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奇怪,明明辗转反侧都无法入眠,听了辰均的话却接连睡了四个时辰。
我抬头,瞧见辰均盯着一对黑眼圈。
“你眼睛怎么了?”
辰均挥挥手,道:“无事。”
“我记得你昨天讲到巡察使――然后呢,呃,我睡着了。”
“没事,以后慢慢讲与你,”辰均无奈道,“你最近嗜睡、灵力不支,是吗?”
“你怎么知道?”
“我给你的果酒你一坛都没有喝,都藏在屋后……”
“太酸了,不喜欢,能不能换种味道的。”
“李子酿的,自然是酸。可你不得不喝,再这样下去,你那几百年的道行也得磨没了。”
“我宁愿是桃子酿的。”
“抱歉,先前西王母寿宴,蟠桃让她摘尽了。”
“我喝,我喝的,多喝,就不酸了。”一想到这酒是辰均千里迢迢去东海拿的,心都甜了,哪里还尝得出酸味。
“哇――酸,牙要掉了!”
“神仙掉什么牙。”辰均忍笑不已。
☆、缓诉缘由,弄巧成拙
“新庐居无俦,斜顾林鸟咻。日夕染素云,浅泉绕乔楸……”
“这是你刻在上面的?颇类隐士之言。”
我抬首,见辰均正饶有兴趣地打量着竹门。干笑一声:“这是我飞升前写的,闲来无事时,觉得应景就刻上了。”现在却不太应景了,虽然树木、泉水与夕阳依旧组成一副凄清的图画。但已旧的竹屋里,我不再是形单影只。
我们二人在这幅图画中怎么着也得浓墨重彩地画上几笔。
“以前的事你记得几分?”
“柴米油盐琐碎事倒是印象深刻,人物就不大记得了。”当然,除开梦境不谈。
辰均的语气忽然慎重起来:“慕乐,杜湲定是跟你说了什么,让你产生疑窦。我想是时候将实情告知于你,可是又没想好怎样告诉你。”
能让辰均如此谨慎迟疑,此事必然重大,我实在想不通我这一芝麻小仙能与何等事情有干系。
“咳咳,不急,来日方长。”
辰均惊讶地看了我一眼:“你不急,我却心焦了。”
“……”我也很好奇,但也知好奇心害死猫啊。
“罢了,有人会让你知道的。”
“……”
自从辰均住了进来,我就被勒令不得靠近那颗梧桐树。
“为何?”
“其一,树有生虫。”
树生虫为常态,不生虫才为非常态……若要苛刻如此,鸟族不就得灭绝。听说饥荒之年,籽谷量少,鸟族只能啄木吞虫。听起来是有几分恶心。
“其二,天有阴雨。”
诶,这时候却有人记得施雨了。
“谁布的雨?”
“我。”
龙分两类,金龙控火,白龙则掌水。据说在很久以前,辰均曾统领四海龙族,自然是懂水系术法的,我居然忘了这茬。
“……能收回来吗?”
辰均笑着摆了摆头:“其三,室有远客。”
自带座椅床褥顺便反客为主的远客。
“好啦,我不上去还不行了吗。”
“你要习惯。在天庭也未见你如此,想必是到了凡间‘原形毕露’。”辰均笑得愈发灿烂。
“我们做个交易如何?我不喜睡床,你若依了我,我就允你一件事。为上君您做牛做马都行。”
“呵呵。不依。”
“不依就不依。”
―――――――――――――
不论在凡间还是天界,最令我得意之处便是写得一扎好话本,若拿台上咿呀啊唱上一段,端的是缠绵悱恻。最近我却瞧出来辰均也有些快板先生的潜质。他从诸神为祸人间说起,细致地讲了一番谱梦鉴的由来,又详略有别地说了一通诸神的斑斑劣迹还有杜沐两家的昭昭功绩云云。
果真印证了那句“说的比唱的还好听”。
如果不是那么拖沓的话。
如果不是每天都要跟我说“你昨天又睡着啦,我们接着从后半段谈起”的话。
如果不是一看到他一听到他的声音就可以很快入眠的话。
于是乎,讲了近半旬,我还是只知道:谱梦鉴是惹祸的诸神收集的凡情所聚成型,而且它还有个孪生兄弟叫观尘镜,后者如今在司命手中……
这半旬以来,邛西阴雨连绵不绝,天色昏暗,做不到不以物悲喜,我就只能望着天发呆,暗自抒发愁绪。本以为鲸吞了数坛李子酒,总归有所成效。于是覆手捏了个术想生朵云,却只成一团雾气,顿时气馁不己。
看来短时间内是无法独自出行了,也不知我这灵力怎会消减得如此之快,威力和果酒相比居然不分伯仲,若无果酒,按这速度下去,不出半年就会沦为肉体凡胎。
听说巴蜀杜氏足足磨了千万年,之前见到的杜湲虽为凡夫,却又远胜常人。所以是他们资质惊人?
又或者是我这仙升得忒容易了,连悟道都没有,本就根基不稳、道心不固,又生了不该有的心思,天道便降下惩罚,把我打回原形。
我不愿意把事情往坏处想,更不想怀疑辰均,我想要的只是一个真相,也许它微不足道,于我今后没有任何影响,但一日不明,它便一日盘旋于脑海,令我不安。
司命或许知道些什么,如何召得他来?
驴脑袋总算灵光了一次,我有了一个主意。
是夜,天沉如水,秋风簌簌。发现辰均如往常一般沉睡后,我麻溜地爬起床,穿戴整齐,轻步迈向中庭。
凡间四季更为分明,天已近冬,冷风如刮骨一般扫过。我悄悄寻得丹元所在,感受着丹田处滚滚热流,心想,便只需一捣丹田,就可以让神仙如飞灰湮灭,神仙也并非永生不死,六界有太多意外始料不及。
好在,我只是拿它做个引子。
决议已下,我双掌叠紧,催动灵力缓缓压至丹田。
丹元刚刚感受到压力,我的身体便开始簌簌发抖,两息后,已经是冷汗淋漓。
司命不会是酒虫上脑了吧,怎的还没来?
三息时。
“你干什么!”我听见一声怒吼从屋内传来。
没想到司命没惊来,却先惊动了辰均。心下慌张,我习惯性地收回双手抱腹,却忘了收回灵力……
噗――
我能感受到自己被拥入一个温暖的怀抱,我的脸上滑腻腻的,好似血和泪和在了一起。
“慕,慕乐,你为何要做傻事?我就这般让你生厌?”
我的目光勉强透过眼皮,入眼却是辰均青白的糊满涕泪的脸。
“不是,我,我――”我一点也不讨厌你,相反,欢喜你至极。
然而,我的嘴巴一直在哆嗦说不出话来。
失去意识前我还在想:若我醒过来,得陷入何种尴尬的境况哎。之前听说司命掌命,所以对于生死尤为敏感,若是神仙的丹元受到威胁,司命不可能没有察觉,这一察觉,不就可以见到他并且问些事儿了嘛。可万万没想到司命居然如此靠不住!这还是我认识的那个昼夜不息、勤勤恳恳如蜜蜂的司命吗!司命啊司命,你差点要了我的命啊。
再说辰均,他的眼神真真刺痛了我,想我慕乐阅人无数,怎会不知那是悲伤和懊悔。
哎,为了辰均,我也要快点醒来,也好跟他解释清楚啊。
“辰均,你一定会谅解我的对不对。”
作者有话要说: \^O^/存稿君晚六点准时来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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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卷为前尘篇←_←
上帝(小芝兰)视角透露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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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山上,始见君子(前尘篇开始)
前情提示:此为前尘篇,想顺着看下去的请直接移步第四卷。
天历二十万五千九百九十八年。
伦天界,连云山。
我叫沐乐,乐曲的乐。
我住在伦天界的连云山上,伦天界是天界和凡间连接之处,伦,类也。天地开辟时的那次神魔大战,先凤君陨落,逝世前将神念留在族中,以观后人。
凤族本就人丁凋零,而且越往后血脉越不纯。能真正涅槃为凤凰的屈指可数,凤族一时式微,为避龙族锋芒,便来到下界荆楚荒蛮之地,并舍弃凤姓,改为沐氏,建城凤凰山。杜氏感念先凤君为旧主,也自请镇守巴蜀之地……这些旧事都是我从藏书阁里看来的。
我是沐家第七代嫡系子孙,我母亲被族人奉为尊上,然而她一开始只是个凡人。我几乎没见过父亲,也很少能见得到母亲。她一直在为振兴沐氏而劳碌奔波。
因为沐氏已经很久没有真正的凤凰了。上一次涅槃为凤的,还是我已经过世的祖母。
今年我就要满五百岁了,凤族以五百岁为成年,也就是说,我即将加冠成人。
成人礼还有个不成文的规定,那便是,下山游历。
连云山顶,只手可触星云,故得此名。山顶是积年不化的冰雪,山腰上则密密麻麻布满松针,到了山麓,疏疏落落住着几户人家,靠打猎为生。下山后我要去的地方不是偏居一隅、冷冷清清的蜀道,而是传闻中繁花似锦的中原。
中原还有个传闻,那里的人心思玲珑、狡猾如狐,还有些游离六界的怨魂恶鬼,要是着了他们的道,神仙也得阴沟里翻船。所以,下山不得不慎重,灵丹法器也要带全了。
这一日,我游山归来,发现我的树上坐了一个人。
“何方神圣,报上名头?”
“天界特使辰均,见过沐少主。”他从树上一跃而下。
十七八岁的青颜,雍容华贵的气度,是我对他的第一印象。
“天界特使?你何以自证?”天界与伦天界向来没有什么交集,这人既然能飞到连云山顶,实力定然不弱,我且小心试探一二。
却听他说:“我无需自证。我乃灵始尊君座下弟子,天帝胞弟。”
“……”这个与我一般大的少年就是那个两百岁便渡满四十九道天雷成为上神、闻名六界的北辰君?
“此来原因有二,一是沐少主即将成人,天界派我送来贺礼,其二,魔族贼心不死,近来频有调兵之事,天庭欲与沐氏共商对策。还望少主多加配合。”
看来这人是真的来干正事的,只是方向感不好找错了地方。我道:“定当配合,只是天官走错了地方,此处为连云山,乃是我清修之处,你须得再南行数里才能见到其他族人所居之地。”
“那能否劳烦少主引路?此间‘丘陵谷涧诚相似,绿松清泉无不同’,也就这连云山高耸入云容易辩识了。”
“为你指路倒是容易,只不过,你要先回答我一个问题。”
“愿闻其详。”
“连云山,凡界俗称通天塔,凡人认为只要能攀爬上山,就能求得神药,得长生。但是,纵然神仙法力高超,都未必飞得上山,我掌握了族中秘法才能上来,你是如何做到轻松上山的?”
他轻笑:“你看那边。”
我顺着他所指的方向望去,只见七彩祥云汇聚成一线,凝实成一座虹桥。将连云山与附近高山相连。想必他便是凭此连出一座旋梯,稳步上的山。
好大的手笔!凭借他的灵力,御剑腾云上山都不是什么难事,偏偏为了图个安逸,浪费这么多灵力,如此奢侈浪费,定是龙族无疑。
“这般手笔,沐乐还是头回见。”我撇了撇嘴道。
“若是狼狈前来,倒是失礼了。”
是这样吗?我摇了摇头:“这些都是小节,不必拘泥,正巧我也要下山,只是,天官劳碌奔波前来,耗费灵力甚多,即刻赶路可还行?”
“无妨的。”
――――――――――――
连云山我十分熟悉,再加上神仙非比寻常的脚力,不到一个时辰就轻松下了山,此时还是初春时节,春寒料峭,到了山脚,可以隐约从云雾里看到直升起来的炉烟。走进一点,可以看到木门上斑驳的水痕。我放快了脚步想要穿过这个静谧的小邑,突然意识到此行不是我一个人在奔走,回头一看,北辰君离的远了些,仍是不急不缓的拖在后面。
这人怎么生的这般好看,若叫凡人看到了,可不惊叹一句“雾中惊鸿子,疑是玉庭仙”?
他也怪有趣的,一直在东张西望,像刚从乡下到了城中。
我无奈地捂脸,走近些提醒他:“喂,北辰君,你不是急着要去凤凰山吗?莫不是诓我的。”
“赶路自然是要紧的,不过若是能顺道看一趟人间风貌,更是不枉此行了。”
“原来北辰君是第一次下凡啊,凡间诸事,看过也就兴致缺缺了,君不闻凡人有七苦,所以天界惯把些犯了事的神仙投入轮回丢到人间来。”
“沐少主对此有研究?”他挑眉。
“那倒没有,我从书里看到的,”我干笑一声,“略有涉猎。”
“书中有乾坤,是我孤陋寡闻了。只不过还有个更巧的方法看,少主有没有兴趣?”
“是什么――”
我话音未落,就见他变出一面镜子。镜子很是古朴,镜缘有一串无法识别的阴文,像是一个个术咒参差其上。手柄则有着规律的纹路,有云纹、龙凤纹。镜尾挂着璎珞串和流苏。
“就是这个,本来想等你满五百岁那天再给你,不曾想现在它就派上用场了。”
“天庭怎么想着要来送礼,还是面镜子,我一个男孩子,用不着吧。”
“……”他上下打量了我一番,似乎有些愕然,半会才说:“我还以为你是女的――呃,虽然这的确是面镜子,但当神器也是可以使的。你,就,凑合着用吧。”
他的眼神有些闪躲,我看着好笑,心想,虽然以前沐氏的确是奉女子为历代尊主、少主。但是,且不说尊主有无女儿,就像我父母亲那样不在一起,我也不可能平白多出一个妹妹来。所以到了母亲这就改了规矩……也就是我出生以来的事,天庭不知道也是常情。而且我也觉得沐乐这名字太过女气了。
我推了他一把,道:“礼物我就收下了,不知这神器有何妙用呢?”
他转头看了我一眼,继而平视前方,释然道:“那便收下吧。等我一下。”
只见他出手抹掉了上面的阴文,又以指为笔,写下:沐露沾霜,乐起庭芳。
“从今以后,此物归你所有。对了,你可以叫它谱梦鉴。”
我接过镜子,总感觉冥冥天道有了某种道不明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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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有妙用,龙凤之论
听了北辰君好一番解释,我才知道这谱梦鉴的由来居然与我沐氏也有关联。
观尘镜和谱梦鉴一实一虚。前者观的是即时即景,而后者则用来“瞻前顾后”和衍生梦境。
听起来像是两件厉害的法器,可是对于神仙来说,拈卦算命乃是必修功课,它们就有些鸡肋了。当做小玩意倒是不错。
观尘镜被司命所得,他掌管凡间众人的命数,偶尔用观尘镜瞧一瞧自己的“杰作”倒也不失为一种乐趣。
原本谱梦鉴也要交给司命,但是由于北辰君对凡间浓厚的兴趣,司命不得不忍痛放弃。
弄清楚前因后果,我戏谑道:“原本就应是我家的,如今也算物归原主?”
北辰君咧嘴一笑:“终归是我大老远送来的,也是我的一厢情谊,少主莫再嫌弃了。”
“怎会,北辰君千里送鹅毛,我沐乐认你这个朋友。”
“既是朋友,唤你沐乐可好。”
“当然可以,那我要怎么称呼你呢?北辰君?”
“叫我辰均吧,沐乐。”
“好,辰均。”
没想到我还没下山就交了个朋友,还是大名鼎鼎的北辰君。
我正低头窃喜,就听到辰均说“走了,我带你去看看这谱梦鉴的妙用。”
我们随意选了一家近处的猎户,隐身靠近的时候,可以听见里边磨刀霍霍的声音。
“这猎人怎么干起屠夫的活了?”
辰均指了指谱梦鉴说:“你看这里,这是猎人的梦境。”
我盯着明亮的镜子,过了一会,看到猎人作屠夫打扮,笑呵呵地和同伴拉了一车猪往市集赶。
“所以是这个猎人梦到自己成了个屠夫,起床时回味起梦里的事,于是想去磨刀?”
“辰均点点头说:“大抵便是如此,不过这梦不是他神游太虚所得,而是下一世的场景。”
“他如何能看到来生?”
“他自然做不到,是三更时我用谱梦鉴窥探了他的来世,然后还了他一个虚影,估计这猎人生活困苦、食不果腹,才会对当一个富足的屠夫耿耿于怀,故而这个梦格外深刻些。”
“我明白了,那它也可以窥探神仙的事吗?”
辰均摇摇头说:“神仙命格由天道所定,不可更改,改之,则是逆天而行。即便仅仅是窥探一二,也会对运道产生不可控制的影响。千万不能冒险一试。”
“明白了。”我喃喃道,还真是鸡肋的法器。
“你可不要太小瞧它,昔日先凤君陨落,还是靠它留住了一抹神念。”
“就是靠它?”我不禁肃然起敬,能承载神念的法器也是凤毛麟角了。
―――――――――――――
将谱梦鉴妥当收好后,我和辰均继续南行。
途遇一座三层的酒楼,辰均听闻凡间吃食讲究“色香味形”,便兴冲冲拉了我进去。
我们就近坐在一楼大厅里,旁边的人或猜酒划拳,或嬉笑怒骂,乱糟糟一片,便显得我们格格不入。
这时小二凑了过来说:“诶哟,两位贵客怎么坐在一楼了,掌柜刚刚还训我招待不周呢,能否移步二楼雅座?”
书里似乎也提到了这类酒肆茶楼,一层为贩夫走卒聚饮之地,二层为雅座,用屏风隔开,三层则为独立的房间,需要提前预订。
我刚要道好,就听见辰均说:“这我却不懂了,你且说说在一楼喝一碗茶需要几文?”
“回公子,一文。”
“那在二楼呢?”
那小二迟疑了一下说:“十文。”
“那为何我多花了几分气力上了二楼喝茶,却要多花钱呢?”
那小二一时脑袋没转过弯,我看着想笑,打发他走:“咳咳,这位公子的意思是他旅行奔波多有劳累,不欲上楼,你只管拿你们的招牌珍馐来,这是给你的。”
我扔给他赏钱,看他乐呵呵地走了后,终于没忍住笑出声来,凑近了与辰均小声道:“辰均,你何苦为难一介凡人,我看啊,你这条龙锱铢计较起来毫不逊于那只铁公鸡嘛哈哈。”
“我只是想试探一下,看来凡人也不是个个都那么精明。”
“那是自然,聪明的人百里挑一,聪明有慧根的更是万里寻一,凡人求道不易,由此可窥一二。”
辰均点头默许。
过了半盏茶的时间,那小二端了碗盘过来了。
“二位客官,这就是我们小店的头号招牌‘龙肝凤髓’,不仅酥脆香甜,且是大补之物,好多回头客就是冲着它来的……”
我和辰均不约而同盯住了那道菜。
半晌,辰均道:“哪来的龙肝和凤髓,诓人的吧。”
“贵客说笑了,这龙凤乃上古开天地时的神物,寻常人哪见过,更别说吃了。所谓龙肝凤髓,其实是取了上好的蛇肉和乌鸡肉烹制而成。味道极鲜……”
听了他一番解释,辰均面色稍霁:“下去吧。”
“好嘞。”
小二走后,辰均抱怨说:“凡人取菜名真是太损了。”
“我倒觉得很贴切啊,以蛇代龙,以鸡替凤,也亏他们想的出来。”
这道菜名字听着发怵,是吃不成了,也没让再上其他菜,怕又是什么“龙心凤肝”“龙肝豹胎”。
空有色香味形,却在这“意”字上跌了跟头。
我和辰均喝完茶便付账走人,可以看出辰均对凡间吃食十分失望。
我安慰他说:“还是有真正算得上珍馐的,不过今天没有口福,没给你我遇上。”
“沐乐还未辟谷吗?”
“偶有嘴馋,便来蜀道寻些美食,久成习惯,哪里能禁得住。不过我吃的多是酥卷点心之类,这以龙凤为名的菜品还是头一回听说。先前只知道龙凤呈祥寓意美好,哪曾想凡人竟然能把吃的念头动到神物身上。”
“龙凤呈祥?”
“呃,凡人以龙凤象征男女,也是太偏颇了,谁也没规定龙为男子,凤就一定是女子啊。”我小声嘀咕着。
“有道理,沐乐真是妙语连珠。”
“过奖了,我就是随口一说。”我暗想,辰均好不容易人间走一遭,总要饱了口福再走啊。于是提议去途中必经的一家煎饼点心店铺。
辰均欣然应允。
☆、同行三人,缔结金兰(上)
最初,天地分离,衍生神、仙、妖、魔、人、冥六界。人界即是凡间;冥界为地府,恶鬼凶煞所处;妖魔聚集之地围绕人界,妖在东北方,魔在西南角;仙界凌驾人界之上,神界则更飘渺,俯瞰其余五界。
神魔大战时,六界元气大伤,仙界几为覆灭,神界亦残破不堪。两界并做一处为天庭,分上下。上天庭为诸神与高阶仙者所居之处,下天庭又称长生界,聚集了得道散仙。
虽实为五界,但仍以习惯称为六界。
那时,六界秩序未定,界限不明。天庭与妖魔两界多有摩擦,仙官们经常驯服妖兽作为坐骑奴仆。
如今,天庭的仙官都只豢养灵宠而不要坐骑,与混沌初开天庭新建时截然不同。现天帝是个较仁慈的帝君,即位时便讲“万物通灵可为神”,本意是招纳一批下天庭的散仙为上天庭各司效力,却不料妖界也有妖信以为真,并且通过了天雷的检验,也飞升了。
飞升的牛羊马仙不忍子子孙孙都受人奴役驱使,便日日缠着天帝他老人家哭诉衷肠,然而,凡界若无畜力,怕是会引来人怨。所以,经过几番协商,只是规定了不得任意驱使生了灵智的牲畜飞禽,不过仔细一想,若无灵智无修为,哪个神仙会要一个这样的坐骑。
此令等于是禁用了坐骑,再细思一二,便可知牛羊马仙的弦外之音了,明为悲悯后代,暗为提高声望。
不过也是,任谁看到自己的同族被奴役,除了惺惺相惜,还会感觉到没有面子吧。
这群从妖界飞升的仙十分聪慧,他们不仅要提高自己在天庭的地位,还为了增添在凡界的声望,弄出了个“十二生肖”愚弄凡人。
在天庭,任凭你是上神还是散仙,老老实实御剑腾云吧!
所以对于刚刚飞升的散仙来说,连随心出行都成了难坎。
我们沐氏虽为凤族之后,却不是人人都为纯正的凤凰,故而修炼飞行如婴儿学步。令我自己都诧异的是,我生来便会飞――于是,族中众人认为我有涅槃的潜质,便把我丢到连云山上苦修,一去便是四百多年。
听了我的一番话,辰均说:“连云山,极为苦寒之地,若在那儿待久了,说不准就是一个清冷孤傲的性子,我瞧你倒不是这样。”
“本是孤身一人,冷傲给谁看呢?我想了想,还是活泛些,这样比较容易交到朋友。”可不是嘛,旁边这位就是个实证。
“苦修数年,沐乐,还有其他朋友吗?”
“自然是有的,不过只有一个,他喜欢游历四方,却性子内敛,看起来,他倒更像那个闭门造车的。”我不假思索道。
“那,沐乐能否告知你的那个朋友是凡人?还是哪位仙家?”辰均似乎以为我在瞎编。
我说:“都不算吧。”
辰均皱了皱眉道:“难不成是妖?”
如今六界虽不是完全太平,但相互之间偶有沟通,算得上井水不犯河水,神仙与妖魔私交甚好的也不是没有。难怪辰均会以为是妖,不过我的朋友的确不是妖,于是我连忙道:“当然不是,也不是魔族,你忘了,巴蜀杜氏。”
“你说的朋友不会是那位得证仙阶却甘愿滞留人间的杜公子吧。”
“这你都知晓。”我惊讶道。一瞬间有种辰均无所不知的错觉。
辰均淡淡道:“只是听司命碎嘴时谈起,司命还说,估摸着那位杜公子是舍不得在凡间的如花美眷才不愿意去往天界,没曾想却是舍不得朋友――”
辰均的话略显冷淡,似乎对杜湲有所不满。想想也是,修道之人都以飞升为荣,俗话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巴蜀杜氏已经没落至此,若杜湲得证仙阶后去天庭提携一把,说不定杜氏便能从“护卫先凤君不力”的低潮中走出来,重振辉煌。然而杜湲却拒绝了,天庭一定会认为他桀骜无礼,损了天庭的面子。
我有心为杜湲辩解几句,便说:“杜湲是不是因为顾及我才婉拒仙阶我不知道,但他的确极重情义,于此事他应该有自己的苦衷吧。”
“沐乐说的是,我却没有责难他的意思,只是对杜公子其人十分好奇罢了,有幸一定要结交一番,说不定我们三人还可学凡人一般缔结金兰呢。”
我笑了笑,此事暂可揭过。
――――――――――――
光秃秃的原野上,一辆无顶的牛车缓缓驶过。草垫上坐着我与辰均,一头老黑牛在前面不疾不徐的走着,如闲庭信步。我们则相对而坐,促膝而谈。
我本以为辰均对于凡间的事物太过感兴趣,所以连这牛车也想体验一番。
可现在更觉得与在连云山虹桥作梯一样,辰均此举是为了保持他雅正端方的姿态。
可他却说:累了,自然要借助外力。
薄如蝉翼,轻若柳絮。暖风微微,翻飞的是辰均的衣袂。
临近蜀城,道路中淤泥渐少,空气里淡了草树腐朽的味道,添了几分花木清香。伏地或半扑的枯藤老树序立起来,沿着外郭,似万人朝拜。
还没来得及一瞥蜀城的繁华,我就在外围给人唬住了。
“沐乐,我与你说,此时不宜入城,否则,祸福难料。”
拦住我与辰均的是杜湲。
说来也巧,我凭借记忆中的那棵古老的榕树寻着了那家卖煎饼点心的老店,杜湲却早已在那里“守株待兔”。
“杜湲,你怎么在这里?”
“我游历归来,细算日子,你也该下山了,于是在此等候。”杜湲还是老样子,性子不温不火,说话慢条斯理,他明明看见了辰均,心存疑惑,却与我寒暄了许久,才把目光看下辰均说:“这位可是北辰君?”
辰均讶然道:“不知我何时如此有名了。还是说,杜公子心细如发,发现了什么端倪。”
“北辰君之名响彻六界,自是无人不晓,然,在下区区小卒,先前一直没有晤君一面的机会,我是无意间看到谱梦鉴才斗胆猜测――”杜湲客气道。
作者有话要说: 存稿君倾情奉上~
今天二更
☆、同行三人,缔结金兰(下)
“哈哈,杜公子太过自谦了,我常听沐乐提起你。今日有幸相见,当浮一大白。”
我想,还好我之前说了不少好话。
客套几番后,总算是说起我们来这里的目的,煎饼,点心。
杜湲抚额道:“怕是山中无日月,沐乐你也犯糊涂了。你要找的那家店,早在你上山之前就关了。神仙尚且不永生,凡人哪有滞留于世的道理呢。”
难怪我总觉着疏忽了什么。
这时辰均说道:“先前与沐乐探讨凡间吃食,偶然提及生了兴致,故来寻找。既然能被沐乐惦念良久,必然有其特殊之处,这样的美食,难道就无人延传了?”
这话说到了点子上,我随即附和道:“辰均说的不错,我刚刚上楼时看见下边还挂着茶旗,上面写着‘百年老店,童叟不欺’。”
杜湲笑道:“你们也算误打误撞,这里刚好有你们要找的煎饼和点心,只是,称不称你们的意就不好说了。”
“此话怎讲?”辰均问。
“都说凤凰一族非梧桐不止,非练实不食,非醴泉不饮,虽不至于苛刻如此,但沐乐在饮食上也是极其讲究。不料,一日降临乡野,尝了次凡间的奇特滋味,终不能忘。其实,那煎饼选材普通,做工粗劣,食之无益。”
杜湲娓娓道来,倒是唤起了我的回忆。我想起就是在那棵榕树旁,年幼的杜湲拿着煎饼骗我说“人间至美之食,少主要不要尝一尝?”我用手绢接过那张煎饼,油渍了一大块,我咬了几口,口感不佳,就扔了,之后我腹痛半日,杜湲还被其父责罚。
后来,我渐渐明白美味是相对于终年不沾荤腥、食无油盐的一些最卑微的凡人而言。而那一年恰好蜀道闹了饥荒,饿殍遍野。
我捂脸道:“不好意思,辰均,是我想岔了,根本不是什么佳味。”
“无妨。记着的未必是真实,念着的未必是所思――实属常情。不是说这家点心也不错吗?”辰均安慰道。
杜湲说:“没错,这家点心倍受推崇。”
没过多久,伙计端了各式点心上来。芙蓉卷、茯苓糕、桂花糖、蒸栗粉糕、如意糕、梅花香饼、玫瑰酥……
我逐个尝了尝,还比较满意,却见辰均依然端坐,不像我,已经吞了好几块入腹。
“辰均,你怎么了?”
“没什么,我只是不喜甜食,你们尽兴就好,不必管我。”
这时杜湲问道:“听闻天庭中人只饮琼浆玉露,所以饮食间不得人间诸多滋味,可是真的?”
“是真的,”辰均道,“不过也不是全然正确。凡界婴儿本也是不知滋味,但沾染日久,遂能分辨取舍。神仙亦然,司命断言我此番下凡是深涉凡尘,他说的没错,我于途中便尝得出滋味了。”
我暗想,没想到上天庭的神仙是这般可怜,居然吃东西尝不出味道。还好辰均天资聪慧,这么快就能分辨酸甜苦辣咸了。
不过,“你为何单单不喜欢甜食?”疑问在我心里,然后溜到嘴边,问了出来。
“我听说,在凡间不论男女老少、公卿黎庶都喜爱甜食,所以一早尝了,但实在不喜欢。”辰均懊恼道。
我默默替辰均惋惜,没有细想这其中的深意。
我道:“既然如此,我倒是想到一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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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小铲除去表层的土,足足挖了四五丈后,才得以看见底下的地窖。
“酒?”
“辰均你猜对了!”
杜湲道:“无事不随意饮酒,这是家训,看来我这次是没有口福了。”
我笑问:“杜湲你觉得辰均怎样?”
杜湲微愣:“北辰君自然是芝兰玉树,与其交谈如沐春风――”
“那就对了嘛,先前我与辰均说好了,若你二人合得来,我们三人便结契为兄弟。”
“这――”杜湲显然有些迟疑,或者说还没反应过来。
“沐乐所说不假,我无意见。”辰均道。
我看到杜湲缓缓点了头,道:“我听闻凡人极重金兰之契,故而歃血为誓,得证于天。”
杜湲说:“我虽是肉体凡胎,但我的性命却是由天道掌管。所以,歃血为盟就不必了。我杜湲在此立誓,今日三人结为兄弟,必肝胆相照,不背情义,若违,甘愿尝尽凡间七苦,永世不得解。”
“今日我沐乐与辰均、杜湲义结为兄弟,定至诚至信,不负真心,若违,尝天雷轰顶之刑。”
“我辰均以上神之名起誓,今日结为兄弟,一定相互扶持,无所欺瞒,若违――神格湮灭,再不入长生道。”
我心想,一个比一个狠!
立誓后便要依照惯例排个序,我道:“虽是兄弟,但我们之间还是不太熟悉,像年龄、习惯之类总要互相通个气。就拿年龄来说,我沐乐今年虚岁五百,杜湲我知道,长我两岁,那辰均,你年纪几何呀?”
“我,刚过五百吧。”
“这么巧?”我有些讶异。
“对,在天界,我的确刚满五百岁,加冠成人。”
杜湲扯了扯我的衣角,悄悄指了指天,又指了指地。
“什么意思?”我小声问。杜湲附耳道:“天上一天,地上一年――”
呃。良久沉默后,我道:“那就以辰均为长,杜湲次之,我为幼,就这么定了!”
辰均轻笑说:“都依你。”然后径直倒了一碗酒,浅尝辄止,说:“酸的?”
“当然了,这是用凤凰山的李子酿的。”
“嗯,味道不错。”辰均一饮而尽,疑惑道:“你们俩怎么不喝?”
杜湲干笑一声说:“我闻着倒好,只是恰好不喜酸。”
“不对啊,我记得你小时候可喜欢吃李子,难道我又记岔了?”我嗫嚅道,“这酒我虽是第一次酿,但每一道都做的很成功,定是不差的,尝尝便尝尝。”
啊!
辰均,你是不是对酸味无感啊,为何这么酸也下得去口!
作者有话要说: 二更奉上~
☆、无奈折回,似锦中原
“此时不宜入城,否则,祸福难料。”听了我的来意,杜湲如是说。
难道沐氏有什么变故?
杜湲补充道:“你们看,这偌大的蜀城虽依旧生活有序、安宁繁荣,但内外城皆已悄悄戒严,尊上暗中增派了人手戍守。”
我一看还真是这样,东城门的守卫是沐氏的兵卒。“到底出了何事?需要族中如此戒备。”
辰均道:“半旬前,凤君致书天庭说魔界易储在即,异动频繁,需派天官前来商议对策。但书中言语并不急切,而且魔族有异心,向来不安分,所以天庭未将此事列入日程,是我有些私事要下凡处理,才自请前来。”
“的确与魔族有关,”杜湲点头道,“我离城前凤君交代我说无论如何,要确保沐乐下山游历,不得进城也不得再过问城中事。虽不知具体发生了什么,但我想凤君此言定有她的安排,沐乐还是安心去中原吧。”
心里乱麻一片,如何能够安心,“那你们是要去与我娘商议――”
杜湲说:“我留在城外,静观其变。”
“我去找凤君,沐乐莫要担心。”
我无奈道:“既然如此,我也只能原路返回了,辰均,能否替我将此物带给我娘?”
我摊开手掌,化出一把火红长剑。
“火翎?”辰均疑惑道。
“这就是传说中先凤君的佩剑?”杜湲也有些惊讶。
“是啊,辗转传到母亲手中,后来又交给我防身。此等重器,本应该安置高阁好好保管,让我拿着实在太不妥当了,还是还给母亲为好,有此剑就可以证明我的身份了,辰均,帮我报声平安。”
“好,”辰均不假思索道,“我也有东西要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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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闹的市集当口。
我转过头,看见十丈远处那抹茕茕的身影正不急不缓的跟着,娇好的面庞被冬日的暖阳照出几分隐隐约约的红晕,修长的白衣拖拽在地,沾染了点点泥腥。他却浑然不觉,表情冷淡,自顾自的往我走来。
我无奈地叹了口气。
这时,一辆驴车停在我旁边,车上走下来一位头缠布巾,满目慈祥的大娘,她一瞧我和后边那人的阵势,把我肩头一拍,诶哟了一声,拉的老长:“这是和弟弟闹矛盾了吧。”
“……?”
“作为兄长,得让着弟弟点,你看那小郎君气鼓鼓的,怕是还没释怀呢,诶~啧啧,看你们风尘仆仆的,这衣摆都沾了泥了,可惜了这么好的布料,那儿买的啊……来,大娘带你们去换身衣裳。”
杜湲说,在凡间行走,不能随意答应陌生人的要求。于是我拒绝道:“谢谢大娘的好意,不必了。”
大娘惋惜道:“哎,你们是外乡人吧,这条街的人都认识我,熟悉的紧,你们不认识我,有防备也是正常的,不过,大娘给你们提个醒儿,看到那边李记药铺的招牌没有?听说他家闹邪祟,你们可注意点。”
“谢谢大娘提醒。”
“诶哟,不谢,不谢哈,这么粉雕玉琢的小郎君,心里实在喜欢得紧,”大娘掩面而笑,又道,“还不快去把你弟弟牵过来,他站那儿好久了。”
闻言,我三步并作两步闪至那个身影旁,圈住他的手腕,凉凉的。
大娘边笑呵呵边走远。
我瞧见中年妇女渐行渐远,用手绢擦了擦额头的汗。心想,凡人不像书里说的那般薄情寡义嘛,倒是热心得令人招架不住。
又侧身看去,“这人”仍是面无表情。
我捏了捏他的脸蛋。
“北辰君你小时候也太可爱了吧,我可不能把你晾在后面,他们还以为我欺负弟弟呢,哈哈,”我知道他不会回应,于是挽住他的手腕说,“走吧。”
事情还要从蜀道相别说起。我将火翎递给辰均,他说“你没有武器傍身,我,还有杜湲,都不能放心,你就让我的元婴一路跟着你,遇事也好施以援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