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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集 兽神兵 第七章 山中老人

作者:风回 当前章节:9971 字 更新时间:2026-6-14 01:47

忘忧山并不是山。

这是一片座落于荒漠中的奇异地带,仿佛是在一望无际的沙海中,平地拔起的一座高台。事实上,忘忧山用高地形容或许更加妥当,只不过由于一个人的存在,使得这地方在地图上变成了忘忧山。

山中老人,是一个极富传奇性的名字,不过是极倒霉的传奇罢了。

据说这位大人出生桥山,从生下来的那一天开始,就倒霉不断,满月丧母,满岁丧父,收养他的一对好心老人,在他三岁的时候,突然间无疾而终,从此丧门星之名也就传遍了东大陆。

谁也不知道,这位以倒霉闻名的传奇人物,究竟是如何成长,不过也许是上天看他太倒霉了,于是做为补偿,给了他一个无人可及的聪明脑袋瓜子。

此人十八岁的时候,在东大陆就有了通天博学士的绰号,但他的好运气似乎都用在了他的脑袋上,倒霉的运气接二连三。

二十岁写了一部在东西大陆畅销无比、销量过亿的言情小说,结果其中有一些读者看完后,竟然被主角的悲惨命运所感动,没多久就来了一个集体自杀。

死者家属联名上告此人,于是法院判了一个教唆罪名,居然把他罚得倾家荡产不说,还白白坐了几年的牢。

后来,此人获悉,之所以有如此重的判罚,是因为死者当中有一个即将出嫁的女孩,背景颇为吓人,而女孩儿的未婚夫,同样也位高而权重,得知女孩是看了此人的小说才萌生死念,自然大怒,上下打点之后,活生生把一个大好青年关了十年。

出狱之后,无人敢聘请此人。虽说他天文地理、生物化学无所不通,无所不晓,可四处碰壁,落魄一生。后来,此人一怒而出家,结果东大陆的寺院,西大陆的教堂,居然无人要他,理由是他不够虔诚。

可怜这人就这样倒霉了一辈子,七十岁的时候突然顿悟,隐居沙漠,自称山中老人,号能坐而忘忧。没想这居然让他混出了名堂,成为各地城主争相聘请的名士。

山中老人自知他这辈子和富贵无缘,当下婉转拒绝,结果名士之名反而越来越响,成了许多高官达人心目中的神人。甚至连他隐居的地方,也用他的那句话来命名,忘忧山也由此得名。

典伟对这位山中老人并不是非常了解,不过跟着姜瑞走了一路,多少也听说过一些他的事迹。

倒霉鬼─这是典伟对他的评价,若说对此人有多少尊重,倒也说不上来。

依照姜瑞给他留下来的地图,典伟在第三天的时候,已经踏足于忘忧山的地界中。放眼望去,依旧是苍茫一色的黄,那种寂寥、静默,让典伟似乎一下子就明白了。

比起中门荒原,也许这忘忧山,更称得上荒原两字。

典伟遇到了大麻烦。

在进入忘忧山的第二天,姜瑞交给他的地图册,因为能源耗尽,失去了作用。按理说,这电子地图是姜瑞随身备用的物品,连上面的能量电池也是刚换上不久,不可能在短短几天就耗尽。

典伟打开电子地图,这才发现电子地图上有一块放电板,不知怎么就和电池连接在一起,造成能量电池中的能量以平常的百倍速度消耗,自然支撑不了太久。估计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典伟在从风暴中落地的刹那,震荡了电池中的放电板所造成。

典伟对此,只能心叫倒霉,不过他很快就发现,倒霉的事情,还不只这一件。

没有电子地图,典伟还可以凭印象去找山中老人的住处,可如果没有指南针,他可真的是要哭天喊地了。可不知道是真的倒霉,还是因为忘忧山的地气,指南针真的失灵了。

开始的时候,典伟还没有觉察到,等他走了一天,才发现走的方向竟然是错误的。山中老人的住处,是在忘忧山的西南,依照指南针的指示,典伟也确实向西南行进。当太阳在他身后落下的时候,他才发现,走了一天的路,居然是南辕北辙。

好在典伟随身的干粮和清水没出问题,这让他多少感觉还不是那么倒霉。

坐在荒原中,他仰天看着天空的繁星,心里面暗自说道:“真的是太倒霉了!”

是不是山中老人早年的霉运都扔进了忘忧山?以至于这地方简直邪得够呛!典伟这一夜没有召唤出阿秀和雪女,筋疲力尽的他躺在睡袋中,很快就沉沉睡熟。

大约过了半夜,典伟被一阵声音惊醒。

睁开眼睛看去,繁星点点的夜空不知道在什么时候,突然间乌云密布,看不见明月星辰。

典伟循着那声音的源头看去,只见远处旷野中一个人影闪动,在那人身后,还跟着十几个黑影。双方你追我赶,不时传来金铁碰撞地面时发出来的声响。

典伟对这种声响并不算陌生,石首村虽然也有机械兽,但如果所有的事情都由机械兽代劳的话,成本高昂不说,在某种程度上,还是一种极大的能源浪费。

于是,东大陆的科学家在这种情况下,发明了一种类似于机械兽的小型机车。由于这种机车并不需要耗费太多能源,效率也不错,也就广泛使用起来。

机车的外形有点像甲壳虫,所以人们也就称呼这种机车为甲壳虫。甲壳虫分为许多种类型,有农用的,有工业用的,也有做为普通人家代步工具的,用途相当广泛。

刚才的声音,应该就是用于代步工具的甲壳虫机车,可这么晚了,谁没事开着甲壳虫在这荒野丘陵中飙速呢?

典伟皱皱眉头,站起身来朝远处看去,只见前面的甲壳虫,明显在速度上差了后面追赶的甲壳虫很多,不一会儿的工夫,那辆甲壳虫就被重重包围,左突右冲,却始终无法摆脱对方的追赶。

终于,甲壳虫停下来。

“罗宁先生,请不要再做这种无谓的抵抗了。我们并没有恶意,只不过是我们的皇帝陛下请您前去塞班做客,品尝一下我们名贵的托考依葡萄酒罢了。您又何必这样子逃亡呢?”一个身材单薄的黑衣男子,从一辆甲壳虫里钻出来,站在壳虫的壳上,冲着中间的甲壳虫说话。

典伟听了这话不禁愣住,塞班?那不是邪马台的帝都吗?

他曾听姜瑞说过这个地方,据说是西大陆最繁华的都市,至于那托考依葡萄酒,典伟也跟着姜瑞品尝过,酸酸涩涩的,甚至还没有汽水好喝,不过,听说这种葡萄酒的价格非常昂贵,是西大陆的特产之一,典伟身上带着二百多金币,恐怕还买不起一杯托考依葡萄酒。

至于罗宁?好熟悉的名字,好像在什么地方听过。

啊……典伟突然在心里面惊叫起来。罗宁不就是山中老人的名字吗?

姜瑞在路上有提过关于他的事情,难道说,这些邪马台人要绑架罗宁?

典伟想到这里,连忙掐出巨灵印,将雪女唤出。

“雪,帮我看住盘古,如果有人想要靠近它,你就自行处理好了,死活不论。”

“主人,你要做什么?”

“我去看看情况,说不定那个罗宁就是我要找的罗宁。正好迷路,正好找到他,岂不是老天作美?”

“那怎么行!”雪女有些紧张,说:“雪不能让主人这样轻易冒险,不如让雪过去处理吧。”

典伟摇摇头,“雪,如果凡事都让你出面,由你来保护我,那我又如何能强大起来呢?你总不希望,兽王的所有者,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笨蛋懦夫吧。放心,我能对付得了的!”

典伟说完,也不等雪女开口,施展出阿秀传授的百兽拟变身法,闪电般扑了过去。

也许是把注意力都集中在了中间的甲壳虫身上,也许是没有想到这荒野中还有其他人的存在,反正不管是什么原因,黑衣人并没有发现典伟已经来到了他们的身后。

“罗宁先生,东大陆有句话,叫做敬酒不吃吃罚酒,如果您再这样顽固下去,那我们可要不客气了!”

黑衣人说着话,大手空中一摆,只见十几个黑衣人从甲壳虫里面钻出来,每个人手里,都拿着一把微型反装甲镭射炮,炮口对准了中间的甲壳虫。

先前说话的黑衣人再次开口说:“罗宁先生,我们一番好意。就算您不珍惜自己的生命,总要珍惜您孙女的命吧。我听说,她才十岁,可是您这世上唯一的骨肉。”

“别开火!”

黑衣人最后的一番话,显然打动了甲壳虫里面的人,一个白发苍苍的老迈男人,从甲壳虫里面钻了出来,环视四周,然后从甲壳虫里抱出了一个小女孩。

“我一个糟老头子,人畜无害,出了名的倒霉鬼而已,你们为什么要苦苦相逼,非要我去塞班呢?我之所以一个人躲在这荒无人烟的穷乡僻壤,就是不想再让我的霉运传染给别人啊。”

“罗宁先生,大名鼎鼎的山中老人。嘿嘿,就算是沾染上一点霉运,只要能把您请去塞班,就足够了,至于皇帝陛下为什么要请您前去,就不是我们这些做手下的能够知道的事情了。”

“爷爷,我怕!”老人怀中的小女孩儿,突然轻声地说话。

老人紧紧把小女孩儿护在怀里,看着甲壳虫上的黑衣人,许久后叹了口气,说:“我知道你们的皇帝要请我去。前些时候,我听人说西海岸出现了你们邪马台的兵兽,便猜想你们的皇帝,可能已经打开了阿姆休斯海域的门户。

“之所以请我去,是不是担心我泄漏阿姆休斯的秘密?”

典伟心头一颤,吃惊地凝视甲壳虫上的老人。

黑衣人似乎并不奇怪,“既然您知道了原因,那么就请跟我们走吧。”

“阿黛尔,怕吗?”老人没有理睬黑衣人,而是低声对怀里的小女孩儿说话。

小女儿点点头,又摇摇头,紧紧搂住了老人的脖子,“爷爷在,阿黛尔不怕。”

“阿黛尔,记住这些人。十年前杀害你爹妈的,就是这帮从西大陆来的豺狼。”

阿黛尔瞪着乌溜溜的大眼睛,看着对面的黑衣人,眼中闪过仇恨的火焰。

“知道我的女儿是谁吗?”罗宁突然开口说话,“她和她的丈夫都很优秀,她也是我这辈子最宝贵的财富,她叫罗兰,曾是东大陆桥山兵兽研究学院的主任研究员,我想你应该对她不陌生,十年前,她所研究的极光型兵兽模型,就是被你们这些豺狼抢走,还把她和她的丈夫一起残忍杀害!”

黑衣人的身子一震,没有说话。

罗宁流露出嘲讽的笑容,“我的女儿没有向你们屈服,难道我这个倒了一辈子霉的父亲,会屈服吗?”

“罗宁先生,这就是你的答案?”

“我和我的外孙女都已经准备好了……我不会和你们去塞班。”

黑衣人发出一声叹息,“既然这样子,那我只好执行皇帝陛下的第二个命令,不能把您带走,就只有杀了您。

“罗宁先生,有一件事我必须要告诉你,对于您,还有您的女儿罗兰,我非常钦佩,十年前的行动,也是由我一手指挥,我的确是杀了您的女儿,但是我没有让她感到任何痛苦!”

“魔鬼!”

“不,我比魔鬼还差得远,我只是魔鬼的仆人罢了!”黑衣人说完,咬牙切齿地发出命令:“开火!”

但是,四周的黑衣人并没有反应,一个个端着镭射炮,犹如木偶一样地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开火!”

依旧没有动静。黑衣人这才发现有些不太对劲,扭头环视,只见所有的黑衣人都静静地站立。

突然间,一个黑衣人噗通一声从甲壳虫上栽倒地面,就好像是传染一样,其他十几名黑衣人,在第一个黑衣人倒下之后,也一连串从甲壳虫上接连栽了下去。仔细看,地面已经被鲜血染红。

“要开火吗?恐怕有点困难……哈哈,如果你真的想要他们开火,只有去阴间向他们发布命令了!”

略带稚嫩的声音,突然从黑衣人身后传来。

黑衣人扭头看去,只见一个穿着朴素的少年,正站在不远处对他微笑,少年的手中,拎着一把冷焰吞吐的冷光刀,不过和一般冷光刀不同,少年手中的冷光刀吞吐着淡银色的刀芒,在黑夜中显得格外醒目。

“你是谁?”

“我叫典伟!”少年非常诚实,而且表情看上去也非常憨厚:“非常抱歉,我不能和他们光明正大的交锋,不过请相信,我让他们死得很痛快,没有半点痛苦。”

典伟的话,和黑衣人先前所说的完全相同。

就是在刚才,当他确认了罗宁的身分后,就已经拿定主意要出手相助,后来,罗宁老人讲到了他的女儿,让典伟感到热血沸腾。

原来,最强大的兵兽,出自于东大陆人之手,这对典伟而言,无疑产生了一种东大陆人特有的自豪,而罗宁老人女儿的死亡,也激起了典伟的愤怒。

他施展出百兽拟变身法,犹如鬼魅。

在经历过一连串战斗之后,典伟早就已经不同于刚走出石首村的那个乡下孩子,特别是经过了逆脑和无名女的调教,百兽拟变身法已经被典伟练得出神入化,有神鬼莫测的功效。

黑衣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罗宁祖孙身上,哪会想到身后有人偷袭。

这就叫做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典伟用冷光刀刺杀了所有的黑衣人之后,只留下那说话的黑衣人,才悄然退回原处。

他觉得,这个黑衣人既然和罗宁有杀女的仇恨,那么这段仇恨最好还是由罗宁亲手了断为妙。

黑衣人冷冷地看着典伟,不过眼中却流露出一丝惧意。

对于典伟的手段,他感到了恐惧。说起来他也算是邪马台一等一的杀手,却被典伟这样神不知鬼不觉地把身边手下干掉。天,这少年究竟是什么来历?东大陆什么时候出现了如此人物?

罗宁怀中的小女孩儿,突然大声叫道:“大哥哥,请为阿黛尔杀了这个人,等阿黛尔长大,一定嫁给大哥哥。”

典伟原本全神贯注地盯着黑衣人,结果阿黛尔的一句话,把他说得面红耳赤,也就是他这一松懈的刹那,黑衣人突然动了。

他的手上,出现了一把只有一指宽、四十厘米长的凝光剑,闪电般扑向了罗宁。

既然无法把罗宁带走,那就杀了他!黑衣人知道,凭典伟的功夫,想要逃跑恐怕是非常困难。

身为邪马台安排在东大陆的首席杀手,生死完全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中;完成任务才是他存在的目的。不管怎么样,只要能杀了罗宁,就算自己身亡,也算是光荣完成任务。这样的话,他在西大陆的家人,将会得到一大笔抚恤金,过着非常光鲜的好日子。

典伟没想到,黑衣人会把目标放在罗宁身上,不由得愣了一下。眼看黑衣人就要扑到罗宁面前,黑夜中突然出现了一道炫目的银色剑羽。黑衣人发出一声惨叫,下半身砰的一声砸落在地。

虽然如此,黑衣人的上半身却依旧扑向罗宁,瞪大的双眼中充满惊恐,手中的凝光剑,仍然直刺过去。

一个曼妙的身影挡在罗宁身前,来人玉手舒展,指似拈花,竟然捏住凝光剑由能量凝聚成的剑体,而后单手轻轻一挥,黑衣人的上半身连着凝光剑便被扔了出去。

砰!半截尸体砸在地面,灰尘飘飘。

典伟看见来人,不禁松了一口气,“雪,你怎么过来了?”

“雪担心主人出事,所以就跟来了!”雪女背着盘古机兽箱子站在罗宁祖孙身前。

典伟满脸羞红,低着头甚至不敢和雪女的目光接触,原以为自己的力量够强大,可没想到……如果不是雪女跟着,恐怕罗宁祖孙就要身首异处。

看样子,以后还得努力练习,大话最好还是少说为妙,典伟想起之前和雪女的对话,心里面觉得挺不好受。

“你是……罗刹女?”罗宁突然问道。

雪女并没有理睬罗宁,背着机兽箱子迳自走到典伟身边,一如往常站在典伟身后。

“请问,您是山中老人吗?”

“是有人这么叫我……你是谁?”

典伟恭敬回答:“我叫典伟,是西海岸望山港辖内石首村人,我和桥山的姜瑞叔叔一起来找您请教一些问题,因为途中遇到了荒原风暴,我和姜瑞叔叔失散,所以才独自进入了忘忧山。”

罗宁有些疑惑地看着典伟,上上下下打量半晌。“既然你是来找我,为什么会在这个地方?这里距离我家的方向,好像正好是相反的啊!”

“这、这个─”典伟着实觉得有些难以启齿,“其实是指南针坏了,然后我就迷失了方向。”

“指南针坏了?”

“不仅是指南针坏了,连标有您家住址的电子地图册,也因为能量外泄,不能再用了……”

罗宁沉默片刻,突然大笑起来。

典伟的脸更红了,甚至有些恼羞成怒:“有什么好笑的!不就是迷路嘛,迷路、迷路其实很正常。”

“没错,没错─”罗宁笑着连连点头,“不过我不是因为这件事情笑。

说实话,自从隐居这里,我自己是很少倒霉了,可是我的霉运似乎被这忘忧山给分去许多。很多人来这里找我,总会出现这样那样的状况,至于指南针失灵,你已经是我隐居十几年中的第一百个人。”

“啊─”

“其实在这里指南针失灵,也很正常,忘忧山的地磁力量非常强大,普通的指南针都没有用处。

“前些日子,我还和阿黛尔说,究竟谁能够成为第一百个迷路的人,没想到居然是我的救命恩人……嘿嘿,不过也幸亏你迷路了,否则的话,我们祖孙今晚可得埋骨此处了……”

典伟心里生出哭笑不得的感觉,只能陪着罗宁傻笑。

“爷爷,我们回家吧?大哥哥一定很累了,回家以后,阿黛尔给爷爷和大哥哥泡茶,你们再说话,好不好?”

“好,当然好!”罗宁说着,抱起小女孩儿。

典伟这时候才注意到,这个叫做阿黛尔的小女孩儿,是一个非常漂亮的混血儿。

在东大陆上生活着许多种族,好比典伟就是非常纯正的古东方人,一头黑发、眼球乌黑,而阿黛尔的头发,虽然也是黑色的,可是皮肤和脸型,更接近高卢人种。

她的眼珠是蓝色的,犹如澄净的天空,肌肤更如同雪一样洁白,透着淡淡的红润。

阿黛尔似乎觉察到典伟在观察她,扭头朝他笑了笑,典伟立刻想起刚才阿黛尔的话,脸一下子又变得红了起来。

好在天色昏黑,罗宁和阿黛尔又急于回家,并没有在意典伟的异状。

四人钻进了狭小的甲壳虫,罗宁开车,典伟和雪女坐在后面,一路颠簸着,典伟竟然不知不觉睡着了,睁开眼时,天已大亮,一张漂亮的面孔在典伟面前晃动,赫然是阿黛尔正好奇地睁大眼睛看着他。

“大哥哥睡觉流口水!”这是典伟醒来之后听到的第一句话,他的脸再次红得像天边的晚霞,连忙用袖子擦了一下嘴,呆呆地傻笑两声。

“大哥哥好像很喜欢脸红?”

“没有啊─”

“可是大哥哥现在脸很红?”

“那、那是精神焕发!”

“咦,脸变白了?”

“这、这个……”

正当典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阿黛尔的问题时,甲壳虫外传来了罗宁的叫声:“阿黛尔,你大哥哥睡醒了吗?”

“睡醒了!”

“叫他过来一下。”

阿黛尔应了一声,对典伟说:“大哥哥,爷爷叫你过去。哦,天还没有亮的时候,有一个姓姜的大叔来了,他也背着一个和你一样的箱子,身边还带着一个小姐姐呢。”

“姜大叔来了?”典伟连忙起身,钻出了甲壳虫。

车外,雪女正坐在不远处,身边摆放着黑色的盘古机兽箱子。看见典伟出来,雪女温婉一笑,没有开口。在她正前方,是一排白墙红瓦的房子,屋檐下种着花草,似乎非常茂盛。

典伟向雪女点点头,随着阿黛尔走进了一间房间。屋子里的摆设很简单,正中央是一张八仙桌,两边各有一排桌椅,颇为古色古香。

姜瑞正坐在上首和罗宁交谈,看典伟走进房间,姜瑞立刻露出了温和的笑容:“小伟,没想到你居然先到了。昨晚的事情,我都听罗老先生说了……幸好你迷了路,不然罗老先生可就危险了!”

迷路的事情可以这样提了又提、提了又提、提了又提的吗?典伟这个直肠子,心里面不高兴,脸上立刻表露出来。

姜瑞和罗宁相视一眼,不禁抚掌大笑。典伟立刻明白,姜瑞刚才的话是在逗他,这让他一下子脸颊羞红发烫,低着头问了一声姜瑞好,就在下首的椅子上坐了下来,聆听姜瑞两人的谈话。

“罗老先生,你看这忘忧花能治吗?”

“忘忧花倒不难治,这东西说来还是我女婿当年发明的……我有他留下的原型抗体素,只要注入令嫒的静脉里,差不多一两个月的时间,当可苏醒无恙。不过等她醒了之后,还要注意调养,忘忧花对人体机能的破坏力可不小,若不注意,会留下后遗症。”

“这样啊,那倒是简单了!”

“小丫头的病是简单,不过另一件事,恐怕就不那么简单了。”

“您是说……”

“阿姆休斯海域!”罗宁的脸色非常严肃,他看着姜瑞,沉声说:“我记得早年咱们东大陆的大旅行家曾经写过一本游记,里面提到过阿姆休斯的事情。书里面说,阿姆休斯海域深处,有一个非常神奇的地方,那里有五座神山,终年迷雾不散,颇为神秘。

“他怀疑,阿姆休斯海域的关键,就在那个神秘的地方,只不过,对那五座神山的记载,游记中也非常模糊。”

“那您的意思是─”

“小瑞,如果你想要寻找关闭阿姆休斯海域的办法,我估计你就必须要先找到黄金游记当中记载的五座神山才行。”

“可是那神山又该如何寻找?”

罗宁沉思半晌,苦笑着摇摇头,“这个问题,我恐怕也没办法给你答案。”

姜瑞有些失望,靠在椅子上,沉思不语。

这时候,典伟突然开口道:“罗老爷子,我也有个问题,请问您知道不知道,这世上有什么东西,能够让死去的太阳鸟复活?如果有,又在哪里?”

姜瑞一怔,“小伟,你问这个做什么?姜叔叔不是说过了,送你一只太阳鸟吗?”

典伟摇摇头,“姜叔叔,如果能够让我们村子的太阳鸟复活,我就不想要您送我的那只太阳鸟。”

“为什么?”

“我想,这次依娜妹妹之所以出事,就是因为太阳鸟的关系;她一定非常喜欢那只太阳鸟,否则也不会离家出走,最后弄成现在这样。

“我刚才想了一下,如果为了我,而造成别人的不开心,那我可担受不起,如果有让太阳鸟复活的办法,即使是复杂一点,麻烦一点,我都愿意尝试,除非是真的没有办法,否则我绝不会接受您送的太阳鸟。”

“小伟─”姜瑞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他不知道该如何说,面对典伟,他突然觉得自己这几十年,真的有点是白活了。这孩子的脾气憨直不失赤子之心,特别是他那份隐藏在内心深处的善良,如果不仔细体会,绝难体会到其珍贵之处。

这的确是一个难得的好孩子啊!

“其实,要想让太阳鸟复活,也不是没有办法。我想你也应该知道,这世上有一种植物,叫做血兰,能起死回生,妙用无穷。只不过,血兰的生长处,非常凶险,不知道你有没有胆量?”

典伟立刻说:“当然有胆量!”

“那好,我告诉你,血兰就生长在阿姆休斯海域中的五大神山深处。

那里曾有一个非常好听的名字,叫做归墟。现在你还有胆量,去归墟中摘取那神秘的血兰花吗?”

典伟毫不犹豫点头:“就算上天入地,我都要摘取血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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