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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岸世界 > 第九章 美人城C 第

作者:傻正 当前章节:7864 字 更新时间:2026-6-13 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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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些省略号,我想你一定猜到了——没错,写手傻正已经死了。我是温霓秋,傻正生前习惯叫我温软。温软是他给我起的名字,他说这样的名字更适合我。根据傻正的意思,这部《彼岸世界》的手稿,现在按法律程序交到我的手上。

傻正死在一个寒冷的冬夜。一辆载着小鸡的卡车从他身上碾过去了,车主逃走了,只有那些被摔出车外的小鸡在公路上走着,还叽叽地叫着。直到工作人员赶赴现场,那些小鸡有的跑进公路两旁的茫茫荒草,预计不日将成为一只山鸡;有的则沿着公路前行,路灯昏黄,它们踩着自己的影子边走边叫,十分可爱。事故发生的地点是在美人城外一条公路,月黑风高,四下无人,司机逃跑实在不足为怪——人都碾成那样了,救是救不活的,不跑就得赔钱。

从尸体摆出的姿势,和刹车的痕迹,可做出如下推测:卡车在无人的公路上狂飙,傻正是一个速度盲,从公路的这边走到公路的那边时,对飞奔而来的卡车缺乏正确的估计,结果走到路正中时就听到刹车声,耳边风声大作,他慌忙转身跳起挥臂去挡,潜意识让他保持一个后仰的动作以保护头部(头部是一个写手赚钱的主要工具,要撞傻了那就什么都完了),结果他就听到自己手骨折断的声音,再感到胸骨断裂的疼痛,他的身体先像一个断线的风筝飞了出去,再像一个被击中的台球,向前滚动。他如果不滚,从痕迹看到也只是被撞伤,可能还有活的希望,但这一滚,又把自己滚到车轮下面,能不碾过去吗?车轮先从他的胯部越上他的身体,碾过腹部和胸部,从肩膀再回到地面。对于那个慌乱中的司机来说,他大概只感觉到刹车的过程中颠簸了一下。车停住后,他大概想下车看个究竟,但犹豫了一下,只在车的反射镜里看了一眼,一团模糊的血肉,心一横,一踩油门,车又疾驰而去。当然,这条公路太直了,用不着教,司机会在某个岔口选择一条可以拐来拐去的路,拐了一个大弯再回家。回到家老婆问你脸怎么那么白,他一定说没事。喝了一杯水惊魂初定,再绘声绘色地说了起来。这些完全可以推测。我还想过,那个司机应该是一个类似于五旋子那样的红脸络腮胡子。

对这些细节,网络上都作了相关的报道,也又了比我精彩的相关推测,这些都十分吸引眼球。至于傻正为什么要在半夜里跑出美人城,又为什么要从路的这边走向路的那边。假如他想到野外散散心,完全没有必要在路上走“之”字形。浪漫地说法说,当时路的这边没有萤火虫,而路的那边就有,傻正为了看萤火虫,丢了自己的性命——这种说法从傻正的浪漫本性出发,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没法解释清楚为什么萤火虫偏要在路的那边;唯心主义者则认为,这是一种生命的召唤,冥冥之中的一种安排,逃也逃不了,躲也躲不过(一家之言,不做反驳);还有论者认为,傻正在他的作品当中充满了死亡的意识,流露出必死的预感,他的死亡正是为了和他的作品相呼应(首尾呼应是这样弄的吗),也就是说,他也成了作品中的一部分。

还有人骂说傻正写出了一个很没劲的故事,一个百无聊耐才玩弄起文字的家伙,只是由于他是最后一个写手,所以理所当然应该受到前所未有的尊崇。当然,也有人痛心疾首,表示傻正生前自己没有好好呵护这位天才,深愧为人。同时也有人提出,傻正的死为濒临倒闭的报纸杂志、出版业乃至文艺评论家都带来了生机——无论什么产业都需要品牌的支持。按照这种说法,傻正就不是一个人,而成为一个符号,或者成为一块膏药,刚好贴在这个产业流脓的伤口上,捂住了。

在我看来,一个人的死亡,如果能使自己成为一面镜子,反映出一个文艺体系的病态,那也算死得很有价值了。在我理解的文艺体系中,派别林立,神话众多,为了争夺话语权,争夺对文学这块土地的统治,他们不惜从彼岸攻占到此岸,屠庄杀戮,餐肉饮血。官方有元老院,民间有黑森林,彼岸的风吹过来,阿谁和阿谁都闻风丧胆——荒诞剧和喜剧就同时上演了。对付外来的攻占,就只能挖出老祖宗的那一套,木牛流马般的笨拙的家伙,幸好是铜的,还有点份量,不够就再加点木的,闹哄哄前进时,所有人都顶礼膜拜。在傻正的小说中,现状就成为一个个模式,不断上演。

至于傻正为什么要到那条无人的公路上去,这就不得而知了。傻正手稿中,最后些下的死个字,是“山路崎岖”,写两个人跟着一只愣头愣脑的鹅,正赶赴流血的现场。或者是去救人,或者是去求证,更多是因为好奇,想去看个究竟。但“山路崎岖”又如何能触动傻正心中最柔弱的那根弦,使他半夜里跑出灯火辉煌的美人城,行走在一条孤独的公路上?没有人知道。他是想出去散散心再回来,还是想就此出逃?没有人知道。手稿中最后一句话并没有写完整,难道他已经知道自己的写作完全没有意义了吗?更没有人知道。

在我看来,写作的意义只在写作的过程之中,写作给了傻正一种别样的生活方式,以满足一个人对生命意淫的要求,除此无他。

我在我所在的城市闻知傻正的死讯,当晚我就向楼层办公室提交了离城申请,楼层办公室将我的申请书交到楼房办公室,接着才转交到小区办公室,最后交到市委办公室,已经是一个月。填写了烦琐的表格之后,审核终于下来了,但签证交到我手里,同样的路径,又要一个月。两个月后,我才拿到离城签证。众所周知,没有离城签证,私自离开所在城市属于违法行为,那将意味着我无法乘坐任何交通工具。两个月后,我抵达美人城。

傻正的好友十三为傻正举行了一个葬礼,在202楼层(能申请到这么矮的楼层,领导算是很给十三面字了)。由于我的原因,葬礼已经一再推迟。其实说是葬礼,不如说是告别仪式或者追悼会。十三曾经向政府申请将傻正土葬,但办公人员称,傻正没有申请,私自离城,已经属于违法,鉴于他是本世纪最后一个写手,死后要重点保护,所以不予追究。至于尸体,还是烧了吧。所以尸体就烧了。在此之前,医院来过人,拿着傻正当时签字的合同——将器官骨架都捐给医院,说是来看看还有没有完整的器官,要取走。被十三臭骂了一顿,轰出门外。十三说,人都碾成那样了,还有器官吗?都碾成肉浆了,我们是用汤匙一点点把他从公路上小心地盛到桶里带回来的,除掉骨头都装了好几桶,要不要看?医院的人一听,脸都白了,骂了一声恶心就走了。

葬礼上,一个秃顶的老男人向我走来,表示他愿意将这部手稿拍成电影,以便流传于世,有点为往圣继绝学的意思。“你知道,傻正死后,已经没有人再玩文字了,为了使这部巨作免遭失传之危,我想把它拍成电影。”他接着大谈他对电影的见解,颇有心得的样子。最后总结说:现在的导演啊编剧啊都比较没良心,老爱开小孩子的玩笑,特别爱拍孤儿的片子,我最讨厌……我打断他说,傻正的这部小说,写的就是孤儿,基本是一群孤儿的故事。他登时语塞,啊哦了半天,小声说了一句少陪,悻悻然地走开了。

葬礼来了很多人,认识的和不认识的。女人比男人要来得多,说明傻正生前女人缘还是挺好的。其中一个穿着黑衣服的女人,她一直都没有说话,坐在靠窗的椅子上,一个人偷偷地流了很多眼泪,就走了。我一直注意着她,我想她也应该知道。我猜她就是傻正信里提到的那个黑衣女人。我很想过去和她打招呼,但还是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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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爱他这件事上,我从来没有后悔过,相反,我很愧疚。就如淼儿离开陈小鬼一样,我在他最孤独的时候离开了他。我一直以为,这是我这一生中最不能饶恕的罪孽。作为罪孽,我将用此生剩下的时光来偿还。我将爱他一直到死,就如他至死也想念着我一样。

我为他的葬礼,带来了一份厚重的礼物:我们的女儿,子瓜。子瓜已经四岁了,但她还不懂事。我指着傻正的照片告诉她,这是你爹。她眨着眼睛看了很久之后,才说:不是,不是爹。我气得直颤抖。但这不能怪孩子,她没有见过傻正,只是从照片上认识他。而现在葬礼上这张照片,也不知道哪儿找来的,严重变形,这孩子那能认得出来。

我和傻正相遇在2014年的冬天。我们在一起度过了九年的时光,中间搬过好几次家。和所有的婚姻模式一样,开始时我们过得很幸福,那是我一生中少有的幸福时光。但随着时光的流逝,我发现激情已经渐渐地褪色。他或者到诊所去上班,或者坐在桌子前写作和发呆,配我的时间几乎没有。连做爱的时候,他还想着他小说的情节,甚至希望做爱这见事能给他带来灵感。当有一天,我忽然发现,这个男人伏在我身上,就如他伏在桌子上写字一样。我和那些纸上的文字等价了起来,这使我非常的恼火。假如一个人看你的时候,想到的是一大堆文字和标点符号,你也会有同样的感受。

直到那天早晨醒来,我突然控制不住地哭了。我骂他,我说他不爱我,我说在他心目中,他爱写作胜过于爱我。他辩解道,你是我老婆,怎么可以相比。我说他欺骗了我,欺骗了我的青春。他听了,瞪着我两眼发直,扬起手,给了我一巴掌。我捂着热辣辣的脸,坐着发呆,一言不发。他第一次打我,打过我之后,他有点手足无措。他有点慌张。他来拉我的手,我不让他拉,他就笨手笨脚地出去做早餐。

这一巴掌使一个逃走的计划在我心中生成。为了使他没有觉察,我和他言归于好,欣然接受他的早餐。他很高兴。之后一个月里,我将他的所有避孕套,全部用针刺破,直到我发现自己已经有怀孕的迹象,我带了我的东西,离开了美人城。离开时,我给他留下一封信,制造出我与人私奔的假象。我到了一个小城,有山有水的小城,在那里生下了子瓜。子瓜成为了生命的主题。我想用私奔来刺激他,我要让他知道,失去我他会很痛苦。一个人只有当他经过失去,他才会珍惜。我希望他珍惜我,希望他知道我比他的写作更为重要。一句话,我想用离开,我来惩罚这爱我的男人。但最后我发现,所有的惩罚绕了一圈,还是回到了我的身上。是的,因为我也爱着他。所有的惩罚只是在惩罚我自己。

我本来打算在子瓜五岁的时候,我才回到他的身边。我要让他见见子瓜,给他一个惊喜。我本来以为我会生下一个男孩,傻正比较喜欢男孩。新婚之夜,我在洞房里吃瓜子。我喜欢吃瓜子,心情紧张的时候,我更要吃瓜子。他拿开我的瓜子,在我耳边说:如果将来你生下一个儿子,就叫瓜子吧,你这么喜欢吃瓜子。我说那要是生下一个女儿呢?那就叫子瓜!说完我们都哈哈大笑。

我在小城生下一个女儿。按约定,我给她起了小名叫子瓜。我想等她回到傻正身边,再有她父亲给他起一个学名。但在写子瓜这个名字的时候,我傻愣了一下:子瓜不正好是孤独的孤字拆开么?似乎是冥冥之中的预言,是的,我和子瓜孤独地度过了三年多,也让傻正在美人城孤独地度过了他人生的最后岁月。子瓜现在也成为一个没有父亲的孤儿(我是一个不称职的母亲)。傻正应该恨我,我是眉朵口中那种自作聪明的女人,我该死。

子瓜很乖。她继承了傻正文学方面的天赋,表现为在古典诗词方面独特的悟性。我也遗传给了她一个天赋,那就是丢东西。她跟我一样,在街上走一圈,能把身上所有的东西都丢光,而且丢得浑然不觉,这确实需要很好的天赋。我真怕哪一天,真把她自己也给弄丢了。现在的城市楼房林立,就像黑森林里的大树一样,要真丢了一个小孩,那找起来就是大海捞针。

一个私奔的假象使傻正写出了他的小说《彼岸世界》。他在第一部分中,让陈小鬼带着淼儿绕了半个傲尘到达茉莉洞,在那儿陈小鬼就把淼儿给丢了。在第二部分中,陈小鬼绕完傲尘的另外半圈,从茉莉洞再到黑森林,最后回到故事的起点:宗庙。按我的理解,在第三部分中(傻正将其主题定为流浪),陈小鬼估计不会再在傲尘里面转了,而是会环绕碧河六镇一圈再回到傲尘。当然,是回到宗庙。宗庙是作为官方和民间,彼岸和此岸统一的象征。至少在意识形态上,每个人都承认宗庙,也承认里头的未洛石。况且在宗庙里,傻正摆放了一个奇怪的人——弥落大叔。弥落大叔既重视历史,经常给陈小鬼讲族史。同时他有健忘症,能将历史中不应该记住的部分忘掉。这种人一定能活到最后,而且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但我对他充满了敬畏。

傻正给陈小鬼留出了一个未经尘世污染的丫头。丫头天真无邪,正好给不断受到世界的污染的陈小鬼一点安慰。陈小鬼不一定爱着丫头,但最后他们走在一起,成了夫妻。这个故事也告诉我们:非得要和自己相爱的人结婚,毕竟结婚和恋爱那完全是两码事(恋爱的双方自然是相爱的人,不然就是另有图谋)。为了满足自己意淫的欲望,他将陈小鬼写成一个乱糟糟的情圣,小路,小店,有很多人暗恋着他。在我看来,这完全是花痴的表现。现实中缺什么,就到精神世界中寻求什么。当然,这种观点也不排除我有吃醋的成份。毕竟是我的离开给傻正以伤害。这种伤害在一个人的一生当中,只能有一次,不会再有第二次。

我爱这个男人,并爱上他的小说。这都是他死之后发生的事。和他生活在一起的日子里,我曾经对他的小说乃至整个写作,都恨之入骨。而现在,我读他留给我的小说,常常泪流满面。傻正说过,爱情这件事,没有痛感就没有美感,真是精辟的论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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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傻正的抽屉里发现了一个叫《傻正碧河手记》的本子。这个本子将成为我续写这个故事的依据。

《傻正碧河手记》是一本黄色封面的笔记本(现在用纸写字的人已经不多了),在扉页傻正写着:咬住青春的尾巴,用我的想象力去完成这部作品。既然我日渐肥胖,我就我成为一个才华洋溢的胖子。看来傻正在我离开的日子里,非但没有消瘦,相反变得肥胖。这告诉我们,人的胖瘦,并不完全和心情的好坏成正比。

《傻正碧河手记》记录了一些关于傲尘,关于这个故事的细节,但连起来也只能是一些没有联系的点。虽然傻正已经在前文给这个故事提供了一个结尾,但中间还是留下了一片空白。空白使人疲倦。

这种疲倦的感觉,在我去看一座古桥的时候,曾经有过。古桥的桥面当时已经荡然无存,只剩下一些孤零零的桥墩。我从桥的这头向那头看过去,能看到彼岸的行人和风景,但中间只有日夜孤独的桥墩,这不禁令人对这样一种不可得的抵达,有沉沉的疲惫之感。佛陀行走到这里,看到这些桥墩,也徐徐地闭上了他的眼睛。而小说的叙事来到这里,也就是这样一种情况。面对着这部不完整的作品,我和你同样的痛心,但就如人得活下去一样,故事还得继续下去。

我和子瓜在傻正的房子里住着,在法律上,我还是他的妻子。我应该住在他的房子里。我想温习一下他写作和生活的环境。也可以说,我想在这环境中寻找灵感。关于灵感,就是当你写出一个字,一组词,一句话,一个段落或者一部作品之后,你不清楚自己是如何完成它的,它的生成和到来连你自己都吓了一跳。对于一个中文系毕业的女人来说,我深知这一点。

对这手稿,我琢磨了很久,但仍然不敢动笔对第三部分进行续写,只是补充了一些修改意见。

温软补充一:黑森林击败彼岸的瓦石峡之后,并没有取得傲尘的政权。换句话说,黑森林的人心肠太软,给元老院里的人一煽动,就忍不住前去迎敌,结果还是被元老院利用了,兔死狐烹,鸟尽弓藏,元老院决不允许这样一个强大的势力在傲尘存在,是以血洗黑森林。黑森林里的猛将已经在战场上死得七七八八,剩下一些老弱病残,从战争一开始就一直都钻在树洞里不敢出来,这回听说打赢了,又听说元老院派来来庆功,高兴得不得了,都从树洞里出来了。谁知元老院除了派出庆功的队伍之外,后派了铁骑兵,骑兵后面后跟了一队伐木工人。庆功的先把人给骗出树洞,骑兵进行杀戮,杀完了,再让伐木工人砍树,树一砍倒,人不得不从树洞里出,骑兵再一支长枪挑过去,像扎死一只老鼠一样痛快。这次行动命名为“啄木鸟”,意思就是要根除住在树洞里那帮害虫。老当家听说了外头的事,在自己家的大厅里悬梁自尽,享年一百四十九岁,差一岁就可以打冷战,不得善终。

温软补充二:陈大康疯了。据说是院老院用毒酒将其毒疯,但按常理应该会将他毒死,那样更干脆一些。疯掉了还有好起来的可能,终究让人不放心。另外陈大康深谙医术,不会看不出酒中有没有毒,元老院不会那么傻——谁都知道弄不好陈大康提着无伤剑上山找人算账,是没有人抵挡得住他的。综上所述,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陈大康自发疯掉的,属于天灾人祸,也可以理解:老婆孩子全都死光了,上对不起祖宗,下对不起百姓,能不疯吗?第二种可能是他装疯卖傻,另有图谋。这是古今有为之士常用的伎俩,也不足为怪。后来傲尘的大火是陈大康点的,不难理解:傲尘已经是一只死老鼠了,不能因为一只死老鼠,坏了一锅粥。如果让毒树继续蔓延下去,整个碧河就全完蛋了。还是烧了干净,而且傲尘别的不多,就是树多,烧起来劈啪有声,非常方便。顺便说一句,树是长势越好,越是绿油油,烧起来直冒油,火才越旺。如果是枯树,烧完也就完了。

温软修改意见三:傻正说小路后来统治了整个傲尘,只不知是在大火之前还是大火之后。如果是在大火之后,绝处逢生,也不是不可能。但如在傲尘大火之前,那灾难对一个人的改变,真太不可思议。只是其中的原委,并不是想象力所能达到的。很多东西不是我们的想象力所能达到的。陈小鬼作为小说的主人公,本来应该很是血肉十足的家伙,但其实我们可以看到,陈小鬼的性格在小说中,经常是漂移不定的,有时血气方刚,有时很忧郁,有时很狡诈,而有时干脆就成为一个符号,并不圆满。一个男人尚且如此,据说女人要真用起手段来,那真比男人恐怖百倍,史上有女皇武则天可以为证。如果是那样,那别说统治整个傲尘,统治整个碧河都有可能。一个饱受折磨,在底层爆发起来的女魔头,上帝见了都要装得很忧郁。

综上所述,我对这个故事的发展缺乏把握,所以没有把这个小说写完,也不知是幸还是不幸。但傻正是一个不幸的家伙,只留下了这部《彼岸世界》的小说手稿,和一部《遗书体诗学》的文艺论集。然而他生前死后所有的不被理解不是他最大的不幸,他最大的不幸是选择了我。

……

我已经年过不惑,再重新来读这本小说,颇有再世为人之感,徒增很多感慨。据说这小说还是被好事的人给改成电影,了解之后才知道,此人正是当日葬礼之上那个秃顶。虽然我对他不无鄙夷,但他信守诺言,在这个时代确实不常见。后来又听说播出来像鬼片一样吓人,只有奇怪的场景,没有人看得懂,那个秃顶的投资商因此跳楼自杀。

……

……

我已经垂垂老矣。我用我的后半生,来为傻正修订他的小说,我做这些事,并想念这个男人。黑衣女人来找过我几次,我们成为很好的朋友。她还是穿着黑色的衣服,只是这时黑衣服不代表她很性感,而只是表示她已经老了,黑衣服容易洗。她说这是她多年以来的衣着习惯,改也改不掉,就由着自己吧。我们拉着对方皱巴巴的手,看着对方脸上的皱纹,谈起了这个男人,意兴盎然告诉对方她和他的故事,像两个小孩在讲述一个远古的传说一样兴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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