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远道》作者:四又西
文案
大概是一篇竹马竹马没有说出口的爱和执念的故事。
“他们都说你死了,可是我不信。”
颓废阴暗略迷幻烧脑系。
可能不是he,估计也不算be吧。
不要太相信文案,作者不太会写文案。
多视角第一人称,来跟我一起分裂吧,独裂裂不如众裂裂。
1
【唐维安】
我知道快要黎明时分,再过一个小时闹钟就会响,朝阳从夜幕后潜行至大地,小区里到处是被昨晚的大雨打落的花瓣,残叶遍布人行道,假山池里的水满得溢出来。
只要我睁开眼,可我睁不开,我被困在这一个小时里,时间忽然变得无比漫长,像永恒的宇宙一样漫长。
我知道我在做梦,我听见周圣宇的声音,甚至还自嘲地想,这漫长的宇宙是不是根本就是我希望的。
“叫出来,我喜欢听你叫出来。”他咬着我的耳垂,从喉咙里发出声音,带着性感的恶意。
不止声音,还有身体,皮肤的触感,依旧粗暴蛮横的力道。
我被他按在餐桌上,桌布是我刚换过的,他就喜欢这么干,在厨房,在洗手台,在落地窗前,在茶几上,在地上,就是不肯去床上。好几次我被他搞得浑身是伤,都是东一块西一块的碰撞伤,脊背在地上擦破皮流出血,但我也不甘示弱,恢复力气以后第一件事就是甩他巴掌,咬他,在他手臂上留下带血的齿痕,他的肩膀和锁骨那里都是我的杰作,一排圆圆的紫色的齿痕,像一个个张牙舞爪的印章。
你等着。
每次我都在疼痛里这么想,估摸着一会儿该用多大的力道报复他。
“宝贝儿,今天挺倔啊,”头皮一阵生疼,周圣宇抓住我的头发,我痛苦地扬起脖子,拱起上半身,我的头发原来这么长了,他的声音落在耳边,呼吸钻进我的耳道里,温柔地鼓励我,“叫出来,乖,叫我的名字。”
我的腰快断了,他钳住了我的一只胳膊,我只能用另一只手撑住身体,承受他撞击的力量,桌布在我紧攥的掌心里皱成一团。
“周圣宇,放手……”我终于有气无力地张口。
“呵。”他心满意足地叹口气,总算肯放开我的头发,我伏在桌面上,像条濒死的鱼一样大口地喘气。
“啊……”忽然,背上一阵尖锐的疼,让我立刻明白发生了什么——这个混蛋!
身下突如其来的横冲直撞,彻底打碎了之前的节奏,冰凉的金属刀面贴在我脖颈上,周圣宇的嘴唇紧贴着刀刃吻我,低笑着说:“怕什么,我划得不深,是不是挺有感觉?”
我知道一定流血了,不然他不会伸舌头舔舐伤口,其实没有多疼,还有些酥痒发麻,身体里的热浪淡化了我的痛觉。眼前一阵阵发白,视野里所有东西都在摇晃,我只好忍耐地闭上眼睛,紧接着便发现,这只是加快了我失控的速度。
周圣宇善于捕捉任何我失控的时刻,他原始野兽一般的嗅觉一直让我嫉妒,他趁此机会又在我身上划了一刀,肩胛骨斜上三公分,抓得又准又狠,那是我最难抗拒的地方。
伴随这一刀的是耳边落下的一句:“爱我吗?”
突然袭来的寂静给了我当头一棒。“不——”我猛地睁开眼,身下一阵剧烈的颤栗。
“不什么?”
周圣宇低哑的声音还回荡在脑子。
我醒了。
不——
不要问,不要问我。
不用看也知道身下一片狼藉,坐起身的那一刻,铃声响了起来,我静静听了两秒,闹钟设在七点三十分,现在七点二十四分,这不是闹钟的铃声,是电话。
屏幕上迟海风三个字白得刺眼。
半年前我刚调过来,迟海风领着刑侦八处一班人在大门口迎接,那时候八处刚走了一个老法医,南桥这个地方靠近边境,当地地头蛇勾结成伙,势力盘根错节,夜间巡警出勤必须三人以上,两人都是不敢出门的,这个出了名的乱区,自然没几个人愿意过来。
迟海风当时很高兴,八处的人都跟着他笑,他跟我握手,笑着说:“以后总算不用再跑医院了。”我没来的几个月,他们都是拖了尸体送去医院让人帮着验尸。
那天晚上他叫了几个人,拉着我去吃火锅,南桥没有出名的本地菜,火锅店也都是打着别的地区的噱头。我吃不了辣,吃了几口就不行了,迟海风叫了一打啤酒,给我倒了一大杯。我对他笑了笑:“我不喝酒。”
几个人的目光都很惊奇,迟海风也愣了一下:“从来不喝?”
“从来不喝,”我做了个握刀的手势,“喝酒手抖。”
有人看明白了,大声笑着拍了下桌子:“嗨!咱又不是给活人开刀,还讲究这么多!”
旁边的人都跟着笑,我脸色不太好,迟海风看我一眼,打了个圆场:“行了行了,咱几个粗野惯了,小唐是文化人,注意着点儿。”
“听听,老大都发话了,小唐啊,你以后能在八处横着走啦!”
我笑着举起旁边的茶杯:“哪能呢,我这初来乍到,就以茶代酒吧,以后还麻烦大家多多照顾了。”
吃完饭八点四十三分,巷子里的夜市才刚出摊,迟海风开车送我回去,半道上问我:“以前来过南桥吗?”我对上后视镜里他的视线,摇摇头:“没有。”
“海边也没去过吧。”他笑着说,然后拐上了另一条路,不一会儿,凉风从半开的车窗里灌进来,带着海水特有的咸腥味。
我从窗口望出去,白色的护栏外,海面一片漆黑,渔船的灯火在远处隐隐晃动。我感觉到迟海风透过后视镜审视我的目光,他把车窗彻底摇下来,在阵阵呼啸的风中大声说:“维维,真不记得我了?我是迟晓。”
我的记性比不得周圣宇,但起码不会忘了小时候的这位班长,实在是他回回语文考试都要跟我比作文分,让我印象太深刻,如果不是因为这个,他也跟其他人一样,被当成一粒灰尘扔出海马体。
但我还是作出一副惊讶的表情,迟疑,欣喜,然后脱口而出:“——是你?”
“想起来了?还怕你不记得,”迟海风笑着说,“我看到调任书上你的名字就在想会不会是你,还真是!”
“你改名了?”我大声问。
“高考那年改的,户口本上是这个名,”他又把车窗摇上去一半,风声瞬间小了许多,“很俗是吧?”
“没有,”我笑着说,指了指窗外的海面,“很应景。”
他大笑起来,车子猛然提速,在沿海公路上飞驰,不远处的码头上灯火通明,路边停着一些轿车和大型货车,岸边气垫船的隆隆声盖过海浪的潮声,穿制服的工人来回搬运货物。迟海风降下车速穿过去,五百米,一百米,五十米,我的心跳越来越快,终于,那一排森然矗立的建筑近在眼前。
迟海风一直留意我,大概是我的眼神太明显,他跟着侧头看了看,主动替我介绍:“这一片都是私人仓库,也可以说是中转地,一些店里的海鲜进口酒什么的都在这里临时寄放。”
“嗯,”我遮掩地笑了笑,“我还是第一次见。”
“以后有的是机会,我们这群人在这儿呆久了,看什么都觉得没意思了,” 迟海风笑着说,“你要是有亲戚想做生意我可以帮着看看,这儿租金不便宜,毕竟地段好,离码头近,”迟海风指着另一个方向,“那片远一点的便宜,不过也是三年前着了一场大火,把地价给拉下来了。”
“哦,”我看着黑暗里那几座荒凉的厂房,随口问道,“怎么着火的?”
“以前那儿就一个仓库,北新的一家酒吧租了放酒的,可能是大晚上过来接货出了意外,一整个仓库的进口酒,可不一点就着了。”
“什么意外?”我问,“北新虽然跟南桥是邻市,但也离了181公里,什么老板在这儿租库房?”
“挺敏锐啊,”迟海风笑了两声,从后视镜里看我,笑容含着某种深意,“这两年也是治安抓起来了,前几年从水路过来的货,不管是什么,半夜都是不敢上路的,货没了还好,人没了都不知道谁下得手,都是没办法,不得不在这儿转一下,码头这片地就是这么给养起来的,那场火说是意外,我看就是哪两条蛇又咬上了,要么黑吃黑也有可能。”
“就没人管吗?”我盯着镜子里他的眼睛。
迟海风叹口气:“管不过来,要不怎么八处年年都这么点人,都不想过来,乱啊,”他说着又笑了,“我还以为你会问我死没死人呢。”
我心里一凉,看迟海风的表情并没有什么异常,才说:“怎么,还死人了?”话出口的瞬间,心里却蓦地一疼。
“两个,”迟海风比了个V的手势,“听说抬出来都烤得乌黑酥脆,两干架子。”
“烧死的?”我不动声色地问。
“那还能怎么的,”迟海风说完,忽地又转了个话头,“对了,你怎么干起这行了?这些年都在哪儿?”
我说:“我刚才还在想,你什么时候才会问。”
迟海风笑起来:“可不是,你小子小时候还说要当作家,怎么跑去学医了,还当了个法医。”
“人都是会变的。”我看向窗外。
迟海风迟疑了一下:“说得是,你看我,愣是没想当警察,愣是当上了。”
2
我住得地方靠近海岸,23层,在阳台上可以俯瞰港口,那时候迟海风问我要不要申请宿舍,我拒绝了。自从周圣宇失踪后,三年来我的睡眠越来越差,不论怎样严格地遵守八小时睡眠作息,清晨醒来都一样浑浑噩噩,头重脚轻,好像夜晚的时间凭空被人抽走了一块。
我需要一个安静的环境,又不能绝对安静,海边是最好的选择,海浪声能帮助我入睡,但直到今天,我在这个地方睡了六个月零十二个晚上,并没有什么变化,甚至还有愈演愈烈的趋势,比如,我开始做梦了。
铃声还在执着地尖叫,我一手接起电话,一手掀开被子,刚踩上地面就觉得浑身酸疼,两腿发软。
那个梦……
我有些恼羞成怒,大步冲进卫生间,脱下内裤泄愤地扔进垃圾桶。
“唐医生?唐医生?”迟海风叫着。他只会在私下叫我维维,尽管我很讨厌他这么叫我。我听见电话那头警笛的声音,还有杂乱的人声和脚步声,心里一紧:“怎么了?”
“蔷薇大道十字东南边,这里出了事,你知道怎么过来吧?”
“我知……”我走到洗手台前,扫了镜子里一眼,忽然说不出话了。
从睡衣袖口露出的一截手臂上,有两块青得发紫的淤痕。我慢慢把手机放在洗手台上,慢慢把袖子撩开,五六片青青紫紫的伤痕错落分布,只消一眼我就知道,是碰撞伤,或者还有打击伤。像是某种呼应一般,后肩部位也传来火燎般的痛感,那是梦里周圣宇划破的地方。
心脏狠狠跳了一下,这不可能。
“喂?唐医生?喂?”迟海风的声音还在继续。
我拿起手机说:“我知道,我知道怎么过去,我马上就到。”
我挂掉电话,抖着手解睡衣的扣子,怎么也解不开,旁边的架子上放着一把剪刀,我想也没想地抓过来,被剪落的扣子争先恐后弹落到地上,镜子里我光裸的上半身满是伤痕,无一例外的撞击伤,看上去触目惊心。
伤口很新鲜,按上去有痛感,我转过身,后肩上一道锋利的划痕还在渗血,翻起的皮肉上是凝结的血痂,一碰就掉了。
不可能。怎么可能。
我颤抖地抚摸那道划痕,忽然一个激灵,不对,这不是割痕,如果是刀刃,不可能造成这么粗糙的割痕。
那这是什么?
我没有头绪,也无法冷静下来思考,我的脑子里都是周圣宇的声音,肾上腺素像浓缩咖啡般冲击我的神经,整栋房子静悄悄的,我胡乱洗完脸,套上长袖的衬衣和外套,一把抓起我的医事包。
凌晨的空气像清凉的薄荷,前一晚台风刚过,路面上一片残叶落花的破败景象。我把车退出车道,驶出住宅区大门,一开始路上空荡荡的,几分钟后车穿过沿海公路,城市的声音渐渐显现,市中心的大楼在视野里影影绰绰。
三个红绿灯后,右边是蔷薇东路,之后左转就到了目的地。没有救护车,没有隔离带,只有一个闪烁着红色警灯的警车,旁边几名穿制服的交警正在疏散为看热闹滞留的车辆。
我找了车位停下,竖起衬衣的领子遮住脖子,五米开外,迟海风靠在车门上朝我挥手:“唐医生,这里!”
我跟着他走进一条巷道,那里站着我另外两个同事,他们侧身让到一边,好让我看到案发现场,看清那具尸体的瞬间,我无声地吸了一口气。
一名三十岁左右的男子,右侧太阳穴上插着一把刀,只有刀柄在外,刀刃已经整个没入颅内,他双眼大睁,眼神空洞而错愕,脖子以一种奇异的角度歪在一旁,让我想起杂技团里的人体艺术,那群仿佛没有骨头的人。他的颈项脊椎骨被完全折断了。
但令我惊诧的不是这些,是那张脸,我认识他。或许不止我认识,迟海风也应该认识。但依照常情,我并不应该认识这个人,于是我只能不动声色,尽管心里已经掀起巨浪。
“怎么了?”迟海风走到我身边。
我蹲下来把医事包打开,戴上手套和口罩,顺便递给他一双,他摇摇头,举起双手:“有了。”
“拍照了吗?”我说。
“拍过了,”迟海风也蹲下来,带着外科手套的手在我眼前一晃,“看这是什么。”他的指间夹着一张扑克牌,红桃J。
我的眼睛被钉在那个鲜红的字母上,内心深处像被掏挖一空,又迅速被另一种东西填满。周圣宇,周圣宇,是你吗。我默默念着。
“呐,就扔在这儿,”迟海风指向尸体的胸口,若有所思地翻看那张扑克牌,“很可能是凶手留下的,不过是什么意思呢?某种暗号?”
“我要检查了。”我出声打断他。
出外勤的一般是轮值的法医,但因为南桥的特殊情况,整个八处只有我一个法医,迟海风早就撂下话:务必随叫随到。没有助理,我只好随身携带医事包,里面装着一些简单常用的工具。
我打开录音笔放在一边,从医事包里拿出一根很长的化学温度计,先量室外温度,再量尸体的温度。人死后的十个小时内,尸体温度每小时下降一度,这个人的死亡时间不超过五个小时。
我一边检查,一边用录音把结果记录下来。迟海风已经走到巷道入口处打电话,十分钟后他走回来,对我们说:“好消息,我们可能碰上了个连环杀人案。”
我手下一顿,这算什么好消息?
“怎么回事?”另外一名同事说。
“刚才北新分局的说,去年他们那边也有一起案子,现场也出现了这张红桃J的牌,”迟海风朝我扬了扬下巴,“唐医生,你从那边调过来的,应该知道吧?”
“听说过,”我关掉录音笔,把工具都收进包里,“不过当时是我的老师在负责,细节我并不清楚。”
迟海风点点头:“检完了?什么结果?如果作案手法也相同的话,那就确凿无疑是同一人干的了。”
“表面上看,死者太阳穴被锐器插入,颈部脊椎受创断裂,”我摘下口罩说,“但这些都不是直接死因。”
“那他是怎么死的?”
“枪杀。”
我说完,看着迟海风的表情,他一开始吃惊地睁大眼,接着眉头迅速皱成一团。没错,我想,这个案子和北新那起有着根本性不同。
“怎么会是枪杀?伤口在哪里?”迟海风快步走到尸体旁。
我拔掉尸体太阳穴上的刀,那是一把漂亮别致的尖刀,即使沾染了血迹,刀锋依然发出冷月般的光。我让他看清刀口的形状,又把头颅翻到另一面,失去脊椎支撑的头颅顺从地任我摆弄。
“子弹从这边进,从这边出。”我指着尸体另一侧太阳穴上的黑洞说。
迟海风瞠目结舌,很快反应过来:“你是说,凶手先用枪打死他,然后在枪眼上插了一把刀,接着又打断了他的脖子?”
“是这样。”我点头。
“哈?这是什么艺术手法,”迟海风用一种“操他妈的”的声调说,“人都死了,还拿尸体玩表演呢?”说完又接着问,“还有什么?”
“剩下的需要回去检查。”我回答。
“叫医护过来,”迟海风转头果断下令,“再把现场检查一遍,看看有没有遗留的子弹和弹壳之类的东西。”
两分钟后,两个穿着蓝色连身衣的医护人员抬着担架前来,在我和迟海风的指挥下,尸体被搬上了担架。
我脱下手套塞进包里,起身走到十米外的垃圾桶旁,想把刚才用过的口罩扔掉,垃圾桶最上面静静躺着一双手套,和我塞进包里的外科手套一模一样。我回过头,迟海风还在背对着我说话,时不时挥舞手臂,他的手套没有摘。
那一刻我不知道自己出于什么心理,尽管工作人员不能在案发现场随意丢弃垃圾,但实际行动中并不是所有人都会遵守这条规定,垃圾桶里的手套可以属于任何一个人,也许是另两名同事的,也许是早先来过的医护人员,但它只有一双,不论哪种情况它都不该是一双。我只犹豫了一秒,然后用最快的速度把手套扯出来,塞进风衣的兜里。
我跟在迟海风身后走出巷道,他看着我上车:“回去先确认死者身份。”
“明白。”我点头,戴上墨镜,发动车子。
迟海风不认识这个人,这让我有点惊讶,但转念一想,三年前那起火灾发生时,他也刚调来八处不久,那件事最终被断定为一场意外,即便私下有些流言蜚语,时间久了也不会再有人费心记得。
而且,三年虽然不长,有些人的变化却是天翻地覆,如果不是两天前才见过这个人,我也不敢断言他就是当年报纸和网络上那张照片里的警察。
刘建辉。我记得他的名字。
阳光洒在柏油路上,我的车经过第四医院时,余光从后视镜里飞快瞥过,院门前两个医护人员正从救护车后门拉出担架,家属踉跄跟在担架后,面容是悲痛到极致的扭曲。
每天都有人受伤,每天都有人死去。有人死在爱人怀里,有人死得悄无声息。
我一路都在竭力按捺自己不去查看手机,车从刑侦局大门驶入,停在过去半年我每天都去报到的白色大楼后面。有整十分钟我都没有动,然后我从副驾座椅上拿过手机,点开邮件。
收件箱里躺着一封新邮件:给豆奶。
突如其来的失重感攫走我的呼吸。这个世界上,只有周圣宇会这样叫我。
“给豆奶:就这样,伴着潮水,整夜躺在你身旁。”
3
我不是第一次收到这样的邮件,同样的邮件还有两封,没有署名,内容最长不超过20个字,主题栏只有“给豆奶”三个字。
最早的一封追溯到去年二月二十八日,第二封出现在八月二十日,那之后的第十天,我拿着调任书来到南桥。邮件的日期没什么特别,要说共同之处,那就是每封邮件的出现,都意味着一条生命的消逝。
迟海风说得对,这是一起连环杀人案。我有种预感,他迟早会搞清楚这一切,他是个优秀的警察。彬彬有礼和有些随意的外表下,他天性里的敏锐和警觉暴露无遗,我常常会在看着他的时候想起周圣宇,他们相像又截然不同,周圣宇是潜伏的野兽,时刻具备攻击性,我熟悉那种攻击性,但我不熟悉现在的迟海风,偶尔我会忌惮他那双精光四射的琥珀色眼睛,仿佛在他眼中,一切罪恶都无所遁形。
我仰头靠在椅背上,等待全身紧绷的肌肉自然放松。
邮件都被抹去了IP地址,无法追查,邮件的内容已经在我脑海里滚过几千几万次,一闭上眼睛,它们就缓缓浮动出来。
2014年2月28——在囚禁的阴暗里,为了你,一切又重新苏醒。
2014年8月20——不要惊醒你的爱人,让他自己醒来。
这些句子里都没有主语,语句中出现“你”或几乎不出现“我”字的,多是目空一切,狂妄自大的人,这倒很符合周圣宇的性格,可我知道还是不对,我没有从这些简短晦涩的句子里提取到周圣宇的气息,相反,它们给我一种奇妙的温柔感觉。
不论如何,这都不像是周圣宇的手笔,他这辈子都不会对我说出这样的话。
还能是什么人,又有什么人会叫我豆奶。
那是十八年前电视上的一则广告,因为广告语短小精悍朗朗上口,满城大街小巷几乎无人不知,周圣宇第一次听到许承叫我维维的时候,就脱口而出:“维维豆奶,欢乐开怀”,之后十八年,他一直戏谑地称呼我豆奶。
已经十八年了。这一刻我忽然从心底里生出一种无力感。我们纠缠了这么多年,许承也已经走了十一年。
许承是我和周圣宇之间的禁忌,从他死去那一刻起,我们两再也没提过这个名字,只能徒劳地背负愧疚的枷锁,懦弱又自我厌弃地活下去,然后在无人的角落里回忆他,想念他,却绝口不提他的名字。是许承的死把周圣宇和我绑在一起。
或者,我睁开眼睛,自嘲又绝望地想,我和他早就绑在一起了,许承只是添上了最后一道绳结,死结。
我打开车门,忽然又生出一丝大逆不道的庆幸,幸好,幸好许承走得早,如果他还活着,看到我和周圣宇现在的样子,一定无比失望和难过吧。
停尸间有股特殊的气味,死亡腐烂的臭味用再多除臭剂也掩盖不了,在清晨的这个时候,那股气味最为显著。
我走进办公室,两名医护人员正等着签发完文件离去,我把表单递给其中一人,走到窗口点燃一支烟,等烟抽完,办公室里又剩下我一个人,我换上白色的实验袍,走到隔壁房间,这才是我日常工作的地方。
手术用具推车上放着一台电器,一根线连接着激光棒,我摁下开关,激光棒立刻射出明亮的光线,如同液态宝石浮动在空气中。我转到X光桌的另一头,刘建辉的尸体躺在我正下方,我把他的DNA检测结果和身份信息报告放在一旁的桌面上,然后俯下身,开始一寸一寸探索这具僵硬的尸体。
激光棒可以找出极细微的证据,甚至汗水里的成分也会在它的刺激下发出光来,这比传统的指纹粉和化学药品有效率得多。但我并没有报多大希望。果然,尸体上什么也没有。
我关掉激光棒的开关,几乎是同时房门被推开,迟海风阴沉着脸走进来:“怎么样?”
我抬头看他一眼,指了指桌上的报告和检测结果,迟海风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根烟叼在嘴上,我立刻提醒他:“出去抽。” 他摇摇头说:“不点。”然后拿起报告,一言不发看起来。
我向他汇报:“死者名叫刘建辉,死因是脑部中弹,脖颈上没有打击伤,脊椎斜向断裂,推测是被凶手徒手拧断的。”
“指纹呢?”他问。
“没有,”我回头望了一眼台子上的尸体,“确切的说,尸体身上没有任何可疑痕迹。”
迟海风发出一声意味不明的冷哼。
我又拿起装着尖刀的物证袋:“这种刀,进口超市里有卖,美国非晶体合金水果刀,人民币599元。”
迟海风在纸张后面抬起脸,挑了下眉,拿下嘴里的烟:“你怎么知道?”
“我也在用这个,”我面无表情地说,“很好用。”
他和我对视几秒,有些叹息地笑了:“你还真是……和小时候一样啊。”
“子弹找到了吗?”为了阻止话题延伸下去,我及时打断他。
“这可惊喜了,不仅有子弹,还有弹壳,这家伙够嚣张的,”迟海风说完,脸色却又沉下来,我想结果一定不太好,果然听他说,“两枚子弹,7.62毫米空尖弹,弹壳上有标记,属于一把三年前报失的64式警用配枪。”
这个结果连我也不免惊讶了一下,公安机关的配枪上都会有些标志,一般情况下根据子弹和弹壳就可以定位枪支来源。不过我并不关心这些,只脱口问道:“怎么会是两个子弹?刘建辉身上只有一个伤口!”
“问得好,”迟海风说,“一个钉在墙里,沾了些人体组织,应该是穿过刘建辉脑袋的那一枚,另一个是在巷子口的水渠里找到的。”
我刚提起的心又落了回去,掩不住失望地说:“南桥大小街巷的水渠几乎都引得活水,子弹上的痕迹应该都被冲干净了吧。”
迟海风没有否认,语气却奇异的柔和起来,像是安慰:“弹道的人正在检查,我一会儿拿过来你再看看。”
我不置可否,叹息道:“枪是刘建辉报失的吧?他曾经在南桥西区派出所当警察。”
“没错,正是因为丢了枪他才被开除的,我说看着有点脸熟,竟然是他,”迟海风没有丝毫惊讶,目光重新落回那份身份报告上,脸色几番变幻,“所以他当年谎报枪支丢失,结果最后死在这把枪下。不过,我怀疑那第二枚子弹是他自己打出来的,枪在他身上,他有足够的机会第一时间拔枪反击,这一枪很可能打中了凶手。”
“真可惜。”我低声说道。
如果真的打中了凶手,如果子弹没有落在水里,那我们现在都不用头疼了。
“这个凶手真是太走运了,”迟海风轻蔑地说,“早上北新那边来电话,说他们那去年八月十三号死了一个,是一家酒吧的老板,叫赵东,半夜开车回家,第二天被人发现在离家一条街的公园里,脖子断了,太阳穴插了把刀,胸前放着一张红桃J纸牌。”
我静静地听着,等他继续说下去。他说:“再往前还有个二月二十一号的,他们现在怀疑也是同一个人干的,维维你猜猜,这个死得又是谁?”
“我怎么知道。” 我当然知道。我真是反感他这么叫我。
“高志杰,三年前也是南桥西区派出所的警察,而且,和刘建辉是搭档,”迟海风似乎陷入了思索中,眉头紧皱,眼睛微微眯起来,“不过这跟后面两起比起来,又有些不一样……”
“现场没有红桃J。”我说。
“没错。”迟海风的眼睛发出细微的亮光。
我说:“你认为这三起案子是有联系的?”
“赵东就是三年前那个码头仓库的承租人,高志杰和刘建辉是当时火灾现场的第一见证人,”迟海风看着我,“是不是很有意思,这三个人都跟三年前那场火有关。”
租下仓库的老板,两个第一时间赶到火灾现场的警察……
“还有一处古怪的地方,”迟海风继续说道,“高志杰的验尸报告显示,他是被重物击中后脑当场死亡的,凶手在他太阳穴上插了一根铁棍,那根棍子就是凶器,据说现场有搏斗过的痕迹,不过可惜,即使这样也没发现有用的线索。”
“是,尸体上没有指纹。”我说。
“所以我怀疑,凶手可能是戴着手套作案的。”
我感觉到自己的心脏猛地一沉。
“高志杰死的时候是二月份,冬天,凶手很可能戴了保暖手套,”迟海风冷静地说着,“也许是尝到了这样的好处,他又戴着手套杀了另外两个人,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房间里静寂无声。几分钟后,我开口道:“后两起案件的现场都显得利落有序,高志杰或许是他杀的第一个人,很可能是仓促作案。”
迟海风的眼睛蓦地一亮:“所以他没来及准备纸牌!”
我点点头,看他一手摩挲着下巴,脸上又出现那种因沉思而显得锋利严峻的神情。
“不过……这个红桃J,到底有什么特殊意义?还有利器插进太阳穴这个行为,怎么看都是画蛇添足。”
“报复。”我淡淡吐出两个字。
迟海风看着我。
“死后凌虐尸体的行为,多数都是因为仇恨。”我说。
迟海风说:“类似于鞭尸,是吧?”
我点头。
“那红桃J呢?”
我犹豫了一下,摇头:“不知道。”
或许我知道,但此刻我不想再跟他继续说下去,我还有件事情要做。
迟海风走后,我又等了五分钟,楼道里没有脚步声,我小心地反锁上门,深吸一口气,重新打开激光灯,垃圾桶里的那双手套被我平放在手术台上,我从工具车里抽了一把剪刀,沿着手套两侧边缘剪开。
房间里一会儿漆黑,一会儿又耀眼的明亮,刘建辉黑洞般的双眼在一旁盯着我,我没有丝毫感觉,全部心思都集中在一件事上,激光棒的光线照在手套内侧,当棒子移动到指套上方时,一抹浅得可怜的印子忽然跳了出来,我呆呆瞪了一会儿,感到脊背发凉。
我把指纹粉小心地刷在那枚印子上,用照相机拍下照片,然而检索系统没有给出我想要的结果,指纹的脊骨细节不清楚,无法检测。
我瞬间陷入深深的无望中。而后又忍不住反问自己,你到底在期盼什么?
把手套塞回风衣的兜里,我收好所有工具,把刘建辉的尸体送入冰箱。台风过后总是好天气,房门打开的一刻,阳光倾泻而入,明亮得令人眩晕。
刑侦大楼的每一寸地面都铺着白色的瓷砖,我的眼前却忽然出现了一片水泥地,同样明亮跃动的阳光,从教室门的罅隙里溜进来,金色的光线里,尘土颗粒都看得清楚。许承正在台上写下当天要背的诗词,是刘禹锡的《竹枝词》。
杨柳青青江水平,闻郎江上踏歌声,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晴却有晴。许承说诗里描绘了春日江上多变的阵雨气候,但那时候我们身处北方,无从体会那水雾缭绕的江河海岸。
多年以后我和周圣宇终于去了南方,却已经忘了竹枝词,忘了刘禹锡,许承,不敢忘,却也不敢记得太深。
我像个鬼魂一样轻飘飘走进办公室,一头栽倒在桌子上,睡眠不足的结果就是白天头疼欲裂,阿司匹林的盒子是空的,我忘记买新的了,只好把头埋进手肘里,疲倦地闭上眼睛。
4
【迟海风】
停尸间外面的楼道静悄悄的。
刑侦大楼的最深处有个设计巧妙的转角,转角外阳光通透犹如天堂,但只稍跨两步走到里面,就相当于从天堂走入地狱。光线在折线处戛然而止,那里是整栋大楼唯一一块阴影地。
转角线上一明一暗两个房间,就是唐维安的办公室,再心大的人也不喜欢停尸间这个地方,唐维安来之前,我们偶尔需要充当一下尸体搬运工,我和阿宽一左一右把尸体抬上床的时候,他总会把脸偏向一旁,我想就算有人用枪指着他的头,也不能迫使他直视死尸的脸,好像那些空洞的表情对他有某种特殊的效应似的。
于是这里成了刑侦局最僻静的区域,连带长时间呆在这里的人,也显得孤独冷漠。
早前哥几个私下里跟我说:“唐医生人是没问题,可就是感觉不好接触啊,是不是对咱有意见?”
我说:“不是,他就是那样,话少,从小就那样。”于是整个八处都知道了,我跟唐维安是老乡。
唐维安不喜欢我提起小时候的事,他用过的一个借口是,怕有人误会我跟他有裙带关系。虽然明知那就是个借口,那一刻我还是觉得他有点可爱,他认真说假话的样子像小鹿一样可爱。
我猜测他不想提到过去,是因为过去里有一些很大的伤口,我可以预见,不管我两再怎么努力的想绕过去,它们都是一座隐匿在雾中的山,但凡有一个人不小心吹散了雾,就会发现它触目惊心的横亘在眼前。
那座山叫许承,也叫周圣宇。
我记得许承,是因为他是我人生中第一位启蒙老师,会记得周圣宇,是因为唐维安,会记得唐维安,而且念念不忘二十多年,当然是因为我喜欢他。
小时候我天真的以为喜欢他就跟喜欢许承是一回事,毕竟那时候班里三十一号人,有三十个都喜欢许承,剩下那一个是周圣宇,我一直觉得周圣宇是斗牛犬变得。许承只跟周圣宇动过手,周圣宇是全班的祸害,拉帮结派,打架斗殴,考试拉低平均分,完全一个害群之马,偏偏他又是一副目中无人,唯我独尊的欠揍样。有多少人喜欢许承,就有多少人讨厌他,许承揍他的时候,我们都在下面暗暗握拳,打得好。
也有一些人喜欢唐维安,因为他长得漂亮。当然,还有一些觉悟比较高的,比如我,因为喜欢他写的作文,于是爱屋及乌了。
许承是我们的班主任,教语文,他第一天上课就笑盈盈对我们说:“你们可以不叫我老师,但不要忘记我老师的身份,大家好好相处,青山不改绿水长流,我可能哪天不再是你们的班主任,但语文课我会带你们到高中毕业。”
忘了说,我们小时候的那所学校,小初高一条龙,全封闭军事化管理,半个月放一次假,一次假为期两天,全城变态学校之首。
因为大家都喜欢许承的关系,我们班的语文成绩一直所向披靡,其中作文写得最好的,一个是我,一个是唐维安,许承因此偏爱我们两,特批语文晚自习可以不上,让我们去图书馆看书,但图书馆关门早,许承就让我们借了书,搬到他房间里看。
仲夏夜晚风习习,我和唐维安头碰头坐在同一张桌子上,我的腿稍微一动就碰到他的膝盖,我偷偷看他,他的侧脸安静而秀气,睫毛很长,柔软顺从地伏在眼皮下,像一把小刷子,在我心里刷一下,又一下,伴随许承在我们身后翻报纸的声音,哗啦啦,哗啦啦。
等再大一点,我青春期了,某种特征开始萌芽,对着唐维安产生了一些不该产生的念头,还在梦里梦到他,醒来手心里是我家老二,老二直挺挺的。于是我知道了,喜欢唐维安的喜欢,跟许承是不一样的。
然后我陷入了焦虑和痛苦之中,我他妈爱上一个男人?这算什么狗屁玩意儿。可气的是,唐维安什么都不知道,这小子还跟小时候一样,不说话,眼里只有书和许承,这可真让我,又爱又恨又生气。
老天没让我焦虑太久,一件突如其来的事打破了所有平静。
二零零三年,即将升入初三的夏天,许承因为杀人被捕入狱。
这件事原本是被封锁的,不知道哪个老师说漏了嘴,一场海啸轩然而起。
那个晚上全班人逃了晚自习冲到校长办公室质问,我在人群里找了一圈,没有找到唐维安,然后,身后忽然有个声音喊道:“许承杀了周圣宇他妈!”
一瞬间所有的声音尽数消失,在那黑暗静默的时刻,时间似乎无限漫长,我们互相打量对方,然后发现,周圣宇不在人群中。
校长表情沉痛地给我们解释,对许承的行为他也感到非常意外,没有人想身边发生这样的事。而且,那是许承。
我们换了一个临时班主任,但同学们的情绪依然愤怒,所有人都不相信,都在质疑这件事的真伪。许承杀人?怎么可能。我们写了联名信寄给检察院,一周后,我们在教务处听校长播放了一段录音,是许承的认罪书。
一切努力都成了徒劳,等大家的情绪平静下来,时间已经过去了两个月。这两个月里,唐维安和周圣宇都没来上课,没有人知道他们去了哪里。
他们再次出现在一个课间时分,并肩站在教室门口,教室的喧闹声陡然沉寂,所有人的目光都望着他们,我呆呆地看着唐维安,脑中敏锐的神经疯狂地叫嚣起来,提醒我,有什么东西不一样了。
唐维安和周圣宇,他们都不一样了,他们之间也不一样了。
二零零四年,许承入狱后的第二年,监狱发生了一次前所未有的大规模暴动,五人越狱,但不久又被抓了回来。暴动中死了几个犯人,有的是被铁制的床腿砸死,有的被削尖的牙刷捅死,有的则是被误伤,其中包括许承。
他被人用手肘夹住头拧断了脖子,那人后来说,许承倒在地上以后他才发现自己杀错了人。
许承的死是一场灾难,灾难过后,遍地荒芜。这场灾难波及了许多人,包括当时敬爱他的学生,包括唐维安,包括周圣宇,包括我。他死在三十五岁,正当好的年纪,成了我们心口上的一道伤,看着还好,一碰就疼。
那件事的真相没有人知道,大家不约而同的保持缄默,没有人去问周圣宇,因为不知道从哪里听说,周圣宇原本生在单亲家庭,现在唯一的亲人也死了,尽管不确定怎么死的,但周圣宇彻底变成孤儿的事实无疑。我们都有种预感,他很快就要走了。
高一暑假结束,入学的第一天,周圣宇没有出现,同样没来报道的还有唐维安。
半个月后,新学期第一次放假,我拿着打听到的唐维安的住址去找他,那是个有些破旧的小区,我敲了很久的门,没有任何回音,直到有人从上一层楼梯走下来,不太高兴地对我说:“小伙子,别敲了,这家人一夏天都没回来。”
我问:“是唐维安家吗?”
“对,是他们家。”
我又问:“您知道他去哪里了吗?我是他同学,他没来上学,我有点担心他。”
“没去上学啊?那我不知道,”那人惊讶了一下,随即摇摇头,叹了一口气,“这孩子本来就没人管,现在连学都不上了。”
我原本已经打算走了,听到这句话又转回身:“怎么没人管呢?他爸他妈呢?”
“没爸,这家就没男人,”那人说道,又怕我不相信似的,语气严肃起来,“我跟他们住上下楼十几年了,这家搬过来就只有一个女人,带着一个小孩,她管小孩叫维维,可不就是你同学,那女人后来又嫁人了,就剩下小孩一个了。”
那人说完挥挥手走了,留下我呆呆站在唐维安家门前,久久未挪动一步。
收假后的第二天,班主任在班会上宣布了唐维安转学的消息,他的话音刚落我就站了起来,语气近乎质问:“什么时候?他什么时候办手续的!”
“刚才……”班主任呆呆看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