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出过後连带著其他成员都有些情绪低落。
大叔好言安慰了一番。
“好啦,这算什麽大不了的过错?弹错几个音,我保证没有人听得出。你们这算什麽,我当年玩音乐的时候啊……”
年轻人的情绪来得快也去得快,不消多久几个人也就高兴起来,嚷嚷著要去庆功。大叔把面包车开到荒凉的郊外,几个人就在空旷的野地里一罐接一罐的喝啤酒,挥舞著烟火嬉戏追逐,把几个小时前演出的事忘得一干二净。
至於他的难过,又有谁记得呢?
唐翰林正扬著燃烧的烟火,在明亮的光线中清浅地笑著,对他招手:
“小彬,快过来!”
小彬笑著晃晃手里的罐子,提高声音掩过烟火的呼啸:
“我在陪大叔喝酒。”
他快乐就好。
“哧──”
身边的人点燃了一根烟火,静静地举著,耀眼的白光哗啦啦地四散开来。
“大叔,你在干嘛?”
“嘘,我在学卖火柴的小女孩。”
小彬想笑,但看到那双像是沈浸在什麽里似的深邃的黑眸,终於只是不作声。
大叔其实并不大叔,只是个三十岁不到的青年,有著高瘦的个子和俊朗的外表。只是他们太过年轻,年长十岁或是二三十岁,在他们看来都是一样的遥远和暮气沈沈。他们对大叔知道得不多,只知道他的名字叫李迪生,是个上班族,和他们一样年纪的时候也曾痴迷於音乐,组过乐队。
大叔热情,开朗,和他们在音乐见解上也很有些投缘,一来二去地也就变相地成了他们的技术指导,以一个前辈的身份给了他们很多帮助。只是关於自己的事情提起得很少,也执意不肯再碰吉他,偶尔兴奋起来了,开个头:“我们当年啊,穷到要打工去救济玩音乐……”或者“我们当年去地下酒吧卖唱……”,便没了下文,那个“我们”悬在舌尖,却始终不知道指的是谁。
大叔在和一个旧相识聊过几句後,才过来带他们去庆功。没有说什麽,神情里却带著分明的落寞。小彬侧过头去,看著他身边堆得横七竖八的啤酒瓶,和因为酒精关系过分明亮的眼眸,灌下一大口啤酒。
时不时地,看著他们在乐房打闹,大叔就会微微地发呆,眼神飘向很远的地方。他是透过他们看著谁?
大叔手上的烟火熄灭的时候,小彬终於忍不住问:
“是不是我们在乎的人快乐了,我们就应该满足了?”
大叔转身又点燃一支烟火,明亮的眼眸跟著烟火闪闪发光。
“也许是吧。”
他晃了晃手里的烟火,黑眸里的光随著烟火的燃烧一点一点地黯淡下去。
“只是人总是贪心的。看著他快乐还不够。忍不住希望他的快乐是因为你。忍不住想……就算他不快乐,最好他还是我的。”
小彬摇著手里的啤酒,想,也许那就是他所不懂的成年人的爱恋。还好自己要的简单多了。那个人不是他的也没关系。只是希望,偶尔地,那个人能在意他的不快乐,让他在看著他快乐的时候不那麽寂寞。