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十二点,一个女人敲响外面的房门,她背着一个藏蓝色的帆布包,白皙高挑,被外面的大雨打湿不少的发尾柔软的帖在她的肩上,雨伞下端的水沾湿门口的地毯。
可是无论她的样貌有多出众,大半夜的跑到陌生人家门口,也是件让人觉得很诡异的事情。
我有点迟疑地说道:“咳,请问你是来查水表的吗?我发誓,我是个良民。”
她笑了笑,显然没把这个烂笑话放在心上:“你可以收留我一夜吗”
美色当前,我断然拒绝道:“我这庙小容不下……”
“我可以讲一个故事作为答谢的报酬。”她显然是来见我之前就打听清楚我的喜好,一击即中。
“好嘞,您里边请。”我打开门让她走了进去。
如此也好,今夜这长夜漫漫,外边又大雨滂沱的,是个听故事的好时候。
——前言
“夏雨侬,这次月考年级排名你又是第一,好厉害。”交情并不深厚的同学纷纷聚了上来祝贺,听不出谁是真心谁是假意。
她都回以礼貌而得体的微笑,就在这时,不知是谁突然冒出一句:“还有孙同学,她拿了全级第二。老韩知道了一定会很开心。”
全场有那么一瞬尴尬的沉默。
夏雨侬,孙瑜桐是十一班的双姝,开学才三个月,全校师生就已经认识她们。优异的成绩都在其次,因为那堪比校花级的长相,就足够让她们万众瞩目。
一个温婉,一个冷艳,各方面势均力敌又气场不和的两个人,不是挚友就是死敌。
何况她们做了同班同学那么久,连一次交谈都没有过。
说谁谁到,孙瑜桐背着一个书包从门口走了进来,接下来她做了一件让所有人都意想不到的事情,她穿过人群径直走向夏雨侬的同桌,大方一笑道:“同学,你好,我可以和你换个位置吗?”
被询问的人连忙点头,兜起桌上的书包就跑。
她很自然地坐下,抬眼对周围的围观群众,漫不经心的扫了一遍:“你们……”
话没说完,他们就很自觉的各回座位。两位美人同台就是一部绝代大戏,但前提是要留条小命看。
接下来的几节课,周围人蠢蠢欲动。两个人却相安无事,全程零交流,眼神互动也没有,想看热闹的围观群众表示很失望。
“那剩下的地方就麻烦你们打扫了,我们先走了。”班里的卫生值日是四人一组,其他两个人任务完成后就匆匆离开。
此时正值放学,教室里就只有她们两个人,一个安静的走在前面扫地,一个沉默的跟在后面踩着女生颀长的影子。
猝然停步,孙瑜桐一下就撞到了她背上。“孙瑜桐!”女生的声音染着几分恼意。
“夏雨侬!”她的音咬的更重,她从背后死死抱住她,薄唇贴着她的耳廓,咬着牙一字一句说道:“四个月,一百二十三天,你怎么可以这么久都不理我,你要是再不理我,我就……”
“就什么”她的目光渐暖,她也知道这次是她的惩罚过重了,倍受煎熬的又岂止对方。
“我就再亲你一次。”她的嗓音微闷,又是委屈又是不以为意:“反正大不了再挨你一记耳光,怎么也是我赚了,不亏。”
果然不能对无赖之人太心软,她挣脱她的怀抱,似笑非笑:“你再说一遍”
孙瑜桐的目光避了避,拉住她衣袖一角:“侬侬,我疼。”
那记耳光真的把她打懵了,她躲了她好久好久,她害怕,害怕她再也不理她了。
“那你疼着。”那一日的情形犹在眼前,她的初吻就被这人突然夺了去。那记耳光很重,重的让她每看见她一次,就愧疚一分,其实她并不是反感和孙瑜桐亲密接触,只是出于矜持之下的本能反应,却是不可控因素。
“侬侬……”她不满的挑着眉,像只即将炸毛的猫。
“闭上眼。”她的掌心覆住她的眼,一片黑暗中她只能听见自己澎湃的心跳声,以及她在唇边的呢喃:“孙瑜桐,我认输。”
两个人确定关系是在高二的七夕节,那一天孙瑜桐策划了好久,一场浪漫的表白,送上定情信物,然后灌醉某人,就能把她生吞活剥,吃干抹净了。就这个计划的想象力而言还是能勉强给她打个九分的。
但是她忘了自己喜欢的人是酒庄庄主的女儿,还有一个满分技能叫:千杯不醉。
于是很不幸,那一夜孙瑜桐醉的一塌涂地,要干的事情什么也没有干成。而很幸运的是,她还记得在自己完全喝断片之前,向夏雨侬表白,然后爬上她的床。
一夜好梦,醒来后映入她眼前的就是意乱情迷后的糜乱场面。
“嘶,侬侬,我疼。”某个不可言状的地方传来的酸痛足够让她记一辈子。
“对不起啊,桐桐,下次我会注意力道。”她笑的宠溺又温柔,却让孙瑜桐看的不寒而栗,明明应该当攻的那一方是她才对啊。
但两个人的恋情终究是在大四那年败露,两家大人接受不了这么离经叛道的事情,非要她们两个人分手,做回一个“正常人”。
可是在正当好的年纪遇上最对的人,她们就注定要孤掷所有的喜与悲,甜与苦,走上这条路再不回头。
眼见她们那么固执,家里人断了她们所有的经济来源,要她们自己去面对人间烟火。他们以为这样她们就会妥协。可是自以为是的大人们却忘了,真正相爱的两个人,会把彼此的余生都给规划妥当,何况她们从小接受的教育,也足够她们有一技之长供给自己温饱。
大学毕业后,孙瑜桐在那间用了自己大学兼职积攒下来的所有积蓄买来的小屋里,搂着夏雨侬,吻着她的眉心轻声许诺着:“侬侬,我会给你一个家。”
良人安处,便是家。
她们渐渐在这座陌生的城市安定下来,有了一份稳定的工作,一些志同道合的朋友,她以为她们真的可以就这样在一起一辈子。
可在某天夜里,因为客户临时更改了见面的时间,在外地出差的她打道回府,迎接她的是恋人的背叛。
“我也不知道她为什么会有家里的钥匙,她突然就闯进来……”她语无伦次的辩驳着,客厅里是那个女人脱了一地的衣服。
“啪”这是她第二次打她,五年多的感情因为爱人的不信任趋于崩溃,这段时间来对方的忙碌似乎都已经有了原因。
“呵。”孙瑜桐冷笑一声,捂住自己的脸,红成兔子眼还是硬生生把眼泪逼回去。她不再是那个会在受了委屈时对她说:“侬侬,我疼。”的人。
这场争吵的结局就是她夺门而出,一夜未归,等她回来后,她已经背上简单的行囊,坐在去往其他城市的航班上。
后来,她成为了一位背包客,靠给杂志社提供自己沿途拍摄的风景图赚取下一站的旅费,如随风漂泊的柳絮,天涯海角,无以为家。
“好了,我的故事讲完了。”她端起茶几上的水杯,小口噙着早已凉透了的白开水。
“让我缓一下。”我按了按眉心,思索着怎么把这个女人打发走,开头美好结局潦草,这个故事的发展和这个人的出现一样让人措手不及。
“等一下,我再去给你倒杯水,客房是干净的,还有淋浴室,你今晚安心睡在这里。”算了,这附近前段时间发生过命案,闹得人心惶惶的,我可不想把她现在请出去,成为罪人之一。
她莞尔:“谢谢你。”好嚒,那么好看的小姐姐,我就不和她计较了。
但当我端水出来时,她已经盖着被子在沙发里沉沉睡下,实在不忍叫醒她,我做贼似得拿着她的手机往阳台走去。
三个小时后,现在是凌晨三点半,门铃再次响起,急促的铃声如同催命一般。
“三个小时,那么快”看着眼前这个满脸倦容的女人,我想自己的语气一定很幸灾乐祸。
但是她直接无视我的话,推开门就往里面闯,“喂,你这个人……”抱怨声戛然而止。
这个陌生女人半跪在沙发侧,轻轻的抚摸着另一个女人的脸,用着一种不确定的语气问着她:“侬侬,是你吗”
三个小时前,我做了一件坏事,如今这世风日下,她一个人出门在外,难保不被心怀不轨的人觊觎,想必紧急联系人这样的东西她一定会准备妥当,只是我没有想到真的和预料中一样,名单里只有一个联系人电话。
“喂”不过几秒钟,对方就接通了,这个点了,她是度过了多少个等待着一个可能永远不会回到她身边的人,突然打来电话的夜晚,才会习惯一听到电话铃声响起就接通它。
“夏雨侬小姐现在在我家。”我听见了那边因为起身太急四下碰撞的声音。
“地址。”在乎到什么地步,才会听见那个人的名字就可以抛下一切,不论真假,哪怕是山遥路远,万水千山,也要奔赴到她的身边。
……
时间回到现在,“现在的人都那么不懂礼貌吗,连谢谢也不和我说。”我也不想破坏此刻的气氛,只是她再摸下去,人会醒,天要亮,我要听的故事也就听不完了,想想也是亏了。
“谢你什么”她满脸狐疑,用一种看傻子的目光扫了我一遍:“你要故事,我要人,谁该谢谁”
对,告诉她地址的原因单纯是因为我想把故事听完整,“哇,那么冷血!”果然不该多管闲事,我翻了个白眼:“那你讲吧……诶,别碰那个水不是给你喝的……喂,喝水要给钱的……”
……
她和她的父亲年轻时是同一个部队里同生共死的战友,而两个人是在同一天出生的,细雨滴梧桐,瑜是至死不渝中渝的谐音,侬是你依我浓中浓的谐音,缠绵又相契的名字,亦如她们之后的感情。
上幼儿园的时候,她就是呼风唤雨的孩子王,唯独对她言听计从。等到上小学,她用哭坏嗓子的代价成功换进了夏雨侬所在的班级。
初中的时候,她的家里发生了一桩命案。孙父常年在外经商,孙母和他以前的一位战友出轨被当场抓奸,三人争执间,情人掏出部队配给的枪,孙母替孙父挡了子弹。
那时候只有夏雨侬知道,那件事情发生时惟一的目击者,看着好好的一个家因为一声枪响灰飞烟灭,那一天在她的记忆里成了永远的血色。
“侬侬,我没有家了。”孙母横死当场,情人锒铛入狱,孙父酗酒成瘾,而她呢,无家可归。
“不会的,你还有我,我的家就是你的家,我还在,一直都在。”
“侬侬,我疼。”在那些被噩梦纠缠不休的夜晚里,她安抚着她内心的不安与惊恐:“桐桐,你不要疼了好不好,我也会心疼。”
那阴霾之中见到第一道彩虹破日的时刻,是所有身处黑暗中的人惟一的救赎。
夏雨侬之于孙瑜桐而言就是类似这样的存在。
后面的发展确实与夏雨侬所说的别无二致,但是任何故事都有起承转合,脉络清晰分明,她隐去了全文最重要的一章,于是整个故事就烂了尾,拼凑不出真正的结局。
夏雨侬是在路边晕倒时被好心的路人送进医院的,医生说:“夏小姐,这是一种遗传病,目前国内的医疗技术没到可以对它进行医治的地步,我们只能通过药物来控制它的扩散。”
她的脸色有些苍白,笑道:“如果病越来越严重了,会怎么样”
主治医生看着这个年轻的女孩面露不忍:“武侠小说里有个词语叫"五感尽失",你的听觉,视觉,嗅觉,味觉,触觉这五种感官神经会渐渐衰退。”
如同废人一样吗她咬了咬唇,将病历表撕的粉碎扔进了垃圾桶,她不会让她有知道自己病情的机会,哪怕只有一丝一毫。
从那以后她每个月都会定期去医院取药,尽管如此,她的身体依旧越来越不受控制,五感丧失都是间歇性的,有时是一个感官有时是几个感官。
一开始她还会慌张无措,生怕被孙瑜桐察觉出来,到后面却是越来越淡定,甚至为了在发病失聪时听清楚她说的话,偷偷的学会了唇语。
真正让她萌生离开她的念头的是在某天夜里,她突然发病,习惯性的在黑暗中摸索到手机,拨打孙瑜桐的电话。
可是,接听的是个陌生人:“喂,您好,请问您是找孙总吗,她和客户喝酒喝醉了,喂”
她像是做错事被人当场抓到的孩子一样,十分狼狈的挂了电话,枕着孤枕,饮泣而眠。
她承诺过要给她一个家,于是这几年来拼命的工作,接踵而来的就是升迁加薪,还被总部赏识当上了分公司的总经理。
这段时间她越来越忙,拥抱时的温度也越来越凉。
直到找不到孙瑜桐的那一刻她才发觉,自己一直以来有多害怕。她害怕自己因为这个无法治好的遗传病成为她的拖累,她害怕自己看不到她的样子,听不到她的情话,什么都做不了。她害怕她没有办法陪她慢慢变老,等暮雪到朝华。
那场出轨的好戏是她亲手策划的,为了让戏做的更足一些,她甚至不惜动手打了她。她知道她疼,可是知道真相的她,疼意有过之而无不及。
她的目的不过就是要她以为自己误会了她,这样这场离家出走的远行,才会显得有理有据,毫无破绽。
这场争吵的戏,她排练了很久,进门时的诧异和失望,语气中的质疑和冷漠,还有那个耳光的力道,像一位精益求精的导演,策划的每一步都天衣无缝。
她成功了,受伤的爱人负伤出走,在门怦然关上的那一刻,她失去了所有的触觉,从那以后她再也不知道,疼,是什么样的一种感觉。
可是她不知道,其实孙瑜桐早就知道了她的病,她那么爱她,又怎么会察觉不出她的不对劲来。知道她不愿意自己担心,所以孙瑜桐也瞒着她,偷偷的利用自己的人脉寻找关于这方面的专家来为她治疗。那段忙的天昏地暗的日子里,她骗了她,她不是因为要工作而加班应酬,结果连陪她吃饭的时间也没有。她是去一个接一个的拜访那些研究这个病的专家,几个国家的来回奔波,有时候能小眯十分钟睡一会儿,对于她来说都已经是算是多的了。
而偏偏,她最爱的侬侬还不信任她,当那个她们共同的朋友突然闯进来,在她面前一言不发的脱衣服时,她就懵了。
等她反应过来的时候,她却突然进来诘问她的不忠,那一瞬间,她立刻明白过来这是她设的局。愤怒和委屈加上这段时间来的隐忍与疲惫让无法对她发脾气的她,只能通过出走一夜冷静一下,但当恢复理智后的她回来后,看到的却是人走茶凉的“家”,她还是把自己的侬侬给弄丢了。
其实她本来打算等她这次出差回来就告诉她,她在几天前刚通过以前公司的一位客户,认识了一位可以对她的病进行治疗的德国医生,再过几天公司辞呈下来后,她就带她过去。
无论治不治的好,她都会陪着她。
——end
“你说她怎么能这么狠心,说不要我了,就可以这样不辞而别,我真的是被她给气疯了。我找了她那么久,一点消息也没有,两年了,我真的很怕很怕,她在外面,找不到回家的路了。”她看着我的眼神很复杂,带着对她无法释怀的恨和无法割舍的爱。
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这个问题,这个结局太令旁人唏嘘。但也许我可以告诉她,就在她说着这些话时,睡在她身后的人泪如雨下,直到现在眼角还有晶莹的泪痕。
“那现在你是要带她回家吗?”我还是不敢相信,在经历过这么长久时光磨折后的她,会深情依旧。也许是因为,她给我的第一印象太恶劣,让我介怀到现在。
“如果她不在了,我还是当年那个流离失所,没有家的人。”她说这话时,悲伤和温柔很奇异的交织在一起。
猝然,她的眸光猛地聚拢,像一簇火在燃烧。
她在她的背后轻轻抱住了她:“桐桐,我认输,你带我回家好不好?我不藏了,我想回家。”
“嗯,好。”她的眼角湿润,鼻子微红,嘴角却是带笑的,眼里那种怅然的惊喜,就像是自己珍藏的宝贝终于失而复得。
所有的苦难都会过去,所有的深情都应成全。
我看了一眼窗外的天色,嗯,又到了新的一天。
作者有话要说: [侬侬,我疼]
这个故事其实同样是完结在十月初,后来因为学业以及其他一些原因,发表的计划就搁浅了,我很遗憾的是一直拖到今夜才将它发表。
我有幸,在一个难眠的夜晚,听一位友人转述过一个以缺憾告终的纪实帖,这个故事就是以此为蓝本,但她们的结局与现实相悖,苦涩而美满。这其实是为了成全自己心里的一点执念。
她想待你好,照顾你半生,许你一世喜乐。
你出事时却只想独自流浪,时刻准备着在半途中死亡。
这种行为不叫伟大,而是自私。
对恋人的背叛不是欺瞒背叛,而是你有难又拒绝她的陪伴。
请你不要畏怕世事无常,将心中不安好生告诉她。以爱为名的离开都是最残忍的伤害。
世俗不应使人心善变,时光不会让感情转薄。
当她决定爱上你的那一刻,就必然做好了“生,不离不弃。死,相依相随。”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