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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节

作者:理想年代 当前章节:6223 字 更新时间:2026-6-14 05:10

算上上次,瑞恩这是第二次穿越条登王国边境线了,不过这一回的路线和上次大不相同,是顺着一条河流逆行,绕了一个大圈子朝东南方向行进。

越往南方,道路两边的军事堡垒愈发密集,从建筑物的外观来看,大多是木石结构,大部分外墙都已颇为破旧,彷佛已经修成多年,车队经过时,士兵们懒洋洋的观望,漫不经心,对一行发着战争财的商人毫不在意。

和前线相比,这里的防务显得更加松懈,自离开那个驿站之后,两天以来只碰到了两起巡逻队,多是步兵,在一名军官的带领下,例行公事的沿着道路随意巡查,无精打采纪律松懈,不少人甚至还扛着几只猎物,看上去彷佛象是郊游的猎手。

随行几天之后,和队伍里的几位同行慢慢交熟,瑞恩性格随和,行事低调,倒也不被排斥,其实自战争开始以来,这种商队如雨后春笋一般纷纷出现,丹马斯也不是什么大商人,只是达克城内的一个杂货老板,平日里生意也做得不大,这次人类大军大举攻入边缘草原之后,大批商人跟随着军队的脚步,推着各种商品紧追而来,销售完毕之后,又买入各种皮毛、牛羊以及奴隶返回,做这种来回生意。

丹马斯的这支队伍看上去一长溜,其实人并不多,负责贸易买卖的连同丹马斯本人在内也只有三个人。而另外十多人则是雇用而来地护卫,其中多是丹马斯在达克城的熟人,而象瑞恩这样在草原上临时雇用的流浪佣兵只有三个。

护卫头儿马克据说是丹马斯儿时好友,交往多年非常熟悉,因此老板对他颇为信任,起初瑞恩刚到时,此人对瑞恩颇不放心。到底边缘草原上的佣兵名声确实很臭,不过随行两天后。倒也慢慢熟了,见瑞恩颇为老实,倒也渐渐答上了腔。

刀枪一上,黄金万两,此话当真一点没错,丹马斯原本只是达克城内的一个小老板,但借着这次打仗的机会往来贩卖。倒也发了一笔小财,据说他起初第一次干的时候,连本钱都是找岳父大人凑地棺材本,但几笔生意一成,果然抖了起来,换了衣帽,装修了铺面,甚至连马车都购几两。此次返回,一路上俨然富豪状,大撒金币上酒上肉,有意无意拉拢手下,就马克透露,丹马斯似乎和达克城的某位男爵大人搭上了路子。最近准备扩大生意,因此需要大批手下,如果事情顺利,现在这票人马以后就是这位“丹马斯大老板”地基本班底了。

第三天,车队终于拖离了河道,朝东方骤然转向,没走上几个小时,一列高大的城墙映入眼帘,粗略目测,至少有三十多米之高。远远望去。声势骇人。这座城市依托小山修筑,地势颇为险峻。顺着城门十多里之内,稀稀散散的修筑着不少小型卫星城堡,而主城城墙之外,还又一条宽阔的护城河。

据瑞恩所知,这座城市,就是条登王国西北边防军的大本营,统辖着王国两千五百公里边境线上的四十多万军队,据说自从建成以来,六百年之内,从未被攻破过,为王国西线边陲重镇,也是整个人类世界对兽人、半兽人最重要的雄关要隘。而越过这座要塞之后,向南便是一望无际地平原,遍地农田牧场,人烟稠密、无险可拒。

有人称,达克城在,人类无忧;达克城破,人类大劫。

车队行进在城门之外,数名挎着长剑的城防军迎了上来,将马车拦下,瑞恩侧头望去,士兵甲胄鲜亮,盔缨整齐,神色严肃,领头士官声音低沉,“从哪里来?!”

丹马斯掏出一份羊皮书,恭恭敬敬地递了上去,陪笑道,“从前边回来的,”他扭过头来,指了指那一串奴隶,“您看,这不是……”

士官没有理会,随手将羊皮卷结果,略一浏览,赛了回去,朝队伍之后的护卫招手,“拿出证件,一个一个的进!”

身后士兵迎了上来,端着长矛在车队上下四处搜索,几俩马车载着粮食和草料,却被士兵毫不客气的捅了几个大洞,面粉哗哗的流淌落地,转头望去,丹马斯丝毫没有行贿的意思,恭恭敬敬地站在一边,任由士兵检查。

瑞恩左右四顾,身畔的同行颇为自觉排成一行,掏出纸片,逐一接受检查,临了轮到瑞恩,士官神色一怔,抬头凝视着瑞恩,目光警惕,“流放犯?!”

瑞恩吞了一口口水,点点头,“是,不过现在我……”

“不要动!”士官命令道,瞟了瞟瑞恩腰畔的火刃刀,伸出手来,在瑞恩身上上下摸索,好一会,确信没有其他违禁物之后,方才住手,冷冷地道,“霍拉德先生?!”

“是、是!”

“这里是达克城,和你们边缘草原不一样,你明白么?!”

“是、是!”

“根据王国法律,平民不得携带超过1.4米以上的长剑、不得携带长矛、不得私藏任何种类的盔甲,不得携带或者私藏任何制式弓箭、弩箭;未得允许,任何携带武器的平民不得接近贵族五米之内,否则,贵族有权将你就地斩杀;不经哨兵允许,不得靠近军营、各类官邸五十米之内,否则,军队或警察有权将你就地斩杀;”他瞥了瑞恩一眼,目光凌厉,“另外,进城之后,你只能行走在平民专用地道路上,不得踏上贵族车道,否则,骑士、军人、警察以及贵族扈从有权砍下你的脚掌,你明白么?!”

瑞恩心中一寒。“是!……”

士官点点头,脸色稍缓,将瑞恩地证件塞回,狠狠地朝城门一推,警告道,“明白就好,不好给我们找麻烦——知道么?!”

瑞恩长长地嘘了一口气。忽然有人拍了拍自己的肩膀,转头回望。马克同情的看着自己,叹道,“瑞恩,不要放在心上!”

“没什么!”瑞恩感激的看着他,这个马克虽然武技不高,但为人豪爽,待人热情。而且似乎对行事低调的瑞恩颇有好感,一路上颇为照顾,几天以来,一直都在游说瑞恩,企图劝说他加入丹马斯的队伍。

马克笑道,“你要有意思的话,回头我跟老板说说,给你去官署上个户册。以后进城就没这么麻烦了!”

瑞恩回头看了看,果然如此,那些临检地士官似乎只是针对自己这类边缘草原地流浪佣兵,而那些达克城出来地护卫则多是轻描淡写的瞟了一眼就放过了。

不多时检查完毕,瑞恩牵着那匹瘦马,和马克并肩而行。一面交谈,一面朝城内走去。

达克城占地极为宽广,穿过瓮城,街道两旁地建筑物高大整齐,甚至连地上都贴着整齐的方砖,两旁商铺林立,路上行人极多,显得繁盛无比。

街中主道被栅栏隔为三条,两侧的道路供人随意行走,而中央的那条道路上却空寂无人。瑞恩仔细观察。中间那条路和两旁大不相同,铺设的是质地稍软地地砖。装饰得极为奢华,两边却被车辕挤压出了两道轻微的凹痕,经询问马克,瑞恩这才知道,原来这就是所谓的贵族专用的马车道。

瑞恩暗暗心惊,其实他原来一直对所谓的“贵族”不以为然,即使是直面拉尔,也是多次嘲笑,认为拉尔动不动端着那副架子实在是太也臭屁,今日一入达克城,才知道在人类世界之中,贵族和平民之间的巨大沟壑,简直是天下地下。

马克见他脸色不对,禁不住愕然道,“怎么了?!”

“没什么!”瑞恩摇头道,“今天才知道,原来贵族这么威风!”

马克愕然,“那是当然,人家是贵族老爷嘛,”脸上禁不住露出一副自豪的神色,“嘿,你不知道,咱们丹马斯老板就认得一位男爵大人,上次丹马斯恳求了三、四次,大人终于赏脸来咱们铺面上吃了一顿饭,啧啧……那威风、那排场……”他啧啧赞叹,摇头晃脑一脸倾慕,“一下马车就是地毯,还没入饭厅,仆人就得先打开门窗更换空气,然后洒上花汁、换过花木盆景;座椅、板凳、刀叉、餐盘、毛巾、面巾、手巾、餐布都是自带,大菜得由管家监厨、酒水得由仆人先试,下面伺候着的仆人走路得脚尖落地,不能发声,还有……”

瑞恩有些头晕,“我看他多半有毛病吧?!”

马克瞥了他一眼,重重地哼了一声,“人家可是男爵大人!”

“男爵?!男爵很了不起么?!”瑞恩忍不住失声笑道,“我认识的……倒也觉得很一般嘛!”

马克倒没听清,洋洋得意,拍拍胸脯,“你要是不信,大可去打听打听,咱们这达克城的平民商铺,除了咱们丹马斯老板,还有哪家请得动贵族大人?!——别说男爵大人了,就是骑士老爷,又有谁请得动了?!”

瑞恩皱眉道,“这个……我倒是听说,这个什么男爵……好像只有侯爵、公爵才了不起吧?!”

“乡下人!!!”马克瞥他一眼,冷笑道,“咱们达克城是王国大城,算上周边小城、农民、连同军队、平民差不多上百万人,撑足了也就二十多家贵族,其中公爵只有一个,侯爵三个、伯爵三个,子爵两个,男爵十三个——你算算,男爵是不是了不起?!”

瑞恩倒抽一口凉气,看来拉尔这小子也很有前途嘛。

未等再次出声,马克凑到瑞恩耳边,悄声道,“这次咱们的买卖做成了,我叫丹马斯老板带咱们侯爵家逛逛,到时候你跟着我。要是你小子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还能看到男爵大人!”他拍拍瑞恩地肩膀,得意非常,一副“亲信倚重、给了你大面子”地神情。

那也不必,老子天天见男爵,瑞恩心道,面上却微笑道。“多谢马克队长赏识,小人一定为丹马斯老板出力!”

“那时当然。自己人嘛!”

这时车队转过几道接口,前方熙熙攘攘热闹非凡,透过大门口的横栏望去,里面高台林立,人头汹涌,拍卖师高声喝价、买家大声回应,几座高台上的人类女奴被剥光了衣服。台下淫笑浪叫,声浪震天,俨然生意兴隆。马克扭过头来,大声喝道,“奴市到了,大伙打起精神来,看好了!”

内里早有人迎接,丹马斯一声大笑。管事勾肩搭背走在最前,后方一行护卫驱赶着奴隶慢慢跟上,将奴隶驱入早已预备妥当的木笼里。

瑞恩怜悯的看着这些惊恐不安的半兽人,这一路上,护卫对他们极为粗暴,饮食粗劣。动不动喝骂抽打,几乎每一个奴隶身上都是鞭痕累累,不少人伤口溃烂,爬满了白花花地蛆虫,幸好此刻尚是春季,如果是夏天的话,恐怕还没到达克城,这队奴隶就已经死了一半了。

门口忽然一阵喧哗,瑞恩回头望去,只见适才还拥挤不堪地大门忽然哗的一声空出一条大道。马蹄声响。几名一座鲜亮地大汉驱马赶到,“啪……”地一声。在大门口甩了一记响鞭,大声喝道,“雷克家采购奴隶,排好队了!”

雷克家族?!!瑞恩大吃已经,急忙低下头来,一旁马克羡慕的道,“真他妈威风!果然是雷克家地人,走到哪里都高人一等!”漫眼回望,适才嘈杂不堪的市场瞬间平静下来,一众奴隶商人屏声息气,按照各自铺面排好队伍,恭恭敬敬地弯腰等候,就连木笼里的奴隶们也纷纷站起身来,两眼放光。

马克唏嘘良久,低声对瑞恩道,“我情愿给雷克家当个三等仆人,也胜过干这劳什子护卫队长啊!”

马车辚辚开到,一排大汉分列两边,策马拱卫,片刻后,一名满脸红光的大胖子缓步下车,漫不经心地转头四顾。瑞恩踮脚望去,忽然吓了一跳,这个排场甚大的胖子居然是老熟人,雷克家的大管家莱克多。

瑞恩轻移脚步,悄悄移到一名身材高大的护卫背后,遮挡住莱克多的目光,拉拉马克,悄声问道,“雷克家经常在这里买仆人?!”

“那倒没有!”马克摇摇头,“偶尔吧,雷克家族可是王国豪门,一般的贵族老爷比都没法跟他们比,听说他们家用人都是得要人推荐,不清白地人根本进不了门,”他指着后边的奴隶道,“象这样的货色,多半是买去到农场或者矿山做工。”

“我听说雷克家有个什么苏珊娜小姐的……”

“嘘!……”马克霍然色变,一把捂住瑞恩的嘴巴,一扭头,这时旁边众人大多紧张的看着那个大胖子管家,无人留心两人交谈,马克方才松了一口气,小声道,“公主殿下也是我们能说地么?!”

瑞恩茫然不解,“这个……还不能说?!”

“现在不能说了……”马克再次左右四顾,观察半晌,方才凑到瑞恩耳边,“苏珊娜公主殿下可是咱们西北第一美女,当年也不知道多少贵族公子登门求婚呢,但最近我听说……”他再次压低了嗓子,声音变得细微之至,“……我听说,她去年曾被马贼掳走过,公爵家花了不少钱才赎回来,所以现在谁也不能提这个事……”

瑞恩大惊,愕然道,“这个有什么不能说的,不就是被掳走了么?现在也赎回来了嘛!……”

“嘘!……小声点,”马克气道,“听说公爵是打算今年让公主和二王子订婚,人家是打算当王后的,你说这事麻烦不麻烦?!……”他小心翼翼看了看四周,警告道,“……现在谁敢在达克城提这事,马上就有人来找麻烦,管保你马上消失……”

话未说完,前方那名大胖子管家居然朝这边走来,远远地大声问道,“这是谁家的?!”

人丛前列的丹马斯躬着身子,下身象筛糠一样抖个不停,满脸发红,额头上满是汗水,看上去象是喝醉酒了一样,直等得莱克多管家问了第二声,方才颤颤抖抖的道,“回……莱克多……勋爵大人的话……是……是……”

“是什么?!”看着丹马斯紧张的样子,莱克多得意非常,威风凛凛的走了过来,拍拍丹马斯的肩膀,语气和蔼,“不要紧张嘛,甚么勋爵不勋爵,咱们达克城谁不知道,我不就是雷克家地一个小管家嘛,哈哈……”

看来这个笑话一点也不好笑,旁边众人纷纷陪笑,竟无一人敢上前接话。

彷佛给地上打木桩一样,他拍下肩膀,丹马斯就矮了一分,得到后来,几乎快要趴到地上了,“勋爵大……人,我是城西地丹马斯!”

“哦?!”莱克多摆了摆满是赘肉的下巴,失笑道,“听说过,是不是那个……什么昂里……昂里什么?!……”

“昂里尔多男爵大人!”

“对、对、对!!”莱克多一拍额头,摇头感慨,“唉,看我这记性,人一上年纪了就不行了,”他转过头来,朝木笼方向随意瞟了一眼,“这次地货色怎么样?!”

“不太好!”丹马斯恭敬地道,“给伯爵、男爵大人们用一用倒是无妨,但公爵大人家用的话……那真是太失礼了!”

“哎!不用这么刻薄嘛,难道丹马斯先生的意思就是,我们雷克家太过挑剔?”莱克多嘻嘻笑道,“诸位也都知道,咱们公爵大人是王国第一名将,军人出身,向来是不太喜欢那些华而不实的繁琐规矩的,在我看哪,只有那些小家小户的什么破落贵族才喜欢玩那些门道,要真是血统高贵,一举一动那都是高雅不凡,何必还讲什么排场呢?!”

“勋爵大人就是勋爵大人,”丹马斯感慨地道,“听您这么一教导,咱们这些人才明白这个道理啊!”他摇了摇头,恨恨地道,“唉……我真恨不得今天就能跟随勋爵大人,哪怕是给您老人家牵马守夜,也比做这个什么商人要好啊,既舒心又长见识,还有您时时教导,就算给我十万金币我也不换啊!”

他凑了过去,满脸期望的道,“要是莱克多大人看得起的话,小人愿意将全部家产捐给公爵大人,我只求能在勋爵大人身边做个仆人就行!”

瑞恩心中大赞,平日里还真没看出来,这个丹马斯老板还真有两把刷子。

莱克多果然大乐,摆摆手道,“丹马斯老板太客气了!”指着那一排奴隶,转头对侍立一旁的扈从道,“货色不错,全买下了,按上等货结算!”

两人扯了一通,莱克多脚步不停,又朝另外一边走去,瑞恩松了一口气,随着马克和雷克家的仆从交割奴隶,瞅了一个空子,凑到马克身边,“队长,您知道咱们达克城的教堂在哪里么?!”

“什么?!”马克意外的看了瑞恩一眼,心道这小子居然是个虔诚信徒,可真不太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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