拨刀,回鞘。
只是举重若轻般的两个动作,一对偷袭之人,就已被寻欢公子的滴血刀所斩,瞬间横尸于当地。
果然,这种程度的偷袭,怎么可能结果得了堂堂的寻欢公子!
风,骤起!
就在寻欢公子单刀力破双人的同时,一条狂风化成的白龙骤然从默林窜出,飞快之间,即将李难卷在其中,向外疾飘了过去。
「何方恶徒,哪里走!」
刚刚还在为对手的无能,而暗自窃笑的寻欢公子,此时才有所觉悟。偷袭之人,要偷袭竟然并非是他,而是李难!
随着一声暴喝,寻欢公子飞刀向风龙疾射而出。可他双脚却好像被牢牢盯在地上,根本无法踏出一尺追击的步伐。
刀光过处,风龙立时斩落,寻欢公子却无一点欢愉,只是发出了是一声幽幽的长叹。
李难,已不知所踪。
倒茶,饮茶,出洞。
林剑侠御剑腾空,向东京汴梁方向疾飞而去。
在黄龙洞中,与张三峰的一席长谈,仍是使林剑侠如坠梦中。唯一的一点收获,就是得知了,从他手中夺手阴阳合和无双鞭的,很可能是传授过张三峰道术的火龙真人。除此之外,几乎没有找到任何重要线索。
「六曜聚会,天下大乱。」林剑侠和张三峰探论良久,得出的结论就是,玉虚子的这句话很有用!但是具体有什么用,就要林剑侠去琢磨和想办法了。
选择去大宋国都城开封府的理由,就是到安乐侯府,去找寻欢公子。此时此刻,或者只有寻欢公子,才是林剑侠唯一感觉可以信赖的人。
也许,除了寻欢公子,还有一个人可以去找……只是,又让林剑侠到哪里去找她呢……
开封,安乐侯府,门前。
「是你?」
「是我!」
「你终于回来了!」
「因为我感觉到你的气息,所以回来了。走,我请你吃面。」
几乎同一时刻,林剑侠和寻欢公子二人,分别飞剑御刀,飘然落地,相逢在了一起。
「那个,吃面?也好,你的地头,由你做东!」
「那是自然!再怎么说,我寻欢公子也是个侯爷,自然是由我请客!」
寻欢公子拉住林剑侠的大手,也不用什么客套,两人并肩而行,亲密无间、几乎就是一个人一般。
「林兄,这家的羊肉烩面不错,用的并非白汤,而是羊肉卤成的老汤,很有点羊肉泡馍的味道。」
一进面摊,寻欢公子就看出面摊主人已经换做旁人,不由稍稍有些泄气。不过,既来之、则安之,所以他仍是叫了两大碗面。
「嗯,香味浓郁,果然不错!」
林剑侠夹了片羊肉,吮了口汤,忽的开口道:「寻欢兄,可知六曜是指什么?」
「金星、木星、水星、火星、土星、罗睺、计都星、紫炁星、月孛星,合为九曜星君。或者,六曜就是九曜当中的六个吧?」
寻欢公子也美美的啖了口面汤,好似颇为随意的对林剑侠答道。
「年轻人,六曜可不是这么讲的!」
一个老头,一手拎着羊头,一手握着酒壶,摇头自外边说边走了进来。
寻欢公子带林剑侠来此吃面,并非只是心血来潮之举。昔日寻欢公子刚刚成刑部总捕头,开封汴梁就连着发生了一十三起连环凶杀案。而就在案发的那段时间,寻欢公子就曾在这间面摊吃面,亲看到据说是着名杀手白小小的弟弟,青年杀手白大大,想要对路过的一架蓝呢大轿进行偷袭。
那一战,因为有一个同样在面摊吃面的小乞丐干扰,白大大并没有完成他的刺杀。而由于面摊老板的干预,小乞丐和白大大两个,最后也只是稍试较量,并没有真的大打出手。反倒是寻欢公子,于无意当中在白大大的袖子里,看到了一张写着「浣溪楼」字样的纸条……
「那个,老人家,请问六曜是什么意思?」
就在寻欢公子犹自怔神之际,林剑侠已经长身而起,热情的向老头高声问了起来。
「六曜吗?嘿嘿!」老头大大冽冽的坐在林剑侠和寻欢公子身旁,放下羊头,又对着壶嘴猛灌了几口,才大声道:「大海之东,有个小小岛国,名曰『扶桑』,你二人知道吗?」
「啊,知道呀!老板,六曜与扶桑有关系?」
寻欢公子已然看这个衣着稍有破旧的老头,就是当日面摊的老板,不由心中暗喜欢,急声问道。
老头却并不着慌,抓起羊头缓缓的啃了几口,才笑道:「年轻人,不要这么心急吗?我家的面,可还好吃吗?」
「嗯,很好!」寻欢公子又喝了口汤,奇声道:「好是好,不过口味变了,应该不是您老亲做的了吧?」
「那个,寻欢兄说的对!老人家才从店外回来,此面应该不是他煮的!」
一旁的林剑侠,也点了点头,对寻欢公子的判断,好似颇为的赞同。
「嘿嘿,这面是我徒弟做的,先不提他!」
老头又没完没了的灌了几大口酒,才继续说道:「扶桑人慕我中土文化,也和我们一样要讲究『黄道吉日』。他们在黄历之上,印有『友引』、『先胜』、『赤口』、『先负』、『佛灭』的字样,表示吉凶日,是称其为『六曜』。」
「六曜是扶桑人的吉凶之日,具体有何解释?」
寻欢公子与林剑侠对望了一眼,沉声问道。
「具体的解释吗?」老头捻着长须,笑声说道:「大安即为黄道吉日,入仕、大婚,益选此日;『友引』则不易火葬,否则死者会将其友一起『引』到阴间;『先胜』意为先到者胜,所以此日,事事益速;『先负』则正相反,不可争先,讲究后发制人;『赤口』之日,早晚凶,巳时至未时之间为吉;至于『佛灭』,则是大凶的日子……」
寻欢公子以汤做酒,喝了一口,轻轻以手指敲击桌面,喃喃道:「六曜竟是这个含义?佛灭,离佛灭之日,还有多久呢?」
「那个,一月就初九,就是佛灭日,会有什么发生吗?」
「不知道!呵呵,就算没到佛来日,现在不是也已经放生了很多事吗?」
「啪」的一声,老头终于喝光了美酒,重重的酒壶砸在桌上,唉声长叹道:「这年头呀,卖面不景气呀!一天只能喝一壶酒,真是憋杀人也!」
「老板何出此言?若是不弃,在下寻欢,倒是可以请您老喝上几杯!」
「你是一个公子哥,请我老头喝酒干吗?我家又没有大闺女可以许给你!」老头咪着眼睛看了寻欢公子一眼,好似有些不屑一顾的说道。
「那个,老仗,我们请你吃点狗肉如何?」林剑侠也在一旁插言道。
「小伙子,你懂什么,狗是最污秽之物,不能吃的!而且狗肉辅旺不辅衰,我都这般晚景了,自然更不能吃!」老头撇了撇嘴,更为不屑的冷笑道。
面摊老板才一拎着羊头和酒壶自门外进来,林剑侠就在隐约间觉得个老头并非凡人,而且还有一种在哪里似曾相识过的感觉。
寻欢公子才一提到喝酒,林剑侠立时就想起了这个老头。当日林剑侠曾经接受嵩阳书院的任务,亲身护送小丫头欧阳白雪到开封李长鹤府上参加「鉴宝大会」。曾经在一个小巷口,遇着了一个脸油腻,拖着两片破鞋,衣着破旧的老者。在欧阳白雪极具同情心的要求之下,林剑侠请这个看起来有点像世外高人的老者,吃狗肉、喝好酒,最后还从老者那里获赠了,让林剑侠和欧阳白雪纵横一时的黑白双玉剑……
「老人家,吃狗肉能安五脏、轻身、益气、宜肾、补胃、暖腰膝、壮气力、补五痨七伤、补血脉、壮阳道、安下焦。有益而无害,您老不妨与我们一起吃一点吧。」林剑侠如同上次一模一样的说道:「而且我还听说,那店家有上等好酒,不知您老可愿与我共饮一坛?」
「不行,一坛酒太少!要是一人一坛酒,我就陪你们喝点!」
一提到「酒」字,老头不由双目放光,神采飞扬,好似重新换了一个人般似的。
「没问题,没问题!就是一人十坛,我和小林子,也一定弃命奉陪!」
言罢,寻欢公子和林剑侠二人,同时长身而起,一左一右将老汉扶起,大流步星一般的扯住就往外走。
「不要急,不要急!等老汉再说一句话,就是舍命,也要和你们小哥俩,喝上几坛酒……」
只是轻轻一甩,老汉就泥鳅一般的从林剑侠和寻欢公子手中挣脱。稍稍犹豫了片刻,老汉才幽幽的对着面摊的厨房方向,长声唉道:「小白子,这个面摊就给你了,好好干罢……」
半晌,见无人回应,老汉不由讪然一笑,重又拉起林剑侠和寻欢公子,飘然走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