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是楼兰国有史以来最凄惨的一年。后世的史学家一致认为,如果当时有其他的国家想要吞并楼兰国的话,只需要派出一个不足百人的队伍,就可以完成任务。
先是百年不遇的大旱,耗尽了楼兰国几乎所有的积蓄。
然而这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随之而来的河水,那条发源于不周山,最后汇入护城河的大河里面的水,杀死了楼兰国三分之二以上的居民。
旱情解除了,欣喜若狂的楼兰国居民们抓紧时间灌溉即将枯死的庄稼,希望不至于绝收,以便来年能有恢复生产的根本。几乎没有人认真地思考大祭祀自杀的真正的原因,也许是来不及,也许是认为这只是上古血咒的一个必需的步骤。国王发布命令,在中央广场的地方立一座大祭祀的大理石塑像,作为纪念,也就作罢了。
十几天之后,可怕的事情发生了。
凡是喝过护城河河水的人的身体都感到了不舒适,事实上所有的人都曾经喝过护城河的河水,包括国王和王储,和所有的家禽和牲畜。
如果只是成年的女人发生这种状况还可以理解,因为症状和怀孕相似。
但是,如果男人也有了怀孕的症状呢?事实上,就连三岁的小孩子和七八十的老者也都发生了相同的事情。
那种情景只能用恐怖来形容。
成年的女人还好,怀孕了大不了就生下来,可是男人呢?他们根本不具有生育的功能,肚子里面有一块不断长的肉块的唯一结果,只能是被撑爆肚皮,在痛苦的惨叫声中死去。当然,老人和孩子也一样。甚至所有的雄性的动物也全部死亡了。
一年之后,楼兰国变成了女儿国。
因为,人喝了护城河里的河水,生下来的孩子全部是女人;动物喝了护城河里的河水,生下来的全部是雌性。
光阴飞逝,五百年匆匆而过。
现在的女儿国已经淡忘了曾经惨痛的历史,忘记了神佛们曾经带给他们的痛苦。
甚至,绝大多数国民们认为世界根本就是只有女人组成的。
当饭店的女老板向紫霞讲述了女儿国的由来之后,紫霞下定决心,不再西行,就在女儿国里终老一生。
离开了孙悟空的紫霞,心已死。在这个没有任何异性的国度里,看不到情侣们的卿卿我我,没有海誓山盟,也没有别离。只有在这样的环境里,才能平扶紫霞对孙悟空的思念。
“为什么你们都穿白衣服,是国家规定,还是有其他的原因。”紫霞问道。紫霞喜欢紫色的衣服,但是女儿城里一片洁白,虽然很美丽很圣洁,却未免有一点单调。紫霞很爱美,如果为了能够在女儿国里居住,不得不穿白色的衣服,的确是一种遗憾。
女老板回答道:“是因为现在是国丧期,我们敬爱的女王在一个月之前突然得暴病去世了,所有的人白服一个月,以示对女王陛下的哀悼。不过明天就不必穿了,今天是最后一天。明天是选新女王的日子,所有没有生育过的女人都要接受大祭祀的甄选。”
“选女王?”紫霞觉得很奇怪,说道:“你们的王者不是世袭的吗?”
“在楼兰国的时代是的,但是自从国里没有了男人,所有的生命都是孕育于护城河水。护城河就成了我们事实上的父神,所有的人都是护城河的孩子,都有权利继承国王的位子。因此,自从女儿国成立之初,国王的产生都是通过选举。”
“这的确是一个好方法,只要在民众中具有崇高的威望,就有可能成为最高的决策者,这样产生的女王,一定非常英明,一定会为了普通老百姓的利益着想,一定会成为一个好的女王。”
“不是这样的,我们的选举并不是通过人民的投票,而是通过那本名册。王国的祭祀们说,在那本名册里居住着我们祖先的灵魂。当年天上的神佛们残忍的剥夺了他们的生命,但是他们的灵魂却执意要居住在那本名策里,世世代代的保佑他们的后代繁荣昌盛。女儿国自成立至今,已经经历了一十三个女王的统治了,多亏了祖先的英名,我们的一十三个女王陛下全部是英明的君主。”
“那本名册怎样选举你们的王者呢?”紫霞很迷惑。
“很简单,明天中午仪式就要开始,那本名册就放在当年大祭祀求雨的祭坛上,凡是超过十六岁还没有喝过护城河里的河水的女孩子,都有权利走上祭坛,把双手放在那本名册之上,只要是下一任的王者,名册就会发出耀眼的光芒来。”
“如果同时有很多个人能够让名册发出光芒来,或者没有一个人能够让名册发光怎么办?”紫霞又问道。
“第一种情况出现过一次,在两百年前,一对双胞胎姐妹同时让名册发出了光芒,他们同时成为了我们的女王,在双王统治的几十年里,是我们女儿国的国力最昌盛的时期。第二种情况也出现了两次,第一次是在女儿国刚刚建立之初,第一任女王驾崩之后,没有人能够让名册发光,当时有很多人质疑这个方法,好在大祭祀坚持,第二年,在同一个日期,才在新成长起来的女孩子中找到了女王。第二次是在四十八年之前,连续五年,没有选出女王,当时的国家几乎崩溃了。第六年,大祭祀更改了选举范围,允许外来的女子参与竞选,于是一个乌鸡国商人的女儿成为了我们的女王。为了防止类似的情况再次发生,女王陛下下旨,在她驾崩之后,凡是在女儿国里的外来女子,只要还没有婚配,都必须接受甄选。因此,你明天也必须去参加选举。”
“我!”紫霞惊呆了。
最近工作比较忙,并且遇到了一些烦心的事情,所以心情一直不好。
不能静下心来写东西,章节比较乱,错别字和语法错误层出不穷。实在是对不起大家了。
等过了这段时间,麻烦事情处理掉了之后,我一定认真写,以报答诸位朋友门的厚爱。
前天看了一本书《曾经年少之工大往事记》,写的还可以,只不过电击太底了,在这里推荐一下。虽然我不认识作者,但是他写的东西让我想起了我的大学时光,很亲切,烦请各位去捧场。
2005-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