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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4章 大婚(上)(捉虫)

作者:一半山川 当前章节:5377 字 更新时间:2026-6-20 20:24

康和十四年, 十月初八, 冲狗,煞南, 宜嫁娶。

婚期就定在第二天, 双方都无意去寻什么良辰吉日,毕竟赫连秋体内潜在的病因始终是个威胁, 自然是片刻都耽误不得, 但没想到竟然真的被误打误撞撞上了一个好日子。

双方既无高堂,也无本家,又身处北地,车马舆骄更是不可能, 更何况这个决定做得着实匆忙, 这里又只能算是沉渊阁的一个清修之地,更是不可能有什么大张旗鼓的摆设。

好在无论程柘还是赫连秋都不是在意这些的人,两人之间经历过了这么多的事情, 欠缺的到底只是一个仪式罢了。

前一夜当沈公泽听了两个小辈任性的要求后, 也丝毫不见阻拦, 反而把整个阁内可调动的人员都交给他们让他俩随意差遣。

其他人也都跟着忙前忙后——这一时间,好似那些南北乱七八糟的纷争都已经和他们毫无瓜葛了一般,赫连秋不提, 沈公泽不说,就连夏云也沉下性子来一门心思地收拾出一间空屋子给两个新人做新房。

大婚的这一日,仿佛小孩子从大人手中偷出来的糖果一般——于大局无伤大雅,但却让所有人都暂时能够喘息一口气。

毕竟这几年所有人都或多或少的纠结与自己的过往而茫茫不可终日, 如今好不容易身边的朋友盼来了一个好日子,谁都不想去破坏这一份难得的美好。

清晨,雄鸡刚刚破晓,紧锣旗鼓的准备就已经有条不紊的开始了。

初一刚进沉渊阁之时就被沉渊阁的人缠住非要比划几招,半天都见不着一个人影。

程柘只好老早就把袁冲叫到跟前来指示新任“小厮”替他忙前忙后跑来跑去的——浑然没有自己在任用未来君主的自觉。

相比起倒霉哥哥,袁华显然就幸运很多。

在临时收拾出来的“待嫁闺房”里,她正和夏云乔安月两个人替新娘子梳妆打扮。

铜镜里的女子正身着一件深青中衣,由于体质寒冷,不得不暂时罩了一件狐白的皮裘。

乔安月把赫连秋的身子掰到自己对面,轻轻抬起赫连秋的下巴,示意袁华把那盒海棠花色的胭脂拿过来。

伸手轻挑起一抹,仔细均匀地擦在赫连秋双颊,红粉扑在脸上很快便掩盖住那层苍白的病态,整个人的气色看起来都要好上不少。

“石黛。”

乔安月朝夏云使了个神色,夏云忙不迭地把桌上的眉笔蘸上麻油做的烟熏画眉墨,小心翼翼地捧到乔安月面前。

赫连秋的眉形特别适合纤巧细长的长眉,眉笔顺着细细的眉毛一点点地涂到两边,把江南女子的温婉刻画得淋漓精致。

夏云打开一款白瓷小瓶,海棠花的香味若有若无地飘了出来。

上好的胭脂拧出的汁,配上拂晓时期海棠花的花露,在由丁香、藿香两种香料的香酒里蒸煮而成。

屋子里一片香气蕴藉。

乔安月拿起一根极细的簪子,挑出一点红,仔细地抹在赫连秋的唇上。

朱唇一点桃花殷。

一连串的动作下来之后,乔安月把铜镜挪到赫连秋面前——她几乎认不出来里面的自己。

赫连秋的妆容一向都是素淡的,尽管现在的妆容不算浓烈,但也确实和寻常习惯的风格不同。

惊艳。

赫连秋眨眨眼睛,不可置信地盯着镜子里的自己,脑子里冷不丁窜出这么一个词。

“手艺不错啊,月儿。”夏云张了张嘴,赫连秋的底子本来就好,只是脸上的血色少了一些,如今被乔安月这一顿收拾,登时便吸引住了夏云的目光。

对美好的事物理应抱着纯粹的欣赏。

夏云偷偷吸了吸鼻子,满鼻腔的脂粉香气,即便是平日里粗糙惯了的她也不免动了几分臭美的心思。

她把灼热的目光抛向乔安月。

——既然是大婚,她们这些观礼的客人自认也是要尽到礼数的。

乔安月按下心中的窃喜,眯起眼睛,嘴角死死绷着不让它泄露任何一丝情绪,冲夏云抬了抬眉,“把胭脂膏给我。”

客人的妆容要足够精致,得体,但也不能喧宾得主。

如果说赫连秋的皮肤是极致的“白”,那么夏云便是绝对的“黑”——被太阳晒出的肤色像极了秋天将熟未熟的小麦色,轮廓反而因此显得更加立体。

长发被红绳绑了个极简的发型,浅勾眉,着淡妆,勃勃的英气由内而外地蓬发出来。

“……满意吗?”

乔安月伸出手,指腹仔细地擦拭着夏云唇上的红色,声音略低,突然问道。

被乔安月突然大胆的动作吓了一跳,但又怕蹦起来会让唇色抹得不均匀,夏云僵硬地坐在原位,细细麻麻的痒顺着乔安月的指腹钻进嘴中,及至五脏六腑。

“……你……你为什么不像对赫连那样用簪子……”

夏云干巴巴地问着,恨不得把那发痒的唇给狠狠咬下来。

“好了,换你帮我。”乔安月却像没听到一样,收回自己的手,一股脑儿把那些胭脂唇膏塞到夏云怀里。

袁华默默挪开几寸距离,朝赫连秋的方向凑了过去。

……总觉得,月师傅又在想什么坏心思。

嗯,不怀好意。

看着浑身僵硬的云师傅,袁华真心实意地为夏云默哀,并且把目光坚定地投向了刚认识不久的赫连秋——嗯,秋姐姐的化妆技术应该足以满足她的需求。

乔安月太可怕了。

夏云和袁华不约而同地冒出这个念头。

“不会没事,我教你。”乔安月不顾夏云的反对,径直拉着夏云的手伸向妆粉,“我说,你做。”

丝毫不给夏云反抗的时间。

因为担心自己画不好,夏云几乎是一丝不苟地执行着乔安月的命令,两人的脸本来就凑得够近,出于担忧,夏云甚至比寻常的距离更近了几分。

……铺散开的粉尘似乎把鼻尖弄的痒痒的。

面前的人在自己的手下渐渐呈现出和平日里不一样的面容是一件很神奇的事情。

清冷的神情因为暖色的妆容而显得柔和,琥珀色的眼睛似乎在闪着诱人的光芒。

乔安月的身形本就高挑,此刻粉黛一施,不同于赫连秋的温婉,夏云愣是觉得这人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妖娆与媚态——然而偏生这人还是没什么表情,冷和热似乎在这人身上达成了一股奇特的融合。

心痒难耐。

直至她的手学着乔安月先前的样子也开始顺着唇形而涂抹的时候,夏云才意识到自己已经口干舌燥了。

……好麻烦。

夏云涂得心烦意乱,起初觉得是自己不擅长干这种长时间的细致活计,后来竟然升起一种速战速决的冲动——

那一瞬,她脑子里突然升起一股凑过去把自己唇上的红色染上去的念头!

“怎么停了?”乔安月的声音把夏云拉回现实。

她这才意识到自己的指腹已经停在对方的唇上许久、许久。

“抱歉,”夏云猛地打起精神,觉得自己的想法简直荒唐至极,连忙矢口道歉,“……手抬久了,我胳膊有点酸。”

几乎是以落荒而逃的姿态收场。

外面隐约传来马头琴和胡琴交杂的应亲声。

——说来也好笑,这地方明明是西域之地,可偏偏成亲的却是汉人。决定做得仓促,即便沉渊阁再有钱也不可能把东西置办齐全。

于是便有了这么一个不胡不汉,不礼不法的婚礼。

倒也是众人平生所见的头一遭。

“咳,我们的新姑爷来了~”夏云连忙抓住救星一样转移话题,催促道:“走走走,准备了。”

说着便把挂着的一身黑底红边的深衣取了下来,冲着赫连秋嚷嚷,“来来来穿衣服了。”

这才把平日披着的狐裘褪下,玄色深衣刚上身,一股大气扑面而来。

袁华又跑到一角把新做的深色浅绒裘衣披在赫连秋身后,无形中更添了几分气势。

新衣服是拿熊皮打的底,偶尔露出来的红色绒毛是从狐狸身上取下来的,光是披在那里看着就暖和。

乔安月取了一张波纱,仔细地替赫连秋遮起半张面。

“团扇团扇。”夏云忙不迭地把团扇塞到赫连秋手里,“等会出去记得拿扇子把脸遮上啊!”

门外的声音越来越大,最后上升到一个高峰便稳稳停住。

“走!”

夏云把门一推,门前一匹白马正被下人稳稳地牵着。

“啧,别说是没轿子,就算是有轿子,这谷主嫁人,哪里是寻常人比得上的?我看倒不如让那程柘坐坐试试。”夏云惯例贬低了一句程柘,其他下人听了就在一旁偷笑,显然已经习惯夏云的这种作态。

乔安月把人扶上马,缰绳交给小童连忙往外牵了出去。

马步走的不快,其他人即便是步行也跟得上,从后院牵出,绕着屋子转了一圈来到前门,只见程柘正坐在一头漆黑的高头大马上看着赫连秋傻笑。

“……怕不是个傻子。”夏云暗自埋汰了一句。

一袭同款的玄底红边喜服,虽说这人一年到头都是坐着的,但到底坐在马背上就是比坐在四轮车上看着俊朗些。

两头马很快并行,及至门前,双双下马。

——袁华老早就推着四轮车在旁边等着,无缝把程柘从马背上对接到车上。

“去!”夏云瞅准机会,连忙把袁华往外一推——

按规矩,迎亲的队伍回到了男方家门前,但凡跟在旁边的陌生人或者是亲友都应该围过去讨要赏钱或者花红,谓之“拦门”,而其中更是以小孩最甚。

早就串通一气的师徒俩——主要是夏云单方面的谋划——毫不意外地瞅准这个机会便冲了上去。

“程师傅!赏钱!”袁华无可奈何地听着夏云的嘱咐,把手一伸,堆上了一个人畜无害的笑容。

程柘的眼皮跳了一下,一股危机感突然而至。

有了袁华的开头,剩下的不管是夏云暗地里安排的还是主动凑过去的府内小厮们纷纷都围了过去,其中甚至不乏从请来的就近的牧民好友,立即把程柘围了个里三层外三层。

吵吵嚷嚷的哄闹声登时把大婚的气氛推向了高潮!

当程柘好不容易满头大汗地把这群“苍蝇”打发走,忍无可忍地剜了夏云一眼,结果得到了夏云一个大大的鬼脸。

有一个小厮扮作阴阳先生的形象拿着盛了谷子、黄豆、铜钱及果物等的锥形箕斗,抓了一把便往空中撒去。

门前老早就铺好了一块马鞍,赫连秋抬脚跨过之后,沿着长长的毡席脚不沾地地就顺着进了布置好的青庐。

待到夏云随后跟着坐下,二话不说拿起桌上摆着的酒就是痛饮三杯,畅快地喝完后扭头瞥见乔安月为难的神色,猛然想起这人的酒量比程柘的“三杯倒”还差,嘲笑了一番便替乔安月一饮而尽。

三杯之后,程柘高坐在上,端端正正取了一杯被稀释至极的酒水,朝沈公泽行了一礼。

所说理应先拜天地,再拜高堂。可双方皆无高堂,沈公泽于赫连秋有恩,又是在场的最年长者,自然当得起这一敬。

下坐之后,程柘赫连秋立即被人引入新房对拜,夏云毫不客气地带着两个小鬼和乔安月客串了下一阶段的司仪,手里的金钱彩果抛掷不断,嘴里还念念有词:

“撒帐上,交颈鸳鸯成两两……撒帐中,一双月里出芙蓉……”

曲调高喝,一气呵成。

乔安月略略诧异,昨夜也没见这人如何准备,没想到这种东西能够张口就来——果然是小时候到处凑热闹把这词给听熟了么?

屋里人声不断,屋外乐器不歇,偌大的欢喜把整个清修的小院包裹得水泄不通。

热闹的喧哗声把整个地方包裹的严严实实,极端的喜悦之外,却是守着无数时刻警惕着的“蝙蝠”卫队。

——原本应该如此。

就在屋内夏云撒帐的同时,门外的“蝙蝠”一个皆一个地无声倒下。

一道触目惊心的红痕从一位蝙蝠的喉咙里喷涌而出,腥臭的鲜血险些喷了来人一身。

“这地方就是沉渊阁?”来人轻巧地躲过倒下的身子,手上带刺的回旋镖刷的一下在地上洒出一串血印子,半是鄙夷地笑笑,“也不过如此嘛。”

作者有话要说:  1.谢谢“闪烁”地雷*1、“”营养液*15

2.你们知道,对于一个对化妆和穿衣打扮一窍不通的糙汉空巢老人来说,这一章,写的有多么痛苦吗?

3.而且写衣服的时候满脑子都是《权力的游戏》里面珊莎嫁给小剥皮时候的场景 ?

4.接下来的话是写给考据党看的:

4.1关于婚礼流程,主要以宋代的主,辅以其他地方与朝代的一些东西,关于礼服颜色和妆容,主要是以汉唐为主……嗯,是谁给你们的错觉结婚一定要坐轿子的?一定要盖红头盖的?一定要是红衣服的?一定要闹洞房的?拜堂一定要有三拜的?或者婚龄一定要13岁那么早的?请考虑到经济基础、社会阶级、地区差异、历史演进、个人与集体的差异……

4.2跨马鞍是鲜卑族的……其他的胡风资料我没找到……要死

4.3嗯,虽然这么说,我的流程还是瞎写的!瞎写的!瞎写的!没有找一个朝代严格遵循,也适当的根据环境删减了一些,因为懒得查资料,光这个就已经花了一两个小时,太痛苦了……

5.【每次都要提醒我是随便写的架空,每次都控制不住自己作死的手】【想打人】

6.碰到这么一个话唠的作者也是抱歉了┑( ̄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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