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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棉花桃子酥 当前章节:14940 字 更新时间:2026-6-20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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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驸马有淘宝(重生)

作者:棉花桃子酥

文案

本文主要讲述的是一个现代人带着淘宝外挂穿越古代成为驸马的故事

写在前面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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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欢迎吐槽文章剧情

内容标签: 宫廷侯爵 豪门世家 江湖恩怨 升级流

搜索关键字:主角:苏七七,傅昭凌 ┃ 配角: ┃ 其它:

1、新书《金玉满堂:驸马公主》求收藏 ...

大蜀万庆七年冬,常乐县东吕村。

又是一个寒冬腊月天,天还没亮,苏七七却早已经醒了,她看了眼因为常年疏于清理而积满油污的窗户,黑黢黢的没有一丝光亮透进来。

“七哥,你醒了么?”外屋忽然有人说话。

说话的人许是刚醒,迷迷瞪瞪的也不等她回答,本能的开口道:“七哥,给我倒碗水,我口渴了。”

说话的是苏七七的妹妹,虽然只比苏七七小一岁,但家里排行最小的孩子,总是娇气些。指使苏七七帮她端水送饭,也就成了平常事。

“等会儿吧,容我穿衣。”苏七七应了声,从桌上拿了个瓷碗就向外走。

“吱呀”一声,木门被她从里向外推开,苏七七走出院子,冰冻三尺,寒风顺着耳际刮过去,冻得苏七七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啧,可真冷啊!”苏七七自言自语。

她耸着肩,夹着胳膊,已经是冷到了极致,此时还露着脚踝,拖拉着麻布鞋向东屋柴房的方向走。

她人长得瘦小,本比正常男人瘦弱矮小一些,再加上风呼呼的刮着,只穿着件白色单衣的她显得更加单薄,仿佛风一吹就能把人吹跑一样。

苏七七来到柴房,摸着黑找出放在窗台的火折子,将白蜡烛点燃,并不顶用,古代的蜡烛,跟现代工艺差的远,点了效果也不好,但勉勉强强能看的清东西。

灶上有一口大铁锅,铁锅上盖着一个圆圆的木板子当做锅盖。苏七七把锅盖拿到一边,再看锅里原本温着的开水,哪里还有半点儿热乎劲儿。

这种情况已经发生过好多次了,自从进了十月份,锅里温上的水就再也没有热过。她熟练的把锅底燃尽的柴火灰烬取出来,然后塞了些新的柴火进去。她挑选了块干燥细小的树枝点燃当做引火,等它燃起来的时候再迅速扔到柴火堆里,等着火焰一点点的蔓延开来。

在这种科技不发达的时代,没有钻木取火她已经很感激了,所以对于这种迂回的点火方式她并不嫌弃。

不一会儿,火势渐旺,红彤彤的亮光从灶底映出来,本就狭窄的柴房被这火光一瞬间照亮了。

等烧开了水,苏七七拿着瓷碗直接从那锅里舀了半碗,端着回到了她和妹妹住的西屋。

她把水放到妹妹床头的小椅子上,妹妹苏云儿已经睡过去了,她无奈的笑笑,这丫头,还真能折腾人,给她打来了水反而不喝了。

苏七七也也不气,也不恼,她觉得,对这个年幼的妹妹,怎么照顾都是应该的,毕竟,按照她的实际年龄,比这小姑娘足够大出一轮的。

况且,对于这户善良的人家,她实在是心存感激的,就算前些年没吃没喝,家里人也没亏待他们几个小辈的吃喝,有什么好东西也都是让着他们先吃。

在这个易子而食的战乱时代,爹娘能做成这样已经是难得了。

苏七七回了里屋,继续躺在床上闭目养神。

时间还早呢,她打了个哈欠,爹娘、奶奶和大哥住在相对宽敞的北屋,现在还没点蜡烛,他们应该还没醒,干脆再睡一会儿吧。

苏七七很想睡,她数了会儿羊,从一数到一千,却是怎么也睡不着了。自从她来到这个陌生的地方,能一觉到天亮的日子,屈指可数。

别人家的孩子都起得早早的,怕自己抢不上饭,她醒的早,却完全是大脑神经所支配的身体本能。

在现代的时候,她是个编剧,一向奉行早上灵感最好的原则,每天都五点准时起床,打开平板开始工作。

她现在其实很想睡死过去,总是盼望着自己能眼睛一闭,一睁,再回到那个她所熟悉的时空里去,那个时空有她辛勤打拼来的一切,有金钱,有房子,有人缘,有名望。

而不是如今这个以男子的身份活着,年仅十六的贫家子。

可是,老天爷要是肯让她回去,她也早就回去了的,也不可能从这里一呆就是十年。时间一久,她越发的觉得,再回去的希望越来越渺茫,况且那个自己,估计已经成骨灰了吧。

…………

鸡咯咯——

院子里养的公鸡扯着嗓子开始打鸣,苏七七伸了个懒腰,定了定神,还在纳闷自己怎么睡过去了。

在这种偏远的农村,比不上城里,是没有打更的更夫的,白日里想知道时间就要看太阳,大早上没太阳,就要靠自家养的公鸡报时。

苏七七刚来的时候极不适应这种没有时钟的生活,时间观念极强的她,在工作中是可以把一分钟掰成两个三十秒过的牛人,没有时钟可怎么行?

“七娃子醒了没?醒了就出来吃饭吧。”母亲杜氏来到西屋,在外面敲了敲苏七七的门,见没人回话,就问外屋的苏云儿道:“你七哥咋还没醒?以前不是比谁都醒的早么?”

苏云儿看了看床头椅子上的水,模糊间能记起苏七七半夜给她去柴房烧水的情景,杜氏也不是傻子,她早上做饭时,见到锅里的水是温的,就知道铁定是苏七七半夜爬起来烧的。

杜氏开始教训苏云儿:“你这混丫头,总是大半夜的使唤你七哥,也是你七哥性子好,你要是生在隔壁老张家或是老王家,看有几个当哥哥的这样爱护妹妹!”

苏云儿调皮一笑,伸了伸舌头道:“所以七哥才生到我们家啊,就是为了来护我来了,若是别人投胎到咱们家,我还懒得使唤呢。”

杜氏气不打一处来,很是心疼苏七七这个性子温和的“儿子”,怒道:“你还有理了!”

苏云儿见杜氏真生气了,便立马禁了声,她裹了裹被子,想着,还是先起床吧,起了床喝一碗热乎乎的米粥,就没那么冷了。

杜氏懒得理她,继续敲了敲苏七七的房门,喊着:“七娃子,起了没有,要是起了就出来吃饭的。”

“哎,娘,我醒了,你们饿了先吃,不用等我。”苏七七说完,开始慢条斯理的穿衣服。

从里到外,一层层的将自己裹了个严实。虽然家里条件艰苦些,但基本的保暖措施还是要做的。

毕竟今日要出门,要是冻死在半路上,可不好。

吃过早饭,苏七七把家里仅有的一头牛牵出来,将拉货的木车套在牛屁股后面,坐着车往县城的方向赶。

一家人还在饭桌上,苏老汉见苏七七走了,连忙眼神示意傻儿子苏丰去关门,这寒风呼呼的往屋里钻,原本的热乎气儿也散光了,也太冷了。

苏丰腿脚本就勤快,他嘿嘿的傻笑了声,连忙把门关上。

苏云儿两眼放光的问杜氏:“娘,七哥这次进县城,又能运来不少粮吧,咱明儿吃白饭吧,这几天总吃麦饭,实在吃的我嗓子疼。”

杜氏抬起手,对着苏云儿的脑门就是狠狠一下子,咬着牙道:“你七哥嘱咐了多少遍这事儿不能说,你以后别咋咋呼呼的。”

家里资格最老的人武氏,见到孙女挨了儿媳妇的打,心疼的心脏都跟着颤了一圈儿,有些生气的盯着杜氏,嗔怪道:“你说归说,动手做什么?”

“娘您是不知道,万一这傻丫头大嘴巴说出去了,咱们家以后还有安生日子过吗?”杜氏忍不住辩解。

“安不安生我不管,总之,你打孩子就是不对。”老太太倔脾气也上来了,颇有些得理不饶人的架势。

苏云儿委屈的噘着嘴,她看了眼满脸怒气的奶奶,又看了眼满脸怒气的娘,二人剑拔弩张似乎就要吵起来,而且还是为了自己吵起来,为了避免受到波及,还是低下头吃麦饭好了。

其实也不能怪杜氏发火,如今正是多事之秋,天下大乱,战事频繁,东吕村原本有一百零八户人家,如今走的只剩了三十九户。

你问他们为嘛走?

当然是没饭吃啊!如今正是战乱年代,没有人会选择继续种地,就算种了也未必能有命等到庄稼收割,说不定庄稼刚种上就丢了小命,这种情况下,没有人愿意再继续种那一亩三分地。

所以,若是让村里人知道苏家有门路能弄到粮食,那全村人还不都来抢了他们家!

苏七七驾着牛车,在进城的平坦宽路上拐了弯儿,她顺着岔道来到一座小山坡前,左右看了看,确定没有人后,她才慢悠悠的赶着牛车绕到了山坡后面去。

山坡后面原本是一片树林,现在已经荒芜了,好在满地尽是枯树枝,趁着近几日没下雪,还能捡些枯树枝回家当柴火烧。

苏七七将自己制作的灰色小围裙套在脖子上,在自己腰后面系了个蝴蝶结,这个围裙是用他那傻大个大哥的旧衣服改的,傻大个苏丰的智商没涨,但个子却一直在长,衣服也是半年一换。

苏七七每次干活,都带着这个围裙,她是处女座,有洁癖。

说干就干,苏七七弯下腰,开始寻找适合燃烧的、稍微干燥一点儿的树枝,然后捡起来,把它们堆在一起,打算待会儿一起搬上车。

整个后山空荡荡的,天高地阔,冷然的空气中透着一股肃杀的气息。只有一个瘦弱的身影,不时弯下腰,又直起身来,再弯腰,再直起身,如此反复。

约莫忙了一个时辰,苏七七终于将树枝堆起了半人高。她喘了会儿气,已经累得不轻。

这个身体,真是太弱了!就算她有意的经常跑步锻炼,还是不行,总是有力不从心的感觉。

山后的风总算比山前小一些,但空气中凝结的寒意还是将她的耳朵冻得通红,她搓了搓手,尽量打起精神,集中精力,缓缓闭了眼。

眼前原本一片黑暗,但就在她闭上的一瞬间,忽然一道刺眼的白光闪过,眼前渐渐出现一个熟悉的页面。

页面左上角,写着橘黄色的两个字:

【淘宝】

苏七七用脑海的意识控制界面,在上面选了一袋大米,一袋小麦,顺便想起了家里还有只小花猫,又买了包奶粉,等她付完了款子,点了提交。页面开始缓冲,很快就显示支付完毕。

一瞬之间,页面消失不见了,就像从未出现过一样。

如果不是苏七七睁开眼的时候,真的发现自己身前放着一麻袋大米和小麦,还有一包奶粉,她一定会怀疑自己还在梦里。

这是她唯一值得欣慰的地方,毕竟,如果没有这个不算外挂的外挂,在一年前,她已经跟着全家人一起饿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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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大魏朝三公主永延失踪五年,等回朝的时候竟然带回来一个能跑能跳的儿子,成为本朝第一丑闻。

为了皇家颜面,皇帝将永延公主火速下嫁京城第一玉器世家的二公子许珩(heng)。

故而扯出了一桩你不情我不愿的嘀笑皆非的帝王家事……

公主:你体弱脑弱,是个废物。

驸马:你骄横跋扈,不尊长辈,我娶了你是倒了八辈子血霉。

公主:滚!

驸马:大魏公主,呵呵……

2、命如草芥 ...

苏七七几乎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才将地上的大米和小麦拖上车。她气喘吁吁的弯下腰,缓了好一会儿气,才有力气直起身来,缓步绕到牛车右侧,伸手将牛背上挂着的酒囊取下来。

酒囊的材料用的是牛皮,结实且密封性比较好,半月的形状也不算难看。这原本是苏七七她爹盛酒用的,却被苏七七要了过来,说起这酒囊的用处她还有些不好意思。

其实,她当初原本是想把这酒囊改成暖宝宝的,以备自己“特殊日子”的不时之需,因为她,姨妈痛。

她上辈子本就跟她那每月来三天的亲戚不对付,没想到来了这个新的身体,不仅模样一样,声音一样,就连姨妈痛也是一样的。

这个时代还没有人能发明出一种叫暖宝宝的东西,她原本想从淘宝买一个,可这样的封建时代,但凡是出现一丁点儿跟这个时空有偏差的东西,要么被认为是神迹,受人膜拜。

要么,就会被当成妖孽,直接杀死!

正因如此,苏七七觉得自己那外挂并没有什么用,除了能买几袋子大米拖回家,倒还真没发现啥大的用途。但她对此,还是心存感激的。

如今蜀国大旱,经过常乐县的淮水支流已然干涸,百姓人人自危,生命贱如蝼蚁,饿死的人数不胜数,能活下来,已经算是上天最大的恩赐了。

蜀地最近在流传一句话,苏七七虽然很少出门,但这话却依旧传到了她耳朵里,在她某一天进县里赶早市的时候,街上的孩童在拍着手唱道:

“一粒米来一口粮,皇帝老子住金房,金房里面有金豆,金豆不如一口粮。”

苏七七抬起头,看着车上的两袋子粮食,愣了神,金豆不如一口粮,如今可不就是这种情况吗?

对百姓而言,任何东西都比不上一口粮食来的实在,那可是保命的东西。

就在三年前,也就是苏七七来到这个时空的第七年,中原地区除了战事频发之外,还伴随着大规模的干旱。原本战争还没有蔓延到蜀地,蜀地也算相对太平,可突如其来的旱灾却让蜀地所有百姓都措手不及。

她亲眼看到了隔壁老马家的孩子饿的只剩皮包骨,那孩子原本也是个伶俐孝顺的,偶尔还会拉着苏七七一起去地里挖野菜、找红薯,苏七七清楚的记得,他打到一只野兔子时那甜甜的笑。

他说:“今晚熬兔子汤,娘和弟弟们肯定高兴,七哥儿,今晚来我家吃饭吧。”

然而原本鲜活的生命,转瞬就逝去了。

在他死的那一天,苏七七跟着娘亲杜氏去马家吊唁,在马家院子里的枯井旁,苏七七见到了昔日的同伴。

只是,那破草席里卷着的哪里还像个人!明明就是一个骨头架子,外面裹了层皮,就像西游记里的白骨精,批了层皮就来到了人世间,也不知道想要蒙蔽谁?

苏七七当场就吐了出来,她那天明明没吃多少东西,却失态的吐得满地都是。

杜氏吓坏了,她来不及埋怨自己不该带孩子来这种晦气的地方,连忙拿出袖子里的棉帕子来给苏七七擦嘴。

杜氏急道:“七娃子,你可咋了这是!要不你先回去,叫你大哥给你烧点热水喝。”

“热水么?”苏七七小声反问了句,喃喃低语似乎只有她能听到。

这个该死的世道,便是生病了,也只有热水啊!

苏七七不知道别人家是什么情况,但杜氏带给她的观念是,只有病的快死了的时候才能去找大夫,其他小灾小病,要么扛着,要么喝口热水继续扛着。

苏七七知道,自己不能怪杜氏,她谁都不能怪,要怪就怪老天爷,让蜀地北方,包括东吕村所在的常乐县以及相邻四县连年干旱!

所以她不怪杜氏,也不能怪。这年头,连饭都吃不上,又哪里来的闲钱给大夫看病的?

杜氏看到苏七七皱紧了眉头,就更加担心了,她抬起手,捂着苏七七的肚子揉了会儿,道:“七娃子,你也见过羊娃子了,干脆早些回去吧。”

羊娃子,就是此时躺在草席子里的孩子,叫马央,村里人都取谐音喊他羊娃子。

苏七七猛然抬起头来,不,她不能走,她还要送羊娃子最后一程,她怎么能走?

苏七七方才眼中一闪而过的寒光让杜氏以为自己产生了错觉,她那一向温顺的“儿子”,怎么会有这种像狼一样的神情,那眼神中透着不甘,透着愤恨,但同时又透着落寞,无助。

就像一只孤独的苍狼,失去了同伴在草原上哀嚎,任谁看了都会忍不住心念一动,跟着她一起悲伤起来。

但杜氏不疑有他,她将这归咎于苏七七太伤心了,于是轻轻拍着苏七七的背,劝道:“若是哪里不舒就跟娘说,娘帮你揉一揉。”

“娘,我没事。”苏七七挤出一个笑来,手中攥着棉帕子狠狠的堵着自己的嘴,生怕自己再忍不住吐出来,她宽慰杜氏道:“娘,我没事,大抵是清早吃坏了东西,吐出来就舒服多了。”

杜氏点了点头:“若是还不舒服跟娘说,咱们就早回去。”

苏七七点点头,不再说话,眼神便重新落在了死去的羊娃子身上。

不知为什么,看到没有气息的羊娃子,苏七七莫名的有些想笑。她想着,这孩子可真傻,他们家有四个孩子,怎么就只有他饿死了呢?是把食物全让给了弟弟们么?

她笑着笑着,眼前渐渐被一层水雾笼罩着,透明的液体便从眼角“吧嗒吧嗒”的流下来。

她恨恨的想:这孩子可真傻,可真傻!

苏七七知道,羊娃子死了,便是真的死了,一旦埋到土里,再随便找块木板写上名字插到坟头,这个人便彻底的从这个世界消失了。

这种生命消逝给人所带来的震撼,还真不是古装剧里随随便便几个群演就能表现出来的,鲜活的生命忽然沉寂,就像落花流水消散,一去不返。

那天苏七七擅自喝光了她爹所有的酒,那种从心底里缓缓萌发的绝望,还真不是几壶酒就能压下去的。

但她如今这个身体太弱,是饮不得酒的,那天她喝完酒吐了七天七夜,也昏睡了七天七夜,等七天之后她醒了,又像是什么都没发生般,那个遇到什么事都冷静处理的苏七七又回来了。

她谁也不能怪,要怪,也只能怪这个吃人的世道。可她,一介寒门布衣,又能做什么呢?

…………

寒风卷起了地上的枯草,吹到苏七七的脚边,她回过神来,看了下头顶逐渐向南偏移的日头,估摸着已经快到晌午了。

是时候该回去了,不然爹娘该担心了。

想到这里,她弯下腰,把地上的柴火搬上牛车,然后平铺覆盖在车上,正好可以将那袋大米和小麦很好隐藏起来,不惹人怀疑,这种法子屡试不爽,她用了一年都没有被人发现。

做完这些,她又把奶粉的包装袋撕开,把酒囊封口的木塞取下来,小心翼翼的将奶粉全部倒进酒囊里,却还是因为酒囊口子太小,一些奶粉末撒了出来。

苏七七暗叫不好,这种奶粉的奶香味比较重,若是被人闻到就不好了,若是那人追根寻源,后果不堪设想。

她踢了踢脚下松散的泥土,试图将奶粉末跟泥土混合起来,然后又在泥土上面剁了几脚,将地面踩匀实了,一阵冷风吹过来,那股奶香味也无声无息的被尘埃掩埋过去。

等这一切都做完了,她拿出火折子,将原本盛奶粉的塑料包装袋点燃,毁尸灭迹。

原本膨胀的包装袋在火焰的吞噬下逐渐萎缩,最后烧的只剩了黑乎乎的一小块儿,塑料燃烧发出的刺鼻味道让苏七七想呕吐,这味道太难闻了,她只想快点离开这个地方。

苏七七爬上牛车,蹲在枯树枝上,枯树枝下面是大米,夯实着呢,不用担心陷下去。

“驾!”她甩了下皮鞭在老牛屁股上,老牛得了命令,自然而然的开始顺着来时的路往回赶。

…………

要回东吕村,西吕村是毕竟之路,以往每次经过西吕村的时候,苏七七都能见到杏儿那丫头,也不知是巧合还是有意为之,反正每次苏七七赶着牛车经过西吕村,杏儿都能“恰好”出现,然后拦下她,跟她说一些家长里短的话。

这次也不例外,苏七七经过西吕村村头的时候,杏儿又正好出来跟她偶遇了。

苏七七哭笑不得,这丫头做的也太明显了些,女儿家的心思,往往七窍玲珑,但若是表现出一丁点儿的爱意,也是很明显的。

如果苏七七是个男子也便罢了,可她偏偏是个实打实的姑娘家,这姑娘家怎么可以娶姑娘家呢?所以,也只能妾有情,“郎”无意了。

“七哥,你又进山里拾柴火了?”杏儿见到苏七七,眼里全是欢快的笑意,但因为紧张不知道说什么,也就没话找话。

“是啊,家里柴火烧完了,便再去拾一些。”苏七七温和的笑笑:“我们又见到了,果真是巧的很。”

苏七七虽然笑的无害,却格外咬重了“巧得很”三个字,意有所指。

杏儿丫头闻言便有些不自然,红扑扑的小脸上更是加深了一层红晕,十五的妙龄少女看起来格外娇俏可爱。

苏七七便不再逗她,从怀里掏出来一块用黄纸包好的大米团子,递给杏儿道:“饿了吧,今早刚包好的米团子,我出门没吃上,你吃吧。”

杏儿有些不好意思,她娘说不能随便要人的东西,可又一想,今早起得晚,粥都被家里其他的姐弟喝光了,现在肚子饿的咕咕叫,七哥哥手里的这块米团子,看起来可真香啊。

她咽了咽口水,想着,这可是米团子啊,那么一大块米团子,在家里可从来吃不到,而且,这还是她最喜欢的七哥哥给的。

想到这里,她伸出手,把那块米团子当宝贝似的接了过来。脸和刚才比更是红了一大圈,她由衷的感激道:“谢谢七哥哥。”

苏七七点了下头,笑道:“若是下次饿了,便在此地等我,我再给你拿米团子吃。”

杏儿连忙点头:“好!”

直到苏七七走远,杏儿才反应过来,对着那已经远去的牛车失落的喊道:“不是的七哥哥,我等你不是为了跟你要米团子,不是的!我想跟你……跟你……。”

她说到这里,却不知道说什么了,总不能说我想跟你好吧,那也太害羞了,她才说不出口呢。

苏七七没有走出多远,再加上官道上比较空旷,其实她是能听到杏儿喊什么的,但她装作什么都没听到,用力甩了下皮鞭,大喊一声:“驾!”

苏七七驾着车回到家门前,还没进门,便听到里面有人把瓷碗故意扔到地上,发出了“咚咚”的声音。因为家里是泥土地面,即使把碗扔了,也并不能把碗摔碎。

苏七七用脚趾头想都知道发生了什么。

哎!她叹口气。

她那老爹,又犯病了。

3、昔我往矣 ...

苏七七对苏老汉的发疯置若罔闻,这么多年,她早已经习惯了。

苏老汉平日里还好说,对子女也算是疼爱,可一旦遇到什么不顺心的,便开始闹僵起来。轻则摔碗掀桌子,重则喝醉了之后跑到村子里又哭又闹。

刚开始的时候村里的男人们还都出来帮着劝,但次数多了谁能受得了!结果便是整个村子的人都跟苏家渐渐疏远,后来乡里乡亲提到苏家的时候,往往都是鄙夷的态度。

所以对于苏老汉的发疯,苏七七早已司空见惯,等他疯够了,闹够了,也就好了。

因为苏七七知道,苏老汉发疯,就是指望着获得家人的关注,指望着别人哄他呢,而一旦你去哄了,越哄他疯的越厉害,还不如不管。

她听了会儿屋里的动静,隐隐约约能听到“退婚”“秀才”“老陶家”等字眼,苏七七稍作思考,便大体猜出了大概,如果她猜对了,那便又是一桩麻烦事。

可就算要解决,她也要先忙完手头的活计再说,那就索性再让苏老汉闹一会儿好了。

苏七七将牛车拉进院子里,把木板车从老牛身上卸下来,把车上的粮食搬到东屋柴房去,一袋粮食对普通人来说也许抬抬手也就搬过去了,可苏七七这个身子实在太弱,肩不能抗,手不能抬,怎么看都像个富贵命,怎么就是个贫家子呢?

她把老牛赶进牛棚拴好,赶了一天的路,老牛肯定是饿了吧。这么想着,她又去柴房拿木盆盛了半盆切碎的杂草,复又折回来将杂草一股脑倒在长方形的牛槽里,给老牛当午饭。

院子正中是一口水井,苏七七来到水井边上,把栓木桶的绳子展开,吊着木桶顺着水井滑到井底,晃了几下,估摸着把水灌满了,又将木桶抬上来。

此时的木桶已经装满了水,苏七七拿起葫芦舀子盛了半瓢水,也不管凉不凉的“咕咚咕咚”仰头喝了好些口,等喝完了解了渴,这才把剩下的大半桶水给老牛抬过去。

她个子小,一个人拎一桶水有些吃力,但还是用劲了全身的力气,一点点的把木桶挪到了牛槽边上,捏着木桶边沿的把手把水倒进去。

老牛对于苏七七来说,早已是最忠诚的朋友。

它从早上开始,就饿着肚子跟苏七七出了门,折腾了大半天,到现在它又累又饿,见到苏七七给它准备了吃的,便立马甩了下尾巴,向苏七七靠了过来。

苏七七摸了摸它的鼻子,温柔的笑着:“吃吧,吃饱了好好睡一觉,可累坏了吧。”

它似乎能听懂苏七七话的意思,“闷闷”叫了两声,尾巴甩了甩,把头埋到牛槽里“哼哧哼哧”吃起来。

老牛的嘴巴一张一合,有规律的咀嚼着牛槽里的杂草,苏七七盯了它的嘴巴半晌,不知不觉间嘴角开始微微上扬,这呆笨的老牛,还真是特别可爱啊。

苏七七在发现自己笑出来之后,后知后觉的愣了愣,她是从什么时候开始适应这种喂牛养鸡的生活的?

可她又一想,这个世上,往往越是简单单纯的东西,便越能让人不知不觉沉醉其中。

现在的苏七七格外喜欢这种简单单调的日子,如今的她能在一个没人关注的角落里无欲无求的活着,似乎比上一世那些万众瞩目的尔虞我诈轻松的多,也幸福的多。

毕竟她是个已经死过一次的人了,对于人生,该看淡的也都看淡了的。

虽然仅在这个时空生活了十年,但在这里有疼爱她的娘,有疼爱她的奶奶,还有古灵精怪的妹妹,憨厚老实的大哥,虽然平凡,却让她真正的找到了归属感。

而上一世的那些过眼云烟,她也都忘的差不多了,能清清楚楚记起来的,也只剩了她临死前发生的事儿。

那一天,她正好应金像奖导演冯宝刚之邀,去参加华夏电视台举办的电影之夜。

那是个极其重要的日子,国内一二线的明星以及顶尖导演都会在场,当然,还有包括她在内的一线编剧也在受邀之列。

这对于她来说是个很大的机遇,因为冯宝刚答应她,只要苏七七肯赏脸出席电影之夜,他便可以把她引荐给华语影坛第一导演,专拍商业大片的名导——张可谋。

苏七七知道,这是个机遇!说是天上掉馅饼也不为过。

张可谋可是个大人物,就连冯宝刚见了也要靠边站,冯宝刚每次见了张可谋都要规规矩矩喊一声张导,而张可谋却一直连看都不看他一眼。

苏七七一直想要结识一下这位华夏影坛举足轻重的大佬,却一直苦无机会,如今机会就在眼前,她无论如何都不能错过!

于是,她将自己写过的比较满意的几个剧本打印出来,直接带着助理小刘开车上了高速。

上了车,她便瘫坐在后面座椅上,头向后仰着,找了个舒服的姿势躺着,刻意的闭目养神。

之所以说是“刻意”,是因为她并不困,但她需要以最饱满的姿态去见张可谋导演,而电影之夜录制时间肯定会超过四个小时,到时候无论是明星还是工作人员肯定都很疲倦了,她肯定也会累。

试问,状态不佳的她又怎么能给张可谋导演留下好印象呢?所以她很清楚,此时的她需要提早补眠。

车载音响里正在放一首最火的流行音乐,吵得苏七七睡不着,她懒得吩咐小刘把音乐关上,因为身为领导阶层,对于一些芝麻绿豆大的小事儿没必要事事都管,驾驭下属,事必躬亲绝对是下下之策。

这样只会让下属形成依赖心理,所以,她有些事即使不满,也不会说出来,这就是苏七七的高明之处,她从来不会乱说话。

当然了,苏七七在手下人眼里,也一直算是个好领导。

她做事拼命,对下属尽心尽力,但凡是手下人写的剧本她都尽量帮忙拉关系找门路,她们组的剧本,有百分之八十都是苏七七帮忙找的导演,成功推荐出去以后,后期修改一般也都是她全程把关,所以对于这个领导,手下人提起来无不又敬又畏。

“哎?小刘,这是什么歌?听起来好耳熟,今早买煎饼果子都听着阿姨在循环播放,那声音简直了,蜜汁好听真的。”

毫无营养的音乐传到耳朵里,想不听都不行,苏七七忍不住开始调侃。

小刘皱了皱眉头:“不知道,好像是中娱传媒发行的,五月份音乐金榜第一呢。”

“这么厉害?听起来也没什么啊,就是后面那歌词挺有意思的。”苏七七笑着念出来:“如果有来生,愿我不再是我,而你依旧是你。愿我能记起你原本的样子,愿你不再记得我。”

她虽然记不起这首歌的名字,但却能记起这几句歌词,大街小巷上来回播放,想不记住都难。

苏七七跟着原唱哼了几句,在最后收尾的部分却是跟不上了。这首歌的唱调是最流行的唱法,流畅的调子从女歌手嘴里唱出来,收尾时故意转了几个弯,有炫技的成分,女歌手的声音刻意做了沙哑的处理,听起来果然增加了沧桑感,这种带着“虐点”的调调,学生党们最喜欢了。

而掌控了学生党,就相当于掌控了市场的百分之八十的资源。

苏七七勾起嘴角笑了笑,也难怪这首歌会火,从选材到制作再到宣传,制作公司想必也是下了一番功夫的。

助理小刘从后视镜里看到了苏七七的反应,长时间的接触让他立马会意,苏七七应该是对歌曲并不满意的,也便跟着调侃道:“这歌词也是怪搞笑的,来生什么的,简直是瞎扯,要我看,是近几年穿越剧太多了,连音乐界的歌词也都跟着跑偏了。”

苏七七笑了笑,知道小刘是故意拍她马屁呢。

她是出了名的正剧编剧,对那些近几年火的一塌糊涂的“穿越”和“仙侠”题材向来不屑一顾,永远都是闷着头写正儿八经的都市剧或者历史剧。

而那些大火的穿越仙侠类题材也并不是剧情本身有多好,而是国内外一线小鲜肉扎堆儿似的往剧里一放,便足够引起大批女粉丝疯狂的了。

而女粉丝是个什么样的存在,她们粉自己家爱豆的时候,可以“神挡杀神,佛挡杀佛!”

4、曾登神坛 ...

某位业内人士说,女粉丝这个群体,大概是整个华夏国最特别最神奇的存在了,她们能捧的起偶像,喊的了老公.

也能撕的起逼,黑的了人。她们捧你能把你捧上天,黑你也能把你黑出翔。

苏七七因为刚进公司时陷入抄袭风波,事业一度陷入低谷。在那段日子里,她一直稳居微博热搜排行榜第一名,并且一连蝉联了小半个月,就在这半个月里,她彻底的“火”遍了大江南北。

网上的谩骂声铺天盖地而来,也正是那一次意外,让她真正意识到了网络世界给现实世界所带来的冲击力,以至于后来才能借力打力。

苏七七到底还是扛了过来,毕竟清者自清,后来公司监察部门查出,她抄袭完全是跟她同组的编剧陷害,嫉妒她的独到的眼光和能力,这才故意把她交往剧组的剧本换掉。

而真相大白后的苏七七也因祸得福,趁着这股子风头,她在微博上发表了一篇洋洋洒洒的万字长文,讲清楚了事情始末的同时,也顺带着把自己和公司一起推销了一把。

她在微博上说:“我一直想认真的写东西,也一直希望自己的东西能受到人的关注。我始终相信公司会给我找回公道的。”

她还在下面配了一张“华邵影视公司”的logo图片,“华邵影视公司”六个大字几乎占据了整张图片。

苏七七靠着这篇博文,再一次上了微博热搜。

只是这次,网友都在说:“心疼我七宝!”“爱你,笔芯!”“支持!”之类的话。

而华邵影视公司,也借着苏七七这篇微博也跟着火了,几乎同行业的影视公司都打电话来慰问,并且,打电话来的大都是二三线影视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其中也有一线影视公司,他们主动联系了华邵影视的销售部门,寻求合作!

华邵影视的老总邵祖华心里很清楚,自己公司之所以能在瞬间受到行内人士的关注,完全是苏七七微博上的那张配图,若是没有那张配图,别人才不会管“华邵影视”是哪根葱呢?

面对这样“懂事”的员工,想不给她升值也难!邵祖华亲自打电话到人事部,说要升苏七七为编剧组副组长,薪水翻翻,提成加倍。

苏七七自己也争气,两年之内,她便从一个籍籍无名的小编剧,一跃跃上神坛!

而凡人一旦上了神坛,便再也不想下来了。这是每个凡人的通病,苏七七也不例外。

她那段时间开始变得追名逐利,在这个竞争压力极大的编剧圈子里,她想要给手下人谋出路,也想给自己谋出路,于是开始不断的结交业内大拿,不断的交际应酬。

直到临死前,她的人生目标和第一追求都是在编剧这个领域里更上一层楼。

一本经书上说:人生都逃不过宿命的驱使,人世间的每个生命都在按照造物主早已布下的轨迹行走,包括一回首,一抬头,一眨眼。

苏七七觉得,她那晚被运钢筋的卡车撞到,也许便是早已注定的宿命,因为那晚发生的事太巧合,巧合到她后来每每想起来,都觉得有什么东西在暗中操纵一样。

她去参加电影之夜的那一晚遇到了车祸,两车相撞之时,她所在的车被撞出了十多米远,但好在人没事,她本来也以为自己已经逃过了一劫。

可下一刻,不知从哪里飞出了一根钢筋,钢筋像是长了眼睛一般向她所在的方向飞过来,就像一把利剑,穿过透明的车窗玻璃,直接插入她的心脏。

她连喘息的机会都没有,直接毙命。

再次醒来,她就变成了苏七七,东吕村老苏家女扮男装的小儿子——苏七七。

至于为啥女扮男装,她娘杜氏说,当年苏七七出生时,她爷爷苏宝璋还没死,当时苏老爷子也是饿疯了穷疯了,把心一横,对儿子苏无旱说道:“如果你媳妇下一胎生的是个丫头,就直接拿出去卖了换银子吧。”

苏无旱不敢忤逆父亲,又舍不得媳妇肚子里的孩子,怯懦的杵在一旁不敢回话。

倒是大着肚子的杜氏听了险些动了胎气,捂着自己的肚子,眼里含泪道:“爹,你可怎的忍心?她就算是个丫头,也是你的孙女啊!”

苏老爷子拄着拐杖,很想狠狠的戳一下杜氏的肚子,看看到底是个带把的男娃子还是赔钱的女娃子。他颤抖着像枯树皮一样的手,愣是没敢动手,毕竟现在自己的傻儿子在,傻儿子护媳妇护的跟宝贝似的,保不齐还能跟自己动手。

苏老爷子狠狠道:“这事就这么定了,若是个女娃子,就算养在咱家也活不了,还不如送到县里的财主家当个粗使丫鬟,有口饭吃也饿不死!”

杜氏一听吓坏了,晚上私下里跟相公一商量,决定把苏七七的身份隐瞒下来,这一隐瞒不要紧,又正好又赶上那年县里开始登记户籍,凡是新出生的婴孩都要登记在册。可一旦户籍登记在册,交上去了,再改可就麻烦了,这可是犯国法的大罪。

这一瞒,就瞒了好些年。

在外人看来,苏家的小儿子苏七七,不过是比同龄人矮小一些,模样俊秀一些,倒是从来没有怀疑过她不是男娃的问题。

而于苏七七而言,“贫家子”或是“贫家女”,这两者并没有本质的区别,更何况这个混乱的时代,穿着男装外出更容易示人,也更方便些,所以她对自己的女扮男装并没有多少意见。

…………

苏七七进了北屋,苏老汉还在摔东西,苏云儿哭红了眼睛,窝在杜氏的怀里哭,长子杜丰站在一旁,将眉头蹦的紧紧的,想要上前劝苏老汉别生气,却是一句话也插不上。

苏老汉见苏七七进来,更是要怒气冲天的发作起来,嘴里骂道:“他西吕村的老陶家算个什么东西,不就是生了个赖小子中了个秀才,有什么了不起的!还敢看不上我家云娃子!他生的儿子是个什么东西,赖尔吧唧的跟个赖小子一样!”

杜氏在一旁不停的劝道:“当家的,你别气了,你身体本就不好,这要是再气坏了可怎么办?”

苏老汉依旧骂骂咧咧:“我看啊,也别让云丫头嫁人了,干脆养着她一辈子算了。干脆,干脆让她当个老姑娘算了!”

杜氏听了他这浑话也急了,怒道:“你这是说什么话!云丫头一定会嫁人的,他姓陶的不要,还有别的人家,总不能毁了我家云丫头啊!”

苏老汉闻言终于挫败起来,老泪纵横道:“他陶家一退亲,还有谁敢要我家云丫头,这不是明摆着告诉所有人,我们家丫头是他老陶家不要的吗?老陶他这招可真毒啊!”

苏七七听了个大概,总算明白了事情的始末,她不再理会爹娘的争吵,径直走到妹妹苏云儿身边,看到小姑娘哭唧唧的样儿,也是心疼。

她抬手把苏云儿眼角的泪水抹去,沉声问道:“怎么了?”

苏云儿一见到苏七七,越想自己被退婚的事儿越觉得委屈,哭的更凶了。

苏七七顿了顿,知道自己问不出什么来,便不再问苏云儿,转而看向杜氏,肯定的道:“娘,是不是陶家人退婚了。”

杜氏摇摇头,眼角的皱纹似乎也加深了几道,她叹口气道:“是啊,老陶说,他儿子现在是秀才了,就算要娶也要娶个小姐啥的,看不上咱家野丫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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