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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作者:Josh Lanyon 当前章节:6435 字 更新时间:2026-6-4 08:12

纳什有一部很喜欢的老电影,讲的是一个侦探在调查一起谋杀案的时候,爱上了受害者。这部电影当然是好莱坞拍的,叫做《罗拉秘史》,电影的结尾揭示了这个案子的重点,原来是大家都错认了受害者的身份,于是侦探与劳拉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

劳拉住在一栋奢华精致的好莱坞别墅中。而格伦住在河谷路上一栋红木和石头搭建的房子中,对于一个独居的男人来说,四个卧室和三个卫生间似乎太多了。

“他买房子的时候拿了个挺好的折扣。”沃克警官说,拿钥匙开门让纳什进来。

这是一座很不错的房子,室内铺着木地板,还有天窗、花岗岩料理台和一个烧木柴的火炉。生活设施都是现代化的,从卧室的阳台上能看到山峦起伏的风景。

纳什和格伦吃过早餐后留下的盘子还堆在水池里。纳什的牙刷被遗落在主卫生间的玻璃架上,他盯着那把牙刷,看了很长时间;之前,他怎么都记不起他把牙刷丢在什么地方了。任何人收拾行李的时候,第一个要装的不都是牙刷吗?

“我们不该来的。”沃克在他后面说道。

“这又不是犯罪现场。”纳什回答道,虽然心里很清楚他们为什么不应该进来。

他们为什么要回来纳什不是很确定,为了最后一次告别吗?应该不是。因为他没打算走,他已经决定飞去盐湖城,再从那里开车到特蕾蒙顿。他可以从格伦被丢弃的汽车入手,然后继续往下调查。

他听到沃克在卧室开关柜门的声音,纳什看着镜子中自己的脸,他看起来像鬼一样,真是相由心生。他的脸色,就像每个跟他有同样遭遇的人那样,差极了。

不管是谁伤害了你,我会找到他,然后杀了他。

他想到这嘴角露出残忍的微笑。

一个让人胆寒的笑。

“我们应该丢掉这些。”沃克警官又出现在他身后,他拿着一摞《出柜》杂志。

“留着。”

“为他的妈妈考虑考虑吧。”

如果纳什忍不住笑出来,他会停不下来的。他嘲讽道,“沃克警官,你不会连这点常识都没有吧?不要破环现场。”

沃克反击:“那你要留着你的牙刷吗?”

纳什看着他的牙刷,白色的刷柄上带着无害的绿色条纹。每根牙刷毛上都有他的DNA。“你他妈的说对了,我就是要留着我的牙刷。”

沃克扔下一句“你个白痴”,然后重新钻进卧室里。

他大概是对的。

纳什回到了卧室。床铺的很整洁,后面的墙上悬挂着一幅描绘熊湖的画。他曾帮格伦整理过床铺,不用闭上眼,纳什就能看见自己和格伦躺在床上,微笑着凝视彼此。他依然能感受到格伦的抚摸,听见他的低语,还记得他唇舌的味道、发间的香气。

《罗拉秘史》总是触动他的一点,就是死人十分脆弱,他们无法保护自己的秘密。这是事实。调查谋杀案是没有什么秘密可言的,格伦应该懂这些。但格伦又有什么好尴尬的呢?他是同性恋。他很孤独。他是干性皮肤。这就是全部的内容了。好吧,还有他喜欢醋盐味的薯片,每次钓鱼运气都很好,还有对琳达·罗斯塔德的痴迷。

纳什其实对格伦一无所知。不知道他最喜欢的食物、歌曲、电影、颜色……他是民主党成员还是共和党成员?他信教吗?他会想要孩子吗?他喜欢睡在床的左边还是右边?他在洗澡前还是洗澡后刮胡子?只是说来说去,这些事不都一样重要吗?如果你想要这段关系成功、需要这段关系成功,那你就不能努力让它成功吗?

他不停地回想着这些细节。其实到了最后,所有重要的事他不是都知道了吗?关于格伦,他难道了解得还不够多吗?

纳什感到很痛苦,当他明白格伦就是他生命中的“那个人”时,已经太迟了。在过去的那周,他对格伦仍然一无所知,除了他很正直、很聪明、工作很努力。每天,格伦都在尽力让世界变得更好。然而这些事情又有谁不知道呢?

你还能向一个人要求些什么呢?

好吧,公平地说,不像在《罗拉秘史》里的侦探,纳什和格伦相处的时间,足够他明白一点,那就是格伦的陪伴让他更放松、更平静,从来没有人给过他这样的感觉。格伦能让他开怀大笑,格伦会让他心如刀绞,格伦做的炒鸡蛋方圆百里没人能比得过。

“我们该走了。”沃克在前厅喊道。

走廊的墙上挂着一排相框。里面有一对新婚夫妇摄于六十年代的结婚照,有几个瘦瘦的、戴着牛仔帽和警徽的金发男孩的合影,还有一张格伦穿着警服的照片,那时候他看上去年轻且严肃。

“我们该走了,韦斯特探员。”楼下,沃克又喊了一遍。“你可能不在乎你的工作,但我他妈的可在乎。”

他看着格伦走到他身边:“所以这就算完了?接下来呢?你有什么打算?”

“还有什么事情需要我们去打点吗?”

“没有了。”

“那我想我得去赶飞机了。”

沃克看起来松了一口气。

在出门前,纳什在另一幅照片前停了一下,照片上是被松树包围的浅蓝色湖水。“这是熊湖?”

“没错。”

“这是什么地方?”

“湖面上。”

“我知道,我是说湖在哪儿?”

“没有特别具体的方位。”

“你什么意思?”纳什不耐烦地问道。“这是个地点,一定有个经纬度吧。怎么可能没有具体方位?”

沃克脸红了。“我的意思是,照片上的这个地方可以是熊湖周围的任何一处。”感受到纳什不信任的眼神,他重复道。“哪里都有可能,那片湖的面积超过了一百平方公里,很多地方看起来都是一样的。”

纳什点了点头,对于沃克来说也许没什么区别,但是三幅照片上都是同样树、山和湖?就算不是安塞尔·亚当斯①,他也看出来了,这主题太明显了。

①安塞尔·亚当斯是美国著名的风景摄影师。

沃克有些犹豫地问了句:“你要我捎你去波卡特洛机场吗?”

“我租了辆车,我自己去机场。”

“那好,没有冒犯的意思,但是把你丢在机场好像不是件太好的事情。”

“没事,我不在乎。”

想了想,沃克伸出了手。纳什踌躇了一下,也伸出手回握了一下。

* * *

他在接近黄昏时发现了那个地方。

纳什的推断是正确的,如果有多张专业摄影作品都在熊湖边的这个地点取景,那么这个地方肯定被拍过很多次,也一定有路通到那里。纳什住的旅馆旁有个咖啡店,他在里面发现了一些好看的明信片,里面的树、山和湖景绝对和格伦的照片一模一样。这个地方叫肖肖尼角。

为什么肖肖尼角对于格伦很重要,纳什不清楚。也许那里是个很好的垂钓地点,又或许格伦喜爱这里的风景。此地的意义又是一个谜,但纳什毫不怀疑肖肖尼角是格伦最喜欢的地方之一。

他觉得事发当天可能是这样的:格伦和他在机场道别后,感觉和纳什应该差不多,就好像犯了一个巨大的错误。所以格伦用上班前的几个小时开车去了湖边,去了这个对他来说很有意义的地方。不是去钓鱼,也不是去自杀,仅仅为了在上班前好好理一下自己的思绪。因为这符合格伦的思考方式,他就是这么处理问题的。

然后,在肖肖尼角,在熊湖的岸边,格伦遭遇了非常,非常恶劣的事情。

不管是什么事情,最后的结果是格伦的SUV出现在了犹他州的特里蒙顿。特里蒙顿恰巧有距离熊湖最近的公交站,两地距离仅两小时车程。这不可能是巧合。

纳什把租来的车停在了沙地旁,然后下了车。凛冽的空气中带着一股松树、湿草和鱼的味道。

湖里的水非常蓝,十分符合落基山的加勒比海滩这个名字。夏天,熊湖是一个热门旅游景点,但现在是四月,除了有热带风情的湖水,狂风呼啸的湖岸看起来寒冷且贫瘠。远处的小房子和木屋看上去像是很久没人住了,窗户里没有灯光,烟囱也没有冒烟。没有人在湖边钓鱼,附近也没有其他汽车。

起码在纳什看来这里没有任何生命的迹象。

他抬手遮住眼睛,望着刺目的太阳,试图寻找盘旋的飞鸟,鸟的出现,代表这附近一定有死物。但钴蓝的天空除了一片片翻卷的乌云之外就什么都没有了。他打了个冷战。从湖面上来的风如刀割,就在几个星期前这里还在下雪。

他开始在凹凸不平的地面上慢慢地行走,在潮湿的土壤中寻找轮胎的痕迹。

在一堆石头旁边,他发现了散落的折断的骨头,他的心脏骤然一紧。但这些骨头有些年头了,而且相比人类骨骼来说太小。但它们仍然提醒了纳什一个冷酷的现实:这个地方栖息着很多野生动物,从驯鹿,到骡子,到野狼和灰熊,什么都有。

“格伦?”纳什大喊。他的声音有些小心翼翼,充满了不确定,这让他莫名地有些生气。他以更大的声音喊了出来:“格伦?”

他的声音在周围的群山中回响,最终消散在长满青草的湖岸。

纳什沿着湖岸往下走,继续在杂草丛和青苔密布的小路中仔细寻找车胎的痕迹。

据当地传说,有一种生物生活在碧蓝的湖水下,它叫熊湖水怪。如果格伦是因为遭遇了水怪才失踪的,那听起来倒是很合理。

但是,四处搜索无用的信息,就只为了证明一件事的合理性,这本来就不对。寻找事件中的模式和探究事件背后的含义是不同的,就好比即使已经提供了合理的解释,但这仍不能证明这就是原因一样。

“格伦?”纳什大喊。寂静的松林和山脉似乎吞下了所有声音。纳什的倔脾气上来了,他又大喊了一次:“格伦?”

又往下走了一段之后,他在一棵倒下的树旁发现了SUV留下的轮胎印,印子已经变干了。纳什半蹲下来,就像盲人触摸盲文一样仔细研究着干燥的泥土和上面交错的裂纹。旅途的终点。这些痕迹无一不证明这里是格伦最后停留的地方。他能分辨出这辆SUV在哪停过,在哪里倒过车,因为那里有一条很长很宽阔的弧形痕迹。这辆车压着之前的印记,向远处的群山开去了。

而且避开了所有的主路。

激动和恐惧让纳什的心剧烈地跳动起来。

他站起身,向湖岸下慢慢地跑着,同时扫视着湖的边缘,以及崎岖的、被草覆盖的山坡和岩石。

他来到一个野营点,烧黑的石头围成一圈,中间有很多烤焦的浮木。空啤酒罐散落在地上,周围还有很多被抹掉的脚印。

“格伦?”

纳什听到一声微弱的呼喊,他转头搜寻着空荡荡的山坡,没有动静。纳什仔细竖起耳朵,生怕把鸟叫或是自己的回声错当成格伦的回应。

他又尝试着叫了一次,但是声音却哽在嗓子里,他的发音更像是抽泣。即便这样,他还是差点错过了远处传来的回应。

他爬回湖岸上,然后一路爬上长满草的山坡,直到他可以俯瞰一条浅浅的沟壑。

一个男人一动不动地躺在长满草的山坡上,他穿着蓝色牛仔裤和蓝色连帽衫,黑发被血浸透,手上拿着一把枪。他长满胡须的脸向上仰着,似乎在看头顶上翻滚的乌云,但是他的眼睛是闭着的。

纳什半跑半滑地冲到山坡下,来到那个仰卧着的人旁边。

他的声音在颤抖:“格伦?”

格伦睁开满是血丝的眼睛,他的眼眶泛着红色。起初,他只是空洞的望着天空,接着眼中闪过一丝生气。他动了动干裂的嘴唇:“纳什?”

“是我,格伦。”

“这真是……一个……让人高兴的……惊喜啊。”格伦忍着痛慢慢说道。

“你伤到哪了?”纳什的手颤抖着,他小心不去触碰格伦脱臼的肩膀、骨折的胳膊,和裂开的——“肋骨!”格伦痛苦地吸了口气。

“抱歉,真的很抱歉花了这么长时间才找到你。对不起。你的伤有多严重?”这个问题太愚蠢了,纳什已经有些语无伦次了。

格伦喘息着:“没有……那么严重。要不然……我现在……就已经死了。”

纳什脱下夹克小心地盖在格伦身上,然后把枪从他的手上拿下来。他掏出手机,没有信号。纳什强忍着怒气低声地骂了一句。“我马上就回来,不会走远的。”

格伦闭上眼睛,苍白的嘴唇动了动。

纳什几步爬回石坡,一直走到有信号的地方。他叫了救护车,并详细描述了格伦糟糕的状况:除了肋骨、肩膀和胳膊上的伤口,他的头部也受了伤;另外还有惊吓、晒伤、脱水……不过这些伤没有一个能比得上“找到格伦”这个天大的好消息。

格伦·哈洛还活着。

“他们马上就来了,救护人员很快就到。坚持住,最多只要半个小时。”纳什飞快地跑回格伦身边,格伦的睫毛颤抖着,虽然没有睁开眼睛。

他喃喃自语:“我希望你是真的……”剩下的话没了声音。

“我是真的,我哪儿都不会去。”

格伦的嘴抿紧了。

“别睡,”纳什着急地说:“格伦,保持清醒,你的头受伤了。”

格伦开始笑起来,然后痛得喊了一句“操”。

纳什也笑了,虽然他的声音在颤抖:“我以为你死了。”

格伦轻轻摇了摇头。

纳什不知道该做什么,所以他俯下身,想在不移动的格伦前提下抱住他,温暖他。格伦的身上带着血和汗的味道,还有淡到几乎闻不出来的“老香料”的气味。他的颧骨突出,肤色发灰,头发上沾着成块的血渍。

“格伦,”纳什轻轻地叫了一声,不是为了想和他说话,只是想叫他的名字……格伦。格伦的奇迹。他还在这儿,还活着,还是格伦。

格伦苍白的嘴唇微微上翘,他的声音轻到快听不见:“纳什,你……哭了。”

纳什胡乱在肩上蹭了蹭脸:“是啊。你为什么拿着枪?”

格伦的脸皱了起来:“我想……把……护林员……引过来。”

“到底发生什么了?我们都以为——”不,也许他该等到格伦恢复之后再跟他说这些事情。

格伦睁开双眼,皱了皱眉。他的声音大了一些:“我把车停在湖边。有一伙……熊孩子在那边胡闹。我想我最好……阻止他们。”他眯起眼睛,目光似乎穿过了纳什的肩膀。“我有点……记不清了。有一个混小子肯定用石头,或者其他什么东西击中了我。”

“感谢上帝。”

格伦睁大了眼睛,虚弱地说:“是啊。算我……运气吧。”

纳什大笑起来:“我是说谢谢上帝没有发生更糟糕的事情。”格伦的遭遇并不是他们猜想的那么糟糕。他只是被生活的无常击中了。他既没有被恶意牵连,也没有卷入什么阴谋,更没有被故意伤害。没有理由能解释他的遭遇。只能说,一切都是命运吧。

但……他们还是在这里重聚了,一起对抗着命运。也许纳什在年纪大了之后,心也变软了。他情不自禁地想到,他和格伦对命运的反抗一定有着某种含义。也许这就是命运本来的走向。也许这个世界想要告诉他什么,但他必须要通过生命中种种无常的考验,才能找到其中蕴涵的真谛。

他将脸抵在格伦冰冷的脸颊上,温柔地亲吻着格伦的睫毛、鼻子和嘴角。

“真好……”格伦吸了口气,“我以为你离开了,纳什。”

“我回来了。”

格伦点了点头,他小心地,浅浅地吸着气:“为什么要回来?”

这个问题问得很好,对不对?纳什在乎格伦。当他以为格伦可能死了的时候,他穿过整个国家回来找他。他放下了所有事情,甚至冒着失去工作的危险,要知道他那份宝贵的工作曾经比什么都重要。但是,在格伦失踪之前的那周,这样为一个人付出在纳什看来似乎是不可能的,甚至是疯狂的举动。只是,想方设法和所爱的人在一起,真的是很疯狂的举动吗?

他倒觉得唯一的疯狂,就是他花了这么长的时间才看清自己的真心。

“你知道为什么。”纳什轻声说。

纳什的怀抱挡住了太阳,将格伦的脸置于阴影之下,他看见格伦的睫毛上闪烁的泪光。“是的,”格伦轻声说,“我知道。”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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