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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第二十四章

作者:恒山羽 当前章节:3439 字 更新时间:2026-7-3 09:14

这番话说得霸道有余,但实际上对赫戎而言,半点威慑力都没有。

他最初说这些时,颇有些破罐子破摔的味道,的确如祁重之所想,他异常反感自我。

尤其在每一次用上下两排牙,疯狗一样去咬破另一个活物的皮肉,从中吮吸完鲜血后,他都一度不想低头去看自己。

那还像个人吗?那根本就不是个人了。可眼前的男人为何丝毫惧怕都没有?这不应该,这太不寻常了,他应该惊恐万状地夺路而逃,或者跪下来叩首求饶,若是胆子再大点,也可能会拔刀跟他拼命,口中宣称着“惩恶扬善”。

对,第三者的可能性更大些,在赫戎有限的了解里,祁重之就应当是这样一个人。

可是并没有,他只是蹙紧了那双秀气的眉峰,神游天外了好一会儿,最后在赫戎的掌心攥到几近冒汗时,斩钉截铁地说:“想把我吓跑吗?没门儿!”

赫戎掀起眼皮,深邃的瞳孔里倒映出祁重之的脸——那张脸太年轻了,年轻到几乎还带着未褪的稚气。此刻张扬地面向他,五官里尽是蓬勃的朝气。

屋里只点了一盏油灯,但并不显得昏暗,因为床边正坐着一轮太阳。

赫戎不禁想起,在行将忘却的久远过去,他也曾有过这样一段嚣张跋扈、恣意妄为的日子。

他的母亲是北疆高贵的公主,国君是他的亲舅舅,他一出生就享有无上的尊荣,十岁之前,除却每年必要的祭祀祈福,他素日里都是无忧无虑的。

他喜欢牵着他的小羊羔,小大人似的在部落间到处游走,每个族民看见他都要行礼迎拜,珍贵的糖果要多少就有多少。

他便拿一大把一大把的糖果去跟伙伴们换更新奇的东西,例如新降生的小奶狗、撞在旗杆上断腿的雁、伙伴们的阿爹从中原带回来的花朵,虽然已经变得干瘪,但他从来没见过这样美丽又馥郁的东西……

没有人敢忤逆他,即使偶尔有人不乐意也无妨,他会去抢,如果手里的东西是抢来的,他阿爹则会骄傲地夸赞他的勇猛,并告诉他——强者才配拥有一切。

他是整个北疆的小霸王,不满十岁的他洋洋自得地想,他热爱所有美好而热烈的事物,而这些事物最终统统都会属于他一人。

多么恶劣,但又多么鲜活。

思绪回笼,他把目光从祁重之的脸上收回来,将手里的药均匀敷在牙印上。眼前的肩膀被药劲杀得往后一缩,他及时握住胳膊不让祁重之乱动,鬼使神差地,照着伤口轻轻吹了口气。

接着,两个人都因这下意识的举动愣住了。

这场面给人的感觉无异于看鲁智深穿针绣花,向来贪恋温香软玉的祁重之都受不了了,僵着半边身子把手扯了回来,自认还是被赫戎心狠手辣胡乱折腾一通的滋味儿更好受些。

真是贱呐,他腹诽自己。

两人间的气氛陡然往尴尬的路上一奔不复返,祁重之倒着牙在那儿琢磨该说点什么戳破沉默,刚预备打个哈哈将微不足道的此篇接过去,那头赫戎回过味儿来,发现伤患居然十分不听话地脱离掌控,当下竟语气不悦地开口:“我还没有给你包扎完。”

祁重之:“……”

此厮情商,当配天上地下第一人也。

祁重之干笑着扯扯嘴角——怎么办,更尴尬了。他现在是解释因为受不了赫戎的“铁汉柔情”,还是直接把手再主动递过去?

赫戎却压根儿不容他多虑,直接上手,扣着祁重之肩膀,将他不由分说拽到了紧跟前。

这下几乎半个身体都撞在了赫戎胸膛口,遒劲有力的心跳声像一柄小锤,不必细听也能自发钻进祁重之的耳朵里,敲得他如临大敌,连忙正襟危坐,与赫戎拉开一分距离。

苍天,他是个爱走后门的,还正当肾火旺盛的年纪,算算日子,已经有好几个月没开荤了,此下孤男寡男共处一室,光着膀子被一个品相上佳的爷们儿摸来摸去,不说干柴烈火,也差不许多了,稍有个不慎,万一给他烧出根硬如铁的柱子来,再让赫戎瞧见了,那他的脸面还往哪儿搁?

一顿包扎费时并不久,但祁重之却觉得度时如年,他如坐针毡地等待赫戎系上最后一个结扣,在脱手而退的刹那,飞也似的套上衣服,换来赫戎一个狐疑的眼神。

祁重之才发现自己反应过头了,忙欲盖弥彰打了个哆嗦:“哎呦,真冷。”

赫戎:“你出汗了。”

祁重之面不改色:“冷汗。”

夜已深了,托“身负重伤”的福,今晚的祁重之不必蜗居地面,可以堂而皇之睡一回久违的床榻。

只是睡得不怎么安稳,半夜被热醒了三回,回回踢开不知何时堆上来的两床厚被,整宿闷得他热汗淋漓,到了第二天一早,睁眼去瞧,被子竟又原封不动地压回了身上。

祁重之睡眠不足,青筋暴跳,嚯地掀开被子:“杀千刀的,你大晚上不睡觉,折腾我干什么?”

赫戎在床边放了个椅子,此刻四平八稳坐在上头,看不出丝毫疲态:“你不是冷吗?”

祁重之莫名其妙:“这都快五月了,我什么时候说我冷了?”

赫戎:“昨晚说的。”

祁重之细细一回想,登时噎了个倒仰,无可奈何胡拉一把乱糟糟的脑袋,拒绝再和他继续扯淡。

他下床穿衣洗漱,顺手将一块热毛巾扔给赫戎,把桌上东倒西歪的瓶瓶罐罐扶起来,边化开一指薄荷油往太阳穴上抹,边道:“你吃过早饭后,再隔半个时辰,把这个红瓶的药吃一粒儿。”

赫戎见他今日的穿着不俗,似乎是将压箱底的过节衣裳都拿出来了,不解问:“你穿成这样,是要去哪里?”

祁重之答:“逛妓院。”

赫戎:“什么是妓院?”

“就是……”祁重之半侧过头,朝他暧昧一弯唇角,“男人寻欢作乐的地方。”

说罢走到门前,手搭上了把手,只听赫戎在身后无情嗤道:“你没有银子,是去被嫖吗。”

祁重之:“……”

非得这样揭人老底吗?

赫戎却起身了,抓起那个红药瓶,近前率先拉开了房门,对他道:“走吧,我见识一下。”

“嘿,”祁重之跟在他后面,惊奇扬眉,“大意了,这儿原来有个学口技出身的,当将军真是让你屈才了。”

祁重之说要逛妓院,当然是胡诌八扯的,正如赫戎所说,他身上钱财所剩无多,前去卖身的可能性还更大一些。他改换行头,伪装成豪门公子哥儿,不为别的,是自有一番关于当年旧事的算盘要打。

至于赫戎要跟来,那纯熟是意料之外——不过跟来就跟来吧,现在放他一个人待在客栈,他还真有点儿不放心。

时间还早,街上行人并不算多,二人蹲在日头底下,花俩铜板解决了十张油饼,站起来时,祁重之抓了赫戎的袖子一把,偷偷把满爪子的油抹在了人家的衣服上,反正是黑的,看不出来。

赫戎阴森森瞄了他一眼,他目不斜视地咂咂嘴:“葱花放少了,不够味儿。”

紧接着,他不知从哪儿捞出来一把折扇,哗地在面前展开,翩翩摇动。

温州城距离京郊不过百里,也是个繁华都镇,建筑风貌很有北地风情,整体格局大气又粗犷,赌场酒楼遍地都是,随处可见穷困潦倒、怀揣三枚铜板就敢往赌场跑的愣头青,当地的土特产也不是别的,正是一个个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的暴发户。

祁重之此行,充当的就是其中一员。

他带着赫戎财大气粗地跨进一间珠宝店,店家打眼一瞧他的装扮,立马喜笑颜开地迎了上来:“今儿个门口有喜鹊叫,我一猜就是有贵客到,这不——客官,您想挑点儿什么?”

祁重之连正眼都不看他,晃着折扇大摇大摆入内,在几个货架间挨个转了一圈,皱着眉头在椅子上坐下,端起伙计奉上的热茶,刚喝了一口,就“呸”地吐了出来,拍桌子大声嚷嚷:“这他娘什么破茶!把你们这儿最好的给爷端上来!”

掌柜的一巴掌拍在伙计后脑勺,小伙计连忙点头哈腰地道歉,祁重之不耐烦摆摆手,他屁滚尿流地滚下去泡新茶了。

黑咕隆咚的赫戎被店家当成了护卫一类的存在,得以闲着在一边儿冷眼旁观,只觉得祁重之一人千面,眨眼间就能给他翻出无数朵花儿来。

今天这朵开的是什么品种?他倒是有点好奇了。

只见祁重之鼻孔朝天,仰面倚在靠背里,呼出的气仿佛都带着“老子有钱”四个大字,掌柜的搓着手陪在旁边,嘿嘿笑道:“这位爷,本店珠宝货真价实,童叟无欺,成色雕工都是上品!首饰挂件应有尽有!您是要买给自己,还是要买给家中娇妻啊?”

祁重之“啪”地合起折扇,拿扇头一点三步外的赫戎,落音成雷:“买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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