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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简介

作者:步南孤 当前章节:13825 字 更新时间:2026-6-19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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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我最亲最亲的哥哥》作者:步南孤

文案:

【米/英】同人文

米英的见面和一些日常生活

HE,略虐

有老米的独立梗

仅仅只是寒假老班要写作文,一篇小短篇似的随笔

内容标签:

搜索关键字:主角:美/国(阿尔弗雷德),英/国(亚瑟·柯克兰) ┃ 配角:法/国(弗朗西斯)加/拿/大(马修)中/国(王耀) ┃ 其它:【米英】同人,独战,寒假假期作业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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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遇!我最亲爱的哥哥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英/国,我最敬爱也最痛恨的哥哥。

依稀记得当时我在高高的草丛中捉蝴蝶玩。那片土地上的草好高好高,直没过了我的发顶。我现在想起来还能记得那时蹿进草丛里草叶抽打着我的脸的触觉,软软的,带着特有的露水的芬芳,就想哥哥身上的味道一样,虽然清雅,却有种家的温暖。

是的,家。

像我们这种只有利益之争的国家最怕家这种字眼。就像游子最怕别人说他孤单,单只的受伤野兽最怕别人安慰他一样。

野兽只能自己趴在阴湿的角落舔舐伤口!

没有什么“家”可言的,只是一个我一厢情愿的支零破碎的梦罢了。

我仰望天空,密匝的草支棱着挡住了我的视野。现在想想,那时的我多弱小啊,随便一个欧洲的国家领军侵略一下,我这美国的名字就得改名。

蝴蝶忽然又飞进了我的视野,我兴奋地大叫一声,急急地蹦起来去够,可是蝴蝶一下子就飞走了,好远好远不见了,而我又重新跌落进草丛,一大丛一大丛荒野杂草密盖了我瘦小的身躯。

走了,走了,看不见了;飞了,飞了,回不来了。

湛蓝的天空与绚丽的蝴蝶只不过在我跳起来的时候可以短暂得到,一瞬间,只一瞬间,我又重跌回了囚禁我的深渊。

我爬起来,没顾忌自己身上的泥土,重新又跳起来找着抓着那只小小的蝴蝶。

突然有一个好听的声音远远地传了过来:“喂!法/国!你看!那边有一个小孩子呢!好小好小的孩子,是新诞生的国家吗?”

又有一个声音传了过来:“诶,是没见过。原不良(即英/国),你这回不许和我抢,这孩子我要认他做弟弟!”

“喂,喂,为什么?!我也要他做我的弟弟!你才是,一年四季都发春的红酒混蛋,不要和我抢!”说着,他走了过来,脚步声越来越近。

我扒开茂盛的草丛,昂头看见了一个穿着深绿色军装,用黑色领带打底的带着一双好看至极的祖母绿眼睛的金发男人。他突然看见我,愣了愣,随即蹲下身来,笑着看着我,说:“啊,你好,小弟弟,我是英/国,嘛,全名太长了,说出来你也不记得,所以你叫我哥哥就好了哦。额,嗯,我,我这才不是关心你呢,只,只是身为绅士的修养罢了。”

我歪着头,看见那个男人把头扭到一边,低声说:“那,那个,可以请你做我的弟弟吗?”他边说着便看了我一眼,只一瞥,又立刻把头扭了回去。

“呐,呐,英/国,你这样对付小朋友可是没什么用的哦,要像我这样——”说着,那个原来和英/国吵架的男人优雅地走了过来,“小弟弟,你看,这是至尊的法国豪华大餐配上高级红酒,每一口都带上了罗曼蒂克的味道,怎么样,想吃吗?只要你认我为哥哥,顿顿都可以吃到哦~”

“喂,该死的色气混蛋,怎么可以这样勾引小孩子,话说小孩子不能喝酒的吧!”

“怎么了,英/国,自己做的料理难吃还来怪到尼桑我头上了?”

“混蛋,你做饭才难吃呢,你这是不懂我大英帝国的品味!”

“哟,这么难吃的东西都可以引为国耻了吧~”

“你!”英/国本来和法/国吵架的身躯重又蹲了下来,“小家伙,饿了吧,来,这是哥哥准备的司康饼,哦对,还有红茶,加上牛奶的味道是最不错的呢,嘛,不过是先加还是后加呢,嗯,算了,小家伙你自己来好吗?”我怔怔的看着英/国对着我笑时的脸庞,很好看很好看,就像平静晴朗的时候从树在特拉华河中碧绿的倒影,很清澈很清澈,清澈到我怕手伸进去,轻轻一搅,里面的平静和澄澈就会被风暴所淹没。

“喂喂,英/国,那种恶心的东西你也敢拿出来给人吃啊。”法/国一脸不屑。

“混蛋,那可是我亲手做的呢,不准说难吃!”

法/国嘲讽道:“哦,是吗,呵,那可就更不能吃了呦,会出人命的~”

“可恶,你个红酒混蛋,你要打便打,别那么多废话,我日不落帝国是永不败的,走,去那个岛上打,别影响到小家伙。”英/国边说着,便摸了摸我的头,“小家伙,照顾好自己,你这么小,千万别给人家给欺负了。”

说着,他们俩就在一旁的小岛上打了起来,我一脸不解,认弟弟为什么要打起来,还有,弟弟是什么,能吃吗,啊,吃,对哦,好饿呢。就这么想着,我随手拿了最近的一样东西吃了起来。

“哈哈哈哈,我就说嘛,英/国,这个小家伙一定得认我做哥哥,你打不过我的——”法/国说着不经意见转过头来看,“什什什什么?!那个小家伙竟然真吃了你的司康”他哇哇叫了起来,“怎么可能?”

我一脸不解,什么司康,司康怎么了,我又拿起一块,啊呜一口大嚼大咽了下去。

“不,不,不是错觉,他,他真吃了,不——”那个穿的花里胡哨的男人抱头大叫了一声,受不了的跑了。

英/国似乎很高兴,他大跨步的跑了过来,“你好,小弟弟,以后我就当你的哥哥,一直保护着你好不好?再重新介绍一遍,我叫英/国,亚瑟·柯克兰,你可以叫我哥哥哦。”

“英/国?”我模仿着他说话时的奇怪腔调,跟着念了一遍。

“对,英/国,”他不禁笑了起来,“我一定会好好照顾你的。我最亲爱的弟弟。”他一把把我抱了起来,让我跨坐在他头上,好高好高,我从来没有看过这么高的视野,一下子“哇”了一声:“英/国万岁!”

而英/国,阳光地笑了,背着我一直走回我的家。

那时的我是多么开心,我还未曾知道原来国与国之间只有利益共存,还未曾误会英/国对我的蕴含着深意的所作所为,还未曾做出令他一生都刻骨铭心的事,还未曾理解他对我的感情,终究和别人,是有那么一丝小小的不同的。

真的,就一丝。

我保证。

作者有话要说:  首篇,请多支持,谢谢.

只能不定期更新,以学业为重,大概都在这个时候,谢谢。

☆、我的寓意美好的名字,你的地域特色鲜明的饭

不久前,英/国在把我抱着回家的路上走着的时候,突然兴致勃勃的问我:“喂,小家伙,我都兴奋得忘了,还没有问你名字呢,你叫什么啊?”

我摇了摇头,没答话。

英/国看我没反应,双手一提揪就把我抱到前面来了:“怎么了?没事吗?”

我还是摇摇头。

“没名字吗?呃……还是不会念自己的名字?”

我摇了摇头,又摇了摇头:“没有名字,也不会念。”

英/国听着我靠学前半路上他啰里啰嗦说的话而学来的怪模怪样的语调,一下子笑喷了:“噗……哈哈哈哈哈,那个,小家伙,你没必要偏要学我家的语言,你们这里的印第安语也很不错的。”

我摇了摇头。

“诶,好可爱呢,小家伙是因为怕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吗?但是我家的人已经移民过来一些了,虽然少,但我们俩都能正常交流才对呢。”英/国疑惑道。

我还是摇摇头,我不满足于能听懂英/国在说些什么,却只能用自己会的那几个少的可怜的单词结结巴巴拼凑成一个生硬的句子。太丢脸了!英/国会那么多,自己却这么弱小,连身高都比不上他。不行,一定要学!

“好,小家伙,我教你英语,嗯,这样吧,我来帮你取个英国名字怎么样?”

我(星星眼)。

“呃,我想想,就叫阿尔弗雷德·F·琼斯(Alfred·F·Jones),怎么样?”

我开心地笑了:“好!不过‘F’是什么?”

英/国没有回答我,只是笑着摸了摸我的头:“你长大了就明白了。”

很抱歉,在数百年后的今天,我才记起来小时候的这么一档子事,也才从别人的嘴中知道那个“F”所指多半是“Foster”,也才明白它所代表的(没有血缘关系的)养育,满怀希望之意是亚瑟他带给我的最大的祝福。(说实话我很不想毁气氛,但老米你确定那个“F”不是亚瑟早早预见了你的“fat”吗?)

回忆又被拉了回来。

我正站在一旁,看着英/国在海岸边新搭的营区里忙来忙去。他正在一个简陋的支出来的棚子底下烧饭。

“阿尔,饿了吧,刚才就吃了那么一点东西。你等一下哦,马上就可以开饭了。”英/国安慰道。

于是我跑到一边玩去了。

“啊——着火了,着火了,锅里头着火了!!!”英/国突然尖叫起来,他一下子窜了开来,四处找水:“水,水,水在哪呢?快,水!”他找到了水桶,挖了一大勺水,扬起来就往锅里一泼。

火一下蹿得更大了,“呼噜噜”的猛烈烧着。

英/国一下子呆掉了:“怎么可能?,水灭不掉火?不对,不对!”他眼睛一下子瞄住了旁边的盐罐,趁我注意到这边,去叫旁边大叔来盖锅盖灭火的时候,把一罐子盐全一把把洒在里面,边撒边念念有词。

这时,旁边的大叔赶过来,一把把锅盖盖在锅上,责骂道:“小伙子会不会做饭呐!油锅起火了不晓得盖吗?”

英/国一边连连道歉,一边在那大叔的骂骂咧咧声中在身上画了个十字,小心翼翼开了锅盖。我站在板凳上看,里面一坨黑乎乎不知道什么玩意的东西。英/国把它挑出来,仔细地拣了其中一点看上去还能吃的放进我碗里。

我尝了尝:“好苦好涩诶,是盐多了吗?”

英/国的脸瞬间就绿了,他强撑着脸色:“怎…怎么可能?你再仔细尝尝,这可是美味的味道!”

“美味?”我又吃了一块,哦,这就是美味的味道呀,“和那个什么司康饼一样是美味的味道吗?”

英/国见我又继续吃,似乎很开心:“对呢,我就说嘛,本绅士总有一天可以做出让世界所有人都为之称赞的美味,把法/国那只死流氓踩在脚下!”

我舔了舔筷子上的油,原来这个,才叫美味,原来我以前吃的东西一直是猪狗不如的啊。(阿尔,你遇见亚瑟以后吃的那才真叫猪狗不如好吧……)

我把那碗黑乎乎的东西都吃光了,吃的很饱,就是吃完后喝了好多好多的水(咸的吧……),结果那天晚上差点尿床了。

后来英/国和我拌嘴的时候还说这件事,我那个时候才知道他的饭是有多难吃,还有他的盐是真的放多了!他还死不承认,说:“你那天不是吃的很饱吗,就是多喝了点水而已嘛,也没拉肚子,你看我多有先见之明,我那叫旧社会时期的压缩饼干!再说那饭我也吃了,哪儿咸了嘛!”

呵,算了算了。反正说难吃也是从别人嘴里说的,反正我也早已习惯了那种味道改不掉了。再说……我也不想改。

亚瑟还拿手一下下戳我的额头:“没人教育过你不许浪费粮食吗,法国那个死流氓还跟你说了什么?哼!明明你们家的饭也很难吃,两个人狼狈为奸,同流合污,认贼作父!真是的,也不想想我这个哥哥。还本Hero呢,笨蛋,笨蛋,笨蛋,笨蛋,美/国你个大笨蛋!”

咳咳,现在谁也不许说我前面有说过我习惯了那种味道不改,谁要和这种无理取闹的死傲娇说喜欢啊!

虽说是真的不想改。

啧,烦死了,就和英/国一起过了一百七十六年而已,怎么变得会和他一样了!(阿尔你记得好清楚哦~=ω=)

作者有话要说:  噗哈哈哈,老米对于身高的怨念原来这么小就有了!23333

小剧场:

独战之后,老米突然想起来一件事。

老米:亚瑟,为什么你第一次给我做饭的时候菜那么咸啊?

英/国:那个,那个,锅不是起火了吗,我拿水往上一浇火不是更大了吗,我,我以为那是恶魔诅咒了我的美味料理,所以拿盐来辟邪除魔(圣经中盐是圣洁的象征,可以驱邪)。

老米:……

(作者SAMA:可爱的眉毛小天使,就你那个饭,我怀疑顿顿都被恶魔给诅咒了。)

☆、离去后,还回得来吗?

我眼泪汪汪地看着要回去的英/国。

“好了好了,阿尔,我就回去几天而已,回来给你带好吃的,怎么样?”英/国无奈的看着死抱着他大腿不放的孩子,小家伙,这才认识没几天呢,就这么黏自己了。

这么想着,英/国慢慢蹲了下来,平视自己面前那个掩饰自己伤心的样子,急忙吸了吸鼻子欲盖弥彰的小孩子,温和的揉了揉他的头:“好了好了,小家伙,男子汉大丈夫不能哭的哦,哭了就不好看了。”我急忙揉了揉眼睛。英/国忍不住轻轻笑了起来,就像微风拂过静谧的森林那样,只柔和地带起一片沙沙声,抚得人心叶子痒痒的。

“没关系的,我一定会回来,一定。”英/国轻轻吻了吻孩子哭得红彤彤的脸颊,“喏,这个就作为承诺的印章,怎么样?”

我不情愿地点点头,放开了手中攥着的衣服。

英/国似乎并不在意自己严肃笔挺的军装被□□成这个样子,他轻和地抚了一抚,像细细擦过我头发那样:“那么,这个就作为小阿尔给予我的承诺,我会让它时时刻刻提醒我,我最亲爱的小阿尔还在这美洲大陆上等我呢!”

我看着英/国乘着船越来越远。那之后知道了地球是圆的之后还孩子气的想本Hero神通广大,为什么没办法把地球变成平的,把美国和英国牢牢连起来。

说孩子气其实是没有错的,毕竟我这个神通广大的Hero最后也挽救不回来独立后与我形同陌路的哥哥的七月病。

甚至,还是我一手造成的……

果然,Hero什么的都是骗人的。

几个月后,英/国回来了。他神神秘秘地蒙着我的眼,让我猜他是谁。我一下子开心地叫道:“英/国你回来了!”

我听到后面有人很开心地笑了一声:“呵,小阿尔好聪明呢!我都变了嗓音的。怎么猜出来的?”

我叫道:“亚瑟哥哥对我说话的语气永远都不会变的!”一定是带着笑意很温柔很温柔的那种!

嘛!现在想来我哪有那么聪明。和加/拿/大一起学字母表和单词的时候总是出错,还死不悔改,把那些女王看着能紧皱眉头的错误就这么用着。比起加/拿/大说话间总带着的骚气混蛋的法式腔调,我的“learned”,“cookie”似乎更让英/国发愁。

是我太叛逆了吧,以至于将对英/国的误解也像拼写和音标一样抵死不改,年少轻狂地固执己见,不然,不然最后事情的结局怎么会成那样。

世界豁然明亮了开来。我看见英/国把手伸下来,交叉放在我胸前,身体半蹲着,我一抬头,正好可以看见他因照顾我半弓着腰的身躯上温柔的笑脸。

“呵,净会说机灵话的小鬼,我回来了哦!遵守了我最至上最至上的女王大人的命令。”

我瘪着嘴:“我才不是你的女王呢!”

他轻笑:“哦?那是什么呢?小阿尔,当了我的女王还不满足,贪心哦~”

那时,我最怕他说我是坏孩子,急忙辩解道:“不,不是的!”

“嗯?那是什么呢?”

我偷偷把那句快脱口而出的话咽下去。

我希望你是我的守护神,永远永远只陪我一个人,陪够一辈子。

回到家,英/国连忙从包里拿出一些椭圆形的奇形怪状的水果,有黄的,有绿的,有大有小。

我好奇地问:“英/国英/国,这是什么啊?”

“这是梨,是我从中国那里弄来的,王耀说这种水果不是太容易坏,就赶紧带一些给你尝尝。美洲大陆这里好像没有这种水果,我试了一个,挺甜的,你尝尝喜不喜欢?”

他赶紧跑去仔仔细细的洗水果。不得不说,英/国的厨艺都是我锻炼出来的,要说有什么进步,我看了看手忙脚乱的那人,嗯,速度大有长进,毕竟,我总是催着他吼饿,要吃饭。

突然“咣当”一声,英/国那个大傻瓜手一滑,又把梨给滑出去了,幸好掉在碗里。他急忙捡起那个削皮削得坑坑洼洼的梨,有笨拙的一点一点削。说是削那可真不好意思,他的手法看上去更像是挖,削下来的的皮带着一块块果肉。

真是的,说了不用削不用削,我就是有一次说自己讨厌吃皮,从此亚瑟就尽心尽力地学着削各种他从来没削过皮的水果。

终于,削好了。亚瑟小心的把果肉一块一块切成适合我的嘴吃的大小,再插好叉子送了过来。

我毫不客气拿起叉子,“啊呜”一口三嚼两嚼吞下一块。很甜,有很多汁,我又叉起一块,突然看见亚瑟在处理后续,收拾厨房洗手。他忙完了,仔细擦干净手上的水,才过来一把抱起我坐在他腿上。

我忽然觉得很对不起他,他忙了这么久,什么都没吃,乘船匆匆赶回来的脸上挂着汗珠和略显苍白的笑容。

我叉起一块梨子,转身送到他嘴边,他似乎很惊讶,超级灿烂的笑了:“诶?真的么?小阿尔这个是给我的吗?嘛,看来小阿尔真的长大了诶!懂得和别人分享了。不过谢谢了,我不吃梨子哦。”

我一脸不解,很不高兴他拒绝我的好意,赌气似得把头扭了过去。

“啊,对不起对不起啦,小阿尔。梨子是有意蕴的哦!王耀跟我说了,梨,代表‘离’,所以梨子是不能分着吃的。”

英/国,英/国他果然不愿意和我分开!

我忙问道:“真的么?如果我们不分梨子吃,我们俩就能永远的不分离了对么?!”

他笑眯了眼,轻轻地点了点头:“对。”

我一下子兴奋地直抱住英/国不放,阿尔和亚瑟永远永远的不分离,绝对不分离!!!

而现在,我看着借助上司的属下,窃取的英/国的资料来了解英/国的现状,看着保险柜里放着的与英/国的合照来回忆我们俩还在一起的时光。

憎恶着曾经和过去的自己,憎恶着长久未见面的漫长岁月。

果然,承诺什么的都是骗人的。

最恨你了!也最讨厌我了!我们这两个大笨蛋!

作者有话要说:  哈哈哈哈,我打字时不小心把英/国乘着船打成了英/国撑着船,突然有一股浓浓的乡土气息扑面而来,一下子就想到了那个初中课本里撑渔船过芦苇荡的老头,233333

☆、哪怕破镜难圆

不久前英/国又回去了,回来的时候又比往常他向我保证的日子迟了几天。

我满脸不爽地看着他蹲下身来向我赔笑着:“啊,对不起啊,阿米,我不是故意的。”说着,他从行李里掏出了一个用牛皮纸包裹着的纸盒:“你看,这是我带回来的礼物。”

我打开纸盒,里面放着一个用几根不像木头的枝条箍住的一张画,还有一个滚木线轴,上面缠满了丝白光洁的线。

“你看,大风筝哟!很漂亮很可爱的吧。你一定要喜欢哦。啊啊,我可没有别的意思!只是觉得你会喜欢这个。嘛,我这次回来迟,可不是为了你啊,我不过顺手是从中/国那边拿回来这个东西……”

我的火一下子就窜上来了。中/国,中/国,又是中/国。明明是我的哥哥,凭什么他心心念念地叫着王耀的名字?上次是,这次是,下次也肯定是!每一次回来迟了,都是向我解释去王耀那里了。有完没完?还要无止境地纠缠下去吗?

我满腔怒火无处发泄,气得把风筝粗暴地从盒子里扯出来,狠心地把它撕了。风筝估计是用上好的丝帛做的,我扯了一道口子愣是没扯开,我直接上嘴拿牙咬,薄薄的绸却格外坚固,我怎么撕咬都咬不坏,就像王耀他一直成为我和哥哥之间的阻碍,虽然只有薄薄的一层,却紧紧包裹住了哥哥的心,怎么都捅不破那层让我嫉妒得发狂的膜。它甚至紧紧地缠绕了上来,箍住了我的牙,我每一下撕心裂肺地撕扯,它都紧紧卡死我的牙,我的嘴由于反作用力变得鲜血淋漓,牙龈处的皮肉炸裂开来,可笑的是我并不觉得疼,我只感到一阵阵可悲,为什么,为什么我们俩就是挣不开呢……

我放弃了用牙。不行,不行!自己果然还是太弱小了!

强大!我需要力量!不论用什么手段,我要变强,变强!

我目眦欲裂,亚瑟冲上来想阻止我,我一把甩开了他,在地上捡起了一块锋利的石头,狠狠地捶向被我用脚踩在地上的风筝,“刺啦”一声,在亚瑟惊慌痛苦的眼神中,把那个折磨着我许久的心魔扯碎成两半。

我喘着粗气,死死的盯着那个先前华丽而精致的烂玩意儿被我修理成了它应该的模样,心里涌上一阵痛快,死掉了,死掉了,没有什么可以与我争抢我最重要的东西了。

我掉头就走,压根没在乎自己嘴上的伤,也没注意到自己的右手小指在刚才疯狂的割划中被粗粝的地面磨得鲜血直流,夹揉了沙尘石粒的伤口深可见骨。

“阿……阿尔!”亚瑟反应过来,赶忙追上我。

“别管我!”我单手就把他摔出去了。呵,这都多久了,我竟然比亚瑟都高了。从前扳手腕两只手都敌不过他的我,如今却能如此轻松地把他踩在脚下了。我本来还觉得高兴的,看着刚刚港口初遇时哥哥他看着我惊喜的眼神……我的心里,有着痛苦嫉恨,胜利的喜悦,掌控万物的野心,无法禁锢哥哥的不甘一起灼烧着我。

可终究敌不过对他的担心与难过。

我看着英/国赶忙爬起来,瘸着腿,弓着腰,一拐一拐的赶过来:“阿尔,你身上有伤,有什么事,先把伤口处理好再说!”眼神暗了暗,掉头大步离开了。

只留下他一个人担忧:“阿尔,阿尔……”

我没看见,在我再也忍受不了怒火,怕伤害到他大步离开时,我没看到哥哥他正好磕在石头上的腿被撞的青紫相加,小腿也被上面锋利的磨棱给刺穿了,血流如注,他向前踉踉跄跄冲了几步,一个脱力,就整个人倒了下去,可是濒临昏迷的他,口中依旧念叨着:“阿尔,阿尔……”

而我毁坏风筝的动作发出的动静实在太大,我也没听见亚瑟被我打断的那句没说完的话:“……不……不过是我特意向王耀定做的,选的你喜欢的,所以耽误了一点时间。你可千万不要误会我的意思。这是你上次向我要的!你看看,喜不喜欢?”

我昏昏沉沉回了房间,一下子倒在床上,什么衣服都没脱,就这么睡过去了。呵,反正英/国他又对我不在意,我特地穿上为他挑的最帅气的衣服,又有什么意义呢?皱了就皱了呗。谁在乎呢?

我恍惚又梦见小时候英/国他去森林捡树枝,选那种又长又细又轻又结实的。这种树枝不好找,我就和英/国手牵着手,一起在森林里找好久。当时我能玩的东西都玩光了,一个人闷闷不乐的无聊,于是用这种“苦肉计”缠着英/国一起出来。英/国特别认真地寻找每一个角落,找到看着合适的树枝就放在手中掂量掂量,顺便折一折看有没有韧性。而我只是紧紧地握着哥哥的手,能不能找到树枝去做英/国口中的那个风筝并不重要,我只要能一直牢牢地牵着英国的手,一辈子往前走,这就足够了。

英/国用那几根树枝和一些我穿不了的破衣裳做成了风筝。他还拿棉线一圈圈绕在木棒上当线轴。不过,风筝上的衣服总是被高高的树枝划坏,有的时候只有我一个人放的时候只能在地上拖着它,所以,布料也总是被灌木丛绊住,线也只是棉线,棉穿起来保暖,其实揉出来的线不大结实,放风筝的时候也总是会断掉。

然后我就拿着仅剩的残骸去找哥哥,忙碌得满身疲惫的他也总是停下手中的事,帮我先修好风筝,他总是很愧疚地对我说:“对不起啊,阿尔,条件太简陋了,是哥哥没用,以后一定给你买一个好的,世界上最好最好的那种!”

我突然惊醒,我记起来了,哥哥答应给我的风筝!可……可是……

我满面沉郁,毁了,呵呵,呵呵,我亲手,亲手毁的……

我下床,一起身就看见桌子上的盒子。是哥哥昨天给我的那个。

我颤抖着打开它,里面有着一只很漂亮的但又丑模丑样的风筝。风筝上繁华又不失精致的花纹与图案一看就是哥哥亲手画的。极漂亮的一幅画仿佛受了虐待,生生从中间破碎错位了开来。但是,有一个温柔却又笨手笨脚的人,从中间用丑得要死的针脚歪歪扭扭参差不齐地把风筝缝了起来。

那蹩脚的针线活就像那个人的心。

明明只是多管闲事,还蠢得要死,却让人暖到了心里。

作者有话要说:  啊啊啊,早知道不看火影了,对不起,没完成准点任务。

话说明明小练笔我就写了四页纸,为什么发上来,就莫名其妙扩充情节扩了这么多呢,嗯……

☆、回忆与现实

我一个人站在萨凡纳河的岸边,高兴地拉着风筝线,急不可耐地把着线轴,连转轴的把手都没用,便直接把线一圈圈绕下来,越来越多,越来越多。我希望我的风筝飞得高高的,高到所有人都可以看见,所有人都能知道这是哥哥送给我的礼物,我可以向所有人炫耀我有一个这么好的哥哥。

突然,线断了。

我看着那漂亮的风筝飞得越来越高,越来越高,高到所有人都可以看见它了。我仿佛听见耳边有无数人议论赞叹的声音,可是我却沉默地低下头去,没有眉飞色舞的大肆夸耀,也没有洋洋自得的引人注目。

我不敢。

线断了,哥哥他再也不是我的了。

我的手情不自禁地把手上握着的断线缠了一道又一道。好疼好疼,可我却恍然未觉。

“阿尔!阿尔!吃饭了!”我一愣,转头看着英/国大步跑过来。手不自觉地抬起来想应和他,可是忘了上面一道一道捆着的线被系得太紧,一时间挣扯不开。

“阿尔!阿尔!我在叫你呢,作为绅士,要修养地答话哦。欸!你的手怎么了!”英/国正用指关节轻轻地敲着我的头,突然一下看见了我扭到身后,不愿意让他看见的手。

“嘶!怎么伤成这样!”英/国没敢再碰我的手,特意绕开了那只已经紫红色捆出淤血的一片。他半跪下来,一点点找到线头,很小心地压着伤处边缘部分,不让纠缠到一起的线在绕开时在我红肿不堪的手再上一道新伤。

“没事啊,没事,阿尔可是男子汉,这点小伤绝对能挺过去的,不疼啊,不疼了……”

我低下头去,看见往昔那么高那么高的哥哥为我单膝跪到地上,平常一丝不苟的军装外面由于做饭,可笑的围了条围裙,白净的脸上沾了些灰,埋下头去就可以闻到他发顶的烟火味,继续往下看,他养尊处优的手上除了枪茧,又多了些握斧子之类工具的粗茧。笔挺整洁的裤脚和油亮干净的皮鞋上沾了草叶和河边的湿泥。怪不得他总是说穿军靴好,却应为我偏逼着他穿皮鞋而无可奈何地换了上去。

我讨厌穿军靴时的亚瑟,身上总有一股张扬的自信和阴狠的杀气。可是,果然皮鞋穿得太不方便了,还容易脏,下次,下次就让他换回来好了。

我轻轻靠在亚瑟身上,感受着他身上什么都阻挡不了的温暖,深深吸了一口气。那混杂着草叶味的阳光的味道,为何会在那个常年阴雨的岛国上出现呢?我埋在英/国的肩膀上,感受着他萦绕在我鼻尖的气息,想到他还是我的,不禁轻颤了起来。

英/国正在帮我揉开手上的淤血,感受到我轻微的一颤,整个人都冻住了。

“阿尔,不疼了,不疼了,手上的淤血一定要揉开的,不然会更疼,对不起,是我没照顾好你,才让你受了这些苦。好了,好了,不疼了,乖,回去给你好吃的行不行,啊,没事的哟……”

我抬起头来,很开心的笑了:“嗯,我没事哦,哥哥。阿尔可是Hero呢!最厉害了!”

英/国也被我逗笑了:“嗯,Hero这么厉害,以后可一定要照顾好自己呀!”

我一下子从童年的梦中惊醒,坐起身来,真是,马上都要打仗了,还这么倦怠。

可我的脑海中仍回荡着亚瑟的话:“以后可一定要照顾好自己呀!”

呵!以后可一定要照顾好自己,因为我迟早有一天会不在的吗?我冷笑。

啧,还真是应了哥哥大人的那句话呀。迟早有一天会不在的。

我阴郁地回想起之前英/国总是烦人地阻拦着把北美十三州都玩腻的我去西边探索那广大的土地,说什么阿巴拉契亚山脉那么高(注:阿巴拉契亚山脉全长近3200千米,最大海拔2037米,英国最高峰本尼维斯山海拔1343米),我一个小孩子过去会有危险。真是,不就是阻止我探索新的土地,从而扩大经济发展规模吗,至于用这么冠冕堂皇的话啦搪塞我。再说了,我都比他还高了,还叫我小孩子。

我已经成年了,我需要新的土地,新的血液来让我更加强大。

一次两次,我忍了,三次四次,我没那么好脾气!

我鼓动我的人民发动了波士顿倾茶事件。我找上了英/国,跟他直言说我受够了,我要和他平起平坐,不要再在他的管制下活一辈子,伟大的美利坚共和国是崇尚自由与和平的!

我说:“英/国,开战吧。”

英/国笑了,笑得很难看,哭丧着脸,答道:“好呀,开战吧,弟弟。”

我抬起头,冷冷的望向那边破晓的黎明,哥哥,你培养出来的弟弟一定会变得更加强大。

只是,只是,我面对接下来的战局,完全没办法冷静下来。

英/国,那个称霸欧洲,伟大的英/国去哪了?!我没看见英/国,只看见了一个可耻的懦夫带着那一群懦弱的兵!

那个海上霸主,肆意地侵略非洲和美洲,甚至打败了同一时代的西班牙和葡萄牙,战功赫赫的英/国呢?去哪了?去哪了?

为什么我可以如此轻易地打败他,为什么有的时候还没开打英军就回逃,为什么我这个什么都不行的新晋小国仅仅借着法国、西班牙和荷兰的那些援助就可以打败那个已经发展起工业革命的世界强国?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甚至……甚至在那最后一天的决战都……

我明明记得那天下着小雨,整个空气中都迷迷蒙蒙地朦胧着烟气。我摘下了形成水雾遮挡我视线的眼镜。眼前一片模糊。这种天气本应该不适合我的吧。可是我却赢了,赢得那么轻松。

我曾经心目中最伟大的人,那个那么高大,那么高大,以至于我要拼命地仰起头看的人,在那淅淅哒哒的雨中,甚至没舍得刺伤我一下,只那么敷衍地抬着枪上的刺刀,虚虚地刺过来,我拿枪一档,就轻易地挡住了。

他在雨中趔趄了一下,脚下一个打跘便重重地跌倒在泥水中。

他那总是挺直的脊背,低下去,低下去,曾经高大的轮廓在我模糊的视线里被扭曲的苍白无力。

他弓着身子,双手捂住了脸,不,是捂住了奔涌而出的泪水吧,那么干净整洁的一个人,像个孩子一样跪在泥水坑里,一声声地□□着为什么。

是啊,为什么,为什么呢?为什么曾经最亲密的两个人现在却被这漫天雨幕阻挡着?我伸出去想安慰着的手最终却收了回来。我知道,我们俩之间渺小的距离间的巨大隔阂,我,跨不过去。

我苦笑着,怪不得小时候学语法的时候,英/国教一般过去时教得那么认真,我却学不好。

现在想来,是不愿意学吧。一般过去时中的过去,过去了就过去了,连对现在的一丝影响都没有,生生把两人之间的羁绊扯断。一点念想都不给我留。

我不大记得清后面的事了,当然我也不愿意记住。我只记得英/国主动向我投降,在不久后,就承认了我的存在,向我递交了文书。

我无聊地打开那个满口官话的正式文件,随便翻了翻,打了个哈欠。

突然,我发现最后一页的签字上,粘了张纸条。

上面写着:

小阿尔,我知道你迫不及待地想变强,想保护哥哥,所以才宣布独立。谢谢你哦。不过国家之间的生活并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简单。我终究护不了你一辈子。所以请伟大的Hero一定要好好的照顾自己。

英/国

嘛,真是,我说了我已经不是小孩子啦,笨蛋哥哥。

作者有话要说:  沉迷火影,不可自拔,有没有同样和我喜欢杉山的小伙伴?握个爪握个爪!

☆、有一种陪伴,叫我知道你不在我身边,但你的心在

我无奈地看着他们把那场决战叫成约克镇大捷。真是的,没有哥哥宠我,向我投降,哪有这么一场莫名其妙的大捷。

算了算了,我埋下头去,还要制定新的法律呢。

嗯,我想想……

嗯,要让公民21岁才允许喝酒。

没错,就要这么写,还要出示身份证证明你达到年龄,不然不给买。呃……成年人卖给未成年人也是犯罪!

英/国那个混蛋,让5岁小孩就喝酒,16岁都可以去餐厅买了,也不怕教小孩子,真是,制定法律前先看看自己喝醉后那个样子啊!

下一个,下一个!

呃……要采用三权分立方式行政。

嗯嗯,这个很有道理,既可以分散权利,各管各擅长的,也可以多叫一些劳动力来。不像英/国那个大傻瓜,整天议会议会议会,忙都要忙死了。一有什么事就“Queen and State”,然后就去办公务了不陪我玩,烦死了,烦死了!本Hero才不会那么傻呢!多喊一些人干苦力,然后英/国一有什么事我就可以去找他然后嘲笑他啦!

唉,英/国,我最亲爱的哥哥,我怎么干什么事,都忘不掉你呢?

作者有话要说:  呼,写完了,比原先预计的多出来了五千多字,果然我废话很多。

其实在1787年宪法之后,英国再次向美国发动战争,史称第二次独立战争,不过有超半都是加拿大的民兵。唉,这个真心不好写,所以我就果断忽略了。留给眉毛子和总攻一个美满的结局,嗯嗯,我做到了文案中的承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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