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之庚身体冰冷, 如坠寒窟, 他知道自己是掉进了一个陷阱,他刚得罪了锦衣卫指挥使万通, 想必现在就算去查, 结果也必定正如何管家所言。他的目光从众人的脸上扫过, 所有人都对他怒目而视,即便是平日里待他温和无比的女性长辈们, 也是个个都面带厌恶之色。
“你母亲不守妇道, 趁着一农外出便与人勾搭成奸,这还不算, 竟然还背着我们生下了你这么个孽种!”大伯愤恨地道, “可怜我那兄弟是个痴情之人, 竟然就这么吃下了哑巴亏,还将你这个孽种养大,待你比待我们这些正经的亲戚还好!看在你父亲的份上,我们也不与你计较, 但你想继续赖在我们闻家那是绝计不可能的了, 速速地滚出我们闻宅。”
“滚!”
“快滚!”
“再不滚,就活活打死这孽种。”
一群人推推搡搡直接将闻之庚从灵堂撵到了大门外面, 有何管家在家丁们也都低头不敢吱声。
闻之庚瞪着血红的眼睛从他们的面上扫过:“总有一日,我会回来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将你们加在我与父亲身上的耻辱, 百倍千倍的奉还!”
“狗杂种, 你还敢威胁人!”一名粗壮的闻氏子弟上来就直接将闻之庚推翻在地,然后一群人围上来对他拳打脚踢。
冷眼旁观了会儿的何管家才做好做歹地带着家丁拉开了他们赔笑道:“各位老爷少爷, 看在我们已故老爷的份上,就留他一条性命吧。”
“呸!狗杂种滚远点,别污了你小爷的眼睛。”那名粗壮的闻氏子弟狠狠地一口唾沫吐在了闻之庚的身上,旁人立即纷纷效仿,纷纷上前吐了闻之庚一口唾沫这才洋洋得意地返回闻府大宅。
“少爷,你说你这是何必呢?放着通天的大道你不走,你非要走那崎岖的山路!小人劝你一句,识时务者方为俊杰。”何管家扶起浑身是伤的闻之庚感慨地摇头道。
“我如果有一天真发达了,要做第一件事就是回来扒了你这狗奴才的皮。”闻之庚甩开了何管家的手,擦了下嘴角血迹转身一瘸一拐地走了。
何管家站在原地,闻之庚方才眼底里的那丝凉意让他稍许惊醒了点。在何管家的眼里,自家的少爷就是那种寻常的读书人,没事的时候之乎者也,有事的时候卑躬曲膝,只要让他受点惊吓,锵锵傲骨瞬间就软化成了绵绵春水。
然而现在,何管家忽然觉得就算闻之庚有一日真得跟万大人低了头,又真得巴结上了宫中的贵人,只怕……他也没什么好果子吃。
他脑海里不由自主地就浮现出了闻之庚那双充满了恨意的眼睛,何管家莫名地就打了个哆嗦,喝斥着门外的家丁:“往后要是谁敢再跟他搭话,我就扒了谁的皮!”
闻之庚走出闻宅大门时,只有满腔的愤怒,血耻鸣冤的念头占据了他整个大脑,他想着该找谁,该通过何种途径才能洗刷自己身上的奇耻大辱。
然而短短数日下来,恩师避而不见,好友躲着他,一时之间过去所有亲密的人,见了他都是如见蛇蝎,仿佛他是道上的污泥坑,树间的马蜂窝,最好不见,见着了就最好绕着走。
闻之庚是身分无分文被撵出闻府,刚出来的时候他当了自己的随身玉佩在客栈里住了几日,钱很快就用完了,他不得不又当了自己身上的锦衣,这次他学聪明了,没有再住进客栈,而是住到了城外的破庙中。
可即便如此,钱也是一天一天的耗尽,他拉下了脸面出门找活维持生计,但是城中又有哪个铺子店面会不认得他是闻家的少爷,最后他不得不立了个摊位替人写信,但没几天摊子就叫人给砸了,没有赚到钱倒是搭上了租用的桌椅钱。
闻之庚这才知道,什么样的愤怒都会消退,能在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却是饥饿,终于在花完了最后一枚铜板,饿了两天的闻之庚漫无目的地在街上游走,漫天的大雪从天空中悠悠地洒下来,将冗长的巷子铺成了一条圣洁雪白的长道。
“少,少爷。”闻之庚的耳边恍惚又听见了熟悉的称呼,书童四九站在闻宅的门口,可当闻之庚转过头,他似乎吃了一惊,随即快快地进了门,反手就将大门关上,速度快得令闻之庚都没来得及反应。
闻之庚冷笑,他弯下腰抓起了一把雪含在嘴里,然后沿着茫茫的雪地朝前走去,他没有什么目的地,不过是想寻个干净点的地方去死。所以他沿着街道向前走,越走人烟越稀,越走越荒凉,他一直走到双脚再也无力挪动,仰天摔倒在尺余厚的雪地中。
漫天的大雪轻舞飞扬,但如果躺在地上去看雪,它即不轻也不舞,而是在直直地朝着你的脸砸来,好像在代表着天意鞭挞着你,让你从心里忍不住反省,自己究竟做错了什么?
凌角分明的雪花落在人脸上,吸干了最后一丝热气,融化成水珠,那一瞬是无声的,但在闻之庚的耳中,却分明听见雪棱融化前“噼啪”的声响,像是有什么碎了。
他翻了身想挣扎着起身,但脚底湿滑令他又图劳地摔倒在地上,从胸口掉落出一块拇指大小的干馍。闻之庚已经无力再站起,他此刻无比清晰地意识到自己就快死了,因为他即感觉不到饿,也感觉不到冷,而无感那是死亡唯一的福利。
人是生而来知道痛苦的。
有一条狗朝着他跑来,它拥有着黑色的皮毛,高大的身躯,眼珠子也是深黑色的,怔怔地瞧着闻之庚捏在指间的干馍,带着毫不掩饰地向闻之庚乞讨的意图。
闻之庚瞧着他,想人与狗真不同,人在乞讨的时候就会显得谄媚,显得面目可憎,但狗不同,饿了就摇尾讨食,你觉得它们卑微,那只不过是你将人类的感觉强加在了它们的身上,它们并不觉得。
“吃吧。”闻之庚摊开掌心将那点馍给了狗。
这拇指大的干馍人吃了也活不下去,但狗可以,因为狗比人要得少。
风雪中隐约有铃声传来,闭上眼睛的闻之庚想,是不是牛头马面来了,他松了口气,至少死神的迎魂铃让他听起来不讨厌,甚至他的记忆深处有那么一首诗能对应得起来。但是闻之庚躺在那里在脑海中翻遍了大明之前所有的唐诗宋词元曲,竟然都想不起来那首诗叫什么,仿佛比起他记忆里的那首诗,它们都显得太过婉转。
铃声渐近,闻之庚睁开了眼,先是看见一匹干瘦的马,而后看见了马上戴斗笠穿蓑衣的中年男人,他即没长了只牛头,也没有长了张马面,他只有张看上去苍白而疲倦的脸。
“你是不是需要向导?”他问。
“你是谁?”闻之庚仰脸瞧着他问。
“我是容十一,这里的向导。”
“我都不知道要去哪里,为什么还需要向导?”闻之庚反问。
“因为我至少可以带你离开这里。”
闻之庚沉默,然后他撑着坐起来:“好,我跟你走!”
“现在还不行,你要等一会儿,我现在有客人。”容十一朝后瞧了一眼。
因此闻之庚最后看见了马后拖着的东西,那不是马车,而是一具长形的铁箱,看起来就像是只用黑铁打造的棺材,朴素而朴实。
“这是马车。”容十一试图打消闻之庚心中的惊虑。
“可是它就像是……一具棺材。”闻之庚咽了口唾沫,他不清楚这是不是牛头马面换了抓魂的方式,想要开个玩笑让人“微笑着去死”,这样吊诡的想法在闻之庚的脑海里左右晃荡摇摆不去。
“人常常会走错路,那是因为他们就是用了像寻常马车那样的旅行工具。大大的窗口,被风吹得飞起的帘子,往往他们想走的是一条路,可是却又因为窗外一时的风景而被另一条歧路所吸引。”容十一认真地解释,“假如他们都是躺在我这样的车里旅行,没有眼睛,用心旅行,他们就绝不可能选错路。”
闻之庚要承认容十一这样的诡辩似乎有些道理,但他却仍充满了质疑地问:“我什么都看不见,怎么可能不会走错路?”
“所以你才会需要像我这样的向导,我能听见你心里的声音,找到你想要的道路,无论你做出怎样的选择,我都会准确地将你送到路口。”
“不是送到目的地吗?”
“什么才是目的地,你到过的任何地方,都只是路口而已。”容十一回答,“这是最坏的事情,也是最好的。”
“那我要在这里等到什么时候?”
闻之庚发现容十一脸上的表情从没有过变化,好像他并不是因为疲倦而显得疲倦,倒像是某种标识,就像田间老农的脸上必定是遍布橘纹老皮褶皱的,书观内的夫子必须是长衫方巾,城中酒馆中的掌柜必然是身形圆滚滚。
可是谁规定的呢?为什么书观内的夫子不可以圆滚滚,而掌柜不可以长衫方巾?
“你在这里等着,终归会等到我。”容十一道。
闻之庚瞧着容十一重新驾起马车,他站在路口看着马车消失在远方,他不知马车要去哪里,却知道它从何而来,它从后面那座九尾峰而来。蓦然间,他赫然发现那具铁棺上其实坐满了人,而这些人脸上都是一片空白。
很多个无面人,它们沿着铁棺坐了一圈,垂下的脚随着马车走动而前后摇晃着,让闻之庚想起小时候见过的木偶,它们没有人操纵时,腿也是这般无力地垂挂着。
而在那排无面人中间,有个年青人盘腿坐在铁棺上,清晰的五官夹杂在一群无面人之间,比看见所有的人都没有脸还要恐怖。
因为只有太阳是高挂着的,人才会知道什么是深渊。
闻之庚惊得退后了一步,那个年青人朝着他竖起了一根手指,那根手指苍白而细长紧贴着他的唇,映衬他的唇色鲜活得好似晨间的花瓣。
“这个人,这个向导,其实是万通派来的拐子吧。”闻之庚盘腿坐在远处看着马车远去对狗犹疑地说道。
他沉思了会儿,没有找到答案,他挣扎着爬起来,一瘸一拐地向着相反地方向而去,他走了一阵,见那条狗还跟着他,闻之庚挥了挥手:“走吧,我最后一口吃的都给你了,别再缠着我。”
可是他走一步,它也走一步,他不走了,它就停下来,偶尔也会歪头瞧向他,仿佛在诧异他为什么要停下来,不再往前走。
闻之庚再一次筋疲力尽倒在地上的时候,他开始有些后悔,也许他就该在原地等着容十一的车,这样就算死也好歹有口棺材,而且是口铁的。他闭上了眼睛,而后他的脸上感到了从鼻息间呼出的热气,闻到了属于动物的腥臭味,他心想怪不得它要跟着自己,原来它是在跟着食物。
可是即便要葬身狗腹了,闻之庚还是生不起逃命的欲望,实在是他已经不想动了,或者准确地说他觉得自己已经活不动了。
但是下一刻,有条温热的舌头贴到了他的脸上,不是牙齿而是舌头在舔着他冻僵的脸部,接着有个头在拱着他脖子,似乎在催促闻之庚快起来,不要躺在冰寒彻骨的雪地里。
闻之庚缓缓地睁开眼睛,看着近在咫尺地大黑狗,他喃喃地道:“你走吧。”
回答他的仍然是热热的舌头跟反复拱着他的狗头,似乎察觉出了闻之庚的放弃,黑狗开始咬住他颈边的衣服,将他朝着刚才来时的方向那边拖。
可惜的是拖了没几步路,“刺啦 ”一声,大黑狗咬住的衣服一角就被撕裂了,闻之庚重新掉回了地面,他抬起手摸了摸又开始拱他脖子的大黑狗,慎重地仿佛交待遗言:“等我死了,你可以吃我的尸体,从心肝脾肺开始吃,那比较容易腐烂,四肢可以藏一藏,天寒地冻的,不会烂得那么快,小心着吃,大概可以吃过这个大雪天。”
大黑狗瞧着他,那目光跟当初向他讨那点干馍时没什么两样,闻之庚摸着大黑狗喃喃地道:“不如我杀了你,小心点吃,也可以吃过这个大雪天。”
他的目光瞧向了天空:“可是渡过了大雪天,又能如何?”他的目光重新投向大黑狗,仿佛自嘲,“我总不能……跟一条狗渡过一个大雪天又一个大雪天,假如你是个人或许还可以考虑。”他说得混乱而模糊,仿佛没有察觉自己话里前后的逻辑错误。
闻之庚这么说着,突然感觉到了自己的手在变化,也许确切地说他手下摸着东西在变化,尖挺的狗耳缩了回去,然后是狗鼻,接着是狗嘴,然后是身躯与四肢渐渐地拉长……他的掌下不再是一条狗,而是变成了个眼阔眉直大嘴的青壮男子。
他咧嘴朝着闻之庚笑,大嘴咧开来,笑得仿佛豁了嘴,他跟刚才那样伸出舌头舔着闻之庚,从他的下颌一直舔到耳垂,闻之庚莫名地感到了颤栗,仿佛有滚烫的东西从他最敏感的地方碾过,令他的灵魂都感到了那股燥热。
闻之庚翻身坐了起来,一脚踹开了那用舌头舔自己的青壮男子,然后反复看着自己刚才放在大黑狗头上的手,心想难道自己获得某种超异的能力,能够将动物变成人。
一时之间,闻之庚真得很想再找条狗试试,他看向了那个青壮男子,想着自己能把它变成人,那能不能再把他变回狗?他想着就朝着那青壮男子伸出了手。
青壮男子因为刚才闻之庚的一脚,正蹲在地上反省,见闻之庚朝他伸出手,便立即谄媚地朝他快速扑了过去,迅猛的即不像个人,甚至也不像条狗,倒有些像狼。
闻之庚被他扑倒之后,有些恼怒,再次踹开了他,但瞧着眼着青壮男子,那只伸出的手却又缩了回去,皱眉道:“你叫什么?”
青壮男子又挨了一脚,又蹲着进入了反省中,听见闻之庚问只是歪头瞧向他,闻之庚皱眉:“难道你听不懂人话?”
难道说狗还是狗,只是换了个人体,闻之庚略有些失望,但随即他明白了青壮男子并非不懂,而是在等着他赐名。
“你就叫……苟况吧。”闻之庚直起了腰冷淡地道,“虽然你变成了人,但永远别忘了你是条狗这个实际的情况。”
苟况又咧开了大嘴,眼睛也亮了起来,不像新得了个名字,倒像是自己的名字重新回来了,一桩比获得更值得让人开心的事情,其实就是失而复得。
苟况显然非常高兴,至于闻之庚那番话,他似乎也没有丝毫意见,倒让闻之庚有些讪讪然,想必让条狗改记自己是人,才是为难他吧。
“以后不准爬着!”
“不准蹲着!”
“别丢我的脸!”
闻之庚一堆训斥,苟况被他训得服服贴贴。
“我们要去找点吃的。”所有的奇迹过后,人总是要回到现实的问题里来,就像闻之庚震惊过后,肚腹里的饥饿感又重新占据了大脑的上风。
苟况亦步亦趋地跟在闻之庚的身后,闻之庚感到走投无路之余又有些恼羞成怒,他以前不怒是因为发了怒也没有用处,平白消耗热量,但他现在有了发泄的对象。
“你这条蠢狗跟着我干什么,我连自己都养不活,还想让我来养活你吗?”
苟况又挨了几脚,正要蹲下反省,但忆起了闻之庚不许蹲下的指令,又勉强站直了。他转头看向远方,闻之庚顺着他的目光,然后看见了茫茫的雪里出现了几道黑影,那些黑影越跑越近,从小黑点变成墨团,最后显现出了几条狗影。
它们齐刷刷地停在了苟况与闻之庚的面前,苟况用手指着它们,显然它还记得闻之庚说吃了他可以渡过大雪天的话。
“你能召唤它们?”闻之庚惊喜不已,他伸出了手,然而令他失望的是,这些狗里没有一条能再变成人。
仿佛刚才的那瞬,只是神向他打开了一道门,在透出一丝亮光之后,又重新将门合上了,那道亮光给他留下的好处,就是将大黑狗变成了苟况。
苟况能召唤所有狗形的生物,所以在森林中他们与豺狗同行,与野狼同睡,闻之庚骑在狼背上,穿过漫天的大雪,追逐那些森林里比狼群更弱小的猎物。他现在最大的烦恼成了很难获得干草,没有干草就没有火,有时就不得茹毛饮血。
这样闻之庚常常会恍惚究竟是狗变成了苟况,还是他变成了狗。
某日,闻之庚在官道上又碰上了一辆马车,这次的马车不再是具铁棺,而是一辆形状再正常不过的马车,只是较普通的马车要更宽更高更大一些,并且也是黑铁所筑。
马车在闻之庚的面前停下,露出了里面的人影,居然是个慈眉善目的僧人:“你这仆人很特别。”他注视着闻之庚身边的苟况微笑道。
眼前的僧人笑得云淡风轻,温润儒雅,兼之一身的仙风道骨。
倘若一年前的闻之庚见了必定要恭敬弯腰行礼,当他是个高僧,然而现在在闻之庚看来,跟云淡风轻,温润儒雅这些字眼沾得上边的,都是道貌岸然的伪君子,更别说眼前的僧人还仙风飘飘,愈加说明了他就是个老王八蛋。
闻之庚心生警惕:“你是谁?”
“继晓。”僧人给出两个字。
“国师继晓。”闻之庚立即道。
继晓笑而不语,没有否认那当然是承认的意思了,偏偏又要扭捏故作神秘状,闻之庚心中冷笑,果然是个老王八蛋。
老王八蛋笑问:“你这个仆人卖吗?”
“不卖!”闻之庚摇头。
“可是人都有价格。”老王八蛋笑说。
“他不是人,他是我的狗奴,所以他没有价格!”
老王八蛋就又问:“那你卖吗?”
闻之庚勃然大怒,怒目而视,老王八蛋却不以意:“卖给当朝的国师,你非但能卖个不错的价格,并且卖得时候,你不会觉得有任何的羞愧,因为卖给国师那不叫卖,那叫献身。”
他指了指远方的森林:“假如你不想给自己定价,你也可以继续住在这片森林里,远离人群,每日跟狼狗同行,也很痛快,但你终归会遇到一个问题无法解开。”
“什么问题?”闻之庚脱口问道。
“那个问题就是,你的世界究竟是不是真实的?”继晓微微笑了笑,“当然你在人群里也会想到这个疑问,但你想的时候会觉得这个问题是可笑的,但在这个森林里,你想到这个问题的时候,会觉得你自己是可笑的。”
闻之庚脸有些苍白,像极了好多天没吃饭,但他其实上午刚吃了一条羊腿,是生吃的,他咬上腿肉的时候,里面淌出来的血还是温热的。
“我卖给你……又能获得什么样不错的价格?”
“跟你现在一样,随心所欲,吃得饱穿得暖,唯一不同的是,你现在杀生,染红的是你的手跟牙齿,以后杀生,染红的不过是你的袍子跟你的顶戴。”
“那我能杀人吗?”
“能。”继晓幽默地道,“但这个人的权力要比你小。”
“我能放火吗?”
“能,只要住在屋里的人比你地位更低。”
“那我能……拿回自己的身份吗?”
“你是说闻家少爷的身份吗?当然可以,你不但可以拿回闻家少爷的身份,你还可以更上一层楼,比方说我可以给你一个锦衣卫……百户的职位,这可是你父亲终其一生都在梦寐以求的。”继晓大方地说,“你不必现在给我答案,好好地考虑,等我明天在这里经过的时候,你再给我答案。”
闻之庚瞧着那辆徐徐前行的马车对身旁的苛况说:“他果然是个老王八蛋。”
苟况指了指森林,闻之庚明白他的意思,但却选择相反的方向,他向着城中的方向而去。要问他现在是彷徨,是无奈还是迷茫?
都不是。
是愤怒。
尽管闻之庚早就不再饥饿,却就一直没能再愤怒,然而现在这一刻愤怒却又重新回到了他的脑海里。
狼狗从闻府的大门里窜了进去,然后惨嚎声响彻了整个长巷,但没有任何人回应,天底间仿佛只剩下了惨叫声震天的闻府,而官府与邻人都消失了。
闻之庚跟随着那些狼进了门,他径直走到了自己的卧室前,踢开了紧闭的大门,那里早已被大伯改造成了他宝贝儿子的卧室。
那也是个书生,只不过比闻之庚长得脸要圆些,鼻头要圆些,身材也要稍稍圆些,他拿着书瑟瑟地躲在墙角,指着闻之庚结结巴巴地道:“壁,壁,壁垒已定,穿,穿窬不繇路,是,是谓奸人。”
闻之庚不理睬他,他打开了衣柜,从里面挑出一件白色的直裰,他脱下身上破破烂烂的兽皮,将那身洁白如雪的直裰穿上,然后瞧了一眼缩在角落里还在絮絮叨叨指控他的书生冷笑了声,打开门走了出去,在地上捡了把柴刀。
那把柴刀是某个被狼咬死的家丁手中掉落下来的,闻之庚拿起了柴刀加入了狼群,有两条狼从他身后敞开的大门里窜了进去,很快卧室里也响起了惨叫声。
何管家被几个家丁保护着,但也没能逃出生天,当他看见一身白袍手持柴刀站在门口的闻之庚就倒吸了口冷气,他仿佛想明白了某些事,惨笑了声:“少,少爷,你何必要对我们这些小人物赶尽杀绝?你要找,不该去找锦衣卫万指挥使?不该去找宫里的梁公公吗?”
“因为你们地位低,身份贱……”闻之庚悠然地看着手中的柴刀,“即适合利诱,也适合杀来泄愤。”
“即然少爷你都想通了,以后有万指挥使照应,梁公公关照,少爷你的前程一片大好,那也有小人的功劳啊!”何管家瞧着逼近的闻之庚,吓得双股直颤,连声大叫。
“你是想问我卖身了没有?”闻之庚一刀挥下,将何管家的脑袋砍下然后才道,“没有。我只是献身了。”
随着他的话语,无头的何管家直直地倒下,摔在地面上,颈中的鲜血飙出数尺远。
旁边的四九看到何管家的惨状,吓得语无伦次,他双眼发直,嘴里嗫嚅:“饶了我,饶了我,少,少爷,我,我是你在大雪天里捡回来的,你忘了?”
“没忘。”闻之庚淡然地回答,然后又是一刀劈下,四九应刀而落,他侧头瞧着地上的尸体道,“只是你连狗都不如,还活着干吗呢?”
闻之庚离开闻宅的时候,身上穿着染红了的袍子,身后映衬着满天的火光。
从此他是闻之庚,不是书生的闻之庚,而是美人屠的闻之庚。
闻之庚站在那个路口,望着容十一的方向,铃声再次响了起来,他模糊想起了记忆里的那首诗,大意是,铃声跟着风走,我跟着铃声走。
驴才跟着铃声走呢,所以闻之庚跟着继晓走了。
时光蒹葭,转眼闻之庚在京城便是两年,但却再也没见过继晓,某日他百般无聊的时候终于等到了继晓的传唤。
等他匆匆赶至晓星山,继晓正在独自下棋,见到闻之庚的脚步声便道:“天下异人均归落子峰,所以落子峰必需归晓星山。”
“如何才能让落子峰归晓星山?”
“说服一个人就好。”
“谁?”
“万贵妃。”继晓在棋盘里落下一子。
万贵妃大皇帝十七岁,可是闻之庚见到她的时候,她依然娇嫩得好似十七岁,只是比寻常十七岁少女要丰腴些,眼睛里的欲望要浑浊些。
闻之庚觉得她像一只剔透的玉瓶,但里面散发的却是劣酒的味道,也许更确切一点,她更像是个知命之年的老妪偷披了一张十七岁少女的皮。
“这就是你新招的晓星塔里侍卫。”万贵妃托腮瞧着面前的闻之庚,十七岁的少女托腮会有种说不出来的娇憨,但是四十七岁的女人托腮就有种说不出来别扭。
“是我为陛下新招的侍卫,锦衣卫的闻之庚,还不快过拜见贵妃娘娘。”
“拜见……贵妃娘娘。”闻之庚瞧见了万贵妃眼中的欲望,那看上去就像是个十七岁的少女瞧见自己心爱的玩具那般的欣喜,但问题是在她面前的不是个玩具,而是个年青的男子,还是个精壮俊美的年轻男子。
闻之庚不知道皇帝喜不喜欢万贵妃这种目光,但他知道自己不喜欢,可是京城的两年生活让他深切地明白,人类世界不是一只生羊腿能满足的,也许整只羊也满足不了。
“这个侍卫,我瞧着就像是个忠勇之士。”万贵妃点头赞道,用了忠勇二字。
这是高高在上的人最喜欢下臣们拥有的品质,事实上除了这两个字其它的都不在他们最喜爱的行列里。仁字容易见移会令他们鄙夷,智字容易见疑更是会令他们警惕。
万贵妃希望眼前的年轻人有忠勇两字就可以了,即不要带心,也不要带大脑,殷切之情溢于言表,可见她对闻之庚是相当满意的。
“娘娘有所不知,闻侍卫的父亲就是为了陛下献身的卫士。”继晓满面慈悲地补充道。
万贵妃按住了自己殷红的小嘴,惊讶万分地道:“原来闻侍卫还是勇士之后,不知道你父亲是如何壮烈牺牲的,可能与本宫详细地说说吗?”
“娘娘平日里最是喜欢那些杀身成仁的勇士故事,你就在这里与娘娘好好说说吧。”继晓面上的慈悲之意不减,不像是送了个年青的男人到贵妃娘娘的榻上,倒像是送了个得道之士过来给贵妃娘娘讲经。
闻之庚总算明白继晓希望自己怎样“说”服万贵妃了,他立在原处,脑海里却闪过无数个画面,被人撵出家门的画面,在森林里茹毛饮血的画面,来到京城受人讥笑的画面。
所有的画面交缠在一起,闻之庚抬起眼帘,对贵妃娘娘弯腰长揖:“臣……领命。”人的转变,往往并不是来自绝境,恰恰相反 ,总是来自绝境之后见到的第一丝希望。
绝望 ,希望 ,欲望 。
万贵妃瞧着眼前年青男子如小白杨似的腰肢,笔直,劲瘦,笑得眉开眼笑,心想:“男人可以的,老娘都可以。”
当闻之庚走出殿外,候在那里等着侍候的人正是梁芳。
“还不把净手的水给闻大人端过来!”梁芳一通喝斥,大大小小的宫婢内侍们,端水的端水,端汗巾的端汗巾,还有端臊胰豆的,端花瓣的……
闻之庚瞧着眼前端水的内侍问梁芳:“他太矮了,难道你要我弯着腰洗手?”
梁芳丝毫不含糊地将水盆端了过来,恭恭敬敬地水盆捧到闻之庚的面前,闻之庚瞧着面前这个谦卑的太监,他的手在水里沾了沾,旁边的内侍将汗巾递过去,他没有接而是随意地甩了甩手,飞溅出去的水珠刚好甩了梁芳一脸。
“大人,我送您。”梁芳丝毫不介意,而是慌忙将水盆塞给了旁边的内侍,自己亦步亦趋地追了上来。
“梁公公,刚刚我给贵妃娘娘剥螃蟹的时候就想起了你,我的印象里梁公公可真像只螃蟹啊。”闻之庚站在殿外的阳光底下笑了笑,“可现在仔细看看,梁公公倒不像螃蟹,比较像条狗。”
梁芳富态的圆脸上满是笑容:“闻大人说得是,像小人这种卑贱之人,可不就是贵人们的狗嘛。”
闻之庚回到宅内,斜靠在榻上对苟况说:“苟况,你知道人与狗是怎么区分的吗?”
苟况替他脱去靴子,听见他的问话,他只是俯下身吻在闻之庚赤裸的脚背上,眼睛直直地看向闻之庚,眼里即有狡诈又有贪婪。
“是比较出来的。”闻之庚抽出脚踩在苟况的背上,“所以要想做人,你只有不断地向上爬,踩着别人的背向上爬,把别人变成狗。”
闻之庚很努力地向上爬,然而他有时却发现,自己越怒力,有时就越像是一条狗,还是一条穷凶的恶犬。
“还记得我们是在哪里初见的吗?”继晓坐在棋盘旁问。
闻之庚可不觉得国师把自己这里召来,单纯是为了忆旧,但他依旧恭敬地回答:“余安府附近。”
“也是九尾峰附近。”
“九尾峰……”
“你知道九尾峰何意吗?”继晓也不等闻之庚能给出答案,就自问自答了,“九尾峰是唯一通向诸子镇的路径,因为上峰的道路因人而异,不同人见不同路,所以又叫九尾峰。”
当闻之庚再次听到九尾峰这个名字的时候,他忽然就想起了对那具铁制棺材的马车,马车上的向导,那个叫容十一的男人。
容十一带要向导他去的地方,就是诸子镇吗?
“诸子镇是哪里?”闻之庚问道。
“异人们视诸子镇为圣地。”继晓落了一子在棋盘上,“去过那里的人,鲜少有回来的。”
“那不是死地吗?”闻之庚脱口而出,但随即知道自己失言了,官场上将真话,心里话说出口的那都叫失言。
继晓果然板起了脸:“闻百户,本国师是相信你,才会将如此重要的任务交于你,将异人的老巢打探出来,这是无比艰巨的任务。别忘了你是陛下的御前侍卫,代天子行走天下,不要辜负天子,亦不要辜负天下,必要的时候你需要有献身的精神。”
献身是个很妙的词,诸般解释都说得通,但说到底都是亏本的事情,所以动不动就教育别人要有献身精神的人,都是老王八蛋。
闻之庚冷笑,继晓是察觉到了他威胁,要将他除之而后快了,其实他也已经厌倦了眼前的一切,因此爽快地答应了。
继晓果然大为高兴,坐在棋盘旁将闻之庚赞美了一番才放他离去。
闻之庚穿上了红衣,骑着马带着苟况又回到了当年的路口,天地间又下起了大雪。当年他躺在这里,身边是条大黑狗,如今他站在这里,身边是苟况,还有几条他最凶恶的下属。
比之当年,闻之庚觉得现在的他显得气定神闲多了。
他不知道站了多久,直到大雪将天地又变成白茫茫的一片,不辩东南西北,铃声终于再次传来了,悠悠的,丁冬,丁冬,丁,冬,丁……冬。
闻之庚下马,瞧着容十一那匹干瘦的老马拖着黝黑铁制的棺材徐徐前来,然后在他的面前停了下来。
“你来了。”容十一的脸色看上去要清爽不少,这次不但有他,他的身边还多了个美貌的少妇,两人一起朝着闻之庚微笑,笑得闻之庚心生忐忑,总觉得哪里出了岔子。
他的目光不由地向着容十一身后那具黑棺看去,但是他即没有看到无面人,更没有看到坐在无面人中间的年青男子。
“你的牌子。”少妇给闻之庚递过来一块木牌。
闻之庚接了过来,见上面有个二字:“这是什么?”
“客人的号码,一共十位。”容十一笑着解释,“所以我叫容十一。”
闻之庚指着黑色的铁棺:“这里面还有客人?”
“不是,我们专程来送客人您的。”容十一指着那具黑色的铁棺笑道,“客人上车吧。”
闻之庚揣好木牌向前跨了两步,然后又想起了什么道:“车费我给你双倍,我还要带个人走。”
说着他转过了身,只见身后有一层淡淡的金色光罩,而光罩外并没有什么苟况,白茫茫的天底间只有几条狗,他们一起凝望着他。
“这是怎么回事?!”闻之庚大惊地朝前冲出了几步,他一出金色光罩,就见苟况站在那里,他朝他笑,笑得那张大嘴差点咧到了耳根,又丑又贱。
闻之庚松了口气,朝苟况招了招手,然后退回光罩,可是等他再回过头,见光罩外面依然是几条狗。他们朝他摇着尾巴,认真地瞧着他,仿佛等着他的一个命令,等着他给他们指出一个敌人,然后他们就会一拥而上将他的敌人撕成碎片。
然而闻之庚却没有下个命令,因为他知道,只要开口,那将是最后的命令,分别的命令。
“人总在路口与路口之间孤独地行走,你爱过的,爱过你的,都是陪伴过你的狗。无论它们有多合你的心意,能理解你多少,始终都是你生命里的一部分。所以当你成熟的时候,总会发现自己遗忘了很多东西,那是因为你的眷恋变得少了。”容十一微笑地道,“客人,你可以上车了。”
闻之庚的嘴角有些咸,他发现自己在流泪,那实在太陌生了,因为自从离开父亲的灵堂,他已经很久不知道眼泪的滋味。
血是甜的 ,泪是咸的,人生是五味杂陈的。
他伸出手轻触光罩,当他的手触破那层光罩,苟况就会重新出现在光罩外,闻之庚举着手轻轻地走出了光罩,苟况迎了上去,抓着他的手,弯腰亲吻在他的手背上。
血是甜的,泪是咸的,有你的世界——才是真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