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哧──”
明亮的烟火在寒冷的夜空中绽开,耀眼的白光像花一样盛放著。
谁说烟火盛放过後最寂寞?
小彬盯著手里一节一节往上窜的烟火。
烟火的寂寞,从燃烧的那刻就开始了。那麽明亮的光芒,那麽绚丽的绽放,哧哧叫嚣著的声响,都在拼命地向人炫耀著它的灿烂和夺目。真正的快乐,必然不是这个样子的。只是没有人会在意。
就像他手里这支一寸一寸缩短的烟火,到最後光芒黯淡了,燃尽了,熄灭了,也没有人会在意。每个人手里都有一支自己的烟火,开开心心地挥舞著,谁又会注意他的呢?
他抬起头来,向嬉闹的人中间喊过去:
“唐翰林,我的烧完了,再给我一根!”
被喊的人转过头来,一闪一闪的烟火照著柔和的眉眼,嘴角都噙著一丝安静柔和的笑意,小彬都不禁被感染得愉快起来。
“拿著。”
他接过那个人递来的火机和烟火,又点上了一根。
哧啦啦地烟火声中,小彬想,那个人在笑,真好。
那个人快乐所以他快乐。
──只是他的快乐却无人在乎。
初冬的深夜很冷。他靠坐在面包车旁,看不远处的几名少年挥舞著烟火嬉笑玩闹。
那个人有著很好看的眉眼,从额角到都下颔都是柔和的弧度,不是让人一见就惊豔的精致,却舒服熨帖得让人安心。小彬看著他在烟火背後浅浅的笑容,看得嘴角都不由自主地勾起来。
有什麽冰凉的东西冷不防贴上了他的额头,小彬微微一缩,一罐啤酒落到了手里。他回过头,对上一对黑得发亮的眼眸。
“不想笑就不要笑。喝吧。”
他拉开易拉环,笑著凑过去跟来人手上的啤酒罐相碰。
“干杯,大叔。”
今晚是他们乐队的第一次演出。
是在一个举办大型嘉年华的公园举行的一场小型晚会,有不少人会去观看。他们事先就卯足了劲在练习,期待做出最精彩的表演。
十六七岁正是从少年跨向成人的年纪,迫不及待地想要向世界宣告自己的成熟。哪怕在别人眼里看来只是一场胡闹,在他们看来却是举足轻重的一件大事。他们输不起,也输不得。
开场很有气势。歌是一首冷僻独特的老歌,主唱却唱出了其中清冷动人的味道。几名成员的配合也都挺好。只是中间看著底下涌动的人头,他不知怎地就恍了神,接连弹错了好几个音。虽然他凭著技巧很快就掩饰了过去,但错了毕竟就是错了。
几个月的辛苦排练,那麽多个弹唱到黄昏的日子,就在他拨著吉他的手指下轰然倒塌。
台下是大片大片热闹的人群。从台上望下去,即使看不清表情,小彬也能想象出他们脸上快乐的模样。有什麽像冬夜的冷空气一样重重地向他压过来,小彬觉得他快要支持不住了。
一曲终了,他终於在舞台上跪了下来,泪水控制不住地往下淌。他知道舞台下面一片哗然,可是他没有办法。他只是觉得委屈。要命地委屈。他明明那麽努力地在准备,为什麽结果会是这个样子呢?
阿虎和唐翰林一左一右地把他架下台。他听到那个人温柔的声音在耳边说:
“好啦。你看,所有人都在看著,这样多难看。不要哭了。”
他的眼泪流得更汹涌。
你为什麽就只在意别人怎麽看?你为什麽就不能在意我的心情。
唐翰林,我很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