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带孩子着实不是什么好的体验。
林溪云给孩子取了个小名叫“元宝”,许沂笑他不缺钱还取这个名字,但宝宝却很喜欢这个名字,每次林溪云逗他叫他“元宝”,他都会咯咯笑,露出嘴角边可爱的梨涡。
拥有可爱梨涡的元宝,却并没有让林溪云省心。
纵使林溪云提早做好了功课,也总会碰到许多预料不到的状况。
元宝很娇气,每到晚上必定大哭一场,林溪云完全不知道是为什么,就算元宝不饿尿布也换了,也还是哭个没完。
后来林溪云才慢慢明白,元宝是想让自己抱着他。
林溪云只好抱着元宝在家里慢慢踱步,从客厅绕到阳台,再从阳台绕到卧室,轻轻晃动着手臂,给元宝哼歌,哄着元宝入睡。
元宝又是个不容易睡着的孩子,每晚惊醒大哭吵醒林溪云已经是常态了,林溪云双臂酸胀,几乎都抬不起来,但还是强撑着抱着元宝直到他睡着。
家里也日常氤氲着奶粉味,太过浓郁的奶味让林溪云不适,元宝经常吐奶吐他一身,就算林溪云把衣服洗干净,也总觉得衣服上还残留着奶味。
至于其他的状况林溪云倒也能面不改色的应付了。
等到元宝三个月的时候,林溪云聘请的保姆也如约前来。
保姆是一位热情的中年女性Beta,刚刚结束了一场旅行,她一见到林溪云就给了他一个温暖的拥抱,林溪云在她身上闻到了阳光的味道。
保姆叫做艾米,知道自己要照顾一个宝宝后还特意给元宝带了礼物,是婴儿专用的磨牙器。
林溪云在家观察了几天,见艾米和元宝相处得很好,便按时去学校上课了。
林溪云学的是艺术配饰中的腕表,他从来没有接触过这个专业,不得不花费更多的精力去学习相关的知识,而林溪云的导师也通常在指点他几句后留下了大量的作业。
林溪云忙得脚不沾地,凌晨回家是常事。
但元宝却因为林溪云长时间不在家而不住哭泣,一定要等到林溪云回家才肯睡觉。
艾米简直束手无策,一向开朗热情的她因为这件事难过地和林溪云道歉,说是自己的问题。
林溪云也不能怪她,只能尽力提早回家的时间,抱着元宝让他入睡后,再开着小夜灯继续完成导师留下的作业。
这样的情况一直持续到元宝一周岁,林溪云学业进度过半,已经慢慢适应了这种忙碌的生活。
国外和国内不同,林溪云课业安排紧凑,只需要一年半就可以拿到硕士学位,如今学业进度过半,林溪云也要开始准备毕业设计了。
只是林溪云没想到,在毕业前夕他遇到了一个意外。
——林溪云醒来时浑身酸痛,宿醉加上标记,他在床上呆愣了好一会才清醒过来。
一些零星的记忆片段在脑海中闪过。
沙发套、天花板、领带、呻吟,以及,信息素的狂潮。
林溪云怔怔地伸手摸向自己的后脖,皮肤光滑,没有创口,但有一个冰凉的圆环碰到了自己温热的肌肤。
林溪云想到了什么,他收回手,不可置信地张开了手掌。
一枚戒指套在了他的无名指上,戒指曲面完美,银白的颜色低调大方,戒指中心镶嵌的碎钻在阳光的照射下闪烁着迷人的光泽。
房间里是恒定的25度,在炎热的夏日是个很舒服的温度。
空调安静地运转着,习习凉风送进房间。
林溪云如坠冰窖。
他闻到了自己信息素的味道,是沾染上了Alpha气息的Omega信息素的味道。
吧嗒、吧嗒、吧嗒——不知道哪里的水龙头没关好,水珠下溅的声音在安静的房间里回荡。
水珠落在了林溪云的手背上。
对于Omega而言,标记太重要了。
Omega天生弱势,除了极少数的Omega能够对抗标记的冲击,大部分Omega都只能臣服在标记的脚下在古代,Omega连人都不是,Omega是上流社会的玩物,是会下崽的畜生,是提高后代身体素质的工具,就是因为Omega被标记后完全受Alpha的支配,连Beta都可以购买价格低廉的Alpha信息素来控制自己喜欢的Omega宠物。
而抑制剂被称作划时代的发明,也正是因为它帮助Omega逃脱了发情期的控制,借此,Omega才开始真正以人的名义,活在这个世上。
直到现在,各国法律不尽相同,但对Omega的保护都到了几乎严苛的地步。
但如今仍有不少Alpha踩着法律的高压线对Omega行不法之事。
盛朝当然和那些Alpha不一样,林溪云爱他。
只是为什么呢?林溪云明明已经做好了和盛朝共度一生的准备,盛朝把自己介绍给他的家人,林溪云也想给盛朝一个肯定的回应啊,告诉他“我愿意”,告诉他“我爱你,我想和你永远在一起”。
可是为什么啊?就算昨晚林溪云没意识到自己发情了,盛朝难道不知道吗?况且林溪云的发情期一直很规律,昨晚根本不是他正常的发情时间,没有Alpha的诱导,Omega是不会提前发情的。
林溪云闭上了眼。
哪有什么为什么,盛朝只是提前拿走了属于他的东西。
一幕幕记忆闪回。
林溪云在下课时和许沂闲聊,说Alpha就是占有欲强。
盛朝在第一次就不顾他的同意对他做了临时标记。
许沂让林溪云保护好自己。
盛朝看向自己时从不掩饰的赤裸直白的眼光。
时隔二十多天才迟来的道歉,“对不起,是我的错。”
和“我再也不骗你了。”
奶奶握着他的手,告诉他盛朝心眼多,一肚子坏水。
昨晚被喂进嘴里的味道奇怪的糖。
手上闪闪发亮的戒指。
林溪云低低地笑出了声,吧嗒的水声更加清晰。
有什么用呢,是自己傻,对盛朝不设防,还是中了盛朝的圈套,真是应了奶奶的那句话,盛朝说什么就是什么。
就算到了现在这个地步,林溪云还不想怪他,还爱着他。
房门打开,盛朝走了进来,他今天特意请假提前下班,就是想看看林溪云的情况。
林溪云坐在床上,心情很不错的样子,一直看着无名指上的戒指。
盛朝微不可查地松了口气。
他牵起林溪云的手,吻了下林溪云的无名指根,问:“身体有哪里不舒服吗?”林溪云小声说:“没有哪里不舒服,就是腰有点酸。”
“那我帮你揉腰好不好?”林溪云点点头,挪动着趴到了盛朝的大腿上。
盛朝宽大的手掌慢慢揉压着,帮他放松酸胀的腰部。
林溪云似乎很喜欢盛朝送的戒指,把它从无名指上取了下来,慢慢转动着想看清每一处细节。
“满意这个戒指吗?”盛朝一边帮他揉腰一边问。
林溪云垂下头,用羞涩但甜蜜的语气肯定道:“喜欢。”
不知是不是盛朝的错觉,林溪云越来越乖了,对他几乎百依百顺。
大学四年里,他和林溪云蜜里调油,幸福得像是盛朝的一场美梦。
他们逛遍了整个A市,和所有的情侣一样在网红景点打卡拍照;回到家一起窝在沙发上看电影,兴致到了就滚个床单;过两人特定的纪念日,牵着手在无人的夜里压马路;互相在对方学校里等着对方下课,再一起出去玩。
大学城里谁都知道A大和A大美院的两大帅哥是一对,连上课的教授都会拿他们打趣,有一次拖堂还直接让林溪云坐在教室里等。
所有人都说只要大学毕业,他俩就会结婚。
事实也正是如此,盛朝在自己22岁生日当天问林溪云之前送的戒指还作不作数,林溪云点了点头,于是第二天他们就去民政局领了结婚证。
盛家为盛朝和林溪云举办了一场盛大的婚礼。
婚礼地点就在盛家宽阔的草坪上。
婚礼宾客除了盛家的人还有与盛家来往密切的各界人士,林溪云则只邀请了许沂一个。
黄昏时分,婚礼正式开始。
天色尚且明亮,橙黄的色彩晕染大半个天际,洁白的栀子花瓣铺成了一条长路,白色轻纱飞扬,盛朝站在路的尽头温柔等待着林溪云。
林溪云独自一人踏上了这条花路。
他穿着和盛朝同款式的西装,手中握着一枝永生玫瑰,无名指上还戴着盛朝四年前送给他的订婚戒指。
隐藏在草坪中的小灯随着林溪云的步伐逐一亮起,柔和的灯光给林溪云镀上了一层银边。
琴声悠扬,长笛响起,轻缓舒适的乐声飘荡在现场。
盛朝注视着一步一步向他走来的林溪云,想起了很久前的一件事,林溪云刚和上一任分手,并迅速将自己作为下家,那时也是如此,他踏着轻盈的步伐,风吹起他的衣角,万千愁绪不沾身,如此自然地走到了盛朝的心里。
林溪云在盛朝面前站定,和当初一样,将玫瑰夹在了盛朝的衣领处。
他的声音有些发颤,努力镇定道:“告白的时候送你了一枝玫瑰,现在又送了你一枝,我没什么能再给你了,我把自己送给你,你要不要?”这时没有烟花了,也没有哄闹的人群了,只有注视着他俩的宾客们。
天色愈暗,点点明黄的灯光亮起,盛朝俯下身,托着林溪云的后脑勺,吻去了林溪云眼角的泪滴。
“我当然愿意。”
林溪云眼眶腾地红了,他扑进了盛朝的怀里,死死抱住盛朝,一字一句地说:“不要骗我。”
盛朝无奈地笑了笑,“我怎么会骗你呢,我一直都是真心的。”
坐在一旁的宾客适时鼓起了掌。
林溪云却没有想象中的高兴,他仿佛分裂出了两个灵魂,一个在婚礼现场幸福地微笑,而另一个困在四年前的清晨捂住脸颊痛哭失声。
林溪云红着眼眶微笑着注视盛朝。
我爱你啊。
我爱你啊。
盛朝擦去了林溪云落下的泪滴,低声问:“怎么了?”林溪云蹭着盛朝的手掌,笑着说:“没什么,就是我太高兴了。”
其实也没什么,林溪云告诉自己,真的没什么。
放在桌上的冰激凌慢慢融化,像是在流泪。
盛朝知道林溪云不喜欢交际,他让林溪云先去房间里休息。
剩下的都是必要的应酬,盛朝端着酒杯主动走进了人群里,新郎官自然最受欢迎,盛朝瞬间被人群淹没。
许沂一个人没什么意思,陪着林溪云在房间里休息。
林溪云沉默极了,坐在阳台的躺椅上看着远处人群中的举杯的盛朝。
许沂觉得今天的林溪云怪怪的,他坐在了林溪云对面的躺椅上,问:“你心情不好吗?”林溪云眼睛还是红的,他朝许沂笑了下,“没有啊,我心情很好。”
“也是,”许沂没有多想,说:“你今天结婚哪有心情不好的。”
盛朝发现了看着他的林溪云,遥遥向他举杯,他没有摘掉林溪云别在他衣领上的永生玫瑰,在人群中十分显眼。
林溪云知道盛朝看不到,但还是给了盛朝一个明亮的笑容。
许沂在旁边啧道:“你俩真腻歪。”
林溪云像是恢复了正常,之前古怪的氛围消失了。
他拿起小木桌上的红酒杯,抿了一小口,问了许沂一个致命问题:“那你觉得是我爱盛朝多一点,还是盛朝爱我多一点?”“不是吧!”许沂在国外待久了,说话语气都有了很大改变,他夸张道:“这种问题我怎么知道!你问我我问谁去!”“你就说下你心里的感觉。”
许沂才不上林溪云的当,他反问道:“你怎么不问问你自己呢?”林溪云还真认真想了一会,说:“我觉得盛朝更爱我一点。”
“这挺好啊,作为Omega碰到一个更爱自己的Alpha多难啊。”
许沂说。
林溪云又问:“大家都这么想吗?”许沂耸耸肩,“不一定,至少我是这么觉得的。”
林溪云若有所思道:“这么说来我其实挺幸运的?”“当然啦,”许沂正色道:“你不知道以前高中那些Omega多羡慕你嫉妒你,明眼人都看得出盛朝对你有多好,多少人求都求不来这个运气。”
“而且我之前也不是很看好你们,谁知道盛朝还真把你追到手了呢,能看到你俩结婚我真的挺开心的。”
林溪云听了这话却再次陷入了沉默。
晚风吹起轻薄的窗帘,扬起的边角拂过林溪云的脸颊,许沂顺着林溪云的视线看去,是正在往这边走来的盛朝。
“林溪云?”林溪云恍然回神,他和许沂道歉,“对不起,我看盛朝太入神了。”
“......知道了,你也不用时时刻刻都在秀恩爱吧。”
林溪云莞尔一笑,然后用口型给许沂慢慢说了一句:看、手、机。
许沂:“?”房门敲响,盛朝走了进来,他自然地低下头和林溪云交换了一个吻,“聊什么呢?”林溪云回答说:“在聊你平时有多爱我。”
盛朝有些诧异,但随即贴着林溪云的耳朵低声说:“在床上也很爱你。”
许沂在对面看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他很快向林溪云告别,迅速出了门。
到了走廊上,许沂无语地说:“秀恩爱也要稍微考虑一下别人的感受吧。”
他拿出手机,点开林溪云不知道什么时候给他发的两条消息第一条消息是一串电话号码,第二条消息却让他有点摸不着头脑。
【这是我的备用号码,也可能用也可能不用,如果我用这个号码给你打电话,你一定要及时接。】
许沂自言自语道:“这是什么意思?留个备用的电话号码?”盛朝喝醉了,他今晚喝了很多酒,虽然他酒量好,但按这种灌法也还是受不住。
宾客已经散去,草坪上的灯还亮着,光线交织成一张银色的巨网。
盛朝洗完澡后只简单围了件浴袍,袒露着分明的腹肌走了出来。
他已经褪去青涩,五官轮廓愈发明显,气质沉稳,成熟的外表让人脸红心跳。
盛朝躺进被子里,林溪云翻过身主动抱住了盛朝的腰。
“今天大家都在夸你。”
“夸我什么?”盛朝的手指插入林溪云蓬松柔软的头发,发丝从他的指间穿过,他说:“大家夸你漂亮。”
“每个人都在讲,今天的新娘是个漂亮又幸福的Omega。”
林溪云问:“你高兴吗?”灼热的气息扑洒在林溪云的耳边,盛朝带着些许醉意的声音响起:“一点都不高兴,因为我很不喜欢别人这么说,这些话总让我觉得他们在觊觎你。”
“怎么会呢,”林溪云低声道:“这只是一句简单的夸奖而已。”
盛朝很少向林溪云表现出自己暴戾冷漠的一面,他总是温和有礼,像个优雅的绅士。
也许是因为酒精的影响,现在的盛朝让林溪云感到有些陌生。
盛朝嗤道:“那是因为你完全不了解Alpha在想什么,你不知道我从多少人的眼中看出了对你的贪婪和色欲,而你从来不在意。”
林溪云愣愣地抬起头,他嗓音干涩,“那你会因此讨厌我吗?”“不会。”
盛朝落下一吻,说:“我永远不会讨厌你,我只会讨厌那些Alpha。”
盛朝第一次见到林溪云时,他犯了烟瘾,站在走廊上吹风,也因此恰巧看见了迟到的林溪云。
林溪云神情漠然,过分漂亮的脸蛋仿佛自带光泽,他匆匆而过,赶着去参加新生班会。
他就压根没看见盛朝,盛朝却因为他失了心神。
1304——教学楼三楼第四个教室。
盛朝看着林溪云走进了这间教室,消失在了他眼前。
他离开学校的时候还在想,什么时候能再见到这个漂亮的Omega。
他没有等很久。
高中军训,林溪云因为高,在Omega中十分突出,教官让他作为领队站在了第一排。
盛朝也站在第一排,他在操场最左侧。
“敬礼——!”手肘抬起固定,盛朝肆无忌惮地打量着不远处的Omega。
太白了,也太瘦了,腕骨挂着一条红绳,是如此的显眼。
军帽下毛茸茸的发尾,后脖突出的脊骨。
有一滴汗水落了下来。
空气里躁动的Alpha信息素不止有盛朝一个人的。
Alpha们蠢蠢欲动。
很快,盛朝知道了他的名字。
国防基地的男A寝室里,“林溪云”成为了男A们反复提起的名字,在各种时候。
他漂亮,像长满刺的玫瑰,只消一个简单的一瞥就能让Alpha心神荡漾。
Alpha开始有意无意地往Omega的方阵跑,林溪云却从来不当回事。
盛朝站在最远处观察他,也看着一个个Alpha挫败而归。
林溪云开始恋爱,对象却并不是盛朝。
盛朝站在监控的死角抽烟,一层之上的楼梯间是林溪云和他的男友。
接吻声让人脸红,这不是林溪云第一次做这件事了,也不是盛朝第一次听到了。
烟味散进风里,飘向了不远处闲聊的Omega们。
“这个林溪云怎么这个样子啊!”林溪云薄情又多情,男友换了一个又一个。
盛朝嫉妒得发疯,嫉妒那些那些普通的、平庸的、愚蠢的、丑陋的Alpha。
他居高临下地站在走廊的小阳台上,眼神阴郁,他的脚边放了一盆花。
而阳台下是林溪云的新男友,一个自高自大的Alpha。
只需要轻轻一踢,在监控的死角下,没有人知道发生了什么。
林溪云乖巧地倚着Alpha的胸口,他抬头对Alpha说了句话。
盛朝转身下了楼。
他不可抑制地咧开了嘴角,他刚才看到了林溪云的眼睛。
林溪云不爱他。
“喏,给你的。”
盛朝从篮球场上下来,接过了林溪云递过来的水。
他拧开瓶盖,喉结滚动,水珠顺着脖颈的线条流下。
“你这么殷勤想干什么?”林溪云歪着头甜甜地一笑,“我在追你啊。”
盛朝不置可否,“随你。”
盛朝回过神。
林溪云还因为他刚才的话而惴惴不安。
盛朝关上灯,在一片黑暗里,低沉的声音响起。
“我会永远爱你,从前是,现在是,未来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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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这章真的写了超级超级久。
在这篇文章的设定里,Omega的标记非常重要,天生处于劣势的Omega,标记是他们最后一道防线,如果有Alpha标记了一个Omega,那么这个Omega就可以认定是他的所有物了。
就算是小林已经做好了把标记给盛朝的准备,盛朝的这种行为还是很恶劣,而盛朝也还没有意识到小林已经知道是他搞的鬼。
至于盛朝为什么会这么做,前文和最后已经暗示了一点,大家可以猜猜看盛朝的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