感觉是什么样的,我只知道,为了他我的死去牺牲,是幸福的!”

“不行,儿子,我绝对不允许你这么做!走,我们回家,日子照样过,啊?”程妈妈拽着儿子的手,说道。

“是啊,程轩,总会有办法的,你别说傻话啊!”有人说话了。

“如果我不选择牺牲,你们谁会为他牺牲,你们又怎么懂最爱的感觉?难不成你们还想选择杀人去挖心给林子晨?”程轩甩开了自己妈妈的手,哭着说道,“妈,已经回不去了,现在我的心里只有他了。原谅孩子的不孝,但是,就请你们尊重我的选择吧。没有他,我真的活不下去,只有他活着,我才能感受到光明美好!”

“程轩啊,你怎么那么傻啊?他不值得你这样做啊,你这样做了,我们老林家会一辈子对不起你的!”林奶奶走到程轩的面前跪了下来,抱着程轩的脖子说道,“你要是做了这样的傻事,我一辈子都饶不过自己的!”

“奶奶,别这么说!”程轩的鼻子因为寒冷的天气已经哭红了,他抱着颤巍巍的林奶奶说着,“因为我爱他啊,所以我愿意为他付出所有!我们曾经走过,笑过,跳过,难过过,悲伤过,胡闹过,也曾就此别过过,覆水难收过,但是满满在心中留下的,都是林子晨给我的烙印,你们可能不懂,那些爱在心中结成信仰的感觉,只为他一人朝圣!”

“医生,别怔住了,把要签的手续什么的都给我,快点!”程轩喝着。

“好好好!”怔住了一会儿,医生也是第一次看到世界有这么大爱的人,他连忙跑去拿来了手续,想要给程轩签字,却被强哥拦住了,强哥也是泪眼朦胧:“小程轩啊,你我第一次相见的时候我便觉得我们有缘,虽然说我们没有见过几次面,但是,为了你的生命着想,你别做傻事啊,人活在世上是不容易的!”

“谢谢强哥。可是你知道吗?如果最爱的那个人死了,是比活的不容易还痛苦的东西!所以,拿来!”说完,程轩便夺过了手续签字,随后扔给了医生。

于是在众人的震惊下,程轩父母以及郑教授的悲伤过度下,林奶奶受不了打击的晕厥下,陈百合妮妮的泣不成声下,他在众人目视的眼光中离开了医院,临走的时候他的脑海还停留着医生的话:“你还有一个星期的时间可以好好感受下人世最后的光阴,希望你的决定不后悔,去最美的地方看一看!”

最美的地方?程轩想了想,那是和程轩最初相遇和彼此走过的每一个地方吧。

他回到了家长所在的城市,去看了看那个破旧的已经被荒废了的他和林子晨最初想见的小学,去了g市,看到了他和林子晨开始恋爱的中学。那所中学如今还矗立着,听说现在都已经是省重点中学了。他来到了他和林子晨一开始的班级。里面的学生很是好奇程轩这个外来人的到来,他们纷纷扑上去问这问那,就像极了小时候的他们,喜欢趴在老师的身上问他们很多稀奇古怪的学科问题。他看到了新刷的墙面,电子的教学,原来的电风扇都替换成为了两台挂式的空调。墙面上写着程轩爱林子晨的字也被抹去,直到上课,来任课的老师才请程轩出去。程轩站在了走廊之上,回想着曾经在这里,他和林子晨许下了誓言,约爱一生的那个决定。当他走到了这所中学的小树林的时候,那是他和林子晨最喜欢待的地方。因为这里人少没人注意,同时又是因为他们两个是男生所以他们就经常在这里做羞羞的kiss和拥抱。当时的他们都太稚嫩,没有办法去对抗这个世界,于是到了后来他们相爱的事被老师发现上报家长。想到那天他们被罚在班级讲台上站着的丑样,班主任说他们同性恋是恶魔的难听的话,程轩是哭了,但是年弱的林子晨,却是用尽自己微小的力量和班主任打了起来,打到头破血流,打到无人可挡。那是程轩第一次看到林子晨这么英雄的时候,虽然他自己认为自己不需要被保护。

或许真正爱情的开始是上大学的时候吧。原来那时候就是林子晨故意安排好的,也是上苍安排好的,他们考进了一个大学,林子晨让他们分在了一个宿舍。即使当时的自己失忆了,不知道眼前这个人是谁,但在心中却依旧有着熟悉的感觉。即使自己不认识他,可是他的脸却依旧能够随着林子晨每一次的挑逗变红,心随着每一次林子晨暧昧的眼神跳动。

他来到了他们的大学,纵然时过境迁了很久很久,但是程轩依旧能感受到林子晨床上的温暖。当他环顾着这所学校的时候,他来到了操场。他想到了新生军训时的样子。当时的天气还那么的燥热,塑胶跑道晒出了难闻的味道,但他们依旧坚持不懈。其中也有过违纪的现象,于是绕着操场跑啊跑的惩罚就是对他们的磨砺。当时他和林子晨每天训练之后都会去食堂吃饭,当时每天林子晨都会收到很多女生的情书,喜欢他的女生能从校门口排到市中心,可是他却天生性冷淡一样,对那些女生爱理不理。当时的程轩觉得林子晨好残忍,一点都不怜香惜玉,可是到了如今,程轩才清楚,甚至有点想笑,要不是他住进了林子晨的心里,估计那么多的好姑娘,林子晨早就会谈上了吧。还记得军训拉练他们出了校门和其他学校打架的情景,当时的打架还上了新闻,无数老师教官也给深陷其中无法自拔,他自己也被人家揍了好几拳。有严重的给打到了医院住院,像轻点的他们,也是鼻青脸肿一块又一块地回到了寝室,包扎着伤口。后来等军训风波结束后学校就开课了。从一开始,程轩就喜欢上了郑教授上的课,厚脸皮的林子晨为了接近他也选择了历史系。后来他离开了,他自己说是不想学了,可是郑教授却说,是他开除的。因为有他在,程轩就不能好好学习。

程轩有点想念那家他和林子晨大学第一次相见带他去的麻辣烫店。那家麻辣烫店五年了什么变化都没有,随着周围楼市的变高,它就一直默默地矗立着,老板也默默地做着自己的小本生意。程轩去了他家吃了一次麻辣烫,还是原来的感觉,很是美好。随后他又去往了摩托车俱乐部,看见了黄金河。他们互相打着招呼。黄金河还想着劝他,可是他却回避了这个话题专门要了林子晨那帅气的蓝白黑三色的公路比赛摩托车,穿上了他那套同样蓝白的摩托车赛车服便带上了头盔骑在了山间小道上。从前的一片秋日美景如今却被冬意覆盖不见了踪影。他曾经在这山上因为开心唱了一首《爱》。今天,他多么想再唱一遍,可是,他唱给这孤独的大山听吗?大山不会听,因为他不懂得程轩的感情。入眼望去,冬日青黑的山峰山峦以及那褐色的树木枝干,是那么的萧索,无奈。

程轩走在了路上,回想着当时他被黄浩强迫住院,他出院时这个冬天这个时候下着雪花他和林子晨依偎在一起的美景。冬日也懂自己的感受吗?四下一片灰蒙蒙的天空,没有了雪花出现的温柔。当时他就这样和林子晨第一次不畏人们的目光相爱的走在了街上,买了一件他买过的最贵的冬装林子晨买过的最便宜的冬装,他们穿在一起,林子晨的衣服下面有小小的“我爱你”字样,程轩的衣服下面有“我也爱你”四个小字。

走过了所有他和林子晨在这座城市踩下的风景线,程轩第三次去了他和林子晨曾去过的游乐园。

听林子晨说,那是朋友介绍他去的,因为说里面好玩,适合情侣的项目有很多,所以第一次就带他去了。程轩走进了游乐园,没有林子晨在身边真的很无聊啊。程轩心中苦笑着感慨。他做了过山车,回想着一开始他和林子晨坐过山车林子晨那大叫的模样。他随之又去玩了什么飓风飞椅,激流勇进,海盗船,冲上云霄等等刺激的游戏。不过在今天程轩的心中却失去了好玩的意义。他第一次竟然玩这个鬼屋通关了,还获得了第一个通关的成就。当时在鬼屋里,虽然只有他一个人,虽然鬼屋的环境依旧那么的阴森可怖,可是,世界上有能比马上接近死神还要可怖的东西吗?没有!程轩就这么漫无目的的走着,无论身边有多少鬼吓他,他自己就跟一个魂一样啥都不怕,到最后他那魂一般的样子反而把扮鬼的工作人员给吓个半死,以为是撞鬼了。那个伽椰子,更是吓得抱头鼠窜。程轩自己看着自己,真的有那么吓人吗?其实吓人的不是他的样子,而是他由内而外散发出来的神气,是死的,没有一点活力。试想,一个人如果在鬼屋里面啥表情都没有,就直直的往前走,眼神空洞,谁不害怕?程轩走到了后面才发现,这个鬼屋原来如此之大,而且越到后面越恐怖,只是,这都吓不到他了。从前他和林子晨进来的时候是吓个半死,当时的自己还要靠着林子晨的保护,可是如今他万念俱灰了,鬼屋也吓不到他了,于是也就没有什么了。

程轩坐在了第二次他和林子晨来的时候坐着的大树下面。只是如今的寒风吹刮着他的身体有点冷,深入骨髓的那种。不知道是不是要死去了,还是真的天寒地冻?程轩只觉得自己的全身像是冻住了一般寒冷,随着一股风的吹来,那种感觉,让他想到了很多曾经凄凉的瞬间!那种感觉他曾经有过很多次,有冷风的时候很多人都有这样的感觉,可是如今的这种冷意,不再是冷意,是那种都能让他闻到雪花味道的冷意。十分冰凉,象征他即将消亡。这颗大树下,程轩拥抱着它,如今他拥抱不了林子晨了,那就拥抱一下他曾靠过的大树吧。拥抱的瞬间,阳光突然穿透了这个城市的乌云密布,给大地撒下了一片片落日的金辉。那是真正的金辉,不是大太阳的那种黄色的光线。这种金辉,照的人十分的艳丽又凄美。程轩对视着阳光,嘴角带着笑,阳光虽然驱不走寒冷的风。但是,任由这风吹在了自己憔悴的脸庞上,也挺爽!顺着金辉的方向,他看到了林子晨的模样,虽然自己被风吹的感到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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